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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0-1001512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9 22:02: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担负着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具体的司法行政职能,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为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广水市于去年下半年实行了司法所市司法局直管,现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逐步适应管理体制的变化。针对全党重心转移,大力发展经济,建立和谐社会,构建法治湖北,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结合我市提出的跨越式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如何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突破创新,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浅谈一些个人意见。

一、树立服务意识,做好协调促发展。

司法所作为独立职能单位,工作中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为此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极为重要。我市司法所乘着中央政法委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基础建设的东风,办公场所逐步得到改善。如何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开展好工作是司法所发展的首要问题。

(1)正确处理好垂直管理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之间的关系。我市司法所垂直管理以来,面临着最大的工作矛盾是办公经费问题和人员不能专职问题,近年来由于基层政府财政状况不佳,基层政府对垂直管理职能部门的财力支持很少,多数交与垂直领导单位自行解决。但我市司法所现状人、事两权上收,办公经费未能得到落实。部分人员还全职于乡镇事务工作,不能专职司法行政业务。如何在市局的垂直管理体制下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各方面支持,完成好各项工作,司法所应及时将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经济支持和人力支持;将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反映的要求向党委政府汇报,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便于领导决策布署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树立基层司法所形象;做到有为、有位,充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

(2)正确处理本职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业务工作本职就是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司法所应提高服务观念,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前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收集矛盾信息,积极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保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促进法治社会进程。

(3)正确处理好司法所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司法所人少事多,大量的是做群众工作,工作任务重,单凭司法人员要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难度很大,司法所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村级组织人员的密切联系,互相沟通,相互协作,才能事半功倍,有效的处理好各项工作任务,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司法所就需要协调各执法单位充分发挥专业法特长,集“众家之长、群力划桨”,才能更好达到普法依法治理的效果。

二、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

(1)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职责,积极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尽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在村级整合时稳定健全村级调解组织,充实配备高学历高素质的调解队伍,为专职调解人员争取办公经费和工作补贴,加强调解人员培训,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员基层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化解社会冲突,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完善定期排查集中调解、信息搜集报告、交办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长期抓好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按照“逐级调处,一案一报”,做到事件有人管,调处讲技巧,事事有结果。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手段,为当地党委政府解决好后顾之忧。

(2)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目前农村两劳回归人员分布较散,回归后衔接工作还不完善,两劳回归人员对帮教工作的开展不理解、不配合的较多,原因主要有:(1)避丑心理较重,顾全面子。犯罪人员近几年在外犯罪的较多,多数是偷盗犯罪,本村本土乡亲大多不知此人犯罪事实,回归后避丑心态较重,心理压力较大,不愿让政法机关人员经常性到家帮教。(2)政策落实较差。现基层帮教组织受社会大环境影响、经济发展状况的局限,很难为两劳回归人员落实生财就业门路,只能仅限于落实承包责任田。(3)外出务工率高,不便帮教监管。为避免乡亲的谈论,减少心理压力,多数回归人员选择外出务工、经商,回归人员很少结伴外出,流动性较强,给司法所和村级帮教组织帮教造成很大的困难。基于以上原因,司法所应结合实际,按照“一人一卷、定期帮扶、重点教育、追踪管理”的工作要求,尽力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教政策,为两劳回归人员提供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环境。加强村级帮教组织工作开展力度,工作重心下移,把政法机关教育为主转变为村级帮教组

织情感教育为主,减少回归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强他们回报社会的创业动力,坚定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

(3)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 法治基础。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基层群众只有知法、学法,才能守法、用法,司法所作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上级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充足的普法经费,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为基层群众多印发一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经常利用广播、宣传栏做好法治宣传,帮助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村规民约,注重在实际法律服务工作中,留心典型案例,以案释教,以点带面,把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用通俗的言语宣传,以真实的案例说法,让群众在闲谈中了解情与法的区别,促进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和热情,达到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社会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和谐的法治社会奠定深厚思想基础。

(4)指导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授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是有预防性的功能,通过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非诉讼调解等法律服务,能够对基层经济交往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进行事前预防,把矛盾和冲突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可以将矛盾纠纷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的解决,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矛盾纠纷对社会和谐的不利影响。市局应成立各乡镇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应指导法律服务所:

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努力把所辖区域的村委会、学校、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经营户纳入法律顾问范围。

提高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案质量,保证法律公正,增强群众对法律公正的公信度,避免群众诉讼难,难诉讼的问题,杜绝询私枉法,办理错案失信于民。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严格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

三、求真务实,高标准实现规范化。

司法所工作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一个重要发展的加速期,我们应积极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抓住机遇,求真务实,搞好基层司法所建设。

因地制宜,改善办公条件。司法所因历史原因,基层基础建设滞后,办公条件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人员的自信和自尊。去年,抓住国家利用国债资金支持司法所基层设施建设的机遇,经市局多方协调,司法所建设办公用房得到落实,但受建设资金的局限,所内的办公桌椅、各项规章制度、牌子等必备办公用品所需经费无法落实,形成“有锅无粮”的局面。司法所应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让地方党委政府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给予经济支持,按照“九个必备”(即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统一的名称、牌子、标识、印章,统一的工作人员证件、公示牌,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工作电话,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必要的交通工具,文件档案柜,工作所需的学习参考资料和工具书)的要求和省厅硬件标准的要求,完善好硬件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升司法所在社会中的形象,增加工作人员的自信心。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司法所恢复重建的时间不长,各项规章制度不十分完善,给业务工作规范化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司法所应尽快把工作实际情况反映到市局,有市局汇总结合省厅文件精神,统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司法所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着立推进司法所所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所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能。

勤学苦练,强化队伍建设。新形势,新发展,新机遇,要求司法所必需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助理员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司法所人员要以提高能力为核心,积极参与岗位大练兵活动,认真完成大练兵活动的各项任务,着眼于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基本理论、基本业务知识、基本业务技能、基本业务规范学习和提高,达到用科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熟练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作用。

本文摘自: 中国司法行政社区(http://www.teniu.ccsifa.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096&page=1

第二篇:浅谈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组织,担负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职能,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在基层工作的一点体会,如有不足之处,望领导和各位同仁予以指正。

(一)服从大局听指挥,本职工作、乡镇工作双兼顾。

任何一个单位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假如没有任何约束,每个人都我行我素,我想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所以必须要听从领导指挥,每位领导都是从大局出发,全方位的考察每个人,才能把工作交付给我们,但是领导交付给我们的工作不可能都如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一定要服从大局听指挥,否则就会背上思想包袱,不会把工作干好。司法所在基层,接受的是双重领导。既要接受县局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又要服从乡镇中心工作的指挥。特别是乡镇中心工作来了,我们就要放下手中工作,听从乡镇安排,服从大局听指挥。象今年8月份的洪灾,石沛镇受灾严重,党委政府安排我参加核灾,灾情就是命令,我二话没说,放弃休息日,连续一星期吃住在乡镇,帮助政府查灾、核灾以及在办公室值班。晚上天热,蚊子多,乡镇条件有限,既无空调也无床,我就在自己办公室地下铺张席子,点盘蚊香过夜,就这样克服了

困难,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

人在乡镇,往往身不由己,除了司法行政工作外,还要干综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党政办等业务,不管领导怎么安排,我都会全权衡利弊,会合理分配好本职工作与乡镇工作的时间,力争出色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

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本领是司法所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司法所作为法律、法规、政策在基层的执行者和完成者,学习业务知识,就显得很重要,只有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增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无论是为党委、政府当法律参谋助手,还是为群众排忧解难,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如何克服“工与学”的问题,我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每天上网看法规,看小知识和案例,尽量多掌握法律知识,以便工作的使用;二是坚持钻空子找时间学,天里有工作晚上学,单位有事回家学,晴天有事雨天学,只要有时间就学习。三是坚持对号入座学,在普遍学习的同时,随时随事对号学,像社区矫正开展后,考虑到矫正对象都是刑事罪犯,所以认真学习了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四是在实践中学习,学以致用,将书本上的法律知识用在处理矛盾,化解纠纷中,又通过实践增长了见识。通过学习我觉得自身

业务知识在加强,办事水平在提高,遇事处理问题时能够沉着冷静,自己也不断的成熟起来。

(三)充分发挥适应新要求的职能作用。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大多数职能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的直接组织者、承担者和完成者,是整个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所在。只有将司法所本身的工作加强了,职能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才会有后劲,才会有希望。工作中要敢于创新,追求创新,努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是我们司法所的基本职责,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总之做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重点,就是要求我们自己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和敢于工作、善于工作的综合能力,并且还要敢于碰硬,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只有这样,才能让领导放心,人民满意。

在司法行政工作春天来临时期,我们在基层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高质高量完成县局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司法所考评细则》下发后,干任何工作要留下痕迹,“细微之处见功夫”今天的事决不能放在明天做。要严格按照考评细则整理归档平时的材料,及时整理,及时归档。这样年底检查才不会手忙脚乱。

2、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做好参谋助手。

3、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解开群众心中的法律疑点。

4、紧跟经济发展形式,为经济发展铺平法律之路。同时向县局、镇党委、政府及时报送大量的纠纷信息、民情民意,积极参与处理群众性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只有抓住以上几个方面工作,我们的事业才能蒸蒸日上,才能有闪光点,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和上级的支持。

第三篇:司法所多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鸣凤司法所多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为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2_年以来,鸣凤司法所本着“贫者必援,弱者必助,残者必帮”的工作宗旨,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司法所根据宜昌市司法局举行的“困难群众大走访、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在各村(社区)统一制作标语、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并利用集镇人口较集中的优势,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引导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寻求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已发放法律援助调查问卷3965份,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3965张。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在各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加强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法律援助相关制度,健全法律援助计划、总结、报表等各项业务台帐。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人群信息库。统计全镇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留守儿童、残疾人、空巢老人相关信息,做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5项,法律援助案件3件。

四是做好法律援助卷宗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案件的质量,做到每一件卷宗格式统一、材料齐全,确保卷宗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并定期对受援人进行案件办理回访,确保案件质量,确保援助质量。(汪芳)

第四篇:司法所工作

司法所工作范围(职责)

司法所的工作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为乡镇党委、政府当好改革、建设和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法律参谋。

二、负责管理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日常事物,重点是领导司法调解中心,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所、法制宣传、纠纷、信息员网络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

三、负责主管本辖区内法制宣传、参与普法教育,推行依法治村,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法律服务所为本辖的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当事人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办理。

五、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疑难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六、办理上级司法行政和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五篇:司法所工作职责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1.指导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纠纷多发的比邻地区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网络。

2.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

3.对调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

4.指导辖区内各类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做好预防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工作。

5.主动向本地党政领导、政法部门反映社情民意和民间纠纷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解决实际问题。

♦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考察。

3.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4.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有关规定,负责规划、指导、监督本乡镇(街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积极争取基层政府支持,不断改善办公用房以及装备设施。

3.指导法律服务所充分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_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执业监督检查,保障其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1.在本地综治部门的领导下,承担本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2.指导辖区内村(居)民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

3.全面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建立帮教责任制,落实帮教措施。

4.积极协调争取多方支持和有关部门扶持性政策与经费保障支持,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广辟安置就业渠道,有条件的应利用社会企业发展过渡性安置基地或创办安置实体。

5.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根据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普法决议、工作纲要和本地普法工作部署,承担本乡镇(街道)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2.组织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负责培训法制宣传员队伍。

3.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板)报、讲台、夜校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法律讲座,知识竞赛、咨询解答、文艺表演、巡回演讲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

5.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及时总结交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1.协助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订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各屋次依法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

2.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3.指导辖区内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依法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民主议事、村务公开等制度,逐步实现村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

4.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

5.加强对乡村基层十部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

1.代表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的纠纷或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疑难纠纷。

2.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努力解决纠纷所涉及的实际问题。

3.及时向基层政府请示汇报对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的调处情况,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采取必要的抬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和恶化。

4.监督当事人自觉执行,已作丨II处理决定的纠纷,对事后反悔拒不执行又不起诉的,可以采取法律许可的措施督促执行,或动员帮助当事人诉诸tf〗法程序解决。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在本地综治部门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通过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2.积极参与对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协助参与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治安模范村”和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等群众性活动。

3.按照综治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参与本地“严打”斗争和各种专项打击统一行动。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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