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北京企业注册公司详细流程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0-24369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9 14:31: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北京企业注册公司详细流程

北京企业注册公司详细流程

一、申请注册公司

1.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2.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3.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4.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二、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

1.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以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权平等,民主管理的企业法人组织。

2.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股东必须是2个(含2个)以上;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比例不得低于51%。

(二)注册资金要求:最低要求3万元,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注册资金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部分,可以分期缴付。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0%;超出部分应当在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性企业可以在5年内缴足。

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许可项目的企业(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设立登记时可采取分期缴付方式。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投资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投资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再投资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

三、选择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

1.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为住宅、别墅、公寓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申请人使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文件予以明确的违法建设地区、土地征用地区、拆迁地区和各区县政府明确不予登记地区的平房办理登记注册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使用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申请登记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制造、住宿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2.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分别不同情况,出具以下证明:

(1)提交房屋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的证明文件。

(2)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房屋为租赁的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房屋为自建房的,提交建委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5)房屋位于科技园区(开发区)内的,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6)使用中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

(7)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

(8)使用中央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

(9)使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其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

(10)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4.房屋提供者为经登记机关核准具有出租房屋经营权的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

5.使用宾馆、招待所、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股东资格证明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以下单位不具备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

1.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含自然人),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新股东;不能在已担任股东的企业中追加或受让股份。

2.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举办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和培训中心不得投资举办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不得投资举办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5.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投资举办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6.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并不得投资举办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7.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举办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8.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股东。

特别提醒请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五、登记管辖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专业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二)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境外就业中介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三)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四)从事征信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五)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由住所所在地区县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收费标准

(一)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金的0.8‰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 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最低收费50元。营业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二)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六)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含营业单位)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

六、注册成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程序

1.设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按《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2.申请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组织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设立法人分支机构的,组织章程要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指定(委托)书》;

6、《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7、股东(主办单位)资格证明;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与企业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二)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 变更企业名称:(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2)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2> 变更注册资金:(1)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2)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3)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提请注意:

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企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且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企业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金方式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注册资金的,申请办理减资登记时,须提交验资报告。

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3> 变更实收资金: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验证)。

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4> 变更出资方式:(1)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2)非货币出资变更为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货币出资变更为非货币出资方式或非货币出资变更为其他非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提请注意: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得变更出资方式。

<5> 变更出资时间: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6>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股东转让股权:(1)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资格证明。

提请注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和离开本企业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内,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

<7> 变更股东姓名或者名称:(1)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企业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5、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

步骤

1、申请人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向迁出企业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步骤

3、迁入地登记机关以电话方式通知企业持《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核驳手续)。

(三)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由合作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章。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企业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事项(1)债权、债务清理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4、《指定(委托)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章。

(四)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证件:

修改章程:(1)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一份;(2)股东会决议;(3)加盖本市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1)填妥《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表;(2)变更董事、监事,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变更经理提交董事会决议。

以下两项仅限200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1)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指定(委托)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情况说明;

3、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1、《指定(委托)书》;

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营业单位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指定(委托)书》;

4、本市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埠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当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核转函及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提请注意:

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营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登记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1)涉及主办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交主办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主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1)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3)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三)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公章。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营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负责人×××的警示限制”;

2、主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职工工资完结情况的说明;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章。

(四)其他: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指定(委托)书》;

2、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3、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1、《指定(委托)书》;

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第二篇:注册公司详细流程

一、办理营业执照(10-15个工作日)

1.核名通知书等核名时资料--------原件

2.注册新公司表格:①设立申请书②法人信息③监事、理事信息④委托代理人证明⑤出资证明

3.租赁合同(必须以公司名称签署)---------复印件

4.验资报告(带贴标)----------原件

5.章程、会议决议、两种任职文件----------原件

6.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必须有: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即可)

7.法人、股东、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任职文件:要贴被选举人身份证复印件

9.空白A4纸:抬头写:单位名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并粘贴于纸上)

10.若用居民住宅:则需不扰民证明-----------原件

其中:

1.不扰民证明格式如下:

证明

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XX(房主)将XX地(产权证上地址)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XX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2.以公司名称命名的租赁合同格式:

租赁合同

甲方:XX身份证号:XX

乙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身份证号:XX

1.2.10.此房屋提供给XX公司使用,此合同由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代替公司签字,债权债务由XX公司负责。

甲方:乙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年月日

二、出章(2-3个工作日)

1.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工商局开具的收据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

1.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章

四、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标明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出资比例、财务负责人、办税员

4.租赁协议复印件

5.房产证复印件

6.填表格:房屋土地租赁表、财务制度调查表

7.章及原件

五、办理地税CA

1.2.3.4.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去税务大厅激活

六、转基本户

1.2.3.4.5.6.7.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填表格 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一式三份

第三篇:北京注册公司流程

注册公司流程介绍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两个小时后领取

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 交表→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⑵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参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单)。

2、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事项: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⑵《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根据北京市工商局《2006年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将与区县级审批相关的项目及常见咨询的前置审批项目简列如下,共15类36项,请按需办理表格内事项。无前置审批的企业,则直接办理下一步。参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办理事项:入资

办事机构:区工商局指定银行 办理地点:区工商局或投资服务大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股东之一本人当面出示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填写入资单→存入注册资金→领取入资原始进帐单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以下仅供参考,请以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名录一份;

⑵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各股东入资金额,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交出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注册资金;

①自然人出资:现金或银行通存通兑存折或卡;

②法人出资:出资单位支票和新成立法人的人名章及委托书。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办理事项: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办理机构:各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时限:根据申办企业提供材料情况是否齐全而定

收费标准: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按注册资金的2‰收取;30万元以下收费600元。提供材料:根据各申办企业情况不同,提供材料的要求也不同,以下内容仅供参考。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⑵填写完整的《企业设立申请书》; ⑶由入资银行开具的入资单; ⑷全体股东资格证明; ⑸公司章程;

⑹法人股东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有的区不用)。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事项: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批复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 办理时限:受理后五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交费→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收费标准: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下的,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个

提交材料: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其他类型企业请参照办理,或咨询工商分局窗口,或北京公司注册网)⑴《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⑶法定验资报告;

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⑸股东资格证明; ⑹《指定(委托)书》;

⑺《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⑻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一份。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办理事项:备案及刻制印章

办事机构:区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

办理时限:备案立等可取;刻章价格不定(属于企业行为,由刻字社自行定价)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 收费标准:公安分局备案免费,刻章费:(此为行业规范价格,仅供参考)共计365元(其中财务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全民、集体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出示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中,包括法人股的应持其中一家法人单位介绍信。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事机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收费标准:30元/套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单位公章;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⑸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9、地税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办事机构:区地税局

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40元/套(税务登记工本费)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后补); ⑸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⑹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⑺印章;

⑻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⑼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10、国税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办事机构:区国税局

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咨询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税务登记工本费10元/个 提供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或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许可证照复印件一份; ⑵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一份); ⑶企业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⑷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⑸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⑹办理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还要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的街道和乡街的名称。

11、开设银行账号

办理事项:在银行开户

办事机构:面向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地点:就近银行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各银行规定不一样

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名章。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办理事项:转资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开转资证明,在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转资窗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在工商分局窗口开具转资证明→在大厅内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收费标准:不收费

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⑴工商局开具的转资证明(出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业留存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转资证明);

⑵股东之一(原办理入资的股东亲自来办)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资; 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⑷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交换号; ⑸入资时的原始进账单及印签卡(副卡)。

13、统计登记

办理事项:办理统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办事机构:区统计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统计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领取《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填表,并提交下述材料→发放统计登记证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⑵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IC卡。

14、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事项:社会保险登记 办事机构:区劳动局社保中心 办理地点:区劳动局社保中心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事程序: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缴费企业单位的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交换号及复印件,企业所属街道名称。

第四篇:北京注册公司流程

北京注册公司流程

北京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流程?这是如今想要注册公司想要创业的人迫切想知道的问题,2018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创业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可能是成就感也可能是想财富自由。话不多说接下来告诉您注册公司需要什么准备什么材料。注册公司一般需要: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

2、法人身份证、监事身份证(或经理)

3、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书

4、注册地址的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并由产权所有人盖章。单位的话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话签字并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5、各类申请表,比如名称申请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等

6、经营范围 基本流程是:

一、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确定公司地址,如果是租房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三、形成公司章程,可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四、刻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的私章。

五、办理验资报告。

六、报送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的企业登记表格。

七、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第五篇: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详细流程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详细流程

注册的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前,你应当具备开办公司的一些基本条件,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了这个基础,你就可以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登记了。

首先,你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0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这些材料一般包括: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6、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

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

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

(1)任命书(国有独资);(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4)法定代表人的暂住证复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证);

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12、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3、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6、相关的其他材料。当然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有些材料是不需要你提供的,如任命书、委派书等等,这是国企需要的。但是还有些材料还得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比如你的公司属于饮食行业,需要卫生局的批准,那么你可能要到卫生局去办理一些手续。下面是可能你要跑到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文化局:文化经营项目许可证审批。

卫生局: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

商委:烟、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粮油资格、食品交易和农贸市尝展销会的审批。科委:科技经营证书的核准审批。

技监局:企业、事业、机关和民办非企业代码登记。

财政局:财政政策登记、受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登记。

提交了这些材料以后,需要等待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一般不会超过15天。等到你拿到了工商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你的公司就算正式成立了。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根据法律的规定,你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一些相关的手续,如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是不是被以上繁琐的手续吓了一跳呢?其实不用害怕,有些事情看起来很麻烦,其实并不难办,真正难办的其实是那些看起来很容易办的事,比如找几个好的合作伙伴。如果你嫌办理这些手续太烦琐,不想亲自去跑,你可以找专门代理办公司登记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一般不到一个月,就可以把全套手续办得妥妥当当。在上海这个地方,只要你肯给钱,什么事情都会有人帮你做;如果想省点钱,那就要自己多辛苦点了!

北京企业注册公司详细流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