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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三种情况处理办法范文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20-69139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3 09:38: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治超三种情况处理办法范文

治超三种情况处理办法

各超限检测站在治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三种情况为:

1.超限运载大件不可解体物品且没有办理山西省《超限运输通行证》的; 2.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的(即闯关的); 3.擅自非法超限运输的。

对于这三种不同情况,有各自对应的立案依据、所违反的条例和处罚条例,但对于处罚金额有时不好掌握,现结合《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具体分析如下:

1.超限运载大件不可解体物品且没有办理山西省《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车辆 立案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扣留车辆。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又详细分类如下: 违法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及后果 处罚裁量标准

超过公路限长标准的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二)车货总长度18米以上。

轻微车货总长度未超过限定标准1%的,经路政执法人员责令改正,能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 一般

车货总长度超过限定标准1%的,每超1%罚款200元.严重

车货总长度超过限定标准100%的,每超1%罚款400元,但最多不超过3万元。超过公路限宽标准的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轻微

车货总宽度未超过限定标准1%的,经路政执法人员制止,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一般车

货总宽度超过限定标准1%(含1%)的,每超1%,处200元罚款。严重

车货总宽度超过限定标准100%的,每超1%处2000元以上罚款,每增加0.1米加处500元罚款 违法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及后果 处罚裁量标准

超过公路限高标准的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

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轻微车货总高度超过限定标准未超过1%的,经路政执法人员制止,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一般 车货总高度超过限定标准1%(含1%)的,每超1%处200元罚款 严重

车货总高度超过限定标准100%的,每超过1%处400元罚款,但最多不超过3万元。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轻微

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证明的。不予处罚 一般

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证明的。按擅自超限运输依法进行处罚

2.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的(即闯关的)车辆

立案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车辆应当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不得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处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脱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故 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又有详细分类:

违法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及后果 处罚裁量标准 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脱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一般经路政执法人员制止,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严重

经路政执法人员制止,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影响检测秩序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造成超限检测秩序严重拥堵或混乱的,或者超限车辆经营者对抗检查,暴力抗法的。处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

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脱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采取短途驳 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一般

初次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处500元罚款 严重

多次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每增加1次,加处500元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3.擅自非法超限运输的车辆

立案依据:《山西省公路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依据《山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进行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百分之一,且能够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每超过限定标准百分之一(含百分之一),处以二百元罚款;超过百分之百,加倍处罚,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详细分类如下: 违法种 类 法律依据 违 法 程 度

违法情节及后果 处罚裁量标准

超过公路限载标准的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山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1%,且能够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每超过限定标准1%(含1%),处以200元罚款;超过100%,加倍处罚,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轻微

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1%,经路政执法人员制止,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一般

车货总质量每超过限定标准1%(含1%)。处200元罚款 严重

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00%的,每超过1%。处400元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举报

第二篇:治超办法宣传标语

全面贯彻实施《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自2013年8月8日起施行 禁止货运车辆安装或者加装影响检测装置以逃避检测

货运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禁止使用仿造、变造的超限运输通行证

坚决打击恶意超限运输及暴力抗法行为

第三篇:治超站检测处理流程(附图)

治超站检测处理流程

一、正常交接班后,接班检测员在治超检测管理机输入自己的工号,密码进行上班操作,登入界面后核对工号,班次及光栅、网络、打印机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二、引导员维持治超站待检车辆秩序和检测站前广场的交通秩序,指挥车辆顺序进入检测车道并在车辆距检测称台外缘3米处停车黄线外,告知驾驶员通过检测称台时的注意事项。

三、引导员用规范的指挥手势,示意车辆顺序进入检测车道。

四、检测员根据车牌自动识别系统认真核对车辆信息及数据(车牌、轴数、重量、轴载质量、几何尺寸)对车辆进行逐一登记,详实填写《车辆检测登记表》。

(一)检测正常车辆

对检测正常车辆发放治超站通行卡,收费站入口发卡员在核对车辆相关信息及检测数据(车牌、轴数、重量、轴载质量、几何尺寸)上传正确无误后,凭驾驶员所持的治超站通行卡发放高速公路入口通行IC卡放行。

(二)超限车辆

1、重量超限3吨以内车辆

(1)对经检测确认重量超限在3吨以内的车辆,当班处

理员(引导员)告知驾驶员超限3吨以内可以放行及出口计重收费的相关政策,对于自愿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要认真填写《车辆检测登记表》并在备注栏内要求驾驶员签字,确认无误后发放治超站通行卡,驾驶员凭治超站通行卡在收费站入口车道领取高速公路入口通行IC卡。

(2)对不愿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当班引导员维持好检测车道秩序对其进行劝返。

2、重量超限超过3吨,几何尺寸超限且无超限运输证的车辆。

当班处理员(引导员)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告知承运人如要通行高速公路需办理超限运输证并严格按照陕西省超限超载治理的相关政策对其进行劝返。

3、对重量超限超过3吨,几何尺寸超限且持有超限运输证的车辆。

(1)当班治超员立刻上报当班班长,当班班长和检测员仔细核对该车所持超限运输证上的相关信息(车牌、车型、轴数、车货总重、几何尺寸、行驶线路、有效时间、发证机关)是否属实,确认无误后上报值班站长,由值班站长报路政中队备案并确认路段内可以正常通行该超限车辆后做好详细记录予以发放治超站通行卡。对于超限程度已达到监护通行标准的超限车辆,值班站长报路政中队备案后移交路政部门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2)对于经核对超限运输证上的相关信息(车牌、车型、轴数、车货总重、几何尺寸、行驶线路、有效时间、发证机关)与当事车辆不符的,当班处理员(引导员)告知驾驶员有关超限运输相关政策法规后,坚决予以劝返并做好记录。

超限检测流程图

注:根据分公司现有治超站人员编制情况,处理员职责由当班引导员履行。

第四篇:浅谈治超工作中的细节处理

读《细节决定成败》浅谈治超工作中的细节处理

滁州市公路局全椒分局S206治超站在治超工作中要求全体治超人员努力做到“三主动”:主动微笑、主动问候、主动服务;“四有心”:服务周到热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批评虚心、工作认真细心;“五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法规政策公开、执法标准公开、执法流程公开、人员身份公开。有时甚至驱车100多公里向违规车主宣传治超法律法规,实施执法行为,取得了车主广泛理解和支持。

近日再读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联系S206全椒治超站的做法,感触颇深。书中所倡寓细节于管理,寓服务于管理的精神贯穿全书:肯德基的成功与荣华鸡的失败;沃尔玛的领先与凯玛特的破产;日本汽车的胜出与美国汽车的出局;王永庆的成就与爱立信的撤退等等。汪先生在“细节造成差距”中还明确指出,“竞争优势归根结底是管理的优势,而管理的优势则通过细致入微的服务来体现的 ”。

由此笔者不由想起全省公路系统正在深入开展的“效能建设”和“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S206全椒治超站能驱车100多公里向车主宣传治超法律法规,实施执法行为,而不是在家坐等,“100:0”换来的是车主的理解支持,是服务对象的积极配合和问题的顺利解决。细细思考以上事例,折射和反映出两方面管理理念:一是注重细节,行之有效。既坚持原则,坚守标准,不因路遥而“失控”,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到位,又从细节考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替车主着想,取得车主理解支持;二是文明执法,服务为上。以人为本,寓法于情,换位思考,人性化操作。“严明”和“文明”有机结合,“执法”和“服务”相得益彰,不仅丝毫无损治超人员的尊严和形象,而且赢得了更多车主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尊重,产生了良好的管理效果和作用。

我们的治超工作,涉及最多的也是最普通人群和司乘人员,这就对我们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种“一跺脚、二瞪眼、三发怒、四冲撞”的“严明”征收方式,或者“一点头、二哈腰、三勾手,四妥协”的“文明”征收方式都是不可取和不正确的。前者失之于粗暴和简单,容易引发对抗,使矛盾和问题趋于激化和暴力;而后者失于庸惰和媚俗,有损治超人员尊严及形象,易使治超行为流于无原则和非规范化。两者都不仅直接影响治超工作的开展和进行,而且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当然这两种现象随着我们管理的逐步完善,在工作中已越来越少,但有时也会“局部出现”。

美国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过:“管理的成绩存在于组织外部,组织的绩效是由组织的服务对象——用户来评价的”。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再联系我们的治超工作,笔者认为:

一要勤于钻研,认真审视细节差距。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曾经说过,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段话给了我们很深的感触和体会,治超工作,看似简单,但真正“做好”却绝非易事。一个治超员不但要准确判断车型、车载,还要保证执法的规范和自身安全,同时还要面对少数车主的刁难拒查,还要保持车道的畅通,还要保持文明窗口的形象等等,特别是在车主不理解的时候还要保证工作的正常和准确无误,这并不容易。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细节彰显重要,必须提高治超人员业务技能、强化治超人员文明执法、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应该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不能安于现状,要认真审视细节差距,通过我们不断地摸索、研究和总结、通过对各环节细节的不断改进完善、通过我们持续不懈地努力,细中求细、精益求精,治超工作才能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进步,这就是细节管理的目的。

二要转变观念,细节和原则相统一。

这要求我们在工作理念上必须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注重原则,严格治超”,并形成风骨和风格。真正做到“唯车不唯人,唯制不唯势,唯理不唯情,一碗水端平”;二是坚持“注意细节,文明规范”,并形成风气和习惯。真正做到“庄重不失重,严肃不严酷,细致又高效,礼貌又周到”。唯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治超的公平、公正,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性化管理的“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理念,我们的治超工作才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这就是细节服务的要求。

三要勇于创新,不断提升治超工作精细管理水平。创新永远是发展的永恒主题,特别是治超工作上的不断创新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就拿治超模式发展来说,从人为取证到电子取证、从现场处理到源头治理,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均有不同程度的区别,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紧跟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我们的各项管理,才能不断地提升执法水平,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在日前如火如荼开展的“温馨交通,微笑服务”活动中,S206全椒治超站从细节入手,推出六项措施,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领导值班制、错案追究制等各项承诺制度,健全和完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确保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和运输业主代表等作为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制作《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们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取得服务对象更好的理解和配合;

四是制作内容温馨、式样美观、形式多样的宣传标语标牌,在服务大厅、检测亭、路灯杆、花坛等位臵悬挂,营造治超浓厚氛围;

五是落实便民措施,制作了“便民服务卡”,标注交通地图以及与车辆运输有关维修厂家、加油站点联系方式等,方便服务对象;同时设臵便民服务台,为过往车辆司乘人员免费提供茶水、常用药品和维修工具等,为过往驾驶人员和乘客提供便利;

六是设臵视频宣教室,通过视频方式,用生动的画面介绍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教育驾驶人员不要超限运输,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超限治理的意义和相关政策。

这些措施的出台实施,极大地化解了违规车主和治超人员的对立情绪,有效的提升了服务水平,这就是细节服务的益处。

四要善于积累,积小成为大成。

积累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做”的过程,之前我也读了关于海尔集团管理方面的书籍,海尔集团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持之以恒的狠抓企业的基础管理和日常管理,通过细节管理,集腋成裘,极大的提升了集团的整体管理水平。同样,这些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只要我们紧紧抓住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把工作做细、做透,我们的治超水平将得到很大的提升。

今年,S206全椒治超站重新细化了治超程序,优化了工作流程,对各个步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违规车辆处理时间明显缩短,处理程序明显流畅,在现有人员和办公资源配臵的情况下,有效改善了治超秩序,提升了治超效能。自2010年7月运行以来,该站共检测超限车辆1278辆,办理案件681起,卸货总重7300余吨,辖区范围内超限车辆呈明显下降趋势,超限超载率也由治超前的4.48%下降到目前的0.73%。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站还被作为全市“示范治超站”上报省公路局,这就是细节服务的成效。

供稿:刘汉明 电话:0550-3218751 地址:滁州市凤阳路252号滁州市公路局

邮编:239000 邮箱:jiangping.liu.cz@163.com

第五篇:治超人员规范上岗奖惩办法

治超人员规范上岗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文明服务质量,加强我站治超工作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窗口新形象,依据《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员工考核与奖惩办法》、《治超岗位员工奖惩办法》等规定,以及本站岗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上岗

1.上岗人员提前15分钟向班长报到并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2.班长要进行岗前警示教育及布岗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下班后要对当班人员进行讲评,并认真做好记录。

3.上岗人员不得酒后、带情绪上岗;当班期间严禁使用手机,看书、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串岗、倒班。

4.规范交接班程序,列队上下岗,治超员之间进行交接手续时,要查验检测设施和检查环境卫生。

5.治超工作人员必须保持着装规范、整洁,按规定着制式服装,标识佩带齐全。

6.上岗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站、坐、行姿端正,特别是夜班上岗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

7.熟练业务,操作快捷,保证畅通高效,杜绝堵车现象发生。

8、处理超限劝返车辆时候要先敬礼,对于司机态度要良好,禁止出现冷硬口气。

9.廉洁从业,不得刁难司机,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以不文明行为对待司乘人员。

二、站容站貌

1.当班人员要随时保持收费广场、车道、岗亭内外干净整洁,确保无果皮、无烟头、无纸屑,给司乘营造良好的行车环境。

2.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下班前15分钟,亭内工作人员要对亭内设备进行擦洗,班长负责设备设施交接班时的检查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填写交接班记录。

3.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不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治超站将严肃处理,并处以罚款。

4.在值勤过程中负责对出、入口较宽、较高的车辆进行手势引导或示意慢行,直至该车正常、安全通过。遇到车辆碰撞检测设施及广场设施,及时上报值班站长并做好登记,及时进行修复。

三、奖励

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1.收到锦旗者奖励30元。

2.受到总公司、分公司通报表扬者或县、市级新闻媒体报道表扬者,奖励50元;受到管理所通报表扬者,奖励30元。

3.受到省、厅通报表扬或省级新闻媒体报道表扬者,奖励100元。

4、受到省级以上通报表扬或国家新闻媒体报道表扬者,奖励200元。

四、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睡岗、窜岗:一次扣50元; 2.上岗期间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一次扣20元;

3.当班期间,车道、广场卫生未按规定要求认真打扫的;扣班长10元;

4.未按规定反锁收费亭的;扣班长10元;

5.亭内物品未按规定摆放,有与治超无关的物品;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20元;当班班长20元;

6.检测过程中有打手机、看报纸、杂志、吃零食等现象发现一次扣20元。

多次出现违规现象的人员将进行严重处罚。望全体治超人员按规定执行。

太白山检测站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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