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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水电开发状况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20-69138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3 09:37: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美国水电开发状况

美国水电开发状况

与许多国家相似,美国的水资源有许多重要用途,在供应清洁、可再生的水电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美国水资源蕴量丰富,开发程度高。美国人民未来的健康和经济福利依赖于持续的无污染淡水供应。为满足河道内外增长的水量和流量需求,水的抽取量日益增加,从而导致很多水资源面临短缺压力。近几年一些地区出现的干旱已经凸现了保持水资源需求和有效供应之间平衡的必要性。

随着进入21世纪,更有效地管理有限的淡水资源和已建基础设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显得至关重要。未来新的水资源需求可能将通过水的节约、回收、重复利用和提高用水效率予以满足,而不是通过新建大型开发项目来满足。美国现在正处于向水资源综合管理时代过渡的阶段,水资源综合管理在传统的供应侧管理和进步的需求侧管理方案之间寻求平衡。西部各州已采取行动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与此同时,联邦政府正在提倡采取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海水淡化,并且已经为节水管道设备制定了新的标准。

水资源利用

美国地质调查显示美国在1990年间每天大约抽取3390亿加仑的淡水(约为本国可再生供应的四分之一),供家庭、农场和工业使用。加利福尼亚州的农业灌溉约占全美农业灌溉的20%;1990年该州抽取的水资源比出现最高值的1980年下降了约7%,大约与1985年持平。下降的原因包括积极的节水计划、运用现代技术降低需水量、水价上涨,以及公众节水意识的普及。

水坝利用

美国河流上的水坝为多功能水坝。在美国的七万五千多座水坝当中,仅有不到3%的水坝用于发电。美国陆军工程部队的全国水坝详细目录显示,美国水坝的主要功能包括:娱乐(35%),牲畜/农场池塘(18%),防洪(15%),供水(12%),灌溉(11%),水电(2%)和其它目的(7%)。

美国的能源趋势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和净进口国。美国的石油储量居世界第12位,天然气储量居第6位,煤炭储量居第1位。煤炭是用于发电的首要资源,其次为核能。根据美国能源情报署的报告,目前可再生能源的作用相对较小,但有望增长。

根据美国能源情报署的报告,2000年用于发电的能源如下:煤炭(52%),核能(20%),天然气(16%),水力(7%),石油(3%),非水力可再生能源(2%)。这一结构在不同的地区差别极大,如濒临太平洋的美国西北部地区基本上依靠水力发电。

电力来源和用途(2001年及以后)

2001年美国共生产了3779兆瓦的电力,包括电力公用事业的2661兆瓦,以及非公用事业发电单位的1116兆瓦。在公用事业中,燃煤电厂占总发电量的60%,核电占20%,天然气占10%,水电占7%,石油占3%,地热和“其它”占0.1%。在非公用事业中,天然气厂约占总发电量的32%,煤炭占32%,核能占21%,“地热和其它”(包括风力、太阳能、木材和废料)约占8%,石油占5%,水电占2%,“其它气体燃料”(包括精炼蒸馏气和液化石油气)占1%。

在过去几年中,天然气电厂在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增长迅速。与天然气电厂相比,燃煤电厂由于基本投资较高、工期较长以及效率较低,因而吸引力也较低。

在全国范围内,公用事业部门的电价在2002年上半年平均为每千瓦时7.06美分,这一价格基本上与2001年上半年持平。1993年至1999年间,平均电价逐年下降。这一趋势在2000年与2001年得到了扭转。

从长远上看,美国的电力需求在持续增长(尽管远远低于经济增长的平均速度),美国能源情报署预测至2020年电力销售将维持1.8%的年均增长速度。美国能源情报署预测在未来20年间,美国将需要新增1300座电厂。这些电厂是使用天然气、煤炭、“可再生物”或核能发电,将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经济因素和政府政策;但是,如果现有趋势持续下去的话,新建电厂绝大多数将采用天然气发电;到2020年,石油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将低于1%。

上表为摘自美国公共电力协会《2002年度指南与统计报告》和美国能源情报署的数据,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美国电力行业的一些情况。

美国的水电开发

美国的水电总装机容量为90GW,居世界首位。早在18世纪,美国人就认识到了机械水力发电的优越性,并将其广泛用于磨粉和抽水作业之中。到20世纪初,水电占本国电力供应的比重已经超过40%。尼亚加拉大瀑布是美国用于大规模水电开发的第一个场所,至今仍是一个电力来源地,所生产的电力可以供3千万户家庭使用。

联邦政府是最大的水电生产者,其次为私有电力事业公司、公有设施和合作社。根据美国公共电力协会的《2002年度指南与统计报告》,发电容量按所有权分布如下:联邦政府40787兆瓦,私有电力事业公司27626兆瓦,公有电力事业公司20202兆瓦,合作设施1184兆瓦。

非联邦性水电项目由联邦和州政府进行监管,必须获得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执照方能进行运营。全美现有2162家获得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执照的水力发电厂。

总体上说,美国有五种类型的水电项目:蓄水发电(在河流上使用大中型水坝蓄水),河流水流发电(在河流的自然流域内利用水流进行发电,无需蓄水,或是所需的蓄水量极小),微型水电(容量不超过100千瓦),引水发电(利用运河或水渠将河流的部分引出),以及抽水蓄能电厂。

水电的历史回顾

通过用水发电,人们与自然密切配合,以改善居住条件。18世纪期间,美国人认识到了机械水电的优越性,将其广泛应用于磨粉和抽水作业之中。到20世纪初,水电占美国电力供应的比重已经超过40%。20世纪40年代,水电大约供应了美国西部和濒临太平洋的西北部地区所消耗的电力的75%以及全美总电能的三分之一。随着其它形式的电力的发展,水电的比例缓慢下降,如今供应着全国电力的10%左右。

尼亚加拉大瀑布是美国第一个大规模开发的水电项目,至今仍是一个电力源点。1880年至1890年间的早期水电站主要是建设用于电弧和白炽照明的直流电站。电动机问世之后新电能的需求扶摇直上。1895年至1915年间水电设计增长迅猛,各式各样风格的电厂得以建设。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水电站设计的规范化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提高。

美国垦务局参与水力发电,因为其使命为管理干旱的西部各州的水资源。垦务局大坝是电力的主要生产者。水力发电(尽管是水利开发的产物)为垦务作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世界大战期间,水电项目继续为西部农场和牧场供水供电,从而在国民的吃穿方面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与此同时,电力收益也成为一个颇受联邦政府欢迎的收入来源。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以及西部地方大面积的洪涝和干旱灾害,推动了大型多功能围垦项目的建设,如位于哥伦比亚河上的大古力大坝,位于科罗拉多河下游的胡佛大坝,以及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中央河谷项目。这些水坝生产的低成本水电对城市和工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美国国内对水电的需求飞速增长。二战爆发时,轴心国所拥有的电力资源是美国的三倍多。在战争期间,垦务局是西部地区电力的主要生产者。垦务项目的电力生产不仅为战争工业提供了能源,而且也用于加工食品、为军营提供照明,并满足许多地区的平民百姓的需求。战争结束后,电厂则用于迅速发展和平工业。

水电的利用

1920年水电约占美国的总发电容量的30%,电力供应的40%。到20世纪60年代时,美国更多地依赖于化石燃料,水电大约贡献了发电容量的20%,水电在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现为10%左右。

水电项目的监管

联邦政府建设的水电项目由国会授权,主要由以下部门进行施工:美国内务部、垦务局、美国陆军工程兵部队和田纳西流域管理局。对于大多数的非联邦水电项目,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必须颁发执照,授权施工。许多水电项目也发挥其它作用,如航行、防洪、娱乐和灌溉。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作用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水电许可办公室位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另设五家区域性办事处,负责水电项目的管理。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聘请许多专家对非联邦水电项目的施工、运营和维修的所有阶段进行评估。这些专家包括机械、土木和电气工程师、地理学家、土壤科学家、历史学家、渔业生物学家、水产生态学家、野生生物学家、室外娱乐规划师、经济学家、植物学家和用地规划师。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可以颁发有效期最长为三年的初步许可证,授权潜在的开发商开展可行性研究,同时保留以后申请执照的优先权,但没有授权施工。许可证持有者必须每隔六个月提供一个现况报告。初步许可证并非申请执照的先决条件。

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可以为水电项目颁发有效期最长为50年的执照。

颁发给私人实体(如私人公用事业公司、制造性公司或个人)的执照到期时,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可以向原持照人或新持照人颁发新的执照(即重新颁发执照)。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可以建议联邦接管,如果它认定此类行动更有利于公共利益的话(但联邦接管从未发生过)。如果一家联邦机构建议接管某一项目,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可以推迟两年做出决定,以便给于国会充足的时间对建议进行考虑。持有执照的项目(为州、城市、灌区或水土保护区所拥有)可以不受联邦接管。在所有的新执照审批过程中,允许通过竞争获得项目执照。

对于某些类型的水电项目,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可以做出豁免,使之无需申请执照。

水坝安全

水坝安全是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水电计划的一种关键部分,为重中之重。按照检查的项目(水坝)的数量(约3036座)衡量,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水电计划在美国联邦政府中居于首位。而且,这些水坝的三分之二多都已超过50年之久了。随着水坝的逐渐老化,安全和完整性方面的担忧逐步加剧,定期的检查计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水坝施工之前,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对水坝、发电站和其它结构的设计、方案和规范进行审批。在施工过程中,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频繁地对项目进行检查;在项目竣工之后,还对其进行定期检查,通常是每年一次。

美国当前的水电开发

常规水电项目

截至1997年1月,美国境内运营的水电站约有2358座,常规装机容量为74,800兆瓦,抽水蓄能发电容量为18,400兆瓦。

华盛顿州、加利福尼亚州和俄勒冈州是美国的主要水电产地。

在发电能力方面,萨斯奎汉纳电力公司和费城电力公司在马里兰州康诺文果市附近的萨斯奎汉纳河上共同经营的一座512兆瓦水电站是全美最大的私人拥有的常规水电站。在纽约州尼亚加拉大瀑布下由纽约电力局所运营的2515兆瓦常规型水电站是全美最大的非联邦政府、公共所有的常规水电站。

联邦政府所拥有的最大常规水电项目是位于华盛顿中北部哥伦比亚河上的大古力项目,其装机容量为6,180兆瓦。

抽水蓄能项目

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弗雷斯诺市境内由太平洋煤气与电力公司运营的1050兆瓦赫尔姆斯抽水蓄能项目具有1630英尺(497米)的水头,为全美水头最高的抽水蓄能项目。私人拥有的最大运营抽水蓄能项目为弗吉尼亚电力公司和阿利根尼发电公司共有,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巴斯县境内。此外,最大的非联邦政府、公共所有的抽水蓄能项目是加利福尼亚州水渠项目的一部分,装机容量为1275兆瓦,由洛杉矶县运营。最大的联邦拥有的抽水蓄能项目是田纳西流域管理局的1530兆瓦浣熊山项目,位于田纳西州境内的田纳西河上。

抽水蓄能的建设在1960年与1970年之间达到顶峰。电力需求的增长趋势表明在未来十年间更多的抽水蓄能容量得到开发。开发商目前正在许多地区开展选址工作,这些地区包括新泽西州、华盛顿州、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州、阿肯色州、田纳西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和佛蒙特州。

美国水电的现状和未来

根据美国能源情报署新近发布的《2001年可再生能源年度报告》,美国的水力发电量已经大幅度下降;水电消耗下降了23%,水电不再是美国最主要的可再生能源,这是十年来首次出现这一情况。可再生能源的总消费量下降了12%。这些事实使得联邦和州决策者以及美国的能源消费者颇感忧虑。

水力发电的下降主要是由于西部各州缺乏水资源,这是个随多变的气候条件而起伏不定的问题。不过水电还面临着其它一些严重问题,加剧了干旱年份的影响,淡化了水源充足年份的积极效果。这些问题包括水电许可证制度改革、新水电的激励措施以及新水电技术的资金问题。

水电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提供着许多电力和非电力方面的益处。水电是美国能源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源源不断地为美国的电力消费者提供清洁、零排放的能源。完善许可证制度并扩大现有水坝和水库的水电开发,将进一步有效地促进美国可再生能源结构的改善。

水电许可证制度改革

为了使水电能在美国的能源结构中占据更为有利的地位,水电的许可证制度必须进行改革,以提高其效率,降低其复杂性和争议性。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目前正在制订规则以解决许可证审批过程中的许多重要问题,但是透过这一规则制订而实现的行政改革必须有立法改革的配合。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在未来12年间现有非联邦所有的装机容量中有一半多必须重新颁发执照。这包括39个州境内的30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三万多兆瓦,大部分位于电力供应和水源问题比较严重的西部各州。

尽管解决方法多种多样,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认为许可证审批过程需要改善。大量的条例、规定、部门政策和法院判决已经使审批过程变得耗时费力,重复进行,争议重重。一个典型的水电项目需要八至十年的时间才能完成执照审批过程,有些项目甚至耗费20几年的时间和数以百万美元的金钱,而最终结果却通常是降低了运营灵活性,丧失了部分发电能力,而且频频导致环境改善的延误。

现有设施新水力和非水力大坝的激励措施

美国尽管有着大量的未开发水力发电能力,水电开发长期以来一直停止不前,甚至不复存在。历史上,由于水电的监管成本高和容量限制等因素,大部分旨在鼓励新的可再生能源增长的方案都忽略了水电及其增长的边际效益。

美国能源部在1998年进行了一次能源评估,得出如下结论:到2020年之前,现有水电资源可以再开发出21,000兆瓦的额外电力,所有这些电力均不需要建设水坝或蓄水。在这21,000兆瓦中,可以通过扩容和提高效率,开发出4300多兆瓦的符合当今环境标准的“增量水电”。这可以满足大约四百万户家庭的电力需求,这显然是对国家能源供应的一个重大贡献。

遗憾的是,这些潜能目前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开发。建设新的发电能力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过程。尽管不同的项目有着不同的成本,新的水力发电的成本介于650至2500美元/千瓦之间(取决于升级的类型)。水电尽管与其它可再生能源行业有所不同,但也有着同样的优点,因此同样需要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

美国74%的等级选民支持为水电生产商提供财政上的激励措施,这将鼓励在现有场地上的水电开发,使美国能更多地依靠清洁的国内资源。此外,它还将鼓励更多的新水电技术部署,从而提高枯水年份水电的运行性能,并且更有效地应对环境问题。没有财政上的激励措施,未开发的水电能力毫无疑问将继续无法得到利用。

先进水电技术拨款

多年来,水电行业一直与能源部合作,设计、开发、测试和部署新一代的水电涡轮机,以改善鱼类的通过,应对水电造成的其他环境影响,并改善水力涡轮机的效率。这一项目,即先进水电涡轮机系统的部分成本,是由国会通过“能源与水力拨款”立法而提供资金的。水电行业自从1994年以来在研发上已经花费了2.7亿美元(6千多万美元用于过鱼);水电行业也一直与能源部合作,以解决其它重要水电研发问题。水电计划在实现其目标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且国会的全额拨款将促进该项目顺利完成,从而在不久的将来部署新的宝贵的水电技术。

第二篇:浅谈怒江水电开发(范文模版)

从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

怒江是一个以丰富自然资源和极具传统民族文化特色著称的自然宝藏,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自然景观,而在这里实施的“两库十三级”怒江水电开发方案刚出台便引起了巨大争议,一方面支持开发以促进经济发展,一方面反对破坏生态环境。因此,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用科学发展观的恩想统领环境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势在必行。

我国是个资源大国,在过去几十年的开发利用中,我国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由开发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也远远超过开发项目本身,但同时,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对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隐患。因此,为了实现工程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水电建设必须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从以下措施着手,实现生态文明。

第一、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确保工程方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有序进行。针对各项目开发方案要反复论证地质情况,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要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介法》做为依据,制定出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方案。

第二、加大对生态移民的补偿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百姓生活正常有序进行。从开发项目的生产效益中按比例补济给老百姓,大力吸引投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并为百姓提供就业机会及服务性工作机会。

第三、明确责任,设立专用机构,对开发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受到威胁基至损害。

第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要关责任追究制,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领导,对于违反规定要严肃处理,必须防止政府和领导的不作为。并建立以保护生态工能为主的政绩考核标准。

“即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清山”,有关怒江水电开发的争议,讨论使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等重要,因此只有深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结构质量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才能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逐渐增多,

第三篇:怒江水电开发 申论

“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

上述材料反映了有关怒江修建水坝的争议问题,水坝的修建对怒江地区既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大家对这一问题争论不休,各执己见。

关于同意怒江修水坝的原因在于:1.怒江地区生存环境恶劣,水电是可再生资源,可代

替火力发电,同时控制水旱灾害,增强可持续发展

能力。

2.水电发展可以带动第二、第三产业和发展,促进当

地财政收入,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减少怒江州的贫困程度,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贫困问题。

3.开发怒江获得资金进行生态移民,更好的保护当

地植被。

4.怒江位于云南地区,开发的水电可以输出华东、华中、缅甸,从国际形式上看,有战略意义。

关于不同意怒江修水坝原因在于:1.怒江的原始生态流域相对保存完好,“三江并流”

自然景观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

录”,是人类的瑰宝。

2.怒江地质构造复杂,生物众多,民族文化各具特色,旅游业迅速发展,成为怒江州经济的新增长点。

3.怒江地区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脆弱,造成水土流

失、土地盐碱化、沙漠化,修水坝会破坏生态平衡。

4.怒江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有各自的传统和生活方

式,修水坝进行移民会破坏民族文化,移民多失去

生活依靠。

基于上诉分析,我认为修建大坝是可行的,但是要通过“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兼顾,走可持续性发展之的办法来解决以上问题:

1.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检测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的保护和恢复 建立以保护生态功能为主的政绩考核制度,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共赢。

2.开发过程中严格前期工作审查的基础上实施开发,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确保工程方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有序推进开发工作,建立有关机关的自我约束机 制,领导干部要接受监督,加强自律,认真进行成本核算,控制预算加强督办、查办,强调落实,提高执行力。

3.加强大坝建设后的维修检测工作,即使治理水库污水问题,明确职责权利,切实加强 对有关工作的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树立生态文明观。

4.注意上下级关系协调,干群关系协调,矛盾各方协调,处理好移民的再就业问题和生 活问题,强化社会保障体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区域收入差距。

通过以上对策,对怒江大坝建设问题的争议起到很好的协调作用,既实现了社 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实现了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对策实施的前提是有关干部可以恪 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不渝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强执法落实力度,既满足人 民的利益又满足社会利益,实现“怒江水电开发”的共赢!

第四篇:水电产业开发调查情况汇报

水电产业开发调查情况汇报

水电产业开发调查情况汇报

开发优势水电资源 建设特色产业 水电产业开发调查情况汇报

我县小水电资源丰富,县委、县政府特别是书记等党政领导对加快小水电开发十分关注和重视。为此,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水利局组成专题调查组,在副县长带领下,就全县小水电产业发展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调查了等4个乡镇的17家电站和县水利局所属的、电站,考察了新化、桃源、汝城、桂东等地的小水电开发情况,到县水利局、县电力局、县国税局、县发展计划物价局等单位了解了相关情况。结果表明:我县小水电资源十分丰

富,开发潜力巨大,但由于市场格局不利和政府主导不够等原因,现有小水电企业效益低下,小水电开发进展缓慢。建议县委、县政府引起高度重视,明确思路,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推动小水电产业快速有序高效发展。

现 状

——资源丰富。我县南北两个方向相对资水河谷的高差很大,地形复杂多样,境内溪河众多。共有干流长度大于5公里或集雨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流163条,流域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8%。境内雨量充沛,由西往东自然坡降为27%,溪河径流稳定,冬季不冻。特定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县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据县水利局初步勘查统计,除电站外,全县还有可开发水能资源万千瓦,比“湖南小水电开发第一县”汝城县的万千瓦多万千瓦,是桂东县的倍。全县可建电站519处,年发电亿度。除已开发的万千瓦和即将建设的电站万千瓦外,尚有37万千瓦没有开发。我县极

为丰富的小水电资源受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外界的高度关注,被视为水电资源开发的“处女地”。

¾¾开发缓慢。1957年我县在原东华乡道观村建成第一个小水电站,装机12千瓦,小水电发展开始起步。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期,全县出现小水电建设高潮,先后建成小水电站141处,总装机188台22491千瓦。之后,我县小水电开发基本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1994年以来的时间内没有新建一处小水电站,开发总量仅为可开发量的5%。已经具备深度前期工作基础的长塘罗溪电站、将军坝后电站、南金枳木电站、仙溪山口电站、洞市梓树坪电站、江南思贤溪电站、田庄华园电站等电源点也至今未能动工兴建。在这里,省内一些基础比我县弱,以前的开发速度比我县慢的地方,小水电资源开发快速发展。新化县在上世纪80年代末来我县考察小水电发展情况之后,把小水电作为一大支柱产业来抓,10多年来新建电站46个,总装机5万千瓦,年发电量亿度,年创税收700多万元。桂东县是一个仅有14万人口的山区县,水能可开发量19万千瓦,1998年以来新建已投产的电站61座,装机万千瓦,是1997年以前的倍;在建小水电站54座,装机万千瓦;发、供、用三个环节提供税收3090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与广东、江西两省交界的汝城县,总人口36万,已建成电站119座,装机214台万千瓦,占可开发量的%,产值过亿元,实现税收和利润3100万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我县与汝城等四县小水电资源开发情况比较

单 位 可开发量 已开发量 开发率

汝 城 万kw 万kw %

桂 东 万kw 万kw %

新 化 万kw 万kw %

桃 源 万kw 万kw %

万kw 万kw %

¾¾效益低下。全县并入大电网的

48家小水电站中,亏损的有31家,占%;保本的10家,占%;盈利仅7家,占%。底各电站负债总额达3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左右。调查的19个电站电费总收入860万元,总成本1200万元,当年亏损340万元,历年累计亏损2400万元。洞市乡9家小水电站年产值仅70多万元,而负债高达260万元。小水电的社会贡献率也比较低,仅上缴税收60万元。

原 因

我县水能资源如此丰富,小水电开发却如此缓慢,资源优势难以转化成为产业优势,原因何在?

1.市场格局单一

我县没有独立的地方小水电网,国家电力部门垄断经营,同时这种垄断经营的市场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导致小水电站与电网之间严重不平等,成为我县小水电发展的“瓶颈”。当前,小水电上网售电受到三个方面的严重限制:

一是上网电价严重偏低。目前,除

将军、宝安、上丰3家电站实行新电新价外,其余电站均执行省物价局、省电力工业局1997年规定的电价,即丰水期每度电元、枯水期元。上世纪90年代末,县物价部门对我县小水电的生产成本进行过一次调查,表明当时每千瓦时成本达元,比上网电价高出元。“湘政办发〔〕2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加快发展农村水电意见的通知》规定:电网企业的互供电量,实行同月同时段互抵,当月互抵后结算,而廖家坪、将军两处电站的上网电价与下网电价相差元左右。大福电站上网均价为每千瓦时元,但在下游架设电排回购大网电量每千瓦时电价元。

二是结算电量被大量扣减。调查的19家电站中廖家坪水库上网电量扣减结算比例为15%,将军电站为25%,其余小水电站均为30%或近30%。将军电站为实行新电新价的电站,每年可发电1500万度左右,而上网电量指标只有800万度,实际结算还要下浮10%只结算720

万度,按总量扣减25%后,720万度按新电新价结算,其余部分只能按丰水期元、枯水期元结算。调查组根据各电站提供的数据推算,全县现有小水电站年发电量约7500万度、平均扣减约25%、上网均价元,每年因电量扣减减少收入240多万元。而邻近的新化县对上网电量一律只扣减%的线损,桂东县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实行电量互抵后结算。调查过程中县电力部门没有提供具体的计算依据,但表示将采取措施适当降低扣减比例。

三是电费不能及时结算。上网电量每月抄表一次,但电力部门一律延后三个月结算,电站的电费收入不能及时回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规定: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过去国税部门允许小水电开具17%增值税率的发票,但只按6%的税率缴纳税款,6月起实行“金税工程”后,不

再允许“高开低征”,而电力部门拒收6%增值税率的发票,导致小水电站上网电费半年多来一直无法结算。所调查的19家电站已有万度电量没有结算,电费款计万元。

2.政府主导不够

一是利用机遇不够。80年代初,国家水利部规划建设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上级主管部门拟将列入计划,但由于我县没有提交申请文件,错失了发展良机,没有进入计划笼子,三年项目期内,每年失去400多万元上级投资,随后也失去了国家每年在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一个电源点的投入资金。在农网改造期间,国家向每个农村电气化县投入1500万元左右的农网改造资金,我县也无缘得到这项投资,小水电近供区网改难以得到国家的支持。没有上级的扶持,加上小水电“拨改贷”政策的实施,省级财政小农水补助和小水电电价补贴逐年减少,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初期,我县处于起步阶段的小水电产

业失去了支撑动力。而这次调查考察的汝城等四县的小水电产业都是依靠电气化试点县项目资金打下一定基础后发展起来的。

二是主动开发不够。政府没有把小水电作为一大产业来抓,没有组织专门的班子抓小水电开发,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推动小水电的发展,现有小水电特别是乡镇小水电站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小水电开发的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也比较薄弱。而新化县小水电发展一开始就抓得主动,从1986年开始,就组建了专门的班子,明确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专抓小水电开发。汝城县为发展小水电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文件,允许干部职工入股参与小水电开发,对小水电开发实行县级规费减收或免收。汝城县县级领导带头参股,县政协主席兼任万年桥水电站项目经理,县直和乡镇有80%的干部入股开发小水电。

三是协调关系不够。小水电开发牵涉多个职能部门和不同的利益单位,同

时电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电力市场需要政府进行监督、调控和协调各方关系。但我县以及上级政府对电力市场的调控不够,小水电站、电力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规范,对小水电开发投资也缺乏应有的协调,投资者处理关系难,办理手续难。

3.小水电站建设、管理和经营存在问题

我县小水电站大部分为径流式电站,水能调节功能差,引水渠大多采取一平二调方式修建,施工标准不高,沿途渗漏严重。因此,大部分电站年利用时间不足4000小时,低的只有1000多小时。同时,发电机组超期服役,设备严重老化,难以发足功率。小水电站历史包袱较重。部分电站既有银行贷款,又有个人高息借款,利息成本很高。将军电站现有债务900多万元,每年需支付利息70多万元,占生产成本的49%。洞市乡连环电站总装机200千瓦,现在投资8万元即可引来一处水源,发电量可增加

一倍,但企业欠贷80多万元,难以向银行和社会筹资,技改项目难以实施。我县小水电大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起来的,其土地征用、利益分配、用电服务等不规范,企业每年要拿出一笔为数不小的资金用于补偿或解决其他遗留问题。现有小水电站大都是国有、集体电站,体制不活,机制不新,直接影响了企业效益。将军电站近5年来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25人、内部招工22人,职工人数达205人,而企业正常定员只需30人。

建 议

第一,要确立小水电开发的战略地位 水电资源是一种清洁能源,可再生利用,发展小水电产业符合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县水能可开发量达万千瓦,如果在内能开发70%,总装机达到30万千瓦,按年利用4000小时、年均发电量亿度、单位电量均价元推算,电站年收入可达3亿多元,按中小型电站电量各占一半,综合税率13%计算,可创

税收4000万元以上。如果利用小水电就近带动高耗能企业发展,按汝城县现有效益水平计算,高耗能企业年产值可达亿多元,年创税收万元以上,两项合计超过6000万元。因此,我县要把小水电作为一大支柱产业着力培植,坚持“以林养水、以水发电、以电兴工、以工富农”的发展思路,在整体工作部署上突出发展小水电产业。要明确1 2 下一页

第五篇:××水电产业开发调查情况汇报

开发优势水电资源 建设XX特色产业 ××水电产业开发调查情况汇报我县小水电资源丰富,县委、县政府特别是XXX书记等党政领导对加快小水电开发十分关注和重视。为此,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水利局组成专题调查组,在XXX副县长带领下,就全县小水电产业发展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调查了XX等4个乡镇的17家电站和县水利局所属的XX、XXX电站,考察了新化、桃源、汝城、桂东等地的小水电开发情况,到县水利局、县电力局、县国税局、县发展计划物价局等单位了解了相关情况。结果表明:我县小水电资源十分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但由于市场格局不利和政府主导不够等原因,现有小水电企业效益低下,小水电开发进展缓慢。建议县委、县政府引起高度重视,明确思路,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推动小水电产业快速有序高效发展。现 状——资源丰富。我县南北两个方向相对资水河谷的高差很大,地形复杂多样,境内溪河众多。共有干流长度大于5公里或集雨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流163条,流域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8%。境内雨量充沛,由西往东自然坡降为27%,溪河径流稳定,冬季不冻。特定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县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据县水利局初步勘查统计,除XX电站外,全县还有可开发水能资源43.71万千瓦(其中资江干流22.5万千瓦、支流21.21万千瓦),比“湖南小水电开发第一县”汝城县的19.8万千瓦多23.91万千瓦,是桂东县的2.24倍。全县可建电站519处,年发电17.5亿度。除已开发的2.2万千瓦和即将建设的XX电站4.5万千瓦外,尚有37万千瓦没有开发。我县极为丰富的小水电资源受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外界的高度关注,XX被视为水电资源开发的“处女地”。¾¾开发缓慢。1957年我县在原东华乡道观村建成第一个小水电站,装机12千瓦,小水电发展开始起步。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期,全县出现小水电建设高潮,先后建成小水电站141处,总装机188台22491千瓦。之后,我县小水电开发基本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1994年以来的10年时间内没有新建一处小水电站,开发总量仅为可开发量的5%。已经具备深度前期工作基础的长塘罗溪电站、将军坝后电站、南金枳木电站、仙溪山口电站、洞市梓树坪电站、江南思贤溪电站、田庄华园电站等电源点也至今未能动工兴建。在这10年里,省内一些基础比我县弱,以前的开发速度比我县慢的地方,小水电资源开发快速发展。新化县在上世纪80年代末来我县考察小水电发展情况之后,把小水电作为一大支柱产业来抓,10多年来新建电站46个,总装机5万千瓦,年发电量1.8亿度,年创税收700多万元。桂东县是一个仅有14万人口的山区县,水能可开发量19万千瓦,1998年以来新建已投产的电站61座,装机6.65万千瓦,是1997年以前的7.4倍;在建小水电站54座,装机4.13万千瓦;2003年发、供、用三个环节提供税收3090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与广东、江西两省交界的汝城县,总人口36万,已建成电站119座,装机214台15.6万千瓦,占可开发量的78.8%,2003年产值过亿元,实现税收和利润3100万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我县与汝城等四县小水电资源开发情况比较单 位 可开发量 已开发量 开发率汝 城 19.80万kw 15.60万kw 78.8%桂 东 19.10万kw 7.54万kw 39.5%新 化 8.00万kw 5.00万kw 62.5%桃 源 12.00万kw 3.59万kw 29.9%X X 43.7万kw 2.2万kw 5.0%¾¾效益低下。全县并入大电网的48家小水电站中,亏损的有31家,占64.5%;保本的10家,占20.8%;盈利仅7家,占14.7%。2003年底各电站负债总额达3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左右。调查的19个电站2003年电费总收入860万元,总成本1200万元,当年亏损340万元,历年累计亏损2400万元。洞市乡

笔为数不小的资金用于补偿或解决其他遗留问题。现有小水电站大都是国有、集体电站,体制不活,机制不新,直接影响了企业效益。将军电站近5年来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25人、内部招工22人,职工人数达205人,而企业正常定员只需30人。建 议第一,要确立小水电开发的战略地位水电资源是一种清洁能源,可再生利用,发展小水电产业符合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县水能可开发量达43.7万千瓦,如果在10年内能开发70%,总装机达到30万千瓦,按年利用4000小时、年均发电量12.2亿度、单位电量均价0.26元推算,电站年收入可达3亿多元,按中小型电站电量各占一半,综合税率13%计算,可创税收4000万元以上。如果利用小水电就近带动高耗能企业发展,按汝城县现有效益水平计算,高耗能企业年产值可达3.3亿多元,年创税收2000万元以上,两项合计超过6000万元。因此,我县要把小水电作为一大支柱产业着力培植,坚持“以林养水、以水发电、以电兴工、以工富农”的发展思路,在整体工作部署上突出发展小水电产业。要明确战略目标,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小水电快速高效发展。第二,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要尽快成立小水电产业开发领导小组,在全县小水电产业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县委、县政府要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小水电产业的决定,对全县小水电开发进行政策规范和引导。要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确保资源有序开发。要简化手续,减免规费,优化环境。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干部职工参股开发小水电,协调引导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投入,形成小水电开发的多元投入机制。要积极推进现有小水电企业改制,鼓励现有小水电站特别是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吸纳民间资金,消化自身债务,加强管理和技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要加强协调,解决矛盾。政府可以就电价、税收等问题直接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协调小水电和电网之间的矛盾,平衡利益关系。第三,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要推进小水电输配电网络建设,增加输送电通道,实行跨区域交换电力电量,打破单一的电力市场格局,形成竞价上网机制。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县小水电发展的被动局面,唯一的出路是打破垄断,建立具有竞争条件的电力市场环境。目前,县水利局提出了连接部分小水电站建立自有网络向桃源等周边县输送电量的设想,得到省水利厅的重视,是我县电网建设和小水电开发的一个良好机遇。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开放的小水电开发机制。要明确政策,支持小水电就近供电,实行自发自供;允许小水电和电网实行互供、转供和同月同时段电量互抵,公平结算。县小水电开发调查组200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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