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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及答案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20-69096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3 04:05: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练习题:

1、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问:(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1)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具备免责条件。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为:(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因此,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某市甲养殖场承包了水库的600亩水面养殖淡水鱼。乙造纸厂位于距水库2000米处,自投产后第一年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甲养殖场共向水库投放鱼苗10万尾,投资8万元。1989年10月,甲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经打捞共有1000余条。养殖场当即通知乙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乙造纸厂认为其排放水量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排污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环保局调查后认定鱼死的原因是造纸厂排污所致,但造纸厂排污确实合乎国家规定的标准。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终没有结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造纸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造纸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具备免责条件。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为:(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在本案中甲养殖场所养淡水鱼引水质污染而受损,这一损害的发生是由造纸厂的排污行为造成的。乙造纸厂既无法定免责事由,又不能证明甲养殖场的鱼死与其排污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造纸厂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其以排污未超标为抗辩事由,不是法定免责事由,不予采纳。

3、前进化工厂和惠林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其排污浓度均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两个工厂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1999年5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院抢救后脱险,受害人为此支付医疗费86000元。经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其排污均无异常(达标排放),排放方式亦未违法。当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并应12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费86000元,每个工厂43000元,两工厂承担连带责任。

问:(1)环保局对两工厂给予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

(2)工厂是否应对12名受害人进行赔偿?为什么?

答:(1)环保局对两工厂进行罚款处罚无法律根据。(1分)因为依照我国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违法(2分)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分)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2)工厂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1分)

因为:(a)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必要前提,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但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的,也要承担环境民事责任;(2分)(b)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实行无过失责任制,行为人虽无故意或过失,但造成了污染危害后果,也要承担环境民事侵权责任(或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分)

4、山西省某市环保局接到其辖区内一果农的投诉:某焦化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使其果树水果产量大幅度减产,向焦化厂索赔不成,故请求环保局予以处理。环保局受理了该投诉,并组成调查组对污染损害情况进行调查勘验,地区农业环境监测站也出具了《对××苹果园内烟尘污染使苹果受害的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和1987年9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于1995年8月29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并于当日公布生效)第36条之规定,环保局于196年3月1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焦化厂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向果农支付污染损害赔偿费5000元,但焦化厂收到处罚决定60日后,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于是,环保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却裁定不予执行。

请分析环保局在本案中应有的地位及其处理权的性质,并指出环保局在该案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简要说明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

答:(1)环保局应当事人请求对环境纠纷的处理属居间调解行为,应制作处理决定书或者调解处理决定书,而不应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都没有关于“责令赔偿损失” 的行政处罚形式,环保局的这一处罚无法律根据。

(3)环保局适用法律错误。本应适用修改后已经生效的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但却适用旧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4)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是正确的。因为:《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都没有授权环保部门对不执行其纠纷处理决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也没有规定对行政机关居间调解的处理决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四川省某县一企业建设在农村,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10分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1600元。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按照该法第2条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必须有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我企业只满足噪声超标一个条件,不属于限期治理和缴纳超标排污费的对象。结果,法院采纳了原告企业的意见,判决撤销环保局的决定。

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该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1)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规定,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必须具备排放噪声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只超标不扰民的噪声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

(2)责令限期治理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权限,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属于越权行政。

(3)对不扰民的超标噪声,不应征收排污费。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因此噪声对该厂工人造成的危害,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6、河南省某县农民张某,承包水库水面,用网箱养鱼,并租了一条水泥船和雇佣两个工作人员在水库中日夜看护,张某本人也经常住船看护。一天早晨,张某起床后,看到许多死鱼漂浮水面,且水面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张某意识到可能是水体受到某化工厂污染致鱼死亡,于是马上到县环保局要求察看死鱼现场。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渔业水污染事故应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于是张某又马上到负责渔政管理的水库管理局渔政管理站要求其调查处理死鱼事故。但渔政管理站的站长说,不可能是污染致鱼死亡,所以既不组织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也不到现场调查死鱼情况。为了固定证据,张某只好让县公证处对其死鱼情况进行公证,证明死鱼损失达40多万元。死鱼事件后不久,某化工厂就收到渔政管理站发出的因渔业污染事故罚款15万元的决定。由于缺乏渔政管理站的现场调查监测资料,张某无法向排污者索赔,于是便以渔政管理站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40万元。法院以渔政管理站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由,让张某变更被告,但张某拒绝变更,于是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

试分析:(1)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2)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张某应当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 答:(1)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水污染防治法》第28条第2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

(2)法院的裁定是正确的。因为渔政管理站是水库管理局的下属单位,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张某应当根据法院的要求变更被告人。

(3)在目前情况下,张某可以通过下列两条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

①以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的上级单位水库管理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因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张某造成的损失。

②对向水库排放废水的化工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污染损失。

7、某市市级幼儿园建于2000年3月,其内部建造的食堂和锅炉房均采用燃烧生煤的方式做饭和烧热水,两根烟囱每天排除滚滚浓烟.2000年9月,市轮船总公司在紧邻幼儿园食堂和锅炉房的旁边动工修建了一座水上娱乐城。由于该市河流较少,该水上娱乐城立即成为本市居民夏天消暑的好去处,生意十分兴隆。然而好景不长,由于幼儿园不断向外排放浓烟,导致水上娱乐城的水面上总是有一层黑色漂浮物.游客们认为太不卫生,不再光顾娱乐城,娱乐城的生意渐渐清单.2000年10月3日,经市卫生防疫站检测,水上娱乐城的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娱乐城认为其生意不好及被卫生防疫站责令限期整改的主要责任在于幼儿园排放浓烟污染了娱乐城的水质,于是要求市环保局进行处理。市环保局受理后,进行了现场检测。鉴定幼儿园两烟囱的排放严重超标,是娱乐城水质恶化的主要污染源。经研究决定,责令幼儿园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并罚款15000元。同时,娱乐城也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16280元。在庭审中,幼儿园辩称:(1)幼儿园建在先,娱乐城建在后。市轮船总公司在明知幼儿园烟囱排放可能污染其水质的情况下仍然建造娱乐城,引起一切后果应由娱乐城自己承担。(2)幼儿园已接受环保局15000元的罚款,不应再给娱乐城赔偿。

问:(1)幼儿园的理由是否成立?(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1)不成立。理由:①幼儿园排污行为和娱乐城经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两个单位都是依法审批建设,建设的先后不是幼儿园排污的理由;②幼儿园接受的罚款是由于超标排污;娱乐城要求的损失赔偿是由于幼儿园排污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依(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8、某地231户农民承包农田种植水稻。2002年和2003年两年连续出现水稻受害症状,减产稻谷23万公斤。农民认为是某制药厂向作为农田灌溉水源的河流中排污所致,并有专家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为证。在请求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未果的情况下,231户农民推选3位代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当地法院受理本案后,并未将其作为共同诉讼案件受理,而是作为231起案件分别立案和审理。在案件审理中,被告制药厂以原告不能举出被告排污与原告水稻受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认为,向河中排污的有10多家企业,原告只起诉被告一家并让其负全部赔偿责任是不合理的。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没有举出证据证明其排污与水稻受害之间无因果关系,也未提供其他企业向河道排污的证据。因此,判决其赔偿原告的全部损失,并做出内容类似的231份判决书。

问:(1)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被告以原告不能证明被告排污与原告水稻受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作为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法院将本案作为231起案件分别立案和审理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1)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1分)。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的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2)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排污与水稻受害无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败诉的后果。

(3)不合理(1分)。因为这种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

9、某冶炼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一种含有高浓度砷(一种剧毒化学物质)的废渣。2003年1月,8位农民共同投资设立了合伙企业硫化厂。该硫化厂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与冶炼厂签订了购销砷废渣100吨的合同,并使用含砷废渣在山顶上冶炼马蹄锑。由于没有防治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严重超标,仅半年时间就使厂区周围122亩竹木林因大气污染而枯死,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并导致周边居住人群出现中毒症状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问:(1)本案中,硫化厂与冶炼厂存在着哪些违法行为?(2)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应当分别依据哪些法律予以惩处? 答:(1)该案中的违法行为包括:冶炼厂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硫化厂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硫化厂在没有防治大气污染设施的情况下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分别对冶炼厂和硫化厂予以行政处罚;硫化厂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构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应当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0、江苏省南京市一中学生李某从出生到1989年10月间居住在金陵石化炼油厂西生活区。居住地南边是液化气罐装站,该站经常漏气;东边是制造压力容器的工程队,该队主要是就地进行射线探伤,对容器喷漆;北边是炼油厂的生产装置;西北边是炼油厂火炬,排放出的火炬气含有害物质。1989年11月至1997年7月,李某一家住在南京炼油厂东生活区。住处的东边是炼油厂排污未封闭地带,北边是焦化装置。2004年除夕夜,李某被诊断出患了急性混合型白血病,其家人认为是周围环境污染造成的。但金陵石化炼油厂认为:该厂一直进行密闭生产,环保部门还对排污进行了非常严格的监控,排放完全达标;生活区居住了很多人,与李某同龄的人中只有她一个不幸患病,具体致病原因可能有多种。

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金陵石化炼油厂告上了法庭。李某在起诉状中表示:金陵石化炼油厂应对其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该单位赔偿已花费的医疗费用54万元,后续医疗费15万元,精神抚慰金26万元,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5万元,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问:

1、被告金陵石化炼油厂的环境侵权行为是否成立?

2、是被告(金陵石化炼油厂)的抗辩是否有道理 ?

3、三是原告(李某)提出的赔偿请求可否被支持?

答:(1)本案中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可以成立: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4分)

(2)本案被告的抗辩没有道理:一般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免责事由包括三种情形:一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二为受害人的过错;三为第三人的过错。可见,加害人行为的行政合法性不是免责事由,也就是不以加害人行为的行政违法性作为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行政权的行使、行政许可应以公民合法权益的保证为前提,不能剥夺公民的民事权利,而且我国现行的行政标准也存在过时或不科学等现象。这种观点不仅在我国理论界,而且在司法界也已被接受。所以,被告提出的该厂排污达标的理由不能免除其承担民事责任。(4分)(3)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可以被支持: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一种环境民事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既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也包括对人身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本案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已花费的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都属于对人身损害引起的直接损失赔偿,理应得到支持,当然具体数额应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至于精神抚慰金则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精神损害,是指精神上、心理上的损害,是无法以金钱数额计算的,这种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本案中原告提出的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请求也是可以被法院支持的,当然具体数额同样应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4分)

11、A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长期将含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进入位于B县的镜花湖。1997年上半年,当地由于长期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但工厂排放的含酸废水却没有减少,致使湖水呈酸性。B县周楼村村民周某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但从1997年6月开始,水面漂浮的死鱼却越来越多。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经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死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周某沿河找到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于是周某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由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的废水PH值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污染死鱼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原告周某赔偿10万元,硫酸厂赔偿15万元。

问:(1)周某在诉讼中是否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他相关证据?为什么?

(2)石化染料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3)硫酸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答:(1)周某在诉讼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根据规定,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原告仍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以证明:第一,被告实施了排污行为;第二;被告排放的污染物进入了原告养鱼的水体。

(2)石化染料厂的辩解没有道理。因为其排污达标仅是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排放的污染物仍可能造成污染。所以在排污达标的情况下造成污染危害依法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硫酸厂的辩解没有道理。因为按照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后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二篇: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分析

案例

一、深深浅浅话海尔(理论来源p37)

1.海尔的企业文化是完美无缺的吗?

答:否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营长管理活动中创造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海尔成功的妙诀是“企业文化”的建造和更新。企业文化是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高速和完善的,因此海洋企业文化并不是完善无缺的。

2.海尔的企业文化是否是全体海尔人共建的?

答: 海尔的企业文化是全体海尔人共建的。

企业文化是由企业群体构成的,是全体海尔人长期实践的结果,从海尔企业文化的七个层次:表层海尔文化,如。。、浅层次海尔文化,如。。、中层海尔文化,如。。、深层海尔文化,如。。。、里层海尔文化,如。。。、内层海尔文化,如。。。、海尔文化内核,如。。。,无不体现全体海尔人集体参与。

3.海尔创建了一套完整的中国企业文化,它为推动海尔走向世界在企业员工中起了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凝聚作用。在七个层次的海尔文化中哪一层次是最关键、最重要的?答:关键的层次是海尔文化内核也就是海尔的哲学和价值观,那就是“敬业报国,追求卓越”,“海尔真诚到永远”。

案例

二、拟订可考核的目标(p74)

1. 当他们没有得到集团公司总裁的目标时,分公司总经理能够拟订可考核的目标吗?怎样

制定?这些目标会得到下属的认可吗?

答:可以。因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模式是独立经营、集中核算。

建立企业目标首先要明确企业的使命宗旨,并结合企业内外环境决定一定期限内的工作具体目标。

现代管理学提倡参与制目标设定法,要求企业员工参与目标的设立。常用的有自上而下的目标制定法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制定法。

2. 对于分公司来说,要制定可行的目标,需要集团公司提供什么信息和帮助?

答:集团公司要提供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方向,以及下达给分公司的任务

3. 这位分公司总经理设置目标的方法是否是最佳方法?你会怎么做?

答:不是。不能一人说了算。(p74)

案例

三、陷于困境的经理(P152)

1. 你认为王先生的问题是什么?

答:权力过于集中。

2. 王先生所面临的问题如何能得到解决?

答:重新设计组织结构,适当的管理层次、管理幅度,增加中间层次且授权

3.授权能帮助王先生吗?他该如何授权?

答:能。如何授权?(见P152)

4.为该公司设计一个组织结构图

答:

案例

四、保罗的领导方式(p186-198)

答:1.保罗的权力主要来自法定权力,部分来自自身影响力,譬如在能力、情感等方面。

2.此案例说明了领导的权变理论。

因为保罗同样的领导方式,随着被领导者和工作环境的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效果。在纽约和新泽西取得了成功,在达拉斯却失败了。

3.保罗在达拉斯没能成功,其影响因素大致有:

(1)实现企业目标的方法,未能让员工了解。

(2)用人方面欠妥,人员更换频繁。

(3)社会环境原因。譬如达拉斯在社会、政治、经济、技术、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情况。

案例

五、惩罚员工不是苦差(p219-232)

1.你较赞赏哪种观点?与其他观点相比它优在哪里?为什么?

答:我比较赞赏“认清惩罚真谛”这种观点。

它的优点:让员工清楚自己为什么受到惩罚,使整个组织员工认清组织目标;强化理论认为通过惩罚可以减轻或消除某种行为过程;使其他员工明白如何做才是正确的。

2.适当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你认为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哪一种效果更好?

答:我认为应根据具体对象来决定是用物质鼓励还是精神鼓励。例如:对物质过分关心的员用,则采用物质鼓励;对精神过分关心的员工则采用后者。

案例

六、某饮料公司的控制工作

答:

1、衡量该企业的工作绩效并与计划相比较,找出差距: 用百分比表示:

欠:A品牌(1075-913)/1075*100%=-15%

F品牌(160-146)/160*100%=-12.5%

G品牌(225-220)/225*100%=-2.2%

H品牌(80-65)/80*100%=-18.75%

H品牌差距最大,A品牌次之,G品牌最后。

超:B品牌(630-634)/630*100%=+0.63%

D品牌(620-622)/620*100%=+0.3C品牌(800-912)/800*100%=+14%

E品牌(540-672)/672*100%=+24.4%

I品牌(170-286)/170*100%=+68.3

合计:(4300-4464)/4300*100%=+3.8%

2、分析原因

(1)消费者偏好

(2)产品生命周期

(3)市场竞争

(4)产品质量

(5)广告、促销

等等

3、修订标准,制定下月的销售定额(自己定)

第三篇: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分析答案

2009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第一题

某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负责人对该项目监理工作提出以下5 点要求:

(1)监理合同签订后的30 天内应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理工程

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2)监理规划的编制要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项

目审批文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

件和施工组织设计;(3)监理规划中不需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但需针对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监

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如建设单位未提出意见,该监理规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直接报送

建设单位;(5)如建设单位设计方案有重大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发生变化,总监理

工程师代表应及时主持修订监理规划的内容,并组织修订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建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的步骤(见图1-1),并委托给总监理工程

师代表以下工作:(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主持编制监理规划;(2)签发工程

款支付证书,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

图1-1 建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步骤框图

在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中,要求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部分文件档案资料如下:(1)监理

实施细则;(2)监理通知单;(3)分包单位资质材料;(4)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5)质量 评估报告。问题:

1.指出监理单位负责人所提要求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2.写出图1-1 中①~④项工作的正确步骤。

3.指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作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4.写出项目监理规划中所列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保存的时限要求。

第二题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于2005 年11 月底向中标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

价为280 万元;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06 年1 月10 日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

理合同约定:合同价为260 万元;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每延长一个月增

加监理费8 万元;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期26 个月。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

工日期为2006 年2 月10 日,施工总工期为24 个月。

事件2:由于吊装作业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部编了专项施工方案,并送现场监理员签 收。吊装作业

前,吊车司机使用风速仪检(资/料来.源,于:gzu521学;习/网 ]gzu521.com测到风力过大,拒绝进行吊装作业。施工项目经理便安排另一名吊车司机进行吊装作业,监理员发现后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

师汇报,该专业监理工程师回答说: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事件3:监理员将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后,发现现场吊装

作业吊车发生故障。为了不影响进度,施工项目经理调来另一台吊车,该吊车比施工方案确

定的吊车吨位稍小,但经安全检测可以使用。监理员立即将此事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总监

理工程师以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就实施为由,签发了停止吊装作业的指令。施工项目

经理签收暂停令后,仍要求施工人员继续进行吊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

位负责人称工期紧迫,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事件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总工期延误5 个月,监理服务期达30 个月。

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32 万元,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服务期延长是施工单

位造成的,监理单位对此负有责任,不同意增加监理费。问题:

1.指出事件1 中建设单位作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2.指出事件2 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3.指出事件2 和事件3 中施工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4.分别指出事件3 中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5.事件4 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第三题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了施工合同,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一专业工程分包。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时发现部分设计图纸有误,即向建

设单位进行了口头汇报。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并向设计单位指

出设计图纸中的错误,在会后整理会议纪要。

在工程定位放线期间,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及相关资料,安排监理员到现场复验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

事件2: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一批材料,因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施工单位不 予接收保管,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处理。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总承包单位在某隐蔽工程施工时,未通知项

目监理机构即进行隐蔽。

事件4:工程完工后,总承包单位在自查自评的 基础上填写了工程竣工报验单,连同全

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过程均按要求进行了

验收,便签署了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收到该报告后,即将工程投入使用。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1 中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2.事件1 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时,应审查哪些内容?

3.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协调处理? 4.针对事件3,写出总承包单位的正确作法。

5.分别指出事件4 中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第四题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了甲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中约定: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由甲施工单位负责清除,其费用包干并在清除后一次性支付;

甲施工单位将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

共同考察确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后,甲施工单位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了混凝土供应合 同。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委托乙施工单位清除建筑垃圾,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对清除的建筑

垃圾进行计量。因清除建筑垃圾的费用未包含在甲、乙施工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中,乙施工

单位在清除完建筑垃圾后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补偿要求。随后,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

构提出付款申请,要求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建筑垃圾清除费用。事件2: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使桩不能按设计的轴线施

工。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变更申请,要求绕开地下障碍物进行钻孔灌注桩 施工。

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在钻孔灌注桩验收时发现,部分钻孔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

设计要求,经查是商品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项目监理机构要求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乙施

工单位处理后,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补偿要求。甲施工单位以混凝土供应商是建设单位参

与考察确定的为由,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

问题:

1.事件1 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对建筑垃圾清除进行计量?是否应对建筑垃圾清除

费签署支付凭证?说明理由。

2.事件2 中,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变更申请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写

出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该工程变更的程序。

3.事件3 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写出项目监

理机构对钻孔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问题的处理程序。4.事件3 中,乙施工单位向甲施

工单位提出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甲施

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第五题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价为15000 万元,合同工期为18 个月,预付款为合同价 的20%,预付款自第7 个月起在每月应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回300 万元,直至扣完为止,保

留金按进度款的5%从第1 个月开始扣除。

工程施工到第5 个月,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第3 个月浇筑的混凝土工程出现细微裂缝。

经查验分析,产生裂缝的原因是由于混凝土养护措施不到位所致,须进行裂缝处理。为此,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出现细微裂缝的混凝土工程暂按不合格项目处理,第3 个月已付该部

分工程款在第5 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在细微裂缝处理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再支

付”。经计算,该混凝土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为200 万元,取费费率: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 %,间接费费率为8%,利润率为4%,综合计税系数为3.41%。施工单位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裂缝处理,处理费用为4.8 万元,工作

时间为10 天。该工程施工到第6 个月,施工单位提出补偿4.8 万元和延长10 天工期的申请。

该工程前7 个月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进度款见表5-1 表5-1 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进度款

问题:

1.项目监理机构在前3 个月可签认的工程进度款分别是多少(考虑扣保留金)?

2.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混凝土工程中出现细微裂缝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3.计算出现细微裂缝的混凝土工程的造价。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

补偿4.8 万元和延长10 天工期的要求?说(贵.州,学.习,网)hTTp://

一、答案及评分标准(20 分)1.(9 分)

(1)30 天内不妥,应在10 天内;

(2)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监理规划编制依据不妥,应将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作为 编制依据;

(3)监理规划中不需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不妥,在监理规划中应编制安

全生产监理的相关内容 ;

(4)①监理规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直接报送不妥,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核批准后报送 ;

②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提交建设单位不妥,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提交。;

(5)修订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1 分)。2.(2 分)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

结构 →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或:③ →④ →① →② 】 3.(4.5 分)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 ;(2)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 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调解。4.(4.5 分)

(1)①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 ; ②监理通知单: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 ⑧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建设单位长期保存 ;

④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建设单位长期保存 ;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 ⑤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长期

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二、答案及评分标准(20 分)1.(4 分)

(1)2006 年1 月10 日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应在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后的30 天内签订监理合同。

(2)监理合同价为260 万元不妥,应为280 万元。2.(3 分)

回答“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不妥,应及时制止 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6 分)

(1)安排另一名司机进行吊装作业不妥,应停止吊装作业 ;

(2)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便实施不妥,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 施 ;

(3)签收工程暂停令后仍要求继续吊装作业不妥,应停止吊装作业。4.(4 分)

(1)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不妥,应支持总监理工程师的 决定 ;

(2)总监理工程师未报告政府主管部门不妥,应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5.(3 分)

合理,因为监理合同中有相关约定 且非监理单位的原因。

三、答案及评分标准(20 分)1.(4 分)(1)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 和整理会议纪要不妥(0.5 分)。

设计交底会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细,会议纪要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整理。(2)①口头汇报不妥,应书面汇报。

②派监理员复验不妥,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复验。2.(3 分)

(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2)业绩 ;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3.(3 分)

协调施工单位保管该批材料,若经设计本资.料来源于贵-州-学-习-网 www.teniu.cc 单位确认可以使用,则该批材料可用于本工 程 ;若不能使用,应要求退货。4.(3 分)

在隐蔽前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验收合格方可隐

蔽。若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在验收前24 小时 之前书面提出延期要求,不进

行验收,总承包单位可自行验收。5.(7 分)(1)总监理工程师直接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评估

报告不妥,应在收到工程竣工中请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检查竣工资料(1 分)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

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2)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工程投入使用不妥,应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答案及评分标准(20 分)1.(3 分)

(1)不用计量,因费用包干 ;

(2)应签署支付凭证,因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2.(7 分)

(1)不正确,因乙施工

单位是分包单位。(2)①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后进行审查 ; ②同意后报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 ;

③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 ; ④就评估情况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调后,签发工程变更单。3.(7 分)

(1)不妥 ;因乙施工单位是分包单位。(2)①下达《工程暂停令》 ;

②提出由检测单位对桩身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 ; ③检测达到设计要求时,同意验收。;

④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须经原设计单位核算? ;满足设计要求的,同

意验收 ;不满足设计要求的,由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 予以审核签认 ;

⑤监督施工单位的处理过程,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 ⑥满足要求后,签发《工程复工令》。4.(3 分)

(1)妥当,因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混凝土是甲施工单位供应的。(2)不妥,因建设单位不是混凝土供应合同的签订方。

五、答案及评分标准(20 分)1.(3 分)

(1)200×(1-5%)=190(万元)

(2)300×(1-5%)=285(万元)

(3)500×(1-5%)=475(万元)2.(5 分)

(1)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批复处理方案 ;

(3)跟踪检查处理方案的实施 ;(4)检查、鉴定和验收处理结果 ;(5)提交质量问题处理报告。3.(8 分)

(1)措施费:200×5%=1 0(万元)

直接费:200+10=210(万元)

间接费:210×8%=16.8(万元)

利润:(210+16.8)×4%=9.07(万元)

税金:(210+16.8+9.07)×3.41%=8.04(万元)

工程造价:210+16.8+9.07+8.04=243.91(万元)

(2)不同意 ;因为是施工单位 [此资料转贴于GZU521学习网 ]www.Gzu521.com 的责任。4.(2 分)

600×(1-5%)-243.91×(1-5%)=338.29(万元)(2 分)

5.(2 分)

800×(1-5%)-300+243.91×(1-5%)=691.71(万元)(2 分)

六、答案及评分标准(20 分)1.(3 分)(1)20 个月 ;

(2)A→D→F→I→K→M(或:①→②→⑤→⑦→⑧→⑩→⑧)(1 分);(3)2 个月。2.(4 分)

(1)吊装机械闲置补偿费:600×30=18000(元);(2)工程延期为零 ;

(3)理由: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 ②工作E 的持续时间延长不影响总工期。3.(6 分)

(1)补偿费用为零 ;(2)工程延期1 个月 ;

(3)理由:①不可抗力原因,费用不补偿 ;工期可顺延 ; ②工作G 为关键工作,影响工期1 个月。4.(4 分)

(1)未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并移交设备不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部件损坏 的责任不妥如 ;因建设单位未将设备移交施工单

位保管 ;

(2)应批复补偿费用1.6 万元,工程不予延期。因属建设单位责任,但工作I 为非关键工作。5.(3 分)(1)19 个月 ;

(2)正确,因总工期比原合同工期缩短1 个月叠。

第四篇:2018案例分析答案

2018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模拟试卷

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温馨提示:案例考试切忌慌乱,答题尽可能全面、简洁、条理清楚)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问题二,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腔压力表读数为 0.1MPa,读数远小于稳压水压力,且报警阀室排水沟一直能够听到水流的声音;

原因:控制腔水泄漏、压力不足,也导致报警阀密封不严,且能听到排水沟水流声音,原 因应为控制腔启动管路泄漏,电磁阀故障或手动紧急启动阀未关闭导致漏水。

问题三,检查人员开启试验阀放水,喷淋泵启动但中控室未收到喷淋泵启动的信号以及 压力开关动作的报警信号;

原因:模块或信号线路故障。

问题四,水力警铃声强 65dB,声强不足; 原因:水力警铃自身质量问题或水压不足造成。

(7)该厂房应采用何种烟气控制措施?防烟分区划分时,应满足哪些要求?

建筑 30m 不符合要求;至少应为 50m;乙醇厂房距离东侧高层丙类厂房 12m 不符合要求;应至少 13m。

二、三层划分防火分区的防火墙耐火极限 3h 不符合要求;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防火墙

解答要点:

问题一:在报警阀室打开试验阀放水,喷淋泵启动后控制室未接收到喷淋泵及压力开关动 作的反馈信号;

原因:模块或信号线故障。

问题二,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喷淋泵启动后中控室没有接收到喷淋泵及压力开关动作的 反馈信号;

原因:模块或信号线故障。

问题二:末端停止放水后,消控室一直接收到顶层水流指示器的反馈信号; 原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后被卡死无法复位或模块、信号线故障

(5)对该建筑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测试时,系统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如不正常,说明改正措

为一级,裙房耐火等级二级不正确。

存在问题及改正措施如下:

C.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动时,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喷淋泵应能启动,消防控制室应该接收 到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喷淋泵动作的反馈信号

D.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时,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喷淋泵应能启动,消防控制室应该接C.报警阀前后进出水管路的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的阀位

D.应进行系统模拟灭火试验,报警阀应动作、水力警铃应鸣响,水流指示器应动作并反馈信 号,压力开关应动作并联动启动喷淋泵,压力开关、喷淋泵、信号阀均应反馈信号 E.喷头的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相应时间指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0.关于该建筑的防排烟系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CE)。A.若该建筑的防烟楼梯间采用敞开式阳台做前室,楼梯间可以不采用防烟措施 B.该建筑酒店首层歌舞厅内设置的三个卡拉 OK厅,由于每个厅的建筑面积均不足 100m2,可以不设置排烟系统 C.该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可以由一台风机担负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任务

D.对机械排烟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时,应进行模拟火灾试验,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给出两个满 足逻辑关系的信号后,同一防火分区内的所有常闭式排烟口应同时开启,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 收到所有排烟口及排烟防火阀动作的反馈信号 E.对机械排烟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时,应进行模拟火灾试验,在同一个防烟分区内给出两个满 足逻辑关系的收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和喷淋泵动作的反馈信号

E.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时,在报警阀室开启试验管路放水,喷淋泵应能启动,消防控制室应

该接收到压力开关和喷淋泵动作的反馈信号

7.关于冷却水幕系统,下列说法正确的包括(CE)。

A.水幕系统可以使用电动控制的雨淋阀,也可以使用传动管控制的雨淋阀,还可以使用简易 雨淋阀,使用简易雨淋阀时,雨淋阀受两只感温探测器的联动信号控制,电动开启 B.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中的冷却水幕进行功能检查时,应采用手动打开雨淋阀紧急启动阀的 方式放水,检查系统能否喷水 C.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中的冷却水幕进行功能检查时,应在报警阀室打开试验管路控制阀,检验压力开关是否动作,喷淋泵是否启动

信号后,该防烟分区内的所有常闭式排烟口应同时开启,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到 排烟口开启的信D.采用电动控制雨淋阀的水幕系统,应由报警区域内的两只感温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开启雨淋 阀 号后,联动开启排烟风机 E.采用电动控制雨淋阀的水幕系统,应由一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和防火卷帘降落到地面 的信号开启雨淋阀

8.关于该建筑的消火栓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

A.将消火栓泵控制柜选择钮置于自动状态,在屋顶试验栓处放水,消火栓泵应能启动,消防

控制室应该接收到消火栓泵启动的反馈信号

B.将消防联动控制器选择钮置于手动状态,在屋顶试验栓处放水,消火栓泵应能启动,消防

控制室应该接收到消火栓泵启动的反馈信号 C.将消火栓泵控制柜选择钮置于手动状态,在屋顶试验栓处放水,消火栓泵不能启动,消防 控制室不应接收到消火栓泵启动的反馈信号

D.消火栓泵双电源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 5s,当其中一路电源为柴油发电机时,切换时间不应大 于 15s E.手动按下消火栓箱内的任一只消火栓启泵按钮,消火栓泵应能启动,消防控制室应能收到 启泵按钮的报警信号

9.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验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CE)。

A.应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的

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水力警铃与报警阀组连接的管道距报警阀组不超过20m,测试时,警铃3m远处声级计测得声强不能小于 75dB

第五篇:案例分析答案

公共卫生专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

一、(11分)

由某县卫生局组织实施。(5’)应当使用《产品样品采样记录》(3’)、《检验结果告知书》(3’)。

问题

二、(12分)

还应调取水厂卫生许可证(3’)、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和水厂违法所得证明材料等(3’)复印件。

问题

三、(12分)

本案程序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未履行检验结果告知程序。(3’)(2)未制作《案件受理记录》,对案件及时进行受理。(3’)(3)未及时立案。(3’)

问题

四、(20分)

(1)该案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处罚。(10’)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5’);卫生部《关于饮用水及供水单位法律适用的批复》的规定(对于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5’)。

问题

五、(25分)

(1)抽检不应由县疾控中心填写产品样品采样单(2.5’);不应由县疾控中心向某自来水厂送达检验结果(2.5’)。

(2)对水厂检查发现的问题,未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5’注:下达监督意见书即可得5’)。如发现饮用水污染可能危害居民健康,则必须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5’)。

(3)未调查水厂违法所得情况(5’)。

(4)责令限期改正不应作为行政处罚(5’)。

问题

六、(20分)

(1)督促该水厂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制度。(5’)(2)督促该水厂保持加氯消毒设备正常运转。(5’)(3)督促该水厂完善(做好)加氯消毒记录。(5’)(4)整改落实后再次对该水厂出厂水及末梢水进行抽检。(5’)传染病监督专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

一、(15分)

东港医保门诊部(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消毒管理办法》(1’)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1’)。

薛某(4’)《刑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消毒管理办法》(1’)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1’)。

问题

二、(20分)

门诊部外科诊疗涉及场所现场检查笔录(2’)、门诊部负责人(2’)、薛某询问笔录(2’)、拍摄影像资料(2’)、部分丙肝感染者询问笔录(2’)、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薛某身份证复印件(2’);封存外科门诊正在使用的静脉曲张治疗用药品、器械(2’);工作日志(2’);收费单据、账册(2’);

问题

三、(15分)

一是东港医保门诊部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2’),对临床科室消毒措施落实监管不到位,未开展消毒技术知识培训(2’),医务人员不掌握相关消毒技术知识(2’)。机构临床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用品(2’),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2’)。

二是薛某诊疗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相关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1’),未严格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各项制度措施(1’),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册器、无菌生理盐水(3’),造成医源性感染,致使多名就诊患者感染丙肝。

问题

四、(20分)

东港社保门诊部(4’):责令改正,罚款(2’);

东港社保门诊部主要负责人(4’):降职、撤职或开除(都可)(2’)薛某(4’):开除(行政处分)(1’)、吊销执业证书(1’)、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

问题

五、(15分)

1、对东港社保门诊部处罚适用一般程序(7’)

2、对薛某处罚适用听证程序(8’)

问题

六、(15分)

薛某涉嫌犯罪,应向司法机关移送如下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4’)

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4’)

3、涉案物品移交清单(4’)

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3’)放射卫生专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

一、(15分)东源县人民医院(15’)

问题

二、(20分)

一是超出医疗机构登记范围开展普通X线诊断专业诊断活动(5’);二是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5’);三是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5’);四是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未经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与竣工验收(5’)。

问题

三、(20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5’)及其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5’)、《放射诊疗管理规定》(5’)。

问题

四、(10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10’)

问题

五、(20分)

不具备(5’),一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有普通X诊断专业(5’);二是聘用医学影像与放射诊疗专业执业医师(5’);三是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5’);

问题

六、(15分)一般程序(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医院相关负责人询问笔录(2’)、放射科孙某询问笔录(2’)、放射科现场检查笔录(2’)、现场拍摄影像资料(2’)、封存放射诊疗文书资料(2’)。

法制稽查专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

一、(16分)

A区仁济医院(2’)、李某(2’)、王某(2’)、刘某(2’)和张某(2’)。被处罚主体一般有公民(2’)、法人(2’)和其他组织(2’)三类。

问题

二、(20分)

A区仁济医院的法人资格证明材料(1’)、内科外科的现场笔录(1’)、收取承包费的证明材料(1’)、王某《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儿科患者家属的询问笔录(1’)、外科患者的询问笔录(1’)、王某开具的处方(1’);某药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李某身份证复印件(1’)、某药店非法所得证明材料(1’)、皮肤科患者的询问笔录(1’)、张某身份证复印件(1’)、张某开具的处方(1’)、皮肤科诊疗用药品器械(1’)、张某违法所得证明材料等证据(1’)。

调取证据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由提交证据的单位和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3’),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2’)。

问题

三、(20分)

A区仁济医院将“皮肤科承包给某药店,并以本医院名义开展皮肤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按照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处罚(3’)。

应当适用《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予以处罚。

A区仁济医院儿科使用注册执业范围为内科的王某开展儿科疾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按照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规定处罚。(3’)

应当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予以处罚。

A区仁济医院外科护士刘某无《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工作的行为,属于医疗机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护理活动。(3’)

应当适用《护士条例》处罚。(3’)

对A区仁济医院上述违法行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3’)

问题

四、(12分)

处罚不应适用一般程序(2’)。

某药店店员黄某未经授权委托不应该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签字(2’)。没有进行行政处罚审批(2’)。

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超过了3个月(2’)。不应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申请强制执行前未催告李某履行义务(2’)。

问题

五、(22分)不应对李某聘请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张某开展皮肤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作为独立违法行为处罚(5’)。

未对李某承包的皮肤科采取“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行政强制措施(2’)。不应把“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作为行政处罚的种类(2’),未没收相关药品器械(2’)。

对A区仁济医院的处罚不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应适用听证程序(3’)。

没有对张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开展皮肤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据《执业医师法》进行处罚(5’)。

调查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

问题

六、(10分)

文号不规范(1’);被处罚人应为“李某(某药店业主)”(1’);未写明处罚证据(1’);“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不是行政处罚(1’);多个违法行为未体现“分别裁量,合并处罚”(1’);告知将罚款缴至A区卫生局财务科错误(1’); 告知 2个月(1’)、某市人民政府(1’)、90日(1’)错误;未写明A区卫生局并盖其公章(1’)。

计划生育专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

一、(15分)不合法。(5’)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手册》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规定:征收机关或受委托的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或者举报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经分管负责人审核立案。(5’)未经立案审批,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开展执法调查活动。(5’)

问题

二、(10分)不合法。(5’)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手册》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规定: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因此,本案1名执法人员未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属调查程序违法。(5’)

问题

三、(20分)不正确。(5’)应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并重新公布实行)第43条第1款。(5分)

对张某夫妇违法生育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按照2014年5月30日新修该并重新公布施行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征收,比按照其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条例》规定的数量少,(5’)根据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本案应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5’)

问题

四、(15分)不合法。(5’)某镇政府是受县人口计生局委托的征收机关,受委托的征收机关不得以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应该以该县人口计生局的名义作出该征收决定。(10’)

问题五(20分)

以2013年某县人民政府统计公报公布的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向张某夫妇分别征收基数二分之一的社会抚养费。(8’)

征收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2’)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2’)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2’)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方式、地点和期限;(2’)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2’)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征收决定日期。(2’)

问题

六、(10分)

应到某县财政局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5’)应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5’)

问题

七、(10分)

如张某夫妇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应当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书面申请,(3’)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经批准后可以分期缴纳。(4’)医政监督专业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一: 8分

东海县柳园镇某诊所(4’)、李某(4’)。

问题二:24分 1.现场笔录;(2’)2.对死者丈夫龙某的《询问笔录》;(2’)3.对诊所负责人王某某的《询问笔录》;(2’)4.对诊所工作人员李某的《询问笔录》;(2’)5.杨某某、张某某某的《询问笔录》;(2’)6.王某某、李某、杨某某、张某某、龙某身份证复印件;(2’)7.王某某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2’)8东海县柳园镇某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9.东海县柳园镇某诊所处方、门诊日志;(2’)10.李某毕业证书复印件;(2’)11.李某在该诊所执业期间领取工资的有关票据;(2’)12.现场拍摄的影像资料。(2’)

问题三: 30 1.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3’)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责令立即改正(2’),并予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3000元以下均可)(2’)2.使用2名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执业(3’);处罚依据:《护士条例》(3’);责令立即改正(2’),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2’)。

3、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3’),给予东海县柳园镇某诊所责令立即改正(2’),并予以警告(2’)、罚款3000.00元(3000元以下均可)的行政处罚(2’)。

问题四: 10分

应当适用听证程序(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3’)。《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

问题五: 22分

1、采取强制措施并给予行政处罚。李某非医师行医(2’)。依据《执业医师法》(2’),予以取缔(2’),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5260元(2’)、罚款(十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2’)。

2、.移送案件:李某非医师行医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2’)依据《执业医师法》、(2’)《刑法》、(2’)《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应报请县卫生局负责人批准后将案卷移送至东海县公安局(2’),并同时抄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

问题六: 6分

1.东海县柳园镇某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2’)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2’);

2、李某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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