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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编辑:红尘浅笑 识别码:20-99577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4 12:22: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各乡镇财政联络员: 请认真阅研《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乡镇财政改革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拟定于这周五召开座谈会,请认真做好准备。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各区财政局: 为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基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2_]7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2_]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两基”建设,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履行乡镇财政职责,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争取通过5年左右时间,按照乡财县(区管模式,逐步建立适应我市实际,符合现代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乡镇财政职能。现阶段乡镇财政

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下,主要承担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服务发展职能等。

主要职责是: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协助监督各项政策资金管理;第二,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资产资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做好协税护税、组织协调乡镇财

政收入管理,确保预算收入任务完成;第三,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组织制定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统筹分配乡镇财政资金,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参与上级安排乡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分配,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第四,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加强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参与上级在区域范围内各项资金监督管理;第五,负责财税政策咨询辅导,指导单位申报政策扶持项目资金,负责调查统计乡镇区域内公共产品供需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提供政策建议。

三、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一健全乡镇财政机构队伍。乡镇按照财政管理的要求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采取灵活的人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人员调配机制、准入机制和交流机制,通过不同渠道不同途径解决财政所人员配备问题。

(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管理应以双重领导、严格考核、交流换岗为原则。各县区财政局与各乡镇加强配合,协调制订队伍建设规划,运用切实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各区财政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定期轮训、持证上岗”的要求,加大对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乡镇财政要以“求真务实,为民理财”为宗旨加强财政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服务型的乡镇财政机构,努力建设

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适应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要求。

(四增强乡镇财政机构经费投入。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机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乡镇财政机构建设,保障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关心乡镇财政干部,重视解决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对财政所聘用的人员,要妥善解决好养老保险和医保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和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推进信息化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服务平台建设。每个乡镇财政机构都要设立财政服务大厅,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乡财县(区管、会计集中核算、为农服务事项和财税法规政策咨询等有机整合到财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将农村服务大厅转型为财政业务延伸至会计结算、国库集中支

付、村账乡管、支农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等,服务对象涵盖农民、五保户、村干部、乡镇事业单位等。要不断改善服务大厅的办公条件,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将乡镇财政服务大厅打造成乡镇财政综合服务平台。

四、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一完善公共财政预算。乡镇财政要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安排支出预算。全面推进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各县区财政局实行预算统编,指导各乡镇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各乡镇财政所具体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区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细化预算编制。要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明确预算编制和重点支出保障的要求,督促乡镇做细做实财政预算,将属于乡镇范围的税收收入、非税收

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各种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预算编制要全部细化到款级以下。

(三规范预算执行。要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强化预算约

束。加强收入预算执行的组织协调和分析检测,既要确保应收尽收,也要防止和杜绝吸税、引税、垫税、空转等现象。乡镇财政年度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的追加(减,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要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完善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和授权支付制度,健全支付审批制度,加强支付的审核管理。县(区和乡镇要协调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申报、县(区财政审核拨付、县(区乡共同监管的机制。各县(区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人员配备,按乡镇为单位分别建账,设专人管理,核算各乡镇支出情况,加强对乡镇财政支出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

(四加强财政决算编制。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年度财政决算。规范年终清理、年终结算和年终结账工作,加强决算审核汇总工作,维护财政决算的严肃性。

(五加强乡镇财政收入管理。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

四、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一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1、监管范围要覆盖本级财政所有资金。乡镇财政本级的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

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速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3、协助上级财政做好在区域内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工作。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发挥就地监管的优势,在工程项目上协调各部门加强监管,协助市、县(区财政做好资金管理工作,防止套取、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现象发生。

(二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管

1、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2、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

3、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要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相结合等有效地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

4、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

乡镇财政要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程参与监管。建立健全项目进度台账制度、按月监管制度、决算审核制度等,项目资金的支付实行县级财政或乡镇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乡镇财政要做好巡查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项目跟踪监管台账,定期统计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

五、加强乡镇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区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要求,以乡镇财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乡镇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做好收支管理工作,健全不相容岗

位分离制度,严格岗位制衡。要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安全”。

(三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预算内外收入管理、支出审批、现金管理、资金划拨结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重点完善强化支出管理的有关措施。乡镇领导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四加强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按照我省“金财工程”建设的要求,各区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逐步建立省、市、县(区、乡四级联网的乡镇财政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乡镇用款通过网上申请,区财政局通过网络审核并办理拨款,乡镇通过网络进行报账,减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确保网络高效运行。

七、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继续推进乡镇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规范征缴行为。加大乡镇财政部门预算和综合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乡镇财政政府采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好财政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支持和促进招

商引资工作,大力加强财源建设。要进一步减轻乡镇对上级下达项目的配套压力。要完善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的政策制度,加强对乡镇债务的监管。

八、强化措施,确保乡镇财政工作健康发展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作为强基工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全面实施。第二,乡镇财政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基层一级财政,工作上有特殊性,在管理指导上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日常资金拨付、账务记录要设置专人。第三,各区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力度。第四,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加强道德修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倡导廉洁、文明、务实、高效的良好风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勤政廉洁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_-04-22 10:51:00

发稿人:基层财政管理局

索引号:SJ012-D0114-202_-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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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我省乡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重要性

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乡镇财政日益壮大,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省城乡统筹发展和公共财政建设步伐的加快,乡镇财政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乡镇财政工作对全局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在思想认识、职能定位、机构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制约了乡镇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看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省乡镇财政在服务政府有效履行职能、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财政政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既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我省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提升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作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服务发展能力,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按照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立足我省农村改革和发展大局,围绕加强“两基”建设任务和“抓指导、促改革、重管理、强监督、建机制、带队伍”的工作思路,争取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建立符合现代公共财政管理要求,与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率先建立乡镇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格局,基本建立与城乡结合型财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建立起以财政收支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理财能力、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机构队伍、工作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全面提升乡镇财政服务发展的能力,推动我省乡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解决与乡镇财政改革和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务求取得实效。二是改革创新,规范管理。以改革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转变乡镇财政职能,创新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乡镇财政工作与时俱进,推动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省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乡镇财政管理模式也各具特色,在坚持统一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实际,在具体管理模式、措施和要求方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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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乡镇财政职能。要完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服务发展职能。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乡镇财政主要职能是:

收入管理职能。组织财源建设,培植乡镇财源;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资产资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分配资金职能。统筹分配乡镇财政性资金,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组织制订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批复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参与上级安排乡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分配;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乡镇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参与监督管理由上级管理但在乡镇区域内实施的专项资金;组织对公益项目的检查;监督管理乡镇资产;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监督管理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协助监督管理乡镇范围内的会计工作。

落实政策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负责或协助各项涉农补贴补助政策的落实;负责或协助各项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负责或协助相关资金管理。

服务发展职能。参与制订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运用财税政策工具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负责财税政策咨询辅导,指导单位申报政策扶持项目资金;组织或协助财政扶持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负责调查统计乡镇区域内公共产品供需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提供政策建议;负责组织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会计培训、财务辅导。

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特点,做好其他财政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四、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一)健全乡镇财政机构队伍。乡镇财政机构队伍要与新形势下履行职能的要求相适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健全乡镇财政机构,苏南、苏中、苏北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乡镇人口、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机构模式、人员编制,配置和充实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机构、岗位不健全或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人员偏少和结构老化等问题。

(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财政的管理体制,由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工作开展和人员管理的原则确定。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乡镇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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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镇财政人员调配机制、准入机制、交流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在定期组织专项政策业务培训工作的同时,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财政干部三年培训规划,通过省、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三级共同努力,力争达到每三年时间对全省乡镇财政干部轮训一遍。要根据财政“六五”普法要求,制订实施乡镇财政干部“六五”法制培训规划。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四)增加乡镇财政机构经费投入。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机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乡镇财政机构建设,保障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财政要增加对乡镇财政机构建设的投入,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和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推进信息化建设,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财政服务大厅建设。每个乡镇财政机构都要设立财政服务大厅,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乡财县管、会计集中核算、为农服务事项和财税法规政策咨询等有机整合到财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要不断改善服务大厅的办公条件,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将乡镇财政服务大厅打造成乡镇财政综合服务平台。

五、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一)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统一性。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财政性资金,并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全面实行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加快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工作。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安排支出预算。全面推进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要以县为单位,统一乡镇公共财政预算的编制政策、编制要求和编制格式。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逐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经济相对薄弱地区,要以民生政策落实和基本运转保障为重点,完善预算共编机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二)细化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要从单位开始,逐级编报。对支出规模相对较大或涉及多个支出科目的单位,必须按单位分科目编制。预算编制要全部细化到款级以下。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探索将基本支出预算与项目性预算分开编制的办法,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规范预算执行。要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收入预算执行的组织协调和分析监测,既要确保应收尽收,也要防止和杜绝吸税、引税、垫税、空转等现象。县级财政部门要在月度终了后及时向乡镇财政部门提供财政收入报表。要规范预算调整。乡镇财政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的追加(减),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乡财县管地区要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要规范预算支出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地区,全面实行支出预算用款计划制度,加强月度用款计划的审核管理,凡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一律不得支付。对人员经费等支出可以采取均衡用款办法,对项目预算支出要按项目进度用款。资金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要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完善财政直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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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制度和授权支付制度,健全支付审批制度,加强支付的审核管理。乡财县管地区,要完善县对乡镇的集中支付机制,完善乡镇财政申报、县级财政审核拨付、县乡共同监管的机制,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推进支出预算用款计划制度。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县乡财政部门要科学调度库款,保障资金均衡支付。

(四)加强财政决算编制。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财政决算。规范年终清理、年终结算和年终结账工作,加强决算审核汇总工作,维护财政决算的严肃性。

六、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本级的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上级下达资金,包括上级下达并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及由上级直接管理但用于乡镇辖区内的资金。

(二)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财政账户体系管理,严格收付方式和收付程序,严格内控制度,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严禁库外设库、账外设账、坐收坐支及违规大额提现等。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代管资金管理,县级财政要研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

(三)完善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所有财政资金必须纳入单一账户体系或乡财县管账户体系管理,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的跟踪监管机制,研究建立动态监控机制。

(四)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机制。根据财政资金的类型和特点,实行分类监管。财政涉农补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一折通”平台管理;纳入乡镇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平台、乡财县管平台、会计集中核算平台管理;研究建立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和监管平台;村级组织运转资金,要进一步加强专户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直接支付制度。

(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要建立健全对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乡镇财政要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程参与监管。建立健全项目进度台账制度、按月监管制度、决算审核制度等,项目资金的支付实行县级财政或乡镇财政直接支付制度。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逐步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由上级直接管理但用于乡镇辖区内的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要建立县乡联动机制,县级财政部门是主体,乡镇财政部门是关键,省、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督促。各市、县要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监管试点,争取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监管机制。县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信息送达、公开公示等工作,在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项目实施、资金支付和项目实施绩效统计评价等环节,建立起有利于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作用的机制。乡镇财政要做好巡查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项目跟踪监管台账,定期统计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

七、加强乡镇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要求,以乡镇财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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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基础数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各种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全面掌握预算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加强乡镇财政决算和月报、季报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推进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要研究建立资产配备标准等基础制度。

(三)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做好收支管理工作,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格岗位制衡。要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安全”。

(四)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以县为单位,统一会计账簿设置,规范科目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要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五)建立健全乡镇资产管理制度。乡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能。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资产实施具体管理,承担资产安全完整、规范使用和有效运转的责任。要研究制定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六)规范乡镇财政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乡镇财政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达标和创优机制。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的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促进乡镇财政档案规范管理。

(七)加强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技术支撑,要纳入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我省“金财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内部局域网建设和县乡财政内网连结工作,乡镇财政的所有业务工作要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要在202_年前实现县乡内网联结,逐步构建县乡一体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具备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建立乡镇财政与同级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网运行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要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八、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一)深化乡镇财政改革。要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深入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苏南地区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要求,全面建立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苏中地区要扩大改革实施面,202_年底前全面到位,实现乡镇全覆盖。苏北等地区要深化乡财县管改革,探索适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乡财县管的有效实现形式,合理配置县乡财政职能,改进县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轨。继续推进乡镇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规范征缴行为。加大乡镇财政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乡镇财政政府采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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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乡镇财源建设管理机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乡镇经济和财政的长远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好财政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支持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全面推进协税护税、综合治税工作,特别是个体及零散税收征收。及时了解掌握税源企业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税源台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个体及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工作。

(三)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和保障机制。要根据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和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要在合理界定县乡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规范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科学划分收入范围,统筹县域财力,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经济薄弱乡镇的转移支付,要保障乡镇基本运转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保障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相适应。要进一步减轻乡镇对上级下达项目的配套压力。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努力程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以奖代补。要通过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

(四)健全乡镇债务监管机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要完善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的政策制度,探索清理化解乡镇债务的有效措施。要加强对乡镇债务的监管,研究制订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制度,加强对债务的会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九、强化措施,确保乡镇财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作为强基工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安排部署,确保全面实施。市、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局(处、科)牵头,预算、国库、综合、监督、人教、信息中心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市、县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厅备案。

(二)加强工作指导,健全管理指导体系。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财政管理的指导力度,指导辖区内乡镇财政按照本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工作。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各省辖市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县的乡镇财政管理指导工作,各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乡镇财政的管理指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指导体系。乡镇财政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基层一级财政,工作上有特殊性,在管理指导上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县及县以上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有管理指导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赋予相应职能。要完善乡镇财政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机制,发挥好联系点的作用。

(三)加强检查督促,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力度。要抓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发挥好典型引导作用。要加大激励力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批评;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进行考核,6 / 7

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保持乡镇财政干部的廉洁性。乡镇财政干部工作在基层第一线,掌握一定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权,各地要把乡镇财政干部的廉洁自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经常不断地开展廉洁教育,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加强道德修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倡导廉洁、文明、务实、高效的良好风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勤政廉洁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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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如何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几点建议

新塘乡财政所刘新

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为了实现其基层政权的职能,在乡镇范围内对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进行的分配和再分配。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是乡镇与县(市)和乡镇与企事业以及乡镇其他经济单位之间在收支划分和财政、财务管理职责权限方面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乡镇财政管理的基本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是要正确处理乡镇财政分配中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乡镇财政是财政体系中的基础环节,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关系到公共财政的振兴和政权的稳定,关系到经济能否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因此,认真调查研究乡镇财政体制现状,分析其利弊和主客观原因,积极探讨解决对策,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九江县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自202_年全面实施了“乡财乡用县监管”,经过三年多的运转,运行秩序良好,既保证了乡村两级基层政权组织的运转,规范了“三农”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坚持了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增强了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实现了乡镇政府由单一管理转为多元化的服务性政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和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加大,所有惠农、支农资金全部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管理,因此,迫切需要完善乡镇财政职能,进一步的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一、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运行的成效

(一)乡镇贫富差距缩小,经济薄弱乡镇财力显著增长。在体制执行期内,县财政对经济条件好,财力有增长的乡镇,适当多集中部分财力,同时在体制结算、转移支付等方面,对经济条件差的经济薄弱乡镇进行倾斜,从而通过合理调节财力,促进了地区间的均衡和协调发展。

(二)创新了乡镇财政管理理念。各乡镇把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作为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政监管、规范理财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化解乡村债务和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的重要手段,推进了财政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树立了“为公理财,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财政发展新理念。引导乡镇领导树

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杜绝了乡镇举债搞建设,超前消费的错误行为,从而,为不断提高乡镇理财、聚财和管财工作水平开创了一个新局面。

(三)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乡镇所有银行账户取消后,各种渠道资金都进入财政专户,便于资金“捆绑’使用,为政府统筹管理资金和运用财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基本克服了资金分散所造成的损失。同时,通过财政预算的编制核定及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防止资金流失与挪用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

(四)规范了乡镇政府理财行为。一是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上缴县级财政集中管理和核算,确保了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促进了乡镇收入有效增长。二是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顺序,合理安排支出和拨付资金。三是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照二轮土地承包核定粮补面积,在基层信用社为农户统一办理“一卡通”,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惠农政策的落实。四是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财政所监督,提高了乡镇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自觉性。

(五)规范了乡镇会计工作秩序。过去,乡镇由于受资金分散、分配主体多元化,以及乡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乡镇会计核算工作很难达到《会计法》、新会计制度和新财务制度规范化的要求,会计工作秩序比较混乱。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后,填制报表等专业性强、规范性和技术性要求高的会计核算工作由专职会计完成,促使单位会计核算的质量得到了根本保证,也有利于逐步建立起“统一收付、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和“单一账户”运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六)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村级财政补助支出实行报账制,由村书记审批,乡镇政府、财政所双重监督。进一步规范村级支出行为,确保了村级组织的基本运转,积极引导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开展“一事一议”,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形式调动农民“一事一议”的积极性。

(七)促进了乡镇财政职能发挥。“村财村用乡代管”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乡镇财政职能的转换,财政所把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收支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其业务工作不再单纯是“征收税款”和“上划下拨”,而是面向基层,服务为主,认真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各项国家对农民的惠农政策管理工作,使基层财政服务发展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成效的同时,还应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必将影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财政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够到位。一是存在坐收坐支现象。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不到位,该上缴的不及时上缴,该划拨的不及时划拨,致使各乡镇隐匿了大量财政收入,影响了县级财政对乡镇实行转移支付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二是乡镇税收征管成本大。乡镇通过给税务部门划拨工作经费等形式,变相增加税收征管成本。四是财政监管不到位。没有开展有组织的经常性财政、财务大检查,没有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致使财经纪律难于执行。

(二)乡镇可用财力少,资金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突出表现为:一是乡镇事权远远大于财权,乡镇的刚性支出压力不减,乡镇的支出控制难度较大。二是乡镇每月的可用资金有时和实际工作不对称,乡镇资金的调度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政府的正常工作运转。

(三)配套改革进展缓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须同乡镇机构改革、化解乡镇债务等改革配套进行。从我县目前的实际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政府的自主收入大幅减少,而又缺乏新的财源增长点。导致乡镇政府财政困难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部分乡镇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意识很强。同时,由于激励机制不健全,一些乡镇培植税源创收的积极性不高,化解乡村债务缺乏主动性,存在着依赖上级财政解决的现象。

(四)村级组织运转困难。我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已逐年提高了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但还存在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究其原因一是村干部报酬过低,村干部每月报酬800元左右,难以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村级自主收入难以监管,村级土地承包费、公产租赁费收入由村级管理,自有资金游离在政府和财政监管之外,使乡镇政府和财政的监督职能难以发挥。

(五)乡镇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人事管理缺乏流动性。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比税改前增加了两倍,但乡镇财政人员却严重不足,个别乡镇甚至不足3人,管理和监督难分离,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实施,财政资金安全存在潜在风险。乡镇财政干部有些在一个地方一干就是几十年,原地踏步,人员流动渠道不畅,形成“两管两不管”的尴尬境地,长期得不到提拔任用,工作无活力也无动力。

三、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

(一)进一步明晰县乡两级政府的事权,科学界定支出范围。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支出范围。乡镇财权与事权的划分,关系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利益调整,而且必须通过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予以实施。乡镇事权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含津补贴)、公用经费、场镇管理运行经费、医疗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村(居委)干部补贴、村(居委)办公经费、乡村道路维修费、低保配套费、优抚经费、五保户供养费等。并且要根据乡镇收支规模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和各项开支标准,规定和完善财务审批程序,统一财务核算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二)合理划分县乡财政收入。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增值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分成比例,并把能征收的税种尽量留给乡镇。二是根据乡镇事权范围每年确定乡镇支出基数。按当年预算超收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县乡分成,乡镇留足刚性支出基数和超收分成的部分后,余下的上缴县财政;属收不抵支的乡镇,由县级财

政转移支付定额补助。三是不再直接向乡镇下达财税收入任务。预算仍划分县级收入和乡级收入,但乡镇财税收入任务,由县级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完成,乡镇政府及财政所负责财税工作的协调及税收的具体征管,县对县级征收部门按预算确定的总任务建立财税收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乡镇政府由于招商引资,利用当地资源等开辟新的财源而新增的收入,在超额完成财税收入任务的前提下,县对乡镇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超收分成奖励办法。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严格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权属乡镇的资金,必须当年划拨兑现。二是严格财务监管。建立税收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转引税收;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大财政、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规定,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研究乡镇发展扶持政策。一是建议扶持经济薄弱乡镇的政策能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得到继续贯彻,努力实现乡镇之间的平衡。县财政在制定转移支付政策时,要更多考虑贫困乡镇,加大支付力度,保证贫困乡镇财力不断增加,努力实现乡镇之间的基本平衡,做到“富乡镇有肉吃、穷乡镇有汤喝”。二是关注乡镇用于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投入。乡镇近年来在改善民生方面面临的压力比较大,既费神又花钱,想做点事财力又不允许,压力比较大。建议县政府对乡镇用于解决民生方面的投入予以关注,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度进行帮扶。三是尽力实现财力下移。对于上级财政部门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本级财政增加的可用资金,尽可能地向乡镇倾斜,缓解乡镇财力的不足,解决乡镇实际困难,支持乡镇发展。

(五)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的支出顺序。按照“乡财乡用县监管”的要求,在预算共编的基础上,实现财政支出“一保工资,二保运转、三保民生”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顺序,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增加基层财政公用经费。近几年来,国家支持“三农”的政策不断出台,这些惠农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农民增收的积极性,而这些资金的操作与监管,全部由基层财政所承担监督职能,加大了工作业务量,而这部分资金根本

无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不足已严重影响财政干部服务职能的履行,影响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只有充分保障财政所的公用经费,才能实现基层财政的财权和事权相统一。

(七)减少乡镇事务负担。用体制激励乡镇发展经济,但也要注意在当前乡镇收入来源渠道非常少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减轻乡镇事务负担,给乡镇减压松绑,让乡镇休养生息,以利今后发展。收入任务不与乡镇挂钩。不向乡镇特别是农业乡下达不切实际的经济指标任务,让经济增长顺应经济规律,同时减轻乡镇负担和压力。

(八)加大对乡镇的支持力度。要按照“简政放权、理顺关系、规范分类、加强基层”的原则,将能下放的权力尽量下放乡镇,加大对乡镇的财力支持,逐步提高人头经费标准,确保乡镇政府正常运转和职能充分发挥;提高基层福利待遇,推进乡镇干部合理流动,努力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环境。

四、结束语

通过这次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研活动,深感农村综合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只有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才能在工作中与时俱进、创新求实,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

第四篇:如何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几点建议

新塘乡财政所 刘新

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为了实现其基层政权的职能,在乡镇范围内对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进行的分配和再分配。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是乡镇与县(市)和乡镇与企事业以及乡镇其他经济单位之间在收支划分和财政、财务管理职责权限方面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乡镇财政管理的基本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是要正确处理乡镇财政分配中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乡镇财政是财政体系中的基础环节,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关系到公共财政的振兴和政权的稳定,关系到经济能否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因此,认真调查研究乡镇财政体制现状,分析其利弊和主客观原因,积极探讨解决对策,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九江县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自202_年全面实施了“乡财乡用县监管”,经过三年多的运转,运行秩序良好,既保证了乡村两级基层政权组织的运转,规范了“三农”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坚持了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增强了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实现了乡镇政府由单一管理转为多元化的服务性政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和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加大,所有惠农、支农资金全部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管理,因此,迫切需要完善乡镇财政职能,进一步的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一、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运行的成效

(一)乡镇贫富差距缩小,经济薄弱乡镇财力显著增长。在体制执行期内,县财政对经济条件好,财力有增长的乡镇,适当多集中部分财力,同时在体制结算、转移支付等方面,对经济条件差的经济薄弱乡镇进行倾斜,从而通过合理调节财力,促进了地区间的均衡和协调发展。

(二)创新了乡镇财政管理理念。各乡镇把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作为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政监管、规范理财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化解乡村债务和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的重要手段,推进了财政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树立了“为公理财,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财政发展新理念。引导乡镇领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杜绝了乡镇举债搞建设,超前消费的错误行为,从而,为不断提高乡镇理财、聚财和管财工作水平开创了一个新局面。

(三)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乡镇所有银行账户取消后,各种渠道资金都进入财政专户,便于资金“捆绑’使用,为政府统筹管理资金和运用财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基本克服了资金分散所造成的损失。同时,通过财政预算的编制核定及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防止资金流失与挪用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

(四)规范了乡镇政府理财行为。一是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上缴县级财政集中管理和核算,确保了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促进了乡镇收入有效增长。二是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顺序,合理安排支出和拨付资金。三是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照二轮土地承包核定粮补面积,在基层信用社为农户统一办理“一卡通”,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惠农政策的落实。四是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财政所监督,提高了乡镇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自觉性。

(五)规范了乡镇会计工作秩序。过去,乡镇由于受资金分散、分配主体多元化,以及乡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乡镇会计核算工作很难达到《会计法》、新会计制度和新财务制度规范化的要求,会计工作秩序比较混乱。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后,填制报表等专业性强、规范性和技术性要求高的会计核算工作由专职会计完成,促使单位会计核算的质量得到了根本保证,也有利于逐步建立起“统一收付、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和“单一账户”运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六)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村级财政补助支出实行报账制,由村书记审批,乡镇政府、财政所双重监督。进一步规范村级支出行为,确保了村级组织的基本运转,积极引导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开展“一事一议”,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形式调动农民“一事一议”的积极性。

(七)促进了乡镇财政职能发挥。“村财村用乡代管”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乡镇财政职能的转换,财政所把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收支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其业务工作不再单纯是“征收税款”和“上划下拨”,而是面向基层,服务为主,认真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各项国家对农民的惠农政策管理工作,使基层财政服务发展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成效的同时,还应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必将影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财政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够到位。一是存在坐收坐支现象。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不到位,该上缴的不及时上缴,该划拨的不及时划拨,致使各乡镇隐匿了大量财政收入,影响了县级财政对乡镇实行转移支付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二是乡镇税收征管成本大。乡镇通过给税务部门划拨工作经费等形式,变相增加税收征管成本。四是财政监管不到位。没有开展有组织的经常性财政、财务大检查,没有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致使财经纪律难于执行。

(二)乡镇可用财力少,资金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突出表现为:一是乡镇事权远远大于财权,乡镇的刚性支出压力不减,乡镇的支出控制难度较大。二是乡镇每月的可用资金有时和实际工作不对称,乡镇资金的调度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政府的正常工作运转。

(三)配套改革进展缓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须同乡镇机构改革、化解乡镇债务等改革配套进行。从我县目前的实际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政府的自主收入大幅减少,而又缺乏新的财源增长点。导致乡镇政府财政困难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部分乡镇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意识很强。同时,由于激励机制不健全,一些乡镇培植税源创收的积极性不高,化解乡村债务缺乏主动性,存在着依赖上级财政解决的现象。

(四)村级组织运转困难。我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已逐年提高了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资金,但还存在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究其原因一是村干部报酬过低,村干部每月报酬800元左右,难以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村级自主收入难以监管,村级土地承包费、公产租赁费收入由村级管理,自有资金游离在政府和财政监管之外,使乡镇政府和财政的监督职能难以发挥。

(五)乡镇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人事管理缺乏流动性。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比税改前增加了两倍,但乡镇财政人员却严重不足,个别乡镇甚至不足3人,管理和监督难分离,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实施,财政资金安全存在潜在风险。乡镇财政干部有些在一个地方一干就是几十年,原地踏步,人员流动渠道不畅,形成“两管两不管”的尴尬境地,长期得不到提拔任用,工作无活力也无动力。

三、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

(一)进一步明晰县乡两级政府的事权,科学界定支出范围。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支出范围。乡镇财权与事权的划分,关系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利益调整,而且必须通过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予以实施。乡镇事权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含津补贴)、公用经费、场镇管理运行经费、医疗经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村(居委)干部补贴、村(居委)办公经费、乡村道路维修费、低保配套费、优抚经费、五保户供养费等。并且要根据乡镇收支规模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和各项开支标准,规定和完善财务审批程序,统一财务核算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二)合理划分县乡财政收入。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增值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分成比例,并把能征收的税种尽量留给乡镇。二是根据乡镇事权范围每年确定乡镇支出基数。按当年预算超收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县乡分成,乡镇留足刚性支出基数和超收分成的部分后,余下的上缴县财政;属收不抵支的乡镇,由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定额补助。三是不再直接向乡镇下达财税收入任务。预算仍划分县级收入和乡级收入,但乡镇财税收入任务,由县级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完成,乡镇政府及财政所负责财税工作的协调及税收的具体征管,县对县级征收部门按预算确定的总任务建立财税收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乡镇政府由于招商引资,利用当地资源等开辟新的财源而新增的收入,在超额完成财税收入任务的前提下,县对乡镇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超收分成奖励办法。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严格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权属乡镇的资金,必须当年划拨兑现。二是严格财务监管。建立税收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转引税收;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大财政、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规定,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研究乡镇发展扶持政策。一是建议扶持经济薄弱乡镇的政策能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得到继续贯彻,努力实现乡镇之间的平衡。县财政在制定转移支付政策时,要更多考虑贫困乡镇,加大支付力度,保证贫困乡镇财力不断增加,努力实现乡镇之间的基本平衡,做到“富乡镇有肉吃、穷乡镇有汤喝”。二是关注乡镇用于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投入。乡镇近年来在改善民生方面面临的压力比较大,既费神又花钱,想做点事财力又不允许,压力比较大。建议县政府对乡镇用于解决民生方面的投入予以关注,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度进行帮扶。三是尽力实现财力下移。对于上级财政部门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本级财政增加的可用资金,尽可能地向乡镇倾斜,缓解乡镇财力的不足,解决乡镇实际困难,支持乡镇发展。

(五)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的支出顺序。按照“乡财乡用县监管”的要求,在预算共编的基础上,实现财政支出“一保工资,二保运转、三保民生”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顺序,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增加基层财政公用经费。近几年来,国家支持“三农”的政策不断出台,这些惠农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农民增收的积极性,而这些资金的操作与监管,全部由基层财政所承担监督职能,加大了工作业务量,而这部分资金根本无公用经费,工作经费不足已严重影响财政干部服务职能的履行,影响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只有充分保障财政所的公用经费,才能实现基层财政的财权和事权相统一。

(七)减少乡镇事务负担。用体制激励乡镇发展经济,但也要注意在当前乡镇收入来源渠道非常少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减轻乡镇事务负担,给乡镇减压松绑,让乡镇休养生息,以利今后发展。收入任务不与乡镇挂钩。不向乡镇特别是农业乡下达不切实际的经济指标任务,让经济增长顺应经济规律,同时减轻乡镇负担和压力。

(八)加大对乡镇的支持力度。要按照“简政放权、理顺关系、规范分类、加强基层”的原则,将能下放的权力尽量下放乡镇,加大对乡镇的财力支持,逐步提高人头经费标准,确保乡镇政府正常运转和职能充分发挥;提高基层福利待遇,推进乡镇干部合理流动,努力改善乡镇干部的工作环境。

四、结束语

通过这次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研活动,深感农村综合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只有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才能在工作中与时俱进、创新求实,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

第五篇:乡镇财政工作

乡镇财政工作

202_年以来,财政所在县财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树立为党委、政府当家理财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资金管理,做好节支增收工作;并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面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搞好各项财政财务工作,乡镇财政工作。继续搞好“零户统管”工作,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会计电算化工作,努力搞好内部制度和环境卫生建设,加强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纪律、政策、廉洁从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新《党章》,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乡党委、政府做出的关于财政财务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搞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等。现从三方面对202_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一年来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制定了202_年财政工作计划。

(二)、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相关的财经纪律制度。

(三)、节支增收,努力保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

(四)、按照所内学习、办公制度的规定,根据“三个代表”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召开办公会议,并作好记录工作,工作总结《乡镇财政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争当“服务明星”和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逐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以“九零服务、九带头”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五)、干好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以中心工作为主,部门业务工作为辅,两相兼顾”的工作原则,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搞好全乡的中心工作。如下乡突击计划生育手续任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和催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和村道公路的硬化等。全所同志服从安排,任劳任怨,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奋斗的优良革命传统。

(六)、按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认真干好各项工作,搞好财政财务管理和所内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紧紧围绕全乡发展经济、节支增收这个主题,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财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以“九零服务、九带头”为各项工作和学习的总体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理财观念,全面推进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成为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廉政务实、公道正派的先锋。

(七)、抽出空余时间,对以前的有关会计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认真搞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八)搞好各项财政财务工作。在财政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领导争取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争取经济、社会和发展各项建设事业的资金需要,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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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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