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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20-52558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5 15:38: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以及“十三五”规划编制之年,近年来,由于汽车存在尾气排放出的含有CO2、CO、SO2、NO及汽油、柴油等物质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一直受到人们的病垢,如何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在新常态下寻找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成为汽车行业面临的严峻问题。美国、欧洲、日本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方向。我国也将新能源汽车发展提高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为加快和扶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补贴。在国家政策的刺激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在2014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据统计,2015年8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2.45万辆,同比增长近4倍。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9175辆,同比增长近3倍,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生产6778辆,同比增长3倍。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快速增加,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的建设也越来越送到人们的重视,有人形象的把它们比喻成“鸡”和“蛋”之间的关系。由于现有的新能源汽车巡航能力有限,对于能够给它提供巡航能力的充电桩就非常的依赖,充电桩数量的不足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充电设施的建设,将充电设施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和用电价格政策。2015年9月,国务院第106次常务会专题研究了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会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释放新能源汽车的有效需求。国务院2015年10月9日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厦门充电桩建设起步较早。2010年3月,厦门市政府和福建省电力公司签订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电动汽车应用。根据协议,省电力公司大力支持厦门市开展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投资建设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配套服务系统,并联合厦门市规划部门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配套服务系统的规划实施建设。2010年8月25日,福建省首座电动汽车充电站———位于湖里华荣路东侧的厦门市华荣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揭牌,同时,全省首批3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也在湖里区、思明区建成,这标志着厦门迈入电动汽车时代。然而,此后充电桩建设进展就较为缓慢,截至2015年10月,经过5年多的建设,我市建成的也就8座充电站95根充电桩。其中,目前,市市政开发总公司负责的10个充电站(170根充电桩)已建成8个(95根充电桩),另外仙岳路高架停车场、蔡塘BRT停车场2个充电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而公交集团负责的5个充电站(180根充电桩)全部在建。而与此同时,厦门公共领域电动汽车推广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10月,厦门市又新增投放了125辆纯电动出租车,加上上半年投放的60辆电动电招车、215辆电动公交车,目前厦门市公共领域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总数已达400辆,推广数量居全省首位。电动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当前充电桩数量不足的压力更大。

2015年3月,厦门市政府颁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并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形成布局科学合理、数量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但以目前我市充电桩的建设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充电桩数量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市电动汽车的发展速度,这也对当前我市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善充电桩建设,缓解电动汽车的需求压力,是重要的挑战。

当前厦门市充电桩建设主要面临以下瓶颈问题:

一、充电桩布局投资建设主体过于单一缺乏协调机制 据了解,目前我市现阶段充电桩建设主要由市公交集团公司及市政集团公司负责,市公交公司负责新能源公交车配套的充电桩建设,市政公司负责市政道路的充电桩建设。目前我市尚未对充电桩的建设进行统一的规划,统筹管理。作为国有企业,在建设资金和相关手续办理等方面具备优势,但市场化运作机制相对欠缺,建设进展速度相对较慢。而且之前两家公司均无安装过充电桩,对充电桩建设方面的经验较为欠缺,在建设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相同的问题,由于分属不同的单位,且服务的对象有差异,在建设过程中不能信息共享,协同建设,工作效率难以有效提高。

二、建设标准不统一导致充电适用车型受限制 目前我国电动车执行的国家标准仅针对了插座、接口等比较初级的方面,但在电动车关键部位的技术参数,如电压、功率等方面并没有统一标准。车企说他的产品符合国标,充电设施也说自己的充电桩符合国标,充电桩企业要求电动车厂家开放电动车关键部位的技术参数,但电动车厂家认为开放这些信息会影响到汽车的安全性,所以真的想要做到国标的完全统一还需要协调好各方的诉求,这样就需要对国家制定的标准进行细化。如果不对充电桩标准的细化从而符合厦门城市建设的需要,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就会遇到标准不统一,投入的充电桩只能为部分车型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使用效率低下甚至是浪费的情况。

三、智能化电动桩数据管理平台尚未建立

充电桩的建设不能仅仅局限于充电桩硬件的投入,要让充电桩能够真正的“活”起来,还要依靠能够管理充电桩的大脑——智能化的管理平台。由于充电桩在我国大规模使用的时间并不长,比较成熟的是硬件部分,在软件管理,能够实现智能化管理的厂家并不多,很多软件购买后需要进行二次开发后才能使用。现在我市已经建好的充电桩品牌至少有4-5家,但各品牌的管理软件各不相同,无法相互兼容,这样会给以后充电桩的管理、运营和维护上会带来极大的不便。

四、充电桩进入社区缺乏有力支持

居民的私家车才是城市汽车的主体,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130万辆,其中汽车约90万辆,年增长约20%,其中绝大部分是私家车。如果基础设施完善,国家在购车税费给予优惠,居民又能便捷地在自己居住的小区给爱车充电,且收费合理,那么对推广新能源汽车,将是重要的积极因素。然而,我市《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对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补助。其中,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财政补助。”的措施中,仅对公共充电设施进行补贴,对居民小区自建的充电设施,甚至家庭充电桩的安装,均没有财政补贴,这种政策对小区自建充电桩缺乏鼓励性,也制约了个人安装充电桩的愿望,不利于我市的充电汽车发展。

五、投资收益低影响企业建设热情

以1座45KW的直流充电桩为例,含配套的配电设施和施工费,每个充电桩的投入约为14万元。厦门今年预计发展新能源汽车数量为2480辆,如按国家要求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1的比例配置充电桩,投入的资金大约需要3.3亿元左右。虽然我市对新建的充电桩有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补助(公交专用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财政补助),但前期需要投入的资金量还是很大的,短时间内很难见到收益。前几年我市由国家电网承建的一部分充电桩存在着建好后没有收益而闲置或收益率低的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企业投资充电桩的热情。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节能环保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充分利用当前良好的发展环境,借助国家及我市的政策东风,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能尽快产生成效。相关部门应拟定满足我市电动汽车配套的充电桩建设中长期发展的目标,通过完善的方案,高效的机制,形成布局科学合理、数量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力争打造服务半径为2公里的充电圈,逐步建成公用领域充电设施网络服务体系。

具体建议:

一、引入多元化投资建设主体,有效加快建设步伐 由于充电桩建设需要的资金量巨大,仅靠少数国有企业单位的资金投入,对电动汽车发展的快速加快建设速度是很难做到的,力量远远不足。建议引入多元化投资建设主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具体做法可考虑在对全市充电桩做好统一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分阶段分批次将充电站和充电桩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公交集团、市政集团与社会其它企业以同等身份参与竞标。由于打破垄断性,主管部门可对建设周期、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等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运营模式。

二、制定全市统一的充电桩标准细则

目前国家标准对电动汽车及充电桩的部分参数没有明确,如不对标准进行细化和统一,各承建单位按照各自标准建好的充电桩,兼容性不够强,将无法全部品牌及型号的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将使电动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受到较大影响。建议尽快组织专家组对未明确标准的部分制定统一的标准。由于标准的制定涉及充电桩及电动汽车两个方面,因此专家组成员应包含充电桩及充电汽车方面的专家,专家组成员人数可定为8-10人,由国家电网、厂家代表、公交等各行业的专家组成,主要工作是对充电桩的国家标准进行细化,特别是对电动汽车的电压、功率等方面制定统一的标准。可针对我市的特点,制定符合我市电动汽车及电动桩的准入标准,只有符合我市制定标准的才能进入厦门市场。以往已建好不能符合要求的充电桩项目,可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专家组还应组织充电桩及充电汽车的测试工作,定期颁布测试通过的充电桩及充电汽车的名单及测试指标。

三、利用大数据资源建设充电桩智能管理平台

充电桩的建设不仅是前端硬件设备的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套智能化的管理平台。目前我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已初具规模,智慧城市建设也初显成效,可在当前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由交通管理部门或经信局负责建设全市统一的充电桩智能管理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各个运营企业管理人员可登陆后了解本企业充电桩的数量、位置、故障情况、运行状态、技术指标、充电情况,对充电桩进行远程控制和管理,为客户提供预订服务等;用户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电脑互联网等方式随时了解到周围充电桩的在用和空闲情况,出门时做好充分准备,不再担心因不知道什么地方可以充电,解除出门的后顾之忧。智能化的充电桩管理平台不仅方便管理和使用,还将提升我市智能管理水平,有助于电动汽车的推广。

四、完善政策鼓励充电桩进社区

现阶段我市充电桩建设的突破口是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但电动汽车要形成较大规模和产业链,最终还是要实现新能源汽车普及到家庭,这样才能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和意图,而要满足家庭用车需要的关键还是充电桩的数量。让充电桩进社区,给居民带来家门口的便利,才是鼓励社区居民使用电动汽车的重要举措。《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明确提出,“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车位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但相应的鼓励措施还不够完善。建议将“对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补助”的扶持政策延伸到所有社区和个人建设充电桩。对市民愿意在其私人车位上安装家庭用充电桩的,政府可对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充电桩按个数给予一次性补贴。另外,政府还应对私人安装充电桩的流程进行梳理,出台相关政策,保证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区能够顺利地安装上充电桩。

五、引入PPP模式缓解建设资金难 现阶段充电桩建设进展缓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项目需要的资金大,但短期又较难实现收益,因此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也不高。建议引入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项目,分享收益。基于国家电动汽车产业的大力鼓励与扶持政策,不少企业对其未来良好发展前景都十分看好,但又不愿意在当前电动汽车数量还非常少的情况下,投资建设冒风险。因此可考虑引入PPP模式,由企业分阶段投入公共充电站建设,边运营边建设,分享投资收益,待合理运营期满后再交给政府。

六、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市民消费观念。

在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上,我们应着重强调它的环保性。将环保的理念灌输给市民,这样市民会比较容易接受。政府应该将我市充电桩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分布情况通过媒体告诉市民,让市民知道及了解我市充电桩的现状,做好心理有数。消费者还在观望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推出更多的优惠措施,比如在某些公共区域提供免费充电服务等,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

第二篇:电动汽车充电桩如何安装

电动汽车充电桩应该如何安装呢?具体手续及流程你知道多少?眼下虽然新能源汽车宣传的火热,但消费者对于一些基础知识还是知之甚少,比如电动汽车售后服务情况、电动汽车充电桩如何安装等,鉴于此,电动汽车时代网小编就电动汽车充电桩特做了详细的安装指南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由于各个地区的电动汽车推广政策不一,所以我们暂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市已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明确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规范及手续,如果所在小区物业不予配合建设充电桩的话,将被记分罚款,另外4S店、电力公司等都必须积极配合建设充电桩。所以说充电桩的建设说容易也非常容易,但有一点,要想建设充电桩,你得有固定停车位,如若不然则很难安装。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过程主要有充电条件确认、供电方案申请、安装施工和验收申请四步。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第一步:充电条件确认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是充电条件的确认,关键点在于是否有固定停车位和物业同意安装充电桩的申请,搞定这两点你几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那么充电条件的确认具体步骤都有哪些呢?

1、用户与汽车厂商或4S店签订购车意向协议后,办理购车充电条件确认手续,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购车意向协议;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固定车位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关于在停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申请(物业盖章同意);

5)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

2、受理用户申请后,汽车厂商或4S店对用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后,会同供电公司按照约定勘查时间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可行性勘查。

3、供电公司负责对用户电源条件进行确认,完成《自用充电设施用电初步可行性方案》编制。

4、汽车厂商或4S店负责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施工可行性进行确认,会同供电公司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新能源小客车购车充电条件确认书》。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第二步:供电方案申请

用户正式签订购车合同后,可自行或委托汽车厂商或4S店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用电报装申请。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用户应在有效期内到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第三步:安装施工

用户正式取得供电方案确认后,由汽车厂商或4S店组织开展充电设施工程建设,充电桩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但不同车企所选择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会有所不同。不含土建工程的充电设施施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第四步:验收申请

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用户需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供用电合同签署)后,供电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在整个过程中,电力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

汽车厂商或4S店应在用户签署充电设施供用电合同后,正式将车辆交付用户。

注:如果用户将充电桩的安装委托给4S店去跟电力公司协商解决的话,用户就不需要付拉电线的费用了,但如果是用户自己出面或者接家用电跟小区物业电的话,则需付电线安装费用。

如果充电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的话,可找汽车厂商或4S店进行售后服务咨询。

目前,充电桩都是随车一对一赠送的,所以用户不用额外的自讨这部分费用,有些汽车厂商或4S店就有相应的优惠服务。比如北汽,从申请安装到最后通电,只需10个工作日就能搞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用户,目前北汽新能源免费赠送并免费安装,不收工费,而充电桩价值达1万元。

另外,充电桩同样享受质保,质保时间为3年。如果用户在申请安装过程中与物业在沟通方面产生问题的话,北汽新能源将出面沟通解决充电设施安装的问题,用户只需提供物业的联系方式并且准备一些证明材料即可。

第三篇:纯电动汽车充电桩

得分:_______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研究生课程论文

2015

~2016

学年

第 一

学期

课程名称: 电动汽车与混合动力汽车

论文题目: 充电桩的发展与应用

学科专业: 交通运输工程

学 号: 8153214 姓 名: 孔静

任课教师:

吴君华

二○一五

十二月 摘要: 随着近年来环境恶化、节能减排、国家能源安全等问题不断被提上议程,电动车也再次进入世人的眼帘,政府因势利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电动汽车作为新能源战略和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成为今后中国汽车工业和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然而,电动汽车的发展,必须与其他领域相适应,发展才能有所保证,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加油站”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一直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软肋。目前在城市小区的停车位上发展充电桩设备,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且已成为推动电动汽车全面推广的重要环节,目前一些公司发现了这一契机,现在正加大对充电桩的研究和优化,以期能保障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动汽车 充电桩

一.充电桩实施背景及发展历程

1.实施背景

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加油站” 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一直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软肋。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近8万辆,更凸显充电桩建设的滞后性与紧迫性。最新一期的新能源汽车摇号结果显示,目前新能源汽车摇号的中签率仅约40%。这也就是新能源车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且已经很好融入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之中。但这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我国电动汽车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家虽有大力倡导,但电动汽车走入寻常百姓家不是容易的。国家政策可以给(购车补偿、上路等),但是电动汽车充电网建设滞后,则已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主要原因是充电设备建设还没有与电动汽车的发展相适应,但是,电动汽车的发展已成为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发展的潮流是必然的。

2.发展历程

截至目前,我国电动汽车充电站大多局限于电动公交汽车或内部集团用车,还没有建成真正面向不同用户的充电站服务网络。已经建成或在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充电站有如下内容。2006 年,比亚迪在深圳总部建成深圳首个电动汽车充电站。

2008年,北京市奥运会期间建设了国内第一个集中式充电站,可满足50辆纯电动大巴车的动力电池充电需求。

2009年10月,上海市电力公司投资建成上海漕溪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国内第一座具有商业运营功能的电动汽车充电站。2009 年底,北京首科集团在健翔桥建设完成了国内第一个包含完整智能微网的北京纯电动乘用车示范充电站。2009 年12月31日,南方电网投产的首批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在深圳建成投运,建设规模为2个充电站、134个充电桩(栓)。

2010年3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唐山南湖充电站建成投运,是我国首座国家电网典型设计充电站,可同时为10台电动汽车按快充和慢充两种方式进行充电作业。

二.充电桩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进行相应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费用数据打印等操作,充电桩显示屏能显示充电量、费用、充电时间等数据。

1.功能

充电桩(栓)能实现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可以作为市民购电终端。同时为提高公共充电桩(栓)的效率和实用性,今后将陆续增加一桩(栓)多充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功能。

2.种类

(1)按安装方式分:

可分为落地式充电桩、挂壁式充电桩。落地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不靠近墙体的停车位。挂壁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靠近墙体的停车位。(2)按安装地点分:

按照安装地点,可分为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是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库)结合停车泊位,为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是建设单位(企业)自有停车场(库),为单位(企业)内部人员使用的充电桩。自用充电桩是建设在个人自有车位(库),为私人用户提供充电的充电桩。充电桩一般结合停车场(库)的停车位建设。安装在户外的充电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安装在户内的充电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2。(3)按充电接口数分:

可分为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4)按充电方式分:

充电桩(栓)可分为直流充电桩(栓),交流充电桩(栓)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栓)。3.建设要求

作为电网配用电侧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栓),其结构的特殊性决定了自动化通信系统的特点是被测点多且分散、覆盖面广、通信距离短。并且随着城市的发展,网络拓扑要求具有灵活性和扩展性的结构,因此,电动汽车充电桩(栓)通信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如下问题:

(1)通信的可靠性——通信系统要长期经受恶劣环境和较强的电磁干扰或噪音干扰的考验,并保持通信的畅通。

(2)建设费用——在满足可靠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建设费用及长期使用和维护的费用。

(3)双向通信——不仅能实现信息量的上传,还要实现控制量的下达。(4)多业务的数据传输速率——随着以后终端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主站到子站、子站到终端之间通信对实现多业务的数据传输速率要求越来越高。

(5)通信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由于充电桩(栓)具有控制点面多、面广和分散的特点,要求采用标准的通信协议,随着“ALL IP”网络技术趋势的发展以及电力运营业务的不断增长,需要考虑基于IP的业务承载,同时要求便于安装施工、调试、运行、维护。

4.安全要求

(1)变电所应设置安全嗣栏、警示牌、安全信号灯及警铃。

(2)高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门外或变电所安全同栏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警示牌的标示必须朝向围栏的外侧。

(3)高压配电装置上应有显著的操作指示说明。设备的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4)室内应有明显的“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标示牌。

另外,变电所及配电设备的布置设计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当然,即便充电站技术瓶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是充电站建设可能还存在选址困难等问题。新能源汽车应先以城市为主,但繁华区域往往用地紧张,地价成本较高,这方面需要政府在政策上能予以倾斜.推动充电设施的建设。由电力企业发展经营电动车充电站具有先天优势。电力企业将电力直接卖给车辆是一个新的业务,希望电力企业能转变。

5.充电技术

自19世纪第1辆电动汽车面世至今,均采用可充蓄电池作为其动力源。对于一辆电动汽车来讲,蓄电池充电设备是不可缺少的子系统之一。它的功能是将电网的电能转化为电动汽车车载蓄电池的电能。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的分类有不同的方法,总体上可分为车载充电装置和非车载充电装置。

车载充电装置指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采用地面交流电网和车载电源对电池组进行充电的装置,包括车载充电机、车载充电发电机组和运行能量回收充电装置,将一根带插头的交流动力电缆线直接插到电动汽车的充电插座中给蓄电池充电。车载充电装置通常使用结构简单、控制方便的接触式充电器,也可以是感应充电器。它完全按照车载蓄电池的种类进行设计,针对性较强。非车载充电装置,即地面充电装置,主要包括专用充电机、专用充电站、通用充电机、公共场所用充电站等。它可以满足各种电池的各种充电方式。通常非车载充电器的功率、体积和重量均比较大,以便能够适应各种充电方式。

另外,根据对电动汽车蓄电池充电时能量转换的方式不同,充电装置可以分为接触式和感应式。随着电力电子技术和变流控制技术的飞速发展,高精度可控变流技术的成熟和普及,分阶段恒流充电模式已经基本被充电电流和充电电压连续变化的恒压限流充电模式取代。主导充电工艺的还是恒压限流充电模式。接触式充电的最大问题在于它的安全性和通用性。为了使它满足严格的安全充电标准,必须在电路上采用许多措施使充电设备能够在各种环境下安全充电,恒压限流充电和分阶段恒流充电均属于接触式充电技术。新型的电动汽车感应充电技术发展很快。感应充电器是利用高频交流磁场的变压器原理,将电能从离车的原方感应到车载的副方,以达到给蓄电池充电的目的。感应充电的最大优点是安全,这是因为充电器与车辆之间并无直接的点接触,即使车辆在恶劣的气候下,如雨雪天,进行充电也无触电的危险。

6.通信方式 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配电网侧,其通信方式往往和配电网自动化一起综合考虑。通信是配电网自动化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区域不同、条件不同,可应用的通信方式也不同,具体到电动汽车充电桩,其通信方式主要有有线方式和无线方式:(1)有线方式

有线方式主要有:有线以太网(RJ45线、光纤)、工业串行总线(RS485、RS232、CAN总线)。有线以太网主要优点是数据传输可靠、网络容量大,缺点是布线复杂、扩展性差、施工成本高、灵活性差。工业串行总线(RS485、RS232、CAN总线)优点是数据传输可靠,设计简单,缺点是布网复杂、扩展性差、施工成本高、灵活性差、通信容量低。(2)无线方式

无线方式主要采用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数据接入业务,如:GRPS、EVDO、CDMA等。采用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数据业务需要将电动汽车充电桩这一电网内部设备接入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数据网络,需要支付昂贵的月租和年费,随着充电桩数量的增加费用将越来越大;同时数据的安全性和网络的可靠性都受到移动运营商的限制,不利于设备的安全运行;其次,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接入带宽属共享带宽,当局部区域有大量设备接入时,其接入的可靠性和每个用户的平均带宽会恶化,不利于充电桩群的密集接入、大数据量的数据传输。

三.国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情况

1.发展状况

国内模式目前我国正处于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政府和企业关注于充电站专业服务是直充还是换电的选择中,国内充电站的综合服务尚未开发。(1)充电站成功运营案例:国内现有的两个最大最成熟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就是北京奥运充电站和上海世博充电站,这两个充电站目前都是为城市电动公交客车提供电池快速更换服务,两个充电站目前都不属于正式商业运营,只是政府组织下的试点运行。两个充电站的共同点就是都是由当地公交集团主导运行,充电站由国家重大专项资金和地方出资建立,电动客车归属公交集团运行,北京奥运充电站使用的动力蓄电池从电池厂家租赁,按照使用的电量每月付给电池厂家租赁费用(约1度电4元人民币),而上海世博充电站则直接从电池厂家购买电池,同时电池厂家负责初期电池的维护保养,并完成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之后电池的所有权归充电站。

(2)目前,国家电网正加快与各地方政府合作,以加快充电站的建设进度。根据年初国家电网公司工作会议上总经理刘振亚提出的规划,年内国家电网将在27个省市(区)建立公用充电站75座、交流充电桩6209台以及部分电池更换站。目前已宣布项目包括,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与西安合作年后建立5座中型电动汽车充电站;成都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年内建立3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和300个充电桩;湖北省电力公司与宜昌市合作年内建立1座大型充电站,16个充电桩;重庆市电力公司与重庆合作年内建立50个充电桩中海油:与中国普天合资成立了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专门运营电动汽车能源供给网络。合资公司已与众泰汽车合作,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在中国2个以上省会城市启动纯电动汽车充电站网络建设。中石化:中石化宣布以北京作为突破口,首次进入充电站行业。中石化旗下北京石油分公司已与北京首科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中石化首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主要利用中石化现有面积较大的加油、加气站改建成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中石化将以北京作为进入充电站行业的突破口,其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最终将扩展到全市范围,进而扩展到河北、天津甚至更大范围。中石油:据称与地方政府部门有接触,提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想法。

(3)国家电网公司的充电站投资计划:国家电网将分三个阶段大力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第一阶段(2010年)充电站主设备总投资规模将达到3亿元,在27个网省公司建设75座充电站和6209个充电桩,初步建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架构;第二阶段(2011-2015年)投资140亿元,电动汽车充电站规模达到4000座,同步大力推广建设充电桩,初步形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第三阶段(2016-2020年)投资180亿元,电动汽车充电站达到10000座,同步全面开展充电桩配套建设,建成完整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到2020年充电站主设备总投资将达到320亿元。2010年充电站主设备中充电机、电能监控系统、有源滤波装置的投资规模分别将达到1.5亿元、2000万元、6300万元,第二阶段的年均投资规模将迅速增长至14.4亿元、1.6亿元、6.72亿元。2010年充电桩投资规模1.6亿元,2011-2015充电桩投资规模45亿元,年均投资9亿元,是第一阶段年均投资规模的5倍。到2020年,充电桩总投资将达到125亿元。

2.目前国内充电桩存在的发展壁垒

(1)充电电流由10安培-100安培不等,对充电桩大功率充电模块要求较高。(2)电动车采用的锂离子电池对过充过放要求严格,充电装置需要配备高精度监控系统。

(3)目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主导充电站市场的格局基本形成,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壁垒。

3.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的选择

截至2013年底,我国各类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大约4.5万辆,远落后于美国累计销售20万辆,其中私人购置新能源汽车只有一小部分。电动汽车在我国还处于发展初期,电动汽车基数小,截至2013年底电网企业已累计建成1.9万台充电桩,并且一小区27个充电桩仅一业主开电动汽车,电网企业布局充电桩闲置情况各地都有存在,电网企业要想获得盈利,还是处于“万里长征第一步”都没开始的阶段。

因此现阶段不宜单纯采用某一种模式,较为理想的选择应是“汽车厂商+电网企业”的联盟模式,即汽车厂商和电网企业联盟建设运营充电桩。电网企业具有电能提供的条件,汽车厂商拥有庞大的终端销售网络以及掌握着充电桩的运营经验,二者的合作能到达互利共赢的局面。汽车厂商在电力技术问题上难以突破,而电网企业建设充电桩也离不开汽车厂商,所以双方的联盟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推动电动汽车标准统一,推动电动汽车市场化进程。该模式不仅具备理论依据,而且可以克服单纯的电网企业主导模式和汽车厂商主导模式的缺点,能较好地满足现阶段充电桩建设与运营的需要。

4.应用方案

电动汽车作为一种发展前景广阔的绿色交通工具,今后的普及速度会异常迅猛,未来的市场前景也是异常巨大的。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严重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发展,充/换电站作为发展电动汽车所必须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场兴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运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整体系统由四部分组成:电动汽车充电桩、集中器、电池管理系统(BMS)、充电管理服务平台。电动汽车充电桩(栓)的控制电路主要由嵌入式ARM处理器完成,用户可自助刷卡进行用户鉴权、余额查询、计费查询等功能,也可提供语音输出接口,实现语音交互。用户可根据液晶显示屏指示选择4种充电模式:包括按时计费充电、按电量充电、自动充满、按里程充电等。电动汽车充电机控制器与集中器利用CAN总线进行数据交互,集中器与服务器平台利用有线互联网或无线GPRS网络进行数据交互,为了安全起见,电量计费和金额数据实现安全加密。电池管理系统系统(BMS)的主要功能是监控电池的工作状态(电池的电压、电流和温度)、预测动力电池的电池容量(SOC)和相应的剩余行驶里程,进行电池管理以避免出现过放电、过充、过热和单体电池之间电压严重不平衡现象,最大限度地利用电池存储能力和循环寿命。

充电服务管理平台主要有三个功能:充电管理、充电运营、综合查询。充电管理对系统涉及到的基础数据进行集中式管理,如电动汽车信息、电池信息、用户卡信息、充电桩(栓)信息;充电运营主要对用户充电进行计费管理;综合查询指对管理及运营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询。

四.我国充电桩的发展前景

(1)电动汽车,一直被看做是下一代汽车的发展趋势。作为电动汽车的“加油站”,充电桩建设的全面开展,无疑会提供巨大的市场。在北上广这三大城市,由于交通拥堵,纷纷通过车牌进行购车限制。不过由于电动车的环保作用,政府从上层支持电动车,因此北上广等大城市都有相关政策,进入其相关名录的电动车可以直接获得车牌,这一点从政策方面刺激了电动车的需求。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涨速度高于下降速度,最终车主承受的是越来越高的油价,电动车可以代替部分汽油柴油的消耗,降低了这部分成本。毋庸置疑充电桩是新能源战略推进的终端市场,如能在现在抢占先机,对资本的盈利有极大好处。

(2)政府大力度的扶持和推进,刺激了众多企业对于充电桩产业的期待。一位行业人士表示,除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石化等能源巨头外,汽车企业和电气生产企业积极性都很高。像比亚迪、北汽这类电动车企业早已开始建设通用充电桩,许继电气、西门子这类行业内企业也已开始开发或投资充电站的建设。按照相关测算,未来5年内,充电站的营业规模每年有望超过千亿。从国家今年的各项动作来看,电动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在今年爆发。

(3)民资虎视眈眈充电桩市场。由于电动汽车每天需要补充大量电能,经营充电站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充电服务收益。相对于加油站,电能比较安全和方便,可在各地大量安装设置充电站。根据投资规模,小到社区慢速充电桩,大到公路快速充电站,单站经营,组网经营均可。对于充电站市场的开放,国家电网以后可能更多地会偏向服务和电力供应,让充电站建设更充分地与市场融合,大家都将是同一个市场的竞争者。因此提前准备、提前规划,对从事电池生产的企业来说很重要。充换电市场,政策有倾斜,市场有潜力,投资又少,将面临较大的商机。

(4)要取得较为可观的收益尚需时日。如今,除了北京、天津、上海、杭州等地相继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之外,不少地方政府还提出新建小区配套充电桩的新思路,这不仅可缓解电动汽车使用者的“里程焦虑”问题,更将大幅、直接拉动充电桩生产企业的销量。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重要下游支柱行业,其市场化前景似乎相当乐观。尽管行业前景被一致看好,但目前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并未完全成熟。标准、规划和土地三大问题拦在充电桩建设的路前,成体系的充电桩建设并不一帆风顺。

参考文献:

[1]充电桩原理.百度文库[引用日期2015-12-24] [2]刘娟娟.曹胜兰.LIU Juanjuan.CAO Shenglan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研究[J]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5(9)[4]王荣.王海燕 智能小区汽车充电桩的发展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27)

第四篇:电动汽车充电桩安全承诺书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全承诺书两篇

上海XX小区业主委员会:

XX物业上海XX服务中心:

本小区业主           住

弄       号      室,租赁停车位编号,车牌号,现拟更换为新能源汽车,为此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小区业主大会有关规定,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作为充电设施的所有人,本人为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的责任人。若因充电设施的使用或其它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本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充电设施安装前,本人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向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报备,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

3.根据小区一位一车的原则,本人与物业签订停车协议中列明的车位号和车牌号,自该车位变更为新能源汽车车牌号后,系统里将原车牌号予以取消。

4.如果在安装施工中涉及到楼栋公共部位的,由该门栋每户业主签字同意后才能安装,本人保证业主签字真实有效,不冒名顶替或由其他人代签。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乱拉电线和飞线充电。

6.充电装置安装时,如果需要开挖路面,在工程完毕后,必须恢复原样并保证质量,在施工进行前交押金1000元,在物业验收路面合格后予以退还押金。

7.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8.车位租赁合同到期、按约定提前终止,或者本人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保证及时拆除充电设施,本人须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并监督安全施工。在设施拆除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予以修复,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均有本人承担。

9.在充电设施安装或者拆除、迁移位置时,物业有权核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如发现安全隐患,物业有权责令施工方整改。

如违反以上各项条款,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XXX

X 年 X 月  X 日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全承诺书二

甲方(电动汽车车主):

住址:

乙方(汽车生产/销售企业):

住所地:

丙方(充电设施安装企业):

住所地:

甲方            购买了一辆(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现需在甲方通过     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           小区停车场          号停车位安装         式充电桩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三方当事人共同向             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1、充电设施的所有人是甲方,甲方为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若因充电设施的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其他责任人甲方同意在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2、甲方需安装充电设施的车位位于,充电设施安装前,甲方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按照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报备,并监督丙方安全施工。

3、充电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5、车位租赁合同到期、按约定提前终止,或者甲方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甲方保证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如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甲方须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并监督安全施工。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充电设施安装或者拆除、迁移位置时,物业公司有权核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如发现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施工方整改。

7、如相关政府部门认为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时,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充电设施供电。

8.甲方需自费购买监控摄像头一只,安与在合适的位置,专门用于拍摄记录该车辆及其车位情况,该摄像头属于甲方私有财产,但是监控网络必须接入物业监控中心,如甲方停止该新能源车的停放、充电等,甲方可自行处理该摄像头。

9.甲方必须在车位两米范围内配备5公斤或5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两只,此灭火器属于甲方私有财产,与公共灭火器无关,如甲方停止该新能源车的停放、充电等行为,甲方可自行处理.二、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充电设施产品符合《NB/T33002-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产品及安全标准,充电设施在正常操作下的运行安全以及人员安全,在质保期内如因充电设施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充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对甲方进行指导及培训,使其能够正确使用充电设施。

3、在质保期内,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甲方所有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超过质保期后,乙方有义务提示甲方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三、丙方承诺:

1、充电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和本市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充电设备安装安全等相关规定,并服从物业公司的施工管理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文明施工。

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安装所需要的设备、工具、材料、安全劳动用品等,且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丙方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应恢复至原有标准。

4、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丙方及时清理并清运。

5、因丙方安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导致的安全问题,丙方同意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日期:

丙方(公章):

日期:

第五篇:电动汽车上牌及充电桩安装

1.所以电动汽车还是机动车,驾驶者必须持有C类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2.电动汽车上牌照与普通机动车一样

3.按照国家规定,电动汽车上牌。必须符合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相关规定,以及拥有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交强险等,而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按照规定不能上牌。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登记的依据之一是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产品。如果市民购买的电动汽车为《公告》内的产品,也就是在车管所的车辆目录中能够查到信息的汽车,就可以到车管所,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所列的对应车辆,申请相应的准驾车型。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动汽车上牌手续与普通机动车一样。

5.凡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上查询得到车型的电动汽车,均可在指定地点登记上牌,并按机动车统一规范管理。6.城市微型电动汽车,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条件,可以按照规定申领牌照,使得车辆及驾驶更有保障,并且享受免除车辆购置税、不受车牌尾号限制,以及购车补贴等鼓励政策。

7.“安充电桩需要协调多方”。主要有四个部门的,使用者自己、汽车企业、电力公司和物业产权方。申请方面直接像你所在市的店里公司申请,然后转给供电局,之后就会技术工程师看现场,提供施工方案,如果你是在小区安装,还需要取的开发商的同意。8.因为充电桩的充电电压是380伏、电流为36安培比居民用电的电压高、电流强,所以需要物业管理公司和消防部门协调,因为很多朋友只有听过电动汽车,对于其并不真正的了解,而对于连接充电桩的电缆采取高处走线,所以需要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说明。

9.充电桩需要配电室重新基础配电,因为每个小区的用电负荷在安装前都是计算好的,如果小区内使用100伏电压的话,只给你配120伏的电开关。所以充电桩380伏的高电压必须单独走电,即另外布设一个开关,这部分涉及费用8000多元,由我们自己承担。然后,电力公司把电线从开关处拉到充电桩大概200米,这个施工费用包括充电桩的硬件设施成本都是电力公司承担,大概6万多元,这其中国家对电力公司有相应的贴补政策。

比亚迪电动汽车4S店充电条件确认:

用户与汽车厂商或4S店签订购车意向协议后,办理购车充电条件确认手续,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协议、申请人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关于在停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申请(物业盖章同意)、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受理用户申请后,汽车厂商或4S店对用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后,会同供电公司按照约定勘查时间到现场进行用电、施工可行性勘查。

供电方案申请:

用户正式签订购车合同后,可自行或委托汽车厂商或4S店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用电报装申请。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用户应在有效期内到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安装施工:

用户正式取得供电方案确认后,由汽车厂商或4S店组织开展充电设施工程建设,充电桩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但不同车企所选择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会有所不同。不含土建工程的充电设施施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验收申请:

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用户需向所在区域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供用电合同签署)后,供电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工作。在整个过程中,电力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

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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