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11-09-21浏览次数:370字号:[ 大 中 小 ] 《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顾家店镇农村法制广播现在开始播音。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人民调解法的相关内容。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您更好的学习理解这部法律,我们以问答的形式将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解答,以便让您全面了解《人民调解法》
1、人民调解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可以收费?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4、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关有哪些?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5、《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6、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7、人民调解员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8、《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员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9、调解是否具有强制性?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10、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是什么?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
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11、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12、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3、人民调解员对有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五条,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14、人民调解员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5、调解协议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16、人民调解委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如何?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17、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对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9、对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无效的调解协议应如何处理?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发表日期:2010-12-29 15:50:00 阅读次数:423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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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3、人民调解工作由哪个部门指导?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4、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这包含三层意思,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三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组织。
5、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是怎样规定的?
人民调解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必须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6、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任期是怎样规定的?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7、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哪些任职条件?
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公道正派。所谓公道正派,是指为人公道,作风正派,能客观分析判断事务,分清是非和责任,并敢于坚持原则,弘扬正气,主持正义。(2)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所谓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是指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主动、耐心地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不在乎个人得失,勇于奉献。(3)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4)应当由成年公民担任。
8、人民调解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2)侮辱当事人的;(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9、对人民调解员的待遇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1)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2)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3)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10、对调解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1)调解的启动。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还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是,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2)人民调解员的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人民调解员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3)调解的实施。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4)调解的终结。分两种情况:一是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11、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有哪些权利义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2、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13、人民调解法对调解协议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1)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2)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3)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14、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协议履行或协议内容发生争议怎么办?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对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怎样规定的?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2)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知识问答
来源: 天津网-数字报刊 关键字: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 作者: 2010-10-28 10:15
1、《人民调解法》公布和施行的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答:《人民调解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人民调解收费吗?
答:《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4、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人民调解法》第7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5、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哪?工作人员如何产生?
答:《人民调解法》第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第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6、人民调解员指的是哪些人?
答:《人民调解法》第13条规定: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第14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7、人民调解活动有几种开始方式?
答:《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8、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9、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人民调解法》第24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0、调解协议书的种类和生效时间?
答:《人民调解法》第28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第29条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第30条规定: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稿时间:2010-09-28 阅读次数:1637)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是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本报将分期选登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问答,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形势下出台人民调解法有着怎样的考虑,颁布实施这部法律的意义何在?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具有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由于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方便快捷、不伤感情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被称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目前,全国有人民调解组织82.4万个,人民调解员494万人。多年来,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都保持在数百万件。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许多根据地就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4年3月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1982年,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人民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9年,国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规范。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近些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都提交数十件提案、议案,呼吁尽快制定人民调解法,各有关部门也一直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立法工作。今年5月,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人民调解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人民调解法草案,8月第二次审议通过,这充分说明了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立法工作的重视、关心,也说明这部法律的立法时机已经成熟,是应运而生。
人民调解法在总结几十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整地规定了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等内容,全面地确立了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民调解法的颁布,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作为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这部法律的特点和亮点有哪些?
人民调解法的突出特点是进一步巩固和坚持了人民调解的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这一属性及定位是人民调解工作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保持强大生命力、深受群众欢迎的根本原因。尽管人民调解组织形式、调解领域、工作方式有许多新的发展变化,但这一性质始终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人民调解法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三项原则,即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一规定进一步巩固和坚持了人民调解的性质。还有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等也都很具特色。
关于这部法律的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完善了包括多种新型调解组织在内的人民调解组织形式;三是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四是明确了人民调解与其他几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关系;五是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六是确立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等等。
三、调解员素质的高低对调解工作质量至关重要,人民调解法是怎样保障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的?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员的队伍构成、产生办法和教育培训等作出了规定。
首先,规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和推选程序。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为了方便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为体现人民调解的群众性、民主性,规定调委会委员需经推选产生。
其次,规定了人民调解员的范围和条件。人民调解员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聘任的人员。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为提高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一、《人民调解法》何时实施?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遵循哪些原则?
《人民调解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能收费吗?
《人民调解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哪些部门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县司法局、市司法局、省司法厅)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什么性质的组织? 《人民调解法》第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七、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设在哪一级组织?如何设臵组成人员?
《人民调解法》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第三十四条规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八、人民调解委员会如何产生?任期几年?人民调解员由谁担任?哪一个部门负责培训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第十四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人民调解委员的工作经费如何解决?
《人民调解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十、对有下列行为的人民调解员如何处臵?
《人民调解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十一、人民调解员有什么样的待遇?
《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十二、人民调解委员能否主动调解民间纠纷? 《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十三、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能否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十四、与民事诉讼相比,人民调解具有哪些优势?
人民调解具有民事诉讼所不能比拟的许多优点,它是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就近、及时地化解民间纠纷,以最短的时间解决矛盾纠纷,且不收取费用,降低了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了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负担。而选择诉讼途径解决,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式进行,当事人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去应付专业、漫长、繁琐的诉讼活动,而且也造成国家司法资源的过度支出,远不如人民调解那样简捷、及时和经济。
十五、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吗?
《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十六、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能否邀请他人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十七、人民调解员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调解纠纷?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十八、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十九、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二十、人民调解员应如何处理特殊民间纠纷?
人民调解的主要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向居民(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
十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否将纠纷调解情况立卷归档?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二
十二、人民调解员如何制定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二十九条规定: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二
十三、口头调解协议何时生效?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条规定: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二
十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吗?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二
十五、当事人能否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十六、人民法院能否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二
十七、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或者无效,当事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
2.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哪?
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收取费用?
答:《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6.人民调解员的组成?
答: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7.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
答:《人民调解法》第15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2)侮辱当事人的;(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8.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9.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24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0.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下列纠纷人民调解不予受理:(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11.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形式和效力?
答:《人民调解法》第28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第29条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第30条规定: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12.人民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人民调解法》第3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13.人民调解协议可否申请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
答:《人民调解法》第33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篇:人民调解法知识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试题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一、填空题(每题0.5分,共10分)
1、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四落实”,就是在()、()、()、()四个方面落实。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设立()制度、()制度、()制度、()制度、()制度、()制度、()制度。
4、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5、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6、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7、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8、(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9、《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10、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黑石渡地区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时指出:“()是中国的特色,要变()调解为()调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11、《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了人民调解的两种启动方式,(申请调解)和(主动调解)。
12、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应当()。
13、人民调解是利用()力量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
1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之间、()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15、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16、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此,()年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就已作了明确规定。
17、由于人民调解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被国内外誉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东方经验)。18、47年前,毛泽东主席对()上报的“枫桥经验”作了“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的重要批示。“枫桥经验”的主要内容是“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
19、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0、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二、判断题(每题0.5分,共2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于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矛盾的“东方经验”。(√)
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可以收取调解文书制作工本费。(×)
4、基层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5、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行政机关。(×)
6、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7、人民调解委员会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而不能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8、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一率要制作调解协议书。(×)
9、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1、无效的调解协议或者被撤销的调解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2、人民调解员是经群众选举或者接受聘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13、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条件是:党员,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
14、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调解委员会可以受理调解。()
1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根据需要可以公开进行,允许当事人的亲属、群众旁听。但是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表示反对的除外。()
16、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道德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
17、民间纠纷就其性质来源,属于人民内部的对抗性矛盾。()
18、发生民间纠纷,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住所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否则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受理调解。
()
19、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员,未选择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20、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的委托,调解委托机关受理的民间纠纷。()
21、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而起诉到法院,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时,调委会可以强制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2、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当事人不得再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纠纷。()
2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调解的原则。()
2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原则。()
2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属于行政调解途径。()
26、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
27、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28、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9、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国家行政执法部门。()30、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31、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不设副主任。()
32、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企业党组织指派。()
33、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居民会议推选产生。()
34、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后不得连选连任。()
35、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人员组成和调整情况及时通报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36、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接受群众监督。()
37、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38、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公民担任。()
39、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不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40、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必须由两名以上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42、当事人不得要求选择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43、无论当事人同意与否,人民调解员均可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参与调解。()
44、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4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
46、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待矛盾双方平静以后再进行。()
47、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
48、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不得要求终止调解。()
49、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可以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50、我国新时期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单选题(每题0.5分,共15分)
1、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有。A、公民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B、公民与法人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C、公民与其他组织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 D、以上三项都对
2、关于调解主持人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委员为主持人 B、当事人对人民调解主持人要求回避的,不予调换 C、不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
D、由当事人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
3、人民调解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A、合理公平B、合法合理 C、合情合理 D、公平合法
4、人民调解员任(聘)期为 年。
A、二 B、三 C、四 D、五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A、五章三十五条 B、五章四十条 C、六章三十五条 D、六章四十条
6、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基本原则的是。A、依法原则 B、自愿平等原则
C、不申请不受理原则 D、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原则
7、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 负责。A、派出所 B、基层法庭 C、综治办 D、司法所
8、对超出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调解。但当事人坚持要求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A、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告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 B、请求司法助理员帮助调解
C、可以受理 D、坚决拒绝
9、纠纷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A、应当耐心做当事人工作 B、应当给予批评 C、可以予以更换 D、不予以更换
10、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下列调解协议内容,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是:。A、刘同意改掉喝酒骂人的坏毛病 B、苏某同意与董某搞好邻里关系 C、金某同意放弃向文某追偿
D、袁某保证将工资卡交由妻女子管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 起施行。
A、2010年8月28日
B、2010年12月1日 C、2011年1月1日
D、2011年5月1日
12、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 人以上组成。A、一 B、二 C、三 D、四
13、村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 产生。
A、村党支部推选 B、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 C、村委会主任任命 D、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任命
1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A、按标准收取调解费 B、适当收取调解费 C、视情况可以免收调解费 D、不收费
15、县级以上 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A、地方人民政府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
16、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书具有。
A、法律约束力 B、没有法律效力 C、强制执行效力 D、民事合同性质
17、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
A、当事人只能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B、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当事人既不能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人民调解调处范围是民间纠纷,即主要是发生在 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A、企业之间 B、社会 C、公民之间 D、集体之间
19、下列情形属于人民调解组织应该受理的是。A、财产损害 B、杀人 C、已经申请政府处理完毕的 D、法院受理的
20、对下列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进行调解的是。A、杨某与妻子林某夫妻不和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 B、纪某与洪某之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的财产性纠纷 C、罗某致周某轻微伤害的侵权性纠纷 D、冯某不服公安机关治安裁决的行政纠纷
21、年,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人民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A、1954 B、1978 C、1982 D、2004
22、多民族居住的地区 有人数较少民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A、应当 B、可以 C、不需 D、不必
23、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进行统计。A、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B、县统计局
C、基层人民法院 D、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24、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A、主动 B、劝说 C、不得 D、强行
25、人民调解员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A、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B、要求当事人撤回申请
C、告知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D、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裁定
26、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A、应当 B、无权 C、向有关部门报告 D、可以
27、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
A、乡镇司法所 B、基层人民法院 C、村民委员会 D、人民调解委员会
28、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A、人民调解员 B、受邀请参与调解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 C、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 D、当事人
29、人民调解员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
A、当地人民政府 B、慈善机构
C、调解员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D、村(居)民委员会
30、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四、多选题(每题1分,共40分)
1、人民调解协议无效的情形有。A、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B、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2、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实质性要件哪三个。A、只要是自愿 B、意思表示真实
C、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纠纷。A、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B、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 C、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其他机关已经受理的纠纷。A、民事纠纷 B、行政纠纷 C、刑事案件 D、治安案件
5、民间纠纷主要类型有。
A、婚姻家庭纠纷 B、生产经营性纠纷 C、财产纠纷 D、侵权性纠纷
6、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 原则。A、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B、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C、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D、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纠纷,调解员可以不允许当事人去提起诉讼。
7、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A、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B、侮辱当事人的
C、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D、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8、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A、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B、要求调委会强制执行
C、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D、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9、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有。A、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B、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C、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D、支付调解费用
10、根据《人民调解法》,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A、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B、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C、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D、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11、宝塔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A、负责起草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和工作要点及工作总结,起草、发送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各类文件
B、负责全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区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区普法规划,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和参谋作用
C、总结 经验,推广各类典型,表彰先进。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D、收集、上报各乡镇、各部门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发行法制宣传教材,编印法制宣传资料。E、落实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区工作目标考评制度,组织、协调对各乡镇、各部门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F、组织法制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活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做好保障工作 G、组织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
12、宝塔区司法局的业务职能是。A、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B、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
C、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D、管理、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
E、管理、指导并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臵工作。F、指导、管理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3、下列属于宝塔区人民法院职能的是。
A、依法审判由宝塔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B、审判法律规定由宝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再审案件; C、负责执行宝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行政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D、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院法官等级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14、下列属于人民检察院职能的是。
A、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B、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C、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D、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5、下列属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的主要职能的是。
A、积极获取情报信息,认真研究分析敌情、社情,及时反映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B、负责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C、负责辖区范围内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和治安案件的查处;预防和处臵危害社会安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D、负责辖区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人口统计、保卫和出入境工作。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立法宗旨是。A、完善人民调解制度 B、规范人民调解活动 C、及时解决民间纠纷 D、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7、调解档案的立卷有 顺序及要求。
A、卷宗封面、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书面或者口头申请笔录)B、和当事人谈话记录、调查材料和证据材料、调查笔录
C、调解协议书及底稿;调解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调解委员会应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D、回访情况和办结报告记录、卷宗材料
18、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A、父母 B、配偶 C、子女 D、兄弟姐妹
19、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可以在 等场所进行。
A、人民调解室 B、田间地头 C、家庭院坝 D、车间 20、下列 可以在调解协议书中载明。
A、纠纷的主要事实和争议事项 B、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C、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 D、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21、社区矫正的对象是。
A、被判处管制的 B、被宣告缓刑的 C、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D、被裁定假释的 E、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22、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其主要职责是。A、解答处理人民调解问题的请示、咨询和投诉
B、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请求 或者根据需要,协助、参与对具体纠纷的调解活动
C、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 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应当予以纠正 D、总结交流人民调解 工作经验,调查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改进工作。
23、做好调解工作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思想上重视 B、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C、要掌握一定的调解技巧
D、工作上努力
24、下列属于法制教育的原则和方法是。
A、法制教育要坚持法理教育和纠纷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B、法制教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C、法制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和规章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D、法制教育要坚持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5、建立纠纷登记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A、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依据 B、纠纷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 依据 C、便于调委会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
D、便于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 人民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便于进行纠纷统计,分析其发生、发展变化的情况:六是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后可 以有据可查。
26、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 等方法,解决民间纠纷。A、仲裁 B、说服 C、疏导 D、判决
27、人民调解具有 等特点。
A、扎根基层 B、分布广泛 C、方便快捷 D、不伤感情
28、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
A、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B、听取群众意见 C、接受群众监督 D、及时发布村规民约
29、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 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A、指定 B、由当事人选择 C、由双方当事人同时认可的 D、由第三方推选
30、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 参与调解。A、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 B、具有专门知识和特定经验的人员 C、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 D、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
31、调解民间纠纷应当 进行,防止矛盾激化。A、及时 B、暂缓 C、就地 D、异地
3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 等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A、人民调解 B、仲裁 C、行政 D、司法
33、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必须遵守的纪律是:。
A、不得徇私舞弊 B、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C、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D、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E、不得吃请受礼
34、人民调解工作统计制度的内容是。A、确定统计人员,建立统计簿册 B、设立统计表 C、统一统计标准 D、及时汇总上报 E、建立统计档案,设立统计台帐。
35、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A、设立保管人员,规定必要的调阅、保密办法 B、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装订
C、调解文书档案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 D、一般保管期限为三年 E、保管期限为长久
36、调解人员对当事人做说服教育、耐心疏导工作时,应注意。
A、自己放在与当事人平等的位臵上,不能以“法官”白居,以教育者自居,动辄训人 B、要以诚恳和蔼的态度,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正面的要听,反面的也要昕 C、要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宣传讲解国家的法律政策,启发他们提高认识 D、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要有针对性,要做到“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只有这样进行说服教育、疏导工作,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37、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中,应做好 工作。A、明确排查的目的、意义
B、掌握排查的时间、范围、方法
C、逐 门、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队,掌握纠纷重点户、重点人 D、填写排查工作统 计表
E、对应当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要落实调解人员,及时化解,不属 于调解范围或者调解不了的,及时上报,对排查中揭发出的犯罪线索,立即移交 公安部门。
38、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是。
A、调防结合 B、以防为主 C、多种手段 D、协同作战。
39、常用的调解的方式有。
A、直接调解 B、间接调解 C、公开调解与非公开调解 D、联合调解 40、防止纠纷激化的应急措施有。
A、闻风而至,快速出动 B、排除险情,化险为夷 C、针对不同的险情,采取不同的对策 D、放任不管
第四篇:人民调解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社会
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
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进行统计,并且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人员组成和调整情况及时通报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三章 人民调解员
第十三条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第二十一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
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
解协议。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第二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第二十九条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第三十五条 本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人民调解法知识考试题
人民调解知识考试题
单位:成绩:
一、填空题:(30分,每空1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起开始实施。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的群众性组织。
3、实施()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4、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
5、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
7、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8、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或者()、()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组织推选产生。
9、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听取(),接受群众监督。
10、人民调解员由()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11、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
12、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当事人一方明确()的,不得调解。
13、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14、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15、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主持公道。
16、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17、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等材料立卷归档。
18、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1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20、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二、单项选择题:(10分,每题1分)
1、关于调解主持人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委员为主持人
B、当事人对人民调解主持人要求回避的,不予调换
C、不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
D、由当事人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
2、经人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书具有()性质。
A.法律B.没有法律效力
C.强制执行D.民事合同
3、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A配偶、子女、父母B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C配偶、兄弟、姐妹D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A.按标准收取调解费B.适当收取调解费
C.视情况可以免收调解费D.不收费
5、人民调解员任(聘)期为()年。
A、二B、三C、四D、五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
A、五章三十五条B、五章四十条
C、六章三十五条D、六章四十条
7、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基本原则的是()。
A、依法原则B、自愿平等原则
C、不申请不受理原则D、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原则
8、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负责。
A、派出所B、基层法庭C、综治办D、司法所
9、对超出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调解。但当事人坚持要求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A、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告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
B、请求司法助理员帮助调解
C、可以受理D、坚决拒绝
10、纠纷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A、应当耐心做当事人工作B、应当给予批评
C、可以予以更换D、不予以更换
三、判断题:(10分,每题1分)
1、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增进团结、和谐的“润滑剂”,同时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是人民调解的本质特征,是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法》的灵魂。()
3、《人民调解法》界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为“民间纠纷”,调解的范围基本上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纠纷。()
4、受理纠纷的程序是:调解的申请;纠纷的受理;纠纷的审查;纠纷的登记。()
5、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不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7、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
体所有。()
8、《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9、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10、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四、简答题:(50分,每题10分)
(一)人民调解的作用有哪些?
(二)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三)人民调解的受理和不予受理范围是什么?
(四)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五)为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省司法厅提出的“三扩大、三强化、三提高”主要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