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规定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注销规定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二)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三)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二、办理程序 1申请
(一)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J006)到税源管理部门发票管理环节,税款管理环节、稽查部门分别办妥以下手续:
①持《发票购(印)簿》和空白发票,到发票管理环节办理缴销发票;
②到稽查部门办理注销前的税款清算事宜;
③到税款管理环节办理清税事宜; ④结清税收票证,代征协议;
(二)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连同如下资料交登记征收部门
①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②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
③税务登记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
④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2受理
税务登记征收部门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审阅其填报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资料是否属实。3审核
①对受理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制发《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DJ007)交操作人员注销后,归入纳税人档案。
②对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主管税源管理部门的,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登记征收部门应同时制发《纳税人迁移通知书》(DJ008),将纳税人管理层次进行调整。4违章处理
登记征收部门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按税务违法、违章程序处理。5资料归档
上述工作完成后,登记征收部门将下列资料归入纳税人档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传递到税源管理部门。
归档资料内容
①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
②《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③《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④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三、非正常户管理及注销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严格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对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
开展非正常户公告。税务机关应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非正常户。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税务机关要加强非正常户信息交换,形成对非正常户管理的工作合力。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第二篇: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办理注销的时限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办理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一式三份
2、《注销前涉税事项清算表》 一式三份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薄及其他税务证件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的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纳税人应在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填写、递交《注销前涉税事项清算表》。如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具有相关税务认定资格,应同时申请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相关税务认定资格;
2、稽查局、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注销的税款清结算工作。如有补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清应补税款。
3、纳税人向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递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时,应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领购簿及有关涉税证件并到发票管理窗口缴销发票;负责向纳税人送达《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对于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在办理总机构注销登记时,需将所属分支机构全部注销后,再办理总机构的注销手续。
第三篇: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一、提供资料
(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五)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税票由总机构统一清理的证明。
(六)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查帐报告。
(七)破产企业需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
(八)有购发票的业户需提供《发票缴销登记表》。
(九)有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供《退税登记证》。
二、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一)注销登记前的清理工作
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清理:
1.清理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2.最后一期税款申报和清理期税
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必须在清理发票后,及时申报和清缴应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欠税。
3.其他清理事项
(1)缴销防伪税控设备和有关税务证件、资料。
(2)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不须清税清票,但要凭其总机构出具“税、票由总机构负责清理”的证明申请办理注销,并缴销有关税务证件和资料。
(3)破产企业,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在缴销发票、清缴税款、缴销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后,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不再进行清税检查。
(4)有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的手续。
(5)有纳税人各类资格(如一般纳税人资格、税收优惠等各类税务资格)需逐一取消。
(6)完成《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核销。
(7)完成《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
(8)完成纳税人的多(预)缴税款的清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有在查案件或违法违章案件的,必须办理结案后才能注销登记。
2.对个体“双定”户在月度中间申请注销的,当月15号后申请的,按发票额(含自开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与双定额比对,取高值且达到起征点的征税;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的,仅发票额(含自开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达到起征点的征税。注销当月要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税。对在当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缴纳的税款,若纳税人当月申报时,按上述税款计算方法要征收税款的,已缴纳的税款作抵缴处理;若纳税人当月申报时,按上述税款计算方法不用征收税款的,已缴纳的税款不退。
3.对采取查帐征收方式且须向国税部门缴纳税款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由依法成立、并在广东省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登记的税务师
事务所出具最近两年(指申请注销当年和上一)的《国税纳税情况报告》。
第四篇: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一)公司注销登记: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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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栏填写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情况,未设立分公司的可不填写此栏目;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填写,一般情况为《公司法》第198、199条1、2、3款;
(3)“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4)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应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公司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填写要求一致;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登记受理「 」第 号”中()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如“京海”;「 」填写年号;第 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www.teniu.cc
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www.teniu.cc
第五篇: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报告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一峰五金加工店 识别号:440300L76375127,企业性质:内资个体,成立于2014 年 12 月31 日,法人代表(负责人)何勇贤 ;主要从事 五金配件加工 ;注册经营地址是: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吓坑二区16-1;现已停业,2015/05/13至2015/8/6日
二、注销原因
由个体,升级有限公司
三、注销账务处理情况
1、是否有结存发票,是否如实纳税,是否存在少报收入,是否存在未申报行为,是否存在欠税;
2、存货、资产和各项待摊、预提费用的处理情况;(1)存货组成、结存数量,如何处理,是否补缴税款;(2)固定资产明细、净值,如何处理,是否补缴税款;(3)其他资产类科目处理情况,是否补缴税款;
3、注销清算情况。亏损或者盈利?是否补缴税款。
谨声明:此报告所述均为我单位真实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法人代表(负责人)亲笔签名
公司名称(盖公章)报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