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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民生工作思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20-67725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5 20:58: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贯彻民生工作思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贯彻民生工作思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是在深刻总结我国民生工作实践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对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认识,体现了对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深刻把握,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民生领域各项改革作出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民生工作思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守住底线的基础是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集中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牢牢守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这一底线,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健全困难群众基本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重点针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等,通过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确保各项基本社会保障待遇及时足额兑现。构建完备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依规及时支付。解决好转制企业职工安置和结构调整中产生的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质量和监管水平,确保基金完整安全。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加快推进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待遇支付、合规范围等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努力减轻老百姓大病就医的负担,基本消除在基本保障范围内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的现象。

稳妥慎重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以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为底线,兼顾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把握好调整幅度和节奏,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

切实解决好因拖欠工资等事件引发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加大劳动保障领域突出违法问题的整治,深入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健全治理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的关键是解决好就业这个重大民生问题

解决好就业问题,是做好民生工作的着力点。习近平同志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就业这个民生之本,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把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经济发展速度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的需要,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稳定制造业就业比重、发展新兴产业和民营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和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

健全促进就业公平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反对就业歧视的法规政策,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以及欺诈等行为。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在公务员考录方面,坚持实行“凡进必考”、公平竞争机制;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方面,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

创新扶持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场地便利、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增强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的创业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的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机制和市场监管体制。

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机制,使每个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就业技能培训,使每个企业职工都能得到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创业者都能参加创业培训。健全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补贴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在东部7省市开展失业保险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合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更好地发挥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

完善制度的核心是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民生事业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路径。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资源上的共享。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加快建立健全保证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明确政府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在民生保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在确保当期养老金发放和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保基金的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健全基金监管体制,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办法,逐步完善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加强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实现精确管理和便捷服务。

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把着力点逐步转向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更加公平有效地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实施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关乎民生的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等。

引导舆论的重点是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

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合理预期,是营造保障和改善民生良好社会氛围的基本要求。必须妥善处理理想和现实、需要和可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吸取一些国家“福利病”的教训,在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的理念,使人们真正认识到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自身奋斗的目标。

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比较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特别是在工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问题上,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让城乡居民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引导社会各方面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合理预期。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等标准,科学把握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就业,避免因政策标准设定不科学而影响群众求职就业、参与劳动的积极性,防止形成“养懒汉”的制度导向。合理规范、科学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多工作、长缴费获得更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形成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激励机制。

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任何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都要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程序,深入细致开展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更好体现群众意愿。应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充分考虑决策可能面临的问题、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收集社会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和完善。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民生领域的改革发展关系利益格局调整,涉及各个群体和社会各个方面,每一项政策措施的出台与实施都必须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正确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把政策讲透彻,把思路举措讲清楚,把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为推动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二篇:2014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贯彻民生工作思路 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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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贯彻民生工作思路 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贯彻民生工作思路 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是在深刻总结我国民生工作实践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对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认识,体现了对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深刻把握,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民生领域各项改革作出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民生工作思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守住底线的基础是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集中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牢牢守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这一底线,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健全困难群众基本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重点针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等,通过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确保各项基本社会保障待遇及时足额兑现。构建完备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依规及时支付。解决好转制企业职工安置和结构调整中产生的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质量和监管水平,确保基金完整安全。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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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待遇支付、合规范围等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努力减轻老百姓大病就医的负担,基本消除在基本保障范围内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的现象。

稳妥慎重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以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为底线,兼顾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把握好调整幅度和节奏,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

切实解决好因拖欠工资等事件引发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加大劳动保障领域突出违法问题的整治,深入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健全治理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的关键是解决好就业这个重大民生问题

解决好就业问题,是做好民生工作的着力点。习近平同志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就业这个民生之本,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把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经济发展速度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的需要,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稳定制造业就业比重、发展新兴产业和民营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和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

健全促进就业公平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反对就业歧视的法规政策,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以及欺诈等行为。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在公务员考录方面,坚持实行“凡进必考”、公平竞争机制;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方面,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

创新扶持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场地便利、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增强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的创业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的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机制和市场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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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机制,使每个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就业技能培训,使每个企业职工都能得到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创业者都能参加创业培训。健全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补贴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在东部7省市开展失业保险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合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更好地发挥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

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民生事业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路径。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资源上的共享。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加快建立健全保证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明确政府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在民生保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在确保当期养老金发放和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保基金的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健全基金监管体制,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办法,逐步完善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加强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实现精确管理和便捷服务。

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把着力点逐步转向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更加公平有效地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实施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关乎民生的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等。

引导舆论的重点是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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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合理预期,是营造保障和改善民生良好社会氛围的基本要求。必须妥善处理理想和现实、需要和可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吸取一些国家“福利病”的教训,在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的理念,使人们真正认识到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自身奋斗的目标。

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比较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特别是在工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问题上,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让城乡居民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引导社会各方面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合理预期。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等标准,科学把握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就业,避免因政策标准设定不科学而影响群众求职就业、参与劳动的积极性,防止形成“养懒汉”的制度导向。合理规范、科学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多工作、长缴费获得更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形成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激励机制。

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任何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都要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程序,深入细致开展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更好体现群众意愿。应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充分考虑决策可能面临的问题、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收集社会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和完善。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民生领域的改革发展关系利益格局调整,涉及各个群体和社会各个方面,每一项政策措施的出台与实施都必须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正确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把政策讲透彻,把思路举措讲清楚,把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为推动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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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民生工作思路

一、把握时代发展的新特征,科学认识民生问题

从历史的视角看待民生问题。我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国家发展休戚相关。翻阅中国历史典籍,“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政之所兴,在顺民心”等论述,充分反映了历代先贤以及当政者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民生决定民心,民心决定国运。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党和国家从政治的高度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以人为本的一贯治国思维。对丹徒而言,努力保障并不断改善民生,不仅是当前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从长远来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一个必须长期坚持的导向。

用发展的眼光审视民生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生问题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拓展。从我区情况来看,XX年,全区城乡居民收入再攀新高,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5%和15.6%;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8.5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3.7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276部,电脑拥有量45台,恩格尔系数为36%;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达99.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1.2分。这一组组数据,充分表明丹徒已全面进入小康时代,民生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相比先进地区,我们的差距还比较大,少数特困群众生活困难问题还比较突出,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治安、食品安全、文化娱乐需求等问题也亟待更好地解决。因此,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民生问题,不断寻找差距和不足,努力研究如何建设一个更高水平、群众得实惠的全面小康,让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得到持续的改善和提高。

从政治的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当前,丹徒的发展已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XX年全区人均gdp达到3.63万元,这既标志着丹徒的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也标志着我们已进入工业化发展中后期。从国内外发展经验看,这一阶段鲜明特征就是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乃至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同时也伴随着就业压力凸显、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公共服务需求增长等民生问题突出。据统计,XX年到XX年,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在拉大,二者之比由1.68∶1扩大为2.25∶1。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逐步减弱,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压力将继续存在。如果这些民生问题得不到改善,就会削弱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工作,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处理好民生工作的几个重要关系

既要注重加快发展,也要注重优化发展。民生问题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而最终只能通过发展的办法来解决,离开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既不可能,更不现实。因此,一方面,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特别是推动大项目、好项目等税源经济建设,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增加社会财富,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打下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优化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调优经济结构,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建设生态文明,突出重视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坚决不要只看gdp但损害民生的发展。

既要关注共性问题,也要关注个性问题。民生的共性问题涉及广大群众的衣食住行以及医疗、养老、文化需求等基本保障,需要通过政策、制度的完善来逐步解决,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民生的个性问题主要是针对部分困难群体而言。从我区来看,目前还有为数不少农村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人员。这些弱势群体的困难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或改善,社会的整体和谐稳定就无从谈起。只有在提高保障水平、扩大普惠性的同时,通过政府救助、社会帮扶等层面多措并举,解决好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困难,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逐步减少和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才能真正达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的。

既要坚持尽力而为,也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讲的是负责的态度,量力而行讲的是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既需要制度上的支撑,也需要财力上的支持。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事关民生的每一件事情,我们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量解决,最大限度地缓解人民群众的困难,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做到尽力而为。但同时,也要做到量力而行。近年来,我区经济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历史欠帐较多、负担较重,特别是在当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较多的情况下,我们改善和保障民生,就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稳步扎实推进,切忌脱离实际,急于求成。

三、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扎实推进民生工程,造福一方百姓

进一步提升富民水平。突出富民的鲜明导向,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以全民创业带动更多的社会就业。重点做好创业、就业,扶贫帮扶和农民增收文章,不断增加群众工资性、经营性、资产性收入。把推动全民创业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来抓,努力营造“政府营造环境、群众创造财富”的良好氛围,以培育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为目标,加快建立百姓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结合推进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之路,提高农民群众的经营性收入。进一步抓好结对帮扶工作,强化扶贫帮困,最大限度地改善弱势群众生活,尽力减少低收入人群的比重。通过多方帮扶、自我发展、财政转移等方法,确保在年内消除年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消除年集体收入15万元以下的行政村。

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稳定器。我们将紧紧围绕“人人有保障”的目标,加快构建城乡统筹、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把新增财力更多地投向民生保障,巩固和扩大社保成果。扎实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落实低保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对被征地农民、低保困难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向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的扩面工作,加大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向非公有制企业的扩面征缴力度,全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使城乡每一个居民都享有充分的社会保障。同时,结合丹徒实际,加快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保障,切实关爱弱势群体。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好全区人民群众老有所养、劳有所保、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问题。

第四篇:半月刊时谈:哪些民生领域改革亟待推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50多项任务。经过2014年的“蓄 力”,部分领域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出炉,或已实施。可以预见,2015年中国将迎来民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期。有哪些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改革已经具备条件 并亟待突破?改革需要重点攻破哪些难题?半月谈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不仅造成城乡之间资源配置和发展的不均衡,还衍生了事故赔偿“同命不同价”等歧视性现象。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 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目前,我国已经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江西等多个省份公布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或者征求意见稿。如黑龙江省提出,从 2014年11月1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籍制度改革需要居住登记制度的跟进衔接。2014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居住 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 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随后,多地提出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并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一些城市还提出积分落户制的实施方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认为,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另有专家指出,户籍制度改革之后,如何避免大城市人口过快膨胀导致社会保障无法跟上等问题,也需要研究解决。养老并轨:亟须补足分量

2014年底,备受关注的养老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破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 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将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突破2亿大关,占人口总数近15%。在日益迫切的养老需求下,相对滞后的养老保障制度让改革势在必行。打破“双轨制”无疑是一项重大突破。但是,我国养老制度改革仍有不少“硬骨头”要啃: 首先,待遇水平不高。虽然城镇职工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一直大幅增长,但是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低于55%的国际警戒线。

其次,统筹层次偏低,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统筹层次太低导致地区间不公平;不同地区跨区转移很困难,为劳动力跨省自由流动带来阻力;同时,统筹层次低还为养老金的财务可持续性带来困难。

第三,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同时,我国即将打破二元户籍制度,如何整合城乡养老保险、为农村老龄人口提供合理的养老保障,也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教育制度改革:资源均衡配置

2014年11月,北京市一套4.4平方米的学区房卖出135万元的天价,引发舆论哗然。如何促进教育资源更加均衡配置、打破一考定终身的招生录取制度等问题再度被问及。

“2014年是教育改革措施落实最多的一年。”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提出改进 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和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春季高考、大学章程等改革措施已经落地。但与当前公众对教育改革的期待 相比,这些措施力度还不够。

熊丙奇认为,教育制度改革最需要突破的领域还是教育公平。他说,在义务教育阶段,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强校和弱校之间的不均衡需要尽 快打破。要从根本上消除不公平因素,还需要改变当前财政支持教育的方式,并推动优质师资的流动,促进强校弱校齐头并进,进而解决择校和天价学区房等不公平现象。

对于高等教育,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还需要重点突破。在考试制度上,如何让综合素质评价能够被采纳、有采用价值,需要教育部门展开探索;在录取制度上,如何避免高校的自主权和录取名额的分配造成新的不公平,也是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医卫改革:市场化探索须推进 根据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2015年是本轮医改的最后一年,药品价格和公立医院等领域的改革措施将陆续落地。据了解,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已选出包括北京、上海等在内的30多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县级试点公立医院也已超过1000个。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今年我国有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改革全面推开。

医改最引人关注的是破除“以药养医”的旧机制。北京、广东等地部分医院展开了试点,效果较为明显。不过,医药分开全面推广之后,政府部门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医护人员待遇,并确保药品流通渠道的诚信和独立。

相比而言,药品定价机制改革已经先行一步。国家发改委2014年11月向8个医药行业协会下发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从 2015年起,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有望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实现市场化定价。不过,取消限价之后,公众所担忧的药品价格上涨是 否会成真,还需要时间检验。

收入分配改革:有降有升

早在2013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目前,在央企负责人与基层公务员层面,改 革已经有了进展。2014年8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建立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 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

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实现不升职也能加薪,解决基层公务员薪酬偏低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认为,在收入分配的初次分配中改革有三个方向:一是工资的正向增长和最低工资标准;二是降低垄断及国有企业 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挤出效应;三是降低垄断国有企业的薪酬水平从而缩小收入差距。在再分配环节,适当提高政府对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 会保障体系、逐渐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占比、增强消费倾向。

有专家提出,我国应实施富民战略,为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消除各种行政障碍;通过发展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扩大就业,提高企业 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居民收入与社会财富的同步增长机制;推动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的建立,从根本上变革不合理税种与税率,降低工薪 阶层纳税比重,进一步实现藏富于民。生态文明建设:依法监管,加强追责

过去粗放式发展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在雾霾引发全民忧虑的同时,垃圾焚烧、工业废水违法排放等行为仍在持续,并引发诸多矛盾冲突。有统计显示,自1996年以来,我国因环境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议,我国应以明晰产权、规范流转为突破,建立权属清晰、流转有序的生态资源产权制度;以资源共 享、联防联控为突破,建立更大范围、更大尺度的生态共建制度;以城镇生态建设为突破,建立生态优先、节约优先的生态发展制度;以推动税制改革、合理配置资 源为突破,建立谁破坏谁补偿、谁受益谁分担的生态税收制度;在政府投入基础上,建立市场化、产业化的投入机制;以量化考核为突破,建立资源核算清晰、效益 统计科学的考核机制。

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如何追责,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有专家指出,我国的环境立法基本上是“管理法”,为环境司法提供的资源非常有 限。同时,最高法迄今为止共颁布的3400多条司法解释中,与环境案件审判有关的司法解释不到20条,且主要针对环境刑事案件,有关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 政案件的司法解释数量极少,加快环境法律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第五篇:创新工作思路立足服务民生

创新工作思路立足服务民生

---沂源县失业保险处工作纪实

沂源县失业保险处成立于1998年,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其它关于失业、下岗职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负责全县就业转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负责全县就业转失业职工的失业登记、管理、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负责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救济援助工作。

一、立足本职工作,切实保障民生。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团结协作,努力进取,我县的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截止目前,参保单位699家,参保人员46404人,失业保险已基本覆盖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切实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1、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按照“金保工程”的要求,继续实行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同时注重加大欠费企业的清欠力度,避免出现新的拖欠,推动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稳步增长。与相关处室积极配合,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工作,督促企业应保尽保,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

2、按时足额拨付失业保险待遇。通过制定失业人员档案接收程序、失业人员档案转移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失业登记 1

管理,利用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实行失业保险待遇集中会审制度,确保职工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结合以及失业待遇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失业保险待遇的应享尽享,保障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3、积极开展失业职工培训工作。开展“送培训”活动,对有培训愿望的失业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并建立数据库,确保每名失业人员在失业期内有一次培训机会。考察认定了10家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制定了基地培训规则,为切实提高失业职工动手操作能力做好场地准备。聘请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业务骨干,对学员进行创业政策理论综合知识教育。根据学员培训愿望编班,进行微机操作、电气焊、汽车维修、服装设计制作、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厨师、机械加工等不同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结业后发放结业证书。

4、切实做好困难职工春节救助工作。春节困难职工救助是县委、县政府保民生、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把好事办好,多年来,县失业处始终把春节救助活动当做一项大事来抓。为确保公平、公正,认真调查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协调筹集资金,组织慰问物资。随着救助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创新工作思路,社企共谋发展。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以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为重点,继续推动援企稳岗政策措施落实,推进失业动态重点监测、预防失业

和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1、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与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联合,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规定要求的自主创业人员,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费用,符合相关条件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近几年来,不断与县执法局、公安局、建设局等部门联系沟通,为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保证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

3、开展“零就业家庭”认定及援助活动。进行“一对一”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帮扶,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实现1个月内其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实现稳定就业的目标,有力的维护了我县社会局势的稳定。

4、积极争取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执行“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政策,开展“援企稳岗伙伴计划”,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岗位。仅去年一年,就向市人社局、财政局申请各项就业专项资金734万元,其中为县制革总厂、乐利事等14家困难企业拨入困难企业社保补贴611万元,为沂源商厦等7家商贸服务型企业拨付社保补贴20万元,为格赛博、万盛隆等6家企业吸纳的54名就业困难人员拨付社保补贴10万元,为巨源机械等4户企业争取岗

位补贴44万元,为源通机械等4户企业争取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49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

三、提升服务意识,立志再谱新篇。县失业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全心全意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服务。近几年来,按照省、市、县行风建设及争创青年文明号的有关要求,深入扎实的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公共就业服务年”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全处掀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争创“文明服务”窗口,争当文明标兵的工作热情。

1、强化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服务。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建设,紧密联系本处实际,强化“五项制度”(目标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角制和123服务制度),全面落实“五办”工作法,实行限时办结、政务公开和工作实绩每月写实制度,切实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要求,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规范信息化建设,设置了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将业务工作标准规范、日常文明用语和政务公开栏制作上墙,及时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各参保单位和广大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会监督。

3、强化经办能力建设,以素质提升服务。加强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保证政策层层有效地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能够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担当工作重任的职工队伍。

贯彻民生工作思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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