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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医保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省内外就医均可刷卡结算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20-61589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4 03:29: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福州出台医保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省内外就医均可刷卡结算

福州出台医保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省内外就医均可刷卡结算

福州新闻网7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异地就医如何报备、如何报销,对转入医院有何要求?近日出台的《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对此进行了明确。《管理办法》指出,异地就医是指我市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包括福州市六区六县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包括异地安置就医和异地转院就医。异地安置人员是指因户籍迁移、投靠亲属以及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等长期居住在统筹区外的我市参保人员。异地转院人员是指因恶性肿瘤疑难病症等,本统筹区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无法救治,需要申请到省外更高水平医院住院的我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住院治疗实行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选择在非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最多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安置备案登记表》,到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后,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然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手工报销;门诊特殊病种按照《关于印发福州市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即时刷卡结算。申请省外异地安置人员,须提供本人或亲属的户口簿、房产证明、工作证明等能证明申请人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并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外异地安置备案登记表》,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在安置地最多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选全国联网医疗机构)就医,且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省外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治疗可即时刷卡结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手工报销;选择在非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手工报销。参保人员申请异地转院的,转入的省外医院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转入医院为全国联网三级甲等医院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转入医院为非全国联网三级甲等医院的,由本统筹区内三级甲等医院相关专业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院备案登记表,并提供病历摘要、转院就医理由、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并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报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登记。异地转院应当在备案登记的医疗机构就医,一次异地转院备案原则上只对应一次就医结算。省外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未刷卡结算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均执行我市标准。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在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50%结算;在非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30%结算。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外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篇:异地就医结算

突发急诊>> 可先住院、后补办相关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是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怎么办呢?对此,省肿瘤医院医保科主任李玉权介绍:“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医院有一套突发急诊的处理流程。患者可以先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下步计划>> 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据了解,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适时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

为您释疑>> 什么情况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答: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工作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已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的,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

(2)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参保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城市晚报讯 今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动了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垫付医药费、往返报销跑腿等问题。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我省首批异地就医患者已经受益。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

②就医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印发的《居住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可选择4所(三级、二级、一级和专科各一所)不同等级医院作为就医地定点医院。

就医前>> 先到参保地登记后到就医地办异地就医结算卡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式启动后,目前,全省共确定了185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试运行开通了60家。

符合4个条件的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居民,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理条件:

1、因工作需要长期跨统筹地区工作的;

2、退休在异地已长期居住的;

3、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

4、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就医前,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到指定的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 [2] [下一页] 就医后>> 凭卡结算 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就医后,参保人员凭卡结算,按照参保地待遇标准,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其余费用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结算。例如:A地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到B地居住。首先到A地(参保地)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登记,然后经办人凭业务登记单到B地(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在其选定的B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凭卡结算,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报销。

在省肿瘤医院病房,记者采访了首批办理并使用异地就医卡的患者。家住吉林市的患者程淑云,由吉林市中医院转入吉林省肿瘤医院继续治疗。患者的丈夫于忠南说:“之前治疗,都是我们先垫付钱,再到相关部门去报销,一个部门一个部门跑,我们老两口年龄大了,也办不明白。”

于忠南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到长春治病,才知道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他在帮妻子办理转诊手续时,也办了省内医地医保即时结算卡,手续办理非常顺利,也非常快。“有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卡可省事多了,既不用我们带大量现金垫付,也不用出院奔跑报销,这回在医院就能结算,只需花自己承担的部分就可以了。”

突发急诊>> 可先住院、后补办相关手续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要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但是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怎么办呢?对此,省肿瘤医院医保科主任李玉权介绍:“如果患者突发疾病,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卡,医院有一套突发急诊的处理流程。患者可以先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下步计划>> 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据了解,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即时结算平台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同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适时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

为您释疑>> 什么情况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答: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工作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已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的,并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居住证明的。

(2)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省内其他医院诊治的;参保女职工,因随军、户口在异地或工作在异地等情况需要异地生育的。

第三篇:异地就医医保怎么报销

吴女士:我是重庆人,今年56岁,退休后一直随女儿在北京生活。如果我在北京看病,医疗费能报销吗,具体怎么报销?

重庆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像吴女士这种退休后长期在外地居住的人,可办理长期异地就医,享受报销。只要在现居住地选1~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以后在这3家医院看病,就能享受报销了。

长期异地就医的住院申报程序为:填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表》,到选定的北京医院盖章(注明医院等级),并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北京医院所在区的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再交所在单位盖章,最后送单位所在区医保分中心登记。

特殊疾病申办程序为:如果患有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在内的20余种特殊疾病,可享受特殊疾病门诊报销,但需经申请审核通过,参保人还要从3家北京医院中选择1家作为特殊疾病门诊就医医院。

吴女士在京就医时,需先垫付医疗费,再将相关资料交给重庆相关社保部门审核。住院报销所需材料为:住院所发生的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均盖鲜章(指非复印件)等。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所需材料为:一发票对应一处方及用药明细清单、单位填写特殊疾病结算表等。当年费用须在第二年3月前送交区医保局,逾期报不了。

在异地就医,没有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只能限于急诊急救情况,才可以报销的。

异地申请——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找不同级别的三家(或两家)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再送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就可以在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凭结算票据、出院小结、每日清单寄回(或送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你的的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患者如因病情需要,须到异地治疗的,应由指定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转院病情证明单,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第四篇:医保异地就医如何办理

医保异地就医如何办理?

[导读]:医保异地就医手续分两种类型,一种是针对以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参保人,另一种是针对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学生等为主体的参保人的。具体办理政策有什么不同呢?看以下的详细内容:

序号 人员类别 携带资料 办理地点

携带专项资料(与类别对应)基础资料及相关手续

1.单位在职人员 ①《工作单位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

②异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政府部门开具的驻外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③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半年以上)①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

2.退休人员 ①《异地就医居住地证明表》或当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开具暂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或与申请异地就医地相同的异地户口簿复印件 ②单位证明

3.本市劳务派遣机构 ①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机构的相关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②被派遣机构在广州经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申报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所在分支机构的相关异地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劳务派遣机构与参保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二年以上)

⑤被派遣机构出具的与参保人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⑥《工作单位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

⑦职业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本市职业中介机构 ①《工作单位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

②异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半年以上)

④职业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注:单位申办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就医电子版批量导入表》的报盘文件,报盘文件可在广州市医疗保险网下载或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索取。

第五篇:异地就医情况

异地就医情况

一、异地居住登记办理事项

(一)申请条件:退休职工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申报办理异地居住登记。

(二)申请异地居住人员按要求填写本“登记表”,在居住地任意选择1-2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看病定点医院。

(三)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并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若再回襄阳居住,必须申请取消异地居住登记。

(四)本表一式三份,市医保局、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参保职工本人各执一份。

二、异地就医

(一)办理异地居住人员要在自己选定的医院就医,不在自己选定的医院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二)如选定医院条件有限不能诊治的,可由选定医院出具转诊证明,转到上一级医院住院。

(三)异地居住期间,不能回襄阳就医,否则,其相应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三、费用报销

(一)在异地就医时,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然后到襄阳办理报销。

(二)在异地住院的,要在出院后五十天内到襄阳市医保局办理报销,超过五十天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三)报销医疗费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发票原件;

2、异地居住登记表复印件;

3、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项目明细);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5、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号资金支付(凭门诊发票和异地居住登记表到刷卡结算);在异地住院的,符合襄阳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起

线

上的报

75%。

咨询电话:0710-360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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