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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筛查规范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20-99437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3 14:12: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产前超声筛查规范

产前超声筛查诊断常规及操作规范

超声检查是产前筛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对中期妊娠胎儿发现其生长发育异常或可疑、严重的体表和重要脏器畸形及羊水过多或过少,并及时转会诊。

一、基本要求

(一)产前超声筛查机构的设置

我院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开展筛查技术的二级医院。

(二)产前超声筛查人员的要求

从事产前超声筛查的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产前筛查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还应接受北京妇幼保健院组织的产前筛查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培训和考核,并接受超声技术的专门培训和操作考核,两项考核均通过并获得考核合格证书。

(三)设备要求

1.独立的超声检查室至少一间。

2.超声室配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包括图像存储设备)。

二、管理

1.建立科室工作制度,对每一位接受产筛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2.严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3.进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时发现或可疑胎儿异常要出具超声报告,同时必须将可疑病例转诊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4.产前筛查超声报告应由符合条件的展业技术人员签发。5.追踪产前报告诊断回执。

三、产前超声筛查标准

应当遵循整体标准,其原则是要掌握适应症,在最低的超声暴露条件下获得必要的超声信息,做好产前筛查工作,达到规范要求的标准。

指标:主要要求在妊娠18~24周时对严重的致命的胎儿畸形进行筛查(包括无脑儿,脑、脊膜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四、技术程序

(一)原则

1、在孕妇妊娠18周~24周进行常规超声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胎儿生长评估和胎儿体表及内脏结构发育的检查。如疑有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应立即转诊到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

2、对《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高危孕妇,应进行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对发现的异常病例应转诊到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

(二)具体内容

1、中晚期妊娠常规超声筛查

检查的适应症包括:估计孕周,间隔三周以上胎儿生长评估,评价胎儿体表与内脏结构,羊水评估,胎盘定位及分级,确定胎位等。

检查内容:

胎儿头部:测量双顶径、头围,观察是否无脑儿、有无脑积水或结构异常。

胎儿脊柱:观察脊柱排列是否平行规整,观察有无明显的脊柱裂、脊膜膨出。

胎儿心脏:检查心率、心律、四心腔结构、比例是否正常。胎儿腹部:测量腹围或腹横径,确定有无大的腹裂、脐膨出。胎儿股骨:测量股骨长度。

羊水:测量羊水厚径或指数,发现有无羊水过多、过少。胎盘:胎盘定位、分级。2.高危妊娠早孕期检查

确定妊娠数目、有无胎芽、胎心搏动、评估孕周。

测量孕囊、胎芽大小。检查子宫双附件。

第二篇:廊坊市产前筛查工作规范

市产前筛查工作规范

产前筛查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二级预防措施,为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市政府已将产前筛查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对本市户籍的人群免费进行产前专项疾病筛查。为确保产前筛查工作质量,特制定《市产前筛查工作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产前筛查项目:对妊娠15~20+6周的孕妇进行针对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二、产前筛查服务对象:凡参加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市辖区常住人口(夫妻任何一方具有本市户籍者)可享受免费产前筛查。

三、产前筛查实施时间:自月 起实施。

四、产前筛查网络:

一级网络—提供孕期保健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网络—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三级网络—市产前筛查中心(市妇幼保健中心)。

五、开展产前筛查定点单位房屋、人员、设备的要求:

1、宣教室一间(可兼用),有兼职人员1名,并配有电视机、光盘等必要设备;

2、产前筛查门诊一间,配有专职妇保医生1—2名,同时配有能上网的电脑、打印机和扫码枪;

3、采血室一间,配专兼职医生1—2名,并配备离心机和冰箱(-20℃)(可兼用);

4、B超室一间并配有B超机一台(可兼用),B超医生1—2名; 所有参加产前筛查服务人员必须经市产前筛查中心培训后持证上岗。

六、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积极参与产前筛查工作,在婚检、早孕建卡、孕期保健等各个环节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展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加孕妇主动参与筛查的积极性。

七、产前筛查工作流程:(见附表1)

(一)、各助产机构、建卡医院告知:早孕建卡时,对孕妇进行产前筛查的宣教,签属《市产前筛查告知书》,告知孕妇血样采集时间和地点,做好登记工作。市直各助产机构门诊孕妇统一到市产前筛查中心采血和筛查,地点:市妇

幼保健中心一楼基层指导科。

(二)、产前筛查咨询:

1、对所有孕妇进行预防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普及孕期保健和生育健康知识。

2、让孕妇详细了解“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并签字(不同意筛查的孕妇亦签字并留档保存)。

3、认真填写“产前筛查申请单”(手填或打印),特别是孕龄、末次月经、孕周(孕周最好与超声报告核对,若LMP与B超核定的孕周不符,则以B超为准)、体重、联系地址、电话等应准确无误,在申请单相应位置贴条码标识,填写产前筛查登记表并网上录入所有信息。

4、对高风险孕妇,应建议其直接做产前诊断,并在登记表上签字留档。

5、审核孕妇户籍情况,符合免费筛查条件者,将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留档保存。

(三)、标本采集:

1、血样采集最佳时间在孕15~17周,要求空腹采集静脉血。

2、采血人应逐项核对申请单是否缺漏项和是否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3、按照无菌操作常规,采集孕妇静脉血3ml于真空干燥采血管中,贴条码标识,条码应与申请单上条码核对无误。

4、置室温(18℃~28℃)0.5-2小时(如温度较高,不能超过1小时),待血液凝集后迅速离心,分离血清并贴条码标识,条码号应与申请单上条码核对无误。

5、密封-20℃保存运送,忌反复冻融。

6、在申请单上填写采血人姓名和采血日期,并做好登记。

7、对溶血、高脂血等标本要求重新采血。

(四)、标本递送:

1、递送途中要求用冷藏箱低温保存。

2、由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统一采血的单位,在标本采集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本、申请单、知情同意书和汇总单核对无误后递送至市筛查中心。

3、需要增加采血点的县(市、区),必须在标本采集后5个工作日内递送至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站、所);

4、标本递送前应核对采血日期与申请日期是否相符,不相符的要及时更正信息,将申请单、知情同意书和信息列表随标本一起递送。

5、县妇幼接收并汇总全县标本,在2个工作日内;将标本、申请单、知情同意书和汇总单核对无误后递送至市筛查中心。

(五)、结果反馈:筛查中心收到标本7个工作日内将筛查结果反馈到县妇幼,由采血单位交付受检孕妇,最好统一进行结果的解释和宣教,对筛查结果高风险率的孕妇和筛查结果低风险率但属高风险孕妇都要填写“产前诊断转诊单”和“无创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产前检测转诊单”转诊至市产前筛查中心进行产前遗传咨询,咨询时间每周

(六)、筛查结果的解释:

1、若筛查结果为低风险,应告知孕妇胎儿患筛查疾病的机率较低,建议继续妊娠和常规产前检查。

2、若筛查结果为21-三体、18-三体高风险率或高风险孕妇,有两种检测方法:

(1)直接羊水穿刺进行产前诊断(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取羊水时间为孕16~22+6周;

(2)无创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产前检测,由市妇幼保健中心统一采血,采血时间为孕12~19周,由湖南家辉遗传专科医院负责检测。若检测结果为高风险孕妇,再转诊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免费进行产前诊断;

3、对于神经管畸形(NTD)高风险孕妇,应转诊至市妇幼保健中心做系统超声检查。

4、所有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率孕妇要求告知率100%,并签字留档。

(七)、追踪随访:

1、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所有筛查的孕妇追踪随访,随访率≥90%,随访时限为产后42天,并如实登记和网上录入随访结果。

2、随访内容包括:妊娠结局,孕期是否顺利及胎儿或新生儿是否正常。

3、对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应随访产前诊断结果、妊娠结局。对流产或终止妊娠者,应尽量争取获取组织标本行遗传学诊断,了解引产胎儿发育情况,并做好登记。

七、产前筛查质量控制

(一)市产前筛查中心不定期对产前筛查网络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二)严格执行知情选择原则,只对签属知情同意书的孕妇进行筛查;

(三)从事产前筛查服务人员应接受市产前筛查中心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市产前筛查中心负责对产前筛查咨询、血样标本采集、保存、递送等环节实施质量控制,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考核;

(五)高风险率孕妇和高风险孕妇的告知应及时完成,告知率要达到100%,并做好转诊记录;

(六)追踪随访应严格按“工作规范”执行,内容真实、准确。

第三篇:产前筛查小结(模版)

产前筛查工作小结

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泉州市产前诊断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不断规范我院产前筛查的各项工作,自202_年3月开展产前筛查以来,我院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任务,工作回报如下:

1、明确落实产前筛查工作的责任。围产保健科积极做好全区产前筛查各项工作。认真填写产前筛查申请单,做到各项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及时做好产前筛查登记及报告单的结果记录,对高风险孕妇在做好咨询的同时,立即通知本人和家属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进行产前诊断,并做好高风险孕妇的追踪随访工作,并按时将产前筛查情况统计报表上报市产前筛查办公室。检验科确定专人负责,建立采血、分离、贮藏制度,确保筛查血样本质量,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积极做好产前筛查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对辖区内的孕产妇进行有关产前筛查知识的宣传,首次产前检查时妇保医师就向孕产妇及家属讲解了产前筛查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筛查的疾病内容,并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孕妇学校向孕产妇进行宣传介绍,使他们对此项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在知情自愿原则下,动员社会,家庭积极参与和支持产前筛查工作。

3、做好对高风险人群的随访追踪工作。今年我院产前筛查采血126例,其中单做血清筛查数73人,单做B超筛查41人,既做血清筛查+超声筛查53人,测出高风险8人,其中21三体5人,18—三

体2人,NTD1人,21三体高风险转诊3人,其余均签字拒绝转诊。

南安市中医院

202_年10月23日

第四篇:产前筛查工作总结

勇于探索、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工作

根据国家发布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目前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现状,指出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形势十分严峻。自从1996年我县被确定国家级三网监测点以来,据监测,我县出生缺陷发生率在取消强制性婚检前后有明显变化,近几年呈上升趋势,从202_年的45.2/万上升到202_年的79.4/万。出生缺陷不仅是造成儿童残疾的重要原因,影响儿童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也日渐成为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影响整个国家人口素质和人力资源的健康存量,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给家庭和社会发展带来沉重负担,可以说预防出生缺陷已成为我们妇幼卫生的重点工作之一。

国家也把预防出生缺陷这一工作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相继出台了开展产前筛查,做好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工作的相关文件。针对当前严峻的现状,购置了高档四维彩超、时间分辨免疫荧光仪等产前筛查专用医疗设备,开展产前筛查,经唐山市卫生局认定成为全县唯一的产前筛查机构,填补了我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一项空白。

产筛工作开展初期,市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支持和帮助。从实验室建设到相关的技术培训都有求必应,现场指导,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为我县产前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起始阶段是艰难的,从医护人员到广大孕妇都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孕妇可能认为我们是为了赚钱,医护人员可能对这项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针对这些问题保健院内部进行了产前筛查工作的培训与动员,同时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连续三个月在电视台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编印了上万册的宣传材料,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放到孕妇手中。我县产前筛查工作从无到有,筛查人数从少到多,逐步开展的有声有色。从202_年10月5日正式开始开展产筛工作,当年血清学筛查228人,筛出高风险人数7人,彩超筛查249人,筛查出畸形胎儿4人。近一年来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和医务人员辛苦的付出,加之广大孕妇对我们的认可和受益人群的宣传。202_筛查率逐步提高,全年共筛查1513人,其中血清学筛查520人,彩超筛查1087人,彩超筛查阳性人数15人(结束妊娠),均建议去唐山妇幼做产前诊断,符合率达98%,均及时终止妊娠。有效的降低了悲剧的发生。

有人会说你们投入了这么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就筛查出15个阳性人数,有必要吗?但这对于我们妇幼人来讲太有意义了。这不仅仅是15个先天缺陷的胎儿,而这有可能是15个先天残疾的生命、这是15个饱受痛苦煎熬的家庭、这是对社会造成的沉重的负担。哪怕仅仅筛查出1个人,我们也觉得太值得了,因为这是在做造福子孙后代的善事。我们的老祖宗把治未病视为医者的最高境界,产前筛查就是及时准确的把异常情况解决在产前。当前我们在丧失婚检这一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时,就要必须建立产前筛查这一有力的第二道防线。所以说我们的责任重大,我们的工作意义重大。

虽然我们的筛查率目前不是太高,但通过1年多的工作开展,我们感到要做好产筛工作以下几点很重要:

第一、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对认定的事一定要坚持,无论起步有多艰难,坚持就是胜利。

第二、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宣传,充分发动全县妇幼医生这一有效网络,做产前检查的医生是主力军,她们必须要积极的宣传、动员每一个孕妇做产筛,争取不错过每一个孕妇。

第三、落实筛查技术规范,不断提高产前筛查质量,保障产前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做到及时的反馈和追访。

目前我们仍在不断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以稳步提升筛查率,促进我县产前筛查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孕期严重出生缺陷发现率,最大可能的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为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和谐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产前筛查工作总结

勇于探索、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工作

根据国家发布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目前我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现状,指出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形势十分严峻。自从1996年我县被确定国家级三网监测点以来,据监测,我县出生缺陷发生率在取消强制性婚检前后有明显变化,近几年呈上升趋势,从202_年的45.2/万上升到202_年的79.4/万。出生缺陷不仅是造成儿童残疾的重要原因,影响儿童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也日渐成为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影响整个国家人口素质和人力资源的健康存量,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给家庭和社会发展带来沉重负担,可以说预防出生缺陷已成为我们妇幼卫生的重点工作之一。

国家也把预防出生缺陷这一工作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相继出台了开展产前筛查,做好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工作的相关文件。针对当前严峻的现状,购置了高档四维彩超、时间分辨免疫荧光仪等产前筛查专用医疗设备,开展产前筛查,经唐山市卫生局认定成为全县唯一的产前筛查机构,填补了我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一项空白。

产筛工作开展初期,市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支持和帮助。从实验室建设到相关的技术培训都有求必应,现场指导,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为我县产前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起始阶段是艰难的,从医护人员到广大孕妇都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孕妇可能认为我们是为了赚钱,医护人员可能对这项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针对这些问题保健院内部进行了产前筛查工作的培训与动员,同时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连续三个月在电视台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编印了上万册的宣传材料,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放到孕妇手中。我县产前筛查工作从无到有,筛查人数从少到多,逐步开展的有声有色。从202_年10月5日正式开始开展产筛工作,当年血清学筛查228人,筛出高风险人数7人,彩超筛查249人,筛查出畸形胎儿4人。近一年来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和医务人员辛苦的付出,加之广大孕妇对我们的认可和受益人群的宣传。202_筛查率逐步提高,全年共筛查1513人,其中血清学筛查520人,彩超筛查1087人,彩超筛查阳性人数15人(结束妊娠),均建议去唐山妇幼做产前诊断,符合率达98%,均及时终止妊娠。有效的降低了悲剧的发生。

有人会说你们投入了这么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就筛查出15个阳性人数,有必要吗?但这对于我们妇幼人来讲太有意义了。这不仅仅是15个先天缺陷的胎儿,而这有可能是15个先天残疾的生命、这是15个饱受痛苦煎熬的家庭、这是对社会造成的沉重的负担。哪怕仅仅筛查出1个人,我们也觉得太值得了,因为这是在做造福子孙后代的善事。我们的老祖宗把治未病视为医者的最高境界,产前筛查就是及时准确的把异常情况解决在产前。当前我们在丧失婚检这一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时,就要必须建立产前筛查这一有力的第二道防线。所以说我们的责任重大,我们的工作意义重大。

虽然我们的筛查率目前不是太高,但通过1年多的工作开展,我们感到要做好产筛工作以下几点很重要:

第一、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对认定的事一定要坚持,无论起步有多艰难,坚持就是胜利。

第二、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宣传,充分发动全县妇幼医生这一有效网络,做产前检查的医生是主力军,她们必须要积极的宣传、动员每一个孕妇做产筛,争取不错过每一个孕妇。

第三、落实筛查技术规范,不断提高产前筛查质量,保障产前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做到及时的反馈和追访。

目前我们仍在不断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以稳步提升筛查率,促进我县产前筛查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孕期严重出生缺陷发现率,最大可能的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为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和谐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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