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索 引 号: BOA28G-0901-2008-00006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事项 附 加 码:
发布机构: 津南区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08-08-01 名 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文 号:
主 题 词:
内 容 概 述
事项名称、办事部门、申报条件、申报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联系方式。
内 容 全 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二、办事部门:津南区行政许可中心
三、受理地点和窗口:行政许可中心9、11、13号窗口
四、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五、申报条件:
1、已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包括环境技术评估中心评估意见)或已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且有关资料齐全;
2、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认为项目选址可行;
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4、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5、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污染物排放有合理去向;
6、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六、申报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申请(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4份);
4、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证件;
5、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6、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项目);
7、建设项目集中供热合同(集中供热项目);
8、建设项目危险固废处理协议(具有危废项目);
9、其他。
七、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1、建设单位提出审批申请,并提供项目情况资料;
2、区环保局核实资料,到现场勘察,确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包括环境技术评估中心评估意见)或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4、项目所在镇(开发区)对项目提出预审意见;
5、建设项目报告表或登记表(含审批条件所要附件)材料齐全后,环保局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6、区环保局对所有要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批意见。
八、勘察天数:1天
九、审图天数:不需审图
十、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十一、承诺办理期限:
1、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三、办事联系方式:28521143 28391723 十四:备注:无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推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许可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许可对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4、《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产业政策,建设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
2、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3、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4、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视项目性质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立项批文或投资项目备案证;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地点地形;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环境影响报告书(Ⅰ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Ⅱ类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Ⅲ类项目)。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在送审批时必须附专家评审意见(环境影响报告表视项目性质确定)。许可费用: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许可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自接件之日起分别为20、10、5个工作日;须经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按法定许可时限执行。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受理人员 电话号码:0731-4121031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本岗位责任人:污染管理处、自然生态处审核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审查。
(1)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
踏勘现场应纳入规划并联审批环节的选址踏勘程序。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产业政策。
(3)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是否对环境造成影响,选址是否适当。
(4)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5)建设项目是否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
2、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决定。
(三)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核时限分别为13、6、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主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
(三)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定时限分别为5、2、1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 电话号码:0731-4121031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后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文书,将许可结果在窗口公示。
2、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长沙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局纪检监察室(监督投诉电话:0731—2622136)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31—4142127)
第三篇: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面向企业,面向机关单位
办理条件
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分类方式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项目开工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符合以下条件的建设项目方予批准:
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规划的要求,同时考虑拟建地区整体环境质量的保护和改善;
3、建设项目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4、满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5、环境影响评价表明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4份);
2、建设项目备案信息表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电子文档;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改建、扩建、迁建项目,除上述申报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份(复印件);(2)原项目环保验收文件1份(复印件),如因原项目未投产而未办理验收手续,需提供情况说明。注:建设单位到市局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前,需先登录东莞环保公众网(网址:http://dgepb.dg.gov.cn/)网上办事大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栏目,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和上载带*的项目。其中在线申报信息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需重新填写和上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2、窗口收集并审核资料。
3、符合受理条件的,打印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现场退件并告知。
4、分发相关业务科室处理。
5、短信告知领取批复。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东莞环保公众网(网址:http://dgepb.dg.gov.cn/)网上办事大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栏目,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对应表单信息和上载带*的申报材料项。其中在线申报信息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需重新填写和上载。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30日 承诺期限说明: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项目所在镇(街)环保分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详见附件列表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列表 交通指引:详见附件列表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事中心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南城体育路15号 联系电话:23391212 交通指引: 公交路线:17、25、26、36、47、59、C1篁胜酒店站
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至二十八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五条;
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常见问题解答
1、哪些是报告表项目?
答:跟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http://dgepb.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epb/xmspygwj/201309/680820.htm)分,按照工艺对照,若不清晰的可参考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分类。
2、是不是要找环评机构写,收费的吗?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写,环评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编制费用。环保部门不收费。环评机构可到网上查阅(http://dgepb.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epb/s34047/201308/669583.htm)
3、市局批还是分局批? 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名录(2013年本)的通知》(http://dgepb.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epb/xmspygwj/201309/680813.htm)的要求送市环保局或环保分局审批。
第四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公寓楼)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市公安边防支队干部公寓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市公安边防支队
编制日期:2013 年11 月27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制
填表说明
一、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报批。
二、本表系建设项目具体实施的依据。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还应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经环保审批部门验收合格,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否则,按照有关环保规定严肃处理。
三、除审批意见栏外,建设单位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四、表中表格不够使用时,可附页说明。
五、本表一式四份:环保部门二份、建设单位二份。
备注:除审批意见,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第五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医院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项 目 名 称 :
专 业 :学 生 姓 名:
学 号:报 告
湖南省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病房项目 应用化学 秦 洋
08051334 1.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病房大楼项目概况和建设内容 1.1项目概况
湖南省永州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道山路18号,医院南临道山路、北靠湘江河、东隔永州市市委招待所、西与永州卫生学校相临。现总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已建有门诊大楼一座,病房大楼一座,综合楼一座。另有一座砖木结构房屋做为药库、制剂室、单身宿舍使用,现计划拆除新建病房大楼。
湖南省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3年,下设产科、妇科、儿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十几个科室,共计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58人,内设床位300张,实际开放的床位达350张以上。
近年来,由于病人住院率的逐年增加,病房不足所形成的矛盾日益突出,床位建筑面积、原有的设施等指标都无法满足国家卫生部编制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及地方的规范、规定。为此,河北省计委于1999年6月同意新建一病房大楼(闽计社[1999]87号)。建设地址选定在现医院大院中部。1.2工程建设内容
拟建病房大楼为病房北楼,在病房南楼和综合楼之间,建筑面积为1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200平方米。地上建筑12层,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妇产科、新生儿科病房、手术室等,床位290张;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1000吨水池、电房、中央空调、车库、中心供氧设施等。项目完成后,医院总建筑密度为31.7%,容 积率2.17,绿地面积6321m2,绿化率32%。
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土建4000万元,由省预算内投资分年安排1200万元,省卫生厅和医院筹集2800万元;设备等2000万元,全部由医院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3年,第4年达到正常就诊能力50%,第五年达到100%。
2、工程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2.1工程建成后对水环境的影响
病房大楼的各种污水均应经过医院的污水处理站无公害化处理。根据工程分析,新病房大楼建成后每天新增污水排放量为135吨/日,主要污染成分是悬浮物、COD、BOD粪大肠菌群等,其中CODcr的浓度为196mg/l,BOD5的浓度为105mg/l。
湖南省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原有一个一级液氯消毒处理设施,但处理效果不理想,现医院决定对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改,污水处理站在医院北面,处理能力为600吨/日。设计运行处理时间为24小时/日,平均处理流量约为25立方米/小时,污水进行厌氧—好氧二级系列生化处理后再通过二氧化氯发生器投加消毒剂,杀灭污水中大部分致病菌和病原体,处理后的污水经脱氯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后排放。
2.2、工程建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新建的病房大楼没有比较集中的废气和烟尘排放源,故对周围空 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明显。
三、工程建成后 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病房大楼各层的使用功能,对声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地下室的洗衣房和水泵房的设备噪声,噪声级约在80-90分贝左右,其它设备的噪声相对较小。噪声对低层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项目在建设中要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
项目建成后,做为病房大楼,本身不会增加周围的噪声,但随就诊人员和车流量的增加,医院周围噪声可能会有所提高,建议加强管理和控制以减少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病房大楼投入使用后,手术和治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临床废弃物,医院废弃物有许多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如手术、包扎残余物、敷料、化验废物、废药品,废药物等。因此,各类废物要分类打包处理,并针对感染性废弃物做消毒处理。这些垃圾均应由专用服务电梯在地下层处理间打包后直接送专门焚烧设备进行焚烧处理。
此外,楼内办公人员和病人以及家属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若按大楼内每天300人活动,人均产生垃圾1.0kg/人.日估算,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300公斤,这些垃圾由各层保洁容器收集,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垃圾集散点,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收集处理,只要加强管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病房大楼为12层为高层建筑,这在建筑物密度高的院内会对周边较低矮建筑和病房南楼的采光等产生一定影响,因该大楼与东、南、西三面建筑都有一定的距离,这方面的影响较小,时间也短。
六、环境保护措施评述
河北省妇幼保健院原来对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有着相应的处理措施,此项目为河北省妇幼保健院新建的病房大楼,新增加的各类污染物有些都可以通过原有的方式处理,有些则需要通过技改或重新设立。
医院对原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改,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并改进技术,其工艺可满足病房大楼新增污水的处理,并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地下室泵房和洗衣房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设减震器,并采取其它隔声措施,可有效控制噪声影响,以满足环保要求。
病房大楼、手术室产生的废弃物送专门焚烧设备进行焚烧,生活污物经袋装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其它不易氧化的污物进行针对性处理后送至垃圾转运站。
这些处理方法和设施以及上述提到的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保措施,从技术经济和环保方面考虑都是可行的,也是项目建设时所必须的。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进行论证,在采用了符合要求的环 保措施后,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编制单位:(盖章)200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