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时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乡党委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月 日前结束。
(一)做好换届准备(月 日前完成)。换届前,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搞好调查,摸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
(二)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结合贯彻《++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成立选举委员会(月 日前完成)。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确定选举日(月 日)。选举日的确定是由选举委员会拟定,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乡选委会批复确定。我村拟定为 月 日为正式选举日。
3、确定选举方式(月 日前完成)。选举方式的确定是由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乡选委会批复确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我村拟定为以确定候选人方式(差额选举)进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3、选民登记工作(月 前完成)。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月 前完成并公告):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候选人公布(月 日前完成)。我村采用确定候选人的方式进行选举,月 日前推选出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 月 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人名单。并认真做好女性选民参加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月 日前完成)。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竞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保证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居住分散的村,可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分站进行投票。要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三)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月 日前完成)。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村委会交接工作,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要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乡党委将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登记造册,并组织开展一次培训。村“两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三、村领导班子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根据我村实际,村委会班子成员确定 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重点看人选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要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对村委会成员竞选人的具体条件,依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通过后的竞选人条件,对村委会成员竞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取消竞选人资格。
(三)优化班子结构。注意选配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班子中必须有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1、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认识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村党支部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尊重、正确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改进领导方式,增强驾驭能力,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村选举委员会要在党支部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村级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制定本地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组织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检查验收等。
3、严格依法办事,严明换届纪律。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树立和落实依法执政理念,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法规和政策未作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要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广大党员和群众都能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严明换届工作纪律。
4、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村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应急方案,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二篇: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时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乡党委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年月 日开始,到月日前结束。
(一)做好换届准备(月日前完成)。换届前,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搞好调查,摸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
(二)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
求,结合贯彻《++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成立选举委员会(月 日前完成)。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确定选举日(月 日)。选举日的确定是由选举委员会拟定,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乡选委会批复确定。我村拟定为月日为正式选举日。
3、确定选举方式(月日前完成)。选举方式的确定是由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确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乡选委会批复确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我村拟定为以确定候选人方式(差额选举)进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3、选民登记工作(月前完成)。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月前完成并公告):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候选人公布(月日前完成)。我村采用确定候选人的方式进行选举,月日前推选出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
会应当在选举日月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人名单。并认真做好女性选民参加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月日前完成)。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竞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保证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居住分散的村,可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分站进行投票。要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三)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月日前完成)。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村委会交接工作,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要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乡党委将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登记造册,并组织开展一次培训。村“两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三、村领导班子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根据我村实际,村委会班子成员确定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重点看人选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要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对村委会成员竞选人的具体条件,依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通过后的竞选人条件,对村委会成员竞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取消竞选人资格。
(三)优化班子结构。注意选配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班子中必须有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1、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认识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村党支部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尊重、正确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改进领导方式,增强驾驭能力,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村选举委员会要在党支部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村级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制定本地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组织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检查验收等。
3、严格依法办事,严明换届纪律。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树立和落实依法执政理念,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法规和政策未作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要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广大党员和群众都能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严明换届工作纪律。
4、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村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应急方案,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三篇:xx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XX镇XX村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XX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崞字[2011]30号)的通知,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为指导。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依据,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群众拥护,办事公道,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的“一好双强”人才选进村委会班子,使村级班子结构得到优化,年龄较轻,学识水平较高,凝聚力、战斗力较强,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县、镇文件精神,提名村委候选人要执行“五选”“七不选”原则,努力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五选”标准要求:(1)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3)善于运用民主、法律和示范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较强的协调本领;(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七不选”标准要求:(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3)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4)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口碑不好的;(6)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7)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2、坚持规定程序不能少,依法选举的原则。严格选举程序,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换届选举。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换届选举时间安排,从2011年12月14日开始,2012年1月10日结束。
四、方法与步骤
XX村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12月7日开始,2012年2月28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培训阶段(2011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
1、召开村代会,选举产生XX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成员,成立指导小组。
2、做好宣传动员及骨干培训工作。宣传发动是换届选举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贯穿于选举工作的整个过程。运用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并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让选民掌握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法与步骤,提高他们的参选热情,使其能积极自愿地参加选举,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二)依法选举阶段(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1月10日)
1、成立村选举机构(12月17日)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上一届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
我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设为7人,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妇女成员。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构成可以提出建议。
我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设为3人,提倡将镇以上人大代表、镇以上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推入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可以列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对选举中的问题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质疑和向上级选举指导组汇报。
(2)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会议
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从中各推选主任一人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以村委会名义发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一号)和选举监督委员会公告(第二号)。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镇备案。
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选举日、投票地点,发布公告(第三号),讨论通过村委会选举工作方案、选民登记办法,确定选民登记员,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发布公告(第四号)。
(3)宣传发动,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举办专栏,营造浓厚的选举工作氛围。镇指导组组织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选民登记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等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掌握操作方法。
2、选民登记(12月18日)(1)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民的年龄以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为准,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选举日。
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有医院证明或者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列入选民名单。
外出两年以上的村民,在选举日二十日前未参加选举登记,又未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其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尽村民义务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应予以登记。
户籍不在本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优秀人才,在该村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自愿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
12月18日发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告(第五号)。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的变动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3、确定候选人,组织竞选(12月20日—12月26日)(1)讨论通过村委会班子职数、职位和侯选人条件及候选人产生方式(12月21日)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班子职数、职位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方案以及候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我村设臵3名村民委员会成员,主任1名、委员2名。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带头履行村民义务;(2)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3)品行良好、廉洁奉公、作风正派;(4)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鼓励在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及其他成员连选连任。发布(第六号)公告。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产生方式: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并且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中,应当有妇女候选人,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侯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人,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2)提名候选人(12月23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提名村委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正式候选人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主任候选人确定2名,委员候选人确定3至4人。每位村民提出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计算候选人提名得票可“高票低计”,即主任推选票可以下加计入委员推选票。
(3)确定正式候选人(12月25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审查确定村委会正式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的五日前按提名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发布(第七号)公告。正式候选人报镇备案。被提名人不接受提名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正式侯选人若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自行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缺额人数根据原推荐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4)组织侯选人竞选(12月26日—27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书面上报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竞选活动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制止和打击贿选、宗族干预等违法行为。
4、投票选举(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0日)(1)投票准备(12月28日—12月31日)
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认真研究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各投票箱的负责人,研究确定各投票箱的工作人员,进行投票选举组织工作的业务培训。
投票选举准备工作包括:
①印制选票。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选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包村干部保管。
②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外出务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可委托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参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
③决定投票方式。一个村原则上只设一个选举大会投票会场,采取一人一票(除委托票外),实行一次性投票。
④提前五日公布选举日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发布公告(第八号),并发放《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
⑤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
⑥布臵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间,制作票箱。选举会场悬挂会标,设臵主席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设立领票处,工作人员集中领票发放,设立秘密写票间,投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
⑦准备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册》,编好顺序号,用于选票发放核对;绘制放大选票票样;书写大会议程和大会纪律;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证书、选举大会工作人员工作证、国歌磁带、票箱封条、选举大会工作用的计票黑板、粉笔、纸张等物品。
⑧安排、培训会场投票选举工作人员。包括:验证登记员、发票员、负责秘密划票间人员、票箱人员、代写处代写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维持选举大会秩序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2)召开选举大会(1月9日)
召开选举大会,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会场进行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回收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获得投票数过半数的,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以当场举行,也可以在第一次选举日后的十日内举行。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并及时公布当选人名单(第九号公告)。
XX村换届选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第四篇:学田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学田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以及金委发„2010‟65号精神,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将于2010年底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我村此次换届顺利进行,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我省的《选举办法》,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两委会班子”,夯实基层自治的组织基础,提高“两委会”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利于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法
制观念,更好地调动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化解农村各类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此次村委换届选举,我村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村书记黄耀才为主任的换届选举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一步一步推进选举工作,确保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一)加强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利用标语横幅、印发宣传提纲、村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拓展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两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针对每个阶段工作的不同特点,有重点地进行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宣传与典型教育、一般性宣传与疑难解答相结合,将宣传发动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二)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以及各村民小组长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于村委选举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提高他们依法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加强财务审计。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有利于新老班子
交接、有利于分清责任、有利于保护集体利益。严格执行先审计后选举的规定,选举前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落实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按步推进选举程序
(一)依法推选选举委员会。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我村召集各村组组长召开了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经过党总支和全体村民小组长商议,推选出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成员,黄耀才同志为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徐荣华、徐静荷、陆金凯、王达为委员。
(二)依法进行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登记是村委会选举的重要环节。依据我村实际情况,10月21号开始,发动各村村组组长以及我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对各村组18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村民进行选民登记,我村选举委员会将扎实细致的做好选民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工作,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切实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并且在10月25日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进行张榜公告。
(三)精心组织投票选举工作。投票是选举的中心环节。我村将设中心会场、辅设投票站。精心组织、积极动员选民参加选举。坚持“选举村委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选举时,中心会场和各投票站要设立领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公开唱票、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四)做好新老村委会交接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及时开展工作交接。移交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党组织参与,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上一届村委会在选举结果公布后5日内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确保新一届村委会能尽快开展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我村将认真及时的做好工作总结。及时组织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同时保证村委各项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
金港镇学田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2010年10月23日
第五篇:沱阳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沱阳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我村将于2011年10月下旬至2012年1月依法全面开展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中共代县委办公室、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目标,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依法圆满完成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真正把村民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沱阳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20日之前)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组,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县有关精神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形成村支部领导、村民代表监督、村委实施和各有关人员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2、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总结以往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经验,按照县、镇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村“两委”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分类指导方案。村级选举方案要更加严细,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问题考虑周全,事先要有预案和明确的处置办法。
3、广泛宣传政策。要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学习中办发[2009]2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和组通字[2010]59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以及山西省纪检、组织、公安、民政四部委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政策规定,要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及要求,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把《严厉打击贿选、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张贴到村,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选者,自觉遵守选举纪律,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4、培训选举骨干。选举工作人员通过由镇换届选举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的培训,使我村有熟悉选举法律政策的工作骨干,使村级选举领导组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都能胜任选举工作的需要。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及中央、省、市、县、镇村委会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文件,做到培训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务求取得实效。
5、搞好分类指导。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本村“两委”特别是村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选举预案和分类指导方案,同时要派驻工作指导组和指导员,以确保选举成功。
(二)实施阶段(11月21日—2012年1月10日)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选举办法(11月21日—11月30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5—7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依法推选产生。推选工作由上届村民委员会主持;上届村民委员会不主持或者不能主持的,由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确定主持者。提倡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推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并担任选委会主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不经法定程序指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根据镇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报镇换届选举领导组审核后实施。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大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
2、选民登记,张榜公布(12月1日—12月5日)
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进行登记造册,选民资格一经确认,即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公布之后颁发选民证。登记工作可以采用以户口薄为依据进行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选民到选民登记处登记与选举工作人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登记工作要做到全面、准确,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下列人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
① 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② 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③ 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④ 结婚后在配偶户籍所在的村居住但户口未迁入,本人要求在居住的村参加选举的,经户籍所在的村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和未在户籍所在的村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并经配偶户籍所在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的村民。
⑤ 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未进行选民登记的,当选无效。
3、提名确定候选人或一次直选(12月6日—12月15日)(1)拟参加竞选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竞选意愿和拟竞选的职务。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2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竞选人名单。为了充分体现选民的民主权利,降低选举成本,提倡条件具备的村采取不产生候选人“一次直选”的选举方式。
(2)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应当经选民过半数以上投票,方为有效。提名采取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办法,并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并当场公布。提名候选人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应差额,主任、副主任差额1人,委员差额1—3人。
(3)要明确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等,作为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要引导党员和群众对照村委会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要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村干部,鼓励他们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利用他们文化科技知识丰富、改革创新意识强等优势,依法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特别要明确具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和其他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即: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的;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拉帮结派干扰选举、拉票贿选的等。
(4)候选人或者竞选人在选举前应集体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或竞选人介绍履行职责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介绍履职设想应实事求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关内容应当事先书面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备案。此项活动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候选人或竞选人介绍履职设想时,可以向村民作出承诺,但应当对自己的承诺负责。
(5)统一规范选票式样。以县统一规范选票样式为准,选票要采用村委会主任票单设一张,副主任和委员票另设一张的形式,避免一些人通过在选票上做文章操纵选举,甚至贿选。对划票的办法和说明要尽可能符合农民实际,要便于选民理解、操作,避免和降低废票率。同时要严格禁止在选票上包括在另选他人栏做记号,一经发现经监票人交选举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票处理。
4、正式投票选举(包括另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12月26日—12月31日)
(1)认真按照程序组织投票,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投票现场应提供充足规范的“四处”,即:选民证换选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投票处。引导选民全部依次到秘密写票处写票,保证选民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写票。
(2)投票应当在选举大会会场进行。投票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说明写票方法和其它注意事项,公布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发票人和登记人名单,公开检验票箱,粘贴封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竞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和登记人。
(3)选票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或者村民委员会代章。全镇以县统一规范选票样式为准。
(4)严格规范委托投票和委托填写选票的条件。选票应当由本人填写,选民本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在选举现场委托公共代笔人或者候选人、竞选人以外的且有选举权的直系亲属代写选票。代为填写选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被委托人最多只能接受3位选民的委托,同时不得将选票委托给其他选民代为填写;选民外出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经村选委会确认,可以在选举日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个选民只能接受3人委托。
(5)加强对流动票箱使用的监管,尽量不使用流动票箱,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流动票箱仅限于因年老、伤病、残疾等原因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选民投票。使用流动票箱的,投票时应当有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在场接受投票。
(6)坚决制止候选人或竞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利用钱物或其他利益买卖选票,收买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贿选行为。候选人或竞选人被确认有贿选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当选资格。
(7)要严格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向选民展示钱物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重点、难点村要派公安人员到场,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其他村都要派一名镇工作人员到场指导。对在选举中起哄、闹事、撕毁选票、毁坏票箱、打砸会场,或利用非法宗教、宗族、帮派势力干扰选举,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可先将其带离选举现场,然后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8)要通过“专职专选”的方式,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当选;没有妇女成员当选的,至少确定一名未当选妇女作为另行选举候选人。另行选举后,仍没有妇女当选的,名额可以暂缺。(9)投票结束后,设投票站的村,投票站的票箱应当加封,并由该投票站的监票人将票箱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公开开封检票。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应当核对选票,公开唱票和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10)按照有关要求颁发当选证书,整理封存选票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告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留存并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部门备案。当选证由山西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印制。
5、推选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完成村务交接、规范选举档案和建章立制等项工作(2012年1月1日—1月10日)
(1)搞好交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要依法做好村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原村委会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村委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镇党委、政府要给予批评教育,督促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有关机关反映,依法依纪处理。
(2)建章立制。交接工作完成后,镇党委将要帮助、指导各村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对“两委”成员作出分工,保证村民委员会成员顺利开展工作。选好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指导各村制定完善新一届村“两委”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是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示范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对“两委”成员及时加强示范培训工作,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任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本领,使广大农村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处理好“两委”关系,齐心协力,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建立起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共同推动村民自治工作健康发展,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11日—2012年1月30日)
1、总结并上报有关资料。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向镇换届选举领导组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并将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按规定存档。
2、组织检查验收。镇换届选举领导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三、工作要求
1、要健全领导工作责任制。镇党委书记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协调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要驻村蹲点帮助解决问题。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干,建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镇党委要向每个村至少选派一名干部担任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员,情况复杂的重点村、难点村,镇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驻村指导。村级党组织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握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组织和引导村民完成好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的作用,动员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到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中。
2、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全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党委负责组织工作的干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民政干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协助镇党委、政府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配合人大和其他同志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具体承担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纪检干部要及时查处基层干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会同派出所、民政办的同志等调查处理选举中的贿选等问题;镇领导组要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负责政协工作的同志要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团结和稳定;“三资”中心负责村级财务清理和村委会成员离任审计工作;信访接待中心要本着思想教育疏导和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接待并处理好选举期间群众的来信来访,发现严重问题及时报告,防止出现重大集体上访;各级妇联要做好宣传、动员、培训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委会选举的工作;其他相关部门的同志也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认真落实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3、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方法步骤,规范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认真组织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办法,创造新经验。
4、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坚持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引发的群体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对违法违纪情节比较严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在全镇进行通报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接受舆论的监督。信访接待中心要对典型案例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5、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未经镇党委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要追究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作出处理决定;对到期不选、假选、违法操纵换届选举和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瞒报、谎报、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不能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要追究镇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出严肃处理;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镇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由镇人民政府或提交县级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提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要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