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财务部费用开支报销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便于掌握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出本开支标准。
第二条 差旅费推荐:规章制度范文专题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
(1)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动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2)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1)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三)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内交通费规定
(一)市内工作交通费。
1.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公司无配给自行车、摩托车、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公干事由经主管领导审核,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凭据报销。
2.员工因在市内联系业务由公家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10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五年。五年内丢失、损坏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由此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二)员工上下班交通费。
1.员工居住地方距上班地点2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又无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
2.符合第1条条件用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自行车维修费。
3.上述两类补助请各部门在员工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后七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
4.对于不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的,经各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发给每月1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
第四条 加班、夜班、值班和误餐费的规定
(一)加班费规定:
1.法定节日(圣诞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 ×200%)×加班天数
2.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 25.5 ×150%)×加班天数
3.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报部门经理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5.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不计加班费。6.加班费经人事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二)夜班费规定,员工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上班工作,不能睡觉,夜班费每人每夜8元。
(三)值班费,市内员工到特区范围内工作(或反向途径)、不能在公司或家里吃午餐者,由各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报误餐费8元。报告列明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由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 外勤津贴规定
(一)生产人员从事露天、井下、高空施工作业按出勤天数,每人每天津贴2元。当天出工在2小时至4小时者,按半天计发,不足2小时者不发津贴。
(二)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可以按生产人员标准领取外勤津贴。
(三)工程管理的基建办及业务部室外勘察人员,基建办RSU安装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财务部市内采购员、报关员、行政部食堂采购员等,即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津贴1元(有勘察设计、安装提成奖领取者则停发该项津贴)。
(四)汽车司机的各类补贴另见专题发文。
第六条 其他福利待遇
(一)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单200元以上必须由财务部经理审核。
(二)室主任、各类师以上人员自用石油汽罐,凭据由行政部审签到财务部报销。
(三)本公司工作人员(含合同制职工),每人每月发放洗理费25元、书刊费20元、水电补贴35元、物价补贴73元、粮价补贴20元、煤气补贴45元。
第七条 清凉饮料费规定(发放时间每年5-10月)。
1.发放范围原则上按第六条第三项。2.发放标准由人事部和行政部按批准预算确定,人数由人事部提供,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报销。
第八条 员工计划生育按最新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员工服装补贴和发放,参照山东企业服装补贴和发放办法,凡是公司正式员工(含合同制职工)每两年发放夏装、冬装各一套。
此外管理人员每年发领带一条;生产人员按劳动保护规定时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 对于临时去港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深府(1986)298号文的规定执行。对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84)财外字第610号文的规定执行。我公司接待内地来深圳出差的,要根据各类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住宿费或只象征性收费,公司公关室统一掌握,对于特殊情况者可从公司管理费——交际应酬费项下列支。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第二篇:(财务部)公司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公司日常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请款报销程序
第二条 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才能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请款审批手续
(一)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初审签字;
(二)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
(三)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四条 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第三章 交通费报销程序
第五条 交通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一)报销标准
交通费报销标准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二)报销范围
1.若无特殊情况,跨月出租车票不予报销;
2.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管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条 报销办法
(一)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交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二)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
二、报销原则 预算管理原则:各项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严禁预算外费用支出。授权审批原则:费用报销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和报销。例外原则:预算外支出及特殊费用支出需公司董事长批准方可报销。必须原则:报销人、审核人及审批人签字即表示对该凭证单所载事项以及金额完全同意,并尽到真实申报和认真审核之责,所报费用是因公司业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或符合公司福利制度。
三、报销流程及方式
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自行粘贴票据,填写报销单→本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初审→分管副总审批→财务总监审批→董事长审批→出纳报销付款。报销人职责: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必要性负责,发票及附件应合法、完整,并按要求粘贴整齐。部门负责人职责:审核业务是否属于预算范围内,并对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原则上要求对单据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财务部审核人职责:审核业务是否属于预算范围内,对单据的合法性、数据的准确性、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5 报销审批人职责:对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财务部出纳职责:审核手续是否完备、签字是否齐全,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准确。
三、报销时间、支付方式 报销时间:当月发生的费用应当月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报销,更不允许跨报销。特殊情况需经董事长批准并征得财务总监的同意,否则将不予报销。付款方式:对1000元以下的报销款可以采用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报销款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汇入报销本人的银行账户,特殊情况要支付现金需经董事长批准。报销要求:报销所附各项单据均需要原件,包括发票原件、费用支付表签字原件、付款合同原件等;紧急情况下报销人以传真件、复印件单据申请付款的,须书面承诺原件提供日期,财务部视情况予以办理。四 原始票据的粘贴要求
为防止票据丢失、便于原始凭证的装订和保管,要求报销人对费用进行粘贴后进行报销。票据要求正面朝上粘贴,同类票据粘贴在一起,相同金额的票据粘贴在一起。粘贴顺序要从右至左,依次展开,要求达到整洁、平整、分布均匀。原始单据必须遵循“一事一贴”的原则,按出差票据、招待票、通讯费票等不同类别和不同金额,分门别类进行粘贴,不能混合粘贴。
3经过粘贴的费用都必须附在《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下,并在报销单上填写报销人、报销日期、报销内容、金额、单据张数。
五、以下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单据,财务部有权退回或拒绝报销: 1 报销单或发票有涂改现象; 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印章不清晰,无法辨认; 3 报销单与发票金额不符;费用种类和发票种类不符; 4 未分明细填写费用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公司规定的情形。
六、差旅费、招待费:按公司差旅费、招待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报销
七、出纳人员违反报销规定的处罚
出纳会计付款时,付款凭证必须签字齐全、手续完善,如签字不齐或手续不全将款项付出,将按付账金额的3倍罚款,如果未批先付并超出5000元以上,视为挪用公司资金,以法处理,并按上述规定对其进行3倍以上罚款。
八、费用报销人或审批人员违反报销规定的处罚
报销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公司资金,一经发现按付账金额5倍罚款,如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部门进行处理;费用审批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和报销人员一起骗取公司资金的,一经发现按上述规定处理。
第四篇:公司费用报销规定
珠海市建创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费用开支、借款、报销”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合理使用,节约开支、堵塞漏洞,提高资金的运用效果,本着“合理、便捷、高效”的原则,特制订本暂行规定,以规范分厂和公司各部门在“费用开支、借款和报销”的业务行为。
一、费用开支范围:
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市内运费、通讯费、办公费、伙食费、业务招待费、车辆燃油、路桥费及相关支出、邮递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二、借款原则:
“因公,按程序审批,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三、费用开支和报销原则:
“需求,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合法”
四、责任承担原则:
对“费用开支、领用、审批、报销”实行逐级负责,本着“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五、操作程序:
1、费用开支程序:
1)对于需要开支的费用项目,由分厂或公司需用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填写“用款申请单”(格式见附页),单中应详细 列明:开支单位、开支项目、开支金额,经办人及审批人;对于需要银行结算的项目,还应填写结算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2)经办人填写后,报分厂或公司本部门主管/经理核准,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审批。
3)“用款申请单”逐级批准后,转分厂或公司财务部门复核和登记。
4)大额费用的支出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对外结算或借支。
5)小额开支及日常性的费用支出:
① 零星开支及日常性的费用支出,现金借款限额为1000元。② 分厂业务,各分厂应指派一名人员兼职现金出纳业务,零星开支,按费用开支程序审批后,在内部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③ 公司业务,驾驶员、经常采购部门主管/经理可申请领取备用金,具体标准可根据业务量的大小确定。
6)对于因工作急需开支的费用或分厂经理、公司总经理临时安排的费用支出,事情办妥后应按正常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2、借款审批程序:
1)因公出差需借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格式见附页),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人、借款日期等。2)“借款单”需经分厂或公司部门主管/经理审查,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签批。
3)出差人员可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分厂或公司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4)公务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还款或报销事宜。
5)借款后,当出现借款事由取消时,借款人应及时归还所借款项。
6)例外规定:对于个人临时性借款,公司原则上不予借支,有特殊情况急需借款时,经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但是一般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标准的二倍,超出时需有公司担保人担保,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3、有关费用开支的具体规定: 1)办公费:
① 包括办公文具、印刷品及其他办公耗材,大宗购买由公司统一采购,小批量购买由各分厂自行办理。
② 各部门申购后时应填写“请购单”(格式见附页),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核、购买和保管。2)差旅费:
① 包括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等。
② 分厂或公司人员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事先填写 “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页),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后,报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予报销。③ 出差报销标准见附页“差旅费报销标准”。
④ 员工出差当天能往返的不报销住宿费,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必须注明往返地点及乘车事由。
⑤ 出差人员当日有招待费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员工在原居住地或父母所在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费,伙食补助减半发放,交通补贴仍按标准执行。
⑥ 员工在公司所在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公交、出租)原则上规定:因公外出的主管及以下人员,只准许乘坐市内公交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应事先或电话请示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3)通讯费:
① 根据相关规定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50%的费用。② 报销标准如下:一般员工最高不超过200元/月,部门主管/经理最高不超过300元/月,分厂经理以上最高不超过500元/月,特殊原因可酌情放宽。4)业务招待费:
分厂或公司各部门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须事先取得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同意,由分厂或公司办公室开具“招待 就餐通知单”(格式见附页)限额招待。单中应详细列明:来客单位或人员、人员数量、陪客部门或人员以及招待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否则,超出部分由陪客部门或人员负担。5)检验检疫费:
分厂及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而支出的检验检疫费,需取得正式发票,并附检验证明单和检验报告以及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6)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和有关费用:
① 包括路桥费、油费、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相关的费用。② 汽车在本地加油时,应采取定点加油,由公司财务部门定期统一结算;未经公司副总以上签批的非定点发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③ 公务用车归口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部门应制订出用车程序、费用标准、消耗考核办法等。7)快递业务费用:
① 各部门应选定快递公司投寄物件,月终凭快递单汇总当月费用,在收到对方发票后,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② 对于零星的快递支出和收寄辅料的快递费用,经办人需取得相应的发票、快递单以及仓库辅料的出入库单据。③ 对于临时垫付的快递费用,经办人需详细说明情况,在 费用报销单上单独填写,不得与其他费用混合粘贴。对于不属分厂或公司开支的快递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8)其他支出: 除上述支出外,因公误餐费按工作餐的标准,每人每餐按6元的标准给予报销。劳动保护用品及与职工福利有关的费用支出等,均需符合费用报销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4、费用报销程序:
1)费用支出后,经办人员凭有效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到分厂或公司按用款权限审批程序,由以上人员在单据上审签。
2)单据签字后,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六、责任承担: 1)经办人员的责任:
必须对开支项目和报销单据的客观真实、及时完整以及合法性负责。各项报销票据、资料按要求粘贴齐全、规范;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2)部门主管/经理的责任:
对负责核准的开支项目,是否需要开支,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开支是否超标准等承担责任。3)财务部门的责任:
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开支是否超权限 审批,报销单据是否超标支出以及报销是否及时等承担责任。
七、监督和处罚:
1、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2、财务部门应定期清理欠款,公布借款人员名单,对逾期未还款、不报账的人员,扣发工资冲抵本人欠款。
3、对经常拖欠公款者,除批评教育外,应根据所欠款金额和期限,按月收取1.5%的利息。
八、本规定从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见附则。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附:
①”费用开支、借款、报销流程图” ②“用款申请单” ③“借款单” ④“请购单” ⑤“出差申请单” ⑥“招待就餐通知单” ⑦“差旅费报销标准” ⑧“费用报销单” ⑨“差旅费报销单”
珠海市建创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五篇:费用开支管理规定(精)
费用开支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下达的费用开支管控要求,明确公司各部门费用开支管控责任,规范费用开支审批程序,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费用开支管控原则
第三条 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目标控制。
各部门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各部门全年费用预算总额,且业务招待费及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费用项目单项不超预算。
未列入年初预算不可预见的并且对公司当前经营工作会造成直接影响的突发性费用开支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超出同期预算的费用开支按照“必需、必要”的原则报批:5万 1
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第四条 费用开支实施限额标准控制。
费用开支有限额标准的,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原则上不得超过限额标准。因特殊原因确需超标的,应说明原因,报经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第五条 费用开支实施事前审批。
非确需发生的可控费用开支,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宣传推广费(含广告费、展览费及广告宣传礼品费等,下同)、会议费、专业咨询费(含审计、评估、税务等中介机构费用,下同)、诉讼费(含法律顾问费,下同)、招聘费、租赁费、保险费、印刷费、购买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办公家具等费用开支、书报费、维修保养费、佣金、协会费、福利、工会、培训、企业文化建设费等,需按下述规定办理事前审批手续,2
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一)其他规定有明确要求的,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宣传推广费单笔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事前审批;5-50万元(含5万元,不含50万元)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事前审批;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事前审批。宣传推广费事前申请中应有以前类似活动效果的量化评估。
(三)会议费、专业咨询费、诉讼费单笔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事前审批,3-30万元(含3万元,不含30万元)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事前审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事前审批。
(四)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可控费用开支由部门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总经理室成员,下同)进行事前审批。
有关费用开支超出预算或超过限额标准的,审批人不应 3
批准。特殊情况下确需实施的,应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要求办理事前审批手续。
第六条 费用开支实施归口管理。
各部门发生的费用计入各部门费用,不得列入其他部门或到下属公司报销,也不得代其他部门、下属公司承担费用。除统一进行的宣传推广活动外,原则上不再为下属公司市场推广、新产品促销等提供补助。
第七条 费用开支实施大额招标。
对年采购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日常采购成宗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办公家具等,需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报价。审计、评估、税务、法律等中介机构的选聘,需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候选。
第八条 费用开支优先利用集团内部资源。
在举办会议、出差住宿、业务招待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利用集团内部的资源。
第九条 费用开支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取得符合税法、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的原始票据。
第十条 费用开支实施月度通报。
财务部每月应将各部门费用发生情况、预算完成情况等进行通报。
第三章 费用开支管控的部门责任划分 第十一条 工资、津贴、奖金及社保等人工成本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根据国家、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计入各部门费用。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招聘费和外派人员费用由行政人事部代管,其中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和2.5%且不超过全年预算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能源费、通讯费(含固定电话费、移动电话费)、汽车费用(含车辆汽油燃料、维修保养、保险、养路费等)、会议费、诉讼费、办公用品费、办公家具费、报刊费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日常 5
管理,并按照一定标准分摊到有关部门。其中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应由财务部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入各部门费用。
第十三条 与计算机、网络等有关的费用,如计算机软硬件、耗材购买、租赁、维修保养、售后服务、互联网网络费等由信息管理部日常管理,并按照一定标准分摊到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宣传推广费由产品研发营销部代管,并根据一定标准分摊到有关部门及有关下属公司。
第十五条 工会经费、企业文化建设费(由工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在工会经费中开支)、党团活动费由党群工作部代管,其中工会经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和年初预算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六条 财务费用(含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所得税及其他税费、财产保险费、专业咨询费、资产减值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由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财务部负责将资 6
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折旧等按照一定标准分摊到有关部门。
第四章 原始票据的一般要求
第十七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如发票等,必须盖有该单位的公章。有关原始票据上的客户名称必须为公司全称。
第十八条 购买实物,如办公家具、电脑耗材等,必须附有验收证明。
第十九条 支付给第三方款项的原始票据,必须有收款单位委托第三方收款的证明。
第二十条 原始票据不得涂改、刮擦或挖补。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新开具。
第二十一条 各类原始票据必须真实合法,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用虚假发票冒领情况,除追回已报销费用外,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费用开支报销程序
第二十二条 费用开支原则上不借支。特殊情况下确需借支的,可凭批准了的事前申请,经部门总经理和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办理借支。
凡现金借支或报销超过1万元的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预约。
第二十三条 费用开支活动结束7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帐后的多余款项应当场一次交还财务部。无故不报或迟报者,财务部即按其借款额从借款日按每天千分之一计算其资金占用费,连同欠款本金从经办人工资中扣回,在结清前不再给该部门提供借支。
第二十四条 经办人报销应填写有关报销单,并按时间顺序牢固、整齐、美观地附上各种原始单据。需事前审批的费用开支活动应附有批准了的事前申请。
第二十五条 费用开支活动按以下程序审批、报销:(一)一般情况下,经办人填写有关报销单(附有关原始票据),经部门总经理审批后,经财务部总经理进行合法、合 8
规、准确性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二)费用开支不得自支自批。部门总经理经手的费用开支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单次费用报销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部门总经理审批;1,000-5,000元(含1,000元,不含5,000元)的,部门总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5,000-10,000元(含5,000元,不含10,000元)的,部门总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审批;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部门总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四)实际费用开支超限额标准,除已经事前批准的外,超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由经办人承担;实际费用开支超事前预算的,确属客观原因导致的,部门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五)公司总经理室成员报支,本人签署确认并按以下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后予以报支:总经理报支,由 9
财务总监签批;公司总经理室其他成员报支,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一)私自涂改、刮擦或挖补的票据;辨认不清和铅笔书写的票据;内容与实际不符、大小写不一致的票据;其他违反税法、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票据,如各单位内部结算的(不允许对外使用)的收据不得报销。
(二)丢失票据无法取证和无法证实支付现金的。(三)违章罚款及其它因经办人过失而造成的损失浪费。(四)非费用开支活动期间票据或无故跨的单据。原则上次年15日以后不再报销上一年费用开支。
(五)超限额标准、超预算未经批准的费用开支。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费用管控情况纳入对部门总经理的考核。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