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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xiti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20-71158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4 03:44: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xiti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一、单选

1、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B)管理。A、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B、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2、单位客户开立(B),必须与开户行签订《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A、注册验资、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B、所有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3、单位客户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A)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4、关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规定正确的有(B)A、注册验资、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不用填写 B、所有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必须填写

5、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出具(A)A、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B、其主管部门的批文

6、开户行应严格审核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客户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由(C)到单位客户的经营(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实单位客户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A、会计经办人员 B、会计主管 C、客户经理 D、人民银行开户人员

7、单位客户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B)。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8、同一单位客户在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A)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9、单位客户从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取得的贷款,通过(A)核算。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10、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开立(C)。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11、信托基金专户的存款人名称应为(A)全称。A、受托人(即信托投资公司)

B、委托人

12、(D)是单位客户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13、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为(A)A、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B、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

1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名称使用规范化简称的,其简称在(B)中约定。A、《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 B、《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15、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单位客户,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A)

A、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B、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16、为单位客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和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行经审核开户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等开户资料无误后应直接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C)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备。

A、2个工作日内 B、3个工作日内 C、5个工作日内

17、(A)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年检。A、开户行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规定 B、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清算组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D)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19、有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所有相关资料均应(A)A、按照会计档案进行专夹保管。B、随当日传票装订

20、账户销户后可将相关资料装订,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B)。A、五年 B、十年

21、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A)拨入款项。A、基本存款账户

B、收入汇缴帐户 22、临时存款账户期限正确的有(A)

A、有效期限和展期期限合计最长不得超过2年。B、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不含展期)。C、展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23、结售汇人民币现金专用账户仅限于办理结售汇所得(需)人民币现金的存入或支取。该账户实行(A)

A、余额管理 B、限额管理 C、差额管理

24、临时存款账户到期前(C),开户银行应通知开户单位前来办理展期或销户手续。A、5天 B、10天 C、15天 D、30天

25、无

26、单位客户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行及账号的,应于(A)内向开户行提交《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申请变更单位客户开户资料。A、3个工作日 B、5个工作日

27、注册验资的单位客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后,转为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但开户行应要求客户(A)A、重新填写开户申请书并复印留存相应开户资料。B、填写变更申请书并复印留存相应开户资料。

28、对单位客户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行应在销户之日(A)起,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或挂号信件通知单位客户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

A、2个工作日内 B、3个工作日内 C、5个工作日内

29、以个人身份证件上的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C)

A、基本结算账户 B、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D、临时结算帐户

二、多选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ABCD)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2、单位客户因向开户行借款需要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出具(ABCE)A、借款合同

B、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C、开户许可证 D、加盖其单位公章的正式公函。E、〈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行为单位客户开立的(ABCD)须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A、基本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增资验资除外)

C、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D、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4、开户行须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报备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BCD)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D、注册验资、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

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开户行的签章为(AD)A、会计主管签字 B、开户行公章 C、会计主管盖章 D、业务用公章 E、行长签字 F、行长盖章

6、《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单位客户的签章为(AB)A、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C、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7、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客户(ABCD)

A、非法人企业 B、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 C、个体工商户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8、单位客户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就变更事项及其内容向银行书面说明。但单位客户的(ABD)不得变更。

A、类别 B、开户许可证 C、税务登记证 D、营业执照编号

9、对下列(ACDEF)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单位客户可以向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开立 — 4 — 专用存款账户。

A、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

B、粮、棉、油收购资金

C、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

D、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E、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 F、财政预算外资金

10、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提交(ABCD)A、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B、开户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C、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D、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其他证明文件

11下列(ABC)情况单位客户可向开户行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A、设立临时机构 B、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C、注册验资 D、异地常设机构

1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申请开立帐户,应出具(ABC)A、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

B、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C、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13、单位客户申请开立注册验资账户规定正确的有(ABCD)

A、应向开户行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B、单位客户填写《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开户申请书》

C、开户申请书上的企业名称应该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载明的企业名称;D、开户申请书上应该有出资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具身份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签章。

14、单位客户在下列(ABCD)情形下,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A、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B、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C、单位客户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

— 5 — 专用存款账户的。

D、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1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账户的开立、变更、撤消时,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ABC)A、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 B、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 C、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16、一般存款账户规定正确的有(ABCD)A、办理单位客户借款转存 B、办理借款归还

C、办理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D、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17、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规定正确的有(AB)A、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B、不得现金存入

C、经人民银行审批后可以办理现金付款业务。18、不得办理现金支取的账户有(ABC)

A、财政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B、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C、期货交易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19、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规定正确的有(AB)A、可以接受现金缴存

B、不得办理现金支取。C、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20、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才能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有(ABCD)

A、基本建设资金

B、更新改造资金

C、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D、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E、住房基金

21、(ABC)资金性质的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时不需要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 6 — A、社会保障基金

B、住房基金

C、党、团、工会经费

2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正式生效日制度相关规定正确的有(BCDE)A、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日后正式生效 B、正式生效后方可办理对外支付

C、由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的,该基本账户不适用正式生效日制度。

D、借款转存的一般存款账户不适用正式生效日制度。

E、在账户正式生效前,开户行不得向单位客户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及其他付款凭证。

23、关于注册验资临时帐户规定正确的有(ABCDE)A、注册验资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B、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C、采用现金缴纳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填列在现金缴款单上的缴款单位的名称一致;

D、采用票据缴款的汇缴人应与进账单上的出票人名称一致; E、采用信电汇缴款的汇缴人应与收帐通知单上的汇款人名称一致。

24、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开户行应要求其提供下列付款依据(ABCD)A、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奖励证明 B、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

C、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D、单位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25、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可以作为付款依据有(ABCDE)

A、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B、借款合同 C、保险公司的证明 D、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E、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26、单位客户的(ABCD)资料发生变更需要向开户银行提交《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 7 — A、单位客户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B、住址 C、其他开户资料 D、户名 E、账号

27、不能办理销户的情况有(ABCD)

A、有未归还的记账费用 B、有未归还的贷款、欠息 C、有浮动余额 D、有建设银行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E应承付的托收承付凭证

28、销户时对客户未用空白重要凭证的规定正确的有(ABCD)

A、如有且未退回的,单位客户必须注明未退凭证种类及号码,并向开户行申明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单位客户自行负责。

B、经办人员确认该单位客户所有未用空白重要凭证均已退回,并对交回凭证当面切角或打洞作废

C、要求单位客户交回所有未用空白重要凭证

D、单位客户交回未用空白重要凭证作废后登记《重要单证作废登记簿》,并进行表外核算。

29、对于注册验资账户,若单位客户因各种原因无法成立预先核准的企业或主动要求撤资,应审核的相关资料有(ABCDE)

A、单位客户填写的《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B、验资不成功的证明

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款退出通知书》 D、出具开户时的现金缴款单或进账单原件。E、已出具过银行询征函的,应要求退回询征函原件。

30、注册验资账户,若单位客户因各种原因无法成立预先核准的企业或主动要求撤资时,退资规定及处理正确的有(ABC)

A、验资账户内资金必须全部按照缴款时的方式及金额原路返回

B、注册验资资金是转账存入的,销户时则应转入原出资人账户,不得转入其他账户 C、注册验资资金是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出资人需要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交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31、办理(ABCD)等结算业务可以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 8 — A、汇兑 B、定期借记 C、定期贷记 D、借记卡

32、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出具的证明文件有(ABCDE)

A、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B、军人身份证件 C、武警身份证件 D、护照 E、港澳居民外来内地通行证

35、下列(ABCDE)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A、继承、增与款项 B、个人贷款转存 C、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D、个人债权、产权转让收益 E、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三、判断

1、同一单位客户在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Y)

2、对于已在其他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客户,开户行不得为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Y)

3、开户行可为当地单位客户和符合《办法》规定的异地(跨省、市、县)单位客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Y)

4、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出具的证明文件是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N)

5、开户行应依法为单位客户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因此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N)

6、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Y)

7、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招待所、食堂、幼儿园不能开立基本存款账户(N)

8、对于税务机关要求单位客户先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账号方可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开户行可先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生成账号,在补齐税务登记证前可以正式启用该账户。(N)

9、同时缴纳国税、地税的开户申请人,应要求其同时提交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Y)

10、单位客户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还应提交“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Y)。

11、单位客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不得为其开立一般存款账户。(Y)

12、单位客户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加盖其单位公章的正式公函,开户行应留存复印件。(N)

13、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包括单位准贷记卡备用金账户和单位贷记卡指定还款账户,且两个账户都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Y)

14、委托人与信托投资公司约定单独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时,开户行为信托投资公司按照一个委托人设置一个账户的原则开立信托基金专户(N)

15、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Y)

16、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开立的帐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管理(Y)

17、财政预算外资金开立银行结算帐户,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财政部门的证明。(Y)

18、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账户应通过《人民币帐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报备。(Y)

19、单位客户申请开立注册验资账户的,应向开户行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Y)

20、单位客户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N)

21、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满且未提前办理展期手续和有效期限与展期期限合计达2年而仍需使用的,应要求单位客户办理销户手续,并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重新申请开立。(Y)

22、因经营需要可以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单位客户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Y)

23、账户管理的各类申请书上,必须由会计主管签署相关意见,并加盖业务用公章。(Y)

24、开户行为单位客户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单位客户出具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Y)

25、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Y)

26、单位客户开立注册验资账户,其预留印鉴使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记 — 10 — 载的出资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签章,也可同时使用两者的个人签章。(Y)

27、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Y)

28、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Y)

29、单位客户更换印鉴时,必须交回所有盖有旧印鉴的建设银行重要空白凭证,开户行登记作废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并将收回的盖有旧印鉴的支付凭证应当面切角或打洞作废。(Y)

30、临时存款账户需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审批才能支取现金。(N)

31、单位客户需要延长临时存款账户期限的,必须于账户到期前向开户行提交正式公函申请,开户行审批后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Y)

32、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含展期)满,开户行停止为该账户办理各种支付结算业务。(Y)

33、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Y)

34、单位客户主动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须填写《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注明销户原因。(Y)

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单个信托或信托计划届满之后,账户仍有余额的,受托人应按信托合同的约定处理,并及时撤销账户。

单个信托或信托计划应故未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及时清理撤销该信托财产专户,并将信托财产专户中的资金余额返回原委托人。

信托基金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托的信托财产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区分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

委托人与信托投资公司约定单独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时,开户行为信托投资公司按照一个信托文件或某一特定信托计划设置一个账户的原则开立信托基金专户,并

— 11 — 对应于不同账号。

信托基金专户申请书应载明:拟开立信托基金专户的全称;信托目的;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此外,开户行经委托人同意可载明信托期限、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信托利益的支付形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客户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第十七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开户行对申请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提供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审核无误后,可为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

第十八条 已具备办理结售汇业务资格、但尚未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因办理结售汇业务所开立的结售汇人民币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开户行对申请开立结售汇人民币资金账户的外资银行所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文件审核无误后,可为其开立结售汇人民币现金专用存款账户。

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户的预留签章名称应与其账户名称一致,单位客户可通过在其预留签章上加注编号的方式来区别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和其隶属单位。

30、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与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账户之间不得办理款项划转,但信托投资公司因管理信托财产所垫付的费用、应收取的手续费或佣金的支付出外;31、不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之间不得办理款项划转,但依据信托文件约定不同信托项下的财产可进行交易时除外。

对开户行得知单位客户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应通知单位客户办理销户手续;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天后,如单位客户仍未办理销户手续,开户行有权停止该账户的对外支付。

第二篇: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存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就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现金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申请在乙方开立账户,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并承诺对所提交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应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甲方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条甲方应携带相关印章和证明文件到乙方的营业柜台办理预留银行印鉴手续。若甲方确实无法到乙方营业柜台预留印鉴而需带回或邮寄印鉴卡的,应向乙方申请。甲方应将印鉴卡封包并在骑缝外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自领取印鉴卡之日,本地3个工作日,异地10个工作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乙方。

甲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应向乙方提交申请和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说明更换原因、新印鉴启用日期等,加盖与原预留印鉴有明显区别的新印鉴;甲方须将盖有旧印鉴的乙方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并在申请上注明所交回凭证的种类、数量和号码。甲方挂失预留银行印鉴,应向乙方提交申请,提供有关资料、证明文件和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对甲方办理挂失手续之前(含办妥挂失手续当日)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仍以挂失的印鉴作为乙方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对办理挂失手续次日起签发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所挂失的印鉴不再作为乙方办理支付结算的审核依据。

甲方带回或邮寄印鉴卡及未按规定送回印鉴卡,或者甲方变更预留银行印鉴未将盖有旧印鉴的乙方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全部交回,或者甲方办理印鉴挂失时未交回原印鉴卡片(客户留存联),应出具公函,声明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甲方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在乙方开立账户的账号,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第五条甲方撤销账户时,如困被撤并、解散、宣告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以及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撤销账户,应与乙方核对账户存款余额,并交回印鉴卡(客户联)、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和开户许可证;甲方未交回印鉴卡(客户留存联)、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凭证,应出具公函,声明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核对无误后可办理销户手续。甲方尚未清偿乙方债务或有乙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承付的托收凭证的,不得申请撤销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甲方跌开户许可证的,应在乙方指定的报刊媒体上进行公告,宣布该用户许可证作废。每六条乙方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乙方债务的甲方账户,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销心户(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通知到甲方的,视同已经通知到甲方)。甲方应自乙方发出通知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甲方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愿销户,乙方有权将该账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乙方悬未取专户管理。

第七条甲方应按账户管理法律法规使用账户,按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使用支付结算工具,不得利用账户从事任何犯罪活动,不得将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出租、出借给他人,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不得违法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套取现金。甲方应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未正确履行有关义务造成的资金损失。

第八条甲方开立除验资外的临时存款账户应在开户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内向乙方申请,并由乙方报人民银行核准后办理展期,该类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含展期),超过2年的应办理销户。甲方开立账户办理验资时,甲方授权乙

方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并在有效期内办理正式开户,未通过验资的应办理销户。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账务核对工作。采用纸质对账方式,乙方在对账截止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对账单,甲方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对账截止期后十五日内将加盖有预留印鉴或约定用章的对账回单送达乙方;甲方未按时领取对账单或逾期未反馈的,视同核对相符,如甲方在约定期限以外对该次对账的内容产生异议的,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但均不影响乙方以后对本次对账服务产生异议的权利。存在未达账项或错账的,由甲方主动向乙方查询。甲方应保证对账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的准确、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有权在定期对账的基础上,办理不定期对账,不定期对账的季末不再办理定期对账;同时,在甲方未反馈对账回单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上门对账,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条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完成甲方业务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业务发生的单据、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按规定做好账户年检和开户证明文件更新工作,若甲方不配合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甲方现金支取、现金库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履行反洗钱职责。若乙方认为甲方账户的相关支付结算业务需要向甲方进行核实确认的,甲方应及时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以不低于行业惯例标准为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保障甲方资金安全。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收费项目标准以乙方公告为准。乙方依法为甲方账户的各种信息保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甲方账户资金,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如果甲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如果甲方在合理的期间内仍未消除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乙方将首先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承担责任;《支付结算办法》未作规定的,乙方仅就本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额以甲方就该项支付结算服务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限。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协议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签发使用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字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甲方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甲方一年内累计签发三张(含)以上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乙方将停止向其出售支票。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方在乙方正式开立账户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撤销之日起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篇: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甲方(全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佟家信用社(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张新

电话:0431=84301361 邮编:130612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原佟家乡街道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地址: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一)双方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撤销;

(二)双方均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双方约定方式定期核对账务;

第三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在双方企业关系存续期间,应为乙方提供优质、快捷的结算服务,为乙方准确、及时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向乙方及时推介新的结算产品和服务方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结算条件;

(二)甲方依法为乙方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乙方账户资金的要求,依法保障乙方资金的安全。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二)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三)乙方开户信息资料发生如下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变更内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为准:

1、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在甲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号的;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

(四)乙方不得将在甲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出租、出借给他人,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不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五条 甲方有权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现金支取和现金库存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甲方得知乙方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权停止乙方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第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反洗法律法规,履行反洗钱职责。

第八条 甲方接到乙方开户资料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第九条 账户核对

(一)乙方采取如下 账务核对方式:

1、乙方来得领取,乙方到银行领取签字时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

2、甲方邮寄,甲方寄出对账单之日起(邮戳为准)视同对账信息已送达;

3、其他方式。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对账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对账单后,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账务核对,并按照规定格式向甲方返回账务核对的具体情况。逾期未返回对账情况且未向甲方提出账务不符的,甲方可视同账务核对相符。

(四)乙方在账务核对中发现账务不符,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方应与乙方配合,及时处理有关差错,确保账务记载准确无误。

(五)如乙方需要改变对账方式或对账单寄送地址有所变动等,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条 甲方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甲方银行债务的乙方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乙方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来输销户手续的,视同自愿销户,甲方有权将该账户未划转款项列入甲方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尚未清偿甲方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在甲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二条 乙方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必须与甲方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开户核准通知书),甲方核对无误后可为其办理销户手续。乙方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下列违规或违约行为之一的,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甲方未按规定对乙方银行结算账户信息资料保密,造成乙方开户资料泄露或资金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

(二)甲方未能为乙方及时、准确地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对乙方的资金收付及汇划造成影响,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三)甲方未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对账数据,或提供的对账数据准确造成乙方无法核对账务,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四)乙方在开户时,未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开户资料,造成甲方无法确认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部赔偿;

(五)乙方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执行有关规定,或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的,甲方有权向人民银行报告,由人民银行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乙方开户资料的变更未在规定时间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及时地为其处理有关业务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不按规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及不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其结算账户的支付;

(八)乙方未按规定与甲方核对账务,逾期未返回对账信息且未向甲方提出账务不符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协议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合法理由或向对方做出说明,擅自终止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需通过诉讼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续期间有效,如乙方撤销在甲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撤销之日起,自动终止。对于乙方逾期未来办理销户手续的,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第30个工作日止自动终止。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一)(二)

(三)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四篇: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实施细则》,为促进业务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方自愿在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地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使用支付结算工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同意乙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核实。

第六条甲方的单位公章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甲方依法设立或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和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大额交易有权确认人员和授权办理结算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以及其他资料发生变更时,甲方应主动于上述事件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内容的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的约定日期为准,甲方账户资料发生变化因不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的年检手续,保证开户资料的时效性,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复印件备案。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可从其账户主动甲方对乙方负有支付义务的各种款项和费用(如银行借款、利息、手续费、账户管理费、补制回单费、账户信息变更费用等)费用标准按照乙方公布或双方约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发生变更,乙方须提前十天公布。甲方□同意∕□不同意通过电子回单箱方式领取银行回单并支付相应费用。

第八条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方式(□电子回单箱打印、□来行领取、□乙方邮寄、□网上银行打印、□电话银行)发出日常交易对账单。甲方应及时(至少每月一次)与乙方核对账务,如有不符应及时向乙方查询。甲方自乙方发出日常交易对账单之日起15日内未回复乙方,视同甲方核对账务无误。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对账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定期进行余额核对。第十条甲方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主动与乙方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并交回预留印鉴卡、各种重要空白票据、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如有);甲方未按规定交回预留印鉴卡、各种重要空白票据、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尚未清偿其与乙方任何已有、或有债务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第十一条甲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一致。但可使用甲乙双方约定的规范简称,简称为,甲方承诺在办理该账户项下的结算业务中使用该简称,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购买重要空白结算凭证和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因借款转存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当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三种情况或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如甲方签发空头、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使用支付密码或支付密码器,但签发密码错误)、要素不全等不符规定的支票或其他支付凭证,乙方有权予以退票或拒绝执行该支付指令。对甲方因上述退票或拒绝执行该支付指令而引起的任何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如乙方发现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业务关系,有权拒绝继续提供服务:

(一)甲方被列入国际组织、当地监管或有关外国政府的制裁名单,且相关名单在本行或当地监管禁止提供账户服务、禁止交易之列。

(二)甲方从事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定罪量刑。

(三)甲方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诉讼或调查,并使本行遭受或可能遭受巨大声誉、财务等损失。

(四)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要求甲方提供证明交易合法性、真实性等相关材料,甲方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

(五)经核实甲方所提供的身份信息严重失实。

(六)乙方在得知甲方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时向甲方发出销户通知,甲方自乙方发出销户通知之日起30天内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

(七)各级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乙方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为甲方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因乙方办理业务中工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开立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与乙方约定预留银行签章为:□全体出资人 □下列出资人的签章。

第十六条乙方应依法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使用规定的结算方式,在核对预留银行签章无误的前提下付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预留银行签章由甲方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被授权签字人的签名或盖章组成。甲方为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的,预留印鉴由“个体户XXX”印章中的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经营者姓名一致。预留银行签章应与单位结算账户的名称一致(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被授权签字人可以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预留银行签章如有支付条件限制时,应在向乙方预留时明确声明。

第十七条乙方应依法为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甲方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乙方有权在必要时查询甲方的信用记录档案,以了解甲方的信用情况。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按照《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甲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年检,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年检,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账户资料,为年检提供便利。甲方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甲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乙方有权中止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产生后果,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对一年为发生收付活动且为欠乙方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甲方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同自愿销户,乙方将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任何第三者导致的任何延误、中断或暂时中止而使甲方所遭受的任何迟延、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因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续期间有效,如甲方撤销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销户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篇: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授权委托书

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支行: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 王桂林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018)申请在贵行办理()业务,由于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特授权我单位员工(姓名:赵焕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421***0416)代理本单位及本人办理。该同志在我单位从事(财务)工作。

本单位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此声明:本单位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享有和承担被委托人在代办过程中与贵行约定的业务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因以上代办事项给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单位公章:

法定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签字:

授权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授权日期:

****年**月**日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x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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