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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的通 知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20-71910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8 03:43: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的通 知

关于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的通 知

各镇、乡、办事处: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会议安排,由我局负责教育工程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为了能在区委、区政府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工作,请各乡镇办事处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现就有关申办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安监手续

1、《贵族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一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件)。

2、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印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印件)

4、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印件)

5、建设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7、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单(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8、《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已签字盖章;

9、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10、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3、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附建筑施工图:一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剖面图、正立面图审查完后退回);

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领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安全交底告知书》及安全技术措施资料到安监站提出报监;

3、安监站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符合条件,发出审查意见书。

4、施工过程监管。

二、办理质监手续

1、中标通知书

2、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已加盖审图章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修改和复单

4、地质勘查报告及其审查报告、修改回复单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执业人员(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监理工程师证、审图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

6、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原件)

7、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8、外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入黔手续

9、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办程序:

1、填写工程项目申请表,2、核验前期手续,3、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4、工程监督

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2、建设工程招标备案表

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5、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批复

6、经审批环评报告

7、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土地使用证

9、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1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3、建设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14、施工组织设计

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

16、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证明

17、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和履约担保保函

18、消防部门建审意见书

19、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20、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黔手续

21、基础设施配套费、建安劳保费、墙改基金收据复印件

22、建筑意外伤害保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收据复印件 注:请各乡镇来办证时带上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联系人:余麒麟 陈萍

联系电话:*** ***

毕节市七星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7月17日

第二篇: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

1.网上填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并下载交验(网址:http://www.teniu.cc/)的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拟留);

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4、银行资金保函或证明(工期1年以内不少于合同造价50%,1年以上不少于合同造价30%,半年内有效)原件一式一份(拟留原件);

5、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拟留原件);

6、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一式一份(拟留原件)、消防技术审核意见书(属于备案抽查项目需提供公安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人防工程审查受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7、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招标的工程)(拟留原件);

8、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一式一份(拟留原件);

9、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拟留原件);

10、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含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工业项目不需进行现场条件踏勘,但需提交现场开工条件承诺书)的原件一式一份(拟留原件);

1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入国库的凭证(工业项目提供承诺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复印件)。

注:

1、建设单位可在受理窗口申请施工许可,申办人应持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申办时需提供申请材料的原件;

2、表中工业项目是指工业园内的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办事流程:

完成施工图并联审查和施工招标后,项目建设单位向施工许可窗口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程序和事项如下:

(一)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办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或《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2.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

(三)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填写《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总、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措施;

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清单;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5.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自查表;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7.安全监理规划。

(四)办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手续。

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条件踏勘申请表》,并将所需资料一次性提交办事窗口,由窗口及时转交建筑市场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包括:

(1)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

(2)需要拆迁的,建设单位应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施工单位应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拆迁进度证明。

(3)涉及占道和交通组织调整的,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2.现场踏勘

建筑市场管理部门2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合格的,现场出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踏勘合格单》。不合格的,现场向建设、施工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建设、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通知建筑市场管理部门重新踏勘。踏勘内容如下:

(1)查阅规划总平面图并比对实际踏勘位置,确认申报工程位置与现场踏勘位置是否相符;

(2)施工现场拆迁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区域内地上物是否全部拆除;

(3)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并采取了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周边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合格的围挡;施工道路是否硬化,并设置符合要求的冲洗设施;临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了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并制定了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空中区域是否存在高压线等空中架设障碍物;对因施工活动可能给毗邻建筑物造成影响的,是否已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供水和排水、电力以及施工道路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并平整了施工场地;

(5)是否存在违法提前开工行为。

工业项目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承诺书》,作出承诺即可。

(五)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审查。《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六)缴纳有关规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工业项目予以免征)。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建设单位在“武汉建设网”施工许可办理栏目中进行网上申报后,按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到施工许可发证窗口办理申请施工许可事项。

第三篇: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范文

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国有土地证复印件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或当年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项目申请报告)

7、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设计批准文件

8、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及电子版各一套)、抗震审查备案

9、建筑材料节能审查文件及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室外管线综合布置图(包括给排水、电力、电讯、暖气等)

10、中标通知书、《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备案意见书》

11、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地质勘察报告原件及乙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2、监理合同及监理相关备案资料

1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14、消防审核意见书

15、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证明及经项目总监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出具)

16、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备案表

17、相关费用及保证金缴纳证明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标准10元/平方米(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收费标准:住宅建设项目28.5元/平方米

远离县(市)6.5元/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和15层以上高层建房减半收取)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费标准合同价款的2%(乙方6%)

18、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程证明

19、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缴纳实验室材料检测费用)(第三方检测,委托同方)20、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第四篇: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全部资料(精选)

市政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1、领取并填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建设用地手续(核原件,收复印件,建设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注:旧城道路改造除外);

3、《成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原件、施工合同为副本原件);

5、质量监督备案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监督(按规定应办理的工程)备案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6、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含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7、《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核原件,收复印件);

8、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资料(甲方出具);

9、建设资金落实资料(银行出具到位资金证明原件及建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资金封闭管理协议原件)(注:一年以内竣工,合同价的50%;一年以上竣工,合同价的30%);

10、建设单位、施工、银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签订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原件,建设、施工单位各一份)及保证金到帐通知书(原件);(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按工程合同价的5%预存民工工资保证金。)

11、《工程监理合同》(副本原件。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

12、《项目经理证》(收复印件);

13、《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收复印件。指按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

1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5、《外地施工企业入川承担工程备案表》(收复印件,本地施工企业除外);

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1)地铁工程质监备案

1、《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2、中标通知书以及能反映工程造价的有关文件;

3、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一份;

4、提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提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压证通知单。(2)地铁工程安监备案

1、《成都市地铁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2.《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验原件。

4.任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5.安全工程师任命通知书(施工单位正式文件)。

6.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压证。7.任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第五篇:施工许可证变更施工单位所需资料

施工许可证变更施工单位所需资料

1、收回原施工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变更申请报告

4、原施工单位同意解除合同说明及承诺。

5、现承建公司承诺书

6、建设单位与现施工单位新签订的施工合同,并由招标站审查备案。

7、现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委托代发协议;民工工资担保或现金监管协议、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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