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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九项制度(含五篇)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20-103158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1 18:39: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井控九项制度

附录:

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油气田主管钻井工作的局领导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油气田应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钻井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油田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井控规定,负责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细则和整个井控工作。

3.各钻井公司、钻井大队、钻井队、井控车间应成立相应的井控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各级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有职、有权、有责。

5.油气田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督促井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钻井公司或矿区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

6.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

二、井控操作证制度

凡直接指挥钻井队现场生产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井控监督、井控车间现场服务人员、钻井队干部、正副司钻、安全员、和大班司钻都应该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井控操作证。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三、井控装备的安装、检修、试压、现场服务制度

1.油气田井控车间,负责井控装备安装、维修、试压、巡检服务以及提供装备、工具配套计划。

2.井控车间应建立分级责任制、保养维修制、巡检回防制、定期回收检验制、资料管理制、质量负责制、奖罚制度、培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不断提高管理、维修、服务水平。

3.钻井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备、工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检查记录。

4.井控监督、及井控车间在监督、巡检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备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备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油气田应有专人负责井控装备、工具、材料的配套储备、并随时处理井控装备管理中的问题。

6.井控车间每月的井控装备使用动态、巡检报告等应及时上报油田主管部门。

四、钻开油气层的审报、审批制度

1.进入油气层前在油田规定的时间内,钻井队应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提出钻开油气层申请交公司(矿区)主管部门。在完成验收和审批工作后,才能钻开油气层。

2.由公司(矿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局规定的检查验收标准严格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各单位负责人在检查验收书上签字,报公司(矿区)总工程师批准方可钻开油气层,检查不合格,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3.不经检查验收就钻开油气层的钻井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五.防喷演习制度

1.钻井队应按钻进时、起下钻杆时、起下钻铤时、空井筒时发生溢流的四种工况分岗位、按程序定期进行防喷演习。

2.钻开油气层前,必须进行防喷演习,演习不合格不的打开油气层。3.作业班每周不少于一次不同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并做好防喷演习记录。演习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讲评、组织演习人等

六、坐岗制度

1.进入目的层前按油气田的规定时间开始坐岗。2.凡坐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3.坐岗记录包括时间、工况、井深、起下立柱数、钻井液灌入量、钻井液增减量、原因分析、记录人、值班干部验收签字等。4.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七、钻井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1.进入油气层前及以后钻井队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应挂牌或有明显标志。

2.值班干部应检查监督井控岗位执行、落实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试压、演习、溢流、井喷、井下复杂等特殊情况,必须在场组织、指挥司钻进快处理。

八、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1.一旦井喷或井喷失控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准确。2.发生井喷立即报告大队、公司、(矿区),2小时内报到油气田主管领导,井喷失控24小时内报到集团公司。

3.发生井喷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4.对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井喷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九、井控例会制度

1.钻井队每周召开一次以井控安全为主的安全会议。进入目的层前及以后每早、晚交接班、值班干部。司钻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检查讲评本班井控工作。

2.钻井大队每月、公司(矿区)每季度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检查、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3.油气田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协调、布置井控工作。4.集团公司每年召开井控工作会。

第二篇:井控九项制度

(一)九项井控管理制度

根据总公司《石油和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定》和“三项井控工作、九项井控管理制度”,结合塔里木的新型管理体制特点和实际生产情况,指挥部建立以下九项井控管理制度:

一、井控操作证制度

凡直接指挥井队现场生产的机关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钻井监督、平台经理、钻井工程师、钻台大班、泥浆技师以及正、副司钻、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管材工具中心负责井控装备室内检修、现场安装、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井控操作合格证超期的人员,必须限期参加复训,考核合格者,方可重新持证上岗。

二、井控装备的检修、安装、试压验收制度

井控装备室内检修、试压及送井,由管材工具中心负责;现场安装和试压由钻井队和管材工具中心共同负责;管材工具中心还负责对设备的安装技术指导、巡回检查及设备故障排除。井控设备必须配套安装,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井控技术与管理规定要求。从安装防喷器的当月起,每月底井队钻井工程师必须填报井控工作月报(内容包括:井控装备安装和试压情况、重泥浆和加重材料储备情况地层破裂压力试验情况、低泵冲试验数据以及本井井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等,供钻井处掌握各井情况)。

三、钻开油气层的申报、审批制度

从钻开第一个预计的油气层或目的层前七天(对于油气显示提前的井,发现油气层后,钻井队应立即停钻),按规定由钻井队填写《钻开油气层申报验收书》,以《钻开油气层申报书》的形式向钻井处提出申请,然后由钻井处根据实际情况批复审批等级,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内容逐项验收,经批准后方可钻开油气层;对验收不合格或准备工作未做好的井队,限期停钻整改,整改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钻开油气层。验收情况记录在《钻开油气层申报验收书》上,由钻井处存档待查。

四、防喷演习制度

探井从井控装备就绪之日(生产井从钻开第一个油气层前50米)开始至完井执行该项制度。安装防喷器后,钻井队必须用一天时间进行岗位练兵,把井控操作、井控知识考试作为一项主要练兵内容;然后每班每周进行一次防喷演习,演习后由钻井监督或井队钻井工程师根据演习情况进行评分和讲评,并填写防喷演习记录。防喷演习是每次井控大检查的内容之一。

五、溢流监测坐岗制度

探井从安装井控装备后开钻至完井,由录井队使用综合录井仪和泥浆工坐岗共同负责监测泥浆池液面;生产井从钻开第一个油气层前50米开始至完井,由泥浆工坐岗监测泥浆池液面。钻进作业中,每15--30分钟观测一次泥浆体积和出口泥浆密度;起钻时,每起3--5柱钻具观测一次;下钻时,每下5--10柱钻具观测一次,认真作好记录。记录要准确,并由坐岗人签字,交接班要清楚,问题要落实。记录资料是每次井控大检查的内容之一。要求:发现溢流1方,报警并向钻井、地质监督和钻井队干部报告;发现溢流2方,直接报告司钻,由司钻带领全班实施关井。溢流压井结束后,钻井工程师应填写《溢流压井专报》,由钻井监督审核并存档,崐 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在钻开油气层的生产过程中,甲方正、副钻井监督,正、副地质监督,乙方平台经理、钻井工程师必须轮换在井场24小时值班,作好干部值班检查记录并严格交接班,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井喷事故发生后,井队平台经理(日费井由钻井监督)在8小时之内必须向前线指挥部汇报,然后前线指挥部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在16小时内汇报到指挥部,最后在24小时内由指挥部向总公司汇报。井喷事故发生后,要准确真实的作好记录,不能漏取一项资料。

八、井控例会制度

班前会要布置井控工作,班后会要检查,生产碰头会要总结落实。进入油气层前由钻井监督或井队钻井工程师向全队职工作井控技术交底并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各勘探公司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会议,听取井控工作汇报,解决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和安排下一步的井控工作。

九、岗位责任制大检查制度

井控检查工作要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头,检查落实。从井控设备安装之日起,要做好井控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工作,每班必须对井控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井控装备班报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整改,保证井控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井队井控领导小组每周对井控设备组织一次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汇报到所在勘探公司。

此项管理制度自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五日在全探区开始执行,同时,原指挥部井控管理12项制度停止执行。钻监办、管材工具中心、各勘探公司及有关单位要尽快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并贯彻、落实,使该项制度在塔里木探区内全面执行。

本项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钻井处。

(二)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井控安全管理体系

为落实井控安全责任制度,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探区实际情况,指挥部建立井控安全管理网,其体系如下:

1、指挥部主管钻井的副指挥为指挥部第一井控安全负责人,由钻井处负责日常井控工作;

2、各勘探公司的经理为本公司的第一井控安全负责人,由技术安全科负责日常井控工作;

3、各钻井队的平台经理为本井队的第一井控安全负责人,由安全员具体负责井队的井控管理工作;

4、当班司钻为钻台第一井控安全负责人。

第三篇: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

钻井HSE体系资料 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 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局主管钻井工作的副局长(或总工程师)是管理局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油田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总工程师是油田公司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 管理局及油田公司分别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管理局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钻井的副局长担任,工程技术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油田公司HSE管理委员会主持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工作。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和油田井控工作的开展。

3. 各钻井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队、井控车间以及油田公司勘探公司、开发公司等单位成立井控领导小组(或HSE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 各钻井公司及钻井队数10个以上的钻井分公司,应配备专职井控技术和管理人员。

5. 管理局与油田公司每半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按照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检查表》要求逐项检查。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

6. 联合井控工作大检查及上级井控安全检查中,不合格的钻井队将在该队业绩年审时予以登记。

二.井控操作证制度

油气田的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井控操作证:

1. 指挥、监督钻井现场生产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从事钻井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 2. 钻井监督、HSE监理、钻井队干部、安全员、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 3. 欠平衡钻井、固井、综合录井、钻井液、取芯、打捞、定向井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

4. 井控车间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

5. 现场地质技术人员、地质监督、测井监督和地质设计人员。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三.井控装置的安装、检修、试压、现场服务制度

1. 钻井公司井控车间负责全公司井控装置及工具(包括内防喷工具)的管理。2. 井控车间负责井控装置维修、试压、巡检服务及提供装备、工具(包括内防喷工具)的配套计划以及新购井控装置和工具到货后的质量检验。

3. 钻井队按设计要求安装现场井控装置。使用的井控装置,开发井及中深探井(4000米以内的探井)每半年由井控车间回收检验一次;深探井(≥4000米的探井)每口井由井控车间回收检验一次。

4. 钻井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置、工具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运转、保养和检查记录。

5. 安全监理及井控车间在监督、巡检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置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置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 管理局工程技术处负责全局井控装置、工具的管理,各钻井公司井控车间负责井控装置、工具、材料的配套储备,并随时处理井控装置管理中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工程技术处汇报。

7. 井控车间每月的井控装置使用动态、巡检报告等应及时逐级上报局主管部门。

四.钻开油(气)层的审报、审批制度

1. 进入油(气)层前,钻井队应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提出《钻开油(气)层审批报告》,申报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相关部门。

2. 接到钻井队申请后,负责钻开油(气)层审批的部门应及时组织钻井工程、机动、安全等方面人员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规定的检查验收标准严格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验收小组在检查验收书上签字批准,方可钻开油(气)层。对检查不合格的井队,发出停钻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防喷演习制度

1.钻井队组织作业班按钻进、起下钻杆、起下钻铤、空井发生溢流的四种工况分岗位、按“逢五逢十”防喷演习制度进行防喷演习。信号统一为:报警——一声长鸣笛,关井——两短鸣笛,结束演习——三短鸣笛。防喷演习遵循“以司钻为中心,班自为战,从实战出发”的原则。

2.二开前下钻过程中,必须开展四种工况下的防喷演习(浅层稠油井除外)。换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次提下钻作业中开展四种工况的防喷演习。

3.作业班每月进行一次四种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并做好防喷演习讲评和记录工作。演习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讲评、组织演习人等。

六.坐岗制度

1. 执行全井坐岗。非油(气)层每小时测量一次钻井液增减量,进入油(气)层前50米开始每15分钟测量一次钻井液增减量。

2. 坐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3. 坐岗记录包括时间、工况、井深、起下立柱数、钻井液增减量、原因分析、记录人、值班干部验收签字等内容。

4.发现井漏、井涌、及溢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七.钻井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1. 钻井队干部必须在井现场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应挂牌上岗或有明显标志,并认真填写值班干部交接班记录。

2. 值班干部应检查监督井控各岗位执行、落实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八.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1. 钻井队一旦井喷或井喷失控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准确。

2. 发生井喷立即报告钻井分公司、钻井公司调度室,甲方管理部门(勘探公司、开发公司等),2小时内上报到管理局质量安全环保处、工程技术处以及油田公司生产运行处、质量安全环保处,井喷失控24小时内由管理局和油田公司的质量安全环保处分别上报到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有关部门。

3. 发生井喷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对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井喷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九.井控例会制度

1. 钻井队应把井控工作作为日常生产例会的内容。

2. 钻井分公司每月、钻井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井控例会;管理局与油田公司每半年联合召开一次井控例会。

第四篇:钻井井控九项管理制度

钻井井控九项管理制度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各钻井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2.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有职、有权、有责。

3.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

(二)井控操作证持证制度 1.井控操作证持证对象:

(1)钻井公司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监、安全环保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安全监理、工程技术分公司和钻井液分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的技术干部;

(2)钻井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安全员、经管员、副队长、大班司钻、司钻、副司钻、井架工、泥浆工;

2.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三)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检修、现场服务制度 1.钻井技术服务公司井控车间全面负责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维修、巡检等工作,按钻井工程设计(或井控设备配套通知单)提供井控装备。2.钻井队应在安装过程中全程监督并仔细检查,井控装备交接后,每班由司钻督促班组各岗位人员按照井控岗位操作规程对井控装备和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保养记录。

(四)钻开油气层的申报、审批制度

1.在钻开油气层前50-100米,钻井队由工程技术员向全队职工进行技术交底,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填写《钻开油气层申请书》,汇同书面自检情况报请钻井公司及吉林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相关部门(项目部)申请验收。

2.接到钻井队申请后,由钻井公司和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相关部门(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的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小组,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3.检查合格并经检查人员在检查验收书上签字,由钻井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和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相关部门的主管技术领导(或委托人)签发“钻开油气层批准书”后,放可钻开油气层;如存在井控隐患应当场下达“井控停钻通知书”,要求钻井队限期整改。

4.对不经检查验收就钻开油气层的钻井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

(五)防喷演习制度

1.演习信号:报警信号为一长鸣笛,关井信号为两短鸣笛,开井信号为三短鸣笛。长鸣笛时间15秒以上,短鸣笛时间2秒左右,间隔约2秒。

2.演习内容:按钻进时、起下钻杆时、起下钻铤时、空井时发生溢流的四种工况分岗位,按关井操作程序定期进行演习。

3.演习次数:钻井队制定防喷演习规划,每个班组每口井每月在不同工况下的防喷演习不少于一次。

4.防喷演习坚持“班自为战”的原则,司钻全面指挥,严格按程序要求操作。

5.钻开油气层前,必须进行防喷演习,演习不合格不得打开油气层。

6.做好防喷演习记录,该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讲评、组织演习人等。

7.不同工况下演习时间要求:(1)钻进:3分钟

(2)起下钻杆:5分钟(3)起下钻铤:5分钟

(4)空井:3分钟

(六)坐岗制度

1.进入目的层前50-100米开始坐岗,一直到完井结束。探井、含有浅气层的井全井坐岗。

2.由泥浆工负责坐岗。

3.凡坐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钻井队技术员进行技术培训。

4.发现溢流或漏失立即报告司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填写好坐岗记录,进入目的层前每隔30分钟记录一次,进入目的层后每隔15分钟记录一次,重点井段要加密监测。该记录包括:时间、工况、井深、起下钻立柱数、钻井液灌入与返出量、钻井液增减量、原因分析、记录人、值班干部验收签字等。

(七)钻井队干部24小时值班记录制度

1.钻入油气层前至完井,钻井队必须坚持干部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应挂牌或有明显标志,认真填写值班干部交接班记录。

2.值班干部要检查监督各岗位执行、落实井控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当班人员立即处理。

3.在井控设备安装、试压,防喷演习、处理溢流、井喷及井下发生复杂等特殊情况下,值班干部必须在现场组织指挥。

(八)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1.一旦发生井喷或井喷失控,要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真实准确。

2.发生井喷立即报告钻井公司,2小时内上报吉油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井喷失控24小时内上报中油集团公司。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队号、井号、时间、地点、目前情况和采取了哪些措施等。3.井喷发生后,确保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

4.对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井喷事故的,要追究领导及当事者的责任。

(九)井控例会制度

1.钻井队每周召开一次以井控为主的安全会议。进入目的层前100米及以后每日交接班、生产碰头会,值班干部、司钻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检查讲评本班井控工作。井控例会由钻井队井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召开,要做好记录。

2.钻井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检查、布置、总结井控工作。

3.吉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每半年联合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协调、布置井控工作。

第五篇: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油气田主管钻井工作的局领导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油气田应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钻井的油气田领导担任,成员由油田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井控规定,负责制定、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和整个井控工作。

3、各钻井公司、钻井队应成立相应的井控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有职、有权、有责。

5、油气田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督促井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

6、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

二、井控操作证制度

凡直接指挥钻井队现场生产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井控监督、井控车间现场服务人员、钻井队干部、正副司钻、安全员和大班司钻都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井控操作证。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三、井控装备的安装、检修、试压、现场服务制度

1、油气田井控车间,负责井控装备安装、维修、试压、巡检服务以及提供装备、工具配套计划。

2、井控车间应建立分级责任制、保养维修责任制、巡检回访制、定期回收检验制、资料管理制度、质量负责制、奖罚制度、培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不断提高管理、维修、服务水平。

3、钻井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备、工具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检查记录。

4、井控监督及井控车间在监督、巡检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备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备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油气田应有专人负责井控装备、工具、材料的配套储备,并随时处理井控装备管理中的问题。

6、井控车间每月的井控装备使用动态、巡检报告等应及时上报油田主管部门。

四、钻开油气层的申报、审批制度

1、进入油气层前在油田规定的时间内,钻井队应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提出钻开油气层申请交公司主管部门。在完成验收和审批工作后,才能钻开油气层。

2、公司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局规定的检查验收标准严格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各单位负责人在检查验收书上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可钻开油气层。检查不合格,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不经检查验收就钻开油气层的钻井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防喷演习制度

1、钻井队应按钻进时、起下钻杆时、起下钻铤时、空井时发生溢流的四种工况分岗位、按程序

定期进行防喷演习。

2、钻开油气层前,必须进行防喷演习,演习不合格不得打开油气层。

3、作业班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同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并做好防喷演习记录。演习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讲评、组织演习人等。

六、坐岗制度

1、进入目的层前按油气田规定时间开始坐岗。

2、凡坐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3、坐岗记录包括时间、工况、井深、起下立柱数、钻井液灌入量、钻井液增减量、原因分析、记录人、值班干部验收签字等。

4、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七、钻井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1、进入油气层前及以后钻井队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应挂牌或有明显标志。

2、值班干部应检查监督井控岗位执行、落实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试压、演习、溢流、井喷、井下复杂等特殊情况,必须在场组织、指挥司钻尽快处理。

八、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1、一旦井喷或井喷失控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准确。

2、发生井喷立即报告公司,2小时内上报到油气田主管领导,井喷失控24小时内上报到集团公司。

3、发生井喷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

4、对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井喷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九、井控例会制度

1、钻井队每周召开一次以井控安全为主的安全会议。进入目的层前及以后每日交接班,值班干部、司钻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检查讲评本班井控工作。

2、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检查、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3、油气田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协调、布置井控工作。

4、集团公司每年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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