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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多层住宅楼A1栋)0102]五篇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20-22452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22:33: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多层住宅楼A1栋)0102]

合同编号:[新雅房产08]第010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新诚小区综合用房A—1栋]

发包方:湖南省新雅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湖南省西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方: 湖南省新雅臵业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湖南省西城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诚经济适用房小区综合用房A-1栋,总建筑面积约2936.6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约2248平方米,底层商铺建筑面积约688平方米。桩基础,主体五层框架结构。

工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山村

工程内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等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投[2007]666号

二、工程承包范围、结算方式、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

承包范围:以长沙中盛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新诚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综合用房A-1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施工图纸明示的所有内容和发包方确认的室内装修施工图纸明示的所有内容以及后述补充说明的内容。①建筑:家电、家具不包括;屋面保温中40厚挤塑聚苯板变更为40厚聚苯颗粒;所有塑钢普通真空玻璃(5mm+6Amm+5mm)变更为铝合金普通真空玻璃窗(5mm+6A mm+5mm);包括该栋号室外明沟、散水、化粪池。②结构:不包括桩基础工程,但凿桩头包括在内;③给排水:给水工程做到室外管网至本栋号供水的第一个阀门井(该栋总阀门水表井)含此栋号阀门井砌筑、盖板及总水表、阀门;排水工程做到化粪池入水口;④电气:电气工程做到本栋号电源入户箱,包含此栋入户箱及箱内的开关安装;入户箱处向墙外按图纸要求预埋PVC管至散水外1米,供外线电缆引入,包括防雷及接地工程、电气的重复接地工程。⑤弱电:除电视、电话、宽带、不可视对讲机的穿线套管预埋及接线盒安装之外其余均不包括。⑥装修:发包方书面指定的由发包方自行采购的主要装修材料其材料的价款不包括在内;不包括第五层住宅套房的装修。施工图纸没有明示的,但国家规范明确要做的,必须按规范要求施工到位,此部分包含在承包范围之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结算方式:① 合同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内容均以定额计价,土建工程按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执行年份1999年)定额基价上浮13.5%,计取主要材料价差和人工费调整,主材的调差价格发包方有相应指定价格的以指定价格为调差价格,没有指定价格的以《长沙建设造价》发布预算价格与工程进度同期各期平均价格作为调差价格;安装工程按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执行年份2002年)定额基价上浮13.5%,计取人工费价差调整,主材价格由发包方书面指定确认;人工工资调差价格46元/工日。

② 承发包双方约定,施工图纸明示的砼工程承包方必须采用商品砼。商品砼按平均价230元/m3包干其材料价款,同时相应扣减其定额子目中砼搅拌机台班数量,并按每10立方米砼构件5.58工日扣减人工费,不另计任何费用。

③ 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施工用电量按承包方实际用电量另加其5%的线路损耗计量,其用电单价按长沙市电业局相应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施工用水量按承包方实际用水量另加其5%损耗计量,其用水单价按长沙市自来水公司相应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施工用水用电的总费用在承包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④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以审计机构最终审计报告为准,审计过程中有争议的以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咨询函文结果为准。终审时间为承包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

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

① 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20万元人民币作为签订本合同支付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发包方承诺上述保证金在基础结构工程完工后,退还10万元,主体结构封顶后退还10万元。

② 本合同暂定总价约450万元,仅作为概算依据。承包方全部完成合同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初审后三天内,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已完工程价值的50%;承包方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自新诚小区开盘后一周内,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至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承包方所有竣工资料符合城建档案馆备案资料要求后三天内,发包方支付至承包方合同总价95%的工程款,但因提交的资料文件是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致使竣工资料不能符合城建档案馆备案要求的,则由发包方完善并自驳回档案资料之日起两个月内,发包方支付至承包方合同总价95%的工程款;剩余工程款留作质量保修金,按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期满后一周内退还。

③ 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由发包方拨付至承包方的基本账户,承包方必须确保专款专用。若承包方未将工程款直接用于项目建设,则下次工程款的支付由发包方直接支付项目各项款项。

三、合同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其中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在2008年2月6日前完成,发包方承诺按主体结构工程造价的1‰给予奖励;如未完成则按主体结构工程造价的0.5‰给予处罚。

四、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争取达到优良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① 本合同

②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③ 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确认书、工作联系函等书面协议和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按后述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六、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①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统一安排、指挥及管理,造成不良后果,可根据情节轻重,处违约金5万元—10万元。

② 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名义私刻发包方公司公章或其他印鉴,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收回,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得以发包方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材料供货合同、班组承包合同等),否则承担其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③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④ 承包方应按工期要求,订立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按时或提前竣工,如有延误,承担延误工期的一切经济损失。

⑤ 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⑥ 工程竣工后如承包方在接到质量维修通知后24小时之内不能及时赶到,发包方可自行安排维修队伍,所产生费用从5%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七、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及费用。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1 本合同约定发包方委托湖南方圆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总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对项目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总监理工程师刘宏波。

8.2 承包方派驻 为驻现场施工代表,对项目进行总的全盘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承包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本人相应上岗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在工程开工前交发包方存档备查。如因承包方引起的民工工资问题、材料供应纠纷、安全事故及质量责任等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发包方的工作

①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提供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并提供保证正常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事项遗留问题;

② 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③ 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④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⑤ 组织承包方和设计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⑥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边关系;

⑦ 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8.4 承包方的工作

⑴ 向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材料进场计划表(应在材料到达工地至少三天前报送),对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制定具体方案与奖惩办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及承包方审批、审核后方可实行。

⑵ 承包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⑶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承包方应积极响应。

⑷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

⑸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整齐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场地零乱、邋遢的归整、清洁费用。

⑹ 应积极主动的配合发包方做好施工队伍进场与其他土建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⑺ 有权聘用持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等工作人员,并将上述人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发包方留档,经发包方同意再自行组合生产。

⑻ 有权实行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分配制度,以及制定工程费用的处理办法。⑼ 负责工程竣工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必须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表,交由发包方。

⑽ 有权处理工程竣工后节余材料,节余资金和各项奖金。

⑾ 编制文明施工方案,坚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合理布臵施工现场,内外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搞好宣传教育,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承担因忽视安全生产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⑿ 必须聘用经建设部门、劳动部门认可的具有职业技能上岗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

⒀ 隐蔽工程、基础和桩基础工程必须经发包方、监理方主管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预制构件必须经发包方、监理方主管技术人员核定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⒁ 协调、融洽与发包方、监理单位的关系,及时办理工程款项支付手续,所有工程款禁止挪作它用。承担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工程亏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⒂ 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有拖欠工资现象,发包方、承包方受到政府职能部门追究责任或新闻媒体曝光,致使名誉受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影响程度对承包方处以违约金5000—50000元。

⒃ 如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使发包方受到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公示,发包方将视情况对承包方处以违约金10000—100000元。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① 承包方应于开工前一周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文件提交发包方工程部、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承包方项目部,并经审定批准后方能施工。

② 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及监理项目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③ 承发包双方约定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十、质量与验收

①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②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比例分别承担。

③ 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业主方、监理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④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承包方应按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⑤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⑥ 无论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承包方损失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安全施工

①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② 施工单位进场后不许擅自接水接电,必须向发包方工程部提出用水用电的书面申请计划,注明各用水用电设备名称、数量、功率及总容量,并附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经发包方工程部根据申请及实际情况核实后,指定位臵方可搭接并自备水表电表。不按上述规定私自搭接用水用电等造成的发包方损失,发包方有权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予以弥补。

③ 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

④ 实施爆破作业等在恶劣环境中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

⑤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及监理负责人,并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和自行承担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① 本合同工程所需材料除统一由发包方采购的以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② 承发包双方约定,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发包方需指定的(如指定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承包方上报的材料进场计划书面指定并通知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指定的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价位控制标准等采购外,其余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国家规定的相关各材料的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要求采购。

③ 承包方用于工程的各项主、次材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公司材料进场报验手续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现场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场。

十三、工程变更

①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工程设计变更,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② 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③ 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天内应向发包方、监理方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的相应工程量的签证,作为工程变更增加的结算依据。

十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

①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承发包双方约定,工程竣工由承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三套。

② 发包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③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④ 中间完工工程的范围和验收时间及其验收程序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具体情况由发包方另行通知。

⑤ 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竣工结算:

①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②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③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④ 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后述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质量保修

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预留金为合同价款的5%。

十六、违约、索赔和争议

①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 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拖延一天处以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③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方原因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返工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30%计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④ 承发包双方约定,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工程分包:

① 承包方应在综合考虑分包人的专业、信誉、经济实力等的情况下分包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②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③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④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合同解除:

① 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② 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

④ 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照上述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八、合同份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合同共六份,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副本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两份。

十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山村

本合同约定经发包方确认交付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到发包方账户后并加盖公章(签字)、页面全封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二篇:某小区高层住宅楼工程施工合同书

某小区高层住宅楼B1、B2栋

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开发的位于________的__________小区项目B1、B2栋32层住宅楼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B1、B2栋高层住宅楼,每栋32层、建筑面积约21280平方米,两栋建筑面积约42560平方米。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包括建筑主体、抹灰、门窗、外墙涂料。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概算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审复和审定预算造价,再确立合同造价,计算工程造价下浮5%,取费标准按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取费标准取费。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止。

(二)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

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

(二)乙方所采购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

进行检验。

第六条 工程押金和退押

(一)自签订本合同三日内,乙方将工程押金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划入甲方帐户,甲方到帐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二)工程累计进度达到30%时,按合同工程量退押30%,计人民币________

万元;进度达到60%时退押至60%,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进度达到

100%时退押至80%,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待工程验收后退清押金

余额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工程累计进度达到30%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款至24%;进度达到60%时付

款至48%;进度达到100%时付款至80%;待验收后付款至95%,余额5%

待质保期满后25天内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

文件给甲方审查后10天内支付。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等报批手续。完成“三通一平”,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四

份,地质勘探报告两份。

2、开工前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

据。

4、委派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如工程中途停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

由此而造成乙方的的损失。

6、按时拨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开工前15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30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

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

有关部门。

3、委派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

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九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如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设计

变更图纸或说明,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变更。结算时同时增、减变更工程量计算的价款。未经同意的乙方不得随便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其它

(一)违约索赔:按合同法。

(二)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呈请有关部门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正本贰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刊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到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零星改造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3、工程内容:副井井架及围墙刷外墙漆和充填站改造(以该工程设计图纸为准)。

4、开工日期:2011年3月29日,工期17天,2011年4月14日竣工。

5、质量等级: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

第二条工程价款

1、执行鄂建〖2003〗43号文颁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2003〗43号文颁发《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2003〗44号文颁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按当时黄石地区信息价进行调整,人工费调至44元/工日。

2、工程结算如按四类工程取费。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按结算额留5%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隐蔽工程记录等事项和组织验收。

2、甲方及时解决施工中甲方负责解决的问题,配合协调项目施工。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施工代表指定的工作内容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和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4、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标准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授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无论是否在工作当中发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5、工程竣工后三天内,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所有应由乙方提供的记录、资料。

6、乙方对施工过程所用的物资、施工项目的安全性负责。

第五条处罚事项

1、工期每延后一天,处罚乙方壹仟元。

2、工程资料提交每延迟一天,处罚乙方壹仟元。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乙方:湖北刊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表人:代表人: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四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量:工程量按完工后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承包形式:乙方采取的方式承包。

1、原材料(水洗砂、石子、水泥)由甲方提供;

2、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押金由甲方承担。

3、其余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程价款:乙方进场施工时,甲方向乙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余款。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在现场技术监理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要求;

2、乙方在施工时,必须配合监理人员对工程的监督。

3、当发生质量事故时,由甲方聘请技术人员现场分析,划清并落实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六、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如搅拌机等)、自有或雇用的车辆(如三马子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只承担原材料供应、施工质量监督责任以及与其它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七、其它条款:在施工过程中,若施工图纸、质量要求、工程量、施工期限、付款期限等如有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期限为个月,(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九、其它未尽事谊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第五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

3、工程规模、特征:

4、工程施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要求。

5、预计施工工作量:

6、完成施工工作量测量方式:

7、质量标准: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1、本工程批准文件、用地(附红线范围),以及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面积布置图、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工程定于于

****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

天。

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遇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顺延工期。

第四条: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本工程施工约定包干价方式计费,每平方米固定价为

元,总价预计为元(大写:),总价款以最终施工测量面积为准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约定总工程款

%的款项,计

元;地基基础工程完成强夯工作量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的款项,计

元。剩余

%款项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计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任务,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如

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

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则,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损失金额按约定总工程款的平均日产值计算。

2、因未满足技术要求,致使施工质量不能合格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尚未进行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4、发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一日,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迟延一日,应减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

份。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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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多层住宅楼A1栋)0102]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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