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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20-70033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8 03:52: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草台小学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学校视频监控系统是学校安全的保障,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学校视频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并接入视频监控平台。监控管理员要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3、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5、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7、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第二篇:学校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幼儿园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END

第三篇: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和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

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和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和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和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

第三章

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

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各使用单位的专管员负责。

第七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监控室须

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得少于

天,个别单位视情况而定。

二、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三、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四、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允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拔操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设施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五、严禁盗窃、损毁视频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如故意遮挡摄像镜头等。

六、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人员加强所辖区域内的安全巡检,事后做好纪录。

七、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定期用刷子对主板、接插件、机箱及机箱风扇等进行除尘。

八、视频监控设备缺陷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专管员无法处理的上报公司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通知维护人员处理。

九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若启动不成功,应通知专管员处理。

十、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

①异常发热;

②发出异味;

③有异常噪声;

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

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第八条

周界报警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定期清理透镜表面,保持镜面清洁,定期清理会遮挡红外对射探测器的障碍物,如树枝、树叶等,定期检查红外对射探测器是否固定牢固等。

二、检查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确保其运行正常。

三、周界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设备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并做好周界安全巡检工作。

第九条

图像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二、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单位介绍信函,由专管员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其他单位或个人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三、对涉及总站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条

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专管员每月至少对所辖监控系统主机及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第四章

处罚制度

第十二条

对盗窃、毁坏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由总站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该单位扣除其绩效考核-分

一、利用监控电脑进行网上聊天、收发电子邮件、玩游戏等。

二、未经总站许可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与系统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或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的。

三、随意调整摄像头位置、无故中断各视频点监控、故意设置障碍,如遮挡摄像镜头等、删改或破坏视频监控原始资料等影响正常监控的。

四、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监控信息,泄露安全秘密,或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五、使用部门没有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使视频图像模糊不清,影响正常视频查询的。

六、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损坏

小时内,使用部门没有将损坏情况上报的。

七、视频监控专管员没有按月检查视频设备并建立台账的。

第十四条

不按规定登记备案或拒绝监督检查的单位,由总站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未进行整改的单位按照《汽车客运总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汽车客运总站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并在总站进行通报。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ND

第四篇: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1、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增强安全观念,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和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3、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有无可疑情况交接记录清楚,做好每班次的交接班。

4、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使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5、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它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视频监控中心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在操作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维修技术人员沟通,确保运作正常。

7、保证视频监控中心内通风、干燥环境,保证室内卫生清洁,设备外观以无尘为标准。

8、禁止在视频监控中心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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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第五篇: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1.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2.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确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库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3.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4.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5.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及时报警以便抓获盗窃分子,确保监控区域的治安稳定。

7.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9.监控人员对监控区域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12.保持摄像机的清洁,每1个月进行一次镜头清洁。

13.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办事处及时维修。

END

学校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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