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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的实施方案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20-109727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9 13:15: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的实施方案

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鄂尔多斯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鄂汉语委[202_]4号)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迎评”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规范化水平,促进我局文明单位建设为目标。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为依据,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全面履行本部门“迎评”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我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在全局上下掀起规范语言文字、文明用语活动的高潮,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升对外服务水平,树立财政局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202_年我局的工作目标是“普通话惠及人人,规范字惠及人人”。

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在执行公务、公共场合、内部工作、接待客人时要积极使用普通话。积极推广普通话的广泛应用。使普通话成为公务活动中的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

实现汉字应用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法规及规范标准,带头使用规范汉字。

通过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切实增强和提高干部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用语用字水平, 为构建和谐财政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化环境。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要通过宣传和发动,充分认识到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提高广大公务员用语用字水平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全局人员参与“迎评”的意识,营造浓烈的“迎评”氛围。

2.建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局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瑞,成员:张翠梅、李来生、张文裕、祁红峰、刘巨广、任意志等。

3.注重实效。要指导、督促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交际用语,努力塑造本部门和工作人员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文明素养。

四、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大力宣传阶段(202_年1月-3月)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我市关于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设置标语、宣传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发动,增强全局人员“参评”意识。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_年4月-202_年7月)

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明确迎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标语;按照县“语委”的统一安排,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等,使全局形成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3.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2_年8月-202_年10月)

对照《鄂尔多斯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切实把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做细、做实、做好。根据市“迎评”小组的初评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复查,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水平

4.第四阶段——接受评估阶段(202_年11-202_年12月)

按照严谨、规范、热情和周到的工作要求,做好接受市语委评估各项具体工作。

第二篇:奉新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实施方案

奉新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赣府厅字„202_‟154号)要求,《宜春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宜春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迎接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顺利达标,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四大作用,即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实现三类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评估范围

本次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重点领域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

三、评估内容和组织实施

(一)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主要内容为《宜春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规定的指标。

(二)受省语委委托,宜春市语委负责组织实施对三类城市的评估,省语委委派观察员进行监督指导。

四、评估程序与方式

(一)评估程序 1.听取受评部门、单位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汇报;

2.查阅《评估标准》规定的相关档案和资料;

3.与受评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对规定人员进行用语用字情况测查;

4.按照《评估标准》规定的指标要素,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进行实地检查;

5.汇总评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认定意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二)评估方式

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以下单位和对象进行评估:

1.党政机关:不少于2个单位。定点检查县政府办、社区管委会。

2.学校:不少于2所。三小、二中。

3.新闻媒体:定点评估电视台、教育局机关。(抽看政府网站3处以文字为主的页面)

4.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县移动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抽评1条繁华街道。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1月)

1、重新调整县语委会成员,成立迎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迎评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市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迎评工作。

2、确定迎评单位,各单位根据全县统一部署,进行宣传动员,准确把握评估内容和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制定“迎评”实施方案。

3、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4、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会议,对“迎评”干部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_年2月—3月)1、202_年3月底之前,以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使规定范围人员和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参训率和合格率均达到80%以上)。2、202_年3月中旬,各地、各单位严格对照评估标准,逐项自查,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3、202_年3月下旬,县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完成县城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及时整顿不规范用字,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4、202_年3下旬,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5、202_年3月下旬,以系统为单位开展一次自查,并选择现场,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

(三)检查落实阶段(202_年4月上旬)1、202_年4月上旬进行阶段小结,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向受评单位反馈模拟评估的主要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四)迎接评估阶段(202_年4月中旬)

1、完成迎评专题片的制作。

2、各单位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做好迎评宣传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的“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 3 板,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大型公益性宣传广告牌,高标准完成档案资料装订工作。

3、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受评对象进行一次迎检普查,汇总、整理有关材料向县政府汇报,经领导批准后,向市语委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4、迎接市评估验收。

六、职责分工

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参与制定语言文字社会管理的法规、规章;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社会规范使用汉字的工作;组织全县机关事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政府办:督促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督促公务员带头并坚持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协调各单位开展迎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主导全社会有关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评估工作。

宣传部:积极宣传国家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做好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文明办: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

教育局:负责县语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的教学。

人社局:在党政机关公务员中推广普通话,把使用普通话作为党政机关日常公务活动用语和招考公务员的必备条件,并组织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测试报名工作。财政局:配合县语委工作,确保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所必须的经费。

城管局: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城管执法范畴,实施监督检查;审批户外广告把好文字关,并在市容市貌检查时对各类户外广告、标牌、店招等街头不规范用字予以查处。

市监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用字。在审批企业营业执照时,使用规范汉字。在生活服务窗口行业中积极推广普通话;督促营销单位的商品广告、包装物、商店牌匾等使用规范字。督促生产、销售部门、游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使用规范字。

民政局:加强地名用字及地名拼写的管理;督促城、镇建筑物名称在命名中使用规范字。

文广新局(电视台):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时报道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消息;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采编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使之达到相应等级要求,做到持证上岗;督查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影视屏幕用字的规范化情况;制作迎评专题片。

移动、银行、保险公司、政务大厅:优化服务,规范窗口用语。窗口服务水平直接反映着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是政府对外形象的重要体现。要大力推行规范服务、优质服务,对规范用字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下发的公文、张贴的通知、公告以及标示牌等都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规范统一。

公安局:在公安干警中积极推广普通话,督促交警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时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

团委、妇联、总工会:在本团体内积极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和群众性评比活动。

市监局、城管局、公安局、文广新局、人社局、社区管委会、语委办等单位应协调配合,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城区街道、商店、景点、广告等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督查,并监督其纠正,整理好城市面貌,进一步优化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匹配迎评专职工作人员2人,兼职人员若干,负责本次迎评的指导工作。其它责任单位要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并确定至少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协调工作,督促完成各自的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档案,报送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县政府、县语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运作、分层落实,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严格落实责任。根据各部门、各单位职能范围,对迎评工作的落实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部署安排,不推诿,不扯皮,既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做到团结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县政府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达标创建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3.保障经费投入。县财政部门需设立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专项经费,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本部门、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正常开展,确保这次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工作顺利达标。

第三篇:玉门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实施方案

玉门市国家三类城市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根据甘肃省语委《关于印发〈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的通知》和《酒泉市国家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范围及内容

评估验收范围:以玉门市新市区为中心,以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涉及全市组织、宣传、精神文明、法院、检察院、人事、财政、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建设、公安、司法、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法制、旅游、交通、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档案、邮政、通讯、银行、保险、医院、商场、宾馆、饭店、车站、部队等部门、单位和行业系统。

评估验收内容:评估验收以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综合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普及普通话重点评估党政机关、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普及普通话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措施落实以及公务员、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社会用字管理重点评估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用字规范制度、措施,以及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活动、报刊、影视屏幕、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的用字情况。

二、目标要求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以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创设良好投资环境相结合,与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管理水平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通过目标管理、量化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基本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逐步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202_年顺利通过酒泉市语委和省语委的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市语委办的工作安排,老市区管委会、玉门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省属驻玉有关单位对照《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和《玉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目标责任书》,组织做好本辖区、本系统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 2 用的管理工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务员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的教育与培训;财政部门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市语委工作经费;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和监督,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培养目标和日常管理;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负责对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中文信息技术产品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名称、商品包装以及广告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民政部门负责对地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建设、公安等部门负责对公共场所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情况纳入有关职业技能训练与鉴定范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产品标志、说明等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应当体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商务、卫生、银行、保险、旅游、铁路、交通、邮政、通讯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员工的普通话培训及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广播电台、电视台负责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时报道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消息;总工会、团委、妇联负责在本团体内各级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和群众性评比活动;其它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四、工作步骤

按照《酒泉市国家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实施方案》,202_年玉门市将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验收。玉门市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迎评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健全机构,动员部署阶段(202_年9月至12月)

1、成立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玉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市教育局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和办公设备,起草制订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制订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书。

2、筹备召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首届会议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统一部署迎评工作,制定下发评估迎评实施方案,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有关单位、部门任务及工作职责。

3、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属驻玉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评估迎评工作。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于202_年12月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的领导机构、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人员及迎评方案报玉门市语委办公室(办公地点:市政府统办楼502室,联系电话:3339701)。

4、选聘国家级、省级普通话培训测试员以及高水平资深语言文字工作者成立市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达标、迎评过程中政策、法规、评估细则的解释、工作督查和有关业务 4 方面的指导工作。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二)自查自评阶段(202_年1月至6月)

1、老市区管委会、玉门镇政府、新市区街道办、市直各部门和省属驻玉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扎实组织开展达标迎评活动。对照《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和《玉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目标责任书》,组织力量逐条落实迎评措施,按照《评分细则》要求,准备好202_年、202_年、202_年三年的语言文字档案资料,并定期向市语委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2、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对辖区内的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街道、社区、公共场所语言文字达标迎评工作、社会用字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指导,并认真清理整治户外悬挂的不法广告、标语、张贴画等。

3、老市区管委会、玉门镇政府、新市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省属驻玉单位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于202_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材料及自评总结报告报市语委办公室。

4、市语委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督促检查落实。

(三)评估检查阶段(202_年7月至8月)

组织成立市级初评评估组,按照酒泉市语委要求,对照《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和《玉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目标责任书》,老市区管委会、玉门镇政府、新市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省属驻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检查,清理不规范用字。

(四)整改提高阶段(202_年9至10月)

1、老市区管委会、玉门镇政府、新市区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和省属驻玉单位,针对市语委初验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按照评估标准的指标体系,分类汇总工作台帐并装订成册。

2、在前期评估基本达标的基础上,由玉门市语委向酒泉市语委提出评估申请,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

3、聘请省、市语委专家进行预评估指导,按照标准对全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进行模拟评估验收,并限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评估验收阶段(202_年11月)向酒泉市语委正式提出申请,接受酒泉市语委和甘肃省语委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机构,扎实安排部署。老市区管委会、玉门镇政府、新市区街道办事处、部门和省属驻玉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语 6 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好安排部署,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落实,扎实组织开展迎评工作。要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及迎评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迎评实施方案,确定有关领导具体负责迎评日常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迎评工作。

2、强化督促检查,抓好任务落实。老市区管委会、玉门镇政府、新市区街道办、各部门和省属驻玉单位,要按照《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认真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制度、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强化责任,落实《玉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作用,对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方面的各类文件、书籍、期刊、标语、标示、牌匾以及制作播放的影视、音像作品等用字规范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加大公务员和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加强工作进程中有关文件、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近三年(202_年、202_年、202_年)完整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3、突出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老市区管委会、玉门镇政府、新市区街道办及市城建、交通(汽车站)、铁路(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要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标语牌;城市公交车辆、出租 7 车张贴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宣传画;各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悬挂宣传标语和张贴画;各单位和各学校设置3个以上制作规范的宣传标语牌,摆放在醒目位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力度,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和方案,及时刊播有关创建达标的工作信息、动态、语言文字知识及达标迎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了解规范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和自觉性,努力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

第四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准备材料

各镇中心校、中学、县直教育单位:

迎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各镇、校本周五(11月15日)前应以纸质文件、纸质档案上交如下材料:

1.本镇、校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本镇、校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文件)。

3.第291号文件“啄木鸟行动”附件。

4.第292号文件“推普月活动”方案、总结(纸质档)。5.上报普通话培训的相关活动资料(等级证复印件、培训人数表册(纸质档)。

6.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等(文件)。

7.学校开展活动资料(演讲、读书比赛、写字比赛、诵读相关资料的纸质档)。

第五篇: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本站推荐)

xxx县人民医院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湘西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做好xx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全面推进我院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根据xx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xx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的通知》(古语委[202_]1号)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xx县人民医院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湘西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为指导,坚持“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以此次迎评活动为契机,达到增强全院职工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升医院的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文明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在确保我院顺利通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的同时,也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我院的工作用语、服务用语、交际用语。

二、评估内容和标准

依照《湘西自治州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公共服务行业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执行。我院属公共服务行业,评估内容为: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 是否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单位是否设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提示牌、单位名称牌、招牌用字是否规范、单位名称牌、招牌的外文书写是否正确、地名牌、公交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用字是否规范、地名牌、交通指示牌是否正确、规范加注汉语拼音、广告用字是否规范八个方面。

三、评估方式

此次评估方式均为实地考察

四、工作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11月5日前)

1.医院召开动员大会,全院中层干部学习《xx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文件精神。

2.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湘西自治州语言文字评估方案》,领会精神,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3.启动宣传工作,利用医院宣传栏、网站及张贴宣传条幅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使全院干部职工增强对规范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投入到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语言文字工作中去,从身边做起。

4.组织岗前培训、竞赛、演讲等活动,寓教于乐,人人参与,不断激发全院干部职工学说普通话和学写规范汉字的积极性。

㈡自查自评阶段(11月5日~11月14日)1.医院各科室根据评估任务的具体内容,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医院语言文字工作迎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2.医院语言文字工作迎评领导小组对医院规范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积极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工作。

3.医院完成自评工作,并于11月底前完成自查,针对不足加以改进,制定整改方案。同时,根据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4.撰写《自评报告》,搜集整理材料,完成档案建设整理工作。

㈢初评检查阶段(11月15日~11月23日)。

1.迎接县语委预评估检查,听取反馈检查评估意见。2.接受县语委专家组的预评估,并听取整改意见。㈣整改提高阶段(11月24日~12月21日)

1.总结评估督察阶段的工作,部署整改提高阶段任务。2.对照《评估标准》实施细则、自测表,针对市县语委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和各类台帐。

㈤接受评估阶段(12月下旬)

1.总结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做好评估阶段具体任务。2.进一步整改,确保全面达标。

五、具体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湘西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的基本措施。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对提升医院文化品位,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加医患沟通,树立医院良好形象等具有重要意义。全院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㈡积极参与,加强学习。学说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一项全民性的活动。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起好表率作用,全院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加强学习,自觉学说普通话,将普通话推广及普及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一股“学习动员有活力,听说读写勤练习,规范语言记心里,多讲争讲促学习”的良好风气。

㈢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在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做到在各类会议、窗口服务、接听电话、接待客人等各种工作场合坚持使用普通话,做到讲话文明、礼貌、规范,杜绝方言、粗话,力争树立良好的医务工作者形象;二要切实加强文字管理工作,做到起草公文、书写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等严格按规范执行;三要规范医院标志牌用字,重点对医院网站、指示牌、宣传专栏等用字检查,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和其他不规范的文字,不断推进全院语言文字工作。

㈣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语言文字工作迎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活动开展得好的科室提出表扬,对活动开展得差的科室提出批评并督导整改。

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院作为一所具有文明、开放意识的现代医疗机构,一定要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湘西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条例》的同时,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提升医院文化品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将高标准,严要求,为促进我院语言文字工作,为我院顺利通过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做出积极贡献。

xx县人民医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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