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瑞士留学签证及居留申请须知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20-90779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2 18:14: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瑞士留学签证及居留申请须知

瑞士留学签证及居留申请须知

一、签证

无特殊明文规定。申请人需持护照、瑞方邀请及填写完备的申请表格(附带照片)到瑞士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签证,瑞方需事先将邀请发至瑞士驻外使领馆。

360教育集团瑞士部介绍办理探亲访友需要提供材料:

护照、一张照片、一份申请表,申请表要由申请人签名并署明日期;

个人保证书,保证在签证或居留证到期时及时离开瑞士;

雇主(单位)的书面担保,担保申请人从瑞士返回后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担保书需翻译成德文、或法文、或英文。担保书需注明在瑞士停留时间;

在瑞士的邀请人的原件邀请信。此信由邀请人所在州移民局签发并由其直接发到使馆;

邀请人姓名、在瑞士地址,与被邀请人的具体关系;

不可退换、不可转让已确认的来回程机票。只有在所有其他材料都已被认可后才需要出示机票,在购买机票前请务必确认你将得到签证。

二、居留及居住

凡申请居留及居住权的外国人在瑞士停留三个月期满前,需向其所在地的警察当局报告;申请移居及就业者,要在8天内,最晚于就职之前报告登记,有偿录用外国人者,必须立即向当地警察局申报;无偿接待外国人超过一个月,也有申报义务。

外国人在申请变更现有居留条件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件,联邦委员会决定哪些证件获得承认;外国人或其雇主有义务向当局提供被询问的真实情况。提醒,没有居住许可的外国人只有在获得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后才可就业。

居留许可可以是有条件的,并有其限期,一般情况下:

居留许可第一次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

居住许可是无条件的准许,获准人必须事先提交被承认的、有效的原籍证件;

瑞士公民的外籍配偶有权要求颁发和延长居留许可;在连续居留五年后,有权要求颂发长期居住许可;

居留和居住许可只在颁发该许可的州内适用;迁移至其他州居留的外国人,必须在8天内向迁至州的警察局报告。

第二篇:瑞士留学签证申请解读

瑞士留学签证申请解读

去瑞士留学首先需要申请学生签证,整个过程最长可达三个月,因此请尽早开始办理。

所需材料:

办理学生签证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文件并译成德、法、英或意大利文:

1、三份详细用德、法、英或意大利文填写入境申请表(用打字机或蓝色、黑色园珠笔填写),申请人签名并注明日期。瑞士签证申请表格可在网上下载,或网上填写后打印,签名后寄往大使馆。(注意:寄往大使馆的表格必须是原文);

2、三张近期护照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

3、护照1-6页复印件,以及其他所有签证复印件三套;

4、所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1份原件,2份复印件;

5、申请人足够的资金证明(如银行担保,银行存款证明),1份原件,2份复印件;

6、学历证书或证明(须由公证处公证,并附法语或德语译文),1份原件,2份复印件;

7、个人简历(外文),由学生本人签字,备3份;

8、学习计划(外文),由学生本人签字,备3份;

9、将来的学习计划(外文),内容关于在瑞士完成学业之后的职业倾向,说明自己的将来会从求学中有何受益,备3份。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

10、申请人亲自在本“要求”所包含的声明上签署,这须在瑞士使馆/领馆官员面前完成;

11、完整的中英文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以便邮寄资料或需要申请人进一步提供情况之时取得联系;

12、授课语言为英语的学生须提供有效的雅思成绩原件;

签证费

55瑞士法郎,以人民币支付,目前每人350元,另收60元反签邮费。请自备零钱,使馆不设找零。原则上讲,护照可以邮寄给申请人,而不需申请人亲自来使馆领取,邮寄给申请人的EMS费用,在中国境内是30元人民币,蒙古国是140元人民币。请注意,作法语,德语或意大利语面试的学生瑞士使馆/领馆收面试费。

签证时长

瑞士实行返签制,一般签证时间在2——3个月,瑞士外籍办公室是唯一能够签发学生批文的权力机构。每份材料均需在瑞士复审。由于多数申请都在旺季递交,积压状况会造成时间的延长。

第三篇:日本留学签证申请须知

随着高考临近和日本新一轮留**的开始,留学专家针对学生们关心的签证问题,特做以下解析。申请在留资格

所谓在留资格,就是将外国人在日本能够从事的活动、或外国人在日本能够暂时居住的身份和地位的种类鉴定。进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修学校、短期大学或私立大学的日本语留学生别科学习的人被授予“留学”的在留资格,通常在留期间为1年或2年。

202_年之前,从语言学校考入大学或专科学校的时候,可以在日本国内将在留资格从“就学”变为“留学”。如保留本国的大学学籍来日本大学作一年或更短时间的交换留学,获大学录取时也可以以留学生身份获得“留学”在留资格。从语言学校进入大学深造,必须到最近的入国管理局将“就学”资格变更为“留学”资格。现在已经不分留学和就学签证了,统一合并为留学签证。

拒签的理由

申请签证有两种方法:

1、如果没有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可以在当地的使领馆申请,但申请资料在所在国和日本之间往返以及日本国内审查的过程需要一定时间。

2、如果已经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即申请人或代理人事先在日本国内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取得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以后,再在本国的使领馆申请签证,这样取得签证更加迅速。

有的申请人没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只是以留学为借口到日本打工,这样也很容易被签证官拒签。有的申请人没有充分的经费证明,使得签证官怀疑其在日本留学的经济能力,从而遭到拒签,赴日留学签证的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没有存款时间长短的限制,但在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申请签证时都要被参考。还有一些申请人的材料被 发现有错误或者不真实,也会遭到拒签。

避免“非法逗留”

凡是进入日本国内并在日本国内逗留的外国人,都受“出入国管理法”这一日本法律的管辖,对其居留期间的活动内容和手续办理有详细的规定。留学专家指出,如果作为留学生即使学习和日常生活都进展顺利,但如果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办理出入国管理法规定的手续或违反了规定的话,则很有可能无法再继续留学,因此必须引起充分的注意。

办理一次申请可获得的在留期间,“留学”资格为2年或1年;“就学”资格为1年或6个月。因此,在留期间到期后仍希望继续逗留时,必须办理在留期间的延长或在留资格的变更手续。

文章来源:无锡慧谷出国移民

第四篇: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一、外国人应当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没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

一、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 寸半身下面免冠照片:

(三)与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由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申请L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在华亲属代办,(二)申请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

(三)申请居留许可,首次必须本人申请

三、申请L签证

1、申请个人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保证在华

生活费用,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2、探亲者探望中国内地居民,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信户籍证明及居民身

份证件,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护照居留许可《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来华看病或其它无私人事物,须提供相关证明。

四、对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文化交流的,应须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居留许可

1、持Z签证者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企业

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就业者单位公原件及复印

件。

2、持X签证者须提供就读院校学习期限公,02表

3、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就业单位公,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

父母子女还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已满18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健康证明书。

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受理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外国人可以得

到相应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七、对利用我国单方面提供免办签证政策者来华者,入境后不得向公安机关提出任何签

证或者居留许可。

八、因丢失护照者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外国人驻

华使馆、领馆照会。

九、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单独持有护照的外籍婴儿须提供外籍婴儿的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

第五篇: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知

一、外国人应当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设有出入境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

二、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与申请签证、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申请L签证:探亲者可以由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

(二)申请F签证: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

(三)申请居留许可:可以由工作单位或者就读院校代办。但首次申请居留许可,必须由本人申请。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受理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外国人可以得到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五、对利用我国单方面提供免办签证政策来华者,入境后不得向公安机关提出任何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申请。

六、对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L签证。

(一)旅游者

申请个人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二)探亲者

1、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的,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还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申请签证,须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3、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申请签证,须提供被投靠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4、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5、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3)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面保证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

(4)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6、其他探亲者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居留许可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还须提供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三)其他人员

1、来华看病者申请签证,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签证,须提供相关证明。

七、对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应当申请F签证。

申请F签证须提供本地接待单位公函。

八、申请团体签证分离,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九、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应当申请J-2签证。申请J-2签证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十、经中国过境的外国人应当申请G签证。申请G签证,须提供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及机(车、船)票。

十一、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应当申请C签证。申请C签证,须提供民航或者交通等部门的公函。

十二、持特区旅游签证申请进入内地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有紧急事务(工程抢修、索赔、签合同、探望危急病人、奔丧)须提供相关材料。

十三、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一)持驻外使馆、领馆和香港、澳门公署签发的Z、X、J-1签证的外国人;

(二)根据互免签证协议免办签证来华,需超过协议规定的免签停留期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各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备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随任子女、父母、岳父母、同居者、经外交部礼宾司同意的非直系亲属以及执行联合国援华项目或者根据两国问协认来华长期工作的联合国官员、政府公务员及其随任眷属以及其他因公来华人员;

(三)持L、F、J-2签证入境,持有相关材料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十四、持Z、X、J-l签证入境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持Z证者须提供 《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者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及工作单位公函;

(二)持X签证者须提供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和《录取通知书》;

(三)持J-l签证者须提供记者证。

持Z、J-l签证者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五、持L、F签证入境因任职或者就业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外国企业驻华常驻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须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二)三资企业外方投资人、法人代表以及国有、三资和私营企业聘请的外籍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须提供企业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三)来华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需提供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

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六、持L、F签证入境因学习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就读院校的《录取通知书》、JW201表或者JW202表和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

十七、持J-2签证入境作为常驻记者申请居留许可,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十八、己满18周岁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许可,还须提供健康证明。负责对外国人进行健康检查、复查、对健康证明书确认的卫生医疗部门,是当地的卫生检疫部门,没有卫生检疫部门的,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指定的县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公安机关对境外公立医院以及经公证的私立医院签发的健康证明书无法确认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当地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

十九、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一)来华任职或者就业人员,对其中的投资者和企业的法人代表可以获得2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对其他人员,可以获得1年有效期居留许可;

(二)来华常住记者,可以获得1年有效期居留许可;

(三)来华学习,可以获得与其在华学习期限相同的居留许可。

二十、居留许可持有人的居留事由、护照号码、偕行人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二十一、居留许可持有人的住址、就读院校、任职或者就业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变更。

对由一城市迁往另一城市的,可以向迁出地或者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二十二、持新护照人员申请签证或者居留许可,除按申请签证或者居留许可须提供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因丢失护照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照会;

(二)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领取新护照者,还须提供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

(三)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单独持有护照的外籍婴儿,须提供外籍婴儿的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护照复印件。可以获得相应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二十三、旅游团或者访问团成员丢失护照,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照会以及接待单位公函随团出境。不随团出境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团体签证分离。

二十四、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应当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瑞士留学签证及居留申请须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