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0-73068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4 09:10: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一、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三、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四、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五、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六、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七、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八、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 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九、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

(4)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5)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十、建立血液发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十一、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十二、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十三、配合临床开展输血相关治疗工作,如单采治疗等。

十四、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

第二篇: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 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4、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5、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6、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7、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 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8、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 天之内的。(4)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5)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9、建立血液发文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10、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11、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12、配合临床开展输血相关治疗工作,如单采治疗等。

13、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

第三篇:输血科血库岗位职责

输血科血库岗位职责

建立输血科(血库)是医院保存、检测、处理、发放血液及血制品的有效保证,其中心任务是向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及血液制品,运用输血手段及成分的缺失状态,促进病人的康复。它参与输血管理委员会的组成,负责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保障临床合理用血的供应,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对临床合理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临床科学用血、合理用血给予必要的指导。

输血科(血库)的各级各类人员除了像其他业务科室一样承担科内的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以外,还必须做到各负其责。

1、行政主任(副)职责

(1)负责解决输血科复杂、疑难的检查、诊断、治疗及仪器设备的使用等技术问题。参加临床会诊和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和治疗方案。

(2)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情况,指定人员负责登记、统计、资料积累和保管工作。

2、主任(副主任)技师职责

(1)负责本科主要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安装和调试工作,定期检查和指导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解决本科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并参加相应的诊疗工作。

(2)负责疑难或特殊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免疫诊断、疑难检验项目的检查及室内、室间质控。开展成分输血,参加临床有关的会诊和治疗工作。

3、主管技师职责

(1)开展科研工作,并担负一定的教学任务,做好各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指导下级技术和进修人员的学习和工作,撰写学术论文。

(2)协助科主任制定该科室业务范围内的有关计划,并监督实施。

(3)了解国内外动向,结合本科情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输血事业的发展。

(4)认真执行并督促检查本科室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制备工艺、质量检测标准和工作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提请上级审查批准。

4、技师职责

(1)负责所用专业仪器设备的调试、鉴定、操作、建档和维修保养,做好专业资料的积累、保管以及登记和统计工作。

(2)根据科室情况,参加相应的诊疗工作。指导和培养技士及进修人员,并负责其技术考核。

(3)负责血液质量检查和储备工作,参加发血、实验检测、血型鉴定、交叉配血和成分制备。

(4)参加科室值班。

5、技士职责

(1)负责输血前的准备和必做项目的实验检测工作。

(2)负责血型鉴定和发血工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储血冰箱的管理、血液的储备、血液质量的鉴定。

(4)负责药品、器材及其它物品的保管工作。

(5)参加科室值班。

6、技工职责

(1)上班前工作室卫生准备就绪,使工作室保持空气新鲜。

(2)工作间地面每日要清扫、擦洗两次,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清扫工作。

7、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类血型的鉴定和Rh等稀有血型的鉴定及血型抗体的筛选工作。

(2)在进行血型鉴定和各类特异抗体鉴定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3)血清学检查时,血清抗体的检测,均应按标准和规程进行。

(4)工作中要做到:标本不污染、操作熟练、试剂标准、器皿清洁、判断准确。

(5)负责各类标本检验、检查和鉴定的登记工作。内容包括:标本号、姓名、单位、地址、特异性抗体、血型、日期、诊断和签名等,并应长期保存。协助做好Rh等血型的建档工作,为建立稀有血型者队伍提供依据。

(6)遵守科内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科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8、配发血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各科室临床用血的配血和发放工作。

(2)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执行“双查双签”制度,严格按“配血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3)遇到疑难问题,请血型室人员共同解决,并上报科主任,未搞清原因的血液不得发出。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任何一项不符均不能发血。

(5)严格执行“血液领发制度”,发血者与取血者应逐项查对无误,双方签字后方可发血。

(6)临床出现输血反应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协助科室治疗抢救。

(7)负责输血反应信息的记录、登记、汇总和分析工作。

(8)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性能记录及清洁和保管工作,如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科主任找维修部修理。

9、质控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业务技术的全面质量检查监督。

(2)质控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熟练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负责对血液及成分、化验检查等各项技术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监督。

(4)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检、标签、外包装、入库、出库和有关资料等质量检查和监督。

(5)负责对仪器、设备、衡器、量具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6)质量中有违反操作规程和严重问题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7)按质量检验规定检测试剂、血液、器材等,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篇: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11.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

1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证,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

14.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15.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

16.输血科每月需拟定下月用血计划交医务科,并统计当月临床各科用血情况、输血前检查、输血反应反馈情况等汇总上报。

第五篇:输血科各种工作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佩带胸卡,持证上岗。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做好血液及各种成分血入库、储存、发放等各项工作,对工作要认真负责。

4、最终实验:血液发放人员在血液成分制品出库前,确定该血液接受试验过程检验合格,并进行以下内容的外观最终试验(查有无溶血、凝血、可见污染、包装状况,对血型、标签、血袋、导管是否渗漏、姓名、血量、日期、保存期、编号),确保未经过最终检验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不出库。

5、做好临床科室用血预约工作记录,按预约要求及时发放血液。

6、做好临床科室的用血信息收集、反馈、处理工作,特殊情况及时报输血科主任。

7、要按时检查贮血设备,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和报告有关部门。

8、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杜绝差错和事故发生。

9、输血科属工作重地,非本科室人员禁止入内。值班人员不得在贮发血室会客、办私事、吸烟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

10、工作人员要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血,发出的血液超过30分钟不得退回,特殊情况报输血科主任。

11、各种仪器、设备按规定定期清洁、消毒并作好记录。

12、每日坚持打扫卫生,做好门窗清洁,墙壁清洁,桌面、工作台清洁。

13、经常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并记录。

二、输血科实验室工作制度

实验室是各项检测、质量的一个重要部门,有大型的精密仪器和设备,为保证检验人员的安全,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制度。

1、进入实验室应穿戴专用的实验衣、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必要时应带口罩,护目镜,外来人员应穿一次性鞋套,离室时脱去放在指定位置,工作服应经常消毒洗涤。

2、非必要物品禁止进入实验室,必要的资料和书籍带入后也要远离操作台。

3、实验室应保持肃静,工作人员不得高声谈笑,要集中精神完成实验操作,不准吸烟,吃东西或用嘴吮吸铅笔或标签等,严格按规程操作。

4、不许酒后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禁止戴首饰。

5、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将实验用品摆放整齐,废弃物按生物垃圾处理并及时打扫卫生,全面消毒。

6、需带出实验室的报告单经消毒后方可带出。

三、血液入库核对和贮存制度

1、全血或血液成分入库前应进行认真的核对和验收。内容应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内容填写的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制备的具体时间;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血袋编号,贮存条件)等。审核者对上述内容审核后,逐项认真填写入库登记并签署个人全名,以示负责。其中所填入库日记应精确到分钟。

2、审核入库登记后,血型鉴定、交叉配合实验及输血前检测的记录连同库存血液的领、发登记等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填写入库登记后,已签收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应及时按A、B、O、AB血型分别贮于输血科专用冰箱内。冰箱内各贮血区应有明确的标识。血袋的放置应以采集时间的先后或有效期的短长依次摆放。

4、对储存冰箱的温度每天应定时观察,记录。当贮血冰箱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器械维修中心检查处理并记录。

5、贮血冰箱内规定的贮血品种不允许断档。任何贮血品种快用完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与中心血站联系,必须及时补充并将联系情况及时、如实记录(内容应包括:电话联系的月日、时、分;对方的姓名;答复的内容等)以备查对和责任的划分。贮血品种断档的责任界定以发现断档的班次为主。

6、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合格标准为: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四、交叉配血制度

1、输血科收到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样,经认真核对后,复查受血、供血双方的ABO血型(包括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的Rh(D)血型,当无输血禁忌时再行交叉配合实验。

2、交叉配合实验所用的受血者血样标本必须是本次交叉配合实验前3日之内的,当有两人在班时,交叉配合的实验结,应由两人互相核对,当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操作者本人复核并填写交叉配合实验结果。操作者应签署全名和具体时间并认真记录,以示负责和便于查对。

3、受血、供血者的血样应保存于2--6℃冰箱中至少7日,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4、凡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制品均应进行交叉配合实验。机采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五、发血制度

1、交叉配合实验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发血双放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品种质量及有效期,交叉配合实验结果和血液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包括签字的具体时间)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模糊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颗粒。

(6)未经摇动,血浆与红细胞的分层界面不清或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乳红色。

(8)已过期或其他需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六、血液报废制度

1、认真严格的执行输血科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的杜绝贮血报废情况的发生。即在正常情况下,输血科不允许发生贮血报废。

2、如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失误等原因所致贮血报废时,当事人应负赔偿责任。

3、贮血报废情况的发现时间即为其责任的界定时间。

4、特殊情况下(如:电网长时间停电,贮血冰箱发生故障且不能及时修复等)致使贮血发生变质时,发现后应及时向输血科主任报告,由输血科主任落实情况后决定处理意见。

七、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双方应严肃认真的履行本制度。交班者应详细书写交班报告,交班手续一旦结束,即工作转移已成为事实。

2、交、接班内容应包括:

(1)贮血冰箱内的贮血的品种和数量,尤其要交接有无品种断档及同有关方面的联系情况和记录。

(2)贮血冰箱、低温冰箱、酶标仪、洗板机、电脑、显微镜、血小板保存箱等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完好、运行是否正常。(3)遗留工作和遗留问题是否交代、记录是否清楚。

八、专业资料统计制度

1、输血科的专业统计资料是判断输血科运营状态的重要指标之一。保证所有统计资料来源的真实可靠和统计结果的真实正确。

2、统计周期为 月 日到 月 日

3、统计内容为:

(1)上统计周期转入本统计周期贮存血液及制品的品种、各品种的数量;(2)本统计周内,输血科签收中心血站血液及制品的品种数量。(3)统计周期内,临床科室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品种数量。(4)统计周期结束时库存血液及制品的品种、数量。

(5)统计周期内成分血的使用率;血型复查率;交叉配血和实验合格率;贮血冰箱温度完整率;各项常规工作记录和统计完整率,血液有效期内使用率;24小时值班在岗率;临床填报输血反应卡回收率;输血后空血袋回收率;输血反应、并发症、感染发生率。

九、血液质量检测制度

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好血液入库关,严禁不合格血液及其制品进入贮血冰箱内。

2、当送达的血液及制品液、固体界面不清或血袋内有明显气泡时,应将其放入预置冰箱内并通知送血人员于次日到输血科共同验收,再决定是否签收手续。

3、当送达的血液及制品有本输血科(发血制度)第3条规定中任何之一项情况时,工作人员应坚决拒收,否则后果自负。

4、每天上午,主班人员第一项工作是例行检查贮血冰箱内血液及制品的有效期,有无溶血、气泡、血浆变色或变混等血液变质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输血科主任,及时妥善的予以解决。

十、业务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1、每年对本输血科业务人员进行1--2次的专业培训。内容包括:输血业务知识和强化培训;输血技术进展讲座;新疗法,新技术讲座等。

2、每年对本输血科人员进行1--2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技术档案。

3、业务人员应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自觉执行。

十一、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正规学历,国家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输血专业培训后方能上岗。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准串岗、脱岗。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填写输血文书资料、不准疏漏。

4、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完成自己承担的业务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5、工作人员应及时主动的与上级血站协调工作,确保临床用血的及时和安全。

十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的处理办法和登记报告

制度

1、发热反应:

(1)停止输血,保持静脉盐水滴注畅通。(2)保暖,给予退热剂、镇静剂。

(3)密切观察患者,每15-30分钟测体温一次。

2、过敏反应:(1)单纯荨麻疹:一般可不停止输血,但要放慢输血速度,严密观察。口服抗组织胺药或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5mg。

(2)重度反应:

(1)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输液通畅。(2)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0.5mg。(3)氧气吸入。

(4)应用激素、镇静剂和升压药。(5)喉头水肿者应行气管切开或喉插管术。

3、溶血性输血反应:

(1)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输液通路畅通,保暖。(2)抗休克:

1)输液:如代血浆,掌握输注速度,记录尿量,防止肺水肿。2)升压药的应用:紧急可股动脉推入5%GS60ml。

3)防止肾衰:注意水盐平衡,记录尿量,适时利用利尿剂、同时碱化尿液。

4)防止DIC:误输入异型血600 ml以上时,可考虑使用尿素,同时给以新鲜冰冻血浆及同型血。

5)其他:吸氧,保暖,降温等。

4、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

(1)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输液。(2)抗休克:同溶血反应。

(3)抗感染:联合应用抗菌素,使用要早,剂量要大。慎用对肾有损伤的药物。

5、循环负荷过重:

(1)立即停止输血,输液。(2)坐位,吸氧,镇静剂应用。

(3)立即在四肢近端上止血带(15分钟轮流结扎一肢),必要时可静脉放血,应相当于输入血量。

(4)快速洋地黄制剂的应用。(5)氨茶碱减轻呼吸困难。(6)用快速利尿剂利尿。

注:对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性污染性溶血反应者,在临床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及时通知输血科做如下核对检查:

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合实验记录。

2、复查核对供、受血者血型,(包括用盐水相和非盐相,分别复查保存与冰箱内的受、供者血样和新采集的受血者的血样及血袋中血样的ABO及RhD)血型。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并鉴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血清胆红素,结合球蛋白的含量。

4、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做进一步鉴定。

5、如疑为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还应抽取血袋中的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患者血、尿常规和尿中血红蛋白的含量。

7、必要时,输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复查患者血清胆红素含量。

8、对有输血反应的记录卡,输血科应予以保存、登记并及时通知上级血站。

十三、污物处理制度

1、为切断输血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检验和实验后污染的辅料及血液标本对环境的污染及病原传播,对其必须进行焚烧处理。

2、临床科室的可燃性器材、辅材与生产、研究实验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品作焚烧处理(不包括玻璃具、金属制品及其他不能燃烧性物品)

3、负责临床科室血袋的回收工作。

4、需要焚烧的物品有:注射器、手套、棉签、棉球、试管、吸液头、检验后标本。

5、焚烧物品作集中焚烧交接记录。

十四、临床输血反应处理制度

接输血反应通知后,输血科做如下核对检查:

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合实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 血型、Rh(D)血型,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的血样,重测ABO 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实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并测定血浆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球蛋白含量,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4、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做进一步鉴定。

5、如疑为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还应抽取血袋中的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患者血、尿常规和尿中血红蛋白的含量。

7、必要时,输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复查患者血清胆红素含量。

8、对有输血反应的记录卡,供血库应予以保存、登记并及时通知上级血站。

十五、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及效果评价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输血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2、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用血志愿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

3、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卡)领取临床用血。

4、领血时,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

(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

(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血袋编号(或条形码);

(七)储存条件。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5、输血科(血库)发血时,应当认真检查领血单(卡)的填写项目,合格后方可发血。

6、依照《 输血适应证管理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不得发血。

7、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8、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9、临床输血工程中,如发生输血反应或输血后感染,应依照《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的处理办法和登记报告制度》进行处理。

10、接输血反应通知后,输血科应依照《临床输血反应处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

11、临床科室的医生应对输血疗效进行评价,以保证合理、科学的用血,避免浪费和滥用血液。

12、上述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十六、输血适应证管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输血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3、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

4、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5、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6、输血科定期对临床用血合理性进行评价和公式。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