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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管理应急预案[合集五篇]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86646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9 18:40: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特殊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由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医疗管理、药学、护理及保卫等人员,其职责如下:

1、修订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研究制定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对医院依法处理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二)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工作。

3、负责对特殊药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

4、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 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5、负责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四、预防与控制

(一)加强对特殊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故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殊药品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使用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依法对使用特殊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五、报告与处理

(一)特殊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应急程序: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严重中毒。

2、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流失、被盗。

3、医疗用毒性药品中属剧毒物品流失、被盗。

4、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

(二)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定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

2、立即向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 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3、采取必要的药品救治供应措施。

4、事故的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突发事件。

六、本预案适用于特殊药品在销售、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六、特殊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伍世绩 副组长:陈 钦

成 员:葛任新、张国良、韦月兰、罗国才

第二篇: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为加强我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三、成立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业务院长和分管药剂科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药剂科相关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放射科主任、设备科主任及其他相关责任科室主任,其职责如下:

1、修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研究制定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四、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一)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故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使用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依法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五、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的报告与处理

(一)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应急程序: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严重中毒。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失、被盗。

3、医疗用毒性药品中属剧毒物品流失、被盗。

4、放射性药品流失、被盗。

4、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

(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立即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

2、立即向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3、采取必要的药品救治供应措施。

4、事故的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

(三)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突发事件。

六、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特殊管理药品在销售、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此应急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中医院

202_年1月1日

第三篇: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郓城县人民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特殊管理药品在销售、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条块结合、部门合作、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 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对医院依法处理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预防和减少特殊管理药品对社会的危害。

第七条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药剂科主任任副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修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研究制定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三)负责指挥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控制危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负责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五)报请县卫生局审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八条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药剂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综合协调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综合协调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工作;

(三)负责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

(四)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五)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九条 应加强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故苗头,应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相关部门各有关职能科室,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的监管。

第十一条 加强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使用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依法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第十二条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应急程序:

(一)特殊管理药品滥用一次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严重中毒;

(二)注射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及麻黄素注射液流失、被盗。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中属剧毒物品的,流失、被盗。

(四)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

第十三条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第十二条情形

(一)的,事故发生地应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和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有第十二条情形

(二)至

(四)的,事故发生地应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和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十四条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报告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形式采取电话、传真、纸质或电子文档的形式(电话报告后应以书面文字形式补报)。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 接到报告后,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决定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按以下程度进行:

(一)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定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

(二)按规定立即向县卫生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调查情况;

(三)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四)采取必要的药品救治供应措施;

(五)事故的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

第十七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预案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其主要领导人及其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第十八条 未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或者未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采取控制措施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

202_年7月修订

第四篇: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化学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条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各科室要大力开展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依靠全院的力量、预防和减少特殊管理药品对社会的危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医疗管理、药学、护理及保卫等人员。其职责如下:

1、修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研究制定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对医院依法处理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二)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工作。

3、负责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

4、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5、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一)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故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使用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依法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第四章报告与处理

(一)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应急程序: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严重中毒。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失、被盗。

3、医疗用毒性药品中属剧毒物品流失、被盗。

4、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

(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定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

2、立即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3、采取必要的药品救治供应措施。

4、事故的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突发事件。

六、本预案适用于特殊管理药品在销售、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此应急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特殊药品应急预案

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部、药学部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医疗管理、药学、护理及保卫等人员,其职责如下:

1、修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研究制定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对医院依法处理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二)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学部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工作。

3、负责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

4、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5、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四、预防与控制

(一)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故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使用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依法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五、报告与处理

(一)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应急程序: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严重中毒。

2、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流失、被盗。

3、医疗用毒性药品中属剧毒物品流失、被盗。

4、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

(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定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

2、立即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3、采取必要的药品救治供应措施。

4、事故的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突发事件。

五华明鑫医院 202_-01-01

特殊药品管理应急预案[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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