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文章底部有消息来源:中国教育在线和研招网的相关连接。
中国教育在线讯 教育部日前公布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简章规定,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31日,预报名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29日,11月10日至11月14日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初试。
另外,国家将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简章详情如下:
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1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
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1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
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外国语 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俄语、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五)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来源:
http://kaoyan.eol.cn/zheng_ce_bian_hua_3936/20110818/t20110818_668902.shtml http://yz.chsi.com.cn/kyzx/kydt/201108/20110818/227337838.html
第二篇: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
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0年我校有20个学院(部、中心)在39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3个专业学位的18个研究方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含定向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文件正 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09年的招生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年限
2年半至3年,在职攻读为3至5年。
四、报考条件(具体按国家2010年的报考条件为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且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 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研究生毕业或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限报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 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 试科目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五、报名办法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200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至14日每位考生均需到报名点现场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缴纳报考费、拍照,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报名地点:杭州市区考生,在杭州市教育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其他地区的考生,在当地高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选择不受户口、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限制,考生按个人的情况选择最方便的报名点报名。按规定考生在哪报名就在哪参加考试,因此请考生慎重选择。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考生在填报考志愿时只可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第二志愿在调剂阶段再填报;应试外语语种按专业目录上的规定选择一种;业务课有任选的,即考试科目中有“„或„”的,应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日期:2009年1月中下旬。
(三)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四)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西医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计算机基础由各校联合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 自行组织命题(其中教育综合、艺术基础、体育综合由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
(六)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 史学专业基础、西医综合和我校命题的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满分为300分,学校命 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七)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 试分数线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标准执行。
(八)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 试通知。
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的研究生我校将收取部分培养费,收费标准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额为准。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考生一律录取为公费生。
八、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网址:http:///
一、
第三篇: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范文模版]
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学制二至三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发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自考主干课程5门以上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除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四、报名日期:每年10月初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报名。(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报名点。
六、报名方式。
201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七、报名手续及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到当地省、市招生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如有更改,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公布。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英语二(满分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均为全国MBA联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考试范围参见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考试院指定考场。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7044
020-36207358
联系人:张老师、龚老师、骆老师
十、参考书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材供应部(不提供邮购服务,可上门购买。另外可到各大书店自行购买)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9357
传真:020-36209357
联系人:戴老师
十一、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十二、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第四篇:广西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大学201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600名,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确切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要求内容见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栏)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9月26日前寄至我校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本校的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织。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考生的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点选择广西大学的考生,11月10日至14日到广西大学专家楼办理现场确认事项。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
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广西大学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1月5日下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国语
业务课一 1月6日上午
1月7日
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俄语、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13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或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在报名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对于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商量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协助其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规程及要求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七、其他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专业课考试大纲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3.我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4.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http://www.teniu.cc/yjsy/),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5.对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由考生学校或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其违规事实同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八、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4
电话:0771-3231243传真:0771-3232827
网址:http://→管理机构→研究生处
第五篇:复旦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5600名左右,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
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130号、131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826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
(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
(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
(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
(一)中的各项要求。
5.如无特别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四)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单独考试硕士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规定。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teniu.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