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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土资源经验交流材料5篇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20-111404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3 12:58: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市国土资源经验交流材料

强监管

重奖惩

大力推进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

(202_年3月)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将贯彻中央、省、市的要求,在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探索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正确认识宜宾临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必要性 从临港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来看,一是202_-202_年共获批土地10260亩,已提供建设用地5068亩。随着临港开发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中区规模的扩大,基础设施的完善,入驻企业的增加,对土地的需求突飞猛进;二是本轮(202_-202_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临港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7平方公里,实际已使用9平方公里。按照目前发展速度,两年后将无新增建设用地可用;三是按照临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到202_年产值应达到500亿元,到202_年产值应超过1000亿元,使临港开发区成为助推宜宾经济发展的“高地”和“发动机”。这样,临港开发区建设用地按现有口径计算的产出率应达到每亩226万元以上。特别是近两年正是临港开发区新城区和园区建设的高峰期,对土地资源的供给需求矛盾凸显:一方面要保护耕地红线不能突破;另一方面要满足建设

项目用地需求,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如何坚守好耕地红线?如何保障发展用地?如何合理高效利用稀有的土地资源?如何破解用地瓶颈,积极探索和努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挖掘土地资源内在潜力?……这都是临港开发区必须破解的难题。

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最宝贵的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要素。土地资源的缺乏、后备资源的不足是临港开发区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创新土地管理,力促节约集约用地,走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临港开发区实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方式,实现临港开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临港开发区发展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方针。

二、宜宾临港开发区探索采取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做法

临港开发区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效益,坚持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良性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积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土地管理,初步形成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机制,为合理高效利用开发区土地资源,增强保障工业用地的能力,规范供地用地行为,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引导和鼓励入驻企业规范节约集约用地,管好用好开发区土地进行积极探索。其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部门联动为抓手,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意识

临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把力促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开发区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大计,举全区之力共同推进,成立了以区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国土、监审、发展、招商、经贸、规建、人社、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节约集约用地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节约集约用地的每个环节进行量化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用地监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牢固树立了临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意识。

(二)坚持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力促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

为科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增强保障工业用地的能力,临港开发区出台了《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对工业企业入驻的条件、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奖(补)政策以及对企业用地的全程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动了新建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切实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坚持以奖(补)政策为主线,激发节约集约用地的动力

对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业企业,临港开发区给予重奖:即入驻临港经开区的工业企业修建多层生产性厂房,给予投资人建设补贴,厂房地下部分建第一层按建筑面积补贴100元/平方米;厂房地上部分建第二层按建筑面积补贴100元/平方米,建第三、四及以上层数按建筑面积补贴150元/平方米;已入园投产企业因扩能技改将原有的单层厂房改(扩)建为多层生产性厂房的也可按新建生产性厂房补贴标准的60%进行补贴。凡新建和迁建工业企业以每亩年缴税收10万元为标准,连续3年超过每亩10万元标准的,按每超过上述标准一个20%,给予一次性重点项目扶持资金每亩2万元的奖励。重点项目扶持资金,按工业企业连续3年单位面积贡献年税收平均值计算。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激发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促使入驻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常态化、规范化。

(四)坚持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目前,临港开发区已投资2.2亿元在规划的产业园区内修建多层(3—4层)标准厂房,今后原则上对入驻企业,经核定用地面积在30亩以下的,或者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均不供地而采取租赁修建的标准化厂房解决其生产用房问题。标准化厂房一期项目占地面积125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5万平方米上半年投用,剩余7万平方米预计202_年8月底前竣工;二期项目占地300亩(拟建约30

万平方米)将于202_年上半年开工。现已有宜宾美斯特包装有限公司、创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艺彩包装公司等10余家企业登记拟入驻标准厂房。

(五)坚持节地挖潜,加大存量国有工矿用地盘活力度 一是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从内部挖潜;二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对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特别是部分老企业(如“金川电子”、“天原集团”公司等)经科学论证后,采取整合或者搬迁重建等方式,让企业在此过程中升级、增效,腾出原有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向“空间”和“地下”要地。积极引导入驻企业改建厂房,平房建楼房,楼房建多层,充分利用好“地上”和“地下”两大空间。

(六)坚持以全程监管为手段,夯实节约集约用地根基 ——批前审控。根据供地政策、产业政策等积极引进高效能、低耗能的企业,将入驻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以及解决劳动力就业条件作为入驻审查、考核的主要指标。通过高起点设定企业入驻条件,即一般性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在每亩150万元以上,年产值不低于250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单位面积就业吸纳值大于或等于每亩1人,而有效避免了土地的粗放、低效利用。

——批中监管。由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临港开发区供地后的项目用地进行不定期的巡查,随时掌握用地单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

拨决定书》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使用土地的情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批后考核。工业项目建成后的用地竣工验收,由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约定进行用地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土地登记;工业项目的建设进度、执行建设用地指标情况由规建部门牵头,国土部门配合监管;投入产出指标的完成情况由招商、经贸部门牵头,发展、财政部门配合监管;税收贡献指标的完成情况由财政部门牵头,国税、地税部门配合监管;解决劳动力就业指标的完成情况由人社部门负责监管。入驻的工业项目在通过建成竣工验收满一年后,由招商、经贸部门牵头,发展、财政部门配合,进行投产运行验收,对年产值、年税收、单位面积就业吸纳值未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照项目《投资协议》追究项目投资人违约责任。

下一步,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将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扩展到覆盖物流用地和市场用地领域。

各位领导、同志们,临港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土地节约集约工作关乎临港开发区未来的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临港特色的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我们任重道远。临港开发区将继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配套政策,不断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以长效管理为根本,开启节约

集约用地的新征程,为临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依法提供用地保障。

谢谢大家!

第二篇:国土资源工作经验交流

转职能 优环境 重落实 推进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方式转变

202_年,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六大攻坚”战略部署,以保护资源和维护权益为职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战略,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环境,推进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

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工作离任审计制度,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据规划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严肃查处违反土地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新农村建设为名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曝光。

(二)科学保障发展用地。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新增计划指标市级预留40%,其中,30%主要用于市里关注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其他项目由各县区通过增减挂钩或盘活挖潜予以保障。10%作为机动,主要用于市级临时性重大项目及奖励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的县区,其余60%全部分解到各县区。健全重点项目保障机制,对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分县区建立服务台帐,做到应保尽保。

(三)探索节约集约新路径。实行征地、供地实施情况与申报数量和批次挂钩,对前3年平均征地率不能达标的县区,扣减当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已批未征、未供情况突出的,核减该县区本的申报数量和批次。对于供地率低的县区,核减其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供地率排名靠前的县区。以评促建,评选一批集约节约模范县、区,推动节约集约的长效机制建设,使节约集约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

(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实施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期足额支付到位,或因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引起群体性事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县区,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促进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

(五)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指导各县区尽快完成人地挂钩专项规划、实施计划及人地挂钩指标测算,完善试点工作制度体系。不断探索完善指标交易市场、指标交易办法,建立指标收益返还使用制度。继续研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促进由重审批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积极推进“数字漯河”和“一张图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第三篇:市国土资源局经验交流材料

从以来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签订的各项目标管理任务,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和楚雄市“挺进东南、拓展西北、提升旧城”的工作思路,突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四大重点,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全面提升楚雄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建设滇中特色大城市

”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市局认真按照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部署要求,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学习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多次受到楚雄市委政府的表彰。市局非常重视依法行政和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把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其有关配套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国土资源管理必须严而又严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法制工作水平。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建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树立经营城市理念,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加强耕地保护意识,为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搞好服务。

一、严格耕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一是严格执行楚雄市基本农田保护“九条措施、五项制度”和楚雄市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上有标识、地上有标志、责任有文件、面上有示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全市43929.81公顷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二是严格执行《楚雄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以及市、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四级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和《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和义务。三是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占用一般耕地的用地项目,其占补平衡指标均落实到了补充的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截至底,我市耕地保有量为49920.59公顷,高于—规划期间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48002.23公顷的目标。四是投资4万元在苍岭、吕合、东华、子午、紫溪新设5块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切实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监管。

(二)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地改造)。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了楚雄市西舍路等四乡(镇)“11.02”灾毁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1913.45亩,总投资万元,项目于去年6月底竣工。二是组织实施三街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2518.2亩,总投资482.32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三是组织实施东华、紫溪两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期,建设规模11944亩,总投资2636.52万元,项目正在实施。四是组织申报了楚雄市东华、子午、紫溪三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二期和苍岭镇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

(三)积极开展三项整治和城增村减工作。“三项整治”和“城增村减”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原云机四厂工矿废弃地整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1.121公顷,经整治后可新增耕地20公顷,项目正在审计阶段,待审计结束即可提请州局验收。二是对苍岭、鹿城、紫溪、子午等4个乡镇的第二批符合“三项整治”和“城增村减”地块进行实测和规划设计,目前正在进行规划方案编制工作,预计总建设规模为2300亩,待州下达计划后即可组织实施。

二、拓展作为空间,保障用地需求

(一)主动报批用地。一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保增长、保红线”的决策部署,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涉及我市的国家、云南省390个重点项目及州、市重点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服务,发出用地预审催办函3份。二是全年共上报省、州审批楚雄市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五批、州第一批、州第二批共六个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和中石化西南成品油输油管线油库建设项目、鑫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建设项目及110kv龙潭变电站建设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三个,报批用地总面积为362.7036公顷(5440.554亩),涉及农用地转用301.9935公顷(4529.9亩),需占用耕地184.3886公顷(2765.83亩),其中: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五批报件235.5053公顷(3532.58亩)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获批准;其余的州第一批、州第二批、中石化西南成品油输油管线油库建设项目、鑫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建设项目及110kv龙潭变电站建设项目用地162.436公顷(2436.54亩)已通过州人民政府及州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但由于指标原因正在加紧协调。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二自来水厂、东西

环线、楚广公路建设项目,广大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等建设项目用地正在组织报件资料、协调用地指标和开展前期征地拆迁等工作。三是在征地拆迁方面,紧紧围绕国家、省、州、市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市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指挥部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面广,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共为29个项目签订征地协议70份,征用土地222.3881公

顷(3335.822亩);签订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协议62份,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178.13平方米,拆迁各类管线32.21公里。四是确保元双二级公路建设,按时完成我市境内所涉及的4个乡镇、15个村委会、103个村民小组土地权属调查,签订征地协议112份,征地总面积2252.4883亩;签订房屋、坟墓、管线拆迁协议223份,拆迁房屋面积23731.3772平方米,坟墓248冢,管线111.399公里;签订临时协议20份,面积247.47亩,并完成涉及我市61.11公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勘测定界、用地报件、占用林地报件的上报审批工作,大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及时提供建设用地。

(二)节约集约用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坚持先规划后用地。按照规定做好建设用地预审,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9件,预审总面积83.438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4.6220公顷。其次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用地都依法、按程序进行了规划调整,全年上报规划调整1件,总面积72.9公顷,没有违反规划和突破计划用地的行为发生。

(三)清理闲置土地。今年在存量土地供应调查摸底和对历年来建设用地使用资料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察,逐宗核对用地材料,没有发现闲置土地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批后监管。及时供地,确保全年供地率在50%以上,及时发布建设用地信息,采取催办、约谈、督查等办法,敦促业主办证及投建,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认真处理,催缴土地出让金8000多万元。今年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对已批10个项目用地加强批后监管,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五)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71号)及《楚雄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的监管,为村级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今年共受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指标面积41.1333公顷(617亩),开设绿色通道,为“11.02”受灾农户办理农房用地707户,面积265.07亩。

三、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市场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规范国有土地出让行为,今年收购国有土地26宗51.32亩,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533.2万元。以出让方式提供用地38宗166.9627公顷(2504.44亩),土地出让成交总金额39538.1868万元;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转让432宗,面积2.18公顷(32.75亩),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2.9905万元;收缴土地收益金97.9858万元。完成公益性土地评估14宗,评估土地面积1132.343亩,收取土地评估费23.775万元,今年共收取土地有偿收入价款3.5亿元,占计划的219%。

(二)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建立严格的矿业权管理制度,新设矿山一律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提高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准入条件,今年共挂牌出让采矿权5宗,征收采矿权价款收益13.8万元。

(三)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交易行为。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432宗,面积32.75亩。办理抵押登记137宗,抵押金额8418.93万元,为全市各行各业土地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持续治理整顿,规范矿业秩序

(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为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杜绝非法开采,促进我市矿业秩序健康有序发展。2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袁鹏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关于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关问题,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打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从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委、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相关部门抽调了素质高、业务强的工作人员组建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安排了相应的工作经费25万元,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组在开展工作以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挙、下狠手,严厉查处和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一年来,共开展动态巡查65次,检查煤点100余处,采取炸、封、砌、堵、埋的方法取缔小煤点20个,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0件,罚款12.64万元,没收暂扣采矿工具25件、设备8台,拆除供电设备12处,强制整改、关闭12个煤矿探矿权硐口,没收无烟煤541吨,遣散农民工35人。配合市法院强制执行2件,罚款2.5万元。配合市公安局对三街镇非法采煤者瞿某调查取证,现瞿某已被刑事拘留,即将公审判实刑。

(二)认真组织开展矿山年检工作。采用“基层所初审,市局终审”的分级年检制度,重点检查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年检矿山采矿权113个、探矿权26个、年检率达100%。全市共取缔关闭无证采矿159起,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58.79万元,完成州下达任务数的101%。

(三)认真开展矿业权核查工作。矿业权核查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费用大,为了按时、按质完成核查工作,楚雄市成立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中由矿业权人自行承担的费用为:148万元(其中:采矿权80万元,探矿权68万元)。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采矿权矿山企业101个、探矿权26个,整个核查工作于10月19日已通过州级验收。

五、注重和谐民生,维护社会权益

(一)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强化防灾责任。召开地质灾害防灾培训及多次专题会议,结合“4·22”世界地球日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环境保护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2265份,设立咨询点15个,接待咨询586人(次),召开群众座谈会167场(次),参会人数达4257人。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履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在全市14个乡镇全面推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将防灾责任落实到国土资源所、村两委及监测人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二是完善防灾预案。成立了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建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延伸至自然村,把防治措施落实到自然村和农户,进一步夯实防灾工作基础。三是落实防灾措施。开展主汛期前的险情排查,加强对16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重点监测49个、一般监测118个)的监测,落实监测人员167名,发放避险明白卡3200份,工作明白卡270份,监测记录本170本,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牌510块;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四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积极向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争取立项治理原宜茨乡政府驻地及学校滑坡、中山集镇及中学滑坡和三街集镇及周边地区滑坡等3个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工作,总投资202_万元,其中国土资源部投资260万元,省级投资1827万,治理项目于6月15日开工建设。

(二)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城区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遗留问题比较复杂,原始权属材料残缺不全,为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题,我局在土地登记工作中,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认真把关,实地核实,共受理解决个人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2起。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探索国土资源信访案件调查、调处、反馈的运行机制,发挥国土资源所信访网络作用,依法及时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局领导亲自督办信访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和矿产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全年共受理各类国土资源信访案件57件(其中上级交办7件、来信5件,来访36件,网上信访10件),办结率为100%。

(四)维护被征地群众权益。切实做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严格依法依程序征地,认真实施“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将征地补偿费纳入工程总概算制度,尽量杜绝出现新的拖欠,没有发生因拖欠征地补偿费而导致上访的事件。

六、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执法监察

(一)加大法律宣传。开展全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的宣传,通过在州、市电视台播报新闻14条,设立咨询台,举办专栏,发放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土地日特刊》500份、《全国土地日知识手册》500本、《农村土地整治典型示范案例专题教学片》5套,编发《国土资源局简讯》6期116篇。结合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我局联合市经委、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在有矿乡镇举办了“法律知识进矿区”培训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矿业权人依法采矿。此外,在土地执法过程中,以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的观念,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执法监察。一是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的工作职责,强化市、乡、村三级国土资源管理责任,探索多部门齐心协力抓好执法监察的工作机制,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增强。二是依法办案。严格履行执法办案的工作程序,依法操作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和时限要求,“规定动作要完成,程序要合法”。建立集体研究案件、集体决定处理意见的工作机制,使执法监察人员在办案中提高素质。三是加强巡查。执法大队、矿产科及国土资源所都实行定期巡查工作机制,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制止违法苗头42件;立案查处26件(土地违法案件14件、矿产资源案件12件),狠杀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及不批就占、少批多占建住宅的歪风。

七、夯实工作基础,增强保障能力

(一)科学编制两个规划。一是编制楚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年)修编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4月底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观摩培训会议的相关要求,认真和技术协作单位做好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和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图的制作,将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和省州市重点项目全部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目前“三张图”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预审查,《楚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2_年)》也已通过州级评审和省厅审定。二是编制楚雄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市在成立矿产资源规划修编组织机构、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修编经费和专业队伍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社会调查工作,4月初正式转入前期专题研究、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和相关附件的编制。目前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已通过州国土资源局审查。

(二)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加快推进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按照经费落实、人员到位、保证质量的要求,加快调查进度,全面掌握土地资源家底,为土地管理宏观调控和土地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按照省州二调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农村外业调查于4月7日通过省级验收,内业建库已通过省、国家的核查;城镇土地调查完成外业工作,已转入内业建库;一般建制镇调查已落实专业队伍,正在按照省州二调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的开展为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划实施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及基础资料,同时也为今后几年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规范土地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登记办法》,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严格履行土地登记程序,确保土地登记的合法性和土地权属的合法、准确、有效,共完成土地登记发证2136宗。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已纳入二调工作同时开展,已按照二调的要求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的标绘和面积量算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根据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云南省“金土工程”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布置,扎实、稳妥、有效地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购置硬件、软件等相关办公配套设施。目前,局各科室及乡镇国土资源所办公电脑都已配齐,局域网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用地报件系统、公文传输系统、供地系统、采矿权审批系统、地质灾害管理系统、执法监察系统均已建成,迈出了我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一大步。

八、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一)加大轮岗交流。认真执行干部队伍考核考评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加大对局机关职能科室、国土资源所所长和干部职工的轮岗交流。按程序选拔任用了7名股所级干部,对局机关部分职能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10名股所级干部、3名国土资源所所长和24名职工进行了轮岗交流,充分挖掘潜力,调动主观能动性,促进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谋事氛围。

(二)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健全阳光政府组织机构,完善各种制度。及时成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下发了《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立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充实全面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雄市国土资源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楚雄市国土资源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楚雄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办法》、《楚雄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办法》、《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具体规定》等文件以及《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联络员服务规范》;二是明确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以及局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管理员、档案查询管理员和96128政务专线信息联络员,并组建了局政务信息中心;三是实施了重大决策听证事项2项,重要事项公示1项,重点工作通报15项;四是印发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简报》5期;五是接听并答复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咨询电话9个,极大地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抓效能促行风。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加大问责工作力度。由局班子领导对各科、室(队)、所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工作出勤考核办法》,以严格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为切入点,加大对“四项制度”的督促检查和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检查整顿力度,强化工作责任问责问效,着力解决部门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开展计生、综治、平安、保密、群团、精神文明等创建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是抓队伍促廉政。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狠抓制度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与市委、州局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别与局班子成员和14个国土资源所、局机关13个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并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科室和基层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奖惩力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贯彻执行。二是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廉洁勤政”的要求,局党组制订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到各基层所和机关科室,采取各种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按照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局领导提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要求,自觉接受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学习、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监督,逐步建设成为一支用心做事、和谐共事、廉洁办事的干部队伍,推动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发展。

(五)是维护稳定,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建全信访制度,广开信访渠道。充分利用广大群众对土地违法案件的监督举报作用,设立土地信访案件接待办公室,开通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即时准确地掌握土地违法案件动向,即时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通过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楚雄市国土资源局真正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楚雄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篇: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定稿)

测绘行政管理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证测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国土资源部门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测绘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市测绘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健全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管理职能,全面开展日常监管,切实规范管理秩序,测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测绘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管理体制,强化统管职能

根据测绘管理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测绘管理机构,在国土资源部门内部下设测绘管理办公室和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配齐专职测绘管理工作人员,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经过积极努力,将县区测绘管理办公室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建制。局党组根据县(区)测绘管理办公室人员配备情况和工作实际,严格履行推荐、选拔和考核程序,对部分县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任命。各级测绘管理办公室的力量得到加强、工作条件得到改善、保障措施得到落实,激发了基层测绘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基本实现了测绘管理工作人员到位、职能到位、经费到位、管理到位和服务到位,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不断优化管理环境

早在,为了推进全市测绘事业发展,我局提请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测绘管理工作会议,专题下发《关于加强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全市测绘管理领导小组。,市、县区政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分别下发贯彻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测绘日常监管,保障测绘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部署,也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为测绘事业进一步向前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测绘法制工作,提高社会对测绘的认知程度

坚持将测绘普法纳入全市“四五”和“五五”测绘法制教育规划,以测绘科普为载体,利用“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通过编印展板、印发法律法规、发布宣传专版等方式,不断丰富测绘法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将测绘法律法规与当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构筑了土地、矿产、测绘“三位一体”的国土资源执法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管理秩序

一是严格开展测绘资质管理。不断加大测绘资质清理整顿力度,促进测绘资质管理法制化和经常化,不断促使测绘活动规范化。全市测绘资质单位已经从的10家发展到目前的31家。结合测绘资质单位注册,实行了测绘资质动态管理,将测绘单位工作业绩、成果质量、内部管理等与测绘资质等级升降以及从业范围扩减相结合,对促进测绘单位改善内部管理和净化测绘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地图市场监管。经常不定期地对全市地图市场、编辑出版地图、网上地图发布等进行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地图市场。三是认真开展测绘保密工作。联合市保密局,立足各自职责,采取各种手段加强测绘保密工作,经常性的到使用保密测绘成果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测绘成果安全。四是加强测绘质量监管,坚持每年将新申办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资质升级单位以及承担地籍、房产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业务的资质单位列为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采取单位自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有针对性的督查等方式,督促测绘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强化质量意识,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成果质量。

五、逐步降低工作重心,充分发挥整体功能

近年来,随着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起了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新体制。针对这种新的形势,我们重新审视测绘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界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测绘监管职能,下移工作重心,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促进测绘监管向乡镇国土资源所延伸。积极创新日常监管模式,安排各县区测绘管理办公室采取组织持证测绘单位互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承担法律法规宣传、测量标志保护等职能。通过这些措施,我市测绘管理职能更加到位、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全面,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六、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推进事业长足发展

近年来,我局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测绘管理模式,加强行业间的横向联系和交流,着力构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持证测绘单位协同联动的测绘事业发展新机制,促进测绘事业整体向前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创新测绘管理机制。针对全市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技术力量薄弱,测绘日常监管工作量大、面广、技术要求较高的实际,在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地图市场检查、保密测绘成果检查等重点监管工作中,大胆吸纳测绘资质单位的技术力量参与日常监管,既提高了监管质量,同时也增强了测绘资质单位强化内部管理的自觉性。

二是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在每年的测绘法宣传日宣传中,围绕宣传主题,组织持证测绘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深化了宣传效果。

三是创新交流学习机制。积极探索全市测绘事业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努力搭建行政管理与生产服务部门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成功举办首期“张掖测绘事业发展论坛”。组织各级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和部分测绘资质单位,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形成论文13篇,在大会交流后由市测管办统一汇编成书。实现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良性互动,促进了各测绘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增强了全系统的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

四是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范围。抓住开展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制培训的有利时机,组织测绘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通过丰富的事例和生动的多媒体演示,使测绘法律法规走进乡村干部法制培训课堂,使广大乡村干部对测绘法律法规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认识,对测绘丰富的内容和广泛的用途有了全新的体会和感受,对普及测绘法律法规和进一步加强测绘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总结近几年我市的测绘管理工作,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测绘法》、《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和省局的各项部署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文件精神,实现了管理职能全面强化、管理基础扎实可靠、服务保障及时有效、日常监管规范有序、测绘市场健康发展、法制宣传深入人心、队伍素质稳步提高、整体功能不断增强的目标。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搞好测绘行政管理,一是必须坚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二是必须紧紧依靠上级业务部门支持,不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三是必须不断强化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四是必须切实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是必须时刻把握事业发展方向,不断推进管理方式创新。,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统一监管职能,稳步实施基础测绘项目,积极完善测绘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加强测绘日常监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测绘服务保障。一是加快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强化测绘保障,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各项监管任务。三是加强基础测绘工作,认真落实计划,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稳步拓展1∶1000比例尺地形图测图覆盖范围。四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测绘管理秩序。五是进一步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市、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建设,提高成果更新、开发及推广能力,引领地理信息行业健康发展。六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承担行政管理、成果管理和成果开发的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测绘管理队伍,促进测绘事业长足发展。

谢谢大家!

第五篇: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的经验交流材料

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的经验交流材料

202_年,××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得到了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积极响应。一年多来,全系统上下始终高举“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旗帜,坚持抓重点、创特色、出精品、争一流,涌现出了一批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创造了许多新鲜活泼、实在管用的先进经验,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目标考核为重点,细化了管理目标和责任;二是以增强可操作性为前提,量化了基础业务标准;三是以电子政务管理为平台,进一步规范化工作流程。从202_年开始,省厅连续四年开展了“十件大事”评选活动,今年又在全系统首次开展了“管理创新奖”评选活动。这两项活动可以说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金鸡奖”和“百花奖”,体现了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着力点和闪光点。通过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既提高了国土资源事业的创新力,也提升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影响力。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和李全林副省长对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特别是以管理创新“解难题、保发展、促节约”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结全省系统开展管理创新、精细化管理的初步成效,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增强了土地调控的针对性

1、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监管机制。我们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主动从以批地为主的管理逐步转变为以供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形成“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督”的全程监管机制。国家进一步收紧。

时制订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苏州、南京等市推行“五定一公开”(定房价、定套型、定面积、定对象、定区位,公开拍卖土地)政策,逐步解决了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效果很好。

(二)促进了土地利用的集约化

1、积极推进土地利用“三集中”。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应,我省于202_年就提出土地利用实行“三集中”,即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农民住宅向社区集中”,以集中布局实现集约发展。目前,重点规划和保障省政府确定的98个重点中心镇建设用地。近年来,无锡市已建多层、小高层农民拆迁安置房近3000万平方米,最高的“蠡湖人家”小区建了30层以上,全市仅折迁安置房建设就节约土地约15万亩。另外,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省在全国首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向国土资源部争取进一步扩大试点面,以加快推进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

2、建立集约用地的定额标准和考评机制。为提高开发区项目用地“门槛”,省政府早在202_年就明确发文规定,投资强度苏南地区一般不得低于每亩250万元,苏中地区一般不得低于每亩160万元,苏北地区一般不得低于每亩120万元。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投资总额小于500万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提倡使用、租用标准厂房。这一政策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昆山市两次提高投资强度定额标准,从原来的“5432调整为“6543”,即:外资投资昆山出口加工区每亩不得低于60万美元、昆山经济开发区每亩不得低于50万美元、各镇配套区不得低于40万美元,民营企业投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苏南、苏中、苏北地区都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近年来,无锡市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已接近1500万平方米,既降低了企业成本,又节约了土地5万亩。今年上半年,我厅对全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了新一轮修订,制订了《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_年版)》,新的指标体系更加体现集约用地的原则。202_年,我省还率先开展了100家省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调查评价工作,并通报排名结果。全省有40家开发区达到了省定投资强度的要求,主要集中在苏州、无锡、南通等地。苏州工业园区的投资强度,每亩高达912万元,而苏北地区少的每亩只有16万元。

3、运用市场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水平。市场机制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在动力,也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根本途径。我省开通了“江苏土地市场网”,实现了土地供求信息的全覆盖。经营性项目用地全部进入土地有形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2_年,全省合同土地出让金达到1156亿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获得的出让金842亿元。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自觉节约用地,编印了《江苏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市、县(区)实行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涉及58宗、292公顷土地。

4、积极调整盘活存量土地。我省202_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存量用地专项调查,基本查清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的存量土地情况。省政府于202_年发文,调整提高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有效遏制了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苏州、昆山、无锡等许多地方大力实施“腾笼换鸟”政策,把占地大、劳动密集的项目转移出城镇或开发区。对搬迁出来的项目,按照产业梯度转移的规律,引导向苏中、苏北地区转移。并积极谋求内涵式发展,鼓励企业追加投资,实现“多增资、少增地”。不少地方规定,利用原工业用地增资改建的,不再收取土地相关费用。

(三)提高了耕地保护水平

1、落实耕地保护的地方政府责任。202_年,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市政府对省政府下达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今年上半年,根据国务院31号文件要求,我们重新修订完善了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并上报省政府下达各市人民政府执行,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任。

2、运用经济手段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占用耕地成本,调整了耕地开垦费标准,开展了省内易地补充耕地直接挂钩,全省以挂钩方式易地开垦耕地19.05万亩,苏南向苏北注入资金13.47亿元,既实现了区域间资金、资源的优势互补,又保证了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省有5个县(市)被确定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有7个县(市)被确定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目前全省县级达标率实现72%。

3、创新技术手段加强耕地监管。总结推广南通市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基本农田动态现场巡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省13个市的局域网全部建成,广域网全部连通。

全市国土资源经验交流材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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