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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出售备案申请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20-65808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6 15:47: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固定资产出售备案申请

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申请

四方区国税局:

我公司于20xx年x月购入自动模切机一台,原值xxxx元,使用年限xx个月。到20xx年x月已计提折旧xxxx元,账面净值xxxx元。将该固定资产出售,售价xxxx元,应交税金xxxx元,按规定可免税xxxx元。特申请备案。

xxxxx公司

20xx-xx-xx

需要资料:申请表

税务登记证副本

购入、售出发票

固定资产折旧簿复印件

书面申请 去11号窗口

第二篇:固定资产出售委托书

固定资产出售委托书

篇一:10-授权委托书-固定资产

处理财产授权委托书(固定资产类)

委托人:__ ___ 住所:__ ___ 企业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传真:_ 电话: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人拥有位于的 的所有权,上述财产依法属于 所有。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广东盛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合法代理人,代理执行和处理以下事项:

一、代理委托人出售、变卖或者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出租上述财产,在出租协议、买卖协议上签字,并收取所得价款。

二、代理委托人处置与上述财产有关的所有事宜,以及与政府管理部门、资产所在地村委会、银行、法院、公证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门协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代理委托人办理以上述财产为抵押物的贷款提前还款手续并递交有关文件;受托人有权领取相关权属证明及有关文件,并有权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四、代理委托人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财产的查询、抵押、涂销抵押、交易过户、缴交交易过户有关的所有税费、领取有关证件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代理委托人将上述收取的款项用于支付该财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需支付的所有税费及与上述资产有关的处置费用等全部费用。

六、代理委托人以上述收取的款项偿还(借款人/被担保人)拖欠贷款银行的款项。

七、受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聘请律师,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有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八、受委托人具有转委托权。

九、受委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过程中依法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十、本委托书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 _ _ 日起至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编号为《个人贷款合同》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两年。

若借款人按照约定及时偿还了上述《个人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则本委托书自动失效。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二:授权委托书 **公司法人授权书

为明确受权人在任期内代表**公司可实施的基本权限,授权人依据《公司章程》对受权人在任期内进行授权,特制

定本授权书。

**公司董事长 先生(以下简称“授权人”)

代表**公司第 届董事会,委任为**公

司总经理(以下简称“受权人”)。期限自 至止。

第一条、受权人有权代表**公司具体执行以下事项:

一、受权人在被授予的权限内通过直接管理和转授权行

使下列管理权:

(一)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原则,组织拟

订公司中长期经营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组织

编制公司经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

准后实施;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后监

督执行;

(五)制订、批准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或工作流程,并监督执行;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相当于这一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批准其相关的绩效评价和奖惩方案;

(八)被授权的投资权限内的投资企业的外派人员的派遣和管理;

(九)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具体授权内容:

(一)业务授权:

1、批准预算内单笔合同5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以外的款项支付。

2、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工资款项支付。

3、批准累计10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

4、批准单笔在5(含)万元以下或当年累计不超过50(含)万元的坏账损失。

5、批准单笔在10(含)万元以下或当年累计不超过50(含)万元的实物和无形资产损失。

6、批准并组织实施以上上述事项规定以外的预算内经济业务活动。

7、根据董事会决定的经营计划,决定公司物资采购(包括日常经营性采购、技术服务、固定资产)和产品销售政策。代表公司签署对外营销合同、采购合同和协议(关联交易协议、合同以及董事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中,500 万元以内的日常经营性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固定资产采购合同由总经理审批;超过500 万元的日常经营性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除外)的,报董事长批准。营销合同按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相应评审程序。8、500 万以下的借贷筹资协议由总经理审批。

9、签署向各级政府部门申报资助项目所属的检查、汇报、验收必须提交的各类汇报、验收文件。

10、签署各类经营、科技、知识产权、外贸、质量管理等荣誉、资质的申请、复审所需向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方面提交的申请、审查、汇报文件。

11、财务授权:

(1)对政府部门的经营统计数据的申报;

(2)以总经理名义预留银行印鉴;

(3)纳税和外汇管理申报。

受权人根据上述确定的权限开展工作,对超出上述授权 权限或本授权书没有明确的,受权人无权自行办理,需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决定。

第二条、受权人根据本授权书对所分管的业务部门的经营权限加以明确。

第三条、受权人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对外签署对本公司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书,必须向对方出示有效授权文件,并说明所涉事项的授权权限。合同/文件中必须写明“该客户对**公司的授权情况已作核实”条款。

第四条、受权人对授权人负责,严格执行本授权书的授权事项。除了授权人对受权人进行新的授权以外,受权人必须严格在本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受权人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由其个人负责。该越权行为不得视为**公司的行为,对**公司无约束力。受权人对**公司因该越权行为所受损失负有完全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在本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根据需要可以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再授权。

第六条、授权人有权单方面变更和撤销对受权人的全部或部分授权。

第七条、本授权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本授权书关于授权人与受权人关系方面的未尽事宜,依照《**公司业务授权制度》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第八条、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授权书一式五份,授权人执有二份,受权人执有一份备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执有一份备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执有一份备查。**公司董事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盖章)篇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锋

受 托 人:___

_____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权限:

一、主持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分公司日常经营的指挥、组织、管理、协调关系等,享有被授权事宜的决定权和签字权,但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重大事务必须由公司决策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

二、对外谈判,处理纠纷,并有权签订以下合同: 1.20万元及以下的合同

2.公司固定资产计划范围及额度内的固定资产买卖、租赁合同

3.公司统一制订印发的以下标准合同

(1)行李车承租合同

(2)行李车段修辅修合同

(3)行李车运用代管合同

(4)代理经营合同

(5)运输服务合同(6)配送服务委托合同

(7)装卸作业合同

(8)装卸作业委托合同

(9)安全协议

(10)保密协议

(11)技术服务合同

(12)劳务输出合同和聘用合同

上述合同中(5)-(10)项合同,以及5万元以下的合同,分公司总经理可转委托分公司副总经理或营业部负责人或分公司有关部门经理签订,但不得转委托合同经办人签订。

三、下列合同的签订必须另行申请,由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未经特别授权,不能签订:

1.本授权委托书第二条第2-3项规定以外的20万元以上的合同 2.抵押合同 3.涉外合同

4.行邮专列和行包大列承租合同 5.起诉和应诉、参予仲裁

6.法定代表人要求必须授权签订的其他合同。

四、无权对外投融资、借贷、担保,并签订相关合同

委托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但受托人不能依法,并依授权履行职责的,本委托书即行终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未经授权事宜,须另行委托,否则委托人不承担责任。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 托 人(签字):

时间:2006年1月14日

第三篇:自用固定资产出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

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

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

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

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

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

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

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

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出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建议楼主按以下方法处理:

1、将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汽车的帐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计提)

贷:固定资产

2、将出售收入入帐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4%)*4%)

固定资产清理

出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交的增值税并非4楼朋友所述之销项税额,而应是直接计入应纳增值税额。(也就是说,即使公司当月进销项税额相抵是留抵税额的话,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该单独按照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上缴)(增值税申报表上应该有专门申报出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申报项目)。税额的计算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根据含税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即销售额/(1+3%)*2%;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售已使用的不允许抵扣或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根据销售额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售已使用的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是指原增值税试点地方或是其它地方自2009年1月1日后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使用后再出售的。

小汽车购进时一般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所以如果楼主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应该按4%征收率计税减半征收。

3、将减半征收作为税收优惠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4%)*2%)

贷:营业外收入

4、如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5、将固定资产清理结平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一般情况下,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开具发票,但如果销售对象为个人的话,也可不开具发票,但应将销售收入作为不开票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及增值税纳税申报。

以上看法仅供楼主参考。

第五篇:出售固定资产-汽车帐务处理

出售固定资产帐务处理:

1、将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汽车的帐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计提)

贷:固定资产

2、将出售收入入帐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4%)*4%)

固定资产清理

出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交的增值税并非销项税额,而应是直接计入应纳增值税额。(也就是说,即使公司当月进销项税额相抵是留抵税额的话,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该单独按照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上缴)(增值税申报表上应该有专门申报出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申报项目)。税额的计算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根据含税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即销售额/(1+3%)*2%;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售已使用的不允许抵扣或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根据销售额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售已使用的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是指原增值税试点地方或是其它地方自2009年1月1日后购

进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使用后再出售的。

小汽车购进时一般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所以如果楼主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应该按4%征收率计税减半征收。

3、将减半征收作为税收优惠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4%)*2%)

贷:营业外收入

4、如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5、将固定资产清理结平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一般情况下,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开具发票,但如果销售对象为个人的话,也可不开具发票,但应将销售收入作为不开票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及增值税纳税申报。

2008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分别做了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对于《通知》中所规定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会计及税务处理,目前实务界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一、固定资产清理案例分析

2005年12月15日,某企业购入一台设备,增值税票上注明价税合计860 000元(根据旧《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购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设备成本)。由于技术更新,该企业需要采购更先进的设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09年12月22日出售该设备,售价为582 000元。假定该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不考虑净残值。由于该设备出售符合《通知》中所规定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因此应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相关增值税计算及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方法

(一):按增值税全额计提,即4%税率体现应交增值税,然后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体现减半的增值税(销项税),并把减免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新会计准则作为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科目)。

(1)固定资产清理时

4年累计计提折旧=(860 000÷10)×4=344 000(元),2009年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582 000÷(1+4%)] ×4%×50%=11 192.31(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516 000 累计折旧

344 000 贷:固定资产

860 000(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582 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2.31 贷:固定资产清理

559 615.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84.62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192.31 借:固定资产清理

615.38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

615.38 方法

(二):直接按照减半的增值税计提销售旧固定资产所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

(1)固定资产清理时,会计处理同上。(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582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70 807.6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92.31 借:固定资产清理

54807.69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

615.38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192.31 由上可知,上述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区别在于:方法

(一)是把减免的一半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另一半增值税作为企业清理旧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交纳的增值税,方法

(二)则直接体现企业清理旧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交的已减半的增值税。虽然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计入营业外收入总额一致,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在实际工作中都遇到了如下困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相关规定,企业清理旧的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应开具4%普通销售发票,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时,只能填写在第10栏4%征收率表中。但是该栏目数据属于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在主表《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销售额反映在第5栏,该销售额所对应的增值税却反映在该表第21栏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而企业财务账上是把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同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应纳销项税进行合计后,扣减进项税和进项税转出,得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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