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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验收的程序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20-67773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6 03:13: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承接验收的程序

物业承接验收的程序

一)书面通知验收

1、新建物业具备承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交付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承接验收工作;

2、物业服务合同生效3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3、物业服务企业接到通知后5日内,应当与通知方(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书面约定承接验收时间。

(二)成立验收小组

承接验收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好承接验收的相关工作;

1、小组的组成:管理人员和不同专业的技术人员;

2、小组的工作:

A、与对方联系好接管验收的日期、验收标准、进度安排; B、要求对方在验收之前提供详细清单和建筑图纸;

C、派先头技术人员前往项目摸底,并据此制定好验收计划; D、准备好各种承接验收表格; 《房屋承接验收表》、《公共配套设施承接验收表》、《机电设备承接验收表》、《室内承接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机电设备承接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承接验收问题整改表》。

(三)移交物业资料

验收小组应当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验,资料完整齐全的,应当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不齐全的,建设单位或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明确移交时间和地点,待资料齐全后办理移交手续,确实无法弥补的,应当在承接验收协议中注明。

(四)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验收小组要按照国家、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逐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查验记录。

(五)解决验收遗留问题

查验中,发现房屋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有与原设计方案不符、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查验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处理办法,并商订时间复验。

(六)签订承接验收协议

验收小组对验收内容逐项验收后,交接双方应当及时签订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协议,并在7日内签署验收合格凭证。

承接验收协议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验收的内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和参加验收的人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并附移交的资料明细。

(七)资料保管

交接双方办理完承接验收手续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承接

验收的所有资料。

(八)移交相关费用

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预收的交接之日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用、代收的各种水、电、气等费用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九)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篇:浙江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管理办法

浙江省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项目承接验收行为,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项目承接验收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项目承接验收(以下简称“承接验收”)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在接管物业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活动,以保证物业正常使用和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项目的承接验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项目的承接验收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物业项目前,必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

第六条新建竣工并首次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以下简称“新建物业”),其承接验收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房屋建筑及共用设施设备等单项工程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有关专业管理要求全部建成,已通过竣工验收,满足使用要求, 且验收资料齐全;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等运行正常、完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三)物业及配套设施范围内没有违章建筑,临时建(构)筑物、施工机具、建筑渣土等已全部拆除、清理完毕,场地平整,环境整洁;

(四)建设期间临时设置的架空电缆、电线、地面裸露的管线等已经拆除或按规范处理完毕;

(五)有符合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

(六)房屋幢、户编号等铭牌安装到位,已经有关部门确认;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非新建的既有物业(以下简称“原有物业”)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其承接验收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房屋产权、物业管理区域周界清晰;

(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配套齐全,运行正常、完好。

(三)房屋幢、户编号清晰,已经有关部门确认;

(四)有符合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30日,与受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承接验收手续,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资料。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原有物业移交前30日,与受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承接验收手续,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物业管理用房以及相关资料(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原有物业由物业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其他委托人按前述规定负责办理承接验收有关手续,以下同)。

第九条新建物业承接验收时应移交下列资料:

(一)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分幢分层平面图和套型图,物业区域内道路、地下停车库、配套设施、地下管网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名册和物业清单;

(五)临时管理规约;

(六)有关代管的物业管理的款项及其他应当移交的票据和账册;

(七)物业服务用房及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提供材料。

第十条原有物业承接验收时应移交下列资料:

(一)第九条除第(五)项以外的全部内容;

(二)管理规约;

(三)物业档案资料,包括反映物业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档案资料,有关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运行情况记录等技术资料;

(四)物业服务收费资料,公共能耗分摊办法及收支情况资料,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所得收益的明细帐目和收支情况;

(五)业主缴纳水电费和公用水电费的记载资料;

(六)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保协议;

(七)与物业管理和物业经营相关的合同及资料;

(八)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承接验收的所有资料归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并委托业主委员会管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项目由承接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暂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和物业服务用房的移交手续。新受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的领用手续。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按下列程序办理新建物业的承接验收手续:

(一)建设单位于物业承接验收前7日,书面通知受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接管条件对提交的资料在7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约定验收时间及有关事项;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会同建设单位,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进行查验;

(四)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五)经查验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在 7 日内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建设

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并报所在地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六)物业服务企业因承接验收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原有物业的承接验收手续,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新受托物业服务企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与新受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生效后3 日内,业主委员会应书面通知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7日内提供有关资料;

(二)业主委员会与新受托物业服务企业对提供的资料在7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要求的,约定验收时间及有关事项;

(三)业主委员会与新受托物业服务企业会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进行查验;

(四)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五)经查验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应在 7 日内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及其新受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并报所在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六)有关承接验收结果应在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3日内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向全体业主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业主的意见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结余部分退还给业主或转交给下一任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承接验收交接双方的责任:

(一)承接验收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标准等问题时,双方协商处理解决办法,并商定时间复验;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原物业服务企业未全部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服务用房等或移交资料不全的,由建设单位负最终责任;

(三)原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生效前的物业管理活动,新受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生效后的物业管理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由各自负责;

(四)承接验收后,发生的维修养护和工程质量问题,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物业承接验收中出现纠纷,由交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分期和分组团开发建设的新建物业,可以分期和按组团进行承接验收,但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必须满足物业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十七条未经承接验收或查验不合格的物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接收,直至达到具备移交条件。对已接受委托符合移交条件的物业,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

理由的不得拒绝接收;若物业服务企业借故拖延、拒绝接收,物业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接收手续。第十八条承接物业自移交之日起,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在物业移交后,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如有争议的,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物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物业承接验收应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主管部门参加。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承接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拒绝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依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第二十一条各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物业承接验收工作流程内容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内容

一、人员准备

物业承接查验分为单体查验和公共部分查验两部分。单体的查验分为三组,由物业工程水、电、土建人员、客服人员组成验房小组,按交房顺序分专业进行查验。验房组由验房员、记录员组成。公共部分的验收由全体人员共同查验。

二、物业详细清单、建筑图纸、相关验收证明材料

(1)物业产权资料:

①项目开发批准报告;

②规划许可证;

③投资许可证;

④土地使用合同;

⑤建筑开工许可证;

⑥用地红线图。(2)综合竣工验收资料:

①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结构、水、暖、电、气、设备、附属工程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布置竣工图);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③建设消防验收合格证;

④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书;

⑤供水合同;

⑥供电协议书、许可证;

⑦供气协议书、许可证;

⑧光纤合格证;

⑨通信设施合格证;

⑩电梯准用证。(3)施工设计资料:

①地质报告书;

②全套设计图纸;

③图纸会审记录;

④设计变更通知单;

⑤工程预决算报告书;

⑥重要的施工会议纪要;

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⑧沉降观测记录;

⑨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4)机电设备资料:

①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

②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③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④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5)业主资料:

①已购房业主姓名、位置、面积、联系电话等;

②已购房业主的付款情况或付款方式。

三、承接查验工作流程

(一)资料准备 《房屋查验记录表》

(二)设备、工具的准备

1、量具

2、电笔、钳子、多用插座(带显示的)、计算器

3、镜子、手电、塑料袋多个、打火机、卫生纸、纸笔4、1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三)物业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

1、物业资料

2、物业共用部位

(1)主体结构及外墙、屋面;

(2)共用部位的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3)公共卫生间、阳台;

(4)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栏等。

3、公用设备设施(时间另行约定)

4、园林绿化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5、其他公共配套设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6、室内部分

(四)验房内容

1、饰面工程:墙面、顶棚、地面

2、门窗工程:单元门、入户门、窗户

3、电气设备部分:配电箱、柜、盘、开关、插座、灯具等

4、厨卫系统:进水管、下水管、防水、地漏、风道等

5、供暖系统:地热及散热器内是否有漏水痕迹

6、燃气系统:管道天然气入户,燃气表是否安装

7、栏杆扶手:是否有缺损断裂的现象

8、电话、有线电视、网络、安防系统

①是否具备电话插口、电视接口; ②宽带线路入户,是否具备网络接口; ③户内与单元门为可视对讲系统是否畅通

(五)验房标准及程序:

1、验收标准

(1)、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

(2)、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

(3)、各种管道还应进行通水、试压、通球试验和暖气热工调试等验收工作。(4)、屋面工程项目进行蓄水、淋水试验。

(5)、户门以内各房间采用预制楼板或现浇板顶棚的,应做到不抹灰、用腻子找平,达到板缝密实、无裂缝,接搓平顺无错台,表面平整、色泽基本均匀、线角顺直。户门以内各房间基层地面混凝土应做到表面平整、压实,达到粘结牢固、无裂缝。(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应严格按照防水层、保护层的建筑要求来规划,在验收时应进行两次蓄水试验,做到无渗漏。

(7)、地漏与泛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不倒泛水,结合处严密平顺,无渗漏。(8)、各种房间水泥地面基层标高,应考虑预留再装修时的高度尺寸要求

2、验房程序

(1)、检查相关文件是否齐备。

(2)、再看外部:外立面、外墙瓷砖和涂料、单元门、楼道。

(3)、再查内部:入户门、门、窗、天棚、墙面、地面、墙砖、地砖、上下水、防水存水、强弱电、暖气、煤气、通风、排烟、排气。

3、验房具体注意事项

(1)饰面工程: ①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无裂缝,无脱皮,起砂;块料面层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粘贴牢固,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②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面层剥落,无明显裂缝,无污渍; ③顶棚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2)门窗工程:

①门窗开启自如,无晃动和裂缝,零配件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 ②门锁、窗销连接牢固,开启灵活;

③门窗玻璃安装牢固,胶封密实,无明显刮花痕迹,无损伤; ④油漆均匀,色泽光亮新鲜、完整;

⑤门铃、对讲电话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效果良好。

⑥闭合的灵活性,密封性,零配件是否短缺损坏。门窗处是否渗水痕迹窗 ⑦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3)电气设备部分:

①开关安装牢固,开关灵活,接触良好。

②灯具安装牢固,完好无损,反应灵敏,发光正常。

③电器插座安装牢固,符合“左零右火”规定,电源已接通正常。(4)厨卫系统:

①预留菜池及洁具安装位置,主卫生间预留浴盆安装位置; ②厨卫风道是否畅通

③进水管、下水管是否符合要求

④卫生间、阳台地面应低于相邻地面2厘米左右,不应有积水、倒泛水和渗漏

(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存在问题汇总,填写《房屋查验记录表》。

2、将《房屋查验记录表》提交地产工程部,由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效果及完成时限。

3、对查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设备和设施缺失、破损进行限时补齐。

4、跟踪验证整改结果,如不能及时整改的,需提供与业主沟通的统一说辞,承诺整改期限。

第四篇:物业承接项目

物业承接项目报告

尊敬的中国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领导:

关于中晟汇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接贵行物业客房、食堂一事已进入最后阶段。现在把我公司对承接物业客房、食堂的一切有关管理模式及标准向行领导做以说明,希望情领导给予批示!

物业承接项目

一、物业

二、保安

三、保洁

四、客房

五、食堂

注解:

1、物业计划实施物业员工上下班打卡制,主要是监督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员工用餐实施用打卡制,为了更好的节省员工用餐和提高卫生条件,早、午餐打卡形式,用餐卡由银行统一充值。

3、制定物业员工手册,奖惩条例。

4、规范化管理制度,为银行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

5、欢迎行领导和员工提出整改意见。

中晟汇浴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物业部

2014/1/7

第五篇:写字楼物业接管验收程序要点

写字楼物业接管验收程序要点

A. 写字楼接管验收前工作

(1)成立物业管理机构

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或设置管理处,设立各级管理机构及各岗位,草拟各级管理员工岗位职责,招聘所需员工及进行岗前培训,建立一支优良的专业物业管理队伍。管理机构一般应在写字楼管前3个月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该到位。

(2)草拟各种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分为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公司对外(业主、租户)的规章制度两类:

1).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健全的、严格的规章制度,使人人有章可循,事事有法可依。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公司的守旨,纪律、经营方针、工作程序、岗位职责等。如保安员守则、工具的使用及保管规定、制服管理规定、考勤规定等等。公司也可以将各种规章制度合成一本《员工手册》,方便员工全面了解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2).物业管理公司对外的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向业主、租户解释公司的宗旨、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管理服务范围、管理服务方式,还有要求业主和租户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等方面的文件。如业主公约、用户手册等等。

(3)组成写字楼验收小组。

由物业部,工程部及公司有关人员组成写字楼验收小组,验收小组还应在验收前完成以下工作:

1).提前派出部分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开发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写字楼竣工收尾监理工作,主要参与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了解整个写字楼内装配的设备设施,熟悉各类设备的构造、性能;熟悉水、电等线路的铺设位置及走向,为入住后的管理、维修养护打下良好的基础。

2).主动与开发单位、承建单位联系,协商写字楼交接问题(如交接日期及注意事项)和制定验收方案,统一验收标准。

3).准备接管验收的各种表格,如接管验收表、接管验收遗漏统计表等。

(4)财务方面准备。

筹措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制定财务预算方案,提交开发单位审批;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有效控制管理费及基金收支;制定第一年的管理收支预算,拟定收费标准,包括管理按金及其他管理款项的建议。

(5)协助开发单位购买所需用具及设备,保质保量,以保证写字楼管理顺利进行。

(6)编制写字楼验收计划。

验收小组依据开发单位、承建单位提供的竣工图、设备清单等文件,按设计及施

工要求编制验收计划。验收计划应包括项目概况、接管原则、验收标准、职责分工、日期安排及工作内容。验收要求等。

B. 写字楼接管验收的程序

(1)写字楼接管验收具备的条件。

新建写字楼的接管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已施工完毕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2).供电、给排水、供暖、卫生、道路等写字楼的附属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3).写字楼的名称应有地名管理部门审核的批准书,以及经公安部审批编制的正式门牌号码。

(2)写字楼的预验收。

接到开发商接管验收的通知后,验收小组对所接收的资料,具备条件的,应在15天内签发验收复函并约定验收时间。届时,验收小组根据验收计划、标准(依据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按专业分工进行预验收。

1).验收小组对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设备清单进行预验收,对写字楼的主体结构、外墙、楼地面、装修及电气、水、卫生、消防、供气、电梯、附属工程进行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同时,还要重点验收设备和主材的规格型号、容量、制造厂并清点数量、安装位置等。

2).在预验收中检查出不符合标准的项目,提出书面的《物业验收整改通知书》,返回给移交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移交单位或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对验收中的单独设备进行试运转验收。主要验收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运转中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对不符合指标的,及时提出书面意见,要求移交单位组织设备制造厂或施工单位重新凋试,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4).预验收后形成一份预验收报告,交公司总经理审查。

(3)写字楼的正式验收

预验收中提出的项目落实后,验收小组要进行检查、验证,如整改合格,则进行正式的写字楼验收。

1).写字楼的实物验收:一是图纸与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符合;二是工程的主要设备的实际安装位置与设计安装位置符合;三是设备包括设备连接的整个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的功能符合。验收结果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中。

2).对写字楼的其他公共配套设施进行验收,重点放在预验时已记录在案的问题方面,其结果也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中。

3).各专业人员根据验收后的情况,写出单项工程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根据单项验收报告,作出综合性验收评定及意见书,并将验收报告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4).公司总经理代表写字楼的接收单位,同写字楼的交接单位进行正式移交。物业管理公司会同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生效,并将全部资料收归存档。

验收资料

写字楼接管时有三个方面的资料需要移交,一是产权方面的资料,二是技术方面的资料,三是开发商对楼盘原有的内部装修标准及销售部门承诺的优惠条件方面的资料的移交。

(1)产权方面的资料。

1).项目批准文件;

2).用地批准文件;

3).建筑执照;

4).拆迁资料;

5).业主姓名、产权、位置、建筑面积清单。

(2)技术方面资料。

1).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2).地质勘察报告;

3).工程预决算分项清单;

4).图纸会审记录;

5).竣工验收证明书;

6).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7).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位(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8).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9).沉降观测记录;

10).设备及主要建材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书以及供水、供暖、管道煤气的试压报告。

(3)开发商对楼盘原有装修标准及承诺的优惠条件资料。

1).内部装修标准资料;

2).承诺的优惠条件资料。

写字楼接管验收的标准和检验方法

写字楼接管验收的标准主要是:

(1)地基、梁、柱、板主体:

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2).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值;

3).按图纸设计逐间检查,无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倾斜、移位及非收缩性裂缝;

4).无钢筋外露。

(2)顶棚

1).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

2).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

(3)墙面:

1).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面层剥,无明显裂缝,无污渍;

2).块料(如磁砖)面层: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面层无裂纹、损伤;色泽一致;对缝砂浆饱满,线条顺直;

3).外墙面:无裂缝、起砂、麻面等缺陷,无渗水现象。

(4)地(楼)面:

1).毛地面:平整,无裂纹;

2).块料(如磁砖等)面层: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面层无裂缝、损伤,色泽一致,对缝线条顺直;对缝砂浆饱满,线条顺直。

3).水泥砂浆面层:抹灰平整,压光均匀,无空彭,无裂缝,无起泡等缺陷。

4).卫生间地面。可用以下2种检查方法检验:一是向地面冲倒水,观察水流向是否准确到地漏,不应有积水、倒泛水;二是封闭地漏,灌水浸泡地面24小时,第二天到楼下检查楼面应无渗漏。

(5)门窗:

1).开启自如,手轻摇晃门窗与墙面接触牢固,无晃动和裂缝出现;目视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

2).从室内轻摇晃门锁与连接牢固,开启灵活;

3).木门油漆均匀,观察门缝线条均匀,不掉角,无变形;

4).单指轻击玻璃安装牢固,无轻微晃动现象;玻璃胶缝密实,玻璃面层无裂缝,无损伤和刮花痕迹。

5).窗台泛水正常,无向室内倒流缺陷。可选择以下检查方法:先关紧所有窗户,从顶层房间窗户自上向下均匀浇水,停止浇水后半小时逐间检查每个窗台是否有水渗入。

(6)楼梯、扶手:

1).砼结构的楼梯:无裂缝,面层无剥落,钢筋无处露;

2).钢木结构的楼梯:用力轻摇无晃动,安装牢固;钢筋无锈蚀,无变曲;木扶手表面无龟裂,油漆无脱落,色泽一致,表面光滑,无扎手。

(7)开关:

1).安装牢固,目视盖板无损坏;

2).开关灵活,开启接触效果良好。

(8)照明灯具:

1).轻碰灯具无轻微摇晃,与楼面紧贴,零配件齐全,灯罩完好无损;

2).打开所有灯肯,检查电源接通是否正常,灯具发光是否正常;

3).楼内公共照明灯全部接通连续工作3天,统计有多少自然损坏的。

(9)供水系统:

1).安装牢固不能摇动,管道(尤其是接头)完好无损,无渗漏水,无锈迹;

2).水龙头和水阀:打开水阀,流水畅通,无漏水;关紧水龙头,无漏水。

(10)排污管道(含塑料管):

1).安装牢固,外观完好无损,配件齐全;

2).从楼上各排水口注入,楼下目视管道接口密实无渗水,楼上排水畅通无堵塞;

3). 铸铁管:灌水后无渗漏水,表面无锈迹,无裂纹,面层油漆均匀。

(11)卫生洁具:

1).安装牢固,外观完好无损,面层无污渍和刮花痕迹;

2). 灌水后排水口密实,无渗水,接水软管无锈迹;

3). 便器:水箱冲水正常,不堵塞,冲水畅通。

跟进工程遗漏的管理:

工程遗留问题是指竣工验收和楼宇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合格、设计无法达到使用要求、保修无法解决的设计缺陷等方面的工程质量问题。

物业部对完善配套工程执行监督职责,指定专人作好协调工作。对发现的遗留问题,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并作好与开发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在进行工程完善和遗留问题的改造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具体有两种不同情况的管理:

(1)在业主(租户)未入伙之前的施工管理。

1).分清责任范围,物业部指定专人与施工队保持联系,协调解决交叉工作的予质,以确保已接管房屋和设施的完好。

2).配合施工队的用水、用电,要求施工队进出场有序(必要时可签订合同)。

3).限制施工队的活动范围,不许到施工现场以外区域活动。

(2)在业主(租户)已入伙之后进行施工时,除按上面第(1)条规定执行以外,还必须加强以下工作的管理:

1).限制噪音施工时间,确保业主(租户)的工作和休息。

2).严禁施工人员穿拖鞋及袒胸露臂,严禁吸烟。

3).施工单位必须提前把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名单交物业部,办理临时出入证,施工完毕将证交回。

4).增强保安力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监督,避免给已入伙的业主(租户)带来安全隐患。

5).施工队离场前,必须到物业部申请“放行条”,经有关人员核查无误并签名后,施工队方可撤离写字楼。

物业承接验收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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