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深圳市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5年12月28日 深府〔2005〕218号)
《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加快深圳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第四大支柱产业,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和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及《深圳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要求,从2006年1月起,建立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地分类
基地主要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企业示范基地”,是依托现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或机构设立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专业性基地;第二类是具有孵化器功能和文化企业集聚物理空间的“孵化基地”,包括“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第三类是具有一定规模,从事文化产业行业培训、人才培养、产业研究的“教学和培训基地”。
各类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基地或专业基地,同时作为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但不含已经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的孵化器、公共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等。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从2006年1月到2010年分5年滚动评审确定若干具有较好基础、较强实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基地纳入建设计划,并重点扶持若干具有国内领先、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力争使每个基地的文化产品产值和盈利水平居全国前列,文化产品的出口创汇、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文化对社会、政治、经济影响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具体目标。
1.通过3年—5年以至更长时间的建设,重点扶持有较大发展潜力和拓展空间的文化企业(集团),力争形成一批文化产业品牌,产值规模居全行业总产值的前列。
2.2006年至2010年内,建成若干涵盖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传媒印刷、影视音像、工艺美术、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的孵化和培育中心,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平均产值规模领先于国内先进水平。
3.至2010年,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以及重大创新意义的文化项目,培育若干在全国同行领先的企业,文化产值规模进一步扩大。
4.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至2010年,在本市高等院校、文化企业及社会机构逐步形成一批教学和培训基地,负责本市文化产业相关人才的教育和培训。
三、组织管理
(一)基地建设的管理部门为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简称文产办)。由文产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基地终审、认定、确定挂牌等各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决定。
(二)成立专家委员会,组成评审机构,下设若干专家组,为产业研究、基地评审、监督管理、评估决策提供专业评审意见。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文产办。
(三)文产办制订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规范认定程序,进行基地建设的初审、跟踪和管理等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一)基地建设采取政府支持、文化企业(集团)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
(二)文产办根据有关条件,对入驻企业或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后,提出初审意见,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审议,筛选出备选基地,并提出筛选意见。
(三)联席会议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审定基地。评审结果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5天。文产办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或机构进行复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基地,由文产办予以公告,授予“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称号,并颁发相应牌匾和证书。
五、政策支持
(一)经我市评定的基地,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文化产业基地的评选。对新兴孵化基地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或奖励,扶持和奖励办法另行规定。扶持资金应专用于文化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方面的补助,不得挪作他用。
(二)进入基地的文化企业、机构和项目享受国家、广东省有关文件和深圳市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与措施。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对基地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入驻企业生产性用房给予房租补贴。
(三)对基地内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规划的建设项目,且符合建设条件的给予优先安排,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对基地内引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申请用地的,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供应土地。鼓励文化企业以短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鼓励文化企业租用现有物业从事文化产业经营,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减轻文化企业的初期投入。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全部或部分免缴各项工程的二类费用。
(四)鼓励基地对创新文化项目进行投资,与入驻基地的创业型优秀企业合作开发,从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和配套投入。经专家委员会和专业投资机构评定通过的创新文化项目,按所需资金的10%给予项目补贴。对基地内组织的创新文化创意项目,优先予以储备,并向有关社会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荐。
(五)大力支持基地的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搭建“走出去”的平台,积极引导、广泛宣传,吸引行业内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进入基地。鼓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基地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出口达到一定数额的,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或奖励,扶持或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六)鼓励、支持基地自行制定优惠政策,拿出一部分政府扶持资金支持入驻企业、创新文化项目和出口文化产品及服务,并形成法律、金融、管理等专业服务网络,为入驻企业的孵化培育和市场开发提供专业服务。
(七)被认定为文化产业教学和培训基地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产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且符合规定的,依法享受相关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八)鼓励基地产、学、研有机结合,走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道路,对管理效益明显、培养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成果显著的基地,经文产办评审认定,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或奖励,扶持或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九)建立政府绿色通道,参照《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等办法,对基地在人才引进、子女就学、工商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鼓励基地入驻企业按规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申报、项目资助和各种奖励。由文产办推荐并获得国家、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重点扶持基地,可参照相应的资助标准,并根据获得资助项目的情况,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配套资助。
六、检查评估
基地实行试行期,自授牌之日起,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由文产办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对基地运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以及经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者,撤销其资格,收回证书和牌匾,直至追回已获得的各种资助。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5年12月28日(地方法规)
第二篇:加快文化强县建设实施意见
加快文化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根据《中共 XX 省委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XX 发〔2018〕X 号)和《中共 XX 市委 XX市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XX 发〔2019〕X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文化强县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等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自觉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继承与创新、改革与发展、事业与产业的关系,弘扬跨越时空的 XX 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着力彰显具有 XX 特色的优秀文化成果,紧扣落实“XX”、构建“XX”、打造“XX”精准发力,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文化特色鲜明、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健全、文化成果共享、文化人才涌现的全省文化小康示范县,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交出 XX 可持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答卷提供强大
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从现在起,通过两个阶段的努力,使全县文化发展主要指标、文化事业整体水平位居于全省前列。到 2020 年,实现文化小康,文化强县基础性工作显著加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美好;到 2025 年,基本实现文化强县目标,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更为强劲,建设成为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的文化强县。
——文化凝聚力显著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跨越时空的XX 精神广泛弘扬,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升,精神面貌昂扬向上。
——文化服务力显著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实现,文化产品供给力、公共文化服务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文艺创作力显著提升。文艺创作的扶持和激励机制不断健全,文艺原创力进一步提高,各艺术门类创作更加活跃,文艺精品不断呈现。基层文化队伍更加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加快并造就一批拔尖人才。
——文化竞争力显著提升。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特色明显,文化市场运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文化消费较快增长,文化产业成为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保护和利用,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体系有效形成,文化生产力进一步解放,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XX 文化在省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固本培根铸魂工程
1.纵深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干部和群众理论学习教育,积极创新基层宣传宣讲方式,推广用好“学习强国”学习的平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继续办好“领导干部学习讲坛”“道德讲堂”“XX 大讲堂”“XX 沙龙”等,整合资源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建立健全符合 XX 实际的理论研究机制,组织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理论的研究阐释。〔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社联、县委党校,各乡镇〕 2.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扎实推进县融媒体中心建设,积极创新理念、内容、载体等,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方式、表达方式、传播方式,促进分众化、差异化、个性化传播,增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完善新媒体矩阵建设,建设并用好县、乡、村三级政务微信矩阵群。加
强自媒体管理,建立自媒体备案、日常巡查、约谈等制度,确保自媒体导向正确、内容健康,为我所用。逐步将县政府网站、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进行整合,统一管理运营。积极有效整合本地自媒体资源,探索科学管理模式,纳入统一管理,形成媒体“统一战线”。〔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乡镇〕 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督查、巡察、问责等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和预防处置。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阵地管理。规范宗教文化建设和管理,深化非法宗教整治工作。加强文化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能力建设。实施好校园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传播XX 好声音,凝聚发展正能量。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社联、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二)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
4.务实弘扬 XX 精神。按照“讲好故事、紧贴实际、党员带头、发动群众、务求实效”五项要求,持续开展深化学习、示范带动、效果检验三大行动,纵深推进弘扬跨越时空
的 XX 精神走在前列。成立“XX 历史文化研究会”,对 XX 支部旧址和会议旧址等 XX 红色故事进行挖掘,并进行艺术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举办以《红色家书》和 XX 红色故事为主题内容的全县性诵读比赛,持续开展红色故事巡回宣讲,推动红色故事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在清明期间和 9·30 烈士公祭日,充分发挥 XX县 XX 烈士陵园的作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加祭英烈活动,学习英模事迹,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编制全县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实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县图书总分馆、学校设立红色书籍专柜。广泛开展“红色经典影片”巡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史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县社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网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持续唱响“XX”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各乡镇〕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公民道德建设,持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党员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军人等各个群体中,培养推出一批时代新人。组织道德模范、“感动 XX”“XX 好人”“最美人物”“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一批重大典型。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礼遇帮扶机制。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探索党建与民生融合、推行农村居家养老新模式。加大孝文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不孝行为整治,弘扬尊老养老强大社会正能量。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感恩行动”典型宣传。深入开展“党旗引领家校社合作”,优化教育生态,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着力打造水边何君、福民宋家、巴邱蒋沙、金江梅元、戈坪芳洲等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积极倡导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7.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 2021 年成功创评省级文明城市。坚持评选好人、道德模范,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积极向全国、省、市推荐好人典型,拍摄制作“身边好人”微视频和专题片,扩大身边好人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定期发布“身边好人榜”,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各乡镇、行政村(居委会)每月发布一期“身边好人榜”,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文明风尚。窗口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覆盖率达到 100%,挖掘汲取 XX 优秀传统家规家训精华,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一大批党员干部家庭、普通群众家庭成为文明家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三)实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
8.深化XX历史文化研究。深化XX历史文化研究,出版、发行相关书籍和刊物。加强对 XX、XX、XX 等 XX 历史文化名人的宣传研究,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和纪念活动,深入挖掘、传播好 XX 先贤文化、廉政文化、民俗文化的思想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党史办、县档案馆、县社联、县文联,各有关乡镇〕 9.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编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总体规划,建立文物资源数据库。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建设“智慧文博”系统,实现全县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视频语音监控、地表振动监测等。实施“拯救老屋行动”工程,推进湖洲、何君、沂溪等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古村落保护利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博物馆,各乡镇〕
10.推进非遗和古籍保护传承。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开发,完成县非遗展示厅建设。继续整理、申报等一批在我县具有一定特色和意义的省、市非遗保护项目。进一步做好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工作,在全县部分中小学建立“非遗传承教学基地”。将民间传统艺术和现代生活相融合,以 XX 采茶戏等传统民间艺术为元素,鼓励创作具有本土特色的节目。完成全县古籍普查工作,充实馆藏地方文献,对现有线装书进行项目申报和修复整理,逐步完成数字化扫描加工,提高古籍保护的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县文联、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采茶剧团,各有关乡镇〕 11.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各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结合当地特色,建设民俗风情带和民俗展示馆等。实施“一乡一品”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开展特色文化乡镇创评活动,激发乡镇挖掘当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自创自办文化的热情,形成乡镇特色文化品牌。编辑《XX 历史文化丛书》等优秀乡土教材、干部读本,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生课堂教学和各级干部培训内容。开展好“研学旅行”活动,让全县中小学生切身感受我县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深入实施国家“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文艺”融合发展。县融媒体中心办好“XX”栏目,围绕我县古色、红色、绿色文化资源,定期邀请县内外文化学者讲述我县文化历史,让观众感受 XX 文化魅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四)实施文艺繁荣发展工程
12.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围绕先贤文化、红色文化、绿色文化、民俗文化等 XX 特色题材,组织创作一批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小说、书画、摄影、微电影、戏剧、音乐、舞蹈、微视频等精品力作。健全网络文艺创作引导机制,创作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深入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设一批文艺创作采风基地和文化工作室。〔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各乡镇〕 13.丰富文艺作品的传播渠道。鼓励县内文艺单位、企业、公司等加盟剧场院线、电影院线、演艺联盟、展览联盟等,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座综合性群众文化活动场馆。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整合资源,加大文艺精品的传播力度,在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网站开辟文艺专栏,精心组织本土文艺精品专题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发挥优秀文艺作品的引领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委,各乡镇〕 14.推动 XX 采茶戏振兴发展。完善县采茶剧团管理机制,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建立 XX 采茶戏艺术创作奖励制度,着力挖掘传承传统采茶剧目,大力创作现代采茶戏。推进戏曲
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积极参加市级以上采茶戏调演活动,积极参评“XX 采茶戏之星”。加强采茶戏创作表演后续人才培养力度,与市级以上艺术院校合作,择优录用采茶戏传承生。〔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15.健全文艺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对获得市级及以上文化产品的奖励制度,大力开展文化产品评优活动。对全县文学、摄影、书法、美术、曲艺、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的优秀文艺人才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文艺人才的创新创作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投资、捐赠、参股入股等方式参与文化文艺精品创作和生产,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财政局,各乡镇〕(五)实施文化服务惠民工程
16.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达标工程,继续开展 24 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加大中心城区社区文化中心的建设力度。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攻坚工程,确保 2020 年实现全覆盖。建成以县级文化馆为龙头,乡(镇)综合文化站为支撑,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础的三级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打造“半小时公共文化服务圈”。〔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 17.提升文化惠民效能。不断提升服务功能、优化服务
水平,加快推进文化分馆、图书分馆进乡村、进社区、进公园、进景区、进园区,实现设施同步、资源共享。力推全县农家书屋“进人口集中的自然村”“进群众活动频繁的祠堂、礼堂、活动室”,推进“科技书屋+技术活动”“农家书屋+便民服务”“农家书屋+电商”“农家书屋+文化活动”等,解决农家书屋的免费开放问题。加快推进科技馆和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让文化信息更好地进家庭、进口袋,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大力开展“XX 书香”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送戏下乡、文艺调演展播、送电影下乡等文化公益活动。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组织文化志愿者和“红色文艺轻骑兵”小分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农闲时走社区、进农村,开展艺术培训和演出等公益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县文化志愿服务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科技局、县科协,各乡镇〕 18.鼓励文化消费优惠。鼓励文化服务商家向困难群众、社区居民、农村中小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免费发放“文化消费优惠卡”,群众持卡购书、看戏、看电影等享受折扣优惠。鼓励商场、企业举办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鼓励县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文化消费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人民银行〕(六)大力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19.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引进、扶持、培养一批文化休闲旅游业、信息服务业、创意设计业、现代传媒影视业等文化企业。重点扶持 3 家以上以文化产业
为主业、集聚效应明显、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融合发展示范企业,支持一批“专、精、特、新”文化创意企业,孵化一批小微文化企业。鼓励 XX 采茶戏、XX 微电影等优秀文艺作品等优秀文化产品生产。〔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联,各乡镇〕 20.启动智慧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产业与“互联网+文艺”对接,促进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业态的发展。支持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生产传播,鼓励和引导自媒体、有声电子读物等内容生产和传播新业务健康发展。支持引导文化传媒企业实施数字优先转型升级战略,支持有实力的动漫、游戏、电子竞技及其衍生品生产制造企业落户。〔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 21.搭建产业支撑平台。鼓励利用老厂房和商业综合体等平台建设文化创意空间,孵化一批小微文化企业,培植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优、成长性好的民营文化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搭建宣传、融资、创意、交易等产业支撑平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房管局,各乡镇〕 22.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以加快文化强县建设为契机,以“全景 XX、全域旅游”为目标,全力推进 XX 养生谷、XX湖湿地公园、XX 生态农业观光园“一山一湖一区”核心景区
建设,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旅游文化街区以及写生、影视基地,串点成线,形成精品旅游线路,营造全县浓厚的文化旅游氛围。〔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七)大力实施文化人才集聚工程
23.加快专业人才培育。完善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文化人才分配制度、激励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专业人才培训,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和文艺院团合作,定向培养专业人才。鼓励文化文艺工作者举办个人艺术展、音乐会、作品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培育发展壮大作家协会、书法协会、美术协会、摄影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等各类文化协会。实施文艺名人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本土文艺名人。大力扶持乡土作家、农民作家、工人作家、青年作家、民间文化传承人创作生产,全县每个乡镇、每个社区有一个以上文化社团,城乡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制度化、经常化,各类民间协会活动常态化,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形成共建共享、共育共创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24.建强基层文化队伍。依托文化乡贤、民间文化能人等,建立一支扎根群众的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和服务等方式,充实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力量。完善机构编制、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稳定现有文化队伍,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加强对乡村文化工作人员、文化志愿者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发展改革,把加快文化强县建设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汇全民之智、聚全民之力共同推进。要把加快文化强县建设纳入全县绩效管理考评,作为评价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二)深化改革
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和干部作风转变,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县采茶剧团、县电影公司企业化运营管理,切实提高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培育发展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实行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文化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管理,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促进文
化类社会组织规范有序运行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三)
法治保障
把文化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法治 XX 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红色遗存保护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提高文化领域法治水平。〔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政法办、县文广新旅局、县司法局〕(四)
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文化投入水平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整合文化产业发展资金,设立文化强县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活动品牌打造、文艺精品创作、对外宣传推介、文化人才奖励等。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土地、工商管理等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文化产业“补、贷、投、保”联动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完善文化资产和知识产权评估及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解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
人民银行、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新旅局〕 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和运行机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篇: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努力推动我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结合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的任务,以城乡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年,我县文化人才结构得到优化,专业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营造良好人才环境,着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较大的文化人才队伍,为加快石泉文化强县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12年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目标是:通过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使我县的文化人才总量有较大的增加,结构更趋合理,基层文化工作者网络更加健全,文化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人才创造的主要成果位于全市前列。到2013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更加合理,中青年人才占文化人才总量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适应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需要。真正形成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文化管理队伍。
一是配好配齐基层文化站干部。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是基层文化工作的一线组织者和执行者。要按照 “好”和“齐”的标准,在人选质量上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将热爱农村文化事业,有特长、爱好广的青年人充实进文化管理队伍中来,在人员数量上实现事有其岗,人到其位,做到专岗专人。全县各镇要在今年九月底前明确一名党委宣传委员和按编制数确定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各行政村至少配备一名宣传文化干事,并将名单上报县文化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要加强文化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文化馆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对文化站工作人员的辅导和培训工作,今年安排一次基层文化站骨干人员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定期派精通各类乐器及音响设施的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文化站开展业务工作指导。努力将文化站建设成为当地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中心,建立健全基层文化管理队伍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使农村文化的发展形成规模,持续发展。
三是要发挥镇文化站的作用。各镇要尽快完善镇综合文化站的硬件设施,镇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要尽快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在文化站进行办公,进一步完善文化站的软件资料,根据文化中心建设简介、文化活动记录、文化活动工作总结、文化活动计划、文化活动图片五个模块规范建档,及时更新。文化站要积极引导村(社区)干部充分利用现已配备的各类乐器、服装,利用现有的乡土文化人才,邀请相关部门及文化志愿者进行文化活动指导。
(二)重视三支力量,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一是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乡土文化能人生活在基层,成长在基层,运用自己文化方面的一技之长,服务乡里,创业谋生,是一支土生土长、扎根当地的文化力量。要充分认识这支力量的独特作用,各镇要建立健全乡土文化能人花名册,掌握乡土文化人才的基本情况,在各行政村、社区确定3-5名文化“热心人”,让他们带头领办本村或本社区群众文化活动。重大节庆期间发挥乡土文化能人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庆典活动,充分调动乡土文化能人的积极性。
二是民间文艺社团。各镇文化人才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各类社团的活动动态,积极引导新成立的社团到民政局登记注册,建立社团规范化的管理章程。要把组建、管理群众文化团队的工作纳入各镇议事日程,明确文化站长—村(社区)干部—社团负责人的三级队伍网络,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团队活动开展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发挥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大广场等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为群众社团文化服务的作用,为群众社团文化活动提供场所和支持。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3处社团活动阵地,免费提供水、电等基础设施。每年年初由宣传部牵头召开文艺社团负责人座谈会,研究部署本社团文化活动,力争社团活动每年有重点、有靓点。努力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并逐步向规模以上企业、社区、学校拓展。
三是文化志愿者队伍。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志愿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今年九月底前城内的各个社区要分别成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各镇选取有条件的村(社区)成立1—3支志愿者队伍,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号召热爱文化、有一技之长的各类人员积极加入志愿者队伍,开展文化、文艺下乡及兄弟乡镇志愿者队伍交流演出等活动。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兼结合、广泛参与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格局。
(三)培养专业文化人才。
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进行培训、学习。聘请知名度高、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成立智囊团,为县委、政府制定文化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在进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向具有文化、文艺活动特长的青年人予以倾斜,适当加分,不断充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人才队伍。每年举办一次专业性强、成效显著的大规模培训,针对文化人才队伍中热爱文化事业的中青年人员进行文化技能培训。不断增加对外学习交流的机会,组织文化业务骨干到文化发展先进县、市进行调研和业务交流学习,进一步开阔眼界,更新理念,转变思维,提升服务于文化体育事业的创新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文化人才工作格局,成立由宣传部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文化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文化人才工作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交流。各镇要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协调,形成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人才工作格局,并做好基层文化阵地队伍建设与制定规划的衔接工作,特别是要优先安排好事关城乡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各镇要将文化活动及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对各村的考核中,将文化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选优秀镇、村干部的另一衡量标准。
2、强化教育培训。把文化建设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党政干部的文化素养,力争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懂文化,人人有专长”,便于指导带动基层文化活动的有效开展。每年面向全县文化艺术骨干及新吸纳的优秀文化志愿者举办一次关于文学艺术、文体活动的培训班,增强文化人才队伍的知识储备,促进知识更新,加强自身修养。通过各种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载体,积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使文化工作者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高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
3、完善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机制,确保全县文化人才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大力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把基层文化队伍阵地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思想文化投入逐年增长。设立文化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每年在“文化强县”建设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用于文化人才的培训、评审和奖励,为文化人才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将文化人才的培养纳入全县人才长期培养规划。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对急需引进的专业文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设立文化领域的“突出贡献奖”、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基金、人才培养基金,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每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评选10名先进基层文化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取得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人才给予重奖,对本县文化工作者在国家、省级文化赛事中获奖的,视获奖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4、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文化人才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辟专刊专栏,对文化领域有影响的人才和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宣传。积极做好中央、省市等各级各类宣传人才奖的推荐选拔,对获奖者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加大对重要创作成果的展示力度,每年对全县书画、摄影、戏曲剧本、小说散文、歌词歌曲等文化艺术创作进行汇总梳理,对其中的优秀作品,通过组织举办书画展、专场汇报演出等形式,大力向社会宣传推介。吸收宣传文化领域的高级专家和社会文化名人组建成立智囊团,邀请参与政府文化政策、规划的制订,充分发挥专家库、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为政府重大文化决策发挥咨询、论证和参谋作用。
第四篇: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努力推动我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结合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的任务,以高素质文化人才培养为龙头,以城乡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人才培养投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营造良好人才环境。着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较大的文化人才队伍,为加快文化强县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12年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目标是: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使我县的文化人才总量有较大的增加,结构更趋合理,基层文化工作者网络更加健全,文化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人才创造的主要成果位于全市前列。到2013年,我县文化人才结构得到优化,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更加合理,中青年人才占文化人才总量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适应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需要。真正形成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文化管理队伍。
一是配好配齐干部。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是基层文化工作的一线组织者和执行者。要按照 “好”和“齐”的标准,在人选质量上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将热爱农村文化事业,有特长、爱好广的青年人充实进文化管理队伍中来,在人员数量上实现事有其岗,人到其位,做到专岗专人。
二是要加强文化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文化馆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对文化站工作人员的辅导和培训工作,尽快提升他们的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努力将文化站建设成为当地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中心,建立健全基层文化管理队伍作用发挥的长效机制,使农村文化的发展形成规模,持续发展。
(二)重视三支力量,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一是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乡土文化能人生活在基层,成长在基层,是一支土生土长、扎根当地的文化力量。要充分认识这支力量的独特作用,要将能工巧匠、文艺爱好者以及文化方面有专长的乡土文化能人纳入各镇的乡土人才超市,积极鼓励、支持他们发挥所长,贡献力量。
二是民间文艺社团。他们具有业余文化特长,热心基层文化活动,是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要热情鼓励扶持他们,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对管理规范、活动经常、成效突出、影响力大的文艺社团,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发展。扶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社团,努力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并逐步向规模以上企业、社区、学校拓展。
三是文化志愿者队伍。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志愿者是是各类文化活动开展的重要力量,要大力号召离退休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和文化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大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下基层,指导带动农村文化活动。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兼结合、广泛参与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格局。
(三)健全三项机制。
一是表彰激励机制。将文化人才的培养纳入全县人才长期培养规划。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对急需引进的专业文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设立文化领域的“突出贡献奖”、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基金、人才培养基金,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每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评选10名先进基层文化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奖励。
二是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机制,设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并视财力状况逐步予以增加,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形式,支持文化人才队伍的壮大发展。大力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把基层文化队伍阵地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思想文化投入逐年增长。做好基层文化阵地队伍建设与制定规划的衔接工作,特别是要优先安排好事关城乡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
三是文化人才评定机制。大力发展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建立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文化人才库,并将其纳入当地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全县民间文化人才数据库,组建全县民间文化人才评定机构,开展民间文化人才的评定工作,对达到标准入库人员颁发“石泉民间文化人才证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文化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文化人才工作格局,成立由宣传部长 为组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文化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文化人才工作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交流。各镇、文化系统各单位也要建立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构,在全县形成宣传部门为主导、文化部门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人才工作格局。
2、强化教育培训。把文化建设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党政干部的文化素养。搭建文化人才终身学习的平台,对文化人才进行培训。要定期举办文化专题培训班,增强文化人才队伍的知识储备,促进知识更新,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各种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使文化工作者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高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
3、完善制度保障。设立文化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每年在“文化强县”建设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用于文化人才的培训、评审和奖励,为文化人才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对取得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人才给予重奖,对本县文化工作者在国家、省级文化赛事中获奖的,视获奖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4、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文化人才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辟专刊专栏,对文化领域有影响的人才和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宣传。加大对重要创作成果的展示力度,每年对全县书画、摄影、戏曲剧本、小说散文、歌词歌曲等文化艺术创作进行汇总梳理,对其中的优秀作品,通过组织举办书画展、专场汇报演出等形式,大力向社会宣传推介。积极聘请文化领域的高级专家和社会文化名人组建成立智囊团,邀请参与政府文化政策、规划的制订,为政府制定文化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第五篇:文化强县建设实施意见
文化强县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强省、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加快建设文化强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等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自觉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继承与创新、改革与发展、事业与产业的关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新局面,为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纵深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能源活县”主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到 2020 年,文化强县基础性工作显著加强,人
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到 2025 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文化综合实力更加彰显,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期待得到更大满足,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更为强劲,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强县。
文化凝聚力显著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广泛弘扬,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精神风貌昂扬向上。
文化服务力显著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实现,文化产品供给力、公共文化服务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文艺创作力显著提升。文艺创作的扶持和激励机制不断健全,文艺原创力进一步提高,各艺术门类创作更加活跃,文艺精品不断呈现。基层文化队伍更加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加快并造就一批拔尖人才。
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特色明显,文化市场运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文化消费较快增长,文化产业成为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保护和利用,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体系有效形成,文化生产力进一步解放,文化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培根铸魂工程
1.纵深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干部和群众理论学习教育,积极创新基层宣传宣讲方式,推广用好“学习强国”学习的平台,充分利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学习,积极发挥县委党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阵地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场〕
2.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推进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有序推动“中央厨房”建设,大力引进专业人才,依托上级力量,打通与中央、省级、市级等重要媒体的对接渠道,形成多级联动传播机制。加强新闻网站的建设管理,做强移动传播平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关于贯彻的实施细则》,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巡察、问责等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和预防处置。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阵地的管理。强化对文化市场、文化工作室、对外交流文化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改进出版管理、版权监管、出版物进出口监管、印刷复制行业风险防控等工作。规范宗教文化建设和管理,深化非法宗教整治工作。加强文化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保护能力建设。实施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场〕
(二)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
4.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对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等研究阐释,整理保护革命文献、遗迹、实物、故事、口述史料等,加强对暴动、原中央苏区斗争等红色革命历史的深度挖掘,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研究成果,诠释红色文化的丰富内涵,加大红色教育培训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在红色教育中汲取强大的信仰力量。加强红色资源统筹规划,充分用好“暴动”旧址等红色遗存,打造红色教育基地,策划推出一批红色主题展览。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系统整理发生在红土地上的革命先烈事迹及籍将军事迹,抓紧编纂《暴动》等本土红色教材。通过微电影拍摄、微视频制作、采茶小戏编排、H5 创作等方式,大力宣传革命历史。持续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和红色经典故事宣介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社联、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史档案局,各乡镇场〕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星级文明信用户等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发布“诚信红黑
榜”,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打造“小城大爱•德耀”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各乡镇场〕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公民道德建设,持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党员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军人等各个群体中,培养推出一批时代新人。组织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一批重大典型。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关爱帮扶机制。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感动”典型宣传。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乡镇场、村(社区)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场〕
7.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坚持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并大力推荐参加全国、省、市评选。到 2025 年,力争实现创评为省级文明城市,2 个以上乡镇、村创评为全国文明村镇,每个乡镇都有不少于 1 个江西省文明村镇,70%以上的村镇创评为县级以上(含县级)文明村镇,窗口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覆盖率达到 100%。挖掘优秀的家规家训,推动一大批党员干部家庭、普通群众家庭成为文明家庭。
〔责任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三)实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
8.深化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传承。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研究阐释,深化红色文化、农民画文化、十八滩文化、儿郎文化、乡贤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积极性,有效组织开展系列学术研讨和活化、利用、展示等工作。大力传承和发展民间传统手工艺,建立传统手工民间艺人档案库,举办传统手工艺大赛。加强历史文献整理和档案资源建设,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丛书编辑出版,建立历史文化资源大数据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文广新旅局、县文史档案局、县文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9.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各级别文保单位的保护利用,争取未维修的省保单位项目经费用于本体维修,尤其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源保护和展示利用,按轻重缓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县级文保单位进行本体维修保护,加强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整治,充分利用已维修、好管理、有布展条件的红色文化遗存进行陈列展示,提高县级文保单位保护水平。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县财政每年投入 10 万元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经费。支持村史馆的建设,重点打造枧头兰田肖氏宗祠(红军独立第五师驻地旧址)和罗塘村背曾氏宗祠(村背会议旧址)。推进红色标语保护利用,对现有普查登记的标语进行分类定级,争取上级资金对标语字体进行修复,同时对书写标语的濒危建筑
实施抢救性保护。抓好百嘉下源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将古村落和周边文保单位融为一体进行保护,保护百嘉古街,积极争取维保项目资金,引进相关业态。建立健全革命遗址产权保护机制,将文物遗存逐步收归乡、村两级管理。县财政每年投入 5 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完善非遗数据库,深入挖掘非遗项目内涵,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工作。设立一批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开展好传习、培训等活动。抓好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城市商业圈、进景区等工作,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四)实施文艺繁荣发展工程
10.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策划组织创作一批小戏小品、文学作品、农民画等精品力作,向主流创作阵地进军。加强革命历史题材和传统文化题材创作,大力推动现实题材创作。着力在景区打造有一定影响的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表演。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坚持储备一批、扶持一批、生产一批。健全网络文艺创作引导机制,创作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深入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学和文艺工作者赴农村集中采风,深入基层寻访民间老艺人,挖掘整理山歌民间小调、传统技艺等,巩固拓展一批文艺创
作采风基地和文艺家协会基层联系点,建设一批文艺名家工作室。支持少儿文艺、群众文艺工作。扶持采茶剧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骨干文艺院团,鼓励支持民间文艺团队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11.丰富文艺作品的传播渠道。分类整合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资源,探索与周边市县建立展演联盟、展览联盟。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特别是要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同时利用好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终端设备,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每 3年定期举办一届艺术节,精心组织优秀文艺作品专题推介、展演、展示、展播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12.保护传承传统戏种。制定支持采茶戏保护传承的措施,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采茶戏传承保护中心牌子,定编定岗,推进传承创新。推进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社区)、进园区、进景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艺赛事、调演、汇演、交流活动。由财政出资,在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批采茶戏优秀演员苗子,采取定向委培的方式到吉安、赣州等大中专院校采茶戏专业学习,定向培养采茶戏传承人,制定定向培养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的管理办法,优秀毕业生以招录、聘用等方式回从事采茶戏表演。〔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13.健全文艺评价激励机制。政府加大对文艺作品创作的财政投入
力度,提高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标准,对获奖作品分等级设立经费奖励,设立县政府文艺奖,出台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专项扶持基金管理办法,优化文艺作品创作环境,支持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的文艺作品,并设置奖项。建立健全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各乡镇场〕
(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4.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重新布局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设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加大县中心城区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力度,整合幸福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扫黄打非、农家书屋等功能,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 2020 年实现全覆盖。支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进行常态化更新,保障文化服务功能持续性。逐步建设室内放映场所,将室外放映转入室内放映。建设县、乡、村三级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打造“15 分钟城市文化圈”、“30 分钟农村文化圈”。扶持文艺协会等民间文艺组织的发展壮大,鼓励民间组织开展文艺创作和群体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15.优化文化产品供给。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每个乡镇场至少打造一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扶持一支本土文艺队伍,做强做优本地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惠民服务。广泛开展“书香”全民阅读活动和“百姓大舞台·大家一起来”系列公益活
动,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大力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传统工艺展示和儿郎灯会、元宵唱船民俗表演活动,常态化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活动村(社区)全覆盖。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应急广播村村通。〔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16.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探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标准、公共文化机构考核评估标准和公共文化服务清单。坚持建管用并举,推动基层文化阵地互通融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供给目录发布和服务反馈评价等机制。建设公共文化云,打造“一站式”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财政局、县科协,各乡镇场〕
(六)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17.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充分挖掘我县农民画文化底蕴,推动我县农民画产业发展升级,加大农民画服装、工艺品等衍生产品开发力度,提升农民画附加值。实施“文化+”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等深度融合,扶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文化创意企业,加大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营销力度,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建立重点项目库,着力引进扶持一批骨干文化企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18.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动以田北农民画村为主体和基础的农民画产业园建设。利用儿郎文化展示馆、鱼文化主题公园、生态鱼美食园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街区,转型兴办文化产业街区。积极参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县(市、区)评选。〔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19.打造文化旅游品牌。着力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积极探索我县“智慧旅游”精心规划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发展以暴动行动委员会旧址、康克清故居、康克清展厅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旅游,以赣江十八滩、古城墙、博物馆、城南历史文化街区等为代表的古色文化旅游,以湖等为代表的绿色文化旅游,以田北画村、花花世界观光园、趣村夏木塘、高岭银杏村、红豆杉养生谷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切实办好全国农民画创作展、湖生态鱼烹饪大赛、油菜花节、“儿郎文化”艺术节等特色文化旅游节庆品牌活动。加大“文化、花海、美食”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介力度。〔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史档案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场〕
20.促进大众文化消费。策划推出文化惠民消费活动,发放“文化惠民卡”“消费券”“文旅体一卡通”等,扶持景区、影剧院、书店等提供优惠文化服务。组织广大青少年到县内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参观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游活动。鼓励银行推出文化消费金融产品。鼓励文创产品进入公共文化场馆、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支持实体书店升级发展、连锁经营。支持本土优秀剧目开展经营性巡演。〔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
教体局、团县委,各乡镇场〕
21.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培育文化产业发展的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扶持特色文化产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发展。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完善土地、建设、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文化金融服务方式,完善“补、贷、投、保”联动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完善文化资产和知识产权评估及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债券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解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各乡镇场〕
(七)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
22.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以优秀的本土文化艺术、文创产品和旅游项目为载体,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对外交流活动,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的平台和渠道。鼓励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节(展),积极组织我县优秀农民画作品外出参加各类赛事及展览,要创造条件找准渠道外出举办农民画专题展览,以农民画为媒向外积极推介文化。推进农民画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政府侨务办、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23.加大红色文化走出去力度。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建党 100 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挖掘革命历史,编写《暴动》红色教材。围绕红色文化及
革命老区的生动实践,主动向国(境)外讲好故事。大力扶持体现红色文化特色的文艺节目、图书、影视产品、文创产品、动漫、工艺美术等走向世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政府侨务办、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八)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2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对接省内外高校和高水平艺术院团,举办各类文化专业人才培训班,为文化单位、文化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邀请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专家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者授课培训,分批次安排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发挥文化名家传帮带作用,重点培养中青年专业人才,加强文化人才梯队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暨实施“英才计划”的工作意见》和《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创新引进人才特殊政策,鼓励通过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公开招聘等多种渠道柔性引进一批高端创意人才、文化艺术名家、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和文化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各乡镇场〕
25.建强基层文化队伍。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完善机构编制、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依托文化乡贤、民间文化能人等,建立一支扎根群众的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县级文艺群团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加快解决乡镇文化专业人员不足、专业能力缺乏的问题,通过招聘逐步实现每个乡镇都有一名专业人员。在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各乡镇场〕
26.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文化人才荣誉制度,积极向上推荐申报“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等人才,组织“最美基层文化人”和“最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评选工作,定期表彰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和工作者。建立优秀文化人才保障机制,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文化骨干人才,在编制、待遇上予以保障。保障各种所有制文化单位人员在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方面同等对待。强化文化人才服务保障,落实好《人才奖励办法(试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社联,各乡镇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党委(党组)和政府机关要把文化强县建设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举全县之力共同推进。县委将把文化强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评价各乡镇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场〕
(二)深化改革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健全改革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推动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三馆建设。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和干部作风转变,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文化产业发展经济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科协,各乡镇场〕
(三)法治保障
把依法推进文化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合上级开展执法检查,推进红色遗存保护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落地,提高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水平。加强对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县人大法制委、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司法局)
(四)政策支持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文化投入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设立专项资金,保证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和开展文化服务活动经费投入,为公
共文化事业提供资金保障。从 2020 年起设立县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35 万元,并按不低于我县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逐年提高,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建设。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确保每年不低于 10 万元相关经费保障。设立县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200 万元,用于解决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扶持各类文化实体提供优质低价的文化消费。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或劳务用工等方式配备人员。切实解决人员紧缺、老龄化等问题,优化员工结构比例,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加大对免费开放经费的投入。落实税收减免、捐赠等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文广新旅局)
各乡镇场、各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和推进机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