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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合集5篇)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20-66321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9 09:25: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

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

行办法

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试行)

南京大学文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将试行“申请――考核制”,其细则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3、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4、申请者的学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CET-4通过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

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西部计划考生参照“申请――考核制”办法执行,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情况酌情录取。

二、申请材料

1、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登记表一份(从网站上下载打印)。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考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附件1)。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附件2)。8、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须手写。

三、申请

1、申请人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www.teniu.cc)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实名申请(报名时间参看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生成申请考核登记表。2、下载打印本人《“申请――考核”登记表》,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于2013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用EMS寄送到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杨宗义楼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3、网上报名后,凡涉及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3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210093),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文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3)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 1、材料审核

由专业组织导师审核考生专业水平,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材料综合评分:满分50分

材料审核结果12月25日左右公布。2、笔试

由文学院组织,闭卷考试。考核时间:2014年3月4-5日。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英语,笔译,满分50分。3、面试一

形式:专题讨论。由导师组提出讨论专题,院图书馆向考生开放相关资料,以专业为单位,所有招生导师参加,听取考生专题报告。满分100分

考生笔试、面试一成绩累加,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二资格人选 4、面试二

由招生导师面试。满分100分

五、录取

1、综合考生全部考核结果,决定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学院建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牵头的院招生领导小组、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和各专业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篇:航天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细则

航天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卫东 副组长:于 敏

成 员:戴振东 都延丽 康国华 李 爽 全荣辉

二、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季海群 副组长:庞小燕 成 员:管永星

三、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细则 1.申请者基本条件

申请者需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中的基本报考条件。

2.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

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航天学院博士生导师。3.考生申请程序

a)考生需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b)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需于2017年12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以EMS方式邮寄,不接收其他形式的快递。

邮寄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联系电话:025-84892805 提交材料清单(材料按照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5)相关学科专业两位专家的推荐信;(6)个人简历;

(7)个人陈述(本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8)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叙述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9)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10)缴纳报名考核费200元。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4.申请材料审核

a)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b)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专家组择优确定考核名单,由学院审批通过后,于2017年12月11日前学院对外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对于逾期提交申请材料者,学院将不再受理。5.考核办法

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将组成考核专家小组,每个专家组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设秘书1人。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重点考核申请者掌握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展示,内容需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考核成绩均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6.拟录取名单审核

根据“考核专家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并在学院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7.监督机制

如果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四、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www.teniu.cc/),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页公布。

2.航天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892805

本细则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负责解释。

航天学院

2017年12月4日

第三篇: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办法

(2013-11-1)

为了保证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生源的水平及招生的公平性,特制定如下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

(3)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4)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优秀或CET-6通过或IELTS ≥6.0或TOEFL ≥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二、“申请-考核”制办法

1、材料审核

对所有报考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博士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

(1)基本材料:《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两份《专家推荐书》(分别请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以及根据各自情况所提交的相应学历证明材料等;

(2)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硕士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硕士论文、自我评价等。

2、专业考核

所有考生首先参加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分为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考核小组: 由各个专业提议,经学院审核批准,每个专业成立一个由3名以上教师组成的专业笔试考核小组。

2)专业笔试考核内容:精选快报级别以上国际刊物的英文文献若干篇,分别筛选适当篇幅的内容,作为专业笔试试卷。考生在考试现场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份试卷进行考试。

3)专业笔试考核要求:将英文文献翻译成中文,考试时间是2小时(可带字典等工具,但不得利用翻译软件)。

4)专业笔试考核计分方法: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5)专业笔试考核的组织工作:专业笔试考核小组的教师负责命题、评阅;学院统一完成专业笔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2)专业面试

1)专业面试考核小组:由各个专业提议,经学院审核批准,每个专业成立一个至少由5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中博导至少3人;导师参加,不参与对自己学生的打分。)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

2)专业面试考核内容:考生做20分钟的报告,汇报硕士阶段工作、业绩及对未来攻读

博士期间工作的设想和打算。考生接受面试老师的质询,质询时间至少15分钟。

3)专业面试考核计分方法:面试教师对考生已取得的业绩、创新能力、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进行独立打分,并给出录取意见。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

所有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考核小组:由学院组织至少由5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职务)的专家(导师不参加)组成的学院考核小组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每位考生就自己的学习经历、所做过的科研工作等做10分钟的报告,并接受考核小组成员的质询。

(3)综合面试计分方法: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科研能力等进行独立打分,并给出录取意见。综合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凡报考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博士生,请先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12月10日,具体请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2、寄送材料至院系

考生在2013年12月25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如下材料寄送(最好通过邮局的挂号信形式)到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肇莹收,邮政编码:210046):

(1)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

(4)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5)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寄送材料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三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3年12月25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鼓楼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原件。

(2)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3)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试时间

(1)经材料审核后,院系将在2014年1月15日之前公布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请关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主页通知。

(2)考试将安排在2014年3月12-15日进行。具体的安排请考生关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主页通知。

5、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 综合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及总成绩择优录取。

在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综合如下原则决定拟录取名单:

(1)以师生互选为原则,兼顾各学科、各研究方向,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可招博士研究生1名;

(2)根据博士生导师情况(院士/长江/千人/杰青等)和业绩考核情况(教学、科研、经费、奖励等),增、减其当年可招收学生名额;

(3)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名额不超过2名;

(4)同等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本科及研究生毕业院校,985、211院校优先。

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10月30日

第四篇: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试点办法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5年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15年我院将在历史地理专业对普通招考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方式。“申请-审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我院进行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一、招生专业、招生名额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2015年历史地理专业可以招收1名“申请—审核”制试点博士生,占用2015年我院招生指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外语水平要求:应参加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532分以上。

4、科研能力要求:

申请者近五年(2010年至今)应至少在国内外高层次学术期刊(CSSCI、SSCI)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作者)

5、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于2014年11月7日前向研招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不需装订),共计6项:

1、《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6)。2、2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7)。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1份。

4、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和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

5、本人自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6、英语水平与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同时还须于2014年11月7日前向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硕士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参与和协助导师或项目负责人科研和合作的详细情况,并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出具业务鉴定意见;

2、较为成熟、符合学术规范的博士阶段研究计划。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四、资格审核

研究院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者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专家组由研究院历史地理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不少于3人,不包括拟报考的导师。

专家组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以及对进入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设想。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外语水平以及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专家组应就以上方面的审核及最终审核结果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全体人员签字。

五、综合考核与录取

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三部分,考核形式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外语水平考核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成员包括专家组成员、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和其他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应就以上三个方面的考核出具明确的成绩评定和意见,全体成员签字。

综合考核小组结合申请者基本条件和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办进行录取检查。拟录取人员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1、“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第五篇:南开大学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办法

南开大学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14年我校将在部分学院的部分导师中,对普通招考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采取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

2、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三、导师范围: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将在《2014年博士招生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一般为院士、长江、杰青、国家千人计划等导师。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重点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按原办法执行)。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 http://graduate.nankai.edu.cn/bswb/Student/Notices.aspx。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0日9:00-10月30日9:00。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3年10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卡》;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请将研究计划填写在申请表中);

(5)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6)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8)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均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学院有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3年11月15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由申请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可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查询。各学院联系电话及网站可查询: http://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contact.htm。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争议委员会:

学校成立争议委员会,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诉。

八、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考试方式可自动转换为“普通招考”,如果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已用完,考生需要按规定时间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重新选择其他相近学科导师,报考学院不得修改,逾期不再受理。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修改报考导师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九、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010)组合数学研究中心“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11)陈省身数学研究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12)数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21)物理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4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51)化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60)生命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65)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70)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91)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93)历史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095)哲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120)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131)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140)商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190)日本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点击查看)

南开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

南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

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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