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6.1-2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 管理。
三、工作程序
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2.申请制度和规定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 《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和公司领导审批 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 销登记。
(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领导审批。
(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四、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昆山联华印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编号:LHYW-AC-016 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版次:A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3.1.3属于无法修复,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机电产品。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3.2设施设备变更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2.1变更类型: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2.2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或质量要求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申请/验收单》中的申请栏,交安全管理员会签,报总经理审批。
3.2.3设施设备变更实施后,需要进行验收,并填写《变更申请/验收单》中的验收栏,只有验收合格后的设施设备才能再次投入使用。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送安全管理员审核,生产经理批准。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如涉及危险物品,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由安全管理员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许可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3.3.5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6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持有相关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作业。3.3.7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3.3.8拆除后的设备按闲置、报废的方式处置。
3.3.9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参考《设备安全检修、计划管理制度》第5.2条执行。
昆山联华印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编号:LHYW-AC-016 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管理制度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版次:A1
3.4设施设备闲置、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需要闲置或报废的设施设备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写《设备/计量器具报废(闲置)申请单》。经工程部确认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闲置或报废,在台帐上注销。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在台帐上备注,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重新启用需由领用部门填写《设备/模具验收报告》。3.4.5报废设备申请批准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6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相关记录
《变更申请/验收单》 《设备/模具验收报告》
《设备/计量器具报废(闲置)申请单》
批准: 审核: 制定:
第三篇: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目的
确保生产设备设施报废、拆除过程符合规定要求,避免在拆除作业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2 范围
达到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 3 职责
3.1 相关车间负责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提出报废申请,负责经批准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作业前危险物品的处理。3.2 机电部负责组织对申请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鉴定、评估和审查,负责拆除作业的预先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等。
3.3 相关车间、安管部等部门参与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鉴评估和审查,负责拆除作业的预先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危险物品处置方案。
3.4 财务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的审核;负责拆除生产设备设施的账目处理。
3.5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的批准。4 程序
4.1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1.1 生产设备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改装; 4.1.2 已被国家列为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设施;
4.1.3在公司内已不能适应生产能力、高污染、技术落后的设备设施;
4.1.4由于生产工艺发生变化,长期闲置的、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
4.2 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申报、批准
4.2.1符合报废条件的生产设备设施,由相关车间提出报废申请。4.2.2机电部组织对申请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鉴定与评估。鉴定与评估根据该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并填写意见转财务部审核。
4.2.3 经财务部审核后,《设备(设施)报废申请报告》转总经理批准。
4.2.4 《设备(设施)报废申请报告》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生产设备设施的报废账目处理。
4.3 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安全管理
4.3.1 报废的生产设备设施由机电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机电部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预先危险分析,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和对《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进行审批。拆除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危险物品时,机电部应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
4.3.2相关车间对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的危险物品按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处置。
4.3.3生产设备设施拆除负责人在拆除前,要确认《设备(设施)拆除报告书》的预先风险分析、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等相关内容,组织人员做好拆除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如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时,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4.3.4 拆除作业过程中,拆除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3.5 安管部对设备设施拆除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4.4 拆除作业
4.4.1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责任部门应该对拆除生产设备设施的现状进行详细检查,落实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预防控制措施。
4.4.2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
4.4.3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汽暖管道、地下管网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4 生产设备设施中若有危险物品介质的,经化验分析符合拆除条件,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第四篇: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便统一汇总,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二、范围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各部门管理内容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五、管理标准及要求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六、设备设施购进计划编制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七、设施设备购进后的验收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
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八、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九、设施设备的试车试运行
1.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1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2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3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4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2.试运行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3.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5.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6.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十、设施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包含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十一、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按照具体的相关规程和制度执行
十二、设施设备的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1.设备年久陈旧或者工艺等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等申请报废拆除,必须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生产、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共同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报废,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2.报废拆除的设备在得到批准后,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风险分析报安全环保科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国家相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被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并记录入变更台帐
4.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5.财务变更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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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法人代表要树立高度的消防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方面资金的投入。
二、厂区中所用的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从正规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厂进行购买。
三、对发现灭火器压力不足,过期和丢失的,应及时充粉、更换。
四、对于爆炸物品所使用的灭火器必须是ABC灭火器。
五、消防设施、设备应由专人管理负责,发现丢失现象,要追究个人责任,且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转借。
六、避雷针由气象局专业人员进行制作、安装,安全
员定期检查,每半年请国家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一次。
七、冰袋、水池每天由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检查一
次,沙堆及时填补,保持原数量。
八、车间防静电橡胶每星期检查一次,定期更换。
九、要有明显的消防通道标志。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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