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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操作流程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0-29602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3 03:31: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河南省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操作流程

郑州担保公司http://www.teniu.cc/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还贷收据复印件

实地调查

资信评估部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注销抵(质)押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

(5)申请担保金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50%;(6)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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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担保公司http://www.teniu.cc/ 第七条 公司担保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

第八条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担保调查报告》。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

(1)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2)各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

(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有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4)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

(1)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2)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3)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4)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证、账证、账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5、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5)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郑州电缆厂http://www.teniu.cc/

郑州担保公司http://www.teniu.cc/ 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识别真假,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判断借款人(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2)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项目承担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3)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1、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

2、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3、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4、资产质量

5、资金结构

6、预测近三年的发展趋势。现金流量分析是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4)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各可预见性;(5)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结束,项目负责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为:(1)借款人背景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

(3)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4)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5)借款有途及还款资金来源(6)反担保情况

(7)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8)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0)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报《担保项目处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如企业因材料提供不全或企业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项目初审工作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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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担保公司http://www.teniu.cc/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

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2)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

(3)对企业的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4)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5)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部门评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第十九条 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会议评审。

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会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担保部负责;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1)评委会全体成员;

(2)项目负责人和协办人;

(3)评委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第二十一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

(1)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会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必期直行;

(3)项目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4)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

(5)评审委员会和参加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责任人和协办人答疑。

(6)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意见;

(7)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与会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8)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上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9)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 第二十二条 担保审批权限(包括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撤保的审批);(1)担保额在 元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2)担保额在 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中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担任”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评委会主任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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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担保公司http://www.teniu.cc/ 第二十五条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要进行复议

(1)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同意),但决策机构(决策人)决定复议的项目;

(2)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3)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

复议权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第一调查人。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六条 项目正式批准后,由担保部发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同意担保的决定、缴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的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发函前项目责任人要确认贷款银行的承贷情况。

第二十七条 担保部安排专人经办担保合同签约手续,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

(1)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

(2)由担保部、综合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和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

(3)公司经办人登记《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须注意的事项:(a)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俟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放;

(b)与抵(质)押人签订的〈反担保抵(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

(4)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市第(二)项相同;(5)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2)债务人和间经营和财务状况。(3)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4)风险计量和总结(贷款的五级分类)(5)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前30日,由担保部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第四十四条 每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和《担保项目检查表》

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企业须在该担保项目到期前20日内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郑州电缆厂http://www.teniu.cc/

郑州担保公司http://www.teniu.cc/ 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展期项目的担保须按照新项目的担保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逾期担保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

(1)采用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2)建议撤保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

第四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

(1)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

(2)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3)公司认为项目承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

第四十八条 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项目撤保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第四十九条 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终结手续。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报公司总经理核准。担保总将部门管理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 项目责任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录入微机,包括:担保业务动态表、担保项目检查一览表等。第十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一条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我公司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代偿和追偿方案由担保总负责制订并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的价值冲抵债务。对设定反担保人的,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

第五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核人员、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在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因具体原因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担保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六条 担保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归档的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时要有移交记录,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

第五十七条 担保项目终止后,担保部将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出相应修改调整。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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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担保公司http://www.teniu.cc/ 第六十条 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第六十一条 本规程自2001年 月 日起施行.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我公司至少应有二人在现场;(6)企业签署《担保费认缴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公司财务部门;(7)法人代表、公司签章。

第二十八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移交担保部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须单独管理。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九条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公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反担保。

第三十条 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第三十三条 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2)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3)连续2年盈利。

(4)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5)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第三十四条 办妥抵(质)登记手续后,经办人填写一式二份《担保贷款联系单》,联系单上注明”已经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承贷银行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报总经理签批后送承贷银行,银行经办人签章后可为企业放款,督促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将一份《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银行经办人签章)和银行借款借据的复印件存档 第八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五条 担保收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优惠费率。第三十六条 公司担保费率(年率)按担保额度划分3档。

公司按小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会员企业三种不同类型划分,以不同贷款时间和金额为限制定不同的费率,具体标准见收费表。

第三十七条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 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 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 加收滞纳金。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签署《担保费认缴单》时,要让企业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费认缴单》上签字后,将《担保费认缴单》退担保部存档。应缴担保费的当日,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有关人员须填制《担保郑州电缆厂http://www.teniu.cc/

郑州担保公司http://www.teniu.cc/ 费收缴确认表》,将缴费情况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九章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

第四十条 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检查报告和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查的内容:

(1)企业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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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 公司开展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1、企业申请

2、担保受理

3、项目初审

4、项目评审

5、签订合同

6、抵押登记

7、担保收费

8、发放贷款

9、保后管理

10、代偿和追偿

11、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委托担保申报表》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担保调查报告

-《担保项目处理表》 项目评审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填《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

-复印借款借据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还贷收据复印件

-注销抵(质)押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代偿和追偿方案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

-注销抵(质)押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条 担保中应注意的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除和添加;

第五条 公司担保部顾客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担保申请人材料清单》、《反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作为《信用担保申报书》的附件,经公司担保受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

第六条 担保受理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4、对单个企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我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

5、申请担保金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50%;

6、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第三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 公司担保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

第八条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担保调查报告》。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

1、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2、各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

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有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4、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

1、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2、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3、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4、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A.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B.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C.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账表、账账、账证、账证、账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D.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E.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5、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识别真假,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 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判断借款人(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2、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项目承担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3、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A.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

B.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C.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D.资产质量

E.资金结构

F.预测近三年的发展趋势。现金流量分析是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4、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各可预见性;

5、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结束,项目负责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为:

1、借款人背景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4、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5、借款有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6、反担保情况

7、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8、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报《担保项目处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呈报公司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如企业因材料提供不全或企业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项目初审工作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第四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审核和会议评审。

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

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

2、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

3、对企业的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4、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

5、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部门评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条 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会议评审。

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会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担保部负责;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评委会全体成员、项目负责人和协办人、评委会(或董事会)认为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

1、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会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必期直行;

3、项目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

4、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

5、评审委员会和参加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责任人和协办人答疑。

6、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意见;

7、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与会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8、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上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9、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

第二十二条 担保审批权限(包括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撤保的审批);

1、担保额在50万元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2、担保额在50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中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担任”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评委会主任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要进行复议

1、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同意),但决策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复议的项目;

2、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

3、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复议权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第一调查人。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六条 项目正式批准后,由担保部发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同意担保的决定、缴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的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发函前项目责任人要确认贷款银行的承贷情况。

第二十七条 担保部安排专人经办担保合同签约手续,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

1、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

2、由担保部、综合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和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

3、公司经办人登记《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须注意的事项:

A.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俟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放;

B.与抵(质)押人签订的〈反担保抵(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

4、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市第(二)项相同;

5、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我公司至少应有二人在现场;

6、企业签署《担保费认缴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公司财务部门;

7、法人代表、公司签章。

第二十八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移交担保部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须单 独管理。

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九条 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公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反担保。

第三十条 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

第三十三条 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2、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连续2年盈利。

4、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

5、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

第三十四条 办妥抵(质)登记手续后,经办人填写一式二份《担保贷款联系单》,联系单上注明”已经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承贷银行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报总经理签批后送承贷银行,银行经办人签章后可为企业放款,督促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将一份《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银行经办人签章)和银行借款借据的复印件存档

第八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五条 担保收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优惠费率。

第三十六条 公司担保费率(年率)按担保额度划分3档。公司按小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会员企业三种不同类型划分,以 不同贷款时间和金额为限制定不同的费率,具体标准见收费表。

第三十七条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 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 年的可以分收费。若逾期支付,按 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签署《担保费认缴单》时,要让企业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费认缴单》上签字后,将《担保费认缴单》退担保部存档。应缴担保费的当日,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有关人员须填制《担保费收缴确认表》,将缴费情况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九章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

第四十条 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

重点检查是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检查报告和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

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查的内容:

1、企业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2、债务人和间经营和财务状况。

3、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4、风险计量和总结(贷款的五级分类)。

5、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前30日,由担保部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

第四十四条 每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和《担保项目检查表》。

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企业须在该担保项目到期前20日内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展期项目的担保须按照新项目的担保程序办理。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逾期担保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

1、采用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2、建议撤保。

3、对逾期的担保项目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第四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

1、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

2、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3、公司认为项目承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

第四十八条 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对项目撤保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

第四十九条 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终结手续。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报公司总经理核准。担保总将部门管理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 项目责任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录入微机,包括:担保业务动态表、担保项目检查一览表等。第十章 债务追偿

第五十一条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我公司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代偿和追偿方案由担保总负责制订并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对设定反担保人的,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

第五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核人员、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在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第五十四条 因具体原因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 担保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六条 担保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归档的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时要有移交记录,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

第五十七条 担保项目终止后,担保部将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综合部、办公室等)部门。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出相应修改调整。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第六十条 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三篇:河南省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郑州担保公司http:///

河南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主任根据情况将该客户指定给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初步接洽,向

客户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贷款银行发出《拟担保函》,在此阶段担保部业务经理(主办、主管各一人)进行深入尽职调查,汇齐资料签署意见后转风险部进行风险评估。不具备担保准入条件的客户,由业务经理书面通知退回或补充资料。

二、风险评定

1、风险部受理客户资料后,依据职责和相关要求对报来的材料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整改措施或完善意见。经风险部经理评估后,并经部主任认同的项目可签署书面风险评估意见后将资料汇总后报担保审查委员会审查决策。

2、对经风险评估后确认该项目风险难以防控或与相关政策法规相悖的材料或退回或重新补充资料。

三、项目决策审批

1、根据风险评审意见及客户说明担保准入条件以及应具备资料等。并根据客户情况填写《项目作业单》,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客户做出答复。

郑州电缆厂http:///

3、担保部业务经理根据《项目作业单》内容出具意见,交担保部主任初

1、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应及时客户通知办理反担保手续,同时向银行发出《同意担保的函》。

2、向客户收取担保费:根据省金融办相关要求及同业的实际情况公司核定担保贷款半年期2.4%、一年期3.6%、二年期6%收取。

3、经银行审贷会批准后,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正式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同时贷款银行向担保公司送交放款通知。公司正式履行保证责任。

五、保后跟踪

1、项目经理根据与企业签订的《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在承保期内按月(季)深入贷款企业调查其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银行账户资金的出入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展程及时办审筛选后,报总经理

一、项目初审

1、客户到公司咨询担保业务,由综合部受理转到担保部。度等。

2、检查中一旦发现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并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存在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报告部门经理。

3、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由担保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担保企业准备还贷资金。

六、担保终止

已结束的担保项目,2、担保部确定可否受理。

4、经筛选后对可受理的业务向评审报告,经公司审保会审定后,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评估,并签署评估意见。全体评审会成员对该项目进行无记名投票后报执行董事最后审定。

2、从项目受理起到决策审批程序结束期间为15个工作日,异地企业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四、担保手续的完成理注销抵押登记等项目终结手续,并将所抵押的资料原件退还被担保企业。

黑龙江银润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篇:贷款担保公司操作流程

清远市退促会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

企业融资贷款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担保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经会计师事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个的会计决算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6、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需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7、反担保抵(质)押财产的权属证明和评估证明文件; 注:

1、带号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二、受理申请

1、创业基金管委会受理业务的条件是:

申报公司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业绩良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能提供完整的会计信息,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单位有效净资产50%。有反担保措施。

创业基金管委会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并向申报企业发出通知,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交担保评审费。

2、初审与审批

创业基金管委会受理担保项目后,即开展项目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4)企业财务状况;(5)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6)企业资产及还款来源;(7)安全保证措施;(8)基本风险度评估;(9)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0)结论。

创业基金管委会可就上述情况进行查询或实地调查。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因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时,可终止初审;若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可暂缓进行初审。

初审完成工作后,创业基金管委会内部开展项目的详细评审。

担保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退促会决策机构审批。

创业基金管委会从项目工作起,一般在5-1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办理担保手续(或做出不予担保的答复)。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创业基金管委会同意承担企业担保的复函;

2、交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

3、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

4、通知的有效期(三个月);

5、其它事项。

三、担保收费及签订合同

担保收费包括评审和担保费。对深入单位进行担保初审的项目均收取评审费;对正式承保的项目同时收取担保费。费用收取标准:

评审费按担保申请额的5‰收取。对我创业基金管委会决定正式受理的申保单位,在实地考察前,均应先收取1000元的初审费。由业务部通知财务部门收款并开具发票。决定承保后,再补收相应的评审费,已交初审费可抵交评审费,如申报单位不符合承保条件,初审费不予退还。

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月担保费率(月率)计算收取。担保费=担保金额×月担保费率×月担保费率×担保时间(月)

评审费、担保费原则上于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时一次性收取。企业预交担保费后,创业基金管委会在与企业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或抵押(质押)合同的基础上,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四、发放贷款

上述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向担保公司送交放款通知。

五、正式承保

创业基金管委会收到放款通知后,按合同约定对借款人正式履行保证责任。

清远市退促会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

xxxx 年x月x日

第五篇:某某投资担保公司操作指引

河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业务操作指引

1.0总则

1.1本操作指引适用于规范河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及办理过程。

1.2融资客户个人要求:

1.2.1个人基本要求:

1.2.1.1客户或配偶要求有郑州市户口,或在郑州稳定住所(居住)满三年以上。

1.2.1.2客户年龄不得大于65岁,且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2.1.3客户应提供的基本材料——个人四证原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本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

1.2.1.4客户如系已婚,还应该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

1.2.1.5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派出所出具的带有个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1.2.1.6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证明的)、单身证明(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证明);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上述单位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1.2.2其他应关注的问题:

1.2.2.1如客户及配偶均非郑州市户口,应提供郑州户口夫妻双方作为担保人。

1.2.2.2临时身份证可用于审批,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提供正式身份证明。(确实暂时无法提供正式身份证的,可在同时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房产证后办理)

1.2.2.3客户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名下无房产的融资担保业务不予受理。

1.2.2.4客户为单身的(包括未婚或离异),申办融资担保业务应提供郑州户口夫妻双方作为担保人。

1.2.2.5客户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提供相应的还款来源,可以保证正常的归还融资借款。

1.2.2.6融资担保业务用于企业经营的,担保客户应为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或股东。

1.2.2.7客户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应由综合还款能力最强的一方作为融资申请客户,另一方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1.3抵押人基本要求:

1.3.1抵押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法定的营业期限内正常经营尚未注销的企业。

1.3.2抵押人是个人的办理要求:

1.3.2.1新客户的,抵押人夫妻双方年龄应不超过65岁,且身体健康;属我公司长期合作的老客户的,如在合作期间无不良记录,抵押人年龄最长可不超过67岁。

1.3.2.2夫妻双方应共同在指定合同上签字,并应为本笔融资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1.3.3抵押人是法人的办理要求:

1.3.3.1应对抵押事宜出具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认可。

1.3.3.2原则上要求该企业对该笔融资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1.4担保人的基本要求

1.4.1业务中所称担保人包括自然人担保和企业担保。其担保方式必须是连带责任保证,不接受其它方式保证。

1.4.1.1个人担保基本要求:

1.4.1.1.1业务中的个人担保,是指担保人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债务连带责任担保。

1.4.1.1.2业务中个人担保的,如为办理融资担保业务必要条件,则担保人应满足:郑州市户口、已婚、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足以提供担保,且年龄在65岁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1.4.1.1.3个人担保的,应按担保客户基本材料要求提供个人四证。

1.4.1.2企业担保基本要求:

1.4.1.2.1企业应为依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且股东构成简单,股权清晰。

1.4.1.2.2企业的注册地应为河南省内,且正常经营本行业三年以上。

1.4.1.2.3应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局备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行业资质证件、近三个月税单、近半年内部财务报表、企业债权债务清单、固定资产清单(含企业相关资产证明如车辆、房产);要求所有材料合法、有效、齐全并加盖公司公章。

1.4.1.2.4全体股东必须按我方要求出具《股东会决议》,并要求所有股东可以签字或委托签字,要求面签,并提供身份证。

1.4.1.2.5担保企业如在融资担保业务期内存在营业执照内容变更、企业增资、扩股、资质证明或行业许可证件变更等情况的,应在变更后及时向我公司提供变更后相关材料,必要时,应签署相应承诺书。

1.5抵押物受理规定:

1.5.1抵押物包括不动产及动产;不动产主要是指可抵押的房产,动产包括机器设备、汽车等。

1.5.2抵押物的所有人应保证对抵押物具有100%产权,且产权清晰,未设定他项权力,来源合法,并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可以随时变现且无任何经济纠纷。

1.5.3不动产抵押的,应遵循以下规定:

1.5.3.1抵押物是房产的,要求应为能够在郑州市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另包括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及郑东新区的房产,超出此范围的房产不予考虑。

1.5.3.2抵押物是房产的,房龄应不超过20(房产价值与房龄关系联系较小,如变现无障碍原则上可以不考虑房龄问题),且维护完好,功能齐全,具备继续使用条件。

1.5.3.3抵押物是房产的,包括商品房、具备上市条件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及安居工程;住宅、写字楼、商业门面、别墅均可作为抵押物;自建房、非完全产权房、廉租房、单位出租房产、厂房、商场内商业铺面等不可作为抵押物受理。

1.5.3.4整栋楼抵押的,必须提供土地证(地随房走,如果房子土地性质无问题和无抵押基本不用考虑土地问题)。

1.5.3.5商业用房办理抵押融资担保业务的,抵押物应规划有专用的出入通道,且应由第三方管理物业且配套设施齐全、合理、运转正常。

1.5.3.6抵押物必须产权明确,维护良好,未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

1.5.3.7如抵押人发生离异、丧偶等影响到抵押物产权的情况,必须经过析产后,明确其100%产权后方可受理。

1.5.3.8性质属于个人自建房、都市村庄内、都市村庄居民聚居地内房产不予受理。

1.5.3.9抵押物为郑东新区及各开发区内商品房(能办理抵押、领取他项权证)的,抵押登记须由我公司人员办理。

1.5.3.10房产所属小区产权、物业上有较大纠纷的不予办理。

1.5.3.11抵押物被用于娱乐行业或被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军警、律师系统及二级机构使用的不予办理。

1.5.3.12抵押物可能存在产权纠纷或继承问题的不予受理。

1.5.3.13动产抵押的,抵押物应购买财产保险并必须将保险第一受益人变更为我公司。

1.5.3.14融资担保业务额度超过房产评估值的100%的,无论属于何种品种,抵押时应保证抵押物最高额抵押,剩余部分作为信用融资担保业务发放,不得出现抵押物未按照100%抵押却有信用融资担保业务的情况。

1.6融资担保资金用途的规定:

1.6.1融资担保资金只能用于指定的生产、经营等合规合法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股票、基金、赌博、购买彩票等用途,更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1.6.2新融资担保业务用于房地产开发及相关建筑安装工程或服务、工程垫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土建、道路、装修、给排水、电梯、消防及园林绿化等业务)、劳务输出等业务的谨慎受理。

1.6.3鼓励和支持客户融资担保业务用于现有业务流动资金补充或扩大经营规模,融资担保业务用于投资新业务、多元化发展或业务转型。原有业务规模收缩的,仅考虑在房产抵押融资担保范围内受理,不得授信。

1.7关于额度限制的规定:

1.7.1原则上单一担保客户(包括担保企业)在我公司保有融资担保业务总额度不得超过600万元。

1.9其他规定:

1.9.1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军警、律师系统及二级机构从业人员、其配偶、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作为担保客户、抵押人、担保人的慎重受理;

1.9.2除房屋租赁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都市村庄居民作为融资客户不予受理;

1.9.3在乡、村一级党政机构从业的都市村庄居民作为融资客户不予受理;

1.9.4资产与收入明显不符的公务人员作为融资客户、抵押人、担保人的不予受理;

1.9.5融资客户、抵押人、担保人及配偶有犯罪记录的不予受理;融资客户、抵押人婚姻状况不明或离婚、继承财产分割不清楚(能提供产权确权证明材料的除外)的不予办理。

1.9.6如担保客户及配偶在我公司的个人信用记录中出现逾期纪录,有累计五次以上逾期纪录的原则上不能办理;如客户资信情况确属良好,有可以理解的逾期原因,或客户仍执意办理,应提前告知客户办理时可能根据要求增加办理条件,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自然人反担保和缴纳贷款额5%的反担保保证金,满足以上条件可受理。

1.9.7咨询、调查受理期间,客户态度恶劣,有明显包装、隐瞒、漏报问题的,根据性质严重性,随时停止办理。

河南省投资担保公司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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