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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20-100920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5 12:56: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_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奶业整顿、恢复和振兴,根据省、市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2_]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监测,规范生产经营,开展技术服务,推进基层畜牧部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力争实现生鲜乳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鲜乳。

(二)重点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小区)。

(三)重点区域

以昕水镇、曲峨镇、三多乡为重点,兼顾其他乡镇。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管理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围绕生鲜乳收购站主体合法化改造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已完成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要进行核查,严防非法收购站(点)反弹,巩固清理整顿取得的成果;未完成许可证核发工作的县要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尽快完成清理整顿任务,确保生鲜乳收购站全部持证经营。要继续落实《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检查督导,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管理。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β-内酰胺酶为重点,开展违禁药物专项监测;在生鲜乳收购与运输环节,检查“两证一单”。在重点乡镇开展生鲜乳安全隐患排查,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行为。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加强监测与执法的衔接。畅通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三)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 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结合实施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等技术工作,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水平,加强奶牛养殖技术指导与服务,普及科学饲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推动奶牛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中心成立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长:房金平

副组长:韩保国

冯建宏

成员:冯瑞宁

贺晋春

张春明

刘伟清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冯建宏兼任。办公室电话:0357-3994355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充分调动畜牧行政执法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现有资源,加强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各尽其职、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各乡镇畜牧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 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各乡镇中心站及时总结经验,将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强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正面引导舆论,为奶业整顿、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4

第二篇:202_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省奶业恢复和振兴,根据全省《202_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农业部《202_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202_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落实《山东省生鲜乳收购站发展布局规划(202_—202_)》,《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095号),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推进基层畜牧部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巩固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以生鲜牛乳为重点整治产品;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以我省奶牛主产区,事故多发区,省际交界区和目前整治工作进度相对缓慢的市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查处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为重点整治手段。

四,整治任务

在202_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整顿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以下任务。

(一)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开展例行监测,掌握质量状况。组织实施202_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为重点,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例行监测,掌握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

实施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执法。以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为重点,配合农业部对奶业主产地区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对例行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实施监督抽查;依据抽查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严格审批准入,优化奶站布局。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和运输许可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条件要求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奶站和运输车辆严禁收购运营;服务奶源基地建设,遵照奶站规划要求,通过引导迁移,合并转化等手段,不断优化生鲜乳收购站布局,促进奶业健康发展。

完善检查制度,防范非法反弹。建立健全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分片驻站,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信息渠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范非法收购站(点)出现反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

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运营水平。严格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检查,(来源:好范文 http://www.teniu.cc/)推动“三表一单”使用和保管,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

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乳品安全标准》等培训工作,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提高从业者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引导标准养殖,夯实安全基础。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生鲜乳质量安全基础。

五,工作安排

202_年生鲜乳专项整治从2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通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支撑全年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一)2月份,印发整治方案,部署全年活动;加快清理整顿进度,月末实现全部奶站持证经营;印发《202_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二)3月-4月,召开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暨奶业生产形势座谈会;

(三)4月份,开展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四)3月-5月,开展上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五)4月-6月,开展

羊奶生产收购情况摸底调查,研究制定羊奶收购管理办法;

(六)3月-6月,联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对生鲜乳收购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七)3月-9月,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八)4月-11月,配合农业部开展重点地区飞行抽检;

(九)4月-5月,对重点市生鲜乳生产收购管

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十)7月-10月,开展下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十一)12月,全面总结202_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在遵照全省《202_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总体工作要求的同时,生鲜乳专项整治活动还需做到:

一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地要根据省里方案和当地实际,细化生鲜乳整治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明确具体目标和责任,强化执行考核和督导。

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各级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要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整顿工作开展。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正面舆论,迅速果断处理负面影响,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要于每月30日前将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开展,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认真梳理归纳,形成文字总结,突出量化指标和典型做法经验,向省局报送;奶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要随时报送。

第三篇:202_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5:

202_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2_)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推进基层畜牧部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鲜乳。

(二)重点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小区)。

(三)重点区域

以两城区为重点,兼顾其他有奶牛养殖的县、区(市)。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202_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全市范围内,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为重点,开展全省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检查“两证一单”。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依据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力度,防范非法收购站(点)出现反弹,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对收购站认真审核,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

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同时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l)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奶农和收购站质量安全意识;开展《乳品安全标准》培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县、区(市)畜牧兽医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任务顺利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各县、区(市)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通力合作,协同作战

充分调动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体系;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形成各尽其职、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正面舆论,迅速果断处理负面舆论,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工作安排

(一)6月,部署202_年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印发《202_年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的通知》,督促未完成清理整顿的地方加快个体收购站主体合法化改造,取缔流动收奶站(点);进行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三)6月,开展上半年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四)6月,对重点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五)6月—8月,组织奶牛养殖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师资培训。

(六)6月—9月,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七)7月—10月,开展下半年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八)6月—11月,根据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和举报投诉,开展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

(九)12月,全面总结202_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第四篇: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力争实现生鲜乳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二、整治重点

以生鲜乳为重点对象,以生鲜乳收购站为整治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小区)。重点区域是开干齐乡。

三、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在保障合格生鲜乳收购基础上,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扶持和指导,明确办站主体。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机械挤奶设备购置补贴,推进规范化建设。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严格收购站市场准入,开展收购站规范化建设与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的检查督导,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管理。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以三聚氰胺为重点,省统一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在重点地区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加强质量监测、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的衔接,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设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公开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三)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结合实施奶牛良种补贴项目等工作,加强奶牛养殖技术指导与服务,普及科学饲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推动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高奶牛单产,改善生鲜乳质量。

(四)开展生鲜乳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试点。在整治工作基础上,全省推出一批管理规范、生产标准、牛奶质量优良的先进奶牛场和奶站,省级建立3-5个生鲜乳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试点,各生鲜乳主产地选择部分典型奶牛场、奶站,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作为奶站与奶牛养殖场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地要按照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落实政策,加强宣传。认真落实省各项奶业扶持政策,对规模化养牛场和挤奶机械进行补贴,推广高产优质奶牛品种,落实后备母牛政策,推动奶牛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正确引导舆论,为奶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3月下旬起,每月13日和28日向市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

奎屯市农林水牧局

202_年3月26日

第五篇:202_年南宁市兴宁区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模版]

附件4:

202_年南宁市兴宁区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自治区、南宁市《202_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2_]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推进基层畜牧部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鲜乳。

(二)重点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牛养殖场(小区)。

(三)重点区域

以畜牧大院、五塘镇为重点。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202_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全城区范围内,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为重点,开展全城区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在奶牛主产地,以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为重点,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检查“两证一单”。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依据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力度,防范非法收购站(点)出现反弹,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对收购站认真审核,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

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同时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奶农和收购站质量安全意识;开展《乳品安全标准》培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在城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任务顺利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通力合作,协同作战

充分调动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体系;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形成各尽其职、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正面舆论,迅速果断处理负面舆论,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工作安排

(一)1月—2月,部署202_年城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二)2月—5月,开展上半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三)5月—6月,对重点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四)3月—9月,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五)7月—10月,开展下半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六)4月—11月,根据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和举报投诉,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

(七)12月,全面总结202_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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