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保人员、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安保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长短棍、辣椒喷雾、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幼儿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6、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各科室门锁,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幼儿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安保器械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全园师生在园安全。幼儿园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幼儿园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钢叉、橡胶辊、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幼儿园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园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幼儿园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篇: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校园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安全。学校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教育局配置 七件套,包括警用钢叉、木棒、警棍,警用强光灯、防割手套、催泪瓦斯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篇: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庙头小学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校园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安全,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门卫处防御性器械,包括警用钢叉、盾牌、警棍,警用强光灯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第四篇: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平江第三中学安保器材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安全。学校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学校安防器材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包括强光电筒、警用钢叉、橡胶棒、警棍等安防器材。安防器材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安防器材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安防器材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安防器材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安防器材带出。严禁用安防器材嬉戏打闹,严禁将安防器材交于他人玩耍。安防器材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安防器材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
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篇: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大郭小学安保器械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校园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安全。学校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包括警用钢叉、催泪剂、电警棍,防割手套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 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