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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考试《卷一》试题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0-101134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7 00:39: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湖北省司法考试《卷一》试题

湖北省司法考试《卷一》试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军事管理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内的自然资源和(B)。

A动植物

B文物

C公共设施

D矿产资源

2.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多少小时内作出裁定?(A)A、48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立即

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B)

A.尽管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但在共同犯罪中,有主犯不一定有从犯 B.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成立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 C.指使证人作伪证的,属于实行犯 D.实行犯可能是胁从犯

4.下列哪个组织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B)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5.对案件所涉的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由(B)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A.环境污染

B.司法

C.物证

D.笔迹

6.下列有关全民守法内涵表述错误的是(D)。A.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B.全民守法是实现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 C.全民守法是全体人民基于内心信仰而积极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状态 D.全民守法仅仅体现为行为上遵守法律

7.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给其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A 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当归寺院所有。B.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C.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归寺院所有。D.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

8.预算的主体是(C)。

A.各级人大

B.各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C.各级政府

D.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9.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如何确定的?(A)

A、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可以由原告指定; C、可以由被告指定;

D、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人民法院认可;

1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C)日和()日内正式下达。A.202_

B.3045

C.3060

D.4560

11.行政法规是(C)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 C、国务院

D、中共中央办公厅

12.国务院批准(A)政府可以举债。

A.省级

B.设区的市级

C.县级

D.乡镇级

13.事业单位记过的处分期间为(D)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D、十二个月

1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B)A.两个月内审结

B.三个月内审结 C.六个月内审结

D.一年内审结

15.街道办事处(A)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A.应当

B.可以

C.应该

D.不可以

16.书面证言属于(C)A、书证

B、物证

C、证人证言

D、勘验笔录

17.预算公开的例外是指(D)。

A.举借债务的情况

B.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表、报告 C.政府采购

D.涉及国家秘密

18.现阶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是(D)A.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

B.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D.非公有制经济

19.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B)。A 免予处罚

B 不予处罚

C 从轻处罚

D 视情处罚

20.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为(B)。A.国家工作人员

B.司法工作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任何公民

21.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B)作为被申请人。9 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22.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A)。A.限期治理

B.限期拆除

C.停产治理

D.上报处罚

23.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D.车间标准

24.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必须设立的公司组织机构是(C)。A.党委会 B.职代会 C.股东会 D.股东大会

25.下列哪项中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A)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25—38题,每题5分,共70分。

25.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ABCD)A、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B、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C、违背公序良俗的。

D、违反自愿原则的或内容不明确的。

26.(ACD)、损害担责的原则。

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

C、综合治理;

D、公众参与;

27.《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有哪些意义。(ABCD)

A.国务院颁布施行《办法》,是顺应形势发展需要,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B.《办法》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从长期改革试验状态向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迈进了一大步,是全面深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C.《办法》将社会救助上升为根本性、稳定性的法律制度,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解决急难问题构建起完整严密的安全网。

D.《办法》的颁布施行为政府各部门依法救助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救助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行为规范。

28.某公安局以刘某引诱他人吸食毒品为由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

A.公安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传唤刘某询问查证,询问查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B.对刘某的处罚不应当适用听证程序 C.如刘某为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D.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

29.事业单位岗位分为哪几种类别(ACD)A、该县公安局

B、某市公安局 C、该县人民政府

D、某市人民政府

30.《立法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下列哪几项?(ABC)A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B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以及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D地级市

31.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ABD),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A法律

B行政法规

C内部规定

D国家有关规定

32.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AC)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A国家安全机关

B检察机关

C公安机关

D人民法院

33.在国际毒潮的影响下,我省毒品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呈现出哪些特点?(ABCD)A 毒品来源多元化

B 毒品种类多样化 C 毒品贩运隐蔽化

D 毒品滥用扩大化

34.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主要有(ABCD)A.组织建立机场安全、生产运营责任制 B.监督管理机场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C.协调解决机场安全、生产运营问题

D.参与指挥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组织演练。

35.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BCD)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36.关于法与道德的共同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A.法律与道德都是一种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B.法律和道德都具有强制性,都是人们应该遵循的规范。C.法律与道德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不断变化的。D.法律和道德都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之上的。

37.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ABCD)A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必然要求。B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共产党全面提升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C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应对国内、国外新问题和新矛盾的必然要求。

D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升社会主义立法、司法、执法水平的要求,是提高公民守法意识的要求。

38.宪法规定,我国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关是(A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39—53题,每题2分,共30分。

39.税法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国家制定税法的目的包括()。A.保障国家利益 B.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C.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D.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40.下列有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有()。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售货物,为实际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守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货物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41.下列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要求的有()。A.说明清楚,不漏报或任意取舍 B.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C.内容完整 D.合法合理

42.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职责有()。A.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 B.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细则

C.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 D.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43.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合法的?ABC A、甲律师考试辅导班约请与乙教授讲课,乙教授答应了。因讲课当天乙教授要出差,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劳;

B、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后,甲公司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

C、债权人王某因出国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葛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1万5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王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葛某;

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自己的小舅子从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

44.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A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B公司,先付款后发货;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B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C公司,货到后付款。为节约交易成本,B公司与A公司协商后达成对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即A公司直接将大米发往C公司所在地。在B公司已经将贷款给了A公司,A公司即将履行合同前夕,B公司得知C公司乃一专门从事诈骗活动的皮包公司,因此立即派员前往A公司请求该公司暂时不要将大米发往C公司。A公司不予理会,依旧将大米发往C公司,C公司得到大米后便逃之天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A、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A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A公司违反了合同履行中的协助保护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B公司行使的不安履行抗辩权;

45.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要编制移交清册,其内容包括()等。A.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B.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 C.公章、文件和用品

D.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

4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予扣除的有()。A.银行加收的罚息 B.工商机关所处罚款 C.对外担保支出 D.销售商品给予采购人的回扣

47.税务代理的形式包括(). A.全面代理 B.单项代理 C.临时代理 D.常年代理

48.下列有关记账本位币的基本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B.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可以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反映

C.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必须选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D.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49.下列关于专用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B.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人

C.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

D.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拨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50.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有()。

A.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B.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C.采用招标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D.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1.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包括()。A.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B.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鉴证 C.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D.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会计行为监督

52.某甲将松下牌家用洗衣机一台交给乙寄卖商店出售,下列陈述正确的有?D A、除非经甲特别同意,否则乙商店不能自己买进该洗衣机;

B、乙如果以高于甲指定的价格卖出洗衣机的,高出的部分属于乙的收益,甲不必另行支付报酬给乙;

C、甲特别告诉乙不得将该洗衣机卖给自己的情敌丙,只要丙的出价符合要求,则乙完全可以对甲此种没有任何经济上考虑的意气用事置之不理;

D、如果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乙没有将甲的洗衣机卖出则甲可以将洗衣机取回,且无须支付报酬;

53.小张是某代理记账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会计人员,在其为客户提供的下列服务中,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的做法有()。A.利用会计专业知识向委托单位提出偷税的建议 B.向委托单位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议

C.为帮助委托单位负责人完成年度业绩,提出将固定资产折旧和银行借款利息挂账处理的建议

D.在委托单位举办会计知识培训,帮助树立依法理财观念

第二篇:司法考试卷一复习技巧

司法考试卷一复习技巧

202_年司法考试卷一复习技巧

司考生们都知道司法考试卷一部分主要包括宪法、法制史、法理学这三大部分,考生们应该如何认真复习这三部分而通过司法考试呢?

1.法制史部分

外国法制史: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为思路主线。采用对比记忆的方法。

卷一中国法制史:淳于闻老师讲的那个朝代歌,必须背,做为一条思路的主线。因为朝代人制定的法律多少都有承接关系,记住了这个口诀,就算不知道的,也可以根据上下朝代的法律推个大概,说白了就是蒙,你也带点技术含量。然后找出每个朝代的大体重点,大概知道那个朝代是以什么样的法律为中心,理解的基础上勾画重点然后强化记忆。

2.法理学

这点包括我自己是最头疼的。以下思路仅供参考:

(1)它的作用?

(2)什么是法?

(3)它和这个社会上很多现象的内在联系。比如,经济,道德。

(4)怎么表述。

(5)怎么用来管理国家

3.宪法

把你自己当成一个玩战略治国游戏的玩家,换做你自己,根据我国现在国情,你该怎么操作,静下心态,寻找规律,然后思考总结换成自己的语言。

司法考试卷一部分作为选择题部分,对于考生们来说是比较容易得分的部分,望司考生掌握卷一复习技巧,用心复习,在202_年司法考试中得高分。

第三篇:202_年司法考试卷一复习方法

文章转自:http://net.thea.cn/xsf/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知识点分布来看,考查的内容相对集中,主要围绕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内涵、作用、理论渊源、地位进行。从题型来看,主要以单项选择题和论述题为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只看教材就可以了。

法理、宪法为法律基础理论学科,要注重理论知识的把握,注意教材与法条的结合,重点应放在教材上,而且要系统地掌握,重在理解与应用,不用过分的去记一些数字,数字太多,也记不起。

对法理学的复习从整体上讲,考生复习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其一,本部分的考查都是常规性题目,知识点没有很偏的现象,重要的知识点重复考查率高,因此复习时要注意重点明确。

其二,大纲中明确列项的概念和知识点务必掌握,做到“眼熟能详”,特别是相似的概念要注意区分,不要混淆。

其三,对当年大纲新调整的内容要予以特别关注,这些新增的知识点考查概率往往会很高。

其四,以考点为中心,揭示考点、分解考点、训练考点,加强考点的整体归纳、深度比较和综合串联,突破难点疑点,进行法理学考点的系统强化与提高。

最后,认真研习历年真题。

对宪法学的复习从整体上讲,考生复习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其一,复习宪法一定要以法条为中心进行,这是应对考试的关键。可以说,《宪法》文本的每一章节,甚至其体系结构,都是司法考试命题的考点。除此之外,如上所述,一系列宪法类的单行法也是命题人考查的重点。对于这些法条,除了硬性熟练记忆,似乎并无更好的应对办法。考生一定要把精确记忆法条作为复习宪法的关键,在学习法条的过程中,应清楚区分、联系记忆,要注意法条之间的对比,并通过制作表格等方式来加深记忆。同时,要将《宪法》与单行法及其他部门法结合起来学习,提高应对综合性题目的能力。综合性命题在202_年、202_年、202_年题目上都有所体现。

其二,了解宪法理论,提高应对复杂宪法考题的能力。对基础理论考查的加强已经成为近几年司法 考试命题的趋势。宪法命题人越来越倾向于将宪法法条与宪政理论结合起来命题,甚至是针对宪法学理论单独命题。例如202_年第19题,将选举法的法条与选举的基本原则、历次选举法的修改、选举制度的发展方向结合起来,形成了一道非常经典的综合性考题。202_年第9题涉及制宪主体与制宪机关的区分,单凭学习法条是无法理解这一宪法学原理的。对宪法的复习,要侧重于法条,但是不能拘泥于法条,了解宪法理论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外,历史上重要的外国宪法文本及中国宪政发展史也是宪法学理论的考点之一,考生务必掌握。

其三,宪法学考试的考点重复率较高,考生一定要认真研读历年真题,把握命题规律,司法考试网校:http://edu.21cn.com/kcnet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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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重点难点,多记忆、多总结、多归纳。

最后,以考点为中心,揭示考点、分解考点、训练考点,加强考点的整体归纳、深度比较和综合串联,突破难点疑点,进行宪法考点的系统强化与提高。

法制史、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出题都比较直观,一般只要记住知识点就会答题,这几个学科内容比较多,但分值相对较少,没有必要全部掌握,可以通过历届真题提炼重点内容,再利用发散思维联系相关准重点内容,记住就可以了。

考生对经济法的复习应注意把握以下这些复习方法。首先,以法条为主,以教材和习题为辅就是复习的基本方向,要“点到即止”。其次,历年考点集中,所以集中复习高效率地拿到分值是完全有可能的,“重者恒重”是复习它的法宝。要做到要把握经济法的重点,这就需要听司考老师的课。

要强调的是三国法,内容也较多,知识点比较分散,只看教材是很难全面掌握的,最好是边听课边看教材,这样才能牢固记忆。

对国际法的复习,为了以相对较少的投入换取较高的得分率,考生在复习本部分时要抓住国际公法自身的特点,不要盲目背诵大量的国际法公约和法条,不要泛泛掌握每个零散的知识点,一定要在头脑中建立起国际法的学科体系,紧紧围绕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对基本内容加强记忆,对重点内容加强理解。

国际私法部分考查的重点非常突出,考点重复率高,可预见性强,这在整个司法考试的部门法中是比较罕见的。因此历年司法考试的真题对重点的反映比较充分,有较大的参考价值。鉴于国际私法考试的以上特点,考生在复习时对国际私法的理论部分,着重于理解,吃透冲突规范的基本概念、类型、结构以及适用冲突规范的有关制度,如识别、先决问题、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等。对国际私法的涉外法律适用,则着重于记忆,只要掌握了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题目即可迎刃而解。

从这几年的司法考试试题来看,国际经济法考试重点集中在国际贸易法部分。考生在复习国际经济法时应当有的放矢地复习。国际贸易法部分的考题大多相当灵活,仅仅看法条是不够的,必须要认真学习有关的理论,听老师对该部分的讲解。《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202_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该部分的重点所在,幸而该部分重点突出,历年出题的考查次数极高。所以反复演练历年考过的案例很有帮助,可以说是考生复习的捷径之

一。我国《合同法》和《海商法》都是与国际接轨的,同国际公约的规定很类似,因此只要国内法掌握得好,在分析案例或是做其他题目时尽可以套用,不必去背大量的公约。对政府对外贸易管制部分和世界贸易组织制度两部分,考生可以将二者结合起来复习。因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制度的要求修改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内法,因此,考生应重点针对我国近两年修订或者新颁布的涉外法律制度进行复习。要适当关注我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摩擦,其法律性质及我国采取的对应措施往往是当年考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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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202_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必备资料)[模版]

202_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必备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每题1分,共1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2、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

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

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

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3、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

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

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

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

4、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5、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

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

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

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7、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

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

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

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8、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9、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10、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

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

C.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有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D.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2、甲与乙(女)202_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

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强奸罪

3、刘某与甲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甲公司帮助出售房屋一套。关于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如有顾客要求上门看房时,甲公司应及时通知刘某

B.甲公司可代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可向刘某收取报酬

D.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4、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5、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6、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

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

7、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8、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

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

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9、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 A.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

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

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

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10、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2、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3、董楠(男)和申蓓(女)是美术学院同学,共同创作一幅油画作品《爱你一千年》。毕业后二人结婚育有一女。董楠染上吸毒恶习,未经申蓓同意变卖了《爱你一千年》,所得款项用于吸毒。因董楠恶习不改,申蓓在女儿不满1周岁时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申蓓虽在分娩后1年内提出离婚,法院应予受理

B.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C.董楠出售《爱你一千年》侵犯了申蓓的物权和著作权

D.对董楠吸毒恶习,申蓓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4、202_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

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

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

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

5、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A.化工厂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6、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7、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一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法院即组成合议庭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A银行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B.甲公司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的行为有效

C.甲公司若未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作出宣告该汇票无效的判决

D.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

8、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B.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D.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9、关于朱某100万元财产的来源,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

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

10、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经甲同意,乙先后两次自费扩建多间房屋作为烤漆车间。乙在又一次扩建报批过程中发现,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租赁合同无效

B.因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

C.因甲未告知乙租赁物为违章建筑,乙可解除租赁合同

D.乙可继续履行合同,待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确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时,再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第五篇:202_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2、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3、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4、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5、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6、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7、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8、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9、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10、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11、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202_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1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13、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1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15、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16、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17、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18、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19、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20、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_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2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湖北省司法考试《卷一》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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