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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20-70451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0 09:19: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某某县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县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实施意见

(送审稿)

为加快发展村级经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农村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县村级集体经济面临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原有村级收入渠道已萎缩消失,新的增长机制尚未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缓慢,但各项支出却呈刚性增长;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容整治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村集体经济面临相当大的支出压力,经济薄弱直接影响农村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因此,全县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2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经办和创办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3、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将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4、发展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化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领头创建各类专业合作社,以有偿、微利的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5、依托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村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村级领导班子和村内能人,旅外人士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特色优势及可利用优势资源,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快速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检、组织、宣传、发改委、经信委、农委、住建委、财政局、招商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办、国土局、地税局、工商局、旅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督查指导组、财务监督组、政策扶持组,从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办公,负责做好日常的具体业务工作。

2、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农。各类金融机构要延伸农村服务链条,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信贷支持。

3、建立鼓励扶持制度。县财政拟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扶持资金。重点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补助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支持,以及对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考核奖励。

4、分级开展培训。分别办好选派干部培训班、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员培训班、村两委干部培训班,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通过组织考察本县经济强村、座谈讨论发展思路、经济知识业务辅导,强化发展意识、富民意识。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

5、开展结对帮扶。为支持和帮助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发展,充分利用企业、部门的资金、信息、人才等优势,对30个列入市级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空白村”,6

第二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现将《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

2013年4月28日

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好村级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结合实际,现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村级集体经济现状

据统计,2010年年底,个行政村中 个行政村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行政村 个;村集体经济收入5-10万元的行政村 个;村集体经济收入10-50万元的行政村 个;村集体经济收入50-100万元的行政村 个;村集体经济收入100-500万元的行政村 个。从统计情况来看,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收入偏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加之部分村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发展思路不明确,村集体“无钱办事”的问题依然突出,如何尽快实现村集体增收,在当前显得尤为迫切。

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重要意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今年全省、全州组织部门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也是全县工作要点中单独列出来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总体上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农牧业的发展后劲,促进农村牧区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最明显的是,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对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农牧民社会福利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农牧区公共服务体系缺位的情况下,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将替代这一“空白”,更好地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2、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减轻农民负担为目的,从转变观念、广辟财源、增加投入、加强管理、完善体制入手,立足本地优势,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挖掘和发挥集体资产效益,逐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农牧区小康社会建设。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进一步理清思路,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扶贫开发、建设新农村战略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途径,推动村集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一村一策,分类指导。三是坚持村级主体、市场主导。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农牧民负担和侵害农牧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四是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落实各地主体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目标任务

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不断满足农牧区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力争到2015年底,全县100%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2013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2014年使50%的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15年通过继续努力,使100%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实现全覆盖。逐步形成村级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经费有保障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农牧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具体措施

1、建立完善制度,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制度,从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入手,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的制度和做法,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收支行为较多的和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在增加村级财务公开次数的同时,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增加村干部分配使用集体资金的约束力。发挥好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村民理财制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村财务实行检查监督,并公开监督结果。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实行重大事项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制度,避免决策失误。村级财务以及省、州、县、乡镇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要建立明细账目,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到具体实施工作、项目中。各单位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各村财务情况,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2、盘活固定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以盘活集体闲置资产为目的,在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如闲置房屋、场地、矿产等)进行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依法采取租赁、承包、参股、联合开发以及有偿转让等多种形式,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变存量为增量,使村集体资产资源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对投资商或农民在村内兴办企业或小加工厂的,村集体可以把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以及政府扶持资金、企业帮扶资金作为股份入股,通过按股分红,增加村集体收入。

3、实行土地草场营运,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重点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增加有效土地和草场面积,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对外出农牧户或农牧户无力开发的承包地、林地等,在稳定土地和草场承包关系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村集体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进行农业开发经营,所得收益由村集体和农牧户按一定比例分成。积极鼓励村集体将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企业经营,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有条件的村,可以依托乡镇兴办标准厂房、仓储、市场等二、三产业载体,开展物业租赁经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4、拓宽增收渠道,多途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渠道。一是通过创办专业合作社开展惠民利民服务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村级组织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为农牧民提供产供销服务,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增加集体收入。二是加快村级企业改革重组,明晰产权,集体资产参股经营,按股分红,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结合国土整治、农牧业综合开发,积极兴办一批农牧业项目。旅游、矿产、土特产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可以开办村级企业,创办农牧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等集体经济实体,开发观光农业、农家乐等项目。村集体兴办的农牧业项目,一般采取租赁、承包的方式获取稳定的经营收入。三是依托区位、交通、资源等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发特色产业项目。通过深入挖掘山水、人文、历史、农牧业特色产品等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餐饮、文化娱乐、农牧特产等服务项目,使村集体在提供特色优质高效服务过程中增加收入。

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保障、资金扶持力度。一是各乡镇党委要积极部署,成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各村领导干部纳入领导小组,认真调研,总结经验,制定方案。要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扬长避短,稳步发展。切实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任务,投入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事业中来。二是根据各村实际,按照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同时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担,不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2、完善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做好村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把实施“三培双带”活动作为加强新时期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提高农牧区党员干部带头致富的本领,实现农牧区经济快速发展。各村要形成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发展集体经济,做好发展项目管理,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抓好村“两委”班子成员对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市场观念和创新意识,提高调整市场经济结构、指导生产经营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懂经济、善经营、会管理、能力强、能带领农牧民群众致富的村级干部队伍。

3、强化各部门协调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是各地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安排部署;乡镇党委要根据各村实际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各村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难点问题,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搞好指导和协调;各村党支部要明确支部书记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制定本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迅速建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班子,细化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致富能手积极投入到壮大集体经济中来;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定期对村财务实行检查监督,并公开监督结果。二是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作为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对乡镇、村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农牧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检查指导,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能和经营管理服务;扶贫部门要结合实际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帮助重点贫困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将建设发展资金集中向有造血功能的项目倾斜;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级组织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建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做好各项惠农补贴,重点贫困村补助等有关财政资金的拨付和落实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加强村级集体财务审计监督,防止集体资金流失。要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做好村级集体经营经济发展的有关统计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参与意识,保证相关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

4、落实督查考核机制。今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将被列入各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实绩的一个重要内容,与评优评先挂钩,年终按考核实绩进行奖惩。同时各乡镇也要向下抓好落实,采取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不能开拓进取,致使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村党支部不能评选先进。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抓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相关要求

1、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村党支部书记应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党支部领导;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村党支部、村党支部书记对集体经济活动的决定权、对集体财产管理的话语权。凸显农村党支部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做好“把关”,积极吸收本村致富能手、有识青年等进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促使其更加健康、高效的运作。在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上,要严格遵循“三议一表决”制度进行集体决议,以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表决情况做村集体收益的最佳分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好检查监督作用,保证最后决议的科学、正确性。

2、保证合同签订、分红的合理有效。以集体土地、政府资金、企业帮扶资金等进行入股的项目,村党支部要与相关企业签订合同,合同的签订过程要由各乡镇相关部门监督进行,保证合同的合理、有效性,保证村“两委”按合同拿分红,从而支持村集体经济的稳固健康发展。

3、针对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干部和群众,强化培训提高。根据不同对象选择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内容要涵盖思想政治、政策法律、村集体经济相关概念、运作流程、以及具体事例等,培训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邀请发展村集体经济较好的村负责人现身说法,增加群众的认知度,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各乡镇要在5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并将培训情况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4、各党委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工作指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发挥宏观指导作用,及时制定相关规划,将全年工作阶段化、阶段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目标化。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情况,表先促后,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请各乡镇于5月20日前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具体规划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规划要明确,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篇: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解决村级组织有钱办事,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和有效手段,是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条件。为切实解决好乡村党组织有钱办事的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巩固党在基层执政的物质基础,根据《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自治州党委组织部、自治州农业局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伊州党办[2003]106号)的要求,结合察布查尔县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从转变观念、广辟财源、增加投入、加强管理、完善体制入手,以资产间接经营为主要形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挖掘和发挥集体资产效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08年,特别困难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万元,其中绝大多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经济基础好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5个村要达到20万元,9个村要达到30万元,2个村要达到50万元以上;5个乡镇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其中1个乡达到50万元以上。

(三)工作原则。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使用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不与农民争利的原则;因地制宜,立足农村,面向市场,发挥资源优势的原则;资产间接经营为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量入为出,流动发展,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二、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

(一)因地制宜,突出优势

1、规范集体土地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开发地的承发包工作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相关的政策法律规定进行。集体机动地承发包一般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要坚决杜绝暗箱操作、随意指定耕种等非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伊州政发[2003]31号文件规定,违法开垦南岸灌区国家所有后备土地资源,违规发包集体机动地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

2、加强对集体土地资源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抢抓自治县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有利机遇,争取各方面资金,对集体现有和国家所有由集体依法使用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或夹荒地、撂荒地等资源,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进行开发,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3、大力发展林果业。要抓住自治县水土资源优势和实施林业强县的有利时机,采取独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发展集体林果业。对现有果园要在改良品种,提高效益上作文章,不断提高集体收入。对现有集体防护林要加强管护,需进行变卖采伐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伐手续,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提高集体林木的价格,增加集体收入。今后,在防护林等集体林木的经营管理上,要进一步明确产权,提高农民参与集体林木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实现农民收入和集体积累“双增”。

4、发展好一群畜。集体经济薄弱的乡村,要想方设法购买一群畜,通过铁畜制实现滚动式发展。已有集体畜群的乡村要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小畜换大畜、品种改良等措施不断提高集体畜群的品质和效益。

5、搞好土地清理。对农民土地合同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不相符的情况,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清理。

(二)多业并举,创新发展

1、加快养殖小区建设。有条件的乡村可由集体出资规划兴建养殖小区,吸引农牧民入驻发展养殖业,实现规模化养殖。乡村集体可采取将小区用地作为股份入股或进行有偿租赁使用等形式,增加集体积累。

2、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有条件的乡村要积极成立各类专业协会,兴办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农副产品加工、运输、销售、旅游等企业,组织、吸引农民入股,开发小商品投放市场,按股分红,增加收入。积极开展劳务输出等中介服务工作。

3、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有条件的乡村,尤其是城郊乡村、镇郊村,要积极营造投资环境,盘活集体土地,兴建厂房,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兴办企业,以地租、厂租或入股分红等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

4、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加快集体资金的流转。有条件的乡村要拿出一笔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在解决农牧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同时,使集体资金保值增值。

5、盘活固定资产。对集体投资投劳形成的房屋、机井、果园、圈舍等固定资产,可采取依法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积累。

6、兴建科技示范园。要利用农业开发项目,兴建各类种植业科技示范园,并发包给农民经营,收取租金,增加集体收入和积累。

7、以多渠道化解乡村债务。对乡村历年债务要进行全面清理,准确掌握乡村债权债务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降息减债、核算免债、协议抵债、建章立制防止新债等多种方式化解债务。

三、加强财务监管,严格资产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组织力量对本乡(镇)、村拥有的各类集体资产进行认真的清理,建立集体经济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帐实相符。建立健全乡村集体资产民主管理办法,调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村集体收入要坚持“村收、乡管、村用”,严禁乡镇政府以各种名义平调、挪用、占用村级集体资产。认真落实村级组织民主议事规则、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党支部负责推动协调村民委员会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在经济合作组织未单设前,可由村委会代行其经济管理的职能。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经营性组织领导职务,合理确定村组干部人数和补贴标准,压缩财务支出。规范会计操作管理,每年乡镇必须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果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认可。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发展集体经济要严格按政策办事,正确处理好与农民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不能无故调整、强行挤占或变相收回承包地。要正确把握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关系,不能人为地“垒大户”,对土地等资源的使用要更多地惠及大多数农民群众。

(二)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了机构改革精简分流人员可以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生产以外,凡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的人员,不允许跟农牧民争水、争地、争草场。对财政供养人员已占有的土地、草场清理出来交给当地乡、村发展乡村集体经济。

(三)乡村党组织不能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名,随意发包开垦土地。对于因随意发包开垦土地而引发社会矛盾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村干部承包集体土地,必须按照同当地农户一样的承包程序和价格去承包,否则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

(五)合理使用集体收入。在集体经济收入的用途上,乡村党组织每年应将集体经济总收入的30%-40%用于建立“农村扶贫帮困基金”,专项用于帮助困难农户脱贫致富。要成立相关组织,建立健全有关章程,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积极扶持,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三农”工作,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乡镇要成立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工作,并有具体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把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作为创建“五好”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凡是集体经济年增长未达到15%以上的,取消创建资格。同时,对“空壳村”,乡镇要建立领导包扶责任制,制定帮扶计划,直至摘掉“空壳村”帽子。

(二)基层组织建设成员单位和对口帮扶单位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同乡村党组织一起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理清发展思路,通过项目扶持、资金扶持等形式,积极帮助乡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各级财政要对集体经济发展安排启动资金,并对集体经济薄弱的乡村给予倾斜,积极扶持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在规划水利、道路、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布局上,要与发展集体经济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乡村集体经济逐年发展。乡村党组织要通过包村部门“帮”一点,向上级部门“要”一点,盘活集体资产“筹”一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开发新项目,增加收入。

(三)建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绩效奖励制度。为进一步调动乡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实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绩效奖励。加大对乡村发展集体经济工作的考核力度,明确集体经济的测算内容、标准,逐步建立起评价较为准确的考核机制。今后,凡是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收入和集体经济积累每年分别较上年增长15%以上的,可从收入增长部分的净收益中提取20%作为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完成创收任务、工作成绩突出者。凡是未达到增长目标的(政策性因素例外),一律取消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及有关业绩奖励报酬。

(四)组织部门、宣传部门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宣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抓点带面,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每个乡镇也要有重点地扶持1-2个典型,通过扶优扶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县委组织部、农村工作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本《意见》,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财务管理,壮大集体经济。

第四篇: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兰溪镇党委 兰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村级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共同富裕,现结合本镇实际,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拓展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增幅提速、质量提高三大目标,促进新农村建设快速推进。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四有”目标,即: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健全的监管机制。力争到2010年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以上,2011年底达到70%以上,2012年底基本实现目标。培植一批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进一步理清思路,把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扶贫开发、建设新农村、实施“一统三分”战略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途径,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一村一策,分类指导。三是坚持村级主体、市场主导。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四是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落实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明确目标,狠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关键措施 一是通过盘活资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充分利用集体统管的机动地、荒地(滩)、林地、公益预留地以及房屋等资产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发展集体小农场、小林场,采取集体所有或农户竞价承包经营的方式,增加村级收入;有条件的村由村级组织自身运作100-200亩;集体土地发展高效农业,实现集体资源利用最大化,也可通过招标承包、招商引资、使用权转让、租赁经营等途径,搞综合经营开发,增加集体收入。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靠集镇、中心村、主干道路、港口的优势,修建厂房、市场、出租门市、停车场、大排档等设施,围绕三产服务业,大力发展商贸、餐饮、娱乐等项目,走综合服务型的发展道路;要

依托地缘优势,整合零星资源,出让土地使用权,拍买变现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率。

二是通过用足政策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要认真研究上级关于扶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惠农政策。在吃透上情、把握村情的基础上,广辟渠道,积极争取上级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流域治理等政策资金,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要用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主要资金渠道,要大力宣传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把一事一议政策落实到实处,确保该收的收足,该用的用到位。三要建立专项申报责任体系。明确专项申报工作任务,制定专项申报和争取资金的奖励措施,拿出20%的争取资金用于报销申报费用和专门奖励,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三是通过创办实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要发挥现有村办企业效益,制订经营指标,落实资产增值责任,确保企业良性运转和经济目标的实现。二要因地制宜,广辟渠道,积极创办适应本地发展的各种经营公司、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物流运输业等;利用工程技术人才,组建工程队承揽各类工程业务;与农业和农技部门合作拓展农资代销、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力输出和渔业后勤等有偿服务,使村级经济向多层次、多领域延伸,拓宽增收范围,增加村级收入。三要以建立特色产业为载体,引导和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本合作经营,通过为专业合

作组织提供必要的场地,注入一定的资产和资金,参与经营,增加村级收入。

四是通过招引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村(居)委会要落实县、镇招商引资政策,在积极扶持全民创业主体的同时,结合自身优势,整合招商资源,重点突破,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荐项目和客商。今后凡是由村招引的项目,其镇级税收按比例分成,其中进镇园区的按30%返还到村,在本村内兴办的按20%返还。有经济实力的村(居)委会,要利有集体积累资金开发一批标准化厂房用来出租给企业,增加集体收入。

五是通过清收债权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居(村)公司要在资产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债权发生的来龙去脉,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进行清收,特别是集体渔轮改制资金和群众往来款,要作为债权清收的重点,要制定清收的激励政策,可根据债权人一次性现金还清债权的数量确定适应减免债权的比例。同时,要积极化解不良债务,民间借款利息一律控制在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以内,并实行先还本后结息制度;清收的债权资金要有计划的偿还民间借款和棘手债务,化解债务矛盾。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责任网络。镇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工商、税务、土管、农技、农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财政所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并明确村级党组织“一把手”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

经济的第一责任人。各居(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迅速建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班子,细化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经济能人积极投入到壮大集体经济中来。

二是强化协调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项目立项、办证、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农技、农经部门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能和经营管理服务,增强参与意识,发挥职能作用;镇驻点国家干部要帮助驻点村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难点问题,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搞好指导和协调。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实行村组干部报酬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挂钩;对完成任务较好的村(居)委会,年终在其经营收入中安排资金给予一定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参加综合奖评比,其村主职取消评优资格;单项考核得分排名最后一名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实施戒勉谈话。

第五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

ggg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紧迫感

农村集体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党在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客观需要;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

增收,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是增加农村集体收入,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重大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现实需要,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切实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实现形式和多样化的发展路子;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不同类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坚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坚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业务、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的行为。

二、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1.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强民主管理,理顺分配关系,增强发展活力。把农民劳动合作与技术、管理合作结合起来,把土地资源优势与商品开发结合起来,盘活闲置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引导村集体与供销社、专业大户等开展合作,发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等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专业中介组织,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向多层次、多领域延伸和扩张。

2.要充分发挥城关乡优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依法参与城镇建设和发展城郊旅游业,通过招商引资建造厂房、市场、商贸房和仓储设施等二、三产业载体,发展配套服务业。通过建立服务组织、发展特色产业、组织劳务输出,不断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三、营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良好环境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乡村不良债务。要全面清理乡村各种债权、债务和担保金额,对清理出的不良债务要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化解。对村集体因发展社会事业产生的债务,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筹集一定数额的资金,有计划地分期偿还。改变忽视集体资产管理和部分资产闲置的现状,积极清收历史欠款,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把经营情况列入公开的范围,接受集体监督,确保管好、用好资产,防止流失并实现保值增值。村集体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不得举债建设新项目,坚决制止新的不良债务产生。

二是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发展和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的法规、规章。不强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兴办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扶持村组兴办生产经营项目,不得要求村组提供配套资金或过多地举债建设。乡人大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查处村集体乱集资、乱

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私分、破坏集体资产,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机制,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

1、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和完善积累机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对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果园、出租房等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按承包合同收缴其承包金。集体土地被征用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等收入,除国家规定分配给农民的外,其他所得一律作为集体积累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得平分到户,分光吃净。要定期进行清产核资,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民主管理制度。提倡村账乡代管、村报帐员集中办公制、村级财务电算化等多种形式的财务管理新办法。保持财会人员的相对稳定,对其加强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各单位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集体或者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集体资金出借给外单位

或者个人使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发展生产,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占当年可支配收益的比例和总量。按照因事设人的原则,减少村组享受补贴的干部人数,合理确定村干部报酬。

2、加强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村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对主要村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重大经济活动必须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理财小组有权审查集体的各项收支并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检查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财务活动。乡农经站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以经常性审计、专项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为主,对村干部任职期间违反规定给集体造成损失,或群众反应强烈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

要进行重点审计;乡纪检部门对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截留集体资金等涉案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1、各单位要切实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乡党委将建立领导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帮扶责任制,并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衡量乡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2、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积极把愿意为群众办事、符合党员条件的农村致富能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乡党校要建立村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重

点抓好思想政治培训、政策法规培训、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带领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建立和完善乡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制度,改善村级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提高村干部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管理能力,把村级领导班子建成带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强集体。

fff乡党委

9月18日

某某县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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