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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60844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31 04:01: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公正,提高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政基础设施应建立健全定期巡查制度,实行常态化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安全、高效使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设施零星工程,是指道路、人行道、道牙等基础设施维修的施工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设施零星工程项目,必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条 市政设施零星工程项目单价报XX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其评审价作为招标控制价。

第五条 必须采取竞争性谈判的市政设施零星工程项目,由我局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参与谈判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含三家)。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

(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六条 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必须制作谈判投标书。谈判投标书主要包括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竞争性谈判承诺函、报价表、委托书及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等内容,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 参与竞争性谈判的评审组由市政股股及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一般为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至少1人。

第八条 参与竞争性谈判的监督组由局分管领导、局纪检组长组成,对谈判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九条 投标报价宜采用两次报价。投标书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为准,投标人的报价为完成规定项目的综合报价。

第十条 经过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中选人将在XX局政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日。

第十一条 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符合条件的不足三家,须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第十二条 中选人应在收到《竞争性谈判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我局将没收中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在其它入围的投标申请人中按排序重新选取中选人。

第十三条 谈判中选人弄虚作假、挂靠投标、串通投标、转包或非法分包、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的,一律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谈判保证金,一年内禁止参加我局组织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零星工程招标活动。

第十四条 中选人确定后,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中应严格控制工程量,原则上不变更、新增工程量,确需变更、新增工程量的,必须按程序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市政设施零星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强化质量监管,并实行现场签证制度。

第十七条 市政设施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否则不予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 市政设施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结算金额必须依法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第十九条 在市政设施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建设、管理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XX县XX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常德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常政办发〔2011〕37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德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常德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及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含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不含鼎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由市本级负担或为主负担资金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涵、供水排水、供气、防洪、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管理和统筹,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建设项目计划的建议方案;

(二)协调组织投融资建设单位(业主)、相关部门向市财政部门提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资金安排、投融资建议方案;

(三)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投资等情况的统计和上报;

(四)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预决算初审和实施过程中工程量的确定;

(五)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公安交警、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要求。工程设计应包括道路、桥涵及相关的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照明、交通信号、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自行车道及公共汽车停靠站等附属设施。各专业、各种管线工程必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第五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巡检制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牵头组织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部门及其相关专家对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及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整改。

第六条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参与或组织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区两级责任划分,负责或指导相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的维修、维护及管养工作。

第二章项目统筹和前期管理

第七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行项目储备制度。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委、规划、国土资源、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部门提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项目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第八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制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委、规划、国土资源、水利、城建投、经建投、交通投、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部门,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及资金筹集、项目准备、土地供应等情况,提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经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条鼓励社会资金采取BT等方式投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人应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确定。投融资人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不得自行施工建设,应当依法确定施工队伍。

第十一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工程预算进行初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工程预算进行评审。

第三章工程设计及设计审查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应委托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城市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综合设计。设计单位不具有其中某专

业的设计资质的,应委托符合该专业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三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除按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外,还应按《常德市城市道路设计导则》的规定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自行车专用车道、行道绿化等进行整体设计。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提交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申请联合审图时,应按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中心窗口提供建设、规划、气象(仅限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部门审图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实行审查与审查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组织有关专家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进行综合技术论证。

第十六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有关单位应将审查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在建设单位提交齐全备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在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及未办理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施工图使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变更设计。凡涉及审查规定内容的,修改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送交原审查机构和相关专业审批审查部门重新审查,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后方可施工。

第四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取巡回抽查方式,对工程建设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过程中应配备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禁止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担监理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第二十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确定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工程负责人的监督组,书面通知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管线施工单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管线施工必须按照

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并与道路施工同步实施。

管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凡涉及基础、各种管线等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在隐蔽施工前,应按照已批准的图纸或相关资料进行定线,其中地下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必须进行竣工测量,施工单位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市规划局进行验收。施工单位要对各种管线进行检测、测绘,并制作影像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管线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对大开挖土方施工、深挖沟槽、软土路基换填等特殊项目,组织专项施工设计,制定防护措施,并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备案。第二十二条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前,必须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检测,由符合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提供施工配合比。施工单位应在路面整体铺筑前进行试验路段的铺筑,为整体铺筑提供试验数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温度、油石比、压实度及铺筑厚度进行实时检测。

第五章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二十四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园林绿化工程的养管保活期为一年(成活率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委员会),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将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委员会)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四)参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有关规定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六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应对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油石比、厚度进行钻芯取样试验。

第二十七条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竣工验收施用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及时责令改正,并将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八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二十九条竣工验收工程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交完整的施工资料,并按有关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全套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不得转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经建设单位申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财政、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及建设、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和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结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得对决算进行初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得对决算进行评审。第三十二条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应根据国家规定制定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移交管理办法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丽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水市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改委2000年3号令的相关规定,参照医院实际情况,我院的建设工程项目单项(施工)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服务项目单项(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工程咨询、评审评估单项收费在10万元以下的纳入本管理办法。

1、项目立项决策:

1.1、扩建或改造项目,由需求科室人员填报《零星工程(改建、扩建)项目审批表》交基建项目办公室确认,交分管院长审核,由院班子讨论项目实施与否。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论证,充分听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详细的项目技术、经济方案论证,确保项目决策的可行性,形成会议纪要,避免决策失误。

1.2、零星维修项目,由职能需求科室通过以下三个程序报修:1)医院OA填报;2)纸质报修单填报;3)电话报修。

2、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确定:

2.1、改造扩建项目立项并确定实施后,由基建项目办公室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落实设计、造价、审批、招标、建设实施、竣工备案等流程的办理。

2.2、基建项目办公室将确认后的工程报修单交施工单位签收,并组织实施。基建项目办公室在工程过程中负责与施工单位的相关协调工作,并如实记录工程质量情况、维修响应速度和竣工相关情况,结合以上服务情况每月填报施工单位服务质量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由基建项目办公室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可以终止其合同并取消其参与医院零星工程施工的权利,取消的施工单位名额通过招标的形式重新进行补充入围招标。

2.3、医院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

3、零星工程施工单位的确定: 3.1、招标及采购方式:

3.1.1、预算在20万(含)-50万之间的工程:凡预算金额在此区间的零星基建工程,由需求科室填报《丽水市人民医院自行招标项目申请表》并经过院班子讨论同意后,由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组织医院自行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50万元的,原则上采用医院自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医院网站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布信息确定承包商。

此部分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医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1.2、预算在3万元-20万元之间的工程:通过医院自行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3家入围单位,入围单位有效期为2年。当医院有零星建设工程时,通过询价的方式选择其中一家入围单位施工;未参加、未通过医院零星工程入围招标的施工承包单位不具有参与医院相应时间范围内零星工程报价或建设施工的权利。工程预算金额在3万元-20万元的零星建设工程,由需求科室填报《丽水市人民医院自行招标项目申请表》并获得批复采购方式后,基建项目办公室向通过医院入围招标的承包商发出询价文件,在响应询价文件的承包商中选择最低报价或下浮比例最低的单位作为施工项目的承包商,询价结果上报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批。

3.1.3、预算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工程:对此类工程每年由医院公开招标的入围施工企业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期满后重新组织抽签,抽签仪式由基建项目办公室主持操作。纪检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在抽取结果表上签字确认,再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

3.1.4、建设工程服务项目:建设工程服务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项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工程咨询、评审评估单项收费在1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相关咨询服务单位,由医院公开招标或询价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3.1.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分管院长审核,院班子讨论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市场上仅有两家或一家承包商符合要求的; 2)公开招标后只有两家或一家符合要求的承包商;

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提出具体要求的;

4)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项目建设时间需要的。3.1.6、上述3.1.1、3.1.2、3.1.4、3.1.5项目由基建项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分管院长审核,院班子讨论后。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过程(或按照丽水市小额发包管理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3.2、医院自行招标程序实施步骤

3.2.1项目申请:基建项目办公室按照本管理办法3.1的相关规定向基建领导小组提出项目申请,并经过院班子讨论或审批同意后,由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组织医院自行招标、询价采购。

3.2.2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基建项目办公室负责招标文件(此处含公开招标文件、谈判邀请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招标文件需经基建领导小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出。

零星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应在医院网站或医院相关公共公示栏予以公示,让医院广大职工对招标过程起监督的作用。

采取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五天;采取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的,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三天。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根据情况可适当推迟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投标单位的确定方式:公开招标投标单位为符合公开招标资格要求的不特定投标企业;竞争性谈判邀请或询价单位由基建项目办公室按本管理办法3.1的相关规定提出,并经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分管院长审核,院班子讨论后确定;入围询价单位为医院公开招标确定的入围单位。

3.2.4投标文件

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等要求接收投标文件,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基建项目办公室应拒收。

3.2.5 开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开标。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纪检、审计等部门和投标人等有关人员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互相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2.6评审小组的产生

项目具备评审条件后,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组成和数量如下:

①公开招标:一般为五人(含)以上单数,由基建项目办公室代表、院内或院外专家组成,基建项目办公室以外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二。

②邀请招标、邀请竞争性谈判:一般为三人—五人(含)以上单数,由基建项目办公室代表、院内专家或院外专家组成,基建项目办公室以外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二。

③询价:一般为三人—五人(含)以上单数,由项目需求部门代表和院内专家组成,项目需求部门以外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由基建项目办公室在纪检、审计等监督部门监督之下,按照符合项目评标要求的原则,在院内专家库或院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评审专家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的评审活动。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院内专家通报批评并以纪律处分、院外专家予以移除专家库处理;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本院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

3.2.7评标、评审

评标、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于开标当日进行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①项目介绍和过程控制。评审委员会推选评审委员会组长,项目需求部门人员不得担任组长。项目需求部门介绍项目情况,由组长负责评标或评审过程控制,维护述标和评审秩序及控制时间。

②实质性响应审查。评审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的,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③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应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评审标准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述标和问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

④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评分汇总,负责过程监督的监督部门负责复核。根据投标人的得分情况,原则上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对于候选型入围等特殊项目,需要确定三个或以上中标人的,应适当增加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⑤填写评标报告或会议纪要,评审小组形成并签署评审意见,现场监督人员签署监督意见。

3.2.8中标

医院自行采购的项目,招标结果原则上应公示,公示期为三至五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基建领导小组确认、分管院长审核、院班子讨论决定后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

3.2.9资料归档:基建项目办公室对所组织的医院自行招标项目做好资料归档(含招标项目申请表、招标文件审查表、投标文件、开标表、评标报告、中标通知、签订合同等等);

3.2.10招标监督

医院审计相关科室、纪检或监察室为招标采购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在评标报告或会议纪要上签署监督意见,但不对结果发表意见,不参与打分或投票。

基建项目办公室相关招标工作应当严格在本管理办法的框架内进行,纪检监督及审计等监督部门应该定期对基建项目办公室的招标工作内容、及完成项目的归档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招标流程是否符合管理规定,项目归档资料是否完整等,对相关招标工作存在过失的,应当要求对方予以整改。

纪检及审计监督部门应当列席招标有关会议、并有权查阅招标过程一切相关资料。

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并给与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免职等相关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①基建项目办公室或相关职能科室越权自行采购的。②采购过程中,泄漏我院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③与投标人串通,侵害我院利益的。④利用工作便利获取非法利益的。

3.3医院纪检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应全程参与监督建设施工单位的招标过程(招标文件审核、开标、评标)。

4、建设工程现场管理

4.1、零星工程、修理修缮项目的质量管理:医院审计科、基建项目办公室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进度和现场发生工程量及时确认;对隐蔽工程的施工管理: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必须组织审计科、基建项目办公室人员现场查验,做好相应现场记录,作为该项工程验收必要资料;医院审计科、基建项目办公室及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故意偷工减料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制止,记录在案并对其处以相应的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中止施工合同。

4.2、零星工程、修理修缮项目的进度管理:对施工周期较短,工程量较少,工程较急的零星工程、修理修缮项目及时做好验收记录并及时确认工程量;对于较大零星工程,应督促施工方绘制图纸,每周进行一次工程量盘点,基建项目办公室、审计科核实工程量后确认;并由施工单位每月25日进行一次工程量申报,由基建项目办公室和审计科组织验收确认。

4.3、零星工程、修理修缮项目的安全管理: 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相关安全措施(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划分施工区、防止医院就诊病人误入施工区的措施等)及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发生安全事故,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建项目办公室人员按合同规定抽查施工方在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实际落实情况。对未按合同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施工单位,情节轻微的(未落实安全措施,经指出后及时整改的)按照月考核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未落实安全措施且经指出后拒不整改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终止施工合同。

5、合同管理

由基建项目办公室将要签订的合同提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经分管院长审核、院班子讨论决定后,由基建项目办公室办理合同会签。各类合同都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内容。

6、工程款拨付及验收管理:

6.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由合同履行单位提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基建现场人员审核→基建项目办公室审核→基建会计核查→审计科审核→财务处审核→报基建分管院长审批→报财务分管院长审批→报院长审批→基建出纳员审核并付款→基建会计进行财务处理。

6.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由合同履行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工程进度预算、工程完成进度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基建现场人员审核→基建项目办公室审核→基建会计核查→审计科审核→财务处审核→报基建分管院长审批→报财务分管院长审批→报院长审批→基建出纳员审核并付款→基建会计进行财务处理。

由于零星工程的某些报价具有难以规范性,至使施工企业工程联系单填报不符合相关规范,医院工程审计科应该严把工程决算关口。零星工程施工完毕后7日内,基建项目办公室组织施工单位、审计科、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对工程完工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按要求施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是否完成合同内容、工程产品尺寸、外观、工作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要求,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有设计图纸的零星工程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审计科、基建项目办公室负责审核工程完成情况,查验是否漏项,结算以图纸为准。

无图纸的临时性工程由审计科、基建项目办公室审核工程量以签证形式出现,签证所涉及的材料价格应遵守当年丽水市市场信息指导价或审计科、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施工单位双方市场调研价格,签证单及材料价格由审计科、基建项目办公室人员及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7、竣工验收管理:在基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基建项目办公室协同施工单位按照浙江省、丽水市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8、监督

医院纪委、审计科、监察室为医院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的全过程监督部门。

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相关工作应严格在本管理办法的框架内进行,职能科室对基建项目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有监督的权力,对不符合管理办法和国家法规的行为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质疑,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予以解答。职能科室对相关解答不满的,认为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违反医院相关管理办法,违反国家或浙江省、丽水市相关规定的可以投诉到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应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经核实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存在过失的,相关工作应该予以改正。如经核实相关工作不存在过失的,职能部门应当予以接受,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应协同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纪检、审计等监督部门应该定期对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的工作内容、及完成项目的归档情况、资料收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招标流程是否符合管理规定,项目归档资料是否完整等,对招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存在过失的,应当要求对方予以整改。

监督部门有权选择参与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的任一流程,有权查阅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任一工作流程有关资料。

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并给与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免职等相关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① 基建项目办公室项目未经过医院相关审批,违规实施的。② 基建领导小组、基建项目办公室未按审批的采购方式招标或越权自行招标采购的。

③ 招标采购过程中,泄漏我院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④ 与施工单位、投标人串通,侵害我院正当利益的。⑤ 利用工作便利获取非法利益的。

第四篇: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对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零星工程是指现场施工或管理需要,配合拆迁或其他工作需要,但因工程量小,是否发生及何时发生的不确定性而未作为单独项目列入建设计划的临时工程,和正式建设工程中因各种原因未包括在各项招投标范围之内的零星施工作业。

三、原则

1、零星工程尽管不适合通过招标和比选确定施工单位,但原则上也要通过竞争机制控制造价,如多方询价、竞争性谈判等。

2、零星工程应先报价,确定价格后再施工,紧急项目至少要先商定计价原则,费率标准,经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安排施工。

3、严格零星工程的申批制度,每项零星工程的必要性需经工程管理部认真论证,确属必须或对项目建设意义明显,工程管理部填写“零星工程审批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计划合同部受理预算审核,审计财务部安排资金计划。

4、零星工程的实施方案需经经办部门充分比较,得出最优方案,经办部门事先要充分调查基本情况,摸清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找出最佳解决办法,并对工程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

5、工程实施后,工程管理部和相关监督部门共同组织验收,检验实施效果,验收合格,经总经理批准后,计划合同部审核工程付款,审计财务部安排工程资金。

四、零星工程实施程序

1、工程管理部提出实施事项,确定实施方案及施工内容,填写“零星工程审批单”并办理审批手续。

2、零星工程批准后,工程管理部将审批单,描述工程内容的图纸或资料,计价所需的其他基础资料交计划合同部编制预算,并于预计付款月的资金计划中上报资金计划。

3、计划合同部根据工程管理部建议安排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价,或结合工程情况于长期合作单位名录中筛选单位报价。比选报价后协商确定工程造价及施工单位,并报总经理批示。

4、计划合同部根据总经理批示确定零星工程价款,起草合同。

5、工程管理部组织合同流转会签,并组织工程实施,验收。

6、计划合同部根据工程验收情况办理结算审核。

7、审计财务部办理工程款支付。

五、各部门职责

1、工程部

1.1.1提出建设要求,寻找最优的解决方案,完成设计文件及设计文件审核。1.1.2对零星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零星工程实施后的效果负 责。

1.1.3负责工程施工管理、现场配合、质量监督、完工验收。

1.1.4提供与零星工程有关的现场条件,基础资料,配合现场工程计量。

2、计划合同部

2.1.1编制工程预算,审核工程报价

2.1.2组织施工议标、竞标,商洽合同价款,起草合同条款。2.1.3审核完工结算,确定合同付款。

3、审计财务部 3.1.1安排资金计划,落实工程款。3.1.2核准支付凭证,拨付工程款。附:零星工程审批单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本项工程估算费用: 工程部意见: 合同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总结计划,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精选)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

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工区始终认真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和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记录,同时顺利完成公司组织的XX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截止日前,工区先后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71次,查出事故隐患点22处,均进行了闭环处理。通过检查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工区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顺利完成保电专项工作。本工区共进行专项保电工作10次,累计保电天数达到90余天,通过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春节保电、国庆保电、七一保电、特高压投送电保电、500kv沁博线保电等一批重要节假日的保电工作。

(四)工作票统计及其他工作情况。

截止11月15日,我工区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780天;全年共办理工作票50张,其中第一种工作票 24张,含基建单位8张;第二种工作票26张。工作票合格率100%,执行情况较好。全年工区所辖线路跳闸次数共计0次,线路跳闸率为0次/(百公里?年)。

(四)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

本在公司统一的部署下,工区积极参与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派员参加安环体系标准化培训2次,迎接公司开展安环体系内审工作三次,先后审查出问题共计20余处,先后进行了闭环整改。截止日前,工区已初步建立起了标准化安环工作体系,在今后工作中,工区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努力确保体系工作符合外审相关要求。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工区各级人员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一级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努力实现工区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们先后制定并顺利实施了《XX年工区安全技能培训计划与方案》、《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组织形式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培训,突出抓好一线青工和安全责任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工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工区组织培训一线员工百余人次,先后组织工区所有生产人员参加《安规》培训以及登高架设取证以及复审培训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后方能上岗作业。对新进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警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超前防范的各项工作,这是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一年来,我工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事故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工区举行了XX年迎峰度夏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工区应急处置能力。先后圆满完成XX年迎峰度夏,防汛保供电等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线路遗留问题较多,线下遗留树木和违建房屋不断增多,处理复杂。(二)电力设施破坏、线下施工、异物等时刻威胁着线路的安全运行。施工周期较长的线下作业项目日益增多,各种超大机械施工较多,给线路运行造成很大的隐患,由于很难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工区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很被动,各种隐患不在预控之中。

截止目前,工区共存在线下施工点22处,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书3处,下发施工安全告知书13份,张贴警示标志共计5处。

(三)工区员工的安全意识、理论技能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线路的日益增多,生产任务繁重,我工区青工人数偏少且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对工区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三、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下一年,我工区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安全事故,推动工区安全生产进一步持续好转。为此,我们将突出“四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置基础台帐、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

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抓重点防范。重点要放在线下作业大型机械的监管,防范线路外力破坏,积极争取主动,努力使各种线下外部作业项目完全处于工区的可控状态之中,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四是抓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加强学习,狠抓违章治理,增强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时间飞逝,转眼xx年年关已到,我到xx公司也有一年时间了。这是紧张又充实的一年,xx见证了我从无到有。从今年三月八号进公司以来的一年,对我来说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我从一名经验浅薄的应届生,逐渐成长为一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采购职员。面对这一年,xx公司所有人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克服了今年市场经济低迷的困难,使公司产品推陈出新,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为我们克服了困难,经受住了考验而骄傲自豪。年初,我以应届生身份来xx公司实习,这是我从学校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是人生道路上一个很重要的起点。众所周知采购部是公司业务的后勤保障,是关系到公司整个销售利益的最重要环节,所以我很感谢公司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放在如此重要的岗位上。回首这一年,我在xx的取得的进步都历历在目,每一个进步都值得我骄傲。正是因为有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一群可爱的同事,才使我能够快速适应工作,一步步走向成熟。

工作中有苦也有乐,但更多的是收获,这一年的工作我受益匪浅。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知此事必躬行”。对我们应届生来说刚走上工作岗位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把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并在实践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理论知识。转眼已经一年。就这一年的工作我做一个简单的总结,汇报我在xx公司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以及自己的不足。

一、个人成长方面:

1、心态转变。学校的生活养尊处忧,无需我们担忧某些问题,学校三点一线的生活,学习跟得上就可以,而在工作当中就不然,工作中,我们要考虑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怎样处理与上级领导、同事的关系,还有在工作当中的不尽人意等事情,这些都要我们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及时的转变心态会让我们工作更加顺利。

2、计划做事。有了明确的计划,目标才清晰,以至于在工作中不会茫然。在采购部工作的一年中,我每天都整理工作日志,记录下我要做的事情,然后再总结一下完成状况,日志看似平常,但在无形中提高你做事的效率和工作的有序程度。也改变了我刚开始工作缺乏系统和逻辑性的缺点。

3、处处留心皆学问。这是我毕业的时候导师对我讲的一句话,对这句话并没有给我多说什么,但在工作当中我深有体会,初到采购部我把仔细阅读以往的采购合同。在整理过程中我仔细的看了一下采购合同的内容,这为我以后的修改合同起到了很大的帮助,我可以直接套用以前的合同范本,这个结果直接归为我的留心。在生活中只要你留心处处都有学问在,不要总是期盼别人告诉你怎么去做,应该学会思考自己应该怎样去做,留心别人怎么做。

4、不以事小而不为。做大事小事有不同的阶段,要想做大事,小事情必须做好。这是我急需知识和经验的阶段,做一些繁琐的小事情,很有必要。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每一个细节,但我并没有感到烦,而是把它当作我素质培养的大讲堂,正因为这些小事情改变了我对工作的态度。小事情值得我去做,事情虽小,可过程至关重要。在xx有一群乐于帮助我的同事,在工作过程中,我虚心求教,同事也不吝啬热情帮助。从最简单的电子元器件,到产品特征、市场情况,让我在找到了学习了方向,使我更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5、认识的提高。以前我只泛泛认为采购就是买东西,简单的金钱与物质的交易,只要价格合适、质量过关那就可以。通过工作才知道其实不然,这个简单的买卖关系并不简单。保证适时适地适质适价都是采购过程中必须满足的要求。进入xx,我首先思想上转变了原来不正确的观念,在思想上和工作职责要求相统一。特别采购是公司供应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求我们以满足市场和生产需求为准绳,任何错误都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说采购岗位需要的是完美的人,是有根据的。我自觉自己离要求还有很远,但是我一步步向这个方向靠近。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采购工作者。

二、工作方面: 自入职以来,在公司和部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在部门同事的言传身教下,我很快融入xx公司。从基本的物料库存查询开始,到下订单,收货入库等工作都很快上手。

要说这一年积累的经验,我首先学会的是核价,不管采购任何一种物料,在采购前应熟悉它的价格组成,了解你的供应商所生产成品的原料源头价格,为自己的准确核价打下基础。这样谈判时,做到知已知彼,百战百胜。现今的社会是一个电子化的社会,作为采购人员要由不同的方面收集物料的采购信息,地域差别等。只有了解了市场,才真正了解了所需产品的价格定位,为采购活动做好先期准备。

公司内部的沟通很重要,特别像我一样,刚进公司的新人来说,尤为重要。八月份公司xxx项目采购任务下来了,这个项目在钣金件以及一些电子元器件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刚开始我并未发现有这个的情况,等订单下了以后,问题才从供应商处反馈到我这里,我即使和已调任其他部门的前任同事沟通,才逐渐解决了这些问题。没了解清楚我就做出了决定,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幸此次并未造成经济损失和生产的延误。这个事情让我明白沟通很重要,只有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才做决定,才不会造成损失。

xx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在业内是出名的。成品的合格率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采购材料的品质是否达到产品要求。材料合格率、以及售后服务都属于质量范围。我们对物料的要求高了,就是对供应商的要求高了。例如包装问题,有的供应商任务包装有瑕疵不会影响产品质量,但对我们来说,不能够以点盖面,特别是对电子产品来说,任何细小的瑕疵都有可能影

响品质。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有不同观点的供应商改变了不正确的看法。xxxx电子有限公司,是我们公司在接插件方面的主要供应商,原来因为我们在那里采购产品的系列多、供应产品多而杂,在来料准确率上存在这一定问题。但后来通过采购、品质的联合改善以及供应商自身的努力,在每个品种的物料上贴标示,包括我司物料代码和规格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来料不合格情况基本杜绝,而且标签还方便了我们检验和仓库入库,一举两得。这只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更新供应商和品质方面沟通下,在我负责的供应商里电子元器件到货不合格率降低到1%以下,钣金结构件到货合格率达到90%,没有对生产正常进行造成延误,也没有增加我们的采购成本。采购成本的控制对任何公司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在采购过程中我不仅要考虑到价格因素,更要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做到货比三家;还要了解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操作,明确采购在各个环节中的不同特点、作用及意义。只要能降低成本,不管是哪个环节,我们都会认真研究,商讨办法。我们采购部遵循按照订单计划量向供应商下订单的原则,除却必要的余量,在满足供应商最少采购量的原则下,尽量不造成库存积压。避免因为库存造成公司经营成本的积压。同时不断正对市场变化寻找更优秀的供应商,例如,我司xxx项目的双头预置网线,采购成本一直较高,而且原供应商制作方法落后造成偶有不合格现象。十一月,我寻找到xxxx电子有限公司,经商谈发现此公司加工方法较原供应商先进,而且能够降低此网线25%的采购成本,从原2.0元/pcs降低到1.5元/pcs。十一月由xx电子供应的xx项目一个批次和xxx项目两个批次的双头预置网线,合格率达到100%。降低了xx项目的采购成本,而且更加完善了产品品质。今年下半年金属价格开始回落,我及时和供应商联系,使我司分频卡等项目用的铜柱采购成本降低了15%;还有xxx项目金属外壳通过更换供应商等措施,价格下降了20%。如何保障生产的正常供给,同时降低成本、保证来料质量是采购部每天都思考的问题。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推陈出新,不断优化供应商资源库,根据技术工程师选型要求,及时反馈市场情况。身在采购部,确实感到很大的压力,同时也是动力,有压力才促使我不断去学习,跟进市场的发展,这对我个人经验积累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存在不足: 我渴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奋斗为xx多做一些贡献,但离领导及同事对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譬如我的产品知识、工作系统性、逻辑性还不能完全达到采购岗位的要求;对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较低。面对以上不足,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发扬成绩,向先进学习,加强与领导和同事沟通交流,自觉把自己置于同事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认真查摆、分析、总结自己的各项不足,以最佳的工作状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xx员工并完成从采购到优秀采购的进步。

最后,感谢公司所有领导和同事,我有今天的进步离不开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是他们的协同和支持使我成功。总之,xxxx年我会以一颗感恩的心,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我要用全部的激情和智慧创造差异,让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我保证以发自内心的真诚和体察入微服务对待我的工作,追求完美,创造卓越!和大家一起齐心协力,从新的起点开始,迈向成功!

第五篇:池州市建委市政零星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池州市建委市政零星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市政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经研究,现将《池州市建委市政零星工程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十日

池州市建委市政零星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一、监管目的。为统筹安排市政零星工程项目,规范市政零星工程建设,按照交办、监管、验收、决算等管理程序要求和坚持“统筹安排、运作规范、总量包干、有效监管”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内容与范围。凡属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环卫保洁以及临时安排造价较低的市政工程等均属市政零星工程。市政零星工程项目分两类:一是计划安排项目,如环卫保洁、市政道路维修、园林绿化养护、公园广场管理、交通设施建设等,每年年

初由委城建科会同各相关单位编制项目预算计划;二是临时交办安排,如:绿化的补植、非计划道路的维修、街头绿地和小广场建设、节日花卉摆放、公益性广告的制作、交通标志标牌等。市政零星工程资金在城市建设配套费中列支。计划安排的零星工程受财政预算监督,资金实行定额控制,总量包干;临时安排的要严格程序、严格决算,工程造价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

三、组织领导。市建委成立市政零星工程监督管理小组,专门负责市政零星工程的计划报批、交办、决算审核(或安排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查),参与市政零星工程价格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参与监督竣工验收。市政零星工程监督管理小组成员由委分管领导、委城建科、办公室、建管处、规划局、监察室、第五纪检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委城建科负责。

四、交办。市政零星工程严格实施计划报批及工程交办制度。零星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填写“市政零星工程交办合同报批单”(附件一),报经委监督管理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交办合同报批单应做为施工合同(协议)的必备附件。市政零星工程原则上按职能分工,对口交办管理单位,分别由城管、环卫、市政、园林、房管局、规划局等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市政零星工程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如不能实施公开招标,必须履行竞争性谈判或参照同类工程已经招标结果。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监管管

理小组派人参与)。招标结果报委监督小组;工程竣工验收后,报委监督管理小组现场察看、核实,并出具书面核查情况书,以便准确决算工程造价。

六、预决算审查。市政零星工程实行预算控制和决算审核制度。委属单位根据交办的零星工程情况,先行确定编制原则,组织编制工程预算,预算经委监督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管理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量,不能随意增加;无特殊情况,决算不得超过概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填写“市政零星工程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审批单”(附件二),提交工程决算,报委监督管理小组安排决算审核。

七、资金拨付。零星工程建设资金由监督小组负责审批,报计划安排的市政零星工程由委办公室根据项目计划及资金计划与财政预算对接后,原则上按季拨付。临时交办的市政零星工程原则上不预拨工程款,工程竣工后按程序报批拨付。计划安排的市政零星工程资金拨付至管理单位,临时交办的市政零星工程资金直拨施工单位。

八、市政零星工程管理程序流程

(一)列入计划安排的零星工程

1、管理单位编制计划于上一年十一月底前上报;

2、监督管理小组进行审核(与财政预算对接);

3、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4、下达项目计划及资金计划;

对列入计划安排的零星工程实施和日常管理由委属单位自行负责,委监督管理小组进行考核抽检,考核抽检结果与目标管理考核和资金拨付挂钩。

(二)临时交办的零星工程

1、委领导临时交办项目管理单位;

2、管理单位组织编制预算;

3、填写“市政零星工程交办合同报批单”,报监督管理小组按程序批准;

4、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组织施工,实施过程管理;

5、工程竣工报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抽检;

6、填报“市政零星工程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单”,监督管理小组安排决算;

7、报监督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财务按决算拨付资金。

九、职责。委城建科负责市政零星工程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工程交办、竣工验收的召集、决算的安排,报批单的拟办及呈批。

委监察室负责参与工程的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参与工程量复核,与第五纪检组一起监督市政零星工程的实施,督促其按程序办理、依规定实施。

委办公室负责提出资金拨付计划,按监督管理小组负责人审批意见上报政府批准,并按市政府领导、委领导意见拨付资金;参与整个过程监督。

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所有施工工程资料的保管。

十、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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