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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各类人员岗位质量责任制度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20-86438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8 00:27: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药店各类人员岗位质量责任制度

药 店 各 类 人 员 岗 位 质 量 责 任 制 度

二、质量职责

1、企业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对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3)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督促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负责人有效行使职权。

(5)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6)保证企业员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质量管理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7)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的处理,主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8)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9)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2、质量管理负责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承担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认真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的法律、法规。(3)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建立本企业所经营药品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工作。

(7)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8)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记录。(9)负责做好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关知识和教育和培训工作。(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11)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3)按月检查陈列药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3、质量验收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药品入库质量第一关;

(2)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驶否决权;

(3)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上柜;

(4)验收药品应在符合规定的待验区进行,普通药品应在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应在8个小时内完成验收;(5)应按照“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验收完毕,应将抽样药品包装复原,并标明抽样标记;

(6)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7)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8)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9)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法定的药品质量内容及产地;

(10)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11)及时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及数量准确、结论明确、签章规范,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4、质量养护人员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质量员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2)负责对在柜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3)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缩短养护检查周期,加强养护;

(4)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5)指导并配合营业员做好在柜药品的温湿度监测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做记录;

(6)根据气候环境变化,结合夏防、冬防计划,对中药饮片采取干燥、除湿、防虫等相应的养护措施;

(7)负责对报关、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

(8)正确使用养护、保管、计量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计量检定记录,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9)每月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药品的质量信息。

5、药品购进人员职责

(1)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2)对企业依法经营,杜绝购进假劣药品承担直接责任。(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4)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及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确保依法经营。

(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经营品种管理档案。

(6)签订购货合同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7)负责索取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品种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相关资料。

(8)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量管理部门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9)自觉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

(10)及时收集分析企业所经营药品及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为“择友选购”提供依据。

6、处方审核人员的职责

(1)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2)负责药品处方内容的审查及所调配药品的审核并签字。(3)负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4)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5)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质量问题。

(6)负责中药饮片的装斗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7)指导、监督营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

(8)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不得擅离职守。

(9)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10)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11)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7、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职责

本企业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2)负责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3)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4)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确认生效及锁定。

(5)负责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的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

(6)负责处理系统中涉及药品质量的有关问题。(7)负责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8)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8、营业员质量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合格,取得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证书;

(3)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的哟小证明后方可上岗;(4)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5)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教育顾客;

(6)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审方、发药工作;

(7)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务、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8)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性质分类摆放,做到合理、正确,整齐有序;

(9)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品种,应将药品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的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

(10)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信息;(11)负责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清理。

第二篇:质量责任制度

崇启大桥CQ-BJ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质量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所监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地目标控制,强化监理人员质量责任心和岗位责任落到实处,调动积极性,优质控期完成崇启大桥CQ-BJ标监理合同段的监理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工特点,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定人定岗,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监理人员职称、职务晋升和奖金分配挂钩。

2、明确各标段各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责任人,并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落实工序监理责任人。某环节监理工作出现问题,有该环节责任人负责。

3、实行下一级监理人员对上一级监理人员负责制,即监理员或试验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总负责,总监向业主和总公司负责。

4、部门负责人对本专业或本部门三大控制负责;副总监代表队整个监理合同段三大控制负责。

5、对违反监理程序,不负责的签认现象或违反业主考核细则规定的考核基本条件之一者,总监办视情节轻重,扣每月(季)工地补贴、奖金、直至上报公司并终止聘用合同(或待岗)。

第三篇:环保岗位环保责任制度

环保岗位环保责任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安全环保部(以下简称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3、各级部门环保责任 3.1安环部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5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3.1.6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1.9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运行。

3.1.10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1.11在制订或审定有关项目新建、技术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1.12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3.1.13协助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1.1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5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1.16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 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1.17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3.1.18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1.19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1.20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收集工作。

3.1.21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尾气、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2生产设备部、技术质量环保职责

3.2.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2.2 生产设备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2.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安环部共同处理。

3.2.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

3.2.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3.3综合管理部环保职责

3.3.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3.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3.3负责接待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3.3.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3.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车辆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3.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3.3.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3.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3.9负责环保技术人员外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3.3.10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3.3.11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3.1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4财务部门环保职责(含仓管部门)

3.4.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3.4.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 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4.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4.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4.5对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实物要与账目对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或因包装桶损坏而泄漏。

3.5化验室环保职责

3.5.1配合技术质量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3.5.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5.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6采购部门环保职责

3.6.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6.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6.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6.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6.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 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6.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7生产车间环保职责

3.7.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7.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7.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7.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7.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7.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7.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7.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4.1.6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分管安环(技术质量)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4.3分管生产设备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4.3.1生产副总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3.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4安环总监环保职责

4.4.1安环总监是三废处置达标工作的专业技术监管责任人。

4.4.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4.4.3负责配合技术质量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4.4.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4.4.5配合生产设备副总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4.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4.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4.4.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4.4.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4.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4.5安环部经理(专职安环员)环保职责 4.5.1工作责任

1.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2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1.3负责结合公司内有关单位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1.4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1.5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1.6定期对车间冲洗废水取样,严禁超标排放;

1.7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4.5.2工作权限

2.1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2.2对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有权审查是否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2.3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2.4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4.5.3工作关系

3.1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3.2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4.6生产设备部经理环保职责

4.3.1生产设备部经理是生产设备系统环保工作的主体责任人。

4.3.2负责在组织开展生产设备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设备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4.7技术质量部经理环保职责

4.3.1技术质量部经理是技术质量系统环保工作的主体责任人。

4.3.2负责在开展技术质量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的技术质量监管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技术质量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责任。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8财务负责人环保职责(含仓管)

4.8.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8.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8.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8.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4.8.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8.6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4.8.7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9综合管理部经理环保职责 4.9.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9.2负责办公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9.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9.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9.5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4.9.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10采购部门负责人环保职责

4.10.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10.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10.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10.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10.5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4.10.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11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

4.11.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 法。

4.11.2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

4.11.3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11.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11.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4.9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4.12.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4.12.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12.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12.4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4.12.5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4.12.6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4.13班组长环保职责

4.13.1 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3.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3.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4.13.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3.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3.6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13.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4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14.1 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4.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14.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14.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4.14.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4.14.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14.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4.14.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15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15.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 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

4.15.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4.15.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15.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5、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安环部、生产设备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2安环部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5.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第四篇:岗位消防责任制度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园区南大道

项目Ⅰ标段市政工程

岗 位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制

陕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园区南大道Ⅰ标项目部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值班人员责任制

1、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熟练操练各种系统;

3、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每日检查,并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4、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5、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电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1、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并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在安装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3、对于违反电器管理规定的行为,电工有权进行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4、在变电所内(机房)不准会客;

5、值班电工不得喝酒,不准擅离职守;

6、电器设备、线路要定期检修,如突发故障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报告领导;

7、变电所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其它杂物;

8、每年雷电季节到来之前,要认真检查一次避雷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维修。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保卫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1、按时到岗值班、值宿、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2、不能酒后上班,更不能在岗位上饮酒,夜间不能脱岗睡岗;

3、不能与闲杂人员在值班室聊天,不得将其他人员留宿值班室内过夜;

4、对负责的范围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报告,并作好记录;

5、保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熟知所负责部位的电源、墙壁消火栓器材位置;

6、保卫人员在值班中要认真负责,出现火情应迅速报公安消防机关,拨打火警“119”,对初期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场所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度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展开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其它领导消防安全职责

要在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做好防火工作,配合分管防火安全的领导,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四、全体职工职责

1、提高防火意识,严格遵守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则;

2、发现火灾隐患、火情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场所内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应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和引导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和引导疏散),并掌握消防常识。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通过各种形式,展开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向职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半年一次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器材的使用情况;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三、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

三、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四、结合实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间防火巡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

六、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负责人,提出整改方案。

七、火灾整改完毕,整改责任部门或负责人报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查情况由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主管部门在原巡查记录中进行记载,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定后存档备案。

八、每月将防火检查记录归档立卷,装订成册。每年将防火检查记录归档立卷,装订成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谨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围栏等情况疏散的障碍物。

二、应按规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的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五、严谨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六、安全疏散设施由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巡查并填写在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好用。自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消防设施应具备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四、应做好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

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七、每年应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自动设施检测资格的单位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每年对灭火器材进行普查换药。

2、灭火器应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接近火源,环境温度在5~45摄氏度之间为好。

3、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5、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到自查、自改、自防、自救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火灾隐患为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定后存档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器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严禁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场所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5、严禁动用明火。

6、各种电器设备设有专业人员管理,在每日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得使用。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分类、分垛储存,不得超量存储。配备必要的应急灭火和安全防护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存放易燃易爆易坏物品的地方或仓库,要有“严禁吸烟”明显标志的字样,物品碎纸、垃圾等及时清理,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和常闭式防火门的关闭。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享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不查明原因决不能放过。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要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贮罐、管道要定期检测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九、使用各种可燃易燃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建立义务消防队,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义务消防队的成员由公司内消防安全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组成,负责对公司内各处进行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三、义务消防安全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各项技术考核达到规定的指标。四、四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六、义务消防业务教学培训,每年都要计划,除进行必要的专项教学训练外,还要有选择地进行一些基本功训练,结合灭火预案定期进行一次实地演练。

七、队员之间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有灭火、有疏散、有救援。有队长统一指挥。

八、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九、义务消防队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领导和防火负责人汇报工作。

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指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包括:

1、组织机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四、演练时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五、演练结束后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电器设备的检查的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规划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已纳入单位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三、重大消防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对被公安消防机关检查出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批评和物质惩罚。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第五篇: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二、职责

1、总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单位的分工和职责及必要资源的配备,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2、分管经理的质量责任:

落实本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体系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负责人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施工质量保障负领导责任。

3、现场指挥的质量责任:

落实主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下属各单位、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4、质管科科长的质量责任:

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分管经理或直接向总负责人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主要领导责任。

5、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资源的配备,严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和经审批的文件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保证,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并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现场指挥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正常施工负主要领导责任。

6、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岗位承担各自的质量责任。

7、工程项目部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的质量事故,项目经理承担直接责任:

1)、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 2)、不考虑合理工期,以求进度,忽视质量管理程序的; 3)、未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措施和办法的,未适时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资料不完整的;

4)、使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工程施工的;

5)、未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施工的,不按工程设计或变更设计施工的;

6)、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7)、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的; 8)、未对涉及结构安全构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9)、对设计存在明显失误或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同设计有较大变化未提出设计变更及完善设计,仍按原设计施工的;

10)、不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

三、事故责任追究

1、工程质量事故按照调查核实的事故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于事故发生的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主管部门视情节对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给予行政处罚;赔偿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5)、损毁有关证据和资料的。

3、对不按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而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或贻误处理时机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药店各类人员岗位质量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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