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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政策(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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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济源政策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用地 节约集约利用和批后监管的意见

济政〔201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建立科学的用地观念,严格土地管理,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监管,促进新增建设用地及时有效供应并得到充分利用,纠正和遏制土地闲置浪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土地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为盘活存量土地,着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我市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极度匮乏,耕地保护与用地保障的矛盾日益突出,重农转用指标审批、轻土地供应审批,造成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土地闲置、低效利用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当前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实质性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支撑。

二、加强项目管理,不断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观念

(一)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项目管理。今后,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按产业定位进入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严格按照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二)严把项目规划编制,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的集聚效应,除特殊情况外,停止安排零星工业项目用地。在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审批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前期方案审查阶段,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对不符合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批准、核准或备案,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建设批准手续。

(三)鼓励盘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鼓励企业对现有工业项目加大投资力度,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对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且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符合省、市规定的,不再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提高供地门槛,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综合建筑密度应高于60%,综合建筑容积率大于1,单位土地面积平均投资强度达到240万元/亩、平均产出达到350万元/亩,2012年年底前,各产业集聚区要达到规定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新引进工业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原则上不低于40%。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对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医药、电子设备、工艺品等适合多层标准化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必须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化厂房。对总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工业项目统一入驻标准化厂房,不予单独供地。

(二)强化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管理。对容积率、绿地率、投资强度、产出率等指标不符合控制要求的项目,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不得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用地审批等手续,并严格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对占有多处土地的同一企业,其部分土地尚未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的、项目已建成或在建,但投资强度低于规定标准的,不予提供新的项目用地。

(三)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规定,全市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价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格标准进行减价修正。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四、加强对项目的联席会审,推进工业项目土地供应

(一)规范项目准入具体条件。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评估论证和储备谋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对项目产业政策、落地选址、规划设计条件、环境保护、供地方案、基础配套等方面进行评审,规范项目准入条件,并出具联审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凭出具的联审意见,编制招拍挂出让方案。对有税收、投资资金到位期限等相关招商引资特别要求的具体工业项目,商务部门、集聚区管委会可提出具体意见,并编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方案,土地成交后由集聚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实施。

(二)积极创新供地机制。用地面积在50亩(不含代征面积)以下的工业项目一般不得分期建设。对用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可分期供地分期建设,并在编制项目计划、规划时预留一定的发展用地,待首期用地按规定建设竣工并通过评价考核后,方可申请预留发展用地的土地供应;预留发展用地的预留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半,超出时间的另行处置。未经市政府批准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分期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五、完善土地出让合同,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

(一)完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除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文本签订《出让合同》外,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对不同类别的工业项目所制定的具体建设标准签订补充协议。

1.工业项目开工和竣工期限。工业项目开工期限一般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最迟不得超过12个月,竣工期限一般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因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无法按期动工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补充合同(协议),项目竣工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未按期动工或未按期竣工的,每延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的违约金。

2.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总额、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等任何一项指标未达到《出让合同》及其附件约定标准的,可按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提供的数据为准。上述多项指标违约的,所应缴纳的违约金应累加计算。

3.工业企业内部绿地率一般不超过20%。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

施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总面积的5%,超过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5%以上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二)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新建工业项目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如遇城市规划调整,应在终止项目依法收回土地后,根据新的规划用途重新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对市规划已明确可调整为经营性用地的工业用地,由土地储备机构收购储备,以招拍挂方式重新出让。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规划审批用途的,一律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三)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用地的退出机制。各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出让后,确因企业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需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达到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规定,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转让。土地转让的受让方必须满足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对新进项目的相关考核要求,并经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管委会审查同意。如果市政府不批准转让的,由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或政府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作为第一收购人,按原出让价(不计息)进行折算后收购;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按即时重置价格收购,收购完成后,根据城市规划重新确定处置方案重新实施供地。上述土地转让规定可作为土地出让合同补充条款。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转让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四)引导和规范标准化厂房建设。各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要积极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优先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强化标准化厂房用地的开发强度,除机械、装备制造类等产业有特殊要求外,标准化厂房的层数要求在3层及3层以上,容积率应大于1.3。规划设计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放宽建筑限高。严禁以建设标准化厂房为名,违法炒卖工业厂房。

六、强化批后监管,建立工业项目评价考核制度

(一)建立工业项目评价考核制度。经依法批准的工业项目(含新建、扩建项目)竣工后,须组织对工业项目评价考核。

1.评价考核机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城乡规划管理局等部门及产业集聚区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2.评价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为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投资情况(含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土地产出效率(含产出投入比、亩均工业产出值)、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和开竣工时间等规定指标和要求。

3.评价考核程序。工业项目评价考核须在厂房按规定要求竣工,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成,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试生产后进行。由建设用地单位向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提出申请,经初审后填写《济源市工业项目竣工评价考核意见表》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抄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企业申请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业项目评价考核,具体操作可按项目情况适当调整。

4.奖惩措施。经评价考核合格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工业项目评价考核书面意见,其中评价考核较优秀的企业,在申请新项目、扩大投资生产用地规模、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上享有优先权;评价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限期整改等处理意见,并按合同和协议规定的相关条款追究违约责任,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请评价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在整改达到要求前不得申请新项目或扩大用地规模,并限制或取消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

(二)严把建设用地考核验收关。新上工业项目,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各类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严格核减用地面积。国土资源部门在签订用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时,应将项目用地的各项指标要求及完成时间做为条件予以约定,以备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新上项目评价考核通过之前,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时,须注明不得用于抵押、转让等条件限制。直至其通过评价考核后,方可持考核部门出具的评价考核书面意见,申请解除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上的有关条件限制。

(三)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处置闲置土地,对因用地者自身原因造成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以及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

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国土资源部门要责令用地者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并按国家规定征收增值地价;对逾期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时缴纳土地闲置费的,国土资源部门应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由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因群众阻工等非企业自身原因造成企业不能如期开工的,企业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延期开工申请,经批准延期开工的,按重新确定的开工日期核定是否构成闲置土地;未提出延期开工申请的,一律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核定是否构成闲置土地。

七、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奖励土地利用效益突出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政策氛围,鼓励企业少占地、高投入、高产出和多缴税。建立以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密度、亩均税收密度、就业人口密度等为主要指标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市政府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市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与土地闲置费一并纳入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奖励资金统一给付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由管委会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励。

(二)强化考核和政策执行力度。各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管委会每年一月份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年度进行考核。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原有关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节约

集约

监管

意见

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

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6日印发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

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政〔201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我市中小企业重组升级,提高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产业,结合我市工业布局和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现就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产业集聚区“四集一转”发展要求,以壮大区域经济为出发点,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水平,扩大产业规模,实现我市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实现资源配置空间布局的优化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集中,科学发展,为提升区域经济长远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产业集聚,集群发展。遵循产业集群发展规律,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基本要求,引导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按照产业关联度集中连片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

——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照“退二进三”(分布在环城路内、平原镇(街道)的中小企业退出现有生产区域,进入三个产业集聚区,退出区域重点发展三产)的原则,在环城路内及其周边确定搬迁企业名单,逐步将中小企业分类分批搬迁入驻相应的产业集聚区。

——市场驱动,可持续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分散的产品竞争力,推进品牌经营,建立企业营销联盟,共享营销资源,实现企业的低成本扩张。以优化资源利用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扶持和投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方向

(一)搬迁对象。分布在环城路内及其周边的食品饮品和生物制药类企业、电子电器和矿用电器类企业、机械加工和装备制造类企业。鼓励其它区域的中小企业实施搬迁,并享受此政策。对已在其它产业集聚区建设的上述企业用于产业配套服务生产的,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方案维持现有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和扩建。

(二)搬迁方向。食品饮品和生物制药类企业向玉川产业集聚区玉泉食品工业园、梨林农副产品工业园集中;电子电器和矿用电器类企业向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集中;机械加工和装备制造类企业向虎岭产业集聚区集中。

四、支持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入驻集聚区企业原则上统一入驻标准化厂房,需购买标准化厂房的,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市财政按企业购买厂房时所占土地价格的50%标准予以奖补;入驻集聚区企业租用标准化厂房的,市财政按企业租用厂房时所占土地价格 的10%标准予以奖补。对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奖补。

2.对企业搬迁后腾出的土地,属于划拨土地的,无偿收回。属于出让土地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的,经联席会议研究,允许企业补缴出让金后,自主开发建设;规划用途为城市绿地、公共设施的,按现行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

(二)税收政策。

1.自实施意见公布之日起3年内,对搬迁入驻产业集聚区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一免两减半”,即第1年以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100%,由受益财政对企业实施奖励扶持;第2年至第3年以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由受益财政对企业实施奖励扶持。

2.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对企业使用政策性搬迁收入(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搬迁企业,其取得的企业搬迁收入,在审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条件时,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

3.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工业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2010〕24号),入驻产业集聚区的原镇(街道)企业所形成的建筑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地方留成,由原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和占用土地镇(街道)按8:1:1分成(另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企业建设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占用土地镇(街道)和原镇(街道)按6:4分成,企业投产后按4:6分成。

(三)信贷政策。加大信贷担保支持力度,市投资公司对搬迁入驻产业集聚区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优先为搬迁企业办理贷款担保,市财政按贷款利率的10%予以奖补。

(四)科技政策。搬迁企业经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科技专项经费优先予以扶持。

(五)就业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对新建企业第一年使用员工达100人、200人、500人以上并能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的,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六)品牌政策。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对获得省级以上名优产品称号、知名商标及相关质量荣誉的企业给予奖励。每培育1个中国名牌产品奖励30万元、国家免检产品奖励20万元、全国驰名商标奖励5万元、河南省名牌产品奖励5万元、河南省优质产品奖励1万元。

(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区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入驻企业所需,将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对接至企业规划红线区域外。

(八)减免相关收费。在本市办理各项证照除收取工本费和代省以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外,免收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规定且有浮动限额的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再降低30%执行。

(九)财政奖励政策。鼓励搬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按新厂区建成投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建成验收数据为准,不含土地,并经指定的合法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进行奖补,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企业,奖励5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

之间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奖励15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在1亿元及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对矿用电器类企业,除按固定资产净值奖补外,按照新厂区每个型号产品3万元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产业引导政策

(一)在环城路内、平原镇(街道)新上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功能规划、项目布局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

(二)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现址改建、扩建、新上工业项目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和备案。

(三)按照城市控制性规划,分功能区配置有效资源。环城路内企业用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量额度供给;关闭企业自备井,企业用水按特殊行业水价供应;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按功能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入驻企业原则上不单独建设办公设施、职工宿舍、餐厅等,统一入驻产业集聚区提供的综合服务中心,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价,费用自理。

六、实施程序

(一)申请。凡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并向市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备案。

(二)土地权属状况核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产业集聚区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搬迁企业土地、地面附着物的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核。

(三)制订方案。企业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自身发展需要(生产规模、产品结构、技术改造和发展规划等)制订详细的搬迁方案。

(四)方案报批。企业将搬迁方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初审意见,经市产业集聚区办公室统一审核后,报市政府联席会议批准。

(五)签订协议。企业搬迁方案获得批准后,在市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主持下,与相应的产业集聚区签订搬迁协议。协议应明确土地面积、交地时间、收购价款和付款方式、搬迁时间、投产时间等。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7月——2011年9月)

1.宣传发动。召开全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搬迁程序、有关要求等,为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营造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2.调查摸底。认真摸排需搬迁企业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企业的迁出地、迁入集聚区的意愿和要求等,梳理汇总、公示需搬迁企业名单,并将搬迁通知单送达企业。

(二)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014年10月)

1.备案登记。符合搬迁条件的企业执有关资料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备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集聚区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搬迁企业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和登记。

2.签订协议。企业制定出详细的搬迁方案,并与相应的产业集聚区签订搬迁协议。

3.实施搬迁。搬迁企业按照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搬迁工作流程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搬迁任务。

(三)总结表彰(2014年12月)

对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进行梳理汇总,按期完成搬迁任务并投产的,按政策要求核算奖补资金,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八、组织保障

1.建立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三个产业集聚区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搬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各集聚区要根据辖区实际,统一制订规划,统一建设标准,加大建设力度,确保搬迁企业按期顺利搬迁;加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充分满足入驻企业办公、职工住宿、餐饮等需求,按协议对入驻企业进行充分安置。各相关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工作。同时列入各镇(街道)招商引资及入驻三个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奋进杯”竞赛活动内容。市直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协调,精心准备,确保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

3.各搬迁企业要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协调下,建立两套工作班子,一方面保质保量抓生产,一方面加大对搬迁工作的实施力度,确保搬迁任务圆满完成。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底有效,逾期不再享受此政策。凡是已搬迁尚未搬迁结束的企业均可享受此政策,已经享受搬迁补助的企业不再享受该政策。

未尽事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予以确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意见

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

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印发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工业和产业集聚区

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政〔201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加快工业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若干政策》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加快工业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发展、产业集聚区建设,从2010年起,市财政列支1亿元,以后每年按20%的增幅连续递增三年,支持工业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快工业发展

(一)发展奖

1.工业项目建设奖。新上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后三个月内经核定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市外)和其它外来企业,独资在我市新建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政府给予企业等同于征地全部费用的奖励。

2.企业上台阶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的,分别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当地负责人)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3.镇(街道)工业发展奖。镇(街道)当年新上工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含技改)和新上工业项目新增财政税收总量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奖励30万元、25万元、15万元,其中30%用于奖励镇(街道)主要领导。

(二)调整结构奖

1.企业技术改造奖。新上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建成投产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循环经济(含链条延伸)奖。新上循环经济、链条延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不含土地),建成投产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新兴产业发展奖。新上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含机械装备、矿用机电产业升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不含土地),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不含土地),除享受投资额奖励外,财政按项目每年贷款2000万元的额度连续贴息2年(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重组合作奖

1.整合重组奖。机械制造、矿用电器行业企业成功进行紧密型整合重组,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整合后连续三年按当年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的100%给予奖励。其它行业整合重组的一事一议。

2.战略合作奖。本市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进行战略合作成功的,奖励100万元至200万元;与中国500强企业进行战略合作成功的,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

(四)贡献奖

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下同)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当地负责人)10万元奖励;超过5000万元的,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金10万元。“双十”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比上年增长超过20%的,按增长部分的5%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当地负责人);其他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25%的,按照增长部分的5%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当地负责人)。

二、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

(一)鼓励标准厂房建设

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对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三层以上的标准厂房,按实际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80元奖励;二层的按实际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元奖励;单层的按实际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40元奖励。企业自建自用的除外。

(二)鼓励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

1.鼓励镇(街道)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内现有镇(街道)企业形成的税收归镇(街道)财政;镇(街道)新引入的企业所形成的建筑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地方留成,由引入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和土地占用镇(街道)按8:1:1分成;企业建设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占用镇(街道)、引进镇(街道)按6:4分成,企业投产后按4:6分成;镇(街道)引进企业入驻镇(街道)特色产业园的,形成的所有税收(属中央、省、市级除外),引进方和入驻镇(街道)每年按6:4分成。镇(街道)引进入驻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园企业的投资、产值、利税等指标计入引进镇(街道)统计范围。

2.产业集聚区新建企业(项目)租用政府出资建设的标准厂房,由各产业集聚区根据投资额大小,确定免租金年限。

(三)加大产业集聚区财税支持力度

产业集聚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建筑营业税由市财政、土地占用镇(街道)、集聚区按3:5:2分成;市级企业新入驻产业集聚区所形成的建筑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地方留成,由市财政、产业集聚区、土地占用镇(街道)按6:2:2分成;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新引入的企业形成的建筑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地方留成,由产业集聚区和土地占用镇(街道)按7:3分成;企业建设期间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归产业集聚区。

(四)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产业集聚区内新建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信息网络、市场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依据相关标准认定后,按建设投入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集聚区创业孵化园建设

产业集聚区要依据规划建设创业孵化园区,鼓励留学回归人员、科技人员、大学生等群体进入创业孵化园进行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鼓励初始创业的中小企业进入标准厂房集聚发展,孵化期限为5年,期间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全免,前3年企业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给予奖励,后2年按50%给予奖励。

三、考评认证

(一)成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审计局、统

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和产业集聚区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制定考评细则和考评办法,每年年底对各种奖励进行考核认证。

(二)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考核认证。“加快工业发展”奖励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并提出意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奖励由各产业集聚区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并提出意见;所有奖项由市发改委审核认证后,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奖励镇(街道)的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奖励企业(项目)的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四)企业当年有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法经营等行为之一的,取消奖励。

(五)本政策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政策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它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主题词:经济管理

产业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驻济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中级法院,检

察分院,市法院,市检院。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印发

第二篇:济源

济源18个规范化社会法庭揭牌

常晓山 王妙卫 发布时间:2010-06-04 11:18:21

如何使“社会法庭”真正发挥作用,全面走向正规,济源市投资百余万元对18个“社会法庭”进行了改造,统一了标准,统一了设施,统一了配置。6月4日,新建成的规范化“社会法庭”全部投入了使用。

图一:济源中院王卫民院长和所在乡镇的一把手共同为新建成的规范化“社会法庭”揭牌。

图二:济源中院王卫民院长查看“社会法庭”的各种设施情况。

图三:济源中院王卫民院长亲切看望“社会法官”。

法院公告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09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2-24 16: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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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本院各部门:

2009年,全市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坚定不移地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调解年”、“裁判文书上网”、“社会法庭”等工作,全市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全市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记宗旨,情系群众,自觉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中级法院党组决定为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等5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为黄建民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中级法院号召,全市法院要以先进集体为榜样,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着力在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个人为榜样,牢记宗旨、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甘于奉献,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济源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9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5个)

中级法院政治部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市法院立案庭

市法院刑事审判庭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二、个人三等功(10名)

黄建民

中级法院监察室主任

乔树立

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董武敏

中级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孔 飞

中级法院政治部科员

赵凌青

市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刘小坤

市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鲍东敏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王素娟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史立平

市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审判员

原小波

市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审判员

第三篇:数字济源

省委书记卢展工来济调研时寄语:要依托传统有色金属,大力发展深加工产业,真正把济源做成国内一流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基地。

省长郭庚茂强调:产业集聚区要加快土地平台、融资平台、人力资源平台和创新孵化平台建设,设计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全面促进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市委书记何雄指出:要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科技含量,提升产业层次。

代市长王宇燕指出:玉川要站位全省,加快发展,争创全省“十强”、“十快”产业集聚区。

4月27日,2012年“书香济源”全民读书月活动在我市启动。数字济源 622 2012年,我市计划实施市重点项目69个,总投资622亿元,计划投资174.2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9个,总投资255.2亿元,计划投资102.4亿元;新开工项目40个,总投资366.9亿元,计划投资71.8亿元;计划竣工项目17个。94.8

1至5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4.8亿元,同比增长27.2%,增幅居全省第二位;全市共实施重点项目40个,完成投资42.9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45%;其中,11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7亿元。16 1至5月份,市重点项目中,十大区域综合整治、富士康电子元件、万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驿城社区等16个项目完成投资超过时间进度;比亚迪电动汽车空调、S243郭木线坡头至周庄段、伊利集团高温灭菌奶等3个项目实现提前开工。21 富士康项目是我市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分3期建设,一期总投资57.5亿元,主要生产第三代手机及其零组件的开发与制造。项目于2012年3月底开工,计划2012年8月份建成投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推进富士康项目建设,仅用80天时间,就完成投资21亿元。24.8 1至5月份,全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仅占计划目标的24.8%,低于时间进度16.9个百分点。未按计划开工或复工项目有18个;完成投资低于时间进度的项目有19个。107 1至5月份,全市招商引资累计新签约项目107个,亿元以上项目66个;新开工项目94个,亿元以上项目46个;累计到位资金45.7亿元,占全年目标的30.5%。53 今年以来,全市共实施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53个,总投资257亿元,计划投资113亿元。元至5月份,累计完成投资38亿元,占计划投资的33.6%。833 “833”重点工程即“八园三区三带”,总投资123亿元。“八园”即、富士康产业园、矿用机电产业园、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园、装备制造业产业园、石化产业园、有色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玉泉食品生物医药产业园、梨林农副食品产业园。“三区”即济渎区域综合开发、东南片区综合开发、坡头(西霞湖)片区综合开发。“三带”即北蟒河商业文化产业带、阳下路旅游养生产业带、渠马线生态观光农业产业带。2月1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宇燕在出席2012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时指出,要重点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科学技术传播、产学研结合推进、知识产权促进等五项工程,不断提高科技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3月2日上午,我市万人在文化城西广场隆重集会,举行“学习雷锋好榜样,文明创建我先行”学雷锋活动启动仪式。

3月5日,我市召开城市创建暨中心城区提升工作动员大会,回顾总结2011年城市创建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的“五城联创”和中心城区提升工作。市委书记何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宇燕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我市提出开展“五城联创”和中心城区提升工作,就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城市”,由此启动新一轮的创建热潮。

3月8日,全市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第一行政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2年全市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市委书记何雄在会议上强调,要提高认识,破解难题,完善政策和机制,探索经验,争当全省新型社区建设的典型。

鄂州的 “1+8”模式,“1”是指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和农民经济组织综合办公场所; “8”是指便民服务中心、综治维稳站、文体活动中心、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农村党员群众电教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等8个综合服务站点,全市各公共机构公务用车实行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工作;干部职工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月7日,由北京大学和河南省发改委主办,市委、市政府承办的河南省济源市建设中原经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市论证会在北京大学召开。

4月19日,我市召开“文明城市清洁行动”动员会。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李军星,副市长谭江出席会议。

4月22日,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市论证会在郑州举行。这是我市继本月上旬在北京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建设中原经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市的优势、阶段目标、实现路径等进行论证之后的又一次论证。

4月24日,2012年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第五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在我市召开。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宇燕出席会议并致辞。市委常委、副市长孔祥智代表济源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5月7日,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部署。市委书记何雄在会上强调,要按照学明白、想明白、讲明白、做明白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抓紧完善政策,算好各类账,积极出台政策,加大推进力度,主动靠前指挥,在全市上下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5月4日,全市“一打击两整治一优化”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举行,拉开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帷幕。,“一打击两整治一优化”专项行动是指: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网吧管理秩序,优化项目发展环境。

5月14日上午,政协济源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行政区会议厅隆重开幕。5月17日下午,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在第一行政区会议厅胜利闭幕。

5月15日上午,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行政区会议厅隆重开幕。5月18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行政区会议厅胜利闭幕。

5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领导在京听取我市城乡士兵“同义务、同待遇”试点工作专题汇报。总政治部副主任贾廷安,总政治部保卫部部长于善军、群众工作办公室主任汤奋、保卫部刑侦局副局长刘朝晖等出席会议并听取汇报。我市城乡士兵 “同义务、同待遇”试点政策可以概括为 “一个核心,两个逐步,三个同等”。“一个核心”,即建立起义务与权利相结合的征集和安置工作新理念,强调义务与待遇、奖励与惩处的同步落实;“两个逐步”,即逐步取消城乡士兵二元户口划分,逐步统一士兵优待安置政策,注重政策平稳过渡与妥善对接;“三个同等”,即所有义务兵均享受同标准的优待金和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享受同等的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优惠,享受同样的就业和创业扶持。我市2005年被河南省确定为城乡一体化试点市,2011年被河南省军区确定为“同义务、同待遇”试点市,今年又提出了建设中原经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市的目标。

5月30日,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文化城西广场启动。在活动开展上,要强化主题,突出科学保教,紧紧围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这一主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长观,让科学保教的观念和方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月23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以 《济源九部门联手管好校外托管班》为题向全国推介济源的先进经验。

6月29日至6月30日,《济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评审会在雅士达酒店召开。根据方案,新修编的 《济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本着 “核心 带动,全域一体;产城互动,融合发展;设施优先,共建共享;民生为本,服务均等;保育生态,优化环境;传承文化,提升品位”的战略措施,将我市的城市性质初步定位于豫晋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先进制造业基地、生态宜居休闲城市。2012年至2030年,全市将按照 “1133”的发展战略,以城乡一体化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构建中心城区、复合组团、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紧密衔接、统筹发展的现代城乡体系。

第四篇:河南济源

河南济源:

公安机关业务会议让基层民警

唱主角反响强烈

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彻底改变过去大会小会由“领导在台上讲,民警在台下听”的传统会风,在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派出所、支队和社区警务队一线民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市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转变全市公安机关业务会议会风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全市公安机关业务会议大力倡导主要让基层派出所、支队和一线民警登台主讲、唱主角,市局领导和与会民警一道当听众,最后由市局主要负责人讲评的新会风。新会风实行一个月以来,在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民警们普遍反映说,市局党委如今推行的新会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好、震动大,有压力、更增加了工作的动力。济源市委《工作信息》和《河南法制报》先后刊登和报道了济源市公安局彻改会风的作法。

9月13日,济源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大情报”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会,整个会议仅用了一个小时时间。会议议程仅有两项:一是来自基层的9名民警先后作了典型发言,二是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书乾作了讲评。会议开始后,特殊警务支队特殊警务支队支队长牛建和登上主席台

作了题为《情报信息主导打击防范并进》的发言,犯罪侦查支队情报大队大队长韩同舟介绍了《坐在电脑前就能侦查破案》的成功经验,济水派出所副所长郑为民作了《抓信息化工作机制促工作开展》经验介绍,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李建峰汇报了《坚持例会制度,强化实战应用,不断提高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的能力和水平》的具体工作方法,社区民警毛立争、刘斌、李倩倩分别就社区警务情报信息采集工作谈了自己的作法和感受,邵州和北海派出所的案件侦办队赵虎刚、张勇传授了利用情报信息破案和抓获网上逃犯的工作经验。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书乾代表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大情报”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了点评。他指出,我们今天的推进会就是要倡导一种导向,从今天起,市局将多搭平台,今后凡是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推进会,要采取现场观摩等形式,让干得好的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主讲、唱主角,现场介绍工作经验;对干得差的单位,现场找差距,查问题,现场研究整改工作措施,达到推动工作之目的。通过让基层民警对工作进行主讲、唱主角,要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对信息化工作进行再教育、再学习、再认识、再指导;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和树立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的信息化意识;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载体,打造现代文明警察队伍,在刑事、网监、视频技术等方面培养一批技术型人才,更好地服务实战,服务公安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中层以上150名负责同志参加了推进会。会议刚一结束,与会民警反映强烈,纷纷表示这样的会风让他们感动,有压力,更有了工作的动力。

9月23日下午,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办公室工作座谈会。会议不让市局班子成员陪会,让来自基层的派出所和支队的7名警务综合办公室主任主讲,介绍他们是如何做好公安宣传工作、公安理论调研、公安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和办文、办会工作的,接着基层派出所和支队政委现场发言,谈了自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具体体会和作法。最后,市委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书乾代表市局作了总结讲评。1个半小时的座谈会,会场气氛热烈而严谨,没有一人走动,没有一人交头接耳,人人争先恐后谈体会、谈认识、表决心。整个座谈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9月26日,市局组织召开六个直属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会议。与会人员每到一个派出所,分别由派出所负责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的民警汇报信息采集室、讯问室、询问室、侯问室装修改造工作和视察监控系统设置,办公设备装备配置以及标示标牌工作进展情况,现场查看,现场发现问题,现场研究解决。

两个小时的观摩之后,观摩组成员在济水派出所参加点评会。六个直属派出所负责同志分别谈了观摩会的感受,查找本单位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建设与兄弟单位的差距,表示

要认真开展自查,创新思路,积极行动,严格按照标准,合理规划,规范设计,高标准按时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建设任务,迎接省厅和公安部检查验收。现场观摩会后,六个派出所所长反映说,若是放在过去,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多头万绪,市局是一次又一次地开会,领导多是听听汇报。如今,现场召开观摩会,现场发现问题,现场研究解决,节省了大量的请示汇报时间,这样的会风务实,解决问题,基层民警十分拥护。

(任宗民)

通联: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

邮编:454650

电话:***

第五篇:人力济源管理研究进展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进展

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和科学管理的制度、法令、程序和方法的总和。它贯穿于人力资源的整个运动过程,包括人力资源的预测与规划,工作分析与设计,人力资源的维护与成本核算,人员的甄选录用、合理配置和使用,还包括对人员的智力开发、教育培训、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觉悟。

人力资源管理的历史和发展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问世于20世纪70年代末。人力资源管理的历史虽然不长,但人事管理的思想却源远流长。从时间上看,从18世纪末开始的工业革命,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这一时期被称为传统的人事管理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人事管理让位于人力资源管理。

一、人事管理阶段

人事管理阶段又可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科学管理阶段、工业心理学阶段、人际关系管理阶段。

(一)科学管理阶段

20世纪初,以弗里得里克?泰勒等为代表,开创了科学管理理论学派,并推动了科学管理实践在美国的大规模推广和开展。泰勒提出了“计件工资制”和“计时工资制”,提出了实行劳动定额管理。1911年泰勒发表了《科学管理原理》一书,这本著作奠定了科学管理理论的基础,因而被西方管理学界称为“科学管理之父”。

(二)工业心理学阶段

以德国心理学家雨果·芒斯特伯格等为代表的心理学家的研究结果,推动了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进程。雨果·芒斯特伯格于1913年出版的《心理学与工业效率》标志着工业心理学的诞生。

(三)人际关系管理阶段

1929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梅奥率领一个研究小组到美国西屋电气公司的霍桑工厂进行了长达九年的霍桑实验,真正揭开了对组织中的人的行为研究的序幕。

二、人力资源管理阶段

人力资源管理阶段又可分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提出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两个阶段。

“人力资源”这一概念早在1954年就由彼德·德鲁克在其著作《管理的实践》提出并加以明确界定。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不断成熟,并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发展,为企业所广泛接受,并逐渐取代人事管理。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不断发展,也不断成熟。人们更多的探讨人力资源管理如何为企业的战略服务,人力资源部门的角色如何向企业管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转变。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提出和发展,标志着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

三、中国人力资源发展的新趋势

(一)由战术性向战略性人力资源转变。目前人力资源管理者逐渐从作业性、行政性事务中解放出来,改变过去那种行政、服务和服从的角色,转变为关心组织发展和管理者能力的战略角色。新的人力资源部门应是规模更小,权利更大,核心任务就是战略,这就要求人力资源专家不仅要对商业有深刻的认识,而且要擅长组织设计、组织变革和干预方法,并且还需要具备分析能力和人际关系的能力,以推动变革的顺利开展。

(二)人力资源的使用与薪酬发展趋势。能本管理是一种以能力为本的管理,是人本管理发展的新阶段,能本管理要求企业必须打破身份界限,特权门第和人情关系对用工的干扰,打破在少数人圈内根据人情关系、领导印象和主观好恶用人、选拔人的弊端,根据才能选人才,按照人才的特点用人才。要求在工资制度上,实行按能绩分配,根据人的学历、能力、岗位贡献分配工资或收入。

(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趋势日益明显。国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的实践证明,实施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可以得到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可以获得最新的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可以消除时间压力。

(四)人力资本的投资不断扩大。以教育和培训为主的人力资本的投资开发将不断获得增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业内培训,以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敬业精神;另外,培训对于解决

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和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与问题

(一)考核目标不明确。在我国由于一些企业目的不明确,在设计绩效考核体系时往往表现出非科学性,如考核原则混乱,在设计绩效考核体系时往往表现出非科学性;如考核原则混乱,在考核内容、项目设定等方面无相关性,体现长官意识和个人好恶现象严重。绩效考核体系更改随意,缺乏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绩效考核只是一种管理的手段,是以有效的绩效考核创建高绩效的员工阶段对员工阶段性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不是管理的目的。

(二)考核标准不清晰。在一些企业存在绩效考核的标准过于模糊、表述不清晰、标准不齐全,以主观代替客观等现象。将不完善甚至是不相关的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得到结果也必然是不全面、缺乏客观公正的,其考核结果往往不会得到被考核者的认同。

(三)考核方式单一,考核结果不科学。有的企业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往往只是单向的考核,即上司对下属的审查式考核。如果考核者曾有过私人感情或冲突、存在偏见等许多非客观的因素将势必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而且由于考核人员也有自己的职责分工,有时考核者也很难了解被考核者在上司不在场时的工作表现,这样会形成信息不全面,绩效考核结果产生偏差。

(四)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文化的契合差距明显。目前,国内许多企业非常关注企业文化的建设,也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策划企业文化。但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误区。例如重视企业文化的物质层建设,而忽略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作用;重视策划人员的创意,忽视企业的实际情况,致使企业文化只是花瓶,无法获得员工的认同等等。这些都影响到企业应对未来环境和企业员工潜力的发挥。

(五)企业文化未体现企业核心价值观念。企业文化是全体员工衷心认同和共有的企业核心价

值观念,它规定了人们的基本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创造一种能够使企业全体员工衷心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念和使命感,一个能够促进奋发向上的心理环境,一个能够确保企业经营业绩积极地推动组织变革和发展的企业文化。而我国目前企业文化的现状则没能很好的体现这一核心价值观念。

(六)人力资源管理的技术方法落后。进入网络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手段与运作模式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国内对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重视已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但还仅停留在人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上是不够的。我国在现代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技术诸如人力资源规划、招聘管理、培训分析、绩效评估管理、薪酬设计、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技术和方法还相当落后。

(七)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岗位需求与人员的能力脱钩。在企业岗位培训方面,尽管我国培训市场发展迅速,但目前我国企业员工培训工作仍处于不稳定和低水平状态,培训的效益难以体现,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较低,企业对培训的投资又少,员工的素质难以提高,人员的能力与岗位人力资源科学管理途径

首先,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就是信息化管理。通过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可以改善管理办法、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计算机管理技术优势创建高效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在信息档案管理层面我们可借助计算机、网络管理工具建立企业人员薪酬资金历史数据库、人员基本信息库,业务处理自动化、信息化,即公司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公司人力资源业务管理下的机构管理、职务管理、员工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保险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管理业务处理自动化和信息化。打造多元化信息共享模式,企业未来发展动向与前景规划在网络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让企业全员及时对公司动向、发展方向明确了解,另外还可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技术的广泛传播渠道、高效传输速率、大容量信息存储优势展开对企业全员的技能培训教育、企业文化宣传推广,为员工创设经验交流网络平台,定期为企业人员布置学习任务,令企业全员在统一、有针对性、专业性的网络培训、专家讲座、在线辅导、互动交流、文化渲染中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提升专业知识技能,树立勤奋、好学、勇于交流、协同合作创新精神,进而为企业发展建设最大化贡献力量。

其次,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政策目标的实现终归取决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效能的发挥。因此,新时期事业单位要想做好人力资源管理,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创造良好环境吸引人、留住人,必须营造良好的内外部人才运行环境,特别是内部软环境建设,塑造单位形象,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倡导具有事业单位特色的单位文化以及职业道德规范,以此来统一职员思想、观念、行为,激励大家奋发向上;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各项事业能够又快

又好发展。

最后,用情感留人,实施情感化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经济时代,要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我们应适应企业外部及内部环境的变化趋势,转变传统集权型、机械化企业管理模式为创新化、人性化、知识化管理模式。面对海量信息时代,员工会为了实现与追求自我价值而频繁跳槽、更换工作,因此面对这一现象,企业首先应从稳定员工军心入手,为留住优秀人才,必须由粗放、压制管理方式更新为人性化、多元化、情感化管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文化渗透,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影响,通过加强企业员工的思想的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令其实现与企业的共进发展。另外要科学遵循管理效益原则,不能一味追求过渡情感关心,而应以实现效益为最终目标,构建与企业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于人本化服务角度进行科学设计,构建出一套能有效激发员工主观能动性、全面挖掘其工作潜能,的激励工作制度,为企业最大化创造价值。

济源政策(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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