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申报结构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申报结构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来源:本站|添加时间:2011年08月08日 00:00:00
1、建设单位出具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主体结构、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结构)报告 ;
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结构检测报告、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评定报告、桩基检测、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设计结构质量报告;
4、监理单位出具的结构质量评估报告;
5、施工单位出具的的结构质量自评报告。
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程序
来源:本站|添加时间:2011年08月08日 16:35:27
1、施工单位完成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2、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参加的验收组;
3、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前7个工作日向质监站报送《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
4、质监站经过审核同意后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核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实体质量、验收程序,填写《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表》。
1、建设单位出具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主体结构、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结构)报告 ;
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结构检测报告、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评定报告、桩基检测、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设计结构质量报告;
4、监理单位出具的结构质量评估报告;
5、施工单位出具的的结构质量自评报告。
附件:
主体结构、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竣工(结构)报告 建设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表、报告)
第二篇:结构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1)地基验收入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
2)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
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7、其它有关资料。
作为施工单位的资料员,主要是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资料,包括检验批、隐蔽及验收记录、材料及产品合格证备案证和检验报告等,最终要做到工程资料交档案馆存档工作。我不知你是否还兼做工地实验员,反正我是又做资料整理又跑着实验室,做各种材料检测及试块试压检测等,好累!
至于隐蔽资料,有专门的表格(山东省出有鲁JJ规程表格,可下载用电子版打印,一般的资料软件都含有统一表格),当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需施工单位填写验收记录表格,报监理单位验收,就形成施工过程中的最基本的检验批资料。
其实资料员工作也并不复杂,你可以买本规程表格填写及其他资料整理书看看就明白了。也可以跟现场施工人员多学习一下。现在也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释疑等资料规范。
各个地方的城建档案馆对资料的归档有不同的要求,单大体还是一样的,你可以到当地档案馆要一份资料存档目录看一看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所有资料大概有那些。下面是青岛城阳档案馆的存档目录,供你参考!愿你能学到你想要了解的!
报 送 城 建 档 案 目 录
请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到城阳区城建档案馆报送以下竣工档案。档案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及《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建设项目列入计划的申报文件
5.建设项目列入计划的批复文件和计划项目表
6.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7.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8.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9.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10.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审批文件
1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5.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中标等文件
16.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17.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1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19.与工程有关的会议文件(贯穿全过程)
20.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竣工总结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鲁JJ—076.1和鲁JJ—076.2)
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7.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目标责任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各专项(环保、消防、防疫等)验收认可文件及空气监测、结构抽检等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1)
12.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材料
一、建筑与结构工程
1.图纸会审
2.设计变更
3.施工组织设计
4.开工报告
5.技术交底
6.施工日志
7.原材料(成品)合格证、备案证、试(检)验报告(包括汇总表)
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汇总表
(1)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焊条(剂)合格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4)砖(砌块)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5)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6)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7)骨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8)外加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9)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10)其他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8.施工试验记录
(1)土壤试验
(2)砂浆试验
(3)混凝土试验
(4)钢筋焊接试验、焊工操作证
(5)现场预应力混凝土试验
(6)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9.施工记录
(1)定位放线
(2)施工测量记录
(3)地基钎探记录
(4)地基处理记录
(5)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6)混凝土工程测温记录
(7)结构吊装、预制砼楼板安装记录
(8)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9)沉降观测记录
(10)通风(烟)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1)防水工程试验记录
(12)楼地面、坡度检查记录
(13)样板间(墙、分项)工程检查记录
(14)创建无质量通病工程检查记录
(1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6)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7)工程分项使用功能检测记录
a.墙体裂缝情况检查记录
b.抽气道、烟道、吸排烟道记录
c.屋面蓄水试验记录
d.地漏安装、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向检查记录
e.浴间、卫生间蓄水试验记录
f.顶棚、楼地面裂缝情况检查记录
g.管内穿线质量检查记录
h.给水(采暖)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i.给水(采暖)管道系统清洗记录
j.管道通球检验记录
k.散热器组装后压力试验记录
l.(排水)管道灌水(雨水)静压试验记录
m.卫生器具盛水试验记录
n.普通电气设备安装动态检查记录
o.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p.防雷及电器设备接地电阻测试验收记录
q.漏电保护开关动态检查表
r.电器照明试运行记录
1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土方工程
(2)地基验槽
(3)砖石工程
(4)钢筋混凝土工程
(5)地下防水工程
(6)木结构工程
(7)屋面工程
(8)地面工程
(9)装饰、装修工程
(10)其他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
(1)抽样见证、检测资料
(2)实体工程结构检验资料
(3)基础结构验收记录
(4)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报告(监—1)
(5)主体结构验收记录
(6)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报告(监—2)
12.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主体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装饰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技术文件
(1)桩基础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文件
(2)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文件
(3)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文件
(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文件
(5)其他(如有支护土方工程、预应力工程、木结构工程等)施工技术文件
第三篇:竣工验收前需提交资料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需提交资料
(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前提交)
1、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通知单(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3、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项目经理签字、盖公章)
4、监理单位竣工评价意见报告(总监签字、盖公章)
5、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6、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8、重大设计变更汇总表(建设、监理、设计签认,盖公章)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0、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验收记录表(各方签字、盖公章)
11、住宅工程信息管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各方签字、盖公章)
12、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各方签字、盖公章)
1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表(各方签字、盖公章)
14、电梯经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准用证(复印件、盖公章)
15、消防验收合格证(或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复印件封面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多页须加盖骑缝公章。注:1.提交时应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
2.竣工验收时须提交完备的工程技术资料
3.竣工验收时须准备一套加盖图审章的全套施工图原件
4.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须将竣工验收会议记录(各方签字、盖公章)、整改回复(施工、监理、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签认、盖公章)及时报质监站备案。
第四篇:消防验收需提交资料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验 收 申 报 告 知 单
欢迎您来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手续,根据《消防法》及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请按下列要求办理,谢谢您的配合。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设有本规定1至6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以上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住宅);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二: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表格可在www.teniu.cc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物高度、层数、面积等内容;注明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等情况(加盖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包括土建,消防,内装修)、监理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粉刷式、喷涂式防火涂料的钢结构等)、建筑材料(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等)、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烧性能证明文件及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粉刷式、喷涂式防火涂料的钢结构工程应提供施工完毕后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场燃烧性能报告及见证取样(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监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其它固定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一年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www.teniu.cc首页右下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告模块内公告的检测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还须提供一年有效期内的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省,市或区级气象部门检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单位(土建,消防,内装修)、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消防检测、建筑及装修材料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提供当年年审情况附页,1:1复印件存档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含消防施工单位)、监理、检测单位相关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明仅供XX单位办理XX项目消防验收使用)
8、该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提供1:1复印件存档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9、新建、扩建工程提供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单和规划总平面图(加盖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审批专用章的标明建筑物摆放位置的规划总平面图即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书的附图,原件备查,1:1复印件存档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1:1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建筑竣工图纸及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建筑工程提供建筑平面、立面竣工图, 装修工程还须提供装修竣工平、立、剖面图纸,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包括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系统图。用A4档案夹装订并打印图册目录,图纸加盖设计单位设计章及施工(土建、内装修、消防)单位竣工章,并晒成蓝图,随图附PDF格式的光盘);
注:上述资料请按2至10的顺序装订成左侧封闭的A4大小的固定式档案,并打印图册目录。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验 收 备 案 抽 查 告 知 单
欢迎您来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手续,根据《消防法》及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请按下列要求办理,谢谢您的配合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范围及程序:
1、对公安部令第119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备案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办事大厅消防受理窗口,消防窗口核对备案资料齐全有效后,在消防窗口如实全面录入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系统自动生成备案凭证并告知是否被确定为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直接在消防窗口上报备案抽查资料。
2、建设单位备案抽查资料上报后,消防窗口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待备案结果公告时,凭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领取备案结果公告。
注:已被抽中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持1-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左侧竖向封闭的A4大小的固定式档案,并打印图册目录到管辖权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材料。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单位如需在备案凭证上加盖备案专用章,请持1-9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左侧竖向封闭的A4大小的固定式档案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盖备案专用章。
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无需事先准备,报送材料时到受理窗口统一打印)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物高度、层数、面积等内容;注明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等情况(加盖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包括土建,消防,内装修)、监理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粉刷式、喷涂式防火涂料的钢结构等)、建筑材料(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等)、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烧性能证明文件及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粉刷式、喷涂式防火涂料的钢结构工程应提供施工完毕后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场燃烧性能报告及见证取样(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外墙体及屋面保温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监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其它固定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一年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www.teniu.cc首页右下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告模块内公告的检测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还须提供一年有效期内的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省,市或区级气象部门检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单位(土建,消防,内装修)、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消防检测、建筑及装修材料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提供当年年审情况附页,1:1复印件存档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含消防施工单位)、监理、检测单位相关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明仅供XX单位办理XX项目消防验收使用)
8、该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1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应提供未被抽中的设计备案受理凭证或合格的设计备案公示结果;(2009年5月1日前通过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应提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9、新建、扩建工程提供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单和规划总平面图(加盖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审批专用章的标明建筑物摆放位置的规划总平面图即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书的附图,原件备查,1:1复印件存档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1:1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建筑竣工图纸及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建筑工程提供建筑平面、立面竣工图, 装修工程还须提供装修竣工平、立、剖面图纸,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包括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系统图。用A4档案夹装订并打印图册目录,图纸加盖设计单位设计章及施工(土建、内装修、消防)单位竣工章,并晒成蓝图,随图附PDF格式的光盘);
注:上述资料请按2至10的顺序装订成左侧封闭的A4大小的固定式档案,并打印图册目录。三:服务说明
1、办结时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2、咨询电话:83963783(验收)83962570(建审)
第五篇:消防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消防验收资料汇总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检验报告
2、气体灭火系统及其组件检验报告
3、排烟风机检验报告、送风机检验报告
4、所有类型防火阀检验报告
5、消防水泵检验报告
6、消防系统信号蝶阀或闸阀检验报告
7、阻燃、耐火型电线电缆检验报告
8、阻燃、耐火型线槽桥架检验报告
9、消火栓箱及其配件检验报告,灭火器检验报告
10、疏散指示灯具检验报告、应急照明EPS检验报告
11、保温材料检验报告
12、消防电梯检验报告
13、沟槽连接件检验报告
14、各类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报告及检验报告
15、各类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检验报告
16、钢结构防火喷涂检测报告和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检验报告
17、挡烟垂帘检验报告
18、建审意见书复印件(每站2份)
1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消防验收申报表(每站2份),盖集团公司公章
21、消防施工单位需提供(每站2份),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23、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4、电气检测、消防检测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