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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20-72334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30 09:45: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蓝天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校车安全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 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石槽蓝天梦幼儿园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石槽蓝天梦幼儿园

第二篇: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保障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事宜。车内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儿和小学生手指的孔洞,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凸起、凹陷、尖角等缺陷。以下是东星资源网分享的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一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车随车制度。学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务必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持续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状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资料,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续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务必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状况下,进厂修理(特殊状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人,由园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齐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务必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园长、另安排检修。

6、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能够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持续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务必持有幼儿园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务必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状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一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持续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礼貌。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5)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理。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礼貌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务必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状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职责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务必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园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务必及时报告园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之后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之后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状况下,不能够其接走学生。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二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三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等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与大家分享: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 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

(1)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 请。

十、校车使用

(1)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3)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4)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

(1)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修

(1)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2)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四、事故处理

(1)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三篇: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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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家幼稚園 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校車の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の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製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園長小組。由園長任組長,各教師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の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の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7)載送教職工和學生の車輛,行駛車速不准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の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①無照駕駛。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の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員警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由駕駛員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由駕駛人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の基礎,屬於預防性の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の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園長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の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准將車廂內の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2)除學生或園長同意の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8、司機の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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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g(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の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の保養,經常檢查車輛の主要機件。(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の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の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の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の各種證件の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准開疲勞車,不准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准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の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11)校內不准按喇叭,車內不准吸煙。(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司機要服從園長の安排,不准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5)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園長,並說明原因。(16)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准私自用車。

(17)司機未經園長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18)司機未經園長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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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卧龙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五、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六、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七、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八、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卧龙幼儿园

2013年2月11日

第五篇: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蓓蕾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车安全各岗位职责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2、随车照管人员的职责

(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6)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9)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0)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3、GPS监控人员的职责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

2、随时关注GPS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进行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在上班过程中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游戏。

3、在车辆发出劫警报告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问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4、对于监控中发现GPS系统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5、监控中发现车辆驾驶员有违章行为的,按公司GPS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6、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理员严格按管理权限使用,如须授权相应人员使用,应经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授权。

二、校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2、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参加的人员为驾驶员、跟车人员。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2)幼儿园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

(3)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6、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7、驾驶员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三、校车安全运行操作标准和细则要求;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2、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到各村站点巡视检查乘车安全情况,了解各站点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校车GPS专人监控及记录要求;

1、指定副园长为校车GPS专人监控人,定期开展监控校车安全行车,并做好记录。

2、在例会上通报校车运行安全情况,奖优罚劣。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六、校车日常检查、定期检测、保养维护要求;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负责人,经负责人同意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报告另安排检修。

七、校车运行路线管理;(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八、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等校车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工作考核细则及违规行为处理方法;为加强校车的管理,保障校车合法有序运营和乘车学生交通安全,对校车文明安全运行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文明安全运行奖设置

对校车建立文明安全运行奖,每车学期均1000元,赋值100分,根据校车日常运行情况和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员表现情况进行倒扣分,年终汇总,剩余基金即为该车的文明安全运行奖。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主要包括校车配置情况、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管理情况、车辆维护情况、规范运营情况、教育培训情况等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1、驾驶人要在车内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摄像监控系统,并做好使用和维护。(6分)

2、驾驶员检查校车要有安全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使用。(4分)

3、驾驶员检查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2分)

4、驾驶员检查校车所有人必须购买车辆和乘车学生各类保险。(10分)

5、校车要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定期进行检修,及时处理校车驾驶人或随车照管人员反应的不良车况。(3分)

6、校车运营期间,校车驾驶人应每天查验车辆状况、消防器材、监控设施是否完好,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整修,严禁校车带病运行。(3分)

7、定时清扫校车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2分)

8、校车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线路运行,按时按点依次停车上下。(10分)

9、学生上学时,校车驾驶人要按照学校确定的学生乘车时间准时到达各处站点,规范停车后打开车门,协同随车照管人员帮扶学生乘车,随车照管人员要对学生乘车情况做好记录台账。(3分)

10、学生放学时,校车驾驶人提前30分钟到学校指定停车地点,随车照管人员和包靠教师清点学生人数,安排学生按规定座号就座,提醒学生系好安全带,然后办理好交接手续。(6分)

11、严禁出现学生未到站下车或让陌生人员搭乘校车现象。(4分)

12、校车驾驶人做到不疲劳驾车、不超速行驶。(5分)

13、副驾驶及发动机平台上不得乘坐学生。(4分)

14、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2分)

15、校车行驶要做到三稳(起步稳、行驶稳、停车稳),严禁抽烟,不接打手机,杜绝一切违章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4分)

16、要爱护学生,服务要文明、热情、周到;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4分)

17、校车驾驶人要服从有关部门、街道和学校的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有问题积极向服务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区校车管理办公室层层反映问题,不得越级上访。(12分)

18、校车驾驶人上班期间要佩戴工作证件。(2分)

19、校车运行中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时,驾驶人要迅速报警并及时报告学生家长、学校和维修人员,以便家长及时接送和抢修车辆。(6分)

20、校车所有人要经常性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驾驶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接送学生工作。(8分)

21、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重大违章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不履行校车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服从学校和有关部门管理,影响乘车学生安全的;

4、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

5、驾驶人车证不符的;

6、校车超员超载的;

7、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

8、其他严重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行为。

四、考核方法

1、建立校车考核制度,安全副园长负责对全园校车管理的总体监控、投诉受理、奖惩原则的制定;并将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园长;学校根据实施细则负责对校车进行日常检查。

2、校车考核分日常考核、学期考核、考核。日常考核由学校具体实施,每月汇总后报园长。学期考核、考核由园长负责,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认定。

3、安全副园长提供投诉举报、联合行动检查情况,园长依据反馈情况视其情况给予一票否决或相应的奖惩处理。

五、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组织。由园长任组长的校车文明安全运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车辆管理考核的组织和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

2、制定考核细则。在明确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对车辆文明安全运营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考核积分。

3、实施考核过程。校车安全文明运营考核工作要与车主、驾驶员岗位职责的履行同步进行,根据考核方案的规定,进行对照检查、记录,随时量化、适时反馈,强调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合作、见证、沟通与指导,确保整个考核过程的公开、公平和考核结果的公正。

4、汇总与评价。校车完成周期任务结束时,承担校车管理任务的学校应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与评价,并根据考核方案各指标的赋值权重进行计算,并形成考核鉴定。

5、公示与反馈。通过多种形式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质疑。经公示无误后,要向被考核人进行反馈,并由被考核人签字认可。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园长。由园长根据各学校汇总结果,将文明安全运营奖分配到各校车。

2、考核结果实行安全及查实投诉一票否决制。对于发生两次及以上的校车将予以解聘。

第九条、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燕真 副组长:林燕

成 员:司机 随车人员

2、学校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对驾驶员从事接送学生的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超员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3、学校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实施校车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明的乘车氛围。

4、学校要建立健全乘车安全管理制度、教师跟车制度、每日交接工作制度,并完备相关的工作记录,存档保管。

5、如遇风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校车安全运行,学校可自行决定校车停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6、交通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跟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班车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学校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多措并举加强学生班车跟车教师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学生班车教师跟车制度。学校制定出《跟车教师职责》和《教师跟车配当》,每个班次每辆车均安排有老师,并认真做好《班车出行记录》。

二是跟车教师严格执行班次学生排队点名制度。做到上车逐个点名,下车学生标记姓名,确保上下车井然有序,到站下车不少、不漏。三是严格执行学生班车管理制度。督促学生服从乘车管理,遵守乘车规定,督促学生按安排的班次准时乘车,与驾驶员一起共同把关,严禁让其他无关人员乘坐专车。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在制定出《跟车教师职责》的基础上,校长与每位跟车教师签订《跟车教师班车管理责任状》,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特制订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安全乘车接送分工制度

接送学生安全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学校负责编排学生乘车批次、车次、座位号,放学后保证学生有序、安全乘车;学生接送车队负责车辆的安全行驶,确保学生途中乘车安全;各方相互配合,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学生缺勤请假汇报制度

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勤,应由本班班主任在当天下午发车前向值勤点名教师汇报,总务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每天检查执行情况,并与每月安全乘车考核挂钩。

三、教师值勤点名制度

每辆车在校内安排一位值勤点名老师,每趟发车前提前到岗,进行值勤点名,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四、乘车纪律评比反馈制度

每辆车推选2名有 一定管理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组长,做好乘车点点名、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并做好记录,每周汇总情况给总务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并再反馈有关班主任,实行评比考核。

五、安全乘车检查考核制度 总务处每周对学生安全乘车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列入班、组及班主任每月常规工作考核中。第五条、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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