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英力特外协施工安全协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树脂分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约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费用:
3、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人员总数 人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承包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2、审查乙方施工资质,确保乙方具备与承包内容相应的资质等级。
3、提供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场所。
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组织外协施工队伍入厂教育。告知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如实告知作业场所有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乙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6、审查乙方工程施工项目开工作业条件,向乙方签发开工作业证。
7、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乙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监督落实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情况;对乙方生产区域内的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8、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主体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资质范围进行作业,不得进行超资质范围的生产作业,不得将所承担的劳务项目再次转包。
3、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服从甲方管理,对甲方口头提出或书面签发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4、配备与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设备设施、工器具,对劳务承包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各种器材、工器具)
负责,确保生产作业现场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前,必须向甲方书面报告。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全部责任,并符合相关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6、作业过程中如需进行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应根据作业级别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作业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施工前编制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报甲方审核批准,办理开工手续后方可作业。
9、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 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三、协议内容:
1、按照甲方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作为安全保证金。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备案材料:
(1)《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任务书》(一式三份);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3)乙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4)乙方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操作规程;(5)乙方施工人员花名册及作业资格证书;(6)乙方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7)乙方设备、设施清单;
3、乙方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作业票,并根据岗位需要以及作业人员数量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并指定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管理以及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协调、联系。
4、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雇佣作业人员,同时满足甲方用工条件。并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使其知识和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并满足甲方相关要求。
5、乙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签字确认。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6、乙方应对施工项目进行封闭处理,同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乙方 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除检查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乙方施工区域。
7、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符合工作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8、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必须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等地点,电气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用电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9、乙方如需要夜间作业时,须报告甲方主管部门,双方人员要在施工现场监护。
10、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器材、工具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或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负责。
11、施工车辆进入厂区必须装有阻火器,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区必须经门房值班人员检查。
12、甲方实行公司、分公司、车间、班组四级监督检查制度,随时对乙方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根据具体情况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3、甲方生产作业环境发生紧急情况时,乙方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15、乙方未严格履行安全协议内容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管理 制度,视为违约,违约金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保证金不够支付的,在工 程款中扣除。违约金额参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中安全考核标准执行。
16、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事故责任
1、甲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正常工作的乙方人身伤害事故,甲 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调动乙方从事非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造成乙方人身伤害 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3、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造成的 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伤害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人员在甲方非承包区域遭受意外伤害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违规进
入甲方或第三方承包区域,造成事故的,乙方负 全部事故责任;乙方人员遭受人身伤害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6、同一生产区域内有两家及以上承包单位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侵害方负全部责任;共同责任造成的,按事故原因划分责任,不能达成一 致的,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向甲方报告,迟报或 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甲方提供救援服务并协 助处理善后事宜。
五、补充条款-6-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作为安全工作负责联 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2、乙方设置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同时指派 联系电话: 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3、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施工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设施 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500 元/人次处罚。
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 方按 5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5、承包工程未完工或未交付甲方使用,现场的隔离设施严禁拆除。
六、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保存四份,乙方保存一份。本协议与工程承包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 甲方单位(章)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章)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7-
第二篇:外协施工安全协议.
外协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及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以便双方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基本责任
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协调员的指挥管理。在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期间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工作人员完全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1.2确保在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安全文明生产,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3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有权制止任何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等)。1.4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有安全负责人,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设施的项目,必须按原设计进行,需要修改,须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二)入场安全责任
1.5 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安全检查。
1.6 涉及特殊区域(高空作业、受限空间、动火、动土等)危险作业,必须进行工作风险分析,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方可施工作业,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管。1.7 乙方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签字到甲方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人员,不得进入甲方场地,不得在甲方场地(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场地)施工、作业或提供服务。
1.8 在工作开始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安全协调员。并持经审批完整的开工报告,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禁止未通知甲方安全协调员就私自进入工地开始作业。
1.9 如果有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方面未通过甲方安全认可,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甲方进行施工。
1.10 在开始工作前,乙方必须按照工作风险分析的要求,落实每项保护措施并获得工厂安全部门认可之后,方可以施工作业。
1.11 对于有安全风险的作业,在风险未得到合理有效的防护前,乙方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作业。
1.12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穿戴。
1.13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完成相应工作的技能和经验。对国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具有合法或有效资质证书(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1.14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雇用残疾人员、退休人员(或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人员)或其他生理条件不具备从事项目作业所要求的人员,对于经四方判断,明显不具备从事相应工作体能要求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绝。
1.15乙方在获得合同或定单时,必须为其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区域的工作人员(或雇用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为安全事故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
(三)施工安全责任
1.16 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状况可靠的设备。对法律法规要求校检的设备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说明,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器具、工具等。1.17乙方若需使用甲方公用电器设备,必须经甲方电气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才能使用,不准乱动用甲方公用电器设备。
1.18乙方在安装、维修电动设备或电气设备前,乙方必须断开电源并按照甲方要求实行挂牌上锁。
1.19 如果乙方在甲方有脚手架作业,乙方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设,所用木板合格并且两端固定在脚手架上。乙方必须按照架设作业规范进行。
1.20乙方工作人员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甲方和国家相关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措施杜绝任何违章行为的发生。
1.21 乙方工作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区域开展工作,不得在甲方其它区域随意走动或触摸现场设备。
1.22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作业。
1.23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现场睡觉、打闹。
1.24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从空中向下抛扔钢管、脚扣等物体,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25 对于甲方认为的高风险的作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设专人指挥和管理。
1.26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安排其工作人员或代表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或安全培训,并且将甲方的安全会议行动计划落实到实际工作中。1.27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每天作业结束后及时将现场产生的废物清走,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1.28 施工完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将施工垃圾运至甲方规定的地点,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9 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生产区时,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车辆在甲方厂区的行驶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特别危险路段不超过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乙方司机进入施工区域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1.30 乙方不得雇用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进入甲方厂区。
1.31 对于在作业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整改项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整改并获得甲方认可。
1.32 对于严重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乙方不得拒绝。
1.33 对于甲方授权人员的错误指挥或工作安排,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授权人员的上司和甲方安全部门。
(四)项目外包的安全责任
1.34 乙方需要将甲方的作业项目外包给其它方,需要获得甲方认可(包括安全认可)。对于乙方委托的外包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5 乙方委托的外包方,其安全管理和安全要求等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乙方承诺其委托的外包方接受并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
(五)责任承担方式
1.36 在施工中,因乙方过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赔偿。
1.37 对于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8 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合作关系。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作业现场或区域,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2.1甲方必须审查乙方资质,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安全许可证),甲方方能将项目承包给乙方。
2.2为乙方提供入厂安全培训并办理出入证。
2.3根据乙方的要求和询问,解释甲方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2.4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乙方以及乙方雇用方的安全方面的工作(包括设备、人员等)。
2.5甲方安全协调员和施工区域负责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风险分析。
2.6及时认可乙方的保护措施并正确安排和指导乙方的工作。
2.7协助乙方开展安全风险、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
三、违章处罚
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外包方或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金额将根据其行为、影响、频率和态度等并根据甲方的管理制度来调整执行):
3.1 违反本协议或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但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乙方应按涉及违约或违规人员的人数计付违约金:
1、第一次违章行为:处罚违约金200元/每人;
2、第二次违章行为:处罚违约金500元/每人,并没收违约或违规人员的出入证,且乙方不得再指派上述人员进入甲方作业场地或甲方厂区从事作业。
3.2 违反本协议或甲方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甲方或乙方5000元以内的经济损失或者致使甲方的生产作业进度停顿超过4小
时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过错行为及造成的影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10000元。
3.3 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合作关系:
1、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外包方或其工作人员,累计三次违反本协议或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
2、违反本协议或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乙方人员伤亡或者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协议或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致使甲方的生产作业进度停顿超过8小时的。
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第三篇:外协施工安全协议
**有限公司
检修(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2015年 月 日
检修(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外协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有限公司;工程地点:**处;工程内容:**维修;施工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保证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正常进行,检修(安装)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甲方内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做到安全施工、违章必究,保护甲、乙双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特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目的
要求乙方达到安全工作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究的目的;使全体施工人员认识到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责任性,工作中做到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树立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要求、安全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乙方主要负责人为现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原则,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乙方各施工小组明确好安全责任人。乙方主要领导,现场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层层把关,出现责任事故逐级落实责任,根据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责任大小进行调查处理。
3、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存在消防火灾隐患及其他各项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调度监控中心,以便尽快将各类隐患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善后工作的处理,通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将对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4、甲方安委会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执法部门,根据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对相关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力。、乙方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使用。要接受甲方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现场隐患要及时给予解决和处理。
6、乙方要成立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一)现场施工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张贴标语,制作安全警示牌或拉警戒绳,防护网等,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规范配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3、设备检修前应联系甲方负责人办理设备停电手续,经甲方人员允许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未经甲方允许进入设备检修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施工方自负。
4、不得进入企业禁火区(油库、仓库、电力室等)吸烟,不得擅闯有禁入标志的作业区,对擅自进入的,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乱拉电源电线和私装、违规、检修电器设备,所有用电设备接线及电器设备检修必须有建设单位电器人员到场方可进行。对私自接电或进行电气设备检修,造成的一切后果施工方自负。
6、在检修(安装施工)现场没有监护人员,或现场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时,严禁从高空往下抛物。、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施工的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源电压进行照明作业,不得
三、安全管理细则 使用220v电源电压照明,低压变压器施工方自备。、在靠近压力容器、油箱油泵,电线电缆等禁火区内严禁违规使用明火。、施工人员施工中不得随便乱开孔洞、乱设障碍留下安全隐患,检修(施工)中必须要做的,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
10、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安全防火防盗规章制度,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10000元以上的火灾和1000元以上盗窃即遂的被盗事故(即调查、查获、偷盗事实成立的,或者经过公安机关立案正在侦查的盗窃案件)。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或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使用。
2、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罩)和带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眼镜)。3、使用电焊机前应及时联系滨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电工接电,不得私自接电。使用前先行检查保证接地良好后方可使用。
4、不得使用其他金属物体(管道、轨道、脚手架、电缆桥架、电气设备、框架等)作二次回路线。、焊机一次线不得超过3米,二次接头不得超过三个,焊把线、一次线、二次线保证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裸漏现象。
6、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及运行设备禁止作业的区域内从事电气焊(割)作业。
7、不得违规单独进入封闭环境作业,当确需进入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人员共同进行,施工时保证有专人监护。
8、气焊(割)作业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焊(割)作业时明火与气瓶距离不得小于10米。
9、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下放气瓶必须由专人监护,并有醒目的隔离措施。
10、作业结束应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关闭气瓶气阀。
(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时(距平面3米以上即为高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带及高空防护绳索必须经过安全拉力检验。产品不合格造成的责任事故有施工方承担。
2、脚手架、支护架、梯子安放必须牢固,需设监护人的,必须安排人员监护。
3、高空作业施工必要时应设安全防护网及地面警戒标志。
4、高空作业点下方安全防护区域内不得存放有障碍(危险)物,不得从高空抛物。
5、不得在高空作业点正下方停留(指挥),以防坠物伤人。
6、在高空架上下或高空架与地面之间不得同时交叉作业。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甲方将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对乙方检修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损失费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存在的争议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存在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之日止。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第四篇:外协施工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指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秦晓斌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 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气、汽,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完工、料尽、场地清,平时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和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是乙方责任,将承担所有责任。
14、施工人员进厂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15、施工车辆进厂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相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及时回应。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接受甲方的罚款处罚。第七条 违章处罚
1、施工现场穿拖鞋、凉拖、高跟鞋者,罚款50-10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统一服装(长袖上衣、长裤),发现穿背心、短裤、裙子、扎领带者,罚款50-10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穿带钉的鞋,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4、进入生产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休息室除外),不系安全帽带,罚款20元/人次。
5、用安全帽当板凳坐,罚款100元/人次。
6、对高空及临边、临口作业不系安全带的发现一个处罚施工单位100/人次,并将当事人清出施工现场。
7、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200-500元/人次。
8、高空坠落,罚款500元/人次,造成伤害的按事故处罚条例叠加处罚。
9、无票证工作,罚款500元/次。
10、工作票到期末注销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罚款100—200元/张。
11、施工现场无人监护、不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罚款200—500元/张。
12、工作负责人更换工作内容而没有办理工作票更换手续,罚款200元/张。
13、施工人员不办理相关票证,随意扩大工作范围,罚款500元/张。
14、未按票面要求设置安全措施、安全标志和围栏或擅自改变、拆除安全措施、安全标志和围栏,罚款500元/张。
15、施工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拐弯道路口限速为5km/h、直线行驶限速10km/h,未戴阻火器、超速行驶罚款200元/辆次。
16、施工现场发现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 次。
17、出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罚款300-500元/人次。
18、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0元/人次,施工区域内发现烟头,罚施工区所属施工单位500元/烟头。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 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1月20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安全(监督)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所在单位: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监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监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人员数量(附身份证):
施工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监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2016年 月 日
第五篇:外协安全协议
甲方(发包单位):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单位):江苏华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承发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经梅山公司安全资质审核,具备相应安全资质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承发包工程项目
地址、范围、方式及期限,见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正文。
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梅山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
2、乙方必须建立承包作业的劳动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工程项目承包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李加才 同志(联系电话:***)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甲方指派 张惠宝 同志(联系电话:86366116)负责对乙方安全管理的检查及监管工作。
3、乙方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参加本次承包项目施工作业的人员名册,到梅山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上岗证”,持证上岗,否则严禁进入甲方作业现场。
4、进场作业前甲方组织对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告知现场环境及设施的危险和安全注意事项;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项目的安全再教育。
5、乙方的各类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6、乙方必须结合承包项目现场实际,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考核制度,报送甲方备案。
乙方在承包合同实施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在劳动组织、生产工艺、机电设备等各方面的安全检查、监督,对甲方查出各类事故隐患,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实施整改。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及违反甲方告知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对乙方按照《梅山公司外协作业单位违规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梅山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权实施经济处罚和清退处理。17、乙方必须给职工配发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统一着装。
8、乙方对承包项目所处的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必须认真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甲方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一经作业即表示乙方已确认上述因素符合安全要求或处于安全状态。
9、甲乙双方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擅自动用对方的设备和工器具,更不得擅自拆除、变动承包项目现场内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否则一切后果由有关责任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自负。
10、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严格规定和甲方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制订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人员。
11、在承包合同项目作业过程中发生伤亡、火灾等突发事故时,双方在场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工作,应按事故责任协商解决。
1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和安全协议。如甲方违反合同和协议,指令乙方承包项目以外的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或提出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乙方违反合同和协议,擅自行使承包项目以外的作业而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该事故的任何责任。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14、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
1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报梅山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代表:
2009年06月30日2009年06月30日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