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股份制公司经营协议修改版202_.10.4
股 份 制 公 司 经 营 协 议
股东:共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各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份制公司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用股东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股东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承担风险责任。
第二条 股份制公司名称、股份制经营项目 股份制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股份制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股份制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止
第四条股份制公司财产出资额(人民币)、方式(现金)、期限 1.股东姓名、出资额(人民币)、方式(现金)
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 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 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股东 出资,计大写 元小写: 元
2.各股东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股份制合作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股份制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股份制公司经营期间,各股东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股份制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对公司职工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股东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及向总公司缴纳的管理费(管理费费率因不同工程而定)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股份制公司创收盈余,此为股份分配的重点,将以各股东占有的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最后经股东同意留取净利润的30%作为扩大经营资金。3.、债务承担:如在股份制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股东占有的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除名退股、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需承认本协议;(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除名退股。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共同开会表决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2)未履行出资义务;(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股份制公司造成经济损失;(4)执行股份制公司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5)股东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6)股东有虚开发票、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经股东商议决定对其除名并扣除其本年度利润分红及入股本金的30%作为公司赔偿,其余70%股金待清算完毕后两年内付清。
对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股东退股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股份制公司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股份制公司利润盈余分配,其他股东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退股: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②不得在公司发展不利时退股;③退股需提前6个月告知其他股东并经全体股东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三)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股东书面同意,股东不得随意转让其在股份制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时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股对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受让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股份制公司的股东。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新的股东,可按退股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七条 股东会议、股份制公司负责人及公司事务执行
(一)股东会议制度
1、召集:股东会议由公司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股份制公司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股东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股份制公司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股东在股东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议中占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公司事务执行人;(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3)对各股东占有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4)决定股份制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5)决定股份制公司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公司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股东及股份制公司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2)公司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股东及股份制公司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二)经全体股东决定,委托_____为公司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股东会议,对股份制公司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股东执行公司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股东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公司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股份制公司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股份制公司的盈利情况和公司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公司事务执行人占有的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股东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股份制公司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股东会议;
2、对股份制公司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股份制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股份制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股份制公司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股东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股东决定,委托______担任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股东参与股份制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公司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股份制公司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编制股份制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股东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股份制公司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股份制公司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股东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出纳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股份制公司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股份制公司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股东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八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
1、参加股东会议,并对公司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股东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股东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股份制公司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股份制经营积累的财产归股东共有;
4、经全体股东书面同意,股东有退股的权利。(二)股东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股份制公司财产的统一;
2、分担股份制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股份制公司经营协议或股东会议授权,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股份制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该股东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禁止股东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股份制公司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5倍的违约金;(三)除股份制公司经营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股东同意外,股东不得同本公司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股份制公司所有,给股份制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四)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股处理,转让的股东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二)股东私自以其在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该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股东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本协议一式八份,各股东各执一份;(三)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章处: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双方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信息 1.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口水鸡排博颂路店 经营地址:博颂路普庆路口东南角 经营范围:鸡排汉堡快餐食品 主营:鸡排 兼营:无
注册资本: 15万元 经营期限:3年 2.出资各方: 姓名: 李文广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511 姓名: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各方共同出资15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李文广以8万元实物出资,占出资额的50%;王一哲以4万元货币出资,占出资额的30 %,徐伟以3万元货币出资,占出资额的20 %,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出资各方共同推举李文广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组建负责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6.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
出资各方亲笔签字: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
甲方:某某 身份证号:
乙方:某某 身份证号:
丙方:某某 身份证号:
一、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 %,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二、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所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四、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_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_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才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五、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总厂在_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六、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 _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七、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_。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 份,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年 月
日日
第三篇: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
海川网络科技
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达成如下协议: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长兴海川网络科技服务部
住所:长兴星网电子商务创业园
经营范围:网络营销、网站建设、微信平台建设、o2o商城、外卖平台、生活服务平台。主营:外卖平台、生活服务平台、o2o商城、网络营销。
兼营:网站建设、微信平台建设。
注册资本:
经营期限:
2.出资各方:
姓名:汪洋性别:男身份证号码:***513
姓名:王剑性别:男身份证号码:***033
姓名:汪佳成性别:男身份证号码:***915
3.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各方共同出资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以万元实物出资,占出资额的%
以万元货币出资,占出资额的%
海川网络科技
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出资各方共同推举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组建负责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6.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
出资各方亲笔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股份制公司合作协议555
昌乐县合顺养殖场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条 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一)×××××××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二)×××××××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三)×××××××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 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 人(三至十三人,单数)。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董事任期 年(每届最长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董事参加。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参加,可由董事或股东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对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八)、(九)项作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十条 监事会由监事3名组成(不得少于3人,单数),其中职工代表 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所作出的议定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三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时,应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本,经股东签名,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于金华市 签订。
×××××××(盖章)代表签字
×××××××(盖章)代表签字
×××××××(盖章)代表签字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篇:某股份制公司培训服务期协议
XX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技术培训服务期协议
甲方:XX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完善甲、乙双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乙方参加专项技术培训学习的有关条款内容的约定,就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以下简称“专项技术培训”)的双方权利、义务等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地点)签署了《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为提高乙方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定派乙方到学习或接受培训,掌握专门技术,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培训,并同意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后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为甲方工作。
第一条 培训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乙方提供专项技术培训。乙方在受训期间,甲方将保持双方的原劳动关系,乙方受训结束或受训结束前根据甲方安排回到甲方处继续工作、为甲方提供服务。
1.1甲方派乙方在(地点)进行名为的专业技术培训。此培训将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以下简称“受训期”);
1.2若实际受训期长于或短于预定受训期,所发生的费用及保证服务期应以
实际受训期为准。
1.3 培训单位为:;
1.4 培训内容包括:。
1.5培训形式:(1)全脱产(2)半脱产(3)非脱产
第二条 培训费用及出资范围
(一)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派往受训地接受培训的下列费用:
2.1受训期间的报名费、学费、教材资料费、考试(或考核)费、证书费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2.2 到受训地及受训完毕回甲方处的往返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费用,受训期间的住宿费;
2.3受训期间,甲方根据培训培养制度、培训政策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岗位工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生活补助费;
2.4 参加培训所需的所有其它有关的合理费用。
最终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费用,以培训结束后甲方实际支出和为乙方实际报销数额为准。
(二)培训费用支付的方式、条件、时间与期限
2.5甲方应向培训单位支付或为乙方报销专项技术培训出资范围内的全部与培训有关的合理费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培训期间乙方应得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助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2.6学费、教材资料费、考核(考试)费、受训期间的交通费以及住宿费,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预借,乙方凭有效发票报销。
2.7所有甲方应承担的专项技术培训费用的报销手续,乙方须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和办理完毕;逾期申请、办理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三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在受训期间,甲方保证做好培训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3.2乙方在受训出发前须向甲方准确提供全面地、详细的紧急情况下的联络信息,包括乙方本人、家庭成员及友人在国内及国外(若适用的话)的联络方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可视需要进行核实;
3.3乙方抵达培训地点后,严格遵守甲方及培训单位的培训安排,诚信守法、遵守培训纪律、维护甲方形象,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等的行为。在受训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4 乙方在受训期间仍为甲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继续享有基本工资和津贴。
3.5 乙方应以充沛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培训课程,勤奋认真学习、以达到甲方及培训单位或培训导师的各项要求或依个人进展被要求的程度,并参加和通过任何被要求参加的测验、测评、考试、考评或考核等。
3.6乙方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培训证件或证明材料,培训所取得的培训证件原件在乙方受训结束后必须立即交由甲方备案存档。
3.7乙方保证受训完毕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返回甲方工作岗位,并按照甲方的安排,继续为甲方服务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即培训服务期。服务期限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个月。
3.8乙方保证受训结束返回甲方工作岗位后,乙方应当学以致用,把获取的技术、知识充分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协助甲方完成经营及发展任务。
3.9若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超过双方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期限的,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服务期限届满为止,顺延期间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顺延期间,甲方
因生产经营、结构调整等情况放弃或终止剩余服务期,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受训期间,若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因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
第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导致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外),或者由于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等或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等而被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无法履行培训服务期的,乙方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三)、(四)、(五)、(六)任何一项规定而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免除乙方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4.3 乙方受训结束后的任何时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乙方没有完成受训后为甲方服务的期限(即服务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a.未在合理期限内返回甲方,不辞而别的;
b.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因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导致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外);
c.乙方由于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被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d.乙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而被甲方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e.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元人民币以上损失或者其它重大损害而被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f.乙方自动离职的;
g.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h.因乙方个人原因、理由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j.甲方依法可以追究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的其他情形。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违约金=(剩余服务期/总服务期)Х培训费用
乙方因多次受训而与甲方多次约定服务期的,剩余服务期、总服务期均累计计算。总服务期为多次约定的服务期之和。
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时间。
4.4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不能免除乙方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协议终止
5.1本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终止,但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前产生的违约责任。
5.2 本协议明确规定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权利、责任、义务,不受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六条 生效时间或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中若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或判决无效,并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本协议保持完整及有效。
2、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中国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规定为准。若在协议履行期间,国家或地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或不愿协商,由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