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区门楼施工合同
篇一:门楼合同书 合 同 书
甲方:涂家垴镇第二福利院 乙方:
为了第二福利院的美化、净化及福利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老人有个舒适、安全、宜居的场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新建福利院门楼(四柱三楼)、门卫室、伸缩门整套结构装置等项目。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甲方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带资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新建四柱三楼门楼。
2、新建门卫室。
3、安装伸缩门全套装置。
二、工程价格 四柱三楼门楼、门卫室、伸缩门整套,共计人民币。
三、工程期限及付款时间
1、工程期限:从2014年 月 日起至2014年月日,延期罚款。
2、通过市、区、镇验收合格后,根据市拨款进度拨付工程款,两年内付清(即在2015年年底付清)。
3、市专项建设资金未能及时划拨,乙方不得向甲方催讨工程款。
四、施工内容
1、门楼按图纸施工,竣工后门楼必须与效果图一样雄伟、壮观。否则罚款。
2、门卫室按图纸施工,必须中层有预制板,上层有瓦面履盖,包括水电、门 窗、装修。
3、伸缩门宽1米、高1.8米,长度以实际门楼宽度为准。
4、施工完毕后,门楼外柱必须与院墙连接,门楼门卫室之间空间必须打地坪。
5、门楼上的“涂家垴镇第二福利院”字样材料用优质大理石刻字攘嵌。
五、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总责。由乙方的不当施工或违规施工,导致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程经业主和市、区、镇验收合格后方可视为工程竣工。甲方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安全,如违规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本工程总造价为工程结算依据,合同以外工程双方协商定价(据实结算)。
五、未定事宜及附属工程价格双方另行协商再议。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镇人民政府留存一份备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二○一四年 月 日篇二:门楼建设协议 编号:shkfmlc-001 合 同 书
发包人(甲方):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本溪衡通热力工程安装队
甲方需在南地美蘭城项目规划范围内,四马路(环山路侧)建门楼一座。经甲方发出招标邀请,乙方中标,现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南地美蘭城门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平山区南地办事处
三、承包方式:除甲方原有俩个立柱,一个横梁处,其余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购,乙方包工包料。
四、施工要求:
1、尺寸按附图
(一)施工。
2、主次龙骨均采用50mm角铁满焊。
3、基础尺寸1500×1500×2000,用c20 砼浇筑,预埋件采用φ20圆钢。
4、所有钢件刮防锈漆二遍。
五、施工范围:
1、基础挖坑,预埋件及砼浇筑。
2、焊接两个立柱及一个横梁。(包含包 镀锌铁皮)
3、安装立柱及横梁。
4、将彩布包裹在立柱及横梁上(彩布 由甲方提供)。
六、工期: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5月5日
七、安全:乙方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做好防护,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所焊钢件必须满足安全要求,满足抗风压值。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造价:总造价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一次包死。
九、结算方式: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扣3%保修费外,剩余工程款乙方出具工程款发票一次结算。
十、保修期限:二年。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到本溪仲裁委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手人: 经手人:
签约地点:实华美蘭城指挥部
签订日期:篇三:小区楼宇对讲门禁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
楼宇对讲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北京荣盛迎祥建材销售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购置、安装智能化对讲系统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小区楼宇对讲/门禁智能化系统安装 4.工程项目价格(见附表)二.工程监理及验收方式方法 1.验收标准为产品的功能说明书。
2.乙方在安装和调试工作结束后,乙方在3日内通知甲方的 验收人员到实施现场进行产品的验收。
三.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由于其他单位建设其他工程造成的拖延工期,导致安装任
务无法按期完成的,乙方要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工期,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要根据情况及时予以协商确认,延长期从甲方确认时算起。2.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火
灾等)造成的停工,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四.维护服务内容
1.接到各类安装通知及时到现场处理。
2.安装人员应文明礼貌对待业主,不得与业主发生冲突,违 反者给予处罚。
3.不属于保修范围的规定
1)用户未按《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造成器件损坏,需 更换器材者;
2)用户装修将线打断,需更换者;
3)用户自行拆卸,造成器件损坏,遗失者;
4)用户人为原因引起的系统故障和器材损坏,丢失者; 5)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火灾等)所引起的故 障;
五.合同工程款支付:
1.智能化系统费用总额(人民币)为:¥: 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甲方承担
2.工程中所需的设备主材:乙方提供主材设备、配件的 品 牌型号和报价及安装调试与维护。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施工队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
程款的30%¥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2)完成基本布线,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50%¥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主体工程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3日内甲乙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工程余款20%¥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与义务
服从甲方的现场组织与管理。必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清洁,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好完工清场工作。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积极配合乙方人员、器材设备顺利进入场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接头及场外运输道路。
七.违约责任与违约金额:
1.甲、乙双方必需共同遵守并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反合同规定,否则,因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八.条合同生效、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维护事宜。2.除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提前解除合同。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成时,可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所在地方法院提出诉讼。甲 方(公章): 经 办 人: 日 期:
乙 方(公章): 经 办 人: 日 期:
第二篇:小区外网施工合同
小区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施工范围:
1、施工图纸内的道路、雨水、污水及大门等工程.2、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道路土方按签证单形式统计工程量。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价款及计价方法:
1、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据实结算最终以审计为准。
2、计价方法:执行现行河南省定额及郑州市地区有关文件,具体为:
A、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计算规则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综合解释和有关造价文件的规定。
B、所有材料价格(除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外)均执行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信息价,装饰材料以甲方认质认价为准。
C、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运距按10公里计取。
五、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
2、雨水、污水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道路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全部完成经审计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 95 % ;
3、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后一周内无息付清。
六、合同工期
1、双方约定 个日历天完工,2012年 月 日开工,2012年 月 日竣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顺延:(1)在开工前或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变更设计影响工期时,工期按双方认可实际影响时间作相应顺延;
(2)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时;从供水、供电影响施工之日起至供水、供电恢复正常使用时止,工期相应顺延;
(3)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必须停止作业或停工的,自应停工或停止作业起,到应复工之日止,工期顺延。
七、质保期: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质保期为 壹 年,自工程整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双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工作人员到场维修,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工作人员维修,甲方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在质保期后,乙方本工程实行终身维修(只收成本费)。
2、质保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委派 担任甲方代表,处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相关事宜。
2、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3、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蓝图三套。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有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
5、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 2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未及时验收视为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负责工地内部的外围关系的协调,并如有外部干扰,则属甲方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配合但不负责主要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委派 担任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处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派驻现场的人员应保持稳定,如调离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离岗或变相离岗,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0元罚款。
2、乙方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自行承担。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4、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工程施工现场,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防火管理要求的管理规定。
6、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价的全额发票,甲方凭票付款。
7、乙方负责工地之外的关系协调,如有外部干涉则有乙方负责,甲方予以指导但不负主要责任。
十、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郑州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甲方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在指定地点将材料码放整齐,做到合理用料,工完料清(含生活区);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2、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安全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郑州市政府、郑州市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并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现场安全施工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2、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乙方需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3、因乙方管理不善和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为其所属施工人员或设备投保,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善后事宜及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郑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签订合同后,中途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方施工,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所付款项,且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因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同时由上述原因造成的甲方或其他分包单位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
3、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在约定工期内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郑州市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十三、竣工验收
1、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人员由甲、乙双方以及监理参加,按合同约定标准组织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修改意见和时间进行整修,并承担修改的费用。
2、工程未经竣工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结清工程价款之日起宣告终止。
十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施工图(另存);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小区绿化施工合同
小区绿化施工合同
1、小区绿化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工程名称:
武汉×××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武汉×××,绿地总面积为×又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 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 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 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武汉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 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 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乙方指派×××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义份,图纸预算各×份。
甲方:
法定代表
联系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
联系人:
日期:
2、小区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帝景翰园商住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商住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期: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时间有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进场施工,竣工验收时间为20 年 月 日,如因甲方交接场地原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
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帝景翰园商住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图纸及、苗木清单、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承包形式:本承工程包土建、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包土壤改良、包工期、包安全。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万元,(小写)万元。以上工程承包总价,包括:土建工程费、种植施工费、养护管养费及相关服务费。在本
合同承包范围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承包造价。(设计变更除外,设计变更增减的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据实调整。)
2、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按月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经甲方工程监理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后,在次月 日前付进度工价给乙方;
(2)预留承包总价即人民币待质保期满后,双方对质量问题无异议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本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天前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提供乙方用水、用电的接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协助为乙方提供住宿及材料堆放地点;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
(5)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工作会议;
(6)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和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8)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由甲方审核确认(包括:各阶段施工人员情况及机械设备情况),如因乙方原因调整设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负责起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任何损失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根据由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行业技术规范按照现行施工技术进行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4)施工过程中及保养期所需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并按时交纳,生活及住宿有乙方自理。
(5)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有序,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的正常施工。
(6)有关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现场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7)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
(8)如甲方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合与能力提出不满,乙方应负责对本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六、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隐蔽工程及中间交工验收: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的或中间交工验收的,乙方应在隐蔽部位或中间交工部分验收前进行自检,填写检查记录后,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时,甲方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 小时内给予答复意见,并在 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甚至终止合同),调换队伍,整改费用和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4、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共同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时有双方分担。
5、竣工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停工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 份和竣工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天内组织甲乙双方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甲方 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 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必须达到国家绿地园林养护表准。
3、保养保修期内,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严禁转包或分包,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同时应按合同总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若无故延误工期或停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问题或非乙方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3、甲方必须按照上述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支付,每超过一天,甲方必须按欠付工程款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2011年9月 日
3、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元氏县观澜宝邸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元氏县观澜宝邸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元氏县陈村西南
3、施工工期: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XX年9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0月30日,乙方保证20XX年10月1日前一期路网全部施工完毕,满足业主入住通行需要。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
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观澜宝邸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图纸及苗木清单、预算书等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承包形式:本承工程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包工期、包安全。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3、工程所使用主要乔木、石材等需甲方认质认价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万元,具体组价详见双方审定预算书。工程承包总价,包括:土建工程费、种植施工费、养护补植费、取样试验、保管运输、风险税金等一切应含费用。设计变更增减的数量经双方确认后,工程量据实调整,工程单价在双方审定预算中有同类项目的依照预算单价执行,双方审定的预算没有类似项目的执行河北省08定额三类取费,其中人工费按河北省20XX年调价文件执行。
2、付款方式:
1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
1)3#楼北侧道路铺装及景观、沁澜湖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一期全部道路施工完毕,地形整理完毕,乔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甲方支付到双方确认的工程价款的95%;
4)合同养护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3天前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行支付;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及时完成工程材料的认质认价工作;(5)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工作会议;
(6)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和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8)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景观方案图、施工图及预算书完成工程施工。乙方必须在进场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由甲方审核确认(包括:各阶段施工人员情况及机械设备情况),如因乙方原因调整设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负责起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任何损失乙方必须保证本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有序,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的正常施工。
(4)有关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现场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5)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施工过程中乙方给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如甲方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合与能力提出不满,乙方应负责对本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六、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隐蔽工程及中间交工验收: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的或中间交工验收的,乙方应在隐蔽部位或中间交工部分验收前进行自检,填写检查记录后,提前1天书面通知甲方、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意见,并在1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
4、竣工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停工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2份和竣工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7天内组织甲乙双方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甲方7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移交物业之日起1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必须达到国家绿地园林养护表准。
3、保养保修期内,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管未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更换养管单位,费用10元每平米自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四篇:小区排水管网施工合同
管 网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2012年
月
日
发包人: 连云港广盛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连云港启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某某地下管网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连云港国际商务大厦—景观、道路及室外给排水
工程
1.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解放路与通灌路口 1.3、工程内容:景观、道路及室外给排水工程
1.3.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具体工程范围内容: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的雨污水井、雨污排水管道、土方开挖、回填(不含余土外运),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接口,雨污水井的砌筑、井盖安装、景观工程、混凝土道路等相关工作。
1.3.2、负责办妥有关本工程相关手续,包含以下:质检、试验、验收等。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施工 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监理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3、现场巡视及会面
凡涉及此项工作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4、品质保证
2.4.1、材料到达地点: 工地现场。
2.4.2、运输费用: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费、保险、报关、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材料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误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采购或直供材料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供货人承担,二次搬运、保管及配合费由甲方承担,签证为准。
2.4.3、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须有原厂合格证明,符合国家标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
2.4.4、乙方保证用在工程上的材料质量、规格、与图纸上的一致,如图纸不明或有调整,双方协商以签证为准。
2.4.5、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单位或甲方参加验收,甲方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单位或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自行负责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不合格时,该批材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2.4.6、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2.5、隐蔽工程验收
2.5.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单位或甲方进行验收;在管道、放线自检合格后,在开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单位或甲方进行验收;在管道沟槽形成、基础垫层支模后,在下道工序施工前48小时通知监理单位或甲方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或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单位或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单位或甲方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5.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单位或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单位或甲方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2.5.3、若甲方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
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9、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单独安装电表、水表,在进场前,乙方会同甲方工程部共同抄底数,双方签字认可后,水电表交由乙方保管。乙方负责从水电源接点,装管、接表、敷线至用水电地点。乙方工程及管理中所用水、电(含线损和变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款中代扣。
三、关于工期的约定
3.1、合同工期60天,暂定开工时间2012年8月10日,竣工时间2012年10月10日;准确开工时间以双方开工报告为准。
3.2、工期每延迟一天处罚1000元;
3.3、如甲方或与该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的原因影响工期,可据实际情况予以延迟。如遇其它不可抗力因数导致无法施工,施工进度可顺延。
3.4、竣工时间以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通过时间或甲、乙及管理三方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
4.1、合同金额:本工程暂定总价RMB:2567423.73万元(大写:贰佰伍拾陆万柒仟肆佰贰拾叁元柒角叁分)。
4.2、本工程采用定额测定现有图纸作为暂定价,由于图纸中缺少景观配电线路等部分内容,道路及场地因现场条件可能发生调整,双方签证工程量后进入决算。
有些材料由甲方指定后,乙方配合甲方做好二次搬运、保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 5﹪补偿乙方配合费,由甲方采购的材料,乙方负责安装施工,其辅材按市场指导价、人工按现有市场价计量工程量后,甲乙双方签证确认。
道路及场地在图纸发生变更后按变化后工程量调整,材料按市场指导价,人工按现有市场价。
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物品及所有有关费用; 物品的制作安装; 人工费;
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满足本工程的合同工期条件的抢工措施费; 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施工措施和技术措施费用; 工程移交前本工程半成品及成品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用水电费;
乙方的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
4.3、本工程合同签订付暂定总价10﹪作为预付款 4.3.1、完成合同价30%后两天内付完成工程量的80﹪ 4.3.2、完成合同价50%后两天内付完成工程量的80% 4.3.3、完成合同价80%后两天内付完成工程量的80% 4.3.4、工程全部完成,并经发包方确认,付至合同价的90%; 4.3.5、竣工资料整理并提交完成,通过发包方验收合格,办理竣
工结算,结算后10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
4.3.6、余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
4.4、工程款的付款方式全部采用银行转账。
五、技术变更及签证
5.1、甲方有设计变更的权力,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设计变更要求,工期协商,并给予延期、停滞台班补偿;
5.2、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3、签证应及时办理,先签证后施工,紧急情况下先施工后补办的签证、指令应在事发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超过期限将不予办理。
5.4、签证单必须相关责任人签字齐备,才为有效签证;变更签证费用处理方式按约定执行。
5.5、各种材料进场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及安装。
5.6、施工过程中,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要无条件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
六、竣工验收
6.1、根据工程需要,在进场及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配合单位办理技术交底手续。
6.2、乙方应在竣工后2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
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减。
6.3、乙方应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全面自检,核实无误后,填写工程移交书,提交质量保证书,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
7.1、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现行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2、国家标准大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大于地方标准,以最新规范及标准为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7.3、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7.4、验收程序
7.4.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其它所有中间验收均为施工单位组织。
7.4.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4.3、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7.6、竣工资料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为一式叁份。
(1)、竣工图纸和资料;(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4)、工程材料;(5)、施工报告;
(6)、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乙方应予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
八、甲方义务
8.1、甲方提供给乙方完整的施工图一套。
8.2、指派 为甲方负责人,为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权对工
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九、乙方义务
9.1、指派 苏鑫为乙方负责人(驻工地代表),电话:***,负责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9.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乙方因施工侵犯他人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9.4、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工程承包范围内垃圾处置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行政处罚和罚款概由乙方承担。
9.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9.6、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水电、场地进行统一安排,乙方应与甲方接洽水电相关事宜。
9.7、乙方在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必须是合法、合格的产品;若因材料及产品的合法性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担;若因材料的合格性而产生的相关检测及处罚概由乙方承担。
9.8、与施工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按政策规定应该由甲方承担的缴费由甲方负责。
9.9、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工程管理文件未按双方书面约定时间报送;甲方、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通知没有及时反馈或没有严格遵照执行的;乙方拖欠其施工过程中各往来单位的材料费用、其职工工资、特别是民工工资等费用的;以上行为乙方如有违反时,甲方按发给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纠正上述行为止。
9.10、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每天必须到场,必须参加监理、协调等会议。
十、工程保修
10.1、质量保修
10.1.1、乙方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和专用条款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0.1.2、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0.1.2.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一年。
10.1.2.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10.1.2.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3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当甲方向乙方发生返修通知5天后,乙方拒不到场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2.4、在约定的质保期内到期后,且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责任和义务的,由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质保金余额,质保金不计利息。
十一、违约责任
11.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负责返工,更换,造成延期竣工或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天1000元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11.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若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11.5、凡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如乙方在施工中拒绝实施,则由甲方另行分包,另行分包的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工程由 昊达监理公司负责全过程监理。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待工程竣工,结清款项执行完毕。
十五、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
2、招标文件及附件
3、工程量清单及附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乙方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承办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日期:
第五篇:小区排水沟施工合同
篇一:小区室外排水工程合同 正 本
某某小区一期
排水管网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2010年 月 日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湖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柏景湾室外管网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期室外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
2、工程承包范围:建筑散水外市政所有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化粪池 及检查井的施工。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15天内乙方应编制本工程预算书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进度款每二月支付一次,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第二个月份起按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每隔一月在25日前上报本期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甲方经审核后于次月10号前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80%工程结算。1.1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
完整资料由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7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本工程保修金为5%,保修期为一年,待工程保修期满后7天内乙方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不计息)。1.2结算方式:结算价=合同价款+有效变更签证+其它经甲方认可的有效 签证价款。
2、有效变更签证部分按下列所述执行:
2.1、经甲方认可的图纸增减工程量(含漏项部分),计取方法如下: 本工程根据实际施工长度据实结算,结算套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计表、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16号文,材料价款:本工程材料信息价除签证材料价外,均按()月份算术平均信息价结算,无论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跃乙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采用双方共同核定市场价。土方开挖按21元/立方米计取。换填如采用场地内部的土方回填按21元/立方米计取。如采用场地外土方,价格双方协商确定。结算总价按《2008年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计取费用,总价下浮7%(大写:佰分之柒)土方价格和签证材料价格不参加下浮。
2.2其它经甲方认可的有效签证价款
3、所谓有效签证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签证:(1)在7日内书面提出;
(2)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及盖章;(3)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盖章;(4)经甲方项目总监签字及盖章。
4、乙方必须在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合格结算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通知乙方。
五、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
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个日历天完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令通知后应在通知回执上签字确认, 否则以甲方通知载明日期为准。
2、进度:本合同工程应与土建施工紧密配合以确保工期。
3、除非经过双方的确认和有效签证,工期不予顺延,但因甲方原因及雨、雪天造成的无法正常施工的除外。
六、工程验收标准:
1、井盖材质为复合材料,井盖等级、规格、型号等以甲方联系单为准,价格以双方协商为准;检查井之间为上海“上丰”s1级(环刚度≥4kn/m2)pvc-u双壁波纹排水管。排水管价格见附件一。
2、材料进场时,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监理 验收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严禁使用。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图纸和
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返工或整修要求。
4、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并确保该工程通过验收,甲方应办理好有关备 案和入市政管网的手续.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经甲方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
期。工程按甲方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确认并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
6、本工程严格按照《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和《地埋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04s520)进行污水、化粪池工程施工与验收。
七、双方责任: 1
2、遵守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由甲方及监理组织的各种工程会议,并完成会上双方确认的工作内容。
3、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纸,应严格按照甲方认定的施工
图要求进行施工;如需变更必须按照有效签证的程序提出申请,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
4、在本合同工程未交付给甲方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和材料的保 护、保管,因保管、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的,逾期每天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质量存在问题则乙方按应付款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 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合同的解除:
1.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合同解除:工程完工后合同解除。2.1乙方完工后应当3日内清洁撤场,逾期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超过10日的视为放弃场地内一切财产和权益。
3、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十、因为本合同工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武汉仲裁委 员会裁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篇二:小区排水管网施工合同
管 网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2014年 月 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上店社区 楼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3.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具体工程范围内容: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的雨水井、污水井、雨水排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敷设,土方开挖、回填(不含余土外运),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接口,雨水井、污水井的砌筑、井盖安装,筛子的安装,路面铺设、路牙石铺设、花坛砌筑、及路面砖铺设等相关工作。
1.3.2、负责办妥有关本工程的所有政府部门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报批、质检、试验、验收等,并支付应由乙方承担部分发生的费用。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施工 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监理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三、关于工期的约定
1、合同工期 天,开工时间 年月日,竣工时间 年月 日;
2、如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可据实际情况予以延迟。如遇其它不可抗力因数导致累计超出3天无法施工,施工进度可顺延。
3、竣工时间以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四、合同价格及付款
雨水排水管道敷设 元/米,污水排水管道敷设元/米,雨水井(不论大小)元/个,污水井(不论大小)元/个,井盖安装元/个,筛子元/个,路面铺设元/平方,路牙石铺设元/米,花坛砌筑 元/米,路面砖铺设 元/平方。
4.3.1、完成合同价50%后的每月按当月进度支付当月完成量的80%; 4.3.2、工程全部完成,并经发包方确认,付至合同价的80%; 4.3.3、竣工资料整理并提交完成,通过发包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30日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后10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
4.3.4、余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
五、技术变更及签证
5.1、甲方有设计变更的权力,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设计变更要求。
5.2、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3、签证应及时办理,先签证后施工,紧急情况下先施工后补办的签证、指令应在事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超过期限将不予办理;所有签证须实事求是,凡造假的一律视为违约。5.4、签证单必须相关责任人(包括: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工程部负责人、合约部专业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齐备,才为有效签证;变更签证单及新增材料核价单格式详见附件;变更签证费用处理方式按本合同4.2条规定执行。
5.5、各种材料进场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及安装。
5.6、施工过程中,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要无条件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
六、竣工验收
6.1、根据工程需要,在进场及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配合单位及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技术交底手续。6.2、乙方应在竣工后2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减。6.3、乙方应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全面自检,核实无误后,填写工程移交书,提交质量保证书,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6.5、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已竣工验收的工程。
七、验收标准 7.1、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2、为保证工程的质量,乙方必须遵守下列规范和国家标准。各分项与专业工程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以上。
7.3、国家标准大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大于地方标准,以最新规范及标准为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篇三:排水沟施工合同 排水沟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孙吴县新农村办公室 乙方: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县沿路村屯卫生环境,按照孙吴县《2014年新农村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办和 签订如下排水沟施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二、工程工期及施工标准、要求
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14年 5月1日开工,至2014年9月10日止。
2、合同内容:排水沟每公里造价 元,共计 公里。
3、施工标准:排水沟至边坡墙体填土,夯实,面层铺设厚10cm-15cm的混凝土(或石彻25cm-35cm,水泥勾缝)。
4、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等相关要求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总体坚实、牢固,水泥砂浆抹面,保证抹面的厚度,不得有裂缝、脱落、空鼓现象,整体外观达到直线段顺直、无起伏。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
1、工程全部包干价(含税及管理费):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90%,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1月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数退还质量保证金,价款支付为现金支付。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对乙方施工质量抽检和监督,对不合格的材料责成乙方调换,对不符合施工要求和标准的施工段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施工建设。
(2)负责施工地点的社会协调,保持有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2、乙方:(1)根据施工标准、要求,做好施工工作。
(2)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严格实行自检制度,做到完成一项,合格一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尽量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在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五、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设计为依据,按照施工标准和施工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六、保修期限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负有保修责任,保修期一月。本工程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砌体裂缝或倒塌、抹面脱落、空鼓现象等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事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14年 5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