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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五篇材料)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20-54550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6 09:09: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中医医院计划母婴保健规章制度

一、妇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热情地向服务对象问好,使服务对象感到舒适和放松,明确服务对象来访的原因,营造和谐的氛围,保守秘密。使用开放性问题,探究服务对象的需求、风险、性生活、社会背景及周围的环境,了解服务对象的观点和感觉,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开放式提问等形式咨询,为决定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有效帮助。

2、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服务人员针对服务对象可能做出的各种决定,探究每一个决定的后果,使服务对象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真正拥有性与生殖健康的权力。

3、建立健全门诊服务、咨询登记制度,不同服务对象填写相应的《门诊咨询登记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登记本》、《人工流产手术登记本》,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受术者,交代术后注意事项,一般应观察2小时,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手术证明离站(所),对重症、急症服务对象应提前安排就诊。

5、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整洁,不断改善侯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

二、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执行手术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入手术室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清洁鞋、衣、帽及口罩。

2、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并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药品未经站长同意一律不得外借。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3、手术室内应有无菌物品存放柜,放置有序,每周进行灭菌处理,标明物品种类及消毒日期,消毒过期、未消毒和无标志的物品严禁使用。

4、手术前后必须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使用手术包前应查对灭菌有效日期及灭菌标准,灭菌物品有效期7天。手术完毕后及时清除污物,洗刷地面,清洗手术器械、手套、敷料,消毒手术室。

5、冲洗器具、注射器、手术器械、手术包等必须做到一人一包一器,用过后进行消毒灭菌,一次性物品消毒后毁形处理。

6、每日手术前打开门窗通风30分钟,用消毒液擦洗床面、台面、灯具及地面。

7、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定期作细菌培养(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8、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人员应作详细登记,做好统计工作。

9、手术室内禁放各类私人物品,如茶杯,书报等。

10、受术者进入手术室应更换清洁鞋,并核对姓名、年龄、手术名称、部位等,防止差错。

11、凡与手术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手术室,如确需进入及参观、学习人员,应经手术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听从手术室人员安排,不得影响手术人员的工作。

三、妇产科治疗室制度

1、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定期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各类器械用品、消毒液到期及时彻底消毒、更换。

6、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已用过的注射用具、器械等要及时清理、清点,不得与消毒物品混放。

7、各种治疗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处置过程中,要严格观察服务对象反应,发现意外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科保持清洁整齐,检验人员应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加强质量控制。

2、采取和收集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查对姓名、年龄、性别、检验目的、标本数量等。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3、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4、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5、检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器材、容器,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标本和污物应立即消毒,妥善处理,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

6、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7、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1、特殊检查包括超声、心电图、X光等。

2、需作检查的人员,由医生填写申请单,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服务对象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3、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生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5、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6、超声科内需张贴或悬挂“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警示语。

六、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1、必须对药品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防虫等措施,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保证药品质量。对医疗器械应注意养护,延长其使用寿命。

2、药房药师一律凭处方发药。收方后应仔细查对处方内容,核对药品、剂量、用法、写明和交待用药事项,外用药应注明“不可内服”字样。确保用药安全,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3、进药过程中,保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齐全;购置医疗器械必须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

4、合理作出药品、器械购置计划,坚持先进后出的原则,由专人负责定期盘库,进行监督。

5、定期学习有关药品、器械的法律、法规知识,对监督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提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水平。

6、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做到专人专管,严格登记制度,符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要求。

7、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药房。

七、避孕节育随访制度

1、妇产科向服务对象提供本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对服务对象可采取约定、电话等形式确定下次随访方式。

2、对采取不同避孕方法措施的服务对象,按照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程的要求进行规范服务。

3、一年以内,对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主要进行2次B超检查,对使用避孕药(针)的主要进行血压、月经、血色素等2次医学检查。

4、一年以后,每年对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进行1次B超检查,对使用避孕药(针)的进行血压、体重等1次医学检查

5、五年以上服药、针剂、皮埋使用者,定期检查血脂、血压、肝功、体重等的医学检查。

6、指导安全使用避孕措施并及时更换措施;指导更年期生殖保健;健全不孕症档案,开展服务。

7、随访服务与不良反应的信息应定期上报、反馈与利用。

八、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l、建立健全避孕节育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及转诊制度。

2、正确指导和帮助育龄夫妻选择和使用避孕药具。

3、加强避孕节育随访服务,认真收集、分析信息,通过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信息系统→避孕节育健康系统→生殖健康监测系统,逐步完善服务信息化管理。

4、坚持不良反应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相结合,发现副反应、不良反应及时处理、上报,对严重者及时转诊,分析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和发生率,定期将信息准确上报县卫计局、县妇幼保健院。

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统计报表制度

1、严格按照省级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各种技术统计报表。

2、每月根据服务工作量,分类填写《技术服务统计过录表》,每月底录入微机,核对无误后于次月 5 日前传送卫计局,每季度、半年、全年汇总成季报、半年报、年报。

3、认真做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定期了解群众知情选择服务效果。

4、妇产科妇幼组每月定期,做好服务随访工作。、妇产科妇幼组要对各种技术服务报表进行阶段性汇总、分析。

十、妇幼宣传教育制度

1、以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为主要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帮助群众树立新的婚育观念,及时编印、发放满足育龄群众需求的宣传资料。

2、以医院患者及家属为对象,利用有线广播、墙报、板报等宣传形式,办好孕妇学校,进一步更新、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

3、充分利用重大节日、重要纪念日,抓好社会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4、多层次、多渠道抓好计划生育宣传员培训,造就一支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5、定期为重点对象(下岗、待业、流动人员中的育龄妇女等)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指导。

十一、禁止非法使用超声诊断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医院应加强超声诊断技术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凡从事超声诊断的工作人员均应接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向医院作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书面承诺。3.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使用超声诊断技术,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当事人应出具市(地)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证明,并准确记载其简要情况、适应症、检查结果,并由检查人员签名。

4.在超声诊断工作场所的醒目处挂贴 “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标示。

5.在使用超声检查孕妇时,必须经医院领导批准,并需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无关人员不得围观;在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孕妇示意胎儿性别,医院必须记录在案。

6.任何人员不得要求超声诊断工作人员进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7.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对检举揭发的有关情况应及时调查,如发现本单位人员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写出书面材料,报区卫计局依法处理,知情不报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第二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文档

2011-2013年XX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报告 我院自2011至2013以来在太仓市妇幼保健所及我院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为了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按照太仓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细则,我院认真做好避孕节育知识宣传,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手术操作规范,依法执业、持证上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医院赢得了信誉和效益。

目前,我院有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人员6名,其中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4名,具有计划生育手术资格证4名,1名因特殊情况未换证,新入工作人员1名,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我院现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免费发放避孕节育工具(避孕套、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药膜等),开展人工流产、药物流产、上环、取环、中期妊娠引产等手术。2011年,我院人工流产手术410例、上环手术169例、取环手术190例、药物流产280例、中期妊娠引产9例;2012年,我院人工流产手术450例、上环手术241例、取环手术176例、药物流产156例、中期妊娠引产8例;2013年1至10月份,我院人工流产手术381例、上环手术203例、取环手术198例、药物流产114例、中期妊娠引产1例,所有中期妊娠引产均具有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具有医学证明。3年来,无重大差错事故发生。

今后我们将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长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更好的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XX医院2013年11月

第三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操作规范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428号公布施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5号令)第二条规定,桂林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文件规定的具体实施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县,由桂林市人口计生委行文委托该县人口计生部门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5号令)第三条及《国家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一)》规定:

(一)申请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既往从未设置过同级别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2.建设用地已经得到落实。

3.建设规划通过了可行性研究。

(二)申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应根据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同工作职责,达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

(一)》的要求,具体如下:

1.申请普通一类和中心二类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应达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

(一)》中第一条放、取宫内节育器和第二条终止早期妊娠手术的要求。

2.申请中心一类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应达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

(一)》中第一条放、取宫内节育器、第二条终止早期妊娠手术和第三条输卵(精)管绝育术的要求。

3.申请县级和市(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应达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

(一)》中第一条放、取宫内节育器、第二条终止早期妊娠手术、第三条输卵(精)管绝育术、第四条皮下埋置避孕术、第五条终止中期妊娠手术和第六条输卵(精)管吻合术的要求。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桂林市内拟申请设置的县级和乡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二)申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或《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7.设备清单;

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市本级承诺办结时限:

1.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8个工作日;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8个工作日。

(三)被委托实施该项目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承诺办结时限同市本级承诺办结时限。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咨询电话:0773-2221954

投诉电话:0773-2221959

(二)县(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咨询与投诉电话由县(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行公布。

(三)被委托实施该项目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其咨询与投诉电话由其自行公布。

附件:

1.申请书示范文本.doc 2.行政审批流程图.doc

第四篇:(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文书管理

白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规范和精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

医疗文书档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质量,减少手工报表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利用更多的时间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有关医疗文书档案做出如下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需建立和保留的电子及手工医疗文书档案

(一)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电子信息档案

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信息录入准确,建档率达到100%。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

(1)宫内节育器放置要填写四种表

①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知情同意书

②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记录表

③宫内节育器放置生殖健康处方

④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证明,要求手术大夫本人签名留存根 当年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手术记录应与更换到期宫内节育器的手术记录分开。

(2)宫内节育器取出要填写三种表

①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知情同意书

②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记录表

③宫内节育器取出生殖健康处方

(3)市上确定开展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乡镇,实施输卵管结扎手术要填写五种表

①输卵管结扎手术知情同意书

②输卵管结扎手术记录术前记录表⑪

③输卵管结扎手术记录表⑫

④输卵管结扎术生殖健康教育处方

⑤输卵管结扎手术证明,要求手术大夫本人签名并留存根。

结扎术后住院期间,用病例续页进行病程纪录。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要填写三种表

①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

②农村育龄妇女叶酸发放及随访登记表

③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乡级表)

(5)更换到期节育药具要填写三种表

①宫内节育器放置种类和使用年限花名册

②乡级宫内节育器及皮下埋植使用到期汇总表

③年季度宫内节育器更换花名册

(6)其它需要填写五种表

①抢救、转诊记录登记册

②节育手术并发症登记册

③需要做皮下埋植避孕剂放置或取出手术的继续用原表

④高压消毒登记表

⑤紫外线消毒登记表

(7)开展生殖保健服务要填写四种表

①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健康检查档案,后附粘贴B超检查报告单、阴道分泌物化验报告单、宫颈刮片检查报告单

②生殖保健咨询登记册

③男性生殖保健咨询登记册

④已婚育龄夫妇不孕不育档案卡

(8)每季度要上报一次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

(9)“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季报表

说明: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需建立和保留的手工医疗文书档案首页设目录或花名册

①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记录目录

②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记录目录

③输卵管结扎手术记录目录

④出生缺陷干预登记表目录

⑤到期更换宫内节育器手术记录目录

⑥“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健康检查目录和治疗目录 ⑦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随访花名册

⑧产后随访花名册

⑨各种节育手术后随访花名册(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后、输卵管结扎手术后、人工流产手术后、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引产手术后、引产手术后随访记录等)

⑩上门咨询花名册

(10)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需要的文书档案

①县区给乡镇的药具分配计划及出库单

②药具账目

③乡镇发放药具出库单(服务所长、领取人签名)

④下避孕药具需求计划(本级和村级)

⑤避孕药具购调存报表

二、户内服务证要填写和保存的单据

①生育保健服务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按照《白银市计划生育乡镇技术服务填表说明或指导手册》的要求逐项规范填写,节育措施按时间顺序填写。

②环、孕情服务证明微机打印单

③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证明,微机打印单据上要有手术大夫本人签名或手工填写手术证明单

④“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健康检查的健康体检结果微机打印单

⑤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情况一览表

⑥更换到期宫内节育器的,不需再开具手术证明,取出后没有及时放置的需填写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证明。

⑦输卵管结扎手术证明,微机打印单据上要有手术大夫本人签名或手工填写手术证明单

三、取消以下登记本

1、产后随访登记本

2、宫内节育器放置手术后随访记录

3、输卵管结扎手术后随访记录

4、人工流产(负压吸宫、钳刮)手术后随访记录

5、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随访记录表

6、引产手术后随访记录7、2011年以前出生缺陷干预填写的两种表

①项目县叶酸及婴儿基本信息统计表

②年季育龄妇女服用叶酸统计表

8、环、孕情服务登记册

9、化验登记册

10、皮下埋植副反应登记表及汇总表

11、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登记册

12、妇女病检查B超登记表

13、妇科病诊治记录表

14、妇科治疗仪登记表

15、乳腺诊断仪登记表

16、乳腺疾病治疗仪登记表

17、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档案卡

18、更换到期节育药具情况两种表

①皮下埋植放置种类和使用年限花名册

②年季季度年皮下埋植更换花名册

以上规范和精简医疗文书档案的变动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医疗文书规范通知

白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4月18日印发共印10份

第五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码头镇计生服务站坐落在码头镇人民政府院内,自1995年12月创立以来随着国家对计划生育的重视,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技术站通过改造及技术设备引进和更新,于2006年重建,技术服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使站内外环境更加优美舒适,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一、站所概况:技术站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共设有八个科室,分别为:宣教候诊室、B超室、康复室、消毒室、妇科检查室、女性科门诊室、手术室、化验室。主要设备有:音像设备(电视DVD);诊疗设备(乳超、听诊器、血压计、B超等);手术及消毒无菌设备(妇科手术床、紫外线灯、高压消毒锅、歪头灯、手术包等);检验设备(生物显微镜、);治疗设备(妇科臭氧治疗仪及常用急救药品);避孕药具柜等。服务站现有技术人员2名。其中一名取得职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自2008年校验变更“执业许可”以来的工作情况平里镇计生服务所,自2008年校验“执业许可”以来外强服务内修素质,把取得育龄群众满意,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为自己的工作宗旨。近三年来在完成工作指标上有很大的成效,情况如下:

1、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设有岗位责任制,承诺服务制度,消毒制度,抢救转诊制度,节育手术知情选择同意制度,药具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2、服务站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包括经常性工作(上、取环,孕期产后术后三大重点人群随访服务,优生优育等);两 1

年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普查和每年两次的环检工作。在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进行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术前咨询服务。及时向青春期、婚前期、新婚期妇女提供避孕知识及性知识,向孕产期妇女提供孕早中晚期优生优育知识及检查服务,向产后妇女指导母乳喂养及避孕节育知识,这一点得到了广大育龄妇女的好评。我们把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和“三大”重点人群随访服务工作作为联系育龄群众培养感情的两大渠道。

3、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本站人员在做好内外工作的同时,不忘自身的业务培训。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到县站学习,参加市县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接受再教育。除专题培训外,自己还利用其他业余时间学习,以便提高业务素质及操作水平。在加强自身培训的同时不忘对村级计生专干的培训,每月计生例会对村专干进行专题培训,指导村级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做到帐目清晰、帐物相符。

4、由于技术人员业务精、工作扎实、站内各项规章制度严谨,三年来,没有出现过一例做假手术、开假证明及重大计划生育避孕、手术事故的发生。

三、三年来本所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仍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发良优点,使码头镇计生服务站达到更高标准。

码头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五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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