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青少年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国服务,依据《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进展与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青少年体育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决策,把青少年体育工作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战略位置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性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加大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力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体育、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每天锻炼一小时正在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健康素质成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通过开展“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每年吸引数亿人次青少年参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活动;青少年体育组织进一步巩固壮大,截止到2010年,创建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166个,其中国家级3429个,各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15477所,其中国家级300所,各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95个,其中国家命名资助59个;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不断推进。
2.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业余训练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提供了人才支持。5年来各级各类体校平均每年向优秀运动队输送近4000人,占新增人数92%左右,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获100枚奖牌和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中国代表团获11枚奖牌的运动员全部来自各级体校;5年来各级各类体校每年向高等院校输送3000—5000名体育特长生,为社会培养近万名中等体育专业人才和4万余名体育骨干,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员、指导者和组织者;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龙头的业余训练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促进了竞技体育人才梯队在年龄和水平上的衔接,形成了各项目的人才群和人才链,进一步促进了训练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北京奥运会周期认定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13个;体教结合工作进一步深化,各地积极探索新时期体教结合多元化实现形式,在解决学训矛盾,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创新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促进文化教育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受到各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格局开始形成。青少年体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青少年体育呈现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的良好局面,在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培养后备人才,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中,青少年体育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青少年体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青少年体育依然整体薄弱,青少年体育工作在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各项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青少年体质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尚未形成,对青少年全面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有待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广大青少年的健身需求与场地设施不足,特别是公共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依然很突出。业余训练体系受到较大冲击,县级业余训练基础弱化,各级体校数量减少、招生难,中专体校学生毕业出路难,体校办学举步维艰,业余训练经费普遍不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待进一步落实,体教结合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业余教练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训练方式粗放,训练成才率低,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有待进一步规范与完善。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今后5年,青少年体育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我国现代化建设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科学发展观赋予社会发展新的定位,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为青少年体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国更加需要全面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地位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2008年奥运会的辉煌成绩为体育事业赢得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指明了新时期中国体育的前进方向,赋予了广大青少年受到良好的体育教育、体质普遍增强以及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的发展任务,新一轮“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各级政府专门的青少年体育管理机构正在逐步建立,在青少年体育的管理和投入方面不断得到加强,青少年体育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我国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普遍增强青少年体质,全面改善青少年体育发展环境和条件,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构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青少年体育均等化,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等任务繁重艰巨。片面追求升学率、应试教育等多种问题带来的影响是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的一项长期性挑战。青少年多元化体育需求和价值取向给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多方管理的青少年体育管理运行机制并形成合力是青少年体育工作所面临的一项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对青少年体育的改革与发展将产生深刻影响,青少年体育管理及运行方式将发生一系列深刻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进一步完善我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等还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以增强青少年体质为根本宗旨,按照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以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发展方式创新,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青少年成长和教育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学习文化课知识与参加体育锻炼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教育与训练竞赛的关系,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青少年体育公益事业属性,坚持政府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增强青少年体育事务的公共责任,把青少年体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职责,增加投入,改善发展条件。
3.坚持质量效益原则。坚持保持发展速度和提高质量效益相统一,把握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律和特点,正确处理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方式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4.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法制化建设进程,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期的总体目标是:青少年体育各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改革创新在青少年体育各个领域稳步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普及,组织化水平明显提高,场地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初步建成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初步建成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广泛、普及,活动内容、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率总体达到50%以上;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成效显著,探索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达到5000个以上,创建600个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数量达到500所以上,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数量稳步增长。初步建成符合国情、较为完善、受益面广、服务均等,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以各级各类学校、体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及社会各类性质场地设施为载体,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社会其他服务机构为组织形式,以体育教师、教练员、家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志愿者为组织指导人员,以健身活动、竞赛交流、技能培训、健身咨询、体质监测等为主要服务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2.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项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和巩固业余训练基础地位,制定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布局,统筹布局、完善政策,在训青少年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县级业余训练基础地位进一步稳固;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普遍达到规定的办学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机制,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有关各级体校的文化教育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文化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科技保障能力和科学训练水平明显提高;教练员培训工作成效显著,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青少年体育竞赛更加活跃、规范。努力构建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技术水平、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为主要任务,以政府主导下的体教结合为资源整合机制,以基础教育阶段为重点,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公办体育运动学校为骨干,以少年儿童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基础,规模、布局、结构合理,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3.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服务标准及准入制度;推动落实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体制;体教结合工作取得新进展,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青少年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青少年体育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依托高等院校创办3-5个科研与培训基地,为青少年体育提供科技支持和服务;各级各类体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方式创新取得新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体育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青少年体育多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青少年体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
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扩大参与范围、规模,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形式,建立长效化活动机制,不断提高活动科学化、组织化水平,积极组织开发、引进更多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健身活动项目和形式,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体育锻炼习惯,增强体育意识;继续大力推动“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积极创新推进方式、途径和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组织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赛展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单项竞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运动会和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行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加强青少年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举办和参加中日韩、中俄青少年运动会、澳大利亚青年节和中日、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积极开拓新的交流领域和国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青少年体育交流、合作。
2.改善场地设施条件,促进体育场馆开放
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改善工作,充分考虑城乡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要满足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需要,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与全民健身工程相结合,城乡社区应普遍配置符合青少年特点和锻炼习惯的健身场地和器械设施;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组织研发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器材,并着手制定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标准。完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开放中的安全、资金、保险、人员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专项资助制度;建立地方政府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制度;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和安全问题应急管理机制。
3.巩固、扩大青少年体育组织
大力加强和促进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形成网络化布局;强化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属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管、社会监督和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成立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支持各级单项运动协会和项目管理中心成立青少年体育活动组织指导机构;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创建命名活动;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国家和地方两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创建命名工作,国家级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坚持质量效益优先、择优命名和资助的原则,保持适度规模,鼓励和支持地方开展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命名工作,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达标命名和资助的原则,扩大规模和覆盖面,建立以特色和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制度,使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深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增加数量,扩大规模,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服务标准》,开展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命名活动,鼓励和支持地方开展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助管理办法》,建立以绩效为依据的资助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资助;做好现有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工作,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保持适度增幅;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及指导人员骨干队伍,发展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
4.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基础建设,促进发展方式创新 进一步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在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发展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将各级各类体校场馆和人员资源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有效实现形式,拓展更多社会服务功能;深化体教结合工作,建立职责清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体教结合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下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商机制,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县级体育部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责任,促进县级业余训练实现形式和途径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准入标准和条件资质,积极探索多元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交流、输送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标准,制定《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修订《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和《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标准化检查评估工作;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县(区)域业余体校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能力,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办学质量效益和水平评估制度;继续开展新一轮奥运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完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命名标准和办法,制定《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完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条件细则》,规范准入标准和认定办法,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建立专项资金资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奖励政策办法。
5.不断提高业余训练质量水平
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加强各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验和成才规律的总结与研究,积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青少年训练理论及方法,坚持继承与创新,不断完善新的历史条件下业余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促进培养方式创新,不断提高训练质量水平;加强并改善各级各类体校训练场地设施等基础建设,增强保障能力;组织力量全面修订《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为各级各类体校提供科学指导;加强科学选材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目选材标准及办法,科学训练、系统培养;建立健全长效化训练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建立健全业余训练绩效评估标准和办法,强化业余训练教练员资质和水平要求,研制业余教练员准入制度,严格执教资质认证和行业准入,全面提高任职能力和执教水平;建立健全教练员培训制度,修订教练员培训大纲,制定中长期培训工作计划,完善培训办法和考核标准,开展岗前和在岗培训;建立健全奖励政策办法和制度,完善现有输送、成材、竞赛成绩和贡献等奖项的标准及办法,增设综合素质、成才创业、训练工作等奖项,加大对文化教育的奖励力度,鼓励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人才;促进青少年体育科学化,建立科技服务系统,增加科技投入,增强科技保障能力,配置仪器设备、人员,把科研投入、仪器设备及使用情况纳入业余训练质量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档案制度,开展定期测试,加强跟踪分析,为科学训练提供依据。6.大力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工作普遍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联合开展文化教育检查督导,促进文化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文化教育模式,根据不同项目和不同年龄阶段文化教育和训练规律,合理把握青少年从事专业化训练的年龄,切实保证文化学习时间,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文化教育要求;加强对各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青少年年度竞赛计划审核工作,严格控制占用学习时间;研究制订和组织编写符合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特点的基础教育阶段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质量评价体系和教材等,把文化教育纳入地方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水平考核中。加强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职业教育工作,积极发展高等体育职业技术教育,建立人员分流及多元培养机制,开展职业转岗和职业培训工作,完善政策办法,把职业教育纳入文化教育必修课程,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大投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体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扩宽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争取高等院校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向体育运动学校倾斜。继续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
7.完善青少年竞赛制度
加强全国性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建立健全符合青少年运动员成长规律和教育要求的体育竞赛制度,探索符合青少年各个年龄阶段专门竞赛方法和奖励办法,保证训练工作系统性,着力解决“训练、比赛成人化”问题;建立体育、教育部门青少年体育竞赛协商机制,协调年度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合理安排竞赛周期,尽量将青少年赛事安排在假期进行;建立体育、教育部门联办青少年体育竞赛机制,共同协商制定青少年竞赛管理办法,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承办青少年体育竞赛的方式,扩大赛事规模,降低办赛成本;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及学校举办学生体育运动会;探索多元化比赛形式,资助和引导开展各项目青少年集训赛和夏令营活动,健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年度单项赛事制度,建立全国性及区域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单项竞赛制度;开展全国青少年比赛中增加专项基本技术、身体素质和文化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全面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综合素质;加强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管理工作,建立全国青少年运动员业余训练注册系统,建立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数据库,制定注册管理办法,规范注册工作,促进青少年运动员有序流动,强化青少年运动员资格审查,加强身份管理,杜绝青少年体育竞赛中的身份及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
8.缩小青少年体育区域差距,促进均衡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发展青少年体育的扶持力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资助项目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执行对西部地区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实行全额资助的政策,继续做好已实施的援疆、援藏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项目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工作;完善西部地区青少年体育扶持政策,拟定新一轮援疆、援藏项目,重点扶持包括创建公益性青少年体育组织,改善公益性场地设施,开展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改善西部地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基本条件;鼓励和支持东部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体育定点、对口扶持。加快缩小区域间青少年体育发展差距,努力促进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推进法治化进程
1.完善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体系。“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法制化建设工作。为促进青少年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拟制定《青少年体育中长期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包括《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条件细则》、《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办法》等办法;启动制定包括《加强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助办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服务标准》、《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准入制度》、《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指导意见》等,进一步推进体教结合、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场地开放等政策办法的研制工作。协调和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积极推动地方制定必要的配套性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青少年体育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青少年的体育合法权益。完善在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部门统筹、社会参与的青少年体育管理体制,强化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青少年体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增强统筹发展能力,切实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职责。
3.建立青少年体育发展基本标准、统计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加强青少年体育督导工作。建立青少年体育发展水平评价标准、统计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健全训练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科学评价发展水平;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对地方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履行青少年体育职责的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及单位的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建立青少年体育实施状况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青少年体育督导工作机制,建立督导检查的限期整改制度、督导检查结果的公报制度、重大问题的监测报告制度。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工作的专项督导。
(二)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发展投入
1.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经费的投入保障制度。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规明确的政府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职责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将青少年体育列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范畴,保障经费稳定增长。
2.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青少年体育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逐步增长;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发展资金。
3.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体校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将体校文化教育纳入普通教育序列由地方财政按同类学校标准配建和保障办学经费;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基本规定修订各级各类体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标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4.建立专项资助和服务购买制度。为保障青少年体育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体育主管部门建立专项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等,设立“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探索建立政府购买青少年体育服务制度。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
1.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教育部门探索和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活动开展、文化教育、场馆开放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发展人民满意的青少年体育,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服务赢得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2.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与合作,有效整合行政资源,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强化与各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强大合力,全面落实该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民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工作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青少年组织登记、服务收费及税率等问题,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
3.加强青少年体育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为青少年体育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发挥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建立重要工作和活动的通报制度,广泛宣传国家青少年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宣传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举措,介绍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将原《少年体育训练》改版为《青少年体育》,增加栏目,扩展内容,将其办成宣传青少年体育的重要刊物。
(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1.“十二五”时期将加大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力度,扩大数量规模,提高能力水平。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青少年体育科学发展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骨干队伍,打造一支适应青少年体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青少年体育专业人员骨干队伍。加强行业准入和任职资质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各类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标准和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人才评价、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加强业绩考核,健全使用和激励措施。
2.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构建培训体系,完善培训制度,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培训专项经费,分类制定培训内容、授课办法和考核方式,组织修订和编写各类人员培训教材大纲;建立培训工作绩效评估和工作督查机制,确保取得预期培训成效;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培训制度;聘请高水平教师和相关领域专家培训授课,确保授课质量;加强培训工作基础建设,支持硬件条件好、师资水平高和有研究基础的体育院校创建青少年体育研究和培训中心。
3.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促进专业化,提高从业水平。定期举办青少年体育管理人员、指导人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及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培训班。重点加强基层一线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传授基本理论的同时,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际操作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继续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等培训班,支持和鼓励地方组织同类性质培训班;拟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少年体育组织法人代表、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加强青少年体育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体育总局将根据已有基础及实际需要和可行性,加快青少年体育信息化进程。完善青少年体育官方网站网页内容和栏目,设立青少年体育公共信息和专项信息栏目,发布政策法规、活动竞赛、运动员注册等方面信息;设立青少年体育各项工作专门网页,形成各项工作全国性的网上发布、交流中心,实现青少年体育信息互连互通;增强青少年体育管理资源整合能力,搭建全国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提高管理效率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广大青少年及青少年体育工作者提供青少年体育公共信息;建立青少年体育基础信息库,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开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多向交流和基础数据共享;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开发青少年运动员网上注册系统,建立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信息库和需求信息发布平台,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青少年体育各类人员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新教学、训练观念,改进教学、训练方法,提高教学、训练效果。
第二篇:周宁县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周宁县文体局 2011年9月21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青少年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县服务,依据《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进展与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青少年体育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决策,把青少年体育工作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战略位置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性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加大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体育、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每天锻炼一小时正在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健康素质成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不断推进。
2.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业余训练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提供了人才支持。5年来我县少体校向上一级体校、优秀运动队输送21人,其中3人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2人正式报调省体工队。2009年宁德第三届运动会我县体育健儿努力拼搏取得5金、5银、6铜的成绩。体教结合工作进一步深化,积极探索新时期体教结合多元化实现形式,在解决学训矛盾,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创新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在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培养后备人才,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中,青少年体育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我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体育强县的目标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青少年体育依然整体薄弱,青少年体育工作在建设体育强县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精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颁发的《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各项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青少年体质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尚未形成,对青少年全面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广大青少年的健身需求与场地设施不足,特别是公共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依然很突出。业余训练体系受到较大冲击,县级业余训练基础弱化,县少体校招生难,少体校办学举步维艰,业余训练
经费严重不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待进一步落实,体教结合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业余教练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训练方式粗放,训练成才率低,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有待进一步规范与完善。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今后5年,青少年体育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我县建设滨海高山生态旅游县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科学发展观赋予社会发展新的定位,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为青少年体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县更加需要全面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地位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体育强县战略目标指明了新时期我县体育的前进方向,赋予了广大青少年受到良好的体育教育、体质普遍增强以及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的发展任务,新一轮“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青少年体育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普遍增强青少年体质,全面改善青少年体育发展环境和条件,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构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青少年体育均等化,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等任务繁重艰巨。片面追求升学率、应试教育等多种问题带来的影响是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的一项长期性挑战。青少年多元化体育需求和价值取向给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多方管理的青少年体育管理运行机制并形成合力是青少年体育工作所面临的一项难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以增强青少年体质为根本宗旨,以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发展方式创新,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青少年成长和教育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学习文化课知识与参加体育锻炼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教育与训练竞赛的关系,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青少年体育公益事业属性,坚持政府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增强青少年体育事务的公共责任,把青少年体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职责,增加投入,改善发展条件。
3.坚持质量效益原则。坚持保持发展速度和提高质量效益相统一,把握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律和特点,正确处理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方式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4.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法制化建设进程,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期的总体目标是:青少年体育各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改革创新在青少年体育各个领域稳步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普及,组织化水平明显提高,场地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初步建成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到2012年,逐步建立与我县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以县体校为龙头,以人才基地校为骨干,以传统项目校、特色校和青少年俱乐部为基础的体育后备人才体系。基本实现基地建设网络化,科学选材标准化,项目设置合理化,训练手段科学化,常规管理档案化,队伍管理规范化,后备人才优质化。在2012年底前完成少体校实行“二集中”(集中训练、集中食宿),市、县级后备人才基地由现有的1所,发展到3所;县少体校在校生由现在的36人发展到60人;全县在训生由现在的60人发展到80人(其中市级每周期注册青少年运动员不少于100人、优秀后备人才储备量保持在12人),力争做到项目有特色、有品牌,全运会上有选手,省运会上有金牌,市运会上争进位。
(二)具体目标
1.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项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和巩固业余训练基础地位,制定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布局,统筹布局、完善政策,在训青少年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县级业余训练基础地位进一步稳固;体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普遍达到规定的办学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机制,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有关体校的文化教育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文化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科技保障能力和科学训练水平明显提高;教练员培训工作成效显著,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青少年体育竞赛更加活跃、规范。努力构建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技术水平、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为主要任务,以政府主导下的体教结合为资源整合机制,以基础教育阶段为重点,以县少年儿童体校为骨干,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基础,规模、布局、结构合理,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2.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服务标准及准入制度;推动落实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体制;体教结合工作取得新进展,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青少年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体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方式创新取得新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体育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青少年体育多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青少年体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措施
1、加快县少体校建设,提升少体校办校形式
县少体校已被省体育局列入福建省重点体育项目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对象,市政府、市体育局要求我县少体校在2012年底前完成“二集中”,并通过省级重点基地的认定。要抓住机遇,努力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寻求突破,适时做好项目拓展,全面加强软、硬基础建设。积极与教育部门探索联合办学的路子,做到学习、训练、生活等方面集中管理。提升办校质量和效益,努力培养输送在国内、省内体坛有竞争能力的尖子运动员,在全县业训工作中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加强对县少体校的领导。县少体校承担着开展基础训练、输送后备人才的任务,是体育训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落实少体校机构和办学工作,将少体校建设摆上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少体校办学
条件,帮助协调解决少体校招生、训练,以及学生文化学习和升学问题,不断促进少体校建设,提高人才质量。在县政府领导下,提升少体校办校形式,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创造条件实行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二集中”方式,文化学习以挂靠中小学为主。由体育和教育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将少体校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招生政策、教育经费、师资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统筹考虑。对县少体校实行“双学籍”,学生依附普通学校进行文化学习,学生的学籍由依附学校进行管理。对不适合留在少体校继续进行专项运动训练的学生,应调整回原输送学校。为保证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少体校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配足配齐各学科教师和教学仪器设备,保证文化学习的课时。体育行政部门应合理安排好训练时间,重点在打牢基础、输送体育人才和加强管理。
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要根据周宁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地方优势和特色项目,选拔退役优秀运动员、体育院校运动系毕业生和运动专项特长突出的高校毕业生担任专职教练员。要确保县少体校配备专职教练员不少于4名。目前我县少体校专职教练员只有两名,难以应对我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抓紧落实选拔、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少体校教练员队伍。将教练员训练工作作为绩效考核重点,并在岗位职称、绩效工作、评优评先等方面得到充分体现。要加强教练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运动员启蒙阶段的训练水平,建立教练员、体育教
师培训制度,实行体育骨干教师分级轮训的体系,确保各级各类业务骨干在不同层次里接受过培训或轮训,切实提高教练员、业务骨干队伍把握人才选拔、培养、输送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科学训练的水平。
3、保证少体校办学经费,加大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
县少体校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少体校教职工工资由财政根据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数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安排相关的人员经费;在校生公用经费,比照我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标准由财政部门在学校的部门预算中给予安排。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县少体校运动员人均经费每年3000元以上(人均经费指专门用于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伙食补贴、器材设施、参赛经费等,不含教练员、管理人员工资及补贴)。根据《福建省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9‟162号)关于“体校学生、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三类灶标准(32元/人.天)”的规定,县少体校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和挪用。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指数,少体校学生、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定为20元/人.天,其中,财政补贴17元,学生自交3元。
4、进一步明确项目设置
要在我县选拔、输送参加省锦标赛、省运会设置项目范围内,突出以基础项目和重点特色项目为主。县少体校开展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在校生人数不少于60人,要创造条件增加项目和人数,逐步形成特色。我县重点项目为田径,普及项目为乒乓球、篮球,发展项目为举重、跆拳道。
5、认真落实反兴奋剂工作
严禁使用兴奋剂,决不允许拔苗助长,训练单位和体校教练员及学生违禁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6.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
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扩大参与范围、规模,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形式,建立长效化活动机制,不断提高活动科学化、组织化水平,积极组织开发、引进更多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健身活动项目和形式,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体育锻炼习惯,增强体育意识;继续大力推动“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积极创新推进方式、途径和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组织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赛展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单项竞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运动会和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行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
7.改善场地设施条件,促进体育场馆开放
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改善工作,充分考虑城乡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要满足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需要,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与全民健身工程相结合,城乡社区应普遍配置符合青少年特点和锻炼习惯的健身场地和器械设施;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完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的
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开放中的安全、资金、保险、人员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专项资助制度;建立地方政府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制度;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和安全问题应急管理机制。
8.巩固、扩大青少年体育组织
大力加强和促进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形成网络化布局;强化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属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管、社会监督和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成立周宁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支持单项运动协会成立青少年体育活动组织指导机构;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创建命名活动;深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增加数量,扩大规模。
9.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基础建设,促进发展方式创新 进一步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在建设体育强县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发展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将各类体育场馆和人员资源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有效实现形式,拓展更多社会服务功能;深化体教结合工作,建立职责清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体教结合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下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商机制,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
行机制;强化县级体育部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责任,促进县级业余训练实现形式和途径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准入标准和条件资质,积极探索多元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交流、输送机制;建立健全体校办学标准,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标准化检查评估工作;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全面改善县少体校办学条件增强办学能力,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办学质量效益和水平评估制度;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建立专项资金资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奖励政策办法。
10.不断提高业余训练质量水平
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加强各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验和成才规律的总结与研究,积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青少年训练理论及方法,坚持继承与创新,不断完善新的历史条件下业余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我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培养方式创新,不断提高训练质量水平;加强并改善县少体校训练场地设施等基础建设,增强保障能力;加强科学选材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目选材标准及办法,科学训练、系统培养;建立健全长效化训练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建立健全业余训练绩效评估标准和办法,强化业余训练教练员资质和水平要求,研制业余教练员准入制度,全面提高任职能力和执教水平;建立健全教练员培训制度,制定中长期培训工作计划,完善培训办法和考核标准,开展岗前和在岗培训;建立健全奖励政策办法和制度,完善现有输送、成材、竞赛成绩和贡献等奖项的标准及办法,增设综合素质、成才创业、训练工作等奖项,加大对文化教育的奖励力度,鼓励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人才;促进青少年体育科学化,建立科技服务系统,增加科技投入,增强科技保障能力,配置仪器设备、人员,把科研投入、仪器设备及使用情况纳入业余训练质量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档案制度,开展定期测试,加强跟踪分析,为科学训练提供依据。
11.大力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要求,县少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工作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联合开展文化教育检查督导,促进文化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文化教育模式,根据不同项目和不同年龄阶段文化教育和训练规律,合理把握青少年从事专业化训练的年龄,切实保证文化学习时间。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发展投入
1.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经费的投入保障制度。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规明确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职责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将青少年体育列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范畴,保障经费稳定增长。
2.组织、协调落实好少体校、人才基地校、传统校的管理机
制。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牢牢把握《意见》带来的机遇,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训练单位与主管部门签订周期输送指标任务和奖牌任务书。县少体校纳入国家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序列,由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管理,享受同级同类学校的同等政策和待遇。体育部门负责学校的业余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文化课教师的配备、培训和学生的双重学籍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体校与同类学校的经费等政策待遇;编制部门负责协调帮助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组织体育、教育、财政和建设部门认真研究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新建、扩建、改建少体校的基础设施,完善训练条件,逐步缩小与全日制中、小学的差距;同时可依托条件较好的中、小学,采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以“体教结合”的方式解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问题。
3.建立健全体校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将体校文化教育纳入普通教育序列由地方财政按同类学校标准配建和保障办学经费;体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财政部门要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运动员伙食补助、竞赛、科教医保、器材装备、场地修缮、输送和竞赛成绩奖励等)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在训运动员训练、生活的基本费用,并充分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体校建设,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部用于体育事业发展。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发展资金。将青少年体育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予以障,并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逐步增长;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发展资金。
(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
1.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教育部门探索和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活动开展、文化教育、场馆开放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发展人民满意的青少年体育,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服务赢得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2.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与合作,有效整合行政资源,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强化与各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强大合力,全面落实该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
3.加强青少年体育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为青少年体育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体育行政部门重视发挥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建立重要工作和活动的通报制度,广泛宣传国家青少年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宣传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举措,介绍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三)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1.“十二五”时期将加大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力度,扩大数量规模,提高能力水平。体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青少年体育科学发展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骨干队伍,打造一支适应青少年体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青少年体育专业人员骨干队伍。加强行业准入和任职资质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各类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标准和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人才评价、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加强业绩考核,健全使用和激励措施。
2.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促进专业化,提高从业水平。定期举办青少年体育管理人员、指导人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及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培训班。重点加强基层一线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传授基本理论的同时,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际操作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继续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等培训班,支持和鼓励地方组织同类性质培训班;拟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少年体育组织法人代表、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青少年体育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体育部门将根据已有基础及实际需要和可行性,加快青少年体育信息化进程发布政策法规、活动竞赛、运动员注册等方面信息;设立青少年体育各项工作专门网页,立青少年体育基础信息库,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开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多向交流和基础数据共享;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开发青少年运动员网上注册系统,建立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信息库和需求信息发布平台,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青少年体育各类人员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新教学、训练观念,改进教学、训练方法,提高教学、训练效果。
第三篇: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来源: 青少司
发布时间:2011-04-19
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青少年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国服务,依据《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进展与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青少年体育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决策,把青少年体育工作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战略位置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性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加大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力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体育、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每天锻炼一小时正在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健康素质成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通过开展“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每年吸引数亿人次青少年参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活动;青少年体育组织进一步巩固壮大,截止到2010年,创建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166个,其中国家级3429个,各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15477所,其中国家级300所,各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95个,其中国家命名资助59个;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不断推进。
2.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业余训练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提供了人才支持。5年来各级各类体校平均每年向优秀运动队输送近4000人,占新增人数92%左右,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获100枚奖牌和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中国代表团获11枚奖牌的运动员全部来自各级体校;5年来各级各类体校每年向高等院校输送3000—5000名体育特长生,为社会培养近万名中等体育专业人才和4万余名体育骨干,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员、指导者和组织者;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龙头的业余训练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促进了竞技体育人才梯队在年龄和水平上的衔接,形成了各项目的人才群和人才链,进一步促进了训练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北京奥运会周期认定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13个;体教结合工作进一步深化,各地积极探索新时期体教结合多元化实现形式,在解决学训矛盾,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创新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促进文化教育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受到各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格局开始形成。青少年体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青少年体育呈现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的良好局面,在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培养后备人才,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中,青少年体育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期间,青少年体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青少年体育依然整体薄弱,青少年体育工作在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各项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青少年体质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尚未形成,对青少年全面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有待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广大青少年的健身需求与场地设施不足,特别是公共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依然很突出。业余训练体系受到较大冲击,县级业余训练基础弱化,各级体校数量减少、招生难,中专体校学生毕业出路难,体校办学举步维艰,业余训练经费普遍不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待进一步落实,体教结合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业余教练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训练方式粗放,训练成才率低,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有待进一步规范与完善。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今后5年,青少年体育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我国现代化建设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科学发展观赋予社会发展新的定位,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为青少年体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国更加需要全面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地位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2008年奥运会的辉煌成绩为体育事业赢得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指明了新时期中国体育的前进方向,赋予了广大青少年受到良好的体育教育、体质普遍增强以及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的发展任务,新一轮“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各级政府专门的青少年体育管理机构正在逐步建立,在青少年体育的管理和投入方面不断得到加强,青少年体育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我国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普遍增强青少年体质,全面改善青少年体育发展环境和条件,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构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青少年体育均等化,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等任务繁重艰巨。片面追求升学率、应试教育等多种问题带来的影响是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的一项长期性挑战。青少年多元化体育需求和价值取向给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多方管理的青少年体育管理运行机制并形成合力是青少年体育工作所面临的一项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对青少年体育的改革与发展将产生深刻影响,青少年体育管理及运行方式将发生一系列深刻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进一步完善我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等还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以增强青少年体质为根本宗旨,按照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部署,以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发展方式创新,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青少年成长和教育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学习文化课知识与参加体育锻炼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教育与训练竞赛的关系,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青少年体育公益事业属性,坚持政府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增强青少年体育事务的公共责任,把青少年体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职责,增加投入,改善发展条件。
3.坚持质量效益原则。坚持保持发展速度和提高质量效益相统一,把握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律和特点,正确处理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方式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4.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法制化建设进程,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期的总体目标是:青少年体育各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改革创新在青少年体育各个领域稳步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普及,组织化水平明显提高,场地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初步建成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初步建成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广泛、普及,活动内容、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率总体达到50%以上;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成效显著,探索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达到5000个以上,创建600个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数量达到500所以上,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数量稳步增长。初步建成符合国情、较为完善、受益面广、服务均等,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以各级各类学校、体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及社会各类性质场地设施为载体,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社会其他服务机构为组织形式,以体育教师、教练员、家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志愿者为组织指导人员,以健身活动、竞赛交流、技能培训、健身咨询、体质监测等为主要服务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2.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项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和巩固业余训练基础地位,制定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布局,统筹布局、完善政策,在训青少年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县级业余训练基础地位进一步稳固;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普遍达到规定的办学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机制,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有关各级体校的文化教育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文化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科技保障能力和科学训练水平明显提高;教练员培训工作成效显著,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青少年体育竞赛更加活跃、规范。努力构建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技术水平、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为主要任务,以政府主导下的体教结合为资源整合机制,以基础教育阶段为重点,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公办体育运动学校为骨干,以少年儿童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基础,规模、布局、结构合理,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3.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服务标准及准入制度;推动落实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体制;体教结合工作取得新进展,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青少年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青少年体育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依托高等院校创办3-5个科研与培训基地,为青少年体育提供科技支持和服务;各级各类体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方式创新取得新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体育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青少年体育多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青少年体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
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扩大参与范围、规模,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形式,建立长效化活动机制,不断提高活动科学化、组织化水平,积极组织开发、引进更多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健身活动项目和形式,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体育锻炼习惯,增强体育意识;继续大力推动“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积极创新推进方式、途径和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组织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赛展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单项竞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运动会和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行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加强青少年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举办和参加中日韩、中俄青少年运动会、澳大利亚青年节和中日、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积极开拓新的交流领域和国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青少年体育交流、合作。
2.改善场地设施条件,促进体育场馆开放
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改善工作,充分考虑城乡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要满足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需要,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与全民健身工程相结合,城乡社区应普遍配置符合青少年特点和锻炼习惯的健身场地和器械设施;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组织研发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器材,并着手制定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标准。完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开放中的安全、资金、保险、人员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专项资助制度;建立地方政府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制度;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和安全问题应急管理机制。
3.巩固、扩大青少年体育组织
大力加强和促进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形成网络化布局;强化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属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管、社会监督和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成立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支持各级单项运动协会和项目管理中心成立青少年体育活动组织指导机构;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创建命名活动;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国家和地方两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创建命名工作,国家级体育项目传统学校坚持质量效益优先、择优命名和资助的原则,保持适度规模,鼓励和支持地方开展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命名工作,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达标命名和资助的原则,扩大规模和覆盖面,建立以特色和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制度,使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深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增加数量,扩大规模,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服务标准》,开展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命名活动,鼓励和支持地方开展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助管理办法》,建立以绩效为依据的资助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资助;做好现有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工作,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保持适度增幅;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及指导人员骨干队伍,发展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
4.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基础建设,促进发展方式创新
进一步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在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发展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将各级各类体校场馆和人员资源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有效实现形式,拓展更多社会服务功能;深化体教结合工作,建立职责清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体教结合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下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商机制,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县级体育部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责任,促进县级业余训练实现形式和途径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准入标准和条件资质,积极探索多元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交流、输送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标准,制定《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修订《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和《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标准化检查评估工作;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县(区)域业余体校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能力,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办学质量效益和水平评估制度;继续开展新一轮奥运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完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命名标准和办法,制定《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完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条件细则》,规范准入标准和认定办法,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建立专项资金资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奖励政策办法。
5.不断提高业余训练质量水平
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加强各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验和成才规律的总结与研究,积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青少年训练理论及方法,坚持继承与创新,不断完善新的历史条件下业余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促进培养方式创新,不断提高训练质量水平;加强并改善各级各类体校训练场地设施等基础建设,增强保障能力;组织力量全面修订《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为各级各类体校提供科学指导;加强科学选材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目选材标准及办法,科学训练、系统培养;建立健全长效化训练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建立健全业余训练绩效评估标准和办法,强化业余训练教练员资质和水平要求,研制业余教练员准入制度,严格执教资质认证和行业准入,全面提高任职能力和执教水平;建立健全教练员培训制度,修订教练员培训大纲,制定中长期培训工作计划,完善培训办法和考核标准,开展岗前和在岗培训;建立健全奖励政策办法和制度,完善现有输送、成材、竞赛成绩和贡献等奖项的标准及办法,增设综合素质、成才创业、训练工作等奖项,加大对文化教育的奖励力度,鼓励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人才;促进青少年体育科学化,建立科技服务系统,增加科技投入,增强科技保障能力,配置仪器设备、人员,把科研投入、仪器设备及使用情况纳入业余训练质量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档案制度,开展定期测试,加强跟踪分析,为科学训练提供依据。
6.大力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工作普遍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联合开展文化教育检查督导,促进文化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文化教育模式,根据不同项目和不同年龄阶段文化教育和训练规律,合理把握青少年从事专业化训练的年龄,切实保证文化学习时间,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文化教育要求;加强对各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青少年竞赛计划审核工作,严格控制占用学习时间;研究制订和组织编写符合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特点的基础教育阶段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质量评价体系和教材等,把文化教育纳入地方各级各类体校办学水平考核中。加强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职业教育工作,积极发展高等体育职业技术教育,建立人员分流及多元培养机制,开展职业转岗和职业培训工作,完善政策办法,把职业教育纳入文化教育必修课程,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大投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体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扩宽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争取高等院校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向体育运动学校倾斜。继续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
7.完善青少年竞赛制度
加强全国性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建立健全符合青少年运动员成长规律和教育要求的体育竞赛制度,探索符合青少年各个年龄阶段专门竞赛方法和奖励办法,保证训练工作系统性,着力解决“训练、比赛成人化”问题;建立体育、教育部门青少年体育竞赛协商机制,协调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合理安排竞赛周期,尽量将青少年赛事安排在假期进行;建立体育、教育部门联办青少年体育竞赛机制,共同协商制定青少年竞赛管理办法,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承办青少年体育竞赛的方式,扩大赛事规模,降低办赛成本;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及学校举办学生体育运动会;探索多元化比赛形式,资助和引导开展各项目青少年集训赛和夏令营活动,健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单项赛事制度,建立全国性及区域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单项竞赛制度;开展全国青少年比赛中增加专项基本技术、身体素质和文化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全面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综合素质;加强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管理工作,建立全国青少年运动员业余训练注册系统,建立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数据库,制定注册管理办法,规范注册工作,促进青少年运动员有序流动,强化青少年运动员资格审查,加强身份管理,杜绝青少年体育竞赛中的身份及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
8.缩小青少年体育区域差距,促进均衡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发展青少年体育的扶持力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资助项目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继续执行对西部地区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实行全额资助的政策,继续做好已实施的援疆、援藏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项目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工作;完善西部地区青少年体育扶持政策,拟定新一轮援疆、援藏项目,重点扶持包括创建公益性青少年体育组织,改善公益性场地设施,开展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改善西部地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基本条件;鼓励和支持东部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体育定点、对口扶持。加快缩小区域间青少年体育发展差距,努力促进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推进法治化进程
1.完善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体系。“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法制化建设工作。为促进青少年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拟制定《青少年体育中长期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包括《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条件细则》、《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办法》等办法;启动制定包括《加强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助办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服务标准》、《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准入制度》、《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指导意见》等,进一步推进体教结合、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场地开放等政策办法的研制工作。协调和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积极推动地方制定必要的配套性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青少年体育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青少年的体育合法权益。完善在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部门统筹、社会参与的青少年体育管理体制,强化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青少年体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增强统筹发展能力,切实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职责。
3.建立青少年体育发展基本标准、统计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加强青少年体育督导工作。建立青少年体育发展水平评价标准、统计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健全训练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科学评价发展水平;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对地方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履行青少年体育职责的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及单位的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建立青少年体育实施状况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青少年体育督导工作机制,建立督导检查的限期整改制度、督导检查结果的公报制度、重大问题的监测报告制度。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工作的专项督导。
(二)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发展投入
1.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经费的投入保障制度。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规明确的政府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职责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将青少年体育列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范畴,保障经费稳定增长。
2.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青少年体育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逐步增长;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发展资金。
3.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体校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将体校文化教育纳入普通教育序列由地方财政按同类学校标准配建和保障办学经费;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基本规定修订各级各类体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标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
4.建立专项资助和服务购买制度。为保障青少年体育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体育主管部门建立专项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等,设立“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探索建立政府购买青少年体育服务制度。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 1.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教育部门探索和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活动开展、文化教育、场馆开放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发展人民满意的青少年体育,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服务赢得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2.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与合作,有效整合行政资源,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强化与各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强大合力,全面落实该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民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工作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青少年组织登记、服务收费及税率等问题,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
3.加强青少年体育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为青少年体育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发挥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建立重要工作和活动的通报制度,广泛宣传国家青少年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宣传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举措,介绍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将原《少年体育训练》改版为《青少年体育》,增加栏目,扩展内容,将其办成宣传青少年体育的重要刊物。
(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1.“十二五”时期将加大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力度,扩大数量规模,提高能力水平。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青少年体育科学发展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骨干队伍,打造一支适应青少年体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青少年体育专业人员骨干队伍。加强行业准入和任职资质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各类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标准和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人才评价、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加强业绩考核,健全使用和激励措施。
2.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构建培训体系,完善培训制度,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培训专项经费,分类制定培训内容、授课办法和考核方式,组织修订和编写各类人员培训教材大纲;建立培训工作绩效评估和工作督查机制,确保取得预期培训成效;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培训制度;聘请高水平教师和相关领域专家培训授课,确保授课质量;加强培训工作基础建设,支持硬件条件好、师资水平高和有研究基础的体育院校创建青少年体育研究和培训中心。
3.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促进专业化,提高从业水平。定期举办青少年体育管理人员、指导人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及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培训班。重点加强基层一线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传授基本理论的同时,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际操作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继续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等培训班,支持和鼓励地方组织同类性质培训班;拟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少年体育组织法人代表、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加强青少年体育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体育总局将根据已有基础及实际需要和可行性,加快青少年体育信息化进程。完善青少年体育官方网站网页内容和栏目,设立青少年体育公共信息和专项信息栏目,发布政策法规、活动竞赛、运动员注册等方面信息;设立青少年体育各项工作专门网页,形成各项工作全国性的网上发布、交流中心,实现青少年体育信息互连互通;增强青少年体育管理资源整合能力,搭建全国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提高管理效率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广大青少年及青少年体育工作者提供青少年体育公共信息;建立青少年体育基础信息库,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开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多向交流和基础数据共享;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开发青少年运动员网上注册系统,建立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信息库和需求信息发布平台,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青少年体育各类人员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新教学、训练观念,改进教学、训练方法,提高教学、训练效果。
第四篇:竞技体育“十二五”规划
竞技体育“十二五”规划
国家体育总局
2011年2月18日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竞技体育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建设体育强国和竞技体育自身改革的艰巨任务,为保证我国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竞技体育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竞技体育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国竞技体育成绩显著,总体实力全面提升,圆满完成了奥运争光任务。5年间共获得世界冠军634个,创造世界纪录88次。中国体育代表团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获得51金21银28铜,共100枚奖牌,位列奥运会金牌榜第一位;在第20届都灵冬奥会稳中有升;在第21届温哥华冬奥会上获5金2银4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第15届多哈亚运会、第16届广州亚运会分别获得165枚、199枚金牌,第七次、第八次蝉联金牌榜第一位。同时,成功举办了第6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和第11届全国运动会等国内综合性赛事。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创建了较完备的国际大赛备战与参赛组织体系;以全运会为龙头的竞赛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竞赛活动丰富多样,职业体育和商业赛事不断发展;科教兴体和人才强体的推动作用明显,体教结合不断完善;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奥运会项目与非奥运会项目进一步协调发展。
但是,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待提升,在项目结构上,争金夺银的优势项目有限,基础项目及集体球类项目整体水平较低,运动训练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国内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 题突出,人才培养体制和培养模式仍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建设需要加强,赛风赛纪需要进一步净化。职业体育发展仍处在较低水平。新形势下,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国竞技体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面临着难得的重要历史机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两大历史任务,赋予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新的时代要求。未来5年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仍将为竞技体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同时,建国60年和改革开放30年竞技体育发展的辉煌成就,为我国竞技体育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积累了宝贵经验。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全面实施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将为竞技体育发展提供难得历史机遇和提出更高要求。
此外,我国竞技体育也面临严峻挑战。世界竞技体育多极化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竞技体育薄弱环节明显,影响和制约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突出等等,对新时期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整体实力的提升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需要我们及时抓住历史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困难与挑战,不断创新,努力开拓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体育强国目标,坚持和实施奥运战略;
——不断完善举国体制,坚持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探索北京奥运会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和改革路径;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规划、科学布局,优化项目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实现我国竞技体育的均衡发展;
——坚持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奥运会项目与非奥运会项目协调发展,加强竞技体育人才队
伍建设,提高竞技运动科学训练水平,促进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竞技体育优化项目结构,巩固和扩大优势项目,挖掘潜优势项目金牌增长点,不断提高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整体水平,落后项目力争有所突破,冬季项目稳中有升;初步形成与世界竞技体育发展趋势相一致,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2运动成绩目标:全面参与奥运会竞争,夏季项目保持亚洲领先和奥运会上金牌数和奖牌数排名前列地位。2012年夏季奥运会力争有22—26个大项160个左右小项具有进入前8名的实力,14—16个大项100个左右小项具有争夺奖牌的实力。2014年冬季奥运会在保持上届水平的基础上,实现稳中有升;亚运会上继续保持亚洲领先地位,其他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在保持水平的基础上有所提升。
(三)主要任务
1.重大国际比赛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国争光。2012年夏季奥运会,力争保持金牌数和奖牌数
排名前列地位,巩固传统优势项目,拓展潜优势项目金牌增长点,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有所进步;2014年冬季奥运会,保持水平,努力实现奖牌数有所增加和奖牌榜有所提升。在2014年第17届亚运会等区域性运动会和世界锦标赛上,保持和巩固大部分项目的亚洲领先地位。
2.成功举办各类国际国内大赛。认真筹备、精心组织2011年第7届全国城运会、2012年第12届全国冬运会、2012年海阳第3届亚沙会、2013年第12届全运会、2013年天津第6届东亚运动会、2013年南京第2届亚青会、2014年南京第2届青奥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2011年上海世界游泳锦标赛、2015年北京世界田径锦标赛等重要单项赛事,继承和发扬我国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经验,为国内外运动员搭建良好的竞技平台。充分发挥体育赛事的多元社会功能与作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实现竞技体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均衡协调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合理布局与结构调整,提高效益;统筹国内区域间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夏季奥运会项目与冬季奥运会项目的协调发展、奥运会项目与非奥运会项目的协调发展、优势、潜优势项目和基础、集体球类等簿弱项目的协调发展,一线优秀运动队建设与职业体育的协调发展,实现竞技体育内部各组成部分的均衡协调发展。
4推进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逐步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多元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投入评估体系;不断深化竞赛体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国内竞赛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提高综合管理的效能。
5探索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发展道路。积极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稳步推进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建设和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联赛制度,研究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体育运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初步形成政府主导、规划科学、管理规范、产权清晰、运转高效的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加强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与保障。不断提高优秀运动队伍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全面提升竞技体育队伍的人才综合素质;建立和完善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各类竞技体育优秀人才的选拔、培训、培养制度,充分发挥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医务人员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国家多做贡献。
三、政策措施
(一)立足于建设体育强国奋斗目标,坚持和完善举国体制,继续实施奥运战略
以建设体育强国为奋斗目标,统筹各方力量,巩固我国竞技体育优势,努力完成世界大
赛各项任务,为国争光;全面贯彻实施《201l一202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坚持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理顺奥运战略、全运战略和省运战略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坚持和完善举国体制,调整和完善奥运会奖励政策、全运会竞赛政策、运动员和教练员人才交流管理政策、国际大赛的参赛运动员的选拔政策、训练基地建设管理政策、支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运动员就学就业和医疗保障体系等相关政策和法规,整合全国的竞技体育资源,发挥各地方在人才、科研、资金、政策、保障和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调动全国备战奥运会积极性。
(二)继承北京奥运会备战工作成功经验,全面做好奥运会参赛工作
总结北京奥运会备战参赛工作成功经验,全面加强对备战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实施奥运会备战领导小组与奥运备战办公室的常态化备战体制与机制。加强对备战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组织管理;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计划周密、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奖惩严明、运转有效的奥运备战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确保备战奥运会工作的有序进行。组织各项目成立奥运会备战领导小组,着力推动备战工作的训练、组织、管理机制创新,建设好复合型国家队训练管理团队,加强对训练、科研、体能、信息等现有资源的整合,制定并实施《奥运会备战工作组织与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项目奥运会备战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三)突出重点,拓展优势项目,优化结构,实现基础项目和集体球类项目新突破
优化项目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突出重点,保持和巩固优势项目地位,提高项目竞争力,加强优势项目理论研究,做好技战术创新、训练理念、训练方法、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经验总结,为其他项目提供借鉴;重视挖掘潜优势项目,使之成为新的金牌增长点,成立专家团队,加强对训练竞赛规律的研究,促进潜优势项目向优势项目转化。
着力抓好田径、游泳等竞技体育基础项目的建设,组织攻关小组,加强专门研究,力争突破;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的支持与保障力度,力争竞技水平有所提高。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力度,努力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促进各项目竞技水平不断提升。在政策、科技、人才、经费、场地、器材、信息、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对国家队备战训练重点保障。支持和鼓励各地方、行业重点发展符合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运动项目,优化布局,提高效益,形成多种优势和地方特色。
(四)加强国家队建设,创新国家队管理体制与机制
进一步完善国家队竞争和激励机制,完善教练员选聘、运动员选拔、外籍教练员聘任等国家队的组建、选拔、训练、管理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国家队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复合型国家队训练管理团队,充分发挥主(总)教练在训练和管理上的主导作用,组织训练、管理、竞赛专题研讨会,深入开展对各项目训练参赛规律的研究,抓好训练理念和方法手段的突破创新,提高国家队科学管理水平。
坚持和完善以国家队为重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训练体制,对运动项目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调动国家、地方和社会多个层面的积极性,理顺国家与地方的利益关系,鼓励和支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高水平优秀运动队,引导和鼓励有能力的地方和单位承担国家队的训练和参赛任务。
(五)深入把握竞技体育特点和规律,提高训练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深化对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运动项目的训练规律、体育竞赛的参赛规律、运动队的管理规律认识。以人为本,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注重效益和质量的科学训练原则,不断深化与提高训练竞赛理念和认识,认真抓好运动训练方法和技、战术创新研究,加强训练监控,完善科学评估办法,强化训练过程中的科学计划与选材、科学营养与恢复、科学管理与监测;注重对世界竞技体育发展动向和趋势的信息收集分析,整合与建立国家队训练备战信息平台,加强对项目竞赛规则规程的研究;重视对国内、国际先进训练经验的总结和借鉴,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整合筹建国家队身体功能训练中心。试点与完善《国家队训
练质量管理评估办法》,提高训练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强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积极协调筹建国家级阶梯式高原综合训练基地,加强重点训练基地的扶持力度。
(六)继续完善以全运会为龙头的各项竞赛制度,充分发挥竞赛杠杆作用
充分发挥以全运会为龙头的各项竞赛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全运会项目设置和规模、注册和参赛办法、监管和计分办法等,调整完善元赛政策,引导地方优化项目结构,合理布局,进一步统筹协调好奥运战略与全运战略的关系,真正发挥全运会在推进赛制改革、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全国城市运动会坚持以培养运动项目后备人才为主的宗旨,继续调动城市发现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积极性。全国单项比赛以检验和提高竞技水平为目标,充分调动各地区培养高水平人才的积极性。通过举办联赛、系列赛、大奖赛、分站赛等形式多样的比赛,增加运动员参赛机会和实战检验,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竞技体育运动规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竞赛制度。规范全运会、城运会等大型赛事的申办程序,充分调动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大力倡导节俭、廉洁办赛,进一步提高竞赛管理水平,发挥竞赛的多元化功能,积极推进体育竞赛的社会化、制度化和多样化,逐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灵活多样的体育竞赛管理体制。
(七)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道路,积极推进职业体育发展
按照管理有序、发展可控、服务奥运的原则,处理好运动项目职业化与提高竞技水平为国争光的关系,处理好联赛与国家队备战的关系,积极为奥运战略服务。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优化和规范我国职业体育发展环境,依法明确和理顺职业体育发展中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职业体育良性发展。根据不同项目不同特点,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依据锻炼队伍、提高水平、推动项目发展、服务社会的宗旨,各运动项目要大力开发竞赛市场,设计和推出精品赛事,培育和扩大具有品牌优势的中国职业体育赛事、职业体育联盟、职业体育俱乐部,将国内比赛、世界大赛与市场开拓紧密结合起来,重视职业体育赛事的品牌运营,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职业体育发展现状,探索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
(八)狠抓赛风赛纪,加强反兴奋剂工作
净化赛场风气,加强以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为核心的体育行业作风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并使其常态化,不断完善体育竞赛制度,促进公平竞争。以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为重点,对运动员注册和参赛年龄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健全体育竞赛仲裁制度,不断完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教育监督检查机制和惩罚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坚决执行“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通过与有关责任部门签订《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建立反兴奋剂问责制度和准入制度,强化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反兴奋剂意识和能力。加强我国部门间的协作,完善国家反兴奋剂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加大兴奋剂的检查力度,加强反兴奋剂的国际合作,提高反兴奋剂工作水平。
(九)坚持依法治体,加强竞技体育法规制度建设
坚持依法治体,加强竞技体育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不断制度创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发展竞技体育,促进竞技体育增长方式转变,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职能,管办分离,强化服务。加快完善运动项目协会管理方式,科学规范,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完善竞技体育的综合评价、奖励机制,逐步建立起专家评价、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等多方结合的综合评价监督机制,加强预警监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强化管理。围绕实施“奥运战略”,加强政策研究,利用政策杠杆调整区域问竞技体育发展格局,使大城市、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在管理、科研、保障、人才、区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有机结合,提高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促进全国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
(十)加强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素质
不断采取措施,加强对竞技体育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竞赛管理人员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式多样,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修订和完善运动员注册交流管理法规,促进高水平运动员合理流动,加强运动员文化学习和退役安置保障。加强国家队教练员队伍建设,推行“双百”精英教练计划,建立和完善教练员任职资格、注册、交流、选拔、任用、述职、考核、奖罚制度;发挥国家教练员学院作用,加大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培养力度,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全面提升教练员素质。加强对外教的科学化管理,规范外教的选用,促进中外教练员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外教技术优势,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裁判员管理,提高裁判员专业水平,完善裁判员注册管理、培训、考核、选派、奖惩等制度,建立一支思想品德好,业务水平高,人员相对稳定的高水平裁判员队伍。加强竞赛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培养。总结北京奥运会竞赛组织工作的成功经验,打造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竞赛组织专业人才队伍,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十一)调动社会力量,拓宽竞技体育投入渠道
在国家保持对竞技体育的投入主渠道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办体育积极性,不断拓宽经费投入渠道。进一步改善训练、竞赛、科研、人才、基地等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各项目训练、科研、外事、器材、聘用外教和训练基地建设经费的需求;争取国家加大对奥运会项目国家队训练、科研等方面的投入,重点保障争夺金牌、奖牌项目的经费投入;多渠道、多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投资发展竞技体育事业,充分开发竞技体育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投资发展竞技体育事业,积极参与和开发竞技体育产业和市场,使社会资金在竞技体育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社会互动的多元竞技体育投入方式。建立竞技体育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加强励志教育,充分发挥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优势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内容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以运动员为主体,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加强励志教育,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相结合,使优秀运动队成为政治合格、作风顽强、技术过硬的优秀群体。加强备战奥运会思想发动,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国家队理想信念教育,继承和发扬民族优良传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运动员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在奥运会上创造辉煌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注重养成教育,将运动员精神、意志、心理和作风的锤炼融入日常的训练和生活中,培养运动员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忍不拨的意志、顽强拼搏的作风,最大限度地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勇攀竞技体育的高峰。继续开展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运动员祖国培养意识,以实际行动为国争光,回报社会。
第五篇:体育十二五规划发言稿
奉节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评审发言材料(奉节县体育事业局局长 欧阳明)
2011年11月 日
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大家好!
奉节县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发改委的指导下,我们经过反复研究讨论,认真组织撰写现已完成了初稿,后委托奉节县投资资询公司完成了送审稿。我们在编写规划时,主要以“健康重庆”建设的目标任务为依据,以重庆市体育局、奉节县的“十二五”规划为篮本,大手笔作了“十二五”体育事业规划,“十一五 ”规划也完成较好,挤进市级规划也十分理想,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第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把十二五规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引领未来五年事业发展的“牛鼻子”工程,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抓成效。精心安排,为《规划》的落实创造条件,完善机制,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十一五”为体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我们采取超常举措,全县完成了塑胶运动场30片,11个乡镇修建了塑胶篮球场或灯光球场,9个社区修建了群众休闲健身广场并安置了健身器材,在5个社区安置了成片乒乓球台,对全县部份中小学赠送了篮球架和乒乓球台,179个行政村安装了篮球架和两副乒乓球台,开工建设渝东北地区功能最完善的体育馆,建成了重庆市一流的凤凰山登山步道一期工程。
二是健全了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全县共有21个专业体育协会和近70个全民健身服务站,培训了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人员近1
400名。
三是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据2010年统计,我县现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有41.6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9.5%,群众常年坚持体育锻炼的氛围浓厚。群众体育赛事异彩纷呈,基本做到了“天天有赛事,周周有看点,月月有主题,年年有亮点”,受到了市上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奖,2010年还被评为全国民族传统体育先进县。
四是竞技体育成绩显著。近几年来,奉节县运动员在参加国
际、国内比赛中,共获得金牌8枚、银牌16枚、铜牌24枚;获省市级比赛金牌16枚、银牌25枚、铜牌38枚。
第三,大手笔作了“十二五”规划 在“十二五”期间,奉节体育事业的奋斗目标体现在以下9
个方面:
一是建设渝陕鄂边区区域性体育设施高地,实现体育设施建设的大发展
把奉节县打造成为渝陕鄂边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仅靠现有的场馆设施还远远不够,必须加快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大众休闲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步伐。对于奉节体育来说,一是建成区域性体育运动中心,体育运动中心占地170亩规划建设有4万个座位的体育场、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500个座位的游泳馆、2万平方米的室外健身场地和体育公园。二是完成凤凰山登梯步道至天鹅湖二期工程。三是建成三峡库区国家水上竞训基地,四是打造国际户外体育休闲运动和极限体育运动基地。
二是培育渝陕鄂边区区域性体育产业高地,实现体育产业发展的大繁荣
抓好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加强与社会团体中介公司的合作进而带动体育休闲业、体育产品制造业和体育竞赛的发展。进一步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实现西南地区体育彩票销售亿万县。
三是建设渝陕鄂边区区域性体育人才高地,实现体育人才培养的大进步
办好奉节县业余体校,做大做强万胜文武学校和夔州武校,大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采用送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加强与周边市县开展体育人才交流。
四是到2015年,实现全县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0%以上,国民体质综合指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乡镇每万人5人,城市每万人15人。
五是加大体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改善广大农村的设施条件。到2015年,全县所有的乡镇修建塑胶灯光球场,所有的行政村配置1副篮球架和2副乒乓球台,所有的社区实现健身路径工程全覆盖,全县建成2条以上全民健身登山步道和5个游泳池或游泳场。
六是打造精品国际赛事,办好三峡国际奉节低空跳伞节和白帝城草堂湖划水、赛艇、潜水等国际赛事活动。承办全国武术之乡比赛。
七是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新建5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八是打造重点运动项目和高水平运动队。着力打造田径、举重、武术、篮球、羽毛球等5个重点运动项目;到 2015 年,优秀运动队规模达到200人以上,培养在市运会上具有夺牌夺金实力的运动员10名以上。
九是建设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力争到 2015 年,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四,挤进市级规划十分理想
我们所做的“十二五”体育事业规划共有9个大项,挤进市级规划的有5项,有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乡镇社区群众体
育运动场、村级群众体育休闲运动场,在县地改革的大力支持下,体育馆已开工建设明年可以投入使用,争取了部份三峡移民后续补偿和部份市级补助,体育场还争取了中央的少部份补助。
谢谢各位,下面请投资资询公司专家介绍体育事业“十二五”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