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应用机房设计依据(5篇范文)
编辑:空山幽谷 识别码:20-72423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30 21:22: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应用机房设计依据

1.1.1 设计依据

 GB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 SJ/T10796-1996《计算机机房用抗静电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 SJ/T30003-93《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9-8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9年版)》  GB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Q/HSB 06-2000《IG/541混合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1.1.2 机房建设的技术指标

 温度 夏季 23℃±2℃

冬季

20℃±2℃  相对湿度 55%±10%  温度变化率小于5%,不凝露

 尘埃:国家标准A级 粒径≥0.5um 个数≤10000/dm3  温度 5℃-35℃  相对湿度 40%-70%  温度变化率小于5%,不凝露

 噪音:计算机停机条件下,主机操作员位置≤65DB  无线电干扰场强小于等于120DB  磁场干扰环境场强小于等于800A/M  接地电阻:R≤1欧姆 零地电位差≤1伏  照度:400LX  应急照明:≥50LX  电压:三相电压为380V,波动不大于±5%  单相电压为220V,波动不大于±5%  频率:50Hz±0.2Hz  谐波成份:在机器运行时≤3%  负荷分配:三相电流不平衡度≤20% 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5%  电磁干扰:机房内无线电杂波干扰≤0.5V/m  磁场干扰强度≤800A/m  主机房内绝缘体静电电位:≤1kV 1.2 机房供配电系统

计算机系统是有计算机设备、外部设备、辅助设备和工程工艺设备四大部分组成。因此计算机机房的供配电系统就是为满足这四大部分的要求,以保证获得稳定、可靠的电源而服务的。计算设备供配电系统提供电源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计算机系统所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机房供配电系统经机房配电柜向主机电源、外部设备、辅助设备、空调、照明、新风设备等提供相线、电压、频率及额定容量符合要求的交流电。本机房所采用的线制为三相五线制,其三相额定电压为380伏,单相额定电压为220伏。供电频率为50HZ。由大楼配电间和自备电源分别引电源到自动切换屏,自动切换屏根据市电优先的原则分别向机房送电。送至动力配电柜,供插座、空调、照明;UPS输入配电柜,供给UPS。由UPS输出配电给计算机设备及外围设备、监控系统及计算机分配柜。为满足机房供电的品质达到要求,同时有一定量的冗余,在将来的扩展等方面有一定的余量,在电源进线进入配电柜之前,应在进线端安装防雷装置。要求机房供配电系统具有断电保护功能,在市电断电情况下可以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机房管理人员。

UPS招标要求:投标方需要根据区域卫生数据中心设备的供电功率,提供两台在线式冗余16KV以上UPS,两台UPS需要同时做到负载平衡。机房全部满负荷供电时,为保证UPS的安全性,两台UPS负载平衡的负载率不能超过40%,单台UPS负载率不能超过80%,最少需要达到2小时以上的断电支持功能,保证7*24小时不间断供电。UPS需要提供远程监控及邮件、短信、电话录音故障报警功能。1.3 防雷接地系统

1.3.1 需求分析

雷击放电产生高达数万伏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可烧毁发电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损坏电路,降低电子设备的使用寿命;严重的造成烧毁设备,导致火灾或爆炸等事故。连州市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所在位置,连州市气候属于海洋性气候、盐雾腐蚀,最大相对湿度98%。电源的波动范围为电压15%,频率2%。

按GB 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6.4.2条规定“由于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被保护设备不会正好设在两防雷区界面处而是设在其附近,在这种情况下,当线路能承受所发生的过电压时,电源避雷器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而线路的金属保护层或屏蔽层宜先于界面处做一次等电位连接”,因此,在线路的金属保护层或屏蔽层界面处做一次等电位连接后,将防雷器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

系统防雷击电磁脉冲可分为电源线路防雷保护、信号线路防雷保护和机房接地系统防雷保护。

电源线路布置:供电线路由大楼总配电中心供到至各楼层配电箱,后再接机房的重要用电设备。

信号线路布置:机房的信号线路从户外引入机房;机房内部信号线路由中心交换机分出超五类双绞线与服务器和其它网络设备相连。

接地布置:主要机房设立均压环,实现机房设备的等电位联结,重要机房有单独设置的接地线。

数据中心网络机房担负着整个连州市的医疗服务、网络通讯和信息储备等重要任务,为保障通讯线路的安全及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系统不能因为雷击造成停顿,有必要事先做好机房的防雷、避雷工作,防患于未然,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1.3.2 设计依据

本方案依据下列标准和规范编写,由于电子和电气设备防雷牵涉到的专业、学科很多,所以引用的标准和规范也是很多。

 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QX 3-2000 《气象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  99D562 《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99年版) YD 5068-98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 YD 5078-98 《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 GB 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YD5003-94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 YD2011-93 《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 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 YDJ26-89 《通讯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 GB7450-87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 GB64-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 IEC 1312-1 《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参考)

1.3.3 静电防护

在计算机机房的工程技术设施中,活动地板是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活动地板铺设在计算机机房的建筑地面上,活动地板上安装着计算机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而在活动地板与建筑地面之间的空调可以敷设连接设备的各种管线。活动地板具有可拆卸的特点,因此所有设备的导线电缆的连接、管路的连接及检修更换都很方便。敷设路线距离最短,因而可减少信号在传输过程中的损耗。活动地板下空间可作为静压送风风库(也称为静压箱),通过带气流分布风口的活动地板将机房空调送出的冷风送入室内及发热设备机柜内,由于气流分布风口的的地板与一般活动地板有互换性的特点,因此机房内能自由地调节气流分布。

综上所述,建议安装特制抗静电活动地板,该地板具有承重能力高,美观耐用等特点。同时配套使用风口板。根据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并考虑到是计算机机房故可定为第二类或第三类防雷建筑,并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数据中心机房的弱电系统有大量的信息设备,因此,应对建筑物作好直击雷和感应雷的防护。

1.3.4 直击雷防护

作用:拦截、泻放雷电流;

系统组成:由接闪器(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组成,可将绝大部分雷电能量直接导入地下泄放。直击雷的防护部分由土建施工完成,此处不在重复。

1.3.5 防感应雷击

目前,经实际运行经验验证,由电源系统耦合进入的感应雷击造成设备的损坏占雷击灾害损失60%以上的概率。因此,对电源系统的避雷保护措施是整个防雷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要防止由外输电线路的感应雷电波和雷电电磁脉冲的侵入,使其在进入大楼电源系统之前将其泄放入地。

众所周知,网络通讯设备的接口芯片抗过电压冲击的能力很差,一般CMOS电路极限电压均在几十伏,极易遭受感应雷袭击。而根据美国通用电气公司R.D.HILL的试验结果,只需0.07高斯的磁场强度就能使网络系统瘫痪,而2.4高斯的磁场强度就使计算机的元器件永久性损坏,轻则部分通讯线路中断,重则整个网络瘫痪。

为尽量避免上述灾害情况的发生,需针对不同的设备选用相应的数据通讯信号避雷器作为通讯线路上防感应雷电压波的保护措施。

1.3.6 电源线路感应雷防护

在总配电柜的进线端安装一台三相电源避雷器,雷电通流为100KVA,利用其通流量大,予以先导分流,可将数万甚至数十万伏的过电压限制到数千伏,对通过线路传输的直击雷和高强度感应雷实施泻放保护,作为大楼及机房用电设备的电源线路一级保护。

1.3.7 电源线路感应雷防护

 在楼层分配电箱出线端采用三相电源避雷器,通流容量为50KVA,作为机房电源线路的二级保护,可将几千伏的过电压进一步限制,对侵入机房的感应雷电压波进行泄流保护。

 在UPS至进线电源前采用单相电源避雷器,通流容量为40KVA,作为机房电源的三级保护,确保网络机房的供电安全及机房内设备用电正常。 在小型机和服务器的电源前采用电源防雷保护器,作为机房电源的末级保护,确保网络机房的设备用电正常。

1.3.8 信号线路感应雷防护

 ★在广域网(DDN)的进线端安装信号避雷器,作为信号的第一级部分,防止感应雷对设备造成的侵害。

 在主交换机引入线端口安装信号避雷器,传输速率为100Mbps,用来保护主交换机及分交换机免遭感应雷电压或雷电电磁脉冲的侵害。 在服务器和工作站的入线的端口各安装1个信号避雷器,传输速率为100Mbps,用来保护主交换机及服务器和工作站免遭感应雷电压或雷电电磁脉冲的侵害。

 在中继进线端加装组合型信号避雷器,以保护程控交换机信号线路,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1.3.9 防雷系统结构图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用机房系统防雷系统结构图如下

1.4 机房空调系统

根据国家GB2887-82计算机场地技术要求,本项目数据中心方案的要求按A级设计,温度T=21℃±2℃,相对湿度=55%±5%,夏季取上限,冬季取下限。机房空调设备必须保证为双冗余,并能实现断电后自动开机功能。

气流组织采用下送风、上回风,即抗静电活动地板静压箱送风,吊顶天花微孔板回风。新风量设计取总风量的10%,中低度过滤,新风与回风混合后,进入空调设备处理,提高控制精度,节省投资,方便管理。

1.5 机房接地系统

依据国标GB50169-92电气安装,接地施工及验收规范。计算机直流地与机房抗静电接地及保护地严格分开以免相互干扰,采用T50x0.35铜网,配合金属彩钢板,金属 天花板,形成法拉第笼,所有接点采用锡焊或铜焊使其接触良好,以保证各计算机设备的稳定运行并要求其接地电阻1Ω。机房抗静电接地与保护地采用软扁平编织铜线直接敷设到每个房间让地板就近接地,能使地板产生的静电电荷迅速入地。1.6 机房消防系统

1.6.1 方案依据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J45-8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 1.6.2 消防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的组成

消防控制中心包括智能火灾报警控制主机,用于集中报警及控制。消防控制中心外围报警及控制包括光电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组合控制器和气瓶等。上述设备位于中心机房楼层现场和端子箱内。

1.7 机房照明系统

机房照明按“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规定。

照明灯具采用嵌入式安装。事故照明用备用电源自投自复配电箱,市电与UPS电源自动切换。

灯具内部配线采用多股铜芯导线,灯具的软线两端接入灯口之前均应压扁并搪锡,使软线与固定螺丝接触良好。灯具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必须用灯具专用接地螺丝并加垫圈和弹簧垫圈压紧。

在机房内安装嵌装灯具固定在吊顶板预留洞孔内专设的框架上。灯上边框外缘紧贴在吊顶板上,并与吊顶金属明龙骨平行。

在机房内所有照明线都必须穿钢管或者金属软管并留有余量。电源线应通过绝缘垫圈进入灯具,不应贴近灯具外壳。

1.8 机房插座

机房内用电插座分为两大类,即UPS插座和市电插座。机房各工作间均留有备用插座安装在墙壁下方供设备维修时用。1.9 配电柜

配电箱、柜应有短路、过流保护,其紧急断电按钮与火灾报警联锁。配电箱、柜安装完毕后,进行编号,并标明箱、柜内各开关的用途以便于操作和检修。

配电箱、柜内留有备用电路,作机房设备扩充时用电。

1.10 楼层及异地光纤线路要求

建议楼层及非本楼异地光纤,应建设2条独立8芯光纤链路节点,一主一备,在主光纤线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必须能即时使用备用光纤线路而不影响应用数据的正常传输。

1.11 机房建设补充说明及要求

1)以上提供的机房面积或长度为大约值,以现场实地勘察测量值为准; 2)以上要求中具体要求或指标如有矛盾之处,以标准高者为准; 3)以上方案和要求为基本要求,请投标方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提高,其中如有矛盾和不合理处请提出更优建议和方案;

4)方案中或有未提及的内容和要求,请投标方根据机房建设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添加和完善;

第二篇:机房主要规范、依据

主要规范、依据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8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5-9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98)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 ★机房装修系统

★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

★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 ★机房UPS配电系统

机房环境 1.空调

机房环境温湿度:

温度: 冬季:20±2℃ 夏季:23±2℃ 温度变化率≤5℃/h 相对湿度: 50%±5%

洁 净 度: 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5mm,个数≤10000粒/dm 噪 声: 关闭主设备的条件下,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位置处测量不高于68dB(A).(GB)机房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为:257w/m2h 系统控制室单位时间换气数:≥23次/h 数据中心机房单位时间换气数:≥22次/h 2.防火

防火系统基于以下原则建设:火灾发生时,自动声光报警,警示相应区域人员撤离。防火动作原理:

当防护区火灾发生,感烟探测器报警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闪灯、警铃动作,提示工作人员撤离火灾发生区域;当感烟探测器报警和感温探测器同时报警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防护区外闪灯、蜂鸣器动作,控制联动系统切除非消防电源、关闭相应区域防火阀等联动设备,同时启动红外探测系统;当红外探测系统确认相应保护区无人员存在时,启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灭火。防火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3.门禁

系统选用系列感应卡式门禁设备,并具有联机管理功能 4.防雷

满足执行10/350us坡形,可防护雷电流150kA对建筑物的破坏。建筑物内部的计算机机房用电器可承受 10/350us 75kA的雷电流的冲击[IEC1312的标准]。雷击建设可满足如下相关标准。

GB2887-89《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A173-1998《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B3482-3483-83《电子设备雷击试验》 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避雷器》 邮电部《通讯产品入网检定认证细则》 IEC1024-1∶1990《建筑防雷》

IE1312-1∶1995《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

ITU.TS.K20∶1990《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ITU.TS.K21∶1998《用户终端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5.地板抬升系统 阻燃性: 60REI 抗静电性: 105-109 隔 音: 大于32DB 集中承受力 2000-7000N 地板抬升高度 ≥350mm 分散承受力 15000-35000N/ m2 施工标准为: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6650-86)6.漏水检测系统

漏水检测系统可提供24 X 7X365的实时检测。7.布线

布线系统在每个机架上提供结构化布线槽,为每个机架提供局域接入服务。机架布线槽有两种规格:16端口或8端口。综合布线系统采用下走线方式布线。

伟伯数据中心综合布线系统建设采用的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结构化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结构化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CECS 72: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结构化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结构化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本(CECS 8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YD/T2008-9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总配线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YD/T694-9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设计安装抗震设计暂行规定(YD2003-9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J9-90)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YDJ44-89)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市内电话程控交换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YDJ50-88)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试行)(YDJ38-85)ISO/IEC 11801国际商用建筑物布线标准 EIA/TIA 568商用建筑物电信布线标准 EIA/TIA 569电信通路和空间商用建筑标准 EIA/TIA 570住宅和轻工业建筑布线标准

IEEE 802.3、IEEE 802.4、IEEE 802.5、IEEE 802.12 欧洲标准 EN 50167、EN 50168、EN 50169 8.机房接地系统

根据计算机系统的要求,提供的接地包括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及防雷保护地,计算机专用直流工作地,其接地电阻<1。机房的静电电压<1KV。镀锌钢管、金属软管、金属接线盒外壳等均进行了可靠接地。

机柜外壳、金属管道及支架等均接地,中性线则只在变压器处。9.机架系统

采用19英寸标准网络机柜,机柜高度为42U,机柜深度为800mm,机柜采用全钢材料,承重为600KG。

机柜提供可选的风扇单元,可支持冗余的六个风扇。可选走线槽,托隔板,线管理器。10.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可对整个数据中心的工作空间进行监视。人员主要出入口及设备较为集中的房间(空调室,机房)设置固定式彩色CCD摄像,在走道等设置旋转式彩色CCD摄像机。存储系统支持对图像进行五个小时的记录、存储。11.装修

具体施工指标遵循如下相关国家标准: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 《处理保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BMB3-1999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754-95 《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9175-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电力供应 1.强电系统

采用双路强电引入,每个机架都通过配电柜引出单独的供电线路到机架,每个机架可用电源功率≥5KVA。2.UPS系统

机房UPS系统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系统共同提供IDC冗余电源。UPS 系统的建设容量为断电后满足以下系统用电15-30分钟。

机房设备用电;应急照明;门禁系统用电;空调用电;消防系统用电。3.备用柴油发电机系统

柴油发电机系统设计为N+1冗余备份系统,额定功率N≥IDC 各系统功率之和。设计储油满足油机系统运行时间≥8小时。设计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一9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一87)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一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一98)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一9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一9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一9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一93)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一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一90)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一87)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98)施工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一9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9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1993年2月1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第1.0.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第三节 设备布置

第2.3.1条 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第2.3.2条 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2.3.3条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第三章 环境条件

第一节 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3.1.1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内的温、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第3.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表3.1.2-1 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级 别 项 目 A 级 B 级 夏 季 冬 季 全 年 温 度 23 ±2 ℃ 20±2 18-28℃ 相对湿度 45%-65% 40%-70% 温度变化率 <5℃h 并不得结露 <10℃/h 并不得结露

二、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2的规定 表3.1.2-2 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项 目 A 级 B 级 温 度 5-35℃ 5-35℃ 相对湿度 40%-70% 20%-80% 温度变化率 <5℃/h并不得结露 <10℃/h并不得结露

第3.1.3条 开机时主机房的温、湿度应执行A级,基本工作间可根据设备要求按A、B两级执行,其它辅助房间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3.1.4条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相同;

二、其它记录介质库的要求应按表3.1.4采用。表3.1.4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 品 种 卡片 纸带 磁 带 磁 盘 长期保存 已记录的 未记录的 已记录的 未记录的 温 度 5-40℃

18-28℃ 0-40℃ 18-28℃ 0-40℃ 相对湿度 30%-70% 40%-70% 20%-80% 20%-80% 磁场强度

<3,200A/m <4,000A/m <3,200A/m <4,000A/m

第3.1.5条 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表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第二节 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3.2.1条 主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

第3.2.2条 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第3.2.3条 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第3.2.4条 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

第3.2.5条 主机房地面及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3.2.6条 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第四章 建筑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主机房的主体结构宜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内隔墙宜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第4.1.2条 主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宜为2.4~3.0m。第4.1.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楼板荷载可按5.0~7.5kN m2设计。

第4.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第4.1.5条 主机房中各类管线宜暗敷,当管线需穿楼层时,宜设计技术竖井。

第4.1.6条 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 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

第4.1.7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第4.1.8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各门的尺寸均应保证设备运输方面。第二节 人流及出入口

第4.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宜设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部门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

第4.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第4.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宜设门厅、休息室和值班室。人员出入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应更衣换鞋。第4.2.4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更衣换鞋间使用面积应按最大班人数的每人1~3m2计算。

当无条件单独设更衣换鞋间时,可将换鞋、更衣柜设于机房入口处。第三节 防火和疏散

第4.3.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4.3.2条 当电子计算机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

第4.3.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第4.3.4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第四节 室内装饰

第4.4.1条 主机房室内装饰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并应避免眩光。如为抹灰时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

二、应铺设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宜为200~350mm。

三、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

四、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材料,如吊顶以上及作为敷设管线用时,其四壁应抹灰,楼板底面应清理干净;当吊顶以上空间为静压箱时,则顶部和四壁均应抹灰,并刷不易脱落的涂料,其管道的饰面,亦应选用不起尘的材料。

第4.4.2条 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室装饰应选用不起尘、易清洁的材料。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装饰材料可根据需要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易除尘。

第4.4.3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内门、观察窗、管线穿墙等的接缝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

第4.4.4第 电子计算机机房室内色调应淡雅柔和。

第4.4.5条 当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设有外窗时,宜采用双层金属密闭窗,并避免阳光的直射。当采用铝合金窗时,可采用单层密闭窗,但玻璃应为中空玻璃。

第4.4.6条 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给排水漫溢和渗漏的措施。第五节 噪声及振动控制

第4.5.1条 主机房应远离噪声源。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消声和隔声措施。

第4.5.2条 主机房内不宜设置高噪声的空调设备。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第4.5.3条 当第二类辅助房间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时,设备及其通往主机房的管道,应采取隔振措施。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均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第5.1.2条 当主机房和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第二节 热湿负荷计算

第5.2.1条 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量应按产品的技术数据进行计算。第5.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的热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

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

三、太阳辐射热;

四、人体散热、散湿;

五、照明装置散热;

六、新风负荷。第三节 气流组织

第5.3.1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应根据设备对空调的要求、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置密度、设备发热量以及房间温湿度、室内风速、防尘、消声等要求,并结合建筑条件综合考虑。

第5.3.2条 气流组织形式应按计算机系统的要求确定,当未提出明确要求时,可按表 表5.3.2 气流组织、风口及送风温差 气流组织 下送上回

上送上回(或侧回)侧送侧回 送风口

1.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

2.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3.孔板 1.散流器 2.带扩散板风口 3.孔板 4.百叶风口 5.格栅风口 1.百叶风口 2.格栅风口 回风口 1.格栅风口 2.百叶风口 3.网板风口 4.其它风口 送风温差 4-6℃

送风温度应高于 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6℃ 6-8℃

5.3.2选用。对设备布置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的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上回方式。第5.3.3条 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出口风速不应大于3m/s,送风气流不应直对工作人员。第四节 系统设计

第5.4.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要求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要求相近的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5.4.2条 主机房不宜设采暖散热器。如设散热器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漏措施。

第5.4.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风管及其它管道的保温和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气保温处理。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方式时,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5.4.4条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阈;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阈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第5.4.5条 空调系统应设消声装置。

第5.4.6条 主机房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应小于4.9Pa,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9.8Pa。

第5.4.7条 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三种中的最大值:

一、室内总送风量的5%;

二、按工作人员每人40m3/h;

三、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第5.4.8条 主机房的空调送风系统,应设初效、中效两级空气过滤器,中效空气过滤器计数效率应大于80%,未级过滤装置宜设在正压端或送风口。第5.4.9条 主机房在冬季需送冷风时,可取室外新风作冷源。

第5.4.10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气调节控制装置应满足电子计算机系统对温度、湿度以及尘对正压的要求。第五节 设备选择

第5.5.1条 空调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和节能的原则。

第5.5.2条 空调系统和设备选择应根据计算机类型、机房面积、发热量及对温、湿度和空气含尘浓度的要求综合考虑。

第5.5.3条 空调冷冻设备宜采用带风冷冷凝器的空调机。当采用水冷机组时,对冷却水系统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5.5.4条 空调和制冷设备宜选用高效、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第5.5.5条 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第5.5.6条 当计算机系统需长期连续运行时,空调系统应有备用装置。第六章 电气技术 第一节 供配电

第6.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庆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6.1.2条 电子计算机供电电源质量根据电子计算机的性能、用途和运行方式(是否联网)等情况,可划分为A、B、C三级(见表6.1.2)。表6.1.2 供电电源质量分级 项目 A B C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2 ±5 +7-13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0.2 ±0.5 ±1

电压波形畸变率(%)3-5 5-8 8-10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0-4 4-200 200-1,500 第6.1.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供配电系统应考虑计算机系统有扩散、升级等可能性,并应预留备用容量。

第6.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宜由专用电力变压器供电。

第6.1.5条 机房内其它电力负荷不得由计算机主机电源和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主机房内宜设置专用动力配电箱。第6.1.6条 当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一、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方式等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二、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

三、需要保证顺序断电安全停机时;

四、电子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时;

五、电子计算机系统联网运行时。

第6.1.7条 当采用表态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采取限制谐波分量措施。

第6.1.8条 当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和隔离防护措施。

第6.1.9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380VTN-S或TN-C-S系统。

电子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应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第6.1.10条 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第6.1.11条 电子计算机电源设备应靠近主机房设备。

第6.1.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进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采取防雷措施。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应采用地下电缆进线。当不得不采用架空进线时,在低压架空电源进线处或专用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母线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

第6.1.13条 主机房内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测试用电源插座应由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供电。其它房间内应适当设置维修用电源插座。第6.1.14条 主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第6.1.15条 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可能远离计算机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第二节 照明 第6.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的平均照度可按200、300、500lx取值;

二、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平均照度可按100、150、200lx取值。

三、第二、三类辅助房间应按现行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取值。第6.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度标准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间歇运行的机房取低值;

二、持续运行的机房取中值;

三、连续运行的机房取高值;

四、无窗建筑的机房取中值或高值。

第6.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眩光限制标准可按表6.2.3分为三级。表6.2.3 眩光限制等级 眩光限制等级 眩光程度 适用场所 Ⅰ 无眩光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 Ⅱ

有轻微眩光 第一类辅助房间 Ⅲ

有眩光感觉 第二、三类辅助房间

第6.2.4条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6.2.4的规定。表6.2.4 直接型灯具最小遮光角 光源种类 光源平均亮度 ι(x103cd/m2)眩光限制等级 遮光角 管状荧光灯 ι<20 Ⅰ 20° Ⅱ、Ⅲ 10°

透明玻璃白炽灯 ι>500 Ⅱ、Ⅲ 20°

第6.2.5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宜采用下列措施限制工作面上的反射眩光和作业面上的光幕反射。

一、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

二、采用发光表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三、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内应采用无光泽表面。

第6.2.6条 工作区内一般照明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非工作区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平均照度的1/5。

第6.2.7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宜为一般照明的1/10。备用照明宜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

第6.2.8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置疏散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其照度不应低于0.51X。第6.2.9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钢管明敷。第6.2.10条 大面积照明场所的灯具宜分区、分段设置开关。

第6.2.11条 技术夹层内应设照明,采用单独支路或专用配电箱(盘)供电。第三节 静电防护

第6.3.1条 基本工作间不用活动地板时,可铺设导静电地面,导静电地面可采用导电胶与建筑地面粘牢,导静电地面的体积电阻率均应为1.0×107 ~1.0×1010Ω•cm,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易发尘。

第6.3.2条 主机房内采用的活动地板可由钢、铝或其它阻燃性材料制成。活动地板表面应是导静电的,严禁暴露金属部分。单元活动地板的系统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6.3.3条 主机房内的工作台面及坐椅垫套材料应是导静电的,其体积电阻率应为1.0×107 ~1.0×1010Ω•cm。

第6.3.4条 主机房内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联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第6.3.5条 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面和坐椅垫套必须进行静电接地。

第6.3.6条 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导静电地面和台面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10cm2。

第6.3.7条 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1MΩ。第四节 接地

第6.4.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4.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采用下列四种接地方式:

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四、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执行。

第6.4.3条 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若防雷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其中最小值,并应按现行国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要求采取防止反击措施。

第6.4.4条 对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装置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其接地电阻值及与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应按计算机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第6.4.5条 电子计算机系统的接地应采取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措施。

第6.4.6条 当多个电子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电子计算机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第七章 给水排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7.1.1条 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过主机房。

第7.1.2条 主机房内的设备需要用水时,其给排水干管应暗敷,引入支管宜暗装。管道穿过主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第7.1.3条 主机房内如设有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有防止水封破坏的措施。第7.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第二节 系统和管材

第7.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空调、生活、消防等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循环和直流给水系统。

第7.2.2条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按有关规范进行水质稳定计算,并采取有效的防蚀、防腐、防垢及杀菌措施。

第7.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必须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暗敷的给水管道宜用无缝钢管,管道连接宜用焊接。

第7.2.4条 循环冷却水管可采用工程塑料管或镀锌钢管。第八章 消防与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电子计算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8.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8.1.3条 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

第8.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8.1.5条 电子计算机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第二节 消防设施

第8.2.1条 凡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

第8.2.2条 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

第8.2.3条 当主机房内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入口。第三节 安全措施

第8.3.1条 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第8.3.2条 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第8.3.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存放废弃物应采用有防火盖的金属容器。

第8.3.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第8.3.5条 根据主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第8.3.6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附录一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附表1.1 本规范用名词 解 释

电子计算机机房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及第三类辅助房间的总称 主机房

计算机主机、操作控制台和主要外部设备(磁盘机、磁带机、软盘输入机、激光打印机、宽行打印机、绘图机、通信控制器、监视器等)的安装场地 基本工作间

用于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处所。其中包括:终端室、数据录入室、通信机室、已记录磁介质库、已记录纸介质库等 第一类辅助房间

直接为计算机硬件维修、软件研究服务的处所。其中包括:硬件维修室、软件分析修改室、仪器仪表室、备件库、随机资料室、未记录磁介质库、示记录纸介质库、硬件人员办公室、软件人员办公室、上机准备室和外来用户工作室等 第二类辅助房间

为保证电子计算机机房达到各项工艺环境要求所必需的各公用专业技术用房。其中包括: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不间断电源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空调器室、灭火器材室和安全保卫控制室等 第三类辅助房间

用于生活、卫生等目的的辅助部分。包括:更衣室、休息室、缓冲间和盥洗室等。表态条件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计算机系统已安装,室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

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

主机房内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均在正常运行,而计算机系统不工作的状态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么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要求(或规定)执行”。

第三篇:设计依据

一、设计依据

1、有关规划电力部门提供红线图。

2、国家和地方有关设计规范规定。《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293-199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二、设计范围及内容

设计范围:广元水柜路北延线电力管沟工程 三电缆沟设计

1、本工程电力线路等级为10KV,电力电缆沟采用混凝土预制U型槽,结构形式为暗沟,电缆沟净宽尺寸为1.0m×1.2m,在道路东侧布置,管线中心距道路中线12.4m,道路红线内侧0.6m处。人行道路面下敷设。顺道路200m内采用12孔排管过路一次。

2、电力过路排管采用φ200PVC-C电力管,壁厚8mm.要求管受压变形1/3无裂缝,耐压1Mpa/cm2。排管顶最小覆土不小于0.5m,当覆土小于0.7m时加钢筋混凝土包封。

3、工程设计电缆沟支架为单侧布置,若采用金属挂钩形式则为双侧布置。支架(挂钩)水平间距为1.0米,支架(挂钩)与预埋件可靠焊接。电缆沟是采用金属电缆支架或电缆挂钩由电业局提供要求后方才施工。

4、电力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每块宽0.5米,每隔15米或道路交叉口,电缆沟T型口处留四个活动盖板,活动盖板上方的四个端角和中央分别用一块不同颜色的道板以示区别,电缆沟活动盖板做上“电力”标志,固定盖板接缝处用1:2.5水泥砂浆堵抹严密。

5、电力浅沟设计桩号与道路桩号一致,纵向坡度与道路纵坡保持一致。U型槽固定段需预留人行道砖铺设空间,检测活动段局部加高U型槽高度,活动盖板完成后标高和人行道板标齐平。电力井井盖标高和该点路面标高相同,施工开挖需复核标高后进行。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可适当调整或联系设计。

6、电力管线外侧铺设一根50×5镀锌扁钢作为水平接地线,每隔10米设一接地角钢同水平接地线可靠焊接,凡焊接处均刷沥青防腐。具体做法见大样图。

7、施工前核实本次电缆沟及过路排管是否与已建的建(构)筑物有矛盾。

8、电缆沟盖板前必须将沟内清扫干净,疏通排水管,验收后加盖封隙。

9、其它未尽事宜,参见相关国家有关设计及施工规范,如有施工障碍,请及时与设计院人员联系。

四、结构要求

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砌体施工质量等级B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防类别丙类。排管,浅沟地基持力层为稳定老土,排管开挖回填采用良性夯实,承载力特征值fak≥130kpa,回填土应对称均匀进行,密实度≥0.85.六、其它

1、管线敷设必须在路基碾压合格后才能开槽敷设,遵循由深到浅的施工工序,控制好管线平面位置及交叉口标高。

2、每座井设置一根排水将积水排入就近的雨水井中。排水管管口均应设篦子。排水管采用增强型UPVC110聚氯乙烯排水管,坡度不小于1%.平面图中没表示排水管,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预埋排水管。

3、敷设镀锌钢管必须清除毛刺,管口刮光,管内吹扫干净,钢管连接采用套接,连接管对口处应在套管的中心,焊口应严密牢固,焊接处做防腐处理。

4、如果因用户原因有新增道路出口,在此路段的电力浅沟改为电力排管。

5、PVC管采用承插连接,接口务必严密,光滑。管内应吹扫干净。

6、管线施工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篇:数据中心机房电费核算方法依据

数据中心机房电费核算方法依据

计算机房用电不用想都知道耗电率高,就按目前来说,我国大型数椐中心机房用电量比起先进国家差距比较大的,机房用电分配是:IT占44%,制冷占38%以上(有甚至的高达50%),其余电源、照明占18%左右。可以看出制冷耗电是影响PUE值的关键,空调冷是机房的耗电元凶。

1、机房工作站、存储等占地面积计算

机房面积计算公式:A(主机房面积)=F单台占用面积3.5~5.5m2 /台(取中间值4.5)*N机柜总台数 主机房面积=4.5(m2/台)*30台 =135m2

2、UPS选型指标

(1)机房内设备的用电量 机房计划安装30台机柜,每个机柜按照3kw功耗计算,机房内机柜设备的耗电将在3kw*30台=90kw。

(2)机房内其它设备(消防、监控、应急照明)监控、应急照明和消防设备耗电大约在8000w左右。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E≥1.2P 式中E——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不包含冗余不间断电源设备)P——电子信息设备的计算负荷[(kW/kV.A)]。P=1)+2)=90kw+8kw=98KW E≥1.2P E≥1.2*98 KW E≥110.4KVA 考虑UPS运行在60%和70%之间是最佳状态,建议在上面的计算结果除以0.7进行再一次放大。

110.4KVA/0.6≈184KVA。根据机型手册选择靠近功率的机型,因此选择200KVA的UPS。为了电源端的安全可靠性,建议采用UPS机器配置1+1冗余方案,因此需要两台200KVA的UPS。

所以在选型上:选择两台200KVA UPS做1+1并机。

3、空调选型指标

经验采用“功率及面积法”计算机房冷负荷。Qt=Q1+Q2 其中,Qt总制冷量(KW)Q1室内设备负荷=UPS功耗×0.8 Q2环境冷负荷=0.12~0.18kW/m2 ×机房面积 Q1室内设备负荷=200KVA*0.8=160KW Q2环境冷负荷=0.15kW/m2 *251 m2=37.5KW Qt=Q1+Q2=160KW+37.5KW=197.5KW 所以:机房内所需制冷量197.5KW,建议在制冷量上做40%冗余。采用320kw的制冷空调(制冷功率80KW空调4台)

4、机房总用电量

实际总用电量=UPS用电功率+空调用电功率+照明+其他 UPS设备耗电:200KVA=200kw 精密空调耗电:制冷量/2.5=320kw/2.5=128kw 照明:P(每平米的照明功率)* S(机房面积)20w*251平米=5kw 其他设备:10kw 实际总用电量=(200KW)+(128KW)+5KW+10KW =343KW 机房建设时要考虑余量一般为25%,实际配电总功率450KW

5、机房整体面积

(1)机房工作站、存储等占地面积135.5M2(2)UPS、配电及电池占地面积

UPS系统延时单台30分钟需选用12V-200AH电池32节,两台需要64节。

以上合计28M2此数据为设备实际占地,无维修空间,维修空间的面积为设备实际占地面积的2-3倍倍。所以UPS、配电及电池占地面积约70M2。

(3)空调占地面积 空调选用4台空调,单台空调占地面积为2.1M2,空调为全正面维护,实际占地为空调本身的一倍就可以约为4M2。4台空调共16M2。(4)机房总面积 机房工作站、存储等占地面积135M2+UPS、配电及电池占地面积70M2+空调占地面积16M2=221M2 消防占地面积为机房面积:30M2 机房总面积约为:251M2

如何做好机房用电量检测

要做到用电的节能首先要做好机房用电的检测,精确掌握机房用电是节能省电的第一步。大多数的移动基站均采用无人值守,但这些通信机房里的各种电子设备,是需要在一定的温度环境下(机房环境国家标准GB50174-93规定长年机房温度为18℃~28℃),才能长期正常地运行,为了达到机房标准的环境温度,每个通信机房均配备了两台左右的空调,而这些空调长年处于开机状态,那么对机房的用电量就是很大的一块消耗。

想要精确统计机房设备用电,可以借助电力测量设备或管理软体,就像是使用电力计量器、UPS或PDU,针对单台设备,我们可以自行连接三用电表,并且由P=I×V公式来推估耗电功率,不过这样只能测得瞬间的功耗,一旦设备的耗电量非固定值,就无法统计、分析或换算成用电度(千瓦×小时),而且操作和连接方式也较复杂。

要注意的是,与设备耗电功率有关的数字有有效功率(瓦特,)和总消耗功率(伏特安培,),通常我们指的耗电量,或是台电计算电费时用的指标,都是使用有效功率,而变电家统计的用电度数(千瓦小时,),也是利用有效功率计算出来的,因此可以直接换算成电费。不过根据这款设备说明书中提供的数据,用电度数的统计结果,与实际电费的误差约在0.5%到2%之间,然而,这样的检测方式只适用於一台台设备去检测,也无法搭配集中管理软体来分析、统计,因此如果想要同时得知多臺机器的耗电,还是必须透过专门的电源管理设备来统计,像是不断电系统(UPS)或PDU电力分配器。

利用或设备较能全面掌握机房设备用电情形,管理也容易,但需付出的一次性成本偏高,通常都在数十万元以上,较适合大型机房或设备较多的环境,而针对单一產品设计的电力测量计,售价仅数千元,如果需要监控的设备较少,则可以使用这种类型的产品,再用人工的方式记录数值。

第五篇:设计原则和依据

3.1.4新校区建设实施措施

根据新校区建设的规模、目标和要求,结合徐州中国矿业大学新老校区紧密相连的特点和现状,以及学校目前经济运行状况,徐州中国矿业大学新校区建设应当采取“总体规划、留有余地、系统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分期建设,逐步投入使用

(1)重点建设。对新校区的主要建筑进行重点建设,通过对教学主楼、图书馆、风雨操场及各系部实验实训和教学楼等建筑的建设,形成新校区的中心景观区,以便尽快投入使用。

(2)逐步改造。在重点建设的基础上,对新校区整体建设统筹规划,根据情况,拓展校园内的休闲、运动、绿化和景观空间,改善校园的生态环境与景观,为教职工和学生创造一个居住舒适,环境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

3.1.5新校区规划设计依据

新校区规划设计应建立在国家法规和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十一五”规划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并结合当前学校的经济运行状况,中国矿业大学新校区规划设计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社会发(2003)151号《关于中国矿业大学新建南湖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文件徐委办(2002)49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中国矿业大学新校区建设问题会商纪要》的通知

(4)《普通高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92)245号。

(5)徐州中国矿业大学新建校区总体规划设计招标标文及任务书。(6)徐州市规划局徐规选20030016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徐州中国矿业大学新校区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修改意见、专家评审意规范。

应用机房设计依据(5篇范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