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深圳事业单位调整退休金 享受与公务员不同待遇
昨天,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刊登的《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社会保障暂行规定》,重新规定了1800多家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的社保待遇,事业单位职员将不再享受与公务员
相同的社保待遇。其中改变最大的是退休金,从明年起退休金将以职员退休前一个月的档案工资乘以本人退休金比例与退休补助费比例之和计算。
明年职员社保大调整
深圳市于近日公布了《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新《办法》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继雇员制之后,深圳正在启动又一项重要的人事制度改革。对深圳市1800多家事业单位的7.9万余名从业人员来说,以后将没有干部、工人之分,不再有正部级、副局级之类的行政级别高低,而只有岗位差异。
同时,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也将改变。昨天,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就刊登了《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社会保障暂行规定》,同样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重新调整职员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退休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设专门档案工资系统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士介绍,新规定最大的改革就是事业单位职员有了专门的档案工资系统,与公务员工资系统不一样。职员退休待遇由退休金、物价补贴、住房补贴三部分组成。退休金以职员退休前一个月的档案工资乘以本人退休金比例与退休补助费比例之和计算;住房补贴按本人退休金与物价补贴之和乘以33%计算。这就意味着,今后,职员与公务员的退休金是不一样的。如职员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事业单位职员月平均档案工资的25%计算。
此前退休金不变
此外,特殊工种和特殊贡献的职员退休,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需要提高退休金比例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教龄满30年、从教学岗位上退休的,按本人档案工资100%计发退休金;职员实行计划生育的,仍按省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职员退休前非因工(公)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退休后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尚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职员按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本规定实施以前已经离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离退休金和基本养老金仍按原规定计算,由原经费渠道发放。
■ 政策解读
缴费比例是多少
解读:事业单位及其职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社会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比例基本没变,但职员本人每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员职位对应的档案工资确定。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职员本人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19%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5%;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职员本人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8%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分别按职员本人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由用人单位缴纳。
档案工资怎么确定
解读:职员的档案工资按照现行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的规定确定,仅用于确定职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员档案工资以职员制度实行后的事业单位职位分类为基础,按职员的职位职级确定。职员的职位职级与现行事业单位职务级别建立对应关系,职员聘任的职位职级发生变动的,按照其对应的职务职级调整档案工资。
退休金低了怎么办
解读:职员退休时,按照现行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低于确定的退休待遇的,其差额部分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职员经费属财政全额核拨和核拨补助的,由原经费渠道予以补足;(二)职员经费属自收自支的,由所在单位自主决定。
如何付丧葬费抚恤金
(一)丧葬费:上年度本市事业单位职员月平均档案工资的6倍;(二)一次性抚恤金:退休前死亡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档案工资;退休后死亡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二篇:乡镇公务员待遇调整方案
乡镇公务员待遇调整方案
导语:XX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的角逐已经结束,相信大家的目光又转移到了公务员工资改革方面的消息消息上来了。中央对国家公务员基本工资有着哪些调整了?
按照相关规定,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者每两年调整一次。在XX年年初首次调整后,XX年公务员工资将再次进入调整期。
公务员的收入问题,一直是社会争议的焦点,一方面是社会对公务员高收入的猜疑,一方面是基层公务员为薪酬低而叫苦。
XX年6月至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奔赴北京、黑龙江、山东、重庆、广西、新疆等9个省(区、市)和公安部、海关总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研。
此次调研得出的结论之一是:公务员工资水平尚未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同步增长,XX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从调研结果来看,很多人或许能为自己不高的收入找到一点慰藉,但是,矛盾仍然存在,争议仍未消除,大家并不是反对公务员涨工资,而是要求公务员收入公开透明、涨得合理。
XX年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从XX年10月1日起,要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同时,《方案》确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者每两年调整一次。
这也意味着,XX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进入调整期。在今年四川、内蒙古、吉林等多地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XX年暑假,在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小金也确定了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考公务员。
小金的想法并非个例,近年来,公务员工作稳定、待遇较好等优势点燃了大学生考公务员的热情。虽然公务员“铁饭碗”正在被打破,但是,涨工资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根据《方案》要求,XX年调整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
在地方人社部门工作的张兴(化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XX年地方机关单位人员的工资已经有了一次上涨,有些月薪涨了1000多元。
XX年,公务员对于基本工资调整同样值得期待,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表现得较为积极。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介绍,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制度政策规定,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的权限在中央,各地只能按照中央制定的政策执行。
上述地方机关工作的知情人士称,随着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趋严,财政资金花费谨慎,但是,只要中央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给公务员涨工资的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
之所以说公务员的“铁饭碗”被打破,重要原因之一是免费享受养老保险的时代将结束。
XX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并从XX年10月1日起实施。
决定提出,中国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从出台时间上看,上述文件与《方案》前后脚的关系,在业内人士看来,公务员涨薪是在为缴纳养老保险做准备。
一位基层公务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各地情况可能不一样,目前我们的工资中还没有显示缴纳养老保险部分,内部讨论看,养老保险肯定会缴纳,之所以迟迟未能真正落实,主要是工资还没有涨到位。”
一边是涨薪增加收入,一边是缴纳养老保险增加支出,一收一支之后,公务员工资到底是涨还是降呢?
张兴透露,从目前来看,公务员工资调整后,即使缴纳养老保险,最终工资收入较此前也只会增加不会减少,比如说,工资上涨1000元,缴纳养老保险的部分可能也就700多,最终实际收入仍会上涨。
第三篇: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退休金调整涨幅700元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退休金调
整涨幅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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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各单位将依照文件要求计算调整金额,于6月25日前上报人社厅进行审批。不同级别、不同职称的人员调整金额不同,以大学教授为例,涨幅或将达到700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在职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结束了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也改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方式。在本次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处于“同进退”的状态,在职人员待遇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也会有所调整。自202_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改革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
今年初,人社部就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前两个方案,省人社厅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执行方案,已上报国家正等待审批。离退休人员的调整方案则直接落地国家文件,不再制定细则,并先于在职人员启动。
从去年10月起计算 或一次性补齐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事业单位最后一次调整待遇是在202_年,也就是说,在沈事业单位的在职、离退休人员已6年未调整过待遇。此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时待遇与企业相比,高出较多,企业退休人员经过了“十一连涨”后,待遇已有所改善,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间差距已逐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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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省离退休费调整文件已下发给各单位,需要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依照文件要求计算调整金额,并在6月25日前上报人社厅进行审批,通过后,才会在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卡内有所体现。本次调整离退休费仅包含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_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含出生日期为10月1日之后的退休人员。调整日期从202_年10月1日起计算,或将一次性补齐。
大学退休教授或涨700元
此次调整幅度究竟有多大?辽宁某高校一位退休教授表示,单位相关负责人告知,根据文件调整有正高职称的教授此次调整幅度或在700元左右,副教授退休费用的涨幅则在460元左右,讲师350元。曾就职于某省直机关单位的处级干部表示,他的涨幅或在400元左右。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第四篇:202_年云南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微调整制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2_年云南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微调整制
在202_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曾提交了一份建议给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何香久认为,国家应该大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提高公务员职务工资基数同时,要扩大职务之间工资的差距。那么,公务员薪酬改革之后,各地的工资排名有怎样的变动?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薪酬改革涨工资方案已明确
据何香久举例,一个正处级干部,从202_年至今的工资总涨幅约为37.2%,平均年增长4.7%,而同期我国GDP增长了74.8%。与企业职工相比,202_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是21001元,到202_年,这一数字提高至47593元,同比增长了127%,年平均增长15.8%。核算下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是公务员的3倍多。
目前,在全国10多个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中,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排名处于中下位次。
电信电力月均工资较高
就机关分类来讲可以分三等:一等为部分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电信、电力、有线电视等垄断行业的人员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3000元以上。他们都不是公务员。二等为管钱的机关部门:国税、地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202_元左右。三等为普通党政机关:包括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党委序列部门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大约1000元左右。按地区来分,以普通党政机关,本科学历,公务员科员,工龄3年以内为标准。
一等: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这些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平均月收入应该在3000元以上。
二等:辽宁、海南、吉林、黑龙江、甘肃、新疆、青海、陕西、湖北这些经济较发达省或者国家给边疆补贴、西部开发补贴的省份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800元左右。
三等:河北、湖南、云南、山西、福建、河南、湖南等省份,这些省虽然经济不是太发达,但每次涨工资,国家都给予拨款帮助,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200元左右。
四等:山东、安徽、贵州、江西、广西等省。山东省经济还可以,但如果没有国家拨款自立更生很困难。安徽、贵州尽管国家拨款,但经济较差。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000元以下。
以上是小编整理于202_年工资档案,针对今年推出的薪酬改革,对于全国各地的公务员工资以及工资排名有怎样的影响?小编猜想差异性应该看各地的消费水平。
本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去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人社部此前表示,对于完善工资制度,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来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据媒体报道,湖南省目前已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行调整。辽宁省人社厅刚刚形成初步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研究。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此前也透露,已为工资改革预留资金。
此次调整是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并非孤立进行,而是为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第五篇:北京外地人生育调整后的生育待遇享受解析
北京外地人生育调整后的生育待遇享受解析 202_-1-18
调整文件: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
[202_]334号)
《关于本市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2_]2号)
生育保险有三项分娩相关的待遇(不算计划生育手术情形):
A.分娩费用——住院实时结算了;
B.产检费用——分娩后手工报销;
C.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分娩后手工申领。
A项只要分娩时已经上了生育险即可支付;
B项涉及到分娩前9个月内的费用,只能是从何时上了生育险开始支付;之前没上生育险的没法报销;
C项原来是有分娩前需要连续缴费9个月否则需要后延12个月才支付的规定,但这次政策调整时给过渡期一些人性化措施,只要是在调整后9个月内生孩子的,C项也是直接即时支付的,无需后延12月。举例:
某外地员工,202_年5月怀孕,202_年1月增加生育险,202_年2月分娩,那么她可以享受:
A.分娩费用(实时结算);
B.202_年1月以后的产检费用(分娩后手工报销);
C.202_年9月前分娩可以即时申领生育津贴(分娩后手工申领,即时支付无需后延),注意:9月后分娩的仍要按是否连续缴费满9月来确定后延支付等规定。
以上说的是享受的类别和时间段,另外还需提醒大家几点:
(1)实务经验中通常产检费用和生育津贴是在分娩后三个月内领取,虽然实操中有的不是特别严格,但为避免待遇损失,应及时申报;
(2)生育津贴计发办法有了较大调整,主要是计发基数,由原来个人缴纳基数变更为单位平均基数;
(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同一概念,不重复领取,就高发放;如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则不扣减,如津贴低于产假工资则单位补足;
(4)社会保险法里规定的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问题,334号文并未有详细涉及,请各位HR留意其他文件。
(5)关于生育联系单的问题,以前的文件是京人口发[202_]4号文。以前的规定是外地需要工作居住证,现在应当变化了,但是有人反馈有的街道尚未接到新政策,所以建议大家持334号文前往,说明新政策,多沟通多联系
外地人有了生育险要想在北京生孩子得去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办理依据: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说明:
拟在本市各医疗机构进行围产期保健和生育子女的外地来京已婚育龄妇女(包括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外地常住户口的职工),均需要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基本程序:
先到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一年期内有效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生育证明,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普通版,参加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可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版。
提交材料:
《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一年期内有效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生育证明,参加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须同时提供本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即可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取手续费。
生育服务联系单样本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编号:
育龄妇女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丈夫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省(市)市(县)乡(镇、街道)村(居)
现居住地址区(县)街道(乡、镇)村(居)
在京居住时间现工作单位
原有子女数现孕胎次。
经区(县)街道(乡、镇)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查验,同志孕育(符合、不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
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口发[202_]4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2_]第178号)和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京人口发[202_]38号)有关精神,做好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使用《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以下简称《生育服务联系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依据
《北京市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申领生育津贴、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时,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职工可以出具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卫生部门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为外地来京的怀孕妇女办理围产期保健或接纳临产分娩,应要求其出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并登记。
二、办理范围
拟在本市各医疗机构进行围产期保健和生育子女的外地来京已婚育龄妇女(包括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外地常住户口的职工),均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
三、办理时提供的证明材料
外地来京已婚育龄妇女持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一年期内有效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生育证明,参加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须同时提供本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四、办理地点
拟生育子女的外地来京已婚育龄妇女到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
五、《生育服务联系单》的格式
《生育服务联系单》的格式有两种:一种为《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普通版,另一种为《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版。格式样本见附件
1、附件2。
六、《生育服务联系单》的作用
《生育服务联系单》为外地来京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本市医疗机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证明;《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享受生育待遇的证明。
七、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的管理,按照规定做好申请人身份证件及相关生育证明的核查工作。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非本市户籍参加生育保险人员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查验《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查验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所持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版)》,有疑问的应及时向签发单位进行核实,保证参加生育保险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本市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
附件:1.《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略)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