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出现医疗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处理(共5篇)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0-22453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22:34: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出现医疗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出现医疗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近20余年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服务市场化,政府投入不足,医疗费用的高涨,红包、回扣等丑恶现象屡紧不止,部分医务人员医德败坏,医患严重对立;加之随着中国法制的进步,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医疗事故日渐成社会热点,并有不断增加的趋势。面对医疗事故,处于弱势的患者该如何面对呢?

1、尽快封存复制病历

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核心的证据,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伪造几乎是必然的。

复制病历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须附带如何条件,不要被医院的各种理由所迷惑,比如有的医院可能以患者没有出院、欠费等为借口,拒绝、拖延患者复制病历,此时需要据理力争,必要时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在复制病历的问题上,部分患者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他们认为,我还需要在医院治疗,担心复制病历之后影响医院对自己的治疗,显然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医院是个公共场所,治疗措施一般需要经过许多环节,由多人进行,没有哪个医务人员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在您的治疗上“偷工减料”,相反,由于您采取了行动,会使医务人员在治疗上更为关注。另外一些患者认为,反正复制封存也晚了,病历肯定被医院改动了,复制封存没有什么意义了,这种想法显然也不可取,总体来说,病历是很复杂的医疗文件,短时间改得天衣无缝是不太容易的,所以为了避免院方进一步修改,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不能因为晚了而不去复制病历。

2、注意收集其他证据

在与院方进行交涉过程中,尽可能录音;注意留存病房其他病友的联系方式,关键时候他们是可以作为证人的。

3、及时封存检验有疑问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

部分医疗事故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有关,比如说输错药、例如把硫酸镁当成碳酸氢钠给病人输注,造成呼吸肌麻痹死亡的。不及时对这些材料采取封存检验的措施,将使关键证据永久丧失,无法再次取得,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4、不要拒绝院方尸检的建议。

对称存在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如果医方已经建议做尸检,那么家属应该积极配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患方拒绝,如果影响对死因的判定,需承担不利的后果。

5、专业律师及时介入

医疗事故涉及医学和法律两大专业领域,极为复杂,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介入,患者在与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这方面有许多惨痛的教训。比如有的患者在做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致使鉴定结果对患方极为不利,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一个明确的类似诉讼的救济程序,更改鉴定结论的可能性很小,患方只能无奈接受了。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须提交的材料

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

二、书面陈述。

三、患方自已保存的原始病历资料。

四、医疗机构复制或复印的病历资料。

五、病人治疗的各项检验报告。

六、双方封存的资料(医患双方共同提交)。

七、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八、如有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需检验的,应按规定先交有关部门检验,提交检验结论书。

九、如进行尸体解剖或医学鉴定、伤残鉴定的,应提交《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医学鉴定结论书、伤残鉴定结论书等相关资料。

十、患者(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等)。申请人不是患者本人的,还须提交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等)。

十一、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有代理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为律师代理,则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函、律师执业证、身份证;若为亲属代理,则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十二、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等原件经审查后归还),材料不全或缺交资料的应做出书面声明。未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常见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办法

无论什么原因引发了医疗纠纷,也无论是否有违约或侵权的法律事实,只要有纠纷产生,就要有处理机制加以应对。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是和解、调解和民事诉讼3种,我国尚未建立医事仲裁体系。

1,和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与和解相似。诉讼中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即生效,双方不能上诉,诉讼结束,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3, 诉讼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因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事实查证和责任认定通常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个别案例还需要尸体解剖检验,而这些工作都是一审时需要完成的,所以一审至关重要。没有鉴定,医疗机构举证失败,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审判决不利,二审或再审的难度极大。医疗事故申请书范例

来源: 作者: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____(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此致

甘肃××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证据材料____。

1、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国务院和有关医疗机关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有关医疗方面的鉴定。

2、司法鉴定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一般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而医疗事故鉴定是卫生部门内部规范治疗服务所做的鉴定,其效力只及于医院,如果你要进行诉讼,就必须进行司法鉴定。

怎样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的含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

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仅指狭义概念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

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3、司法鉴定的原则

1)合法、独立、公开;

2)客观、科学、准确;

3)文明、公正、高效。

4、司法鉴定的提起

1)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

2)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5、司法鉴定的时效

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

2)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6、司法鉴定费的缴付

1)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

2)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

7、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出具鉴定文书。

8、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9、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10、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

11、参加鉴定会的重要技巧

1)当事人要保持低姿态,充分展示弱者的地位,以获得鉴定专家的同情;

2)陈述应当针对重点展开,对陈述的内容应当有成分的病历记载和医学权威专著作为依据;

3)针对鉴定人的提问,回答应当恰当而专业,尤其应当实事求是,对不知道的问题不要强词夺理,以充分尊重鉴定人为最重要的原则。

12、司法鉴定文书的法律效力

医疗案件中,同时存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优先适用司法鉴定文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13、司法鉴定文书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区别

1)司法鉴定文书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有鉴定人的签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医学会出具,无鉴定人的签名;

2)司法鉴定文书对争议焦点和鉴定结论的分析十分详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部分一般比较原则;

3)司法鉴定为一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为两级鉴定。

14、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

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15、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16、司法鉴定的终止

1)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

2)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配合的;

3)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

4)其他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第二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立即停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110或122。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抢救伤者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应妥善保护,注意防盗防抢。

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遇见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遇见交通事故,应当予以协助。协助事故当事人向事故处理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积极抢救伤者等。

行人若目睹事故的发生经过,应该向交警部门阐明事实。如果有肇事司机逃逸,应该记录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逃逸方向,立即向交警部门报告。

第三篇:医疗事故处理

宁江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为了防止差错事故,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积极应对医疗差错事故,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医院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杨翔(院长、党支部书记)、电话:*** 副组长:李德洪(副院长、医务科长)、电话:*** 肖晓辉(副院长、预防保健科长)、电话:*** 成 员:李雪春(护理部主任)、电话:*** 吴 兰(内科护士长)、电话:*** 杜雪莲(外科护士长)、电话:*** 潘德芬(药房主任)、电话:*** 张尔富(院办主任)、电话:*** 伍 莉(内科负责人)、电话:*** 邓丽琼(外科负责人)、电话:*** 李世华(质管办)、电话:***

三、事故防范、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遵循“患者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宗旨,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各自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各种抢救设施要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正常使用。大型贵重设备、特殊急救设备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急救需要相机调配。、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住院病区之间在诊疗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紧密衔接,严禁在患者面前互相推诿、贬低他人、抬高自己,造成不良后果。、任何情况下,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均不得独立实施各种诊疗技术操作和书写病历记录。5、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对下列重点患者尤须加强沟通,妥善记录:

(1)患者病情复杂、危重、疑难、诊断未明,发生并发症,随时有生命危险或有纠纷倾向者;(2)新入院患者;

(3)年龄过高、过小、体质特异或体质衰弱者;(4)手术患者;(5)因工负伤者;

(6)对告知事项表示难以理解和接受,配合医疗不佳者;(7)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8)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9)对本院医疗服务已有不满情绪者;

(10)有发生医院感染征兆或已发生医院感染者;(11)患者选医师要求过高者;

(12)涉及交通事故、社会治安等纠纷事件,有可能互相推诿或向医疗方面转嫁责任者;(13)住院预交押金不足、已经欠费或交费困难者;(14)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5)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关系不睦者;(16)低收入阶层的患者;(17)身份特殊的患者;、发生诊疗过错或出现医患纠纷苗头时,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或主管院领导,科室主任应迅速查明原因,制定补救性防范对策,主动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或答复。、选择特殊检查项目必须遵循“合理、适时、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诊断、治疗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记入病程记录。、依据患者病情,及疾病治疗原则,本着“高效、安全、经济、方便”的原则,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尤其是老年人和儿童患者的用药安全,禁止将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用于 6岁以下儿童和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 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 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并应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 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天后方可销毁。、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设施,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实施。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 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 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药剂科应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规范病历资料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禁任何人对病历进行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严禁院内外任何人违规查阅、借阅、复制本院住院病历资料。门诊病历:

(1)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例门急诊患者都必须记录门诊病历,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基本内容。(2)门诊病历交由患者自行保管。

(3)医护人员不得私自留存患者门诊病历,以防丢失。(4)开写处方必须符合《处方管理规定》。住院病历:

(1)病案首页必须按照国家卫生部专项通知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上级医师必须及时检查、审签住院医师的病历质量。对病历中的缺陷及时反馈至当事医师,要求其重写。

(2)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医务科签发的病历质量缺陷通知书,3天内据实完善病历,填写整改意见反馈表,以书面形式报回医务科。(3)住院病历必须在 24小时之内完成。

(4)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必须在 48小时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主管医师应及时、认真、规范书写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5)认真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急诊患者入院 2天之内、普通患者入院 3天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予以体现。

(6)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7)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8)科主任对终末病历必须及时审签,并在患者出院 3天之内或死亡患者1周之内及时将病历送至病案室。

(9)对死亡病例必须在患者死亡 1周之内择时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经整理归入住院病历。死亡讨论和学术讨论情况不得对外散布,否则引发不良后果,由散布者承担责任。

(10)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 24小时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书写手术记录,但术后必须及时审签。

(11)抢救记录如未能在抢救时同步完成,须在抢救结束后 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12)各种检验、影像、病理报告等辅助检查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3)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杜绝患者及亲属随意接触病历和一切违规复制病历资料问题。(14)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15)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严禁互相推诿,禁止科室之间跨科抢收患者,以免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患者利益和医疗安全为重,不得以种种借口推诿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他科借床收治患者。

(4)患者入院后,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负责与患者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委托人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选择权。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科及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日查房 1次,科主任(副 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1- 2次。

(3)对重点(危重)患者,上级医师及经治医师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病情危重、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尽快组织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尽快与患者沟通,化解矛盾。

(5)为 14岁以下或 60岁以上患者进行手术时,术前应进行术前讨论,必要时邀请内儿科医师术中监护,以策安全。

(6)各科值班医师必须是具有医师资质及以上的专业人员。(7)院内急会诊、受邀人员接通知后必须在 10分钟内到位。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严重程度、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上级医师及科主任。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所用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4)规定自付的医疗费用情况。(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能的风险。(6)手术过程中可能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症。

(7)需要变更手术方案或术中需切除术前未能确定的器官组织时。(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实施输血、造影、气管切开、化疗、特殊诊疗等的必要性及其风险。(10)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患安全需要患方知情同意的其他事情。

上述告知内容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署的明确意见、表达时间及签名。

四、事故处理、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经治或当班医师须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医务科(办公时间)或医院总值班人员(非办公时间),不得隐瞒。并迅速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2、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沟通解释。4、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5、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医院职能部门人员、当事科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如患者已经死亡,为明确死因,正确处理善后工作,经治医师应及时发出尸检建议,征询患方直系亲属意见,患方无论同意与否,均应书面签署意见及时交回,并在病历中认真规范记录。如患方拒收、拒签、拒绝答复,应当如实记载,并由在场人员签名作证。7、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相关科室必须竭力协作。、当事科室须在 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9、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表态答复患方要求或同意减免患者医疗费用。、司法诉讼准备工作。发生纠纷、经沟通无效者,一旦进入司法渠道,当事人、当事科要实事求是完善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医院充分进行应诉准备。、积极应对患方聚众过激维权行为,本着“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坦诚沟通、谨慎答复、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做到“言行有理、有利、有节”,依法维权,维护医院、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及时报告院领导,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蒲阳路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帮助。

五、几点要求、本预案从患者来院就诊到治疗终结,就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做了较详细的规定。从病历书写到诊疗操作规范,乃至患者的知情告知以及纠纷的报告、处理程序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望各科室认真传达至每位医务人员,组织学习,狠抓落实,确保医疗安全。2、各科室参照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处理预案。、医院将 2008年定为制度落实年,全面深入检查各项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并全程监控,对贯彻不力的科室和个人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考核。4、本预案自 2008年1月 1日起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积极应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医疗救护指导小组及应急处置队。组 长:杨翔(院长、党支部书记)、电话:*** 副组长:李德洪(副院长、医务科长)、电话:*** 肖晓辉(副院长、预防保健科长)、电话:*** 成 员:李雪春(护理部主任)、电话:*** 吴 兰(内科护士长)、电话:*** 杜雪莲(外科护士长)、电话:*** 潘德芬(药房主任)、电话:*** 张尔富(院办主任)、电话:*** 伍 莉(内科负责人)、电话:*** 邓丽琼(外科负责人)、电话:*** 李世华(质管办)、电话:*** 王崇建(团支部书记)、电话:1368181134

1、医务科负责安排院内外病人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3、院办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供应、后勤设备(施)的维护以及相关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院内环境和被服的清洁、消毒工作及院内安全及医疗秩序的维护;

4、药剂科负责各类药物的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供应;

5、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并开展相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

6、院感小组负责组织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

医疗救护指导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应急处置队进行具体医疗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由各临床科室负 责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等组成。

应急处置队:在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参加院外及院内医疗救治工作。由急诊科主任或相关医疗专业人员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医师任组员。

二、报告与响应

(一)监测

l、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系统监测,对传染性大或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实行重点管理,中毒监测网络和食物监测网络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

2、加强重点科室工作,当出现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常用方法或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异常增多时应进行报告。

3、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和信息交流。必须做好监测资料相关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以便排除和确认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和及时发现传染病的流行特征。

4、对医院内有化学毒品、放射性药物储存和使用的地方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二)报告

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应急指挥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生物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应以最快的方式向都江堰市卫生局和都江堰市CDC报告。

(三)启动条件

临床上遇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时。

(四)工作程序:

l、医务科或总值班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以决定是否成立医疗救护指导小组,若应成立,则由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相关人员到位。

2、医疗救护指导小组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到首诊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判断事件严重程度,指导首诊医师进行初步诊治,并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否启用应急处置队对患者进行诊治。

3、应急处置队在接到通知后,根据情况立即到达院内或院外开展医疗施救。

4、应急处置队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及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及时做好伤员和病人救治工作,开辟专门病房对病人进行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

(五)个人防护: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收治病人的科室应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三、保障

(一)物资保障

药剂科及后勤保障部要根据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药品及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及时补充更新。各临床科室要做好病区各类急救药品的储备。

(二)技术保障

1、培训

各级医务人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各临床检验科室要积极开展相关实验检查项目,提高检测水平,为更快识别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实验室保障。各科室应收集、整理、分析各种资料,为开展相关科研制定应对措施。

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2、演练

医院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结束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患者发生输血反应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器,改输生理盐水。

2、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药。

3、若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4、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检验科。

5、怀疑溶血等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并抽取患者血样一起送检验科。

6、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血器具进行封存。

(二)程序

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器→改输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检验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患者发生输液反应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输液,保留静脉通路,改换其它液体和输液器。

2、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药。

3、情况严重就地抢救,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

4、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5、及时报告医院药剂科,必要时报告护理部。

6、保留输液器和药液。

7、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液器具进行封存。

(二)程序

立即停止输液→更换液体和输液器→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就地抢救→观察生命体征→记 录抢救过程→及时上报→保留输液器和药液→家属有异议时封存。

患者发生用错药时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护士取药、摆药、发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对病人的疑问应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给病人解释。

3、遵医嘱正确实施给药。

4、给药后注意观察药物疗效和病人的反应。

5、加强用药指导,护患沟通。

6、一旦发生患者用错药时,立即停止所给药。

7、报告主管医生,并遵医嘱给药,配合医生进行抢救,通知科主任、护士长,必要时报护理部、医务科或总值班。

8、作好护理记录,作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9、患者家属有异议时,按有关程序对药物进行封存。

(二)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发现患者用错药时→立即停止所给药→报告主管医生→遵医嘱给药、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必要时报告护理部、医务科或总值班→做好护理记录→作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必要时医患双方封存药物。

患者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医生在为患者用药时,必须询问病人的用药史及过敏史。

2、护士在给患者用药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3、遵医嘱正确实施给药,给药后注意观察药物疗效和病人的反应,特别是使用特殊药物如用化疗药等。

4、加强用药指导,护患沟通。

5、患者一旦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时,立即停止所给药。护士立即报告主管医生、科主任、护士长及药剂科。

6、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必要时请药剂科专职药师到科室指导处理。

7、作好护理记录。

8、作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必要时医患双方封存药物。

9、必要时报护理部、医务科或总值班。

(二)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发现患者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时→立即停止所给药→报告主管医生、科主任、护士长、药剂科→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必要时请药剂科专职药师到科室指导处理→做好护理记录→作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必要时报护理部、医务科或总值班。

住院患者坠床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对于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档,并有家属陪伴。

2、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以免对患者造成损伤。

3、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嘱其活动时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让护士帮助。

4、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宣教,告诉患者不做体位突然变化的动作,以免引起血压快速变化,造成一过性脑供血不足,引起晕厥等症状。

5、教会患者一旦出现不适症状,最好先不要活动,应用信号灯告诉医护人员,给予必要的处 理措施。

6、患者不慎坠床时,护士应立即到患者身边,通知医生检查患者坠床时的着力点,迅速查看全身状况和局部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等情况。

7、配合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措施。

8.加强巡视,巡视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9、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认真做好交接班。

(二)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发生坠床时→护士立即赶到→通知医生→查看受伤情况→判断病情→采取急救措施→加强巡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记录→做好交接班。

住院患者跌倒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对容易发生跌倒的病人,如烦躁、意识不清、谵妄、昏迷、精神失常失去控制及年老体弱的病人、婴幼儿责任护士应告知家属,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采用床档防止坠床,可下床者一定要有人陪护。

2、患者不慎跌倒,当班护士应立即到现场,同时马上通知医生。

3、对患者的情况做初步判断,如测量血压、心率、呼吸,判断患者意识等。

4、医生到场后,协助医生进行检查,为医生提供信息,遵医嘱进行正确处理。

5、如允许,将患者移至抢救室或患者床上。

6、遵医嘱开始必要的检查及治疗。

7、向上级领导汇报(夜间通知院总值班)。

8、通知患者家属。

9、认真记录患者跌倒的经过及抢救过程。

(二)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发生跌倒时→护士立即赶到→通知医生→查看受伤情况→判断病情→采取急救措施→加强巡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记录。

患者发生压疮时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定时检查患者皮肤,进行皮肤护理。

2、消除发生原因,勤翻身、勤擦洗、勤按摩、勤整理、勤更换。

3、避免局部长期受压,更换体位,保护骨隆突处,支持身体空隙处。

4、对使用石膏、绷带、夹板的病人衬垫平整,松紧适度。

5、对易发人群与病人家属沟通,进行压疮高危评估,低于20分者,科室填写《压疮危险病人申报表》,报护理部压疮预警。

6、患者一旦发生压疮,护士应立即报告医生、护士长,进行病情初步判断,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建立翻身卡,严格床旁交接班并记录。

7、与家属沟通,院外带入者请家属在压疮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填写《褥疮登记表》报护理部,护理部组织人员确认指导监督。

8、护士长或护理组长监督护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评估,分析纠正治疗护理措施并记录。

(二)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发生压疮时→报告医生、护士长→采取护理措施→院外带入者请家属签字确认→报护理部→护理部确认指导监督→护士长、护理组长监督护理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分析纠正治疗护理措施并记录。

发生导管脱落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妥善固定导管,避免脱落移位。

2、烦躁、麻醉复苏病人应有专人守护,并适当约束病人,防止病人自行将导管抓脱。

3、翻身、转运病人、活动时防止病人导管脱落。

4、清醒病人应做好心理护理,讲明导管的重要性,取得病人配合,必要时遵医嘱应用镇静药物。

5、患者发生气管导管脱落时,立即行简易呼吸囊呼吸支持。

6、患者发生静脉导管脱落时,立即用无菌纱布按压局部。

7、护士通知医生处理。

8、严密观察病情,气管导管脱落者严密观察病人血氧饱和度及有无紫绀,有舌根后坠病人置病人于头后仰位,托起下颌。

9、配合医师置管,妥善固定管道。

10、严密观察患者情况,作好护理记录。

(二)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发生导管脱落时→气管导管脱落,即行简易呼吸囊呼吸支持;静脉导管脱落,即用无菌纱布按压局部→通知医生→严密观察病情→配合医师置管→妥善固定管道→作好护理记录。

患者发生不良事件时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有自杀倾向、精神症状者,告知家属,要求24小时陪护,没收锐利物品,关好门窗。

2、加强护患沟通,了解病人或家属的心理状态,努力解决其心理问题。患者入院时,告知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注意事项,请病人或家属签《入院须知》。

3、患者一旦发生不良事件时,护士应立即通知医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通知科主任、护士长。

4、通知家属,通知保卫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总值班。

5、作好事件记录。

(二)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发生不良事件时→立即通知医生→采取应对措施→通知科主任、护士长→通知家属→通知保卫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总值班→作好事件记录。

突然发生猝死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监守岗位,定时巡视,尤其是新病人、危重病人。

2、急救物品做到“四定、三无、二及时、一专”。

3、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流程,常用急救仪器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仪器及时充电,防止电池耗竭。

4、发现患者猝死,应迅速做出准确判断,第一发现者不要离开患者,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同时呼叫其他医务人员。

5、增援人员到达后,立即根据患者情况,配合医生采取各项抢救措施,抢救中应注意心、肺、脑复苏,开放静脉通路。

6、参加抢救的各位人员密切配合,严格查对,并认真做好与家属的沟通工作,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7、抢救无效死亡,协助家属将尸体运走。需要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在抢救过程中,要注意对同室患者进行安慰。

(二)程序

防范措施到位→猝死后立即抢救→通知医生→继续抢救→告知家属→记录抢救过程。

住院患者发生误吸时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住院患者发生误吸时,护理人员要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抢救处理。患者神志清醒:取站立身体前倾位,医护人员一手按压上腹部,另一手拍背。患者昏迷状态:让患者处于仰卧位,头偏向一侧,医护人员按压腹部,同时用负压吸引器进行吸引;也可让患者处于俯卧位,医护人员进行拍背。在抢救过程中要观察误吸患者面色、呼吸、神志等情况。同时呼叫其他医务人员。

2、对患者进行负压吸引,快速吸出口鼻及呼吸道内吸入的异物。

3、患者出现神志不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给氧、心电监护等心肺复苏抢救措施,遵医嘱给予抢救用药。

4、护理人员应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神志和瞳孔变化,及时报告医师采取措施。

5、患者病情好转,神志清醒,生命体征逐渐平稳后,护理人员应给患者:清洁口腔,整理床单,更换脏床单及衣物,安慰患者和家属,给予心理护理。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准确地记录 抢救过程。

6、待患者病情完全平稳后,向患者详细了解发生误吸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尽可能地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和情况。

(二)程序

立即抢救→通知医生→继续抢救→及时清理分泌物→观察生命体征→告知家属→记录抢救过程。

药物引起过敏性休克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过敏反应应急预案

1、护理人员给患者应用药物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该药物过敏史,按要求做过敏试验,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2、正确实施药物过敏试验,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都应按要求正确操作,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

3、该药试验结果阳性患者或对该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此药。同时在该患者医嘱单、体温单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4、经药物过敏试验后凡接受该药治疗的患者,停用此药3d以上,应重做过敏试验,方可再次用药。

5、抗生素类药物应现用现配,特别是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下极易分解产生过敏物质,引起过敏反应,还可使药物效价降低,影响治疗效果。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药物过敏试验前要警惕过敏反应的发生,治疗盘内备肾上腺素1支。

7、药物过敏试验阴性,注射后观察20-30min,注意观察巡视患者有无过敏反应,以防发生迟发过敏反应。

(二)过敏性休克应急预案

1、患者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停止使用引起过敏的药物,就地抢救,并迅速报告医生。

2、立即平卧,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mg,,小儿酌减。如症状不缓解,每隔30min再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直至脱离危险期,注意保暖。

3、改善缺氧症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抑制时应遵医嘱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必要时配合施行气管切开。

4、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遵医嘱用药。

5、发生心脏骤停,立即进行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6、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及其他临床变化,患者未脱离危险前 不宜搬动。7、6h内及时、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三)过敏反应防护程序

询问过敏史→做过敏试验→阳性患者禁用此药→该药标记、告知家属→阴性患者接受该药治疗→现用现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后观察20-30min

(四)过敏性休克急救程序

立即停用此药→平卧→注射肾上腺素→改善缺氧症状→补充血容量→解除支气管痉挛→发生心脏骤停行心肺复苏→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告知家属→记录抢救过程。

患者外出或外出不归时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患者入院时详细交代入院须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私自外出,以免贻误治疗、突发 病情变化等严重后果。

2、加强巡视,力所能及地帮助患者解决困难,尽量减少其外出机会。

3、一旦发现患者私自外出,要立即报告护士长,通知主管医生。

4、通过患者所留下的通讯方式,与家属取得联系,共同寻找。

5、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总值班或保卫科。

6、做好相关记录。

(二)程序

交代住院须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私自外出→加强巡视→减少患者外出机会→发现患者外出→报告护士长→通知主管医生→与家属取得联系→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总值班、保卫科→做好记录。

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告知患者停水的时间,做好停水准备。

2、做好应急准备,根据停水时间尽量储备水源,以备使用和饮用。

3、突然停水时,白天与总务科联系,汇报情况,查询原因;夜间通知总值班,汇报停水情况。

4、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尽量协助患者解决因停水带来的不便。

(二)程序

接停水通知→做好停水准备→储备水源→突然停水→与总务科或总值班联系→查询原因→向患者做好解释。

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筒、蜡烛等,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动力 电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仪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点蜡烛照明。

3、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尽早排除故障或开启应急发电系统。

4、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二)程序

接到停电通知→备好应急灯→准备动力电器的应急方法→突然停电→采取措施保证抢救仪器的运转→开启应急灯→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防火、防盗。

使用呼吸机过程中突遇断电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次使用呼吸机患者的病情。

2、住院患者使用呼吸机过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电、跳闸等紧急情况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呼吸机的安全。

3、部分呼吸机本身带有蓄电池,在平时应定期充电,使蓄电池始终处于饱和状态,以保证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正常运行。护理人员应定期观察呼吸机蓄电池充电情况,呼吸机能否正常工作以及患者生命体征有无变化。

4、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呼吸机,迅速将简易呼吸器与患者呼吸道相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调整患者呼吸。如果患者自主呼吸良好,应给予面罩吸氧,严密观察患者的呼吸、面色、意识等情况。

5、突然断电时,护士应携带简易呼吸器到患者床前,同时通知值班医生,观察患者面色、呼吸、意识及呼吸机工作情况。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总务科、医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总值班等,迅速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恢复通电。

6、停电期间,医务人员不得离开患者,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7、护理人员应遵医嘱给予患者药物治疗。遵医嘱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呼吸机参数。来电后,重新将呼吸机与患者呼吸道连接。

8、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及患者生命体征准确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中。

(二)程序

突然断电→使用简易呼吸器→通知医生→观察病情变化→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尽快恢复通电→随时处理紧急情况→遵医嘱给药→来电后重新调整、应用呼吸机→准确记录。

住院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护理人员应首先寻找躁动原因,及时通知医生,给予相应的处理。

2、密切观察患者病情,注意观察意识及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

3、在监护病房的患者,要有专人看护,给予床档,必要时使用保护性约束,防止患者误伤及自伤。

4、对麻醉恢复期出现躁动的患者,与家属进行沟通,以减轻他们的紧张心理,取得合作。

5、病情逐渐加重引起的躁动患者,护理人员及时通知医生,采取措施控制病情。

6、昏迷患者病情逐渐好转出现的躁动,应经常呼唤患者,了解意识恢复程度。

7、对患者加强生活护理,增加患者舒适感,减少不良因素对患者的刺激。

8、注意保持环境安静,减少声音对患者的不良刺激。

9、如患者出现意识模糊或有异常者,护理人员要给患者使用床档,按时巡视患者,以免躁动时患者发生坠床。

10、护理人员对于躁动患者实施保护性约束时,要注意动作轻柔,以免对患者造成损伤,同时要经常观察被约束患者的肢体颜色。

(二)程序

及时通知医生→寻找躁动原因→密切观察患者病情→保持呼吸道通畅→专人看护→实施保护性约束→与家属沟通→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加强生活护理→保持环境安静。急诊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急诊患者要做检查或住院时,医务人员要详细向护送人员和家属交代患者病情,以及路途中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电话通知所去科室,交代患者病情,嘱其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2、护送人员在途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能够对出现的情况作出判断并采取应急措施。

3、患者一旦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应立即就地抢救,将患者头向后仰,畅通气道,做人工呼吸及心脏按压,同时根据发生的地点来进行不同的后续抢救措施。

4、如发生在途中或辅助科室,护送人员应边抢救,边电话通知急诊科,急诊科派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去接应抢救患者,可适时转入抢救室,中途不得间断抢救。

5、如发生在离住院病区较近时,首先通知病房医护人员接应抢救患者,同时通知急诊科,急诊科医护人员去病房共同参加抢救,患者初步抢救成功后,方能返回急诊科。

(二)程序

就地抢救→呼叫救护人员→转至急诊科或病房→继续抢救。

患者发生空气栓塞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输液前要排尽空气,输液过程中,值班护士要及时巡视密切观察,及时更换液体,以免空气进入静脉形成栓塞。

2、当发现空气进入人体内时,立即夹闭静脉管路,防止空气进一步进入。

3、让患者处于头低足高左侧卧位,使空气进入右心室,避开肺动脉入口,由于心脏的跳动,空气被混成泡沫,分次小量进入肺动脉内,同时通知医生,配合医生做好应急处理。

4、立刻给患者吸氧。

5、遵医嘱给药。

6、患者病情稳定后,详细据实的记录空气进入原因、空气量及抢救处理过程。

7、观察并记录,直至证明患者完全脱离危险为止。

(二)程序

立即夹住静脉通路→头低左倾卧位→通知医生→吸氧→药物治疗→观察生命体征→告知家属→记录原因及抢救过程→继续观察。

气管切开使用呼吸机患者脱管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立即用血管钳撑开气管切口处,同时通知医师,根据患者情况进行处理。

2、当患者切开时间超过一周,更换套管重新置入,连接呼吸机,氧流量调至100%,然后根据病情再调整。

3、如切开时间在一周以内,立即进行气管插管,连接呼吸机,通知专业医师进行重新置管。

4、其它医护人员应迅速准备好抢救药品和物品,如患者出现心跳骤停时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等。

5、配合医生查血气分析,根据结果调整呼吸机参数。

6、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神志、瞳孔、血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7、病情稳定后,专人护理,补记抢救记录。

8、患者意外脱管重在预防,护理人员应注意:对于颈部短粗的患者,应使用加长型气管套管,并牢固固定;对于烦躁不安的患者,给予必要的肢体约束,或根据医嘱给予镇静药物。

9、在为患者实施各种治疗(如翻身、拍背、吸痰等)时应专人固定套管,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离呼吸机管道,以防套管受呼吸机套管重力作用而致脱管。

10、更换固定系带时,应两人操作,一人固定套管,一人更换。

二、程序

立即抢救→通知医师→根据病情处理→氧流量调至100%→配合查血气分析→调整呼吸机参数→观察生命体征→记录抢救过程。

发生护理差错/事故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发生差错、事故后,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2、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在第一时间作调查后,尽快口头向科主任、护理部、医务科报告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随后上报书面材料。

3、发生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物、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4、严禁私自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协商;禁止在上级有关部门未调查核实前,私自向病人/家属承认错误、道歉或赔偿。

5、差错事故发生后,科室要认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出现差错的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被发现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程序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向护士长、科主任、护理部、医务科报告→妥善保管记录、药物、器械→严禁私自与患方协商→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

住院患者应用化疗药物出现外渗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应立即停止化疗药物的输注,并报告医生和护士长。

2、护士应及时了解化疗药物的名称、剂量、输注的方法,评估患者药物外渗的穿刺部位、面积、外渗药物的量、皮肤的颜色、温度、疼痛的性质。

3、护理人员准确评估外渗药液损失量,如损失量超过原药液量的10%,在重新输注时应遵医 嘱补足损失量。

4、出现化疗药物外渗时应立即遵医嘱做皮下封闭。

5、护士应每天严密观察患者皮肤药物外渗处的情况,如:皮肤颜色、温度、弹性、疼痛的程度等情况,做好护理记录。

6、局部选用33%硫酸镁湿敷:纱布浸硫酸镁溶液,以不滴液为宜;湿敷面积应超过外渗部位外围2-3cm,湿敷时间应保持24h以上。

7、外敷时,注意保持患者衣物、床单的清洁、干燥。

8、患者自感外渗部位有烧灼感时,遵医嘱用冷敷。禁止使用任何方式的热敷。

9、因药物外渗局部有破溃、感染时,应报告医生及时给予清创、换药处理。

10、抬高患肢,减轻因药液外渗引起的肢体肿胀。下肢药液外渗时,应让患者卧床休息,床尾抬高150。上肢药液外渗,可用绷带悬吊上肢,尽量减轻肢体负担。

11、外渗部位未痊愈前,禁止在外渗区域及远心端再行各种穿刺注射。

12、护士在整个化疗药外渗处理过程中,要关心体贴患者,做好心理护理,减轻患者的恐惧、不安情绪,以取得患者的合作。

(二)程序

立即停止应用化疗药物→了解化疗药物的性质→评估外渗药液损失量→皮下封闭→记录过程→严密观察患者皮肤→局部用33%硫酸镁湿敷→禁用热敷→破溃、感染时应报告医生→抬高患肢→做好心理护理。

医护人员发生针刺伤时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被污染的锐器划伤刺破。如不慎被乙肝、丙肝、HIV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刺破时,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再用碘酒和酒精消毒,必要时去外科进行伤口处理,上报院感科处理,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2、被乙肝、丙肝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上报院感科处理,抽血查乙肝、丙 肝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

3、被HI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上报院感科处理,抽血查HIV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按1个月、3个月、6个月复查,及时服药,院感科进行登记、上报、追访等。

(二)程序

立即挤出伤口血液→反复冲洗→消毒→伤口处理→上报院感科→抽血化验检查→必要时用药→院感科进行登记、上报、追访。

患者自杀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立即报告护士长及主管医生。

2、检查患者病室内环境,若发现私藏药品、锐利器械等危险物品给予没收;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3、告知家属24h监护,不得离开。

4、详细交接班,密切注意患者心理变化,准确掌握心理状态。

5、查找患者自杀原因,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护理,尽量减少不良刺激对患者的影响。

6、发现患者自杀,通知医生立即到现场抢救。

7、保护现场,包括病室及自杀处。

8、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听从安排处理。

9、做好家属的安慰工作。

(二)程序

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报告护士长及主管医生→没收危险物品→家属24h监护→详细交接班→密切观察患者心理变化→查找患者自杀原因→做好心理护理→患者自杀→立即通知医生→立即抢救→保护现场→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做好家属的安慰工作。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封存患者病历前的应急预案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病房要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

2、及时准确将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

3、备齐所有有关的病历资料。

4、迅速与科室领导、医务科(夜间及节假日与院总值班)联系。

(二)封存患者病历前的程序

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保管好病历→及时准确记录→备齐病历资料→迅速与医务科或总值班联系

(三)关于封存患者病历的应急预案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科(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3、医务科或总值班与患者或其代理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病历。

4、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夜间及节假日由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5、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

(四)关于封存患者病历的程序

提出申请→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双方共同在场时封存→医务科保管→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

关于封存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

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患者在医院期间进行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治疗时,发生不良后果,要当场将标本保存,注明使用日期、时间、药物名称、给药途径。

2、疑似由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时,科室应向医务科(夜间向总值班)报告。同时由护士长报告护理部。

3、科室医务人员、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需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4、封存标本需在封口处加盖医务科图章,同时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

5、封存的标本由医务科保管,夜间及节假日由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6、需要进行检验的标本,应当到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检验机构时,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7、对封存标本进行启封时,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

8、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科室要对血液立即进行封存保留,并向医务科汇报,同时通知医院血库,由院方与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联系。

(二)程序

发生不良后果→当场将标本保存→向分管部门报告→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实物→加盖图章→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医务科保管→标本需进行检验时→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或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封存标本启封时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疑似输血反应→封存保留血液→与供血机构联系。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杨 翔

副组长: 肖晓辉

成 员: 李德洪、周作华、张尔富、李雪春、王崇健

应急处理电话:87122342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X线事故后,要按事故报告制度迅速上报有关部门。

2、深入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即可停止照射;抢救受照人员,减少事故影响,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3、进行初步调查,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判断事故级别提出处理方案。

4、做好后续调查和处理,包括对射线装置及其报警系统进行检修和计量校准,对受照人员的剂量估算和医学观察。

5、对肇事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放射防护条例》第24条规定:“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赔偿受害者 经济损失及医学检查费用。但如果能证明该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总结经验教训,上报事故总结。

7、把处理事故始末的有关文件材料全部归档备案。

医院停电应急预案

1、医院在执业过程中如果遇到停电,医务人员不要担心,要保持镇静。在安抚病人的同时,以通讯工具在最短时间内查明原因恢复供电,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2、在停电后查明系外部原因短时间不能恢复供电时,由医院办公室安排关闭外部供电系统,启动医院内部发电,保障ICU、抢救室、手术室、治疗室等特殊部门的电力供应及照明用电,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2、因停电被困电梯、治疗室、检查室时,请病人及其亲属保持镇静,等候救援或配合院方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3、医院各科室在停电期间,准备相应照明设备,保证正常医疗活动。如正使用呼吸机,医务人员立即将呼吸机病人人机分离,连接简易呼吸囊维持呼吸,并密切观察病人面色、血氧饱和度、意识、生命体征等。

4、使用微量推注泵的病人,在推注泵蓄电池电量不足时,可改用静脉缓慢滴注法。需要使用吸引器吸痰的可改用50ml注射器接吸痰管吸痰。

5、医务人员加强病房巡视,安抚病人,注意防火、防盗。

医院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预防:

1、加强全院医务人员消防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2、院办公室定期检查全院消防设施性能,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功能完好状态;

3、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4、注意用氧、用电安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急处理:

1、发现小的火情立即用放在病房的灭火器扑灭火焰,防止火情扩散,事后报告科室领导及医院办公室,以查明起火原因,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2、发现较大的火情:

① 如遇到电起火立即切断电源;

② 立即拨打火警119,报告医院办公室组织灭火; ③ 立即组织病人及陪人有秩序地疏散、撤离; ④ 报告120帮助危重病人安全撤离; ⑤ 安定病人及陪人情绪,叫大家不要慌乱; ⑥ 保护现场。

药剂科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置预案

一、预防:

1、业务学习:

(1)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各种医疗卫生行政法规。

(2)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药剂科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教育职工爱岗敬业,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

(3)在开展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加强药品管理,特别是贵重药、麻醉药、毒药、精神药等特殊药品的管理。

(4)鼓励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级、市级、院内的新知识、新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质量,并且不定期的开展科室内的业务讲座。

2、业务培训:

(1)加强岗位培训,特别是新职工的上岗前培训、重要岗位的操作技能培训,避免由此引起的不必要的损失。

(2)中西调剂室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调剂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有关业务培训,强调配方的规范化操作,特别是发药时应如实向病人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从专业角度向病人介绍药 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3)制剂室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GPP的要求规范制剂操作规程,加强有关业务培训,严把制剂质量关,特别要积极开展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情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4)药品供应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应加强有关的业务培训,做好计划预算、验收入库、药品保管、药品发放、统计报销等一系列工作,特别是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

3、质量监控:

(1)成立科室防范事故发生的质量监控小组,二周一次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质量。(2)建立科室奖惩制度,对于违反工作常规造成损失者,给予科室内的公开批评和经济处罚,对于及时发现问题并避免损失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3)加强各部门的药品管理,每月一次结合药品清点,检查药品管理,特别是特殊药品的管理情况。

(4)加强各临床科室的公药管理,每月一次由病房药房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及时处理已发生的各种情况。

二、处置:

1、报告程序: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或发生问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汇报。

2、措施:

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积极主动,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防止问题的扩大化。

3、改措施:

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发生问题,要立即调查、核实,并认真总结经验,避免类似问题的重现,同时视当事人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科室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开展规范文明的医疗服务。

检验科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置预案

一、预防

1、医疗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1)认真学习各项医疗卫生法规。包括各项行政法规,管理法律及检验科各项规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由全科医技人员或各相关专业、服务窗口人员参加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学习讨论会。

(2)要求科内医技人员常年个人学习《检验科常规》,另外要求以各专业为单位结合医疗实践经常组织学习讨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科室作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

(3)有关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引进以及临床应用,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各级考评并且做到让全体员工知之、熟之且会用之。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为临床疾病的诊治提供依据。

2、岗位技能培训:

(1)新职工进科后进行1个月的岗前培训。由科主任监控,具体由专业组长对新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操作常规等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关于入科进修和实习人员,同样必须先上岗前培训。整个学习期间均由岗位员工负责带教并监督。

(2)健全科内各级医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根据专业特点作必要的轮岗实习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制度,使得每个员工能胜任某专业的多面手,从而增强每位员工的自信心和自强心。每种专业均配备技术骨干人员,做到张张化验单有复核。

(3)科内各级医技人员在医疗工作中,需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检测的操作技能。每二周组织一次专业业务及操作技能知识讲座。

3、医疗质量的监控:

(1)由科主任负责,各项专业组长参加,成立科内的质量管理小组。对科内的各项检测项目质量实行全面监控,保证所做数据的准确。

(2)为避免和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常规办事。健全检验科的各项医疗工作常规规章制度。各级医技人员应牢记岗位职责,加强以质量为第一的思想。

(3)严格执行科内各项规章制度。由科主任负责,各专业组长、医疗干事负责执行,各自相互监督,奖罚分明。二.处置:

1、医疗事故报告程序:

(1)科内由质量管理小组及相关人员参加医疗事故的分析小组。

(2)科内各级医技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行为,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或质量管理小组人员说明情况,由科内领导及时解决或上报医务处。3.整治措施

医疗事故或纠纷发生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科内将召集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健全制度,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检验科防止紧急意外事件的预案与流程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1.1.1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防止紧急意外事件应急服务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检验科应对各类紧急意外事件的能力。

1.1.2 本预案是呼和浩特第二医院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检验科应对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处置程序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职能科室在处置应对紧急意外事件过程中的责任义务的工作方案,是指导检验科各部门做好意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发挥每一员工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每一检验人员参与应对紧急意外事件的有效机制,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件造成的危害。

1.3预案所称突紧急意外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检验人员或他人健康损害或影 响检验结果及水、火、电、药品、试剂等意外事件。

1.4本预案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制.在执行中必须服从医院主管部门的指挥。1.5.结合整合卫生资源的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1.6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1.7科室设立应对意外事件专管人员、组织开展防止意外事件相关学习讨论,主要包括设施完善、人员培训、卫生防护等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等。

2、预防与应急必备的条件 2.1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2.1.1.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设有值班医师。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意识,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程.要时刻以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如因故需要离岗,必须联系并待替班人员到岗后再行离开..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若必须离开时必须向总值班说明去向。

科室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2.1.2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巡视各检验室,做好交接,全面详细了解危重患者的检验结果情况,并扼要记入交接班簿。

2.1.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急诊检验,对急诊项目及时检查,及时回报检验结果。2.1.4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主任或副主任协助处理。2.2 检验标本接受、查对制度

2.2.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2.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化验单与标本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2.2.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2.2.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2.2.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2.3.临床检验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统一标准,统一质控,保证质量 2.3.1 临床检验服务项目能够满足临床科室的需要

检验科开展项目:生化(肝功能、肾功能、糖尿病相关指标血脂系列、心肌标志物)、微生物(真菌培养、厌氧菌)、凝血因子检测、微量元素等。

2.3.2 开展的项目均是经批准准入的项目,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2.3.3 制定并定期更新临床检验项目应用指南或手册。微生物专业定期向临床提供抗菌药物药敏的种类,与药学部门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向临床分布抗菌药物使用信息。2.4.4 相同的检测项目必须集中在一个实验室检测并有质量控制系统,统一管理。

2.5.5 对本院不具备条件而临床有需求的检验项目有分包的服务质量保证,并要与分包实验室(委托实验室)签订相关协议。

2.4临床检验实验室布局与流程安全、合理,并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工作室布局、流程合理,安全防护设备及措施到位;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划分明确;工作流程安全、合理,符合医院感染制度的要求,并有生物危害标志;工作室通风设施合理;温、湿度符合要求;有二级以上生物安全柜的配置(微生物与分子生物学);各工作室有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有个人防护用具(工作服、手套、口罩、护目镜、洗眼装置等);有消毒设备(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性能良好; 备有消毒剂,使用正确合理;空气消毒、工作台与地面消毒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片的要求;实验室的废弃物及尖锐器具的处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规范要求;有防止触电、化学损伤及意外事故的措施。2.5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2.5.1 有迅速提供检验结果的运行机制,有明文规定并公示承诺; 2.5.2 急诊检验结果回报时间:临检≤30分钟,生化≤60分钟;

2.5.3平诊检验结果回报时间:常规临检≤30分钟、生化≤24小时,免疫≤48小时,细菌培养应按不同病原体定出相应时限规定,但应有临时或初步报告制度; 2.5.4 有危急值报告制度,报告流程通畅; 2.5.5 有病人隐私权的保护措施; 2.5.6 为病人及临床医师提供咨询服务;

2.6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没有质控的临床检验项目或科研项目,不以创收为目的,不向临床出具检验报告

2.6.1 参加省检验中心组织的临检、血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及特殊项目的室间质评;

2.6.2 室间质评中出现问题(如不及格项目)须有分析、有处理程序、改进措施,并有记录文件;

2.6.3 所开展的检验项目按要求有室内质控,有完整的质控记录;

2.6.4室内质控所采取的方法、质控品、判断规则等均有规范的文件规定,并能切实得到贯彻 执行;有失控记录和失控处理程序;各类检验项目对病人准备、标本采集、保存、传递的要求有明文规定;对不合格的标本有处理规定及程序,及时告知临床医师,并建立登记分析制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制度与机制;接受内蒙古检验质控中心对检验科工作质量考核;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和保存符合要求,结果有信息反馈,急诊和重要标本采集时间均有记录。2.7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审核制度 2.7.1 有检验报告签发和复核规定; 2.7.2 制定检验结果报告单发放标准;

2.7.3 以中文形式出具报告。如为英文报告须向临床提供中、英文对照; 2.7.4 有参考范围与异常结果显示等;

2.8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

2.8.1 仪器设备有操作规程和校验标准,及时淘汰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并有文字记录; 2.8.2 检测仪器有国家批准或注册的证明文件;

2.8.3 检测试剂有国家批准或登记的证明文件,特殊情况须具有其质量保证文件,如:批检的检测项目和PCR的检测项目应有标识;

2.8.4检测仪器和试剂有专人管理和保管,有运行记录,效期管理符合要求; 2.8.5 检测仪器有使用、保养、维修及当前性能评价的记录; 2.8.6 有效的校准程序(包括新仪器校准、定期校准、维修后校准); 2.8.7 仪器操作和检测方法须有SOP文件;

2.8.8 在同一单位各临床实验室无重复开展的检验项目; 2.9 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

2.9.1管理部门建立检验等部门规范管理标准,对急症科、手术室、ICU等重点部位有专门监管制度;

2.9.2管理部门具备处理异常医疗信息、医疗纠纷、应急事件和医患关系协调能力;

2.9.3建立了应急事件应急处理与救治体系,制订人员紧急替代制度、院内、外各种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具备应对社区紧急情况、流行病、自然灾害等能力; 2.9.4、有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2.9.5、承担紧急意外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紧急事件救援任务。

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与永恒主题。医疗质量是指:能提供良好服务,使患者伤害最小,医院在各个环节中应注意收益与亏损间的平衡.医疗质量是技术水平、管理方法与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

3、临床科室与检验科流程规范

3.1检验科室与临床科室要加强临床和科研协作,密切配合,对需化验等各项检查的患者,检验科优先安排危重患者进行检查,并尽快出具检查报告,做到早检查,早报告;病房经治医师须及时追踪检查结果,做到早诊断,早治疗.检验科对诊断或报告有疑问者,应加强临床随访,必要时可请临床医师会诊,协助检查及诊断。

3.2优先诊疗原则 对转入患者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不能损害其它患者的权益,不能加重其它患者的精神负担。

3.3程序 采取优先诊疗措施时,应首先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方能进行.如有必要,应向医教科或院领导汇报.。3.3.1危重患者质量关键流程

下列人员可采取优先诊疗措施(1)疑难,危重患者;(2)有可能产生纠纷征兆的患者;(3)外宾,侨胞,上级领导等患者;(4)病情需要优先诊疗的其它患者。

4、纠纷征兆报告制度

在有发生医疗纠纷的征兆或已发生医疗纠纷时,值班医务人员在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的同时做好记录,并迅速报告科室主任,必要时直接向医教科汇报。

5、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

急诊班医师在对检验标本进行紧急检验后,要及时向经治医师汇报结果,必要时提示注意事项及病情可能的趋势.认真填写危急需报告,凡是应该告知而未告知或告知不详细,一旦产生纠纷,由告知人员负责.6、科室人员紧急替代制度

白天:如因工作繁忙而人员不足,或当班医务人员因意外情况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由科主任协调其他医师替代完成;若后者没有能力完成该诊疗操作,则需向科主任报告,请求派相应的职业 人员替代,如有必要,可报告医教科或院领导,予以协调解决;夜间及节假日:当遇到人员不足,或当班人员因故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由当班人员负责联系总值班人协调接替,并报告科主任,如有必要可报告院总值班或院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7、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7.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时,应立即向医教科口头报告,并将时间,经过,性质,处理意见,整理成书

面材料,上报医教科。

7.2医疗差错或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7.3问题发生后先由科内负责组织讨论,处理,必要时医教科可派人协助解决。7.4如形成纠纷,科内指定专门人员接待家属。

7.5如需提交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的事项,由科室负责提供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切,并附有科室的讨论意见,由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按医院规定执行。

7.6.相关责任人和所属科室应写出今后整改措施,送医务科备案。

各科室都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研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教训,做好记录,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科室防范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的重点措施

8.1严格落实医疗制度及操作规程,对住院医师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个人业务素质。

8.2加强业务学习及基本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8.3加强质量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质量关键过程流程管理,增强职业忧患意识。8.4加强服务意识教育,全面转变服务态度,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8.5严格落实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对高危关键环节,“纠纷高发人群”的关注;提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能力和技巧,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解答清楚,不留死角。

8.6定期召开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不断提高与持续改进。

9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9.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 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9.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9.2.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9.2.2各种急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教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9.3.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9.4.4任何情况下,迸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加强对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等。

10、人员分派

10.l为加强对紧急意外事件的组织与领导,科室成立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各类应急小组.科主任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科意外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10.2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意外事件发生后所有应急处理工作。

10.3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科室应急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突发意外事件应急临时负责人领导全科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急诊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个组负责人负责自己组的各项工作。

11、防止紧急意外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11.1制定意外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及时报告科室长。

11.2建立可能发生意外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11.3抓好意外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11.4制定并实施对科室人员开展意外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员对意外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11.5重点加强急诊检验质量和服务建设,配备相应的技术、设备,提高科室应对紧急意外事件能力。

12、应急处理程序

12.1意外事件发生后,应急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意外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12.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意外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12.3急诊班检验人员对检验标本必须及时、准确回报,并书写详细,完整检验报告及记录;严格按危急报告制度执行。

12.4根据意外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科室长有权紧急调集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各项相关工作的开展。

12.5参加意外应急处理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12.6检验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意外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12.7.重大意外事件应立即上报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13、紧急事件信息报告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h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1.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13.1.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13.1.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13.1.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13.1.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13.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教科和预防保健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13.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14、法律责任

14.1未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 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读取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4.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14.4.2不听指挥,贴误救治时间的;14.4.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14.4.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14.4.5拒绝接诊患者的;14.4.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14.4.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检验科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实验室污染,有效的应对实验室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准确,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防止和杜绝实验室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的管理,特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实验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科室各检验实验室及实验室周围环境。

三、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科室有关人员的职责按照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二)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全体成员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实验室污染预防与应急处理的组织建立、人员培训、技术和物资等的落实,指挥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的现场和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防止实验污染的日常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措施、责任到人和检查督促,按科室统一安排办好一切防止实验室污染及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3、加强预防工作,每个人都要认真负责执行实验室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种有毒有害易污染实验室和其周围环境的物品及废物的管理制度等的执行;对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排除,对可能突发的实验室污染事件而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快速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同时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发生突发事件后, 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的国家财产损失。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病原微生物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实验室如果发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泼溅或泄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选择敏感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37(4)如果潜在感染性物质溢出,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由外围向中心倾倒消毒剂,一定时间(约30分)后,清除污染物品,再用消毒剂擦拭。所有操作戴手套。

2、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报告,在2小时内向感染控制科报告,并立即采取以下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

(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4)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院观察;(5)进行现场消毒;

(6)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3、如果工作人员通过意外吸入、意外损伤或接触暴露,应立即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如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时应立即实行急救。首先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必要时服用预防药物,如果发生HIV职业暴露时,应在一到两个小时以内服用HIV抗病毒药。

(二)放射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或者发现放射事故的工作人员,必须尽快逐级向科主任、预防科、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超出2小时。

2、当工作人员发生照射事故后,应立即进行医学检查,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3、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配合对放射事故的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三)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时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行实验室。如果发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

(4)、经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复洗胃,洗胃时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碱中和、水溶

性和脂溶性以及保护胃黏膜的原则。

2、严重化学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按照《中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第二章第四节急性化学性伤害调查处理的方法进行处置。

(四)、实验室安全事件和涉恐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实验室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

3、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含病毒血清(浆)在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科主任、感染控制科、医务科报告,同时向延安市卫生局、延安市公安局报告。

4、按有关规范或制度做好实验室贵重物品、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质、菌毒种的保管和使用记录。一旦被盗,应立即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部门,查明被盗数量,估计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第四篇:医疗事故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院方)

1、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时医疗事故的时间,当时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可是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护理部、医务科负责人报告;护理部、医务科负责人应随即向院领导报告。凡逾期不报或隐瞒不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纠纷,医务科、护理部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材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病员及家属不得翻阅、索要、涂改、摧毁有关资料。

因输血、输液、注射、服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3、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争取在死亡后24小时之内,冬季不超过48小时。医疗单位或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尸检超过48小时,影响死因版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负责。

4、发生医疗事故或时间,医务科、护理部应立即组织调查,病组织调查,并组织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依照规定作出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篇:理光复印机出现 SC542 错误该怎么处理

理光复印机出现 SC542 错误该怎么处理?

SC542:预热过程中定影温度异常 定义:[A] 总开关接通后50秒钏内定影温度没有达到1300C,或是经过70秒钟仍没有达到可复印温度原因:定影热敏电阻不良或移位;定影灯开路;定影恒温器开路;电源板不良。

这个定影故障!按以下按键就可以清除

顺序为:

1、黄键2、1073、按红色按键3秒钟

4、按15、按56、按 OK7、按 8108、按 OK9、重启机器就好了

出现医疗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处理(共5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