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书
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甲
方
将
合法
拥
有
位
于
:
加油站一座,加油站占用面积及经营加油站合法手续提供给乙方经营,面积 亩,南北间距约 米,东西间距约 米,加油站上的附属物见附表。
2、加油站所占用的所有面积。
3、加油站所有手续。
4、本租赁为加油站整体租赁。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1、每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整。交租方式为一年一次。
2、租金交付方式:自本合同为先付租金后开始经营,乙方开始进入改造,如乙方拖延交付租金,以后每年相对应的合同签订日期为下一年度租金交付期限。
3、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责任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由甲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设置加油站车辆出道口,每个进出口宽度为30米标准要求,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每年加油站的道口费及加油站的土地使用税由甲方负责缴纳。
4、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规划对加油站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时,乙方所投资的财产赔偿按乙方未使用年限的比例补偿给乙方[乙方所获得赔偿=乙方投资财产的补偿金额×(合同剩余年限除合同期限)]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把加油站正常经营所需的印章及所有证照的正副本复印件全部交给乙方,如有关部门需要提供原件时,甲方要及时配合,以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全年用水、用电正常,确保乙方正常经营,乙方经营期间使用水电费由乙方交纳。
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加油站过程中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办理正常经营所需相关手续,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并协调乙方与周围的相邻关系,阻止扰乱乙方正常经营的行为或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经营期间,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办理的证件甲方必须及时办理交付乙方,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的证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配合协助。
9、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经营期间,因乙方公司发展的需要,乙方有权随时对租赁加油站的合同代表人进行变更,甲方无权干涉,同时甲方及新的代表人均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约束,乙方不得授予新代表人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权利。
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置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合同生效以前的甲方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包括乙方接手加油站之前由于甲方各种违法经营所导致的法律纠纷以及罚款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合同生效以后的乙方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经营中任何违法行为责任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加油站占用土地交付土地租赁费由甲方承担,经营过程所要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各行政部门收取的各项经营类管理费、《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年检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为确保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进而实现双方订立合同之目的,双方对以下权利和义务事项约定如下:
1、甲方保证本合同同第一条租赁给乙方的财产为甲方合法拥有,乙方拥有完全、合法的使用权,保证免遭任何第三方迫索而停业,甲方保证原油站合伙人等不再干扰加油站的正常经营,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所有的经营和法律责任。
2、本合同的签订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对该加油站进行改造整改及对原租赁物进行改造,添加加油设备,租赁期间由乙方无偿使用和支配,租赁期满后所有改造租赁无偿归甲方所有。
3、甲方必须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加油站税务统一发票办理完整交付乙方使用。除现有的证件外需要另行办理的证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给予配合。
4、如因城市规划,对该加油站周围进行施工或公路改造等因素直接影响到加油站经营,甲方按照实际影响天数退还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或者顺延租期。租赁期内,如若乙方需要可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营到已交付租金所对应的租期,甲方不得故意为难。
5、双方至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六个月,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知对方协商续租问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时,根据实际逾期的天数和数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2倍支付违约金,当乙方逾期交纳租金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不退还乙方的所有投资。
2、甲方不得将该租赁物变卖或转租第三人,如果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退还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改造投资及经营损失,另赔偿金额壹佰万元人民币整。
3、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两年之内有权以 万购买加油站的所有设施及手续,甲方必须配合过户手续。
4、本合同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或解除。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租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生效之日生效。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租赁经营合同书
1.租赁期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元,保证人共为2258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
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元,当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租赁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1100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赁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年工资总额____万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
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①先乙方后
保证人;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办各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甲方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第三篇: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
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活云月湖加油站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名称:云月湖加油站,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私营,地址:儋州市两院金富村云月湖斜对面(海渝西线约143.5—144.5M之间),经营范围:主营销售柴油、汽油、机油、润滑油、洗车、汽车零配件等。固定资产:加油站设备营业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约1230㎡(以房产证、土地证合同、宗地图等确定用地四至界址坐标);
二、租赁期限共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租金每年人民币万元整,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首付贰万元作信用金给甲方,待手续及油站改造完毕开张后三日内一次性付完毕三十年的全部租金万。
四、交接手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将该加油站设备/几产和经营手续(如房产证、土地证、燃油经营许可证、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组织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消防意见书、工商、税务登记证照、固定设备等道路通口的土地补偿协议或收据)交给乙方视为甲方正式移交该加油站经营权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经营所得收入归乙方,该加油站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由甲方处理(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税费分担:该加油站租赁税/费等由甲方负担,租赁期间经营税/费由乙方负担。
七、双方权利义务
1、在经营期如有人捣乱或者土地有纠纷,乙方应协助甲方协调处 1
理。并负责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商乙方按规定办理年检等手续,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调走、搬走加油站设备和物资。
3、乙方对租赁的设备、财产等有完全的使用权和经营自主权,有权聘用员工决定员工工资待遇,有权对租赁的设备闲置、落后、陈旧时进行更新改造。拆除废旧设备归甲方,更新设备归乙方;租赁期间乙方有权与他人合作经营或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乙方按时缴纳各种税、费和租金等。
5、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如国家征用和地方政府征用,甲方应根据乙方经营年限不足退还乙方租金,油站所得国家赔偿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投入油站改造更新投入金额从国家赔偿金中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跟征用部门协商解决退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收回加油站。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营损失和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按损失额伍倍赔偿乙方。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有关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签字):承租人(签字):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地址:
第四篇:加油站租赁经营协议
加油站租赁经营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租赁场地和设备经营加油站,具体事项如下:
一、经营期限:自2013年4月1号开始,到乙方认为已经影响到路边组土地开发工程开发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二、经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交租赁费元。每次交费时间长短,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协商决定。
三、乙方负责甲方自2013年4月1号起正常营业。经营期间如有路边组群众或外来人员干扰,由乙方负责出面协调。因协调发生的一切政治、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期满后,由乙方负责按原《土地租赁合同》要求将加油站场地恢复原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3年3月日
第五篇:租赁经营企业合同书
上蔡县产业集聚区项目投资合同书
甲方:上蔡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上蔡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投资兴业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二、项目管理
(1)乙方租赁厂房,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所办项目须于年月日开工建设,年月日前建成投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投资强度标准。
(3)根据上发【2010】18号文件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缴纳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比例退还。
(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企业名称、项目性质。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照《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兑现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2、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证照。
3、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享受上蔡县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遵守产业集聚区相关管理规定。
2、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项目建设,按时开、竣工和投产,确保项目质量。
3、负责租赁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自用设备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经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同意批准。
4、乙方生活区的管理和厂区治安管理应服从于甲方统一管理。
四、违约责任
乙方所办项目投资强度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或未按照要求投资、开工建设的,依照文件规定,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
3、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地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招商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